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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東師范大學2016招生章程

發布時間: 2023-02-19 15:01:49

A. 2016年華東師范大學在職讀研招生專業有哪些

目前,該校招收教育技術和心理學專業,其中,教育技術的學制為一年,學費為三萬元;心理學的學費略高一點,為3.6萬元,學制也是一年,上課地點都設在上海。
教育學在職研究生主要招收的對象是中小學及其他教育培訓機構教師、教育行政部門信息主管、以及有意進入培訓領域的有識之士。該專業開設的研究專題主要有:教育學基礎、教學設計與課程開發理論、現代教育環境開發、多媒體課件的設計與開發、ICT教育應用、教育信息化的理論與實踐、專業英語等等。
心理學在職研究生致力於培養具有專業化、專門化和專家化的復合型管理人才,專業設置課程有專業課和專業選修課兩部分,其中專業有高級認知心理學、高級心理測量、高級心理統計、高級社會心理學、專業外語、高級人事學心理學等;選修課設置有經濟心理學、高級職業心理學、心理診斷與治療、心理咨詢理論與個案研究。
為了使學員能夠學到真正有用的知識,學院開設的課程安徽是比較合理的。而且考慮到學員都是在職人士,所以把上課時間都安排在了周末,盡可能的不耽誤學員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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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華東師大的免費師范生的要求

一、華東師大的免費師范生的要求,是必須簽定《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

二、《華東師范大學2016年招生章程》規定: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及投檔模式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

第十三條 學校原則上認可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政策性加分。但根據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於20分的規定,對其加分值大於20分的,在錄取時一律認作20分。

第十四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採用「專業級差」原則,專業級差分為2、1、1、0、0,在同分情況下,文科考生依次比較語文、外語高考分數,理科考生依次比較數學、外語高考分數;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錄取採用「分數優先」原則,錄取時不設級差分。

第十五條 專業調劑和退檔時均不再徵求考生意見。具體承諾如下:

1. 對不實行平行志願的錄取批次(除藝術體育類外),投檔成績高於學校錄取分數線的考生,只要專業服從調劑、且體檢符合要求,都會被錄取。

2. 對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錄取批次(除藝術體育類外),在學校投檔分數線上且被投檔的考生,只要專業服從調劑、且體檢符合要求,都會被錄取。

第十六條 外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對外語語種不作限制(鑒於學校各專業均有雙語教學、相關課程使用英語教材的實際情況,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時慎重考慮)。

第十七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八條 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特別需要指出:

1. 色弱考生下列專業不能錄取:化學類、化學、心理學類、生物科學類、生物科學、生態學、環境工程、學前教育、特殊教育、體育教育;

2. 色盲考生下列專業不能錄取:除色弱不能錄取專業外,還包括美術學、繪畫、設計學類、地理科學;

3. 不能准確識別出紅、黃、綠、藍、紫任一色的考生下列專業不能錄取:除色弱、色盲不能錄取專業外,還包括經濟學、工商管理、會計學、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公共管理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4. 考生如有身體狀況不適合從事教師職業的,建議慎重考慮是否報考師范專業。

第十九條 江蘇省考生(含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藝術團考生)報考我校普通類本科專業的資格要求是選測科目為2 B,必測科目為4 C 1合格;對選測科目每門成績達到A+的,給予投檔分加2分優惠進入專業錄取;專業安排原則按第十四條執行。藝術體育類專業要求是7門必測科目D級不超過三門(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

第二十條 經學校考核認定獲得2016年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和教育部公示備案後,按照教育部和學校有關自主招生政策錄取。

第二十一條 報考藝術類專業考生的錄取方法按照學校公布的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二條 經學校考核合格獲得高水平藝術團資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高水平藝術團的錄取政策和學校發給獲得資格考生的書面通知書中公布的原則執行。

第二十三條 經學校考核合格並獲得高水平運動隊錄取資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政策執行。

第二十四條 報考體育類專業的上海考生按公布的《2016年華東師范大學體育類專業招生簡章(上海地區)》規定執行,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原則上以錄取系統中顯示的投檔成績為依據,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 填報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志願的學生在錄取後,必須與定向就業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否則將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六條 實行免費教育的師范生入學後必須簽訂《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否則將取消錄取資格。

