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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大學美術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 2023-02-21 22:46:40

⑴ 青島大學2017招河北美術生嗎

青島大學2017年不招河北美術生。

具體可上青島大學官網,

查看:

青島大學2017年美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山東省外)

⑵ 青島大學藝術類的問題

答:青島大學優勢專業、重點學科,

沒有是藝術類專業的。

只要努力付出過,

就會有收獲。

⑶ 2014年青島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05月12日訊,(liuxue86.com)考研頻道為您轉載學校官方《2014年青島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青島大學2014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和學校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青島大學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青島大學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青島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青島大學招生工作接受各級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名稱:青島大學  學校代碼:11065

第五條  學校地址:中心校區(青島市寧夏路308號)   

東校區(青島市松嶺路93號)

西校區(青島市登州路38號)                           

第六條  辦學體制及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博士、碩士、本科 

第八條  基本情況:

青島大學位於美麗的海濱城市青島,坐落在黃海之濱、浮山之麓,依山傍海,風景秀麗。經過多年發展,現已成為規模較大、學科齊全、水平較高、師資優良、享有較高社會聲譽的綜合性大學。這里學者雲集,既有深厚的文化底蘊,又充滿濃郁的時代氣息,是讀書治學的理想園地。

目前,學校設有23個學院、98本科專業,涵蓋文學、歷史學、哲學、理學、工學、醫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教育學、藝術學等11個學科門類。現有6個一級學科博士點,35個二級學科博士點,1種博士專業學位類型,涵蓋18個培養領域;31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75個二級學科碩士點,16種碩士專業學位類型,涵蓋62個培養領域。學校在校生達到42000餘人,其中本科生34000餘人,專科生2004人,博士、碩士研究生5642餘人,外國留學生550人。 

學校擁有國家重點學科2個,山東省重點學科20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3個,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7個;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3個;國家級特色專業7個,省級特色專業13個;國家精品課程3門,省級精品課程41門;國家級教學成果二等獎2項,省級教學成果16項;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1個,省部級重點實驗室與工程技術研究中心9個;中央與地方共建高校基礎實驗室與特色優勢學科實驗室17個;2個本科專業入選教育部第三批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1個專業入選教育部「本科教學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學校設有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華文教育基地。

學校是國家第一批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高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高校,是教育部、衛生部第一批「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高校。2012年,學校被確定為山東省首批應用基礎型人才培養特色名校,山東省人民政府與青島市人民政府簽署了共建青島大學協議;2013年,學校被教育部評為 「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50強」。

學校實施特聘教授人才工程,人才隊伍建設取得顯著成就。現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級職稱人員1000餘人,院士2人、外聘院士9人,長江學者1人,國家傑青2人,國家****專家3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2人,中國科學院****1人,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4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58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人選6人,山東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22人,「泰山學者」特聘教授17人。教育部「長江學者和創新團隊」1個,山東省優秀創新團隊2個。

學校與2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170餘所院校及科研機構建立了交流合作關系,設立了交流學生、交流訪問學者、學術合作、合作辦學、留學生教育、建立孔子學院等97個交流與合作項目。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青島大學成立由校長和學校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下設青島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十條  青島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執行機構,具體負責青島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青島大學招生監察工作委員會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青島大學2014年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公布為准。 

第十三條  青島大學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學校的辦學條件及生源情況和畢業生就業情況,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

第十四條  青島大學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和考生公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學校的錄取工作採用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方式,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學校錄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合格的考生。

第十七條  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青島大學的考生,在第一志願不足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願上線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八條  對高考成績達到青島大學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學校按分數優先原則安排專業,即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滿足考生的專業志願。對部分實行高考改革的省份,錄取原則根據相關政策另行制定。學校在招生錄取和安排專業時,相同條件下優先考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外語聽力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九條  對學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普通高等學校的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文件執行。

第二十條  除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表演方向)專業限招女生外,其它各專業對男女考生比例無特殊要求。

第二十一條 藝術類專業按以下原則錄取:

山東省內藝術類專業錄取: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在全省藝術類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根據考生志願,按文化成績分專業按招生計劃1:1.5的比例向學校投檔,學校錄取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其中,報考音樂類、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表演方向)、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的考生,按校考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錄取;報考音樂學(理論方向)專業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400分以上(含