C. 關於華東師范大學提前批次

告訴你,高考錄取的提前批次比普通批次要早,一般高考結束以後提前批次就開始報名。 提前批次錄取院校包括本科提前錄取的部分普通高校、軍隊(國防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及民航、空軍招飛院校、海關院校。
以下是具體辦法:(各省會有少許不同)
軍校:
軍隊院校招生對象為20周歲(截止當年9月1日)以下,未婚,應屆高中畢業生。政治條件:品德優良,志願從事國防事業。身體條件:報考軍隊院校考生應身體健康,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准》的要求。
考生在錄取為「國防生」後,高校、學生本人和高校後備軍官選拔培訓辦公室三方須簽訂《國防獎學金協議書》,考生家長(監護人)為簽約考生的擔保人。例如:2007年,解放軍第二、三、四軍醫大學,解放軍藝術學院將在江蘇省招收培養《全軍軍官院校訓練任務規劃》確定的無軍籍學員。在提前批次錄取,實行入學批准書制度,考生入校經復查合格後,與承訓院校簽訂《軍隊院校無軍籍學員入學協議書》。學員在校學習期間無軍籍;參照部隊院校條令、條例和規章制度管理,統一著裝,實行全程淘汰;免交學雜費和住宿費,院校按每人每月330元標准逐月發放學生本人生活補助費(寒暑假兩個月不發),醫療費用按學校所在城市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的有關政策執行,其他費用自理。畢業當年辦理入伍提干手續,畢業學員定職定級,參照軍隊院校同培訓層次、同學制有軍籍學員的規定執行。分配納入軍隊院校畢業學員分配計劃。
公安:按先本科後專科順序進行
報考公安院校的考生需進行面試、體能測試和政審。公安院校(專業)錄取安排在提前錄取院校批次,按先本科後專科的順序進行。本科錄取執行第二批本科院校省錄取最低文化控制分數線,專科錄取執行省提前錄取專科批次最低文化控制分數線。錄取時,院校對報考公安院校(專業)志願且面試、體能測試、政審合格的考生,在規定的調檔比例內,按從高分到低分、遵循志願的順序,進行擇優錄取。
公安院校(專業)規定了男女生招生比例,投檔時分別按男女招生計劃數進行投檔。
體育:按文化分從高到低順序投檔
體育主要有以下專業:體育教育專業,警察體育專業,運動訓練專業,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社會體育專業,運動人體科學專業(體育保健康復、運動生理生化、運動解剖與生物力學方向),新聞學專業(體育新聞方向),公共事業管理專業(體育管理方向),應用心理學專業(運動心理方向),中醫學專業(中醫骨傷科學方向)。
體育類專業實行提前錄取的辦法,錄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由省統一劃定。省高校招生委員會將根據招生計劃數和考生成績,綜合考慮分別劃定男、女生的文化和體育錄取省最低控制分數線(女生錄取數占招生計劃總數的25%左右)。錄取時,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和招生高校提出的調檔比例以及考生所報志願,對達到省同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文化分從高到低順序投檔,招生高校對進檔考生,按其《招生章程》中預先確定的錄取規則和標准,以及考生政治思想品德、體檢、成績和男、女生比例等情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因各校未按錄取規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而產生的各類遺留問題,按照有關政策規定招生高校負責處理。
體育類專業專科分數線將根據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在本科錄取結束後確定並按考生志願,按照文化分從高到低投檔,招生高校擇優錄取。體育類考生的照顧錄取政策按各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執行。警察體育、運動人體科學、運動心理、體育新聞、體育管理、體育保健康復和中醫骨傷科學等專業按普通類分數線錄取。
藝術:錄取時,在考生政治思想道德考核和體檢合格,專業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省同批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招生高校按《招生章程》中預先確定的錄取規則和標准,根據考生所報志願,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有:中央戲劇學院、中央美術學院、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北京電影學院、北京舞蹈學院、中國戲曲學院、天津音樂學院、天津美術學院、魯迅美術學院、沈陽音樂學院、吉林藝術學院、上海音樂學院、上海戲劇學院、南京藝術學院、中國美術學院、景德鎮陶瓷學院、山東藝術學院、山東工藝美術學院、湖北美術學院、武漢音樂學院、廣州美術學院、星海音樂學院、廣西藝術學院、四川美術學院、四川音樂學院、雲南藝術學院、西安美術學院、西安音樂學院、新疆藝術學院、中國人民解放軍藝術學院。
有關藝術考生的照顧錄取政策,按各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執行。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祝你好運!

D. 報考華東師范大學公共管理碩士應該准備哪些書目復習

考華東師范大學MPA分為初試+復試。

初試考試科目:綜合200分版+英語二100分。

  1. 綜合:總分200分,考試時權間為3個小時, 數學佔75分,邏輯佔60分,寫作佔65分。
    ⑴ 數學為25題單項選擇題,每小題3分,共75分;
    ⑵ 邏輯為30題單項選擇題,每題2分,共60分;
    ⑶ 語文寫作兩篇作文,論證有效性分析,要求600字,30分; 論說文要求700字,35分,共65分;

  2. 英語二,難度介於四、六級之間。考試題型為完型填空(10分),閱讀理解(50分),翻譯(15分),大作文(15分),小作文(10分)

E. 華東師范大學2019年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華東師范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的綜合性研究型重點大學,是國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

第三條 學校法人注冊地址是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郵編200062。學校承擔本科教學任務的校區除注冊地中山北路校區外,還有閔行校區,地址為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500號,郵編200241。

第四條 學校將給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本科畢業生頒發華東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規定的本科畢業生,學校將頒發華東師范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 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招生委員會是學校開展本專科招生考試工作的決策機構。委員包括學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和校友代表。委員會主任由校長擔任,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常務副主任,分管學生工作和紀檢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副主任。學校制訂《華東師范大學招生委員會章程》。

第七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作為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有:

1. 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招委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2. 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地區、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章程;

3. 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4. 組織實施完成學校本科生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5. 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6. 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對錄取新生的復查工作;

7. 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八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收費

第九條 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國家政策要求,努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優化學校生源結構,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和生源質量、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准。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計劃中不包含保送生、運動訓練專業及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自主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解決同分數考生錄取及平行志願情況下投檔不退檔的計劃需求。

第十一條 學校依法收取相關費用。其中:

1. 學費按學分收取,按學年預收。預收標准:藝術類專業為10000元/年;軟體工程專業第一、二學年為5500元/年,第三、四學年為16000元/年;其他專業為5000-5500元/年。

2. 住宿費:中山北路校區為800-1200元/年,閔行校區1200元/年。

3. 對實行免費培養的師范生,將根據國家規定免收學費和住宿費,同時按照規定補助生活費。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及投檔模式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

第十三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小於等於20分的政策性加分;加分值大於20分的,一律認作20分。

第十四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採用“專業級差”原則,專業級差分為2、1、1、0、0,在同分情況下,文科考生參考語文、外語高考分數之和,理科考生參考數學、外語高考分數之和;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錄取採用“分數優先”原則,錄取時不設級差分。

第十五條 專業調劑和退檔時均不再徵求考生意見。具體承諾如下:

1. 對不實行平行志願的錄取批次(除藝術體育類外),投檔成績高於學校錄取分數線的考生,只要專業服從調劑、且體檢符合要求,都會被錄取。

2. 對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錄取批次(除藝術體育類外),在學校投檔分數線上且被投檔的考生,只要專業服從調劑、且體檢符合要求,都會被錄取。

第十六條 外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對外語語種不作限制(鑒於學校各專業均有雙語教學、相關課程使用英語教材的實際情況,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時慎重考慮)。

第十七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八條 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特別需要指出:

1. 色弱考生下列專業不能錄取:化學類、化學、心理學類、生物科學類、生物科學、生態學、環境工程、學前教育、特殊教育、體育教育;

2. 色盲考生下列專業不能錄取:除色弱不能錄取專業外,還包括美術學、繪畫、設計學類、地理科學;

3. 不能准確識別出紅、黃、綠、藍、紫任一色的考生下列專業不能錄取:除色弱、色盲不能錄取專業外,還包括經濟學、工商管理、會計學、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公共管理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4. 考生如有身體狀況不適合從事教師職業的,建議慎重考慮是否報考師范專業。

第十九條 江蘇省考生(含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藝術團考生)報考我校普通類本科專業的資格要求是選測科目為2 B,必測科目為4 C 1合格;對選測科目每門成績達到A+的,給予投檔分加2分優惠進入專業錄取;專業安排原則按第十四條執行。藝術體育類專業要求是7門必測科目D級不超過三門(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

第二十條 經學校考核認定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和教育部公示備案後,按照教育部和學校有關自主招生政策錄取。

第二十一條 報考藝術類專業考生的錄取方法按照學校公布的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二條 經學校考核合格獲得高水平藝術團資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高水平藝術團的錄取政策和學校發給獲得資格考生的書面通知書中公布的原則執行。

第二十三條 經學校考核合格並獲得高水平運動隊錄取資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政策執行。

第二十四條 報考體育類專業的上海考生按公布的《華東師范大學體育類專業招生簡章(上海地區)》規定執行,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原則上以錄取系統中顯示的投檔成績為依據,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 填報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志願的學生在錄取後,必須與定向就業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否則將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六條 實行免費教育的師范生入學後必須簽訂《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否則將取消錄取資格。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考生,將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如發現在高考報名、考試、體檢等環節中以弄虛作假的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新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二十八條 學校網址:www.ecnu.e.cn,咨詢電話:021-62232212。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21-54344651。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公布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有省、自治區、直轄市調整高考招生政策,學校將根據當地的政策調整相關規定,並另行公布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

F. 華東師范大學推免生招收條件

華東師范大學推免生招收條件如下: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誠實守信,品德良好,學風端正,遵紀守法。

2.能夠獲得就讀本科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申請材料如下:

1.個人陳述(PDF文件,小於10MB);

2.其他材料(PDF文件,小於10MB):可以包括本科學習成績單、外語能力證明、獲獎證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創新潛質等的材料。請考生依據個人實際情況或按照院系要求上傳。

G. 我准備報考2018年華東師范大學的自主招生。去年的招生簡章上說明可選報4-6個專業。

2018年自主招生的情況要看各學校公布的招生簡章, 像2016年各學校基本都回是1月10日前公布招答生簡章。各院校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計劃表。並報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批准後向社會公布(各院校公布時間不同)。自主招生畢業時享受的就業政策及就業後的工資、福利、職稱評定、畢業證書、均與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完全一樣~~

H. 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華東師范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的綜合性研究型重點大學,世界一流大學A類建設高校。

第三條 學校法人注冊地址是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郵編200062。學校承擔本科教學任務的校區除注冊地中山北路校區外,還有閔行校區,地址為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500號,郵編200241。

第四條 學校將給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本科畢業生頒發華東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規定的本科畢業生,學校將頒發華東師范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 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開展本科招生工作的領導和決策機構,校長擔任組長,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副組長,其他成員由相關校領導以及學生工作部、教務處、招生辦公室等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七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作為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有:

1. 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招委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2. 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省份、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制定學校招生章程;

3. 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4. 組織實施學校本科招生考試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招生考試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5. 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6. 配合學校有關部門開展錄取新生復查工作;

7. 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八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收費

第九條 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國家政策要求,努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優化學校生源結構,統籌考慮各省份考生人數和生源質量、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份分專業招生計劃。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的批次、專業、人數及有關報考要求由各省級招生機構向社會公布。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計劃中不包含保送生、運動訓練專業及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等特殊類型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解決同分數考生錄取及平行志願情況下投檔不退檔的計劃需求。

第十一條 學校依法收取相關費用。其中:

1. 學費按學分收取,按學年預收。預收標准:藝術類專業為10000元/年;軟體工程專業第一、二學年為5500元/年,第三、四學年為16000元/年;其他專業為5000-5500元/年。

2. 住宿費:中山北路校區為700-1200元/年,閔行校區1200元/年。

3. 對實行公費教育的師范生,中央財政承擔其在四年學習期間學費、住宿費並給予生活費補助。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及投檔模式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

第十三條 投檔時,對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政策性加分,我校認可其中最高一項加分,且最高不超過20分;該加分在投檔、安排專業時均適用。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四條 普通類批次專業錄取採用「分數優先」原則,在同分情況下,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3門總分,語文、數學2門總分,語文單科高考分數。

預科批次專業錄取採用「分數優先」原則,在同分情況下,依次比較漢語文、民族語文、數學單科高考分數。

藝術類和體育類批次專業錄取採用「分數優先」原則,同分處理原則按照招生簡章等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專業調劑和退檔時均不再徵求考生意見,具體原則如下:

1. 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普通類錄取批次,達到學校投檔分數線且被投檔的考生,只要專業服從調劑、體檢符合要求,將會被錄取。

2. 對於實行非平行志願的普通類錄取批次、預科錄取批次,如遇末位同分且招生計劃不能滿足同時錄取時,按照第十四條同分原則進行錄取和退檔。

3. 對於藝術類、體育類、特殊類型錄取批次,專業調劑和退檔根據相應的招生錄取原則實施。

第十六條 外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對外語語種不作限制。

第十七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較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八條 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特別需要指出:

1. 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化學、心理學類、生物科學類、生物科學、生態學、環境工程、學前教育、特殊教育、體育教育、聽力與言語康復學;

2. 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上述第1條(色弱)不能錄取專業外,還包括美術學、繪畫、設計學類、地理科學;

3. 不能准確識別出紅、黃、綠、藍、紫任一色的考生下列專業不能錄取:除上述第1、2條(色弱、色盲)不能錄取專業外,還包括經濟學、工商管理、會計學、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公共管理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4. 考生如有身體狀況不適合從事教師職業的,建議慎重考慮是否報考師范專業。

第十九條 江蘇省考生(含高水平藝術團考生)報考普通類本科專業的資格要求是選修科目必須達到B B,必修科目均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對選修科目成績達到A+的,給予投檔分加2分優惠(兩門選修A+可加4分)進入專業錄取;專業安排原則按第十四條執行。藝術體育類專業要求是7門必修科目測試成績中不合格科目不超過三門。

第二十條 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採取「分數清」(即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

第二十一條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報考專業時選考科目須符合學校公布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二條 藝術類、體育類、特殊類型等招生原則

1. 報考強基計劃的考生招生錄取辦法按照學校強基計劃招生簡章和教育部、省級招辦和學校有關強基計劃招生政策執行。

2. 報考綜合評價批次的上海考生招生錄取辦法按照綜合評價招生簡章和教育部、上海市和學校有關政策執行。

3. 報考藝術類專業考生的招生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學校公布的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執行。

4. 經學校考核合格獲得高水平藝術團資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高水平藝術團的錄取政策執行。

5. 經學校考核合格並獲得高水平運動隊錄取資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政策執行。

6. 報考體育類專業的上海考生按公布的《2020年華東師范大學體育類專業招生簡章(上海地區)》規定執行;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原則上以錄取系統中顯示的投檔成績為依據,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體育專業統考成績、高考文化總分、語文、數學、外語3門總分、語文、數學2門總分。

第二十三條 填報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志願的學生在錄取後,必須與定向就業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否則將取消入學資格。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只錄取有專業志願的應屆高中畢業生。按照教育部要求,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的考生在學校正式錄取之前,必須將由考生本人、考生家長或監護人親筆簽名的「報考高等學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書面申請」交至學校招生辦公室,否則學校不予錄取。

第二十四條 實行公費教育的師范生入學後必須簽訂《師范生公費教育協議書》,否則將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五條 為了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復合型創新性人才培養的需要,提升本科人才培養質量,根據國務院學位辦和上海市學位委員會等相關文件精神,學校實施雙學士學位復合型人才培養項目(簡稱雙學位),通過高考在部分省份招生,公布招生專業為依託培養專業1,依託培養的其他專業公布在招生專業備注或學校本科招生網公布的《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專業(類)一覽表》中。雙學位的培養、管理等其他事宜按照國務院學位辦、教育部和上海市以及學校等相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六條 學校以按專業大類和按專業相結合方式進行招生, 招生專業(類)以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的《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專業(類)一覽表》為准。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我校建有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資助體系,通過資助與育人的緊密結合,助力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設立綠色通道,新生沒法籌措足額學費、住宿費,可先報到入學,學校為其辦理入學手續後再根據核實後的困難情況給予相應的資助,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考生,將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如發現在高考報名、考試、體檢等環節中以弄虛作假的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新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二十九條 學校網址:www.ecnu.e.cn;招辦網址:www.zsb.ecnu.e.cn;微信公眾號:ecnuzsb,咨詢電話:021-62232212。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21-54344605,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條 本章程公布後,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政策有調整,我校將作相應調整。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I. 華東師范大學招生章程理解

只對體育專業有要求

J. 600分能上華東師范大學嗎

有希望。

2021年華師文科普通類專業提前批第一志願投檔821人,投檔線578分,投檔最低排位5243。最高分607分,排位為1145;理科普通類專業提前批第一志願投檔852人,投檔線600分,投檔最低排位19780。最高分648分,排位為3855。

根據華師招生章程的錄取規則,普通類專業錄取先按「專業志願優先」,後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錄取,即先按考生所填報的第一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未被第一專業志願錄取的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考生第二至第六專業志願」的方法錄取。

師資力量

截至2021年3月,學校有教職工4,422人,其中專任教師2,379人。教授及其他高級職稱教師2,081人,其中含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院士(含雙聘院士)18人。

國家及上海市其他各類人才計劃入選者288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5,543人;在校博士研究生3,334人,碩士研究生15,239人;在校留學生(學歷生)1,355人。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華東師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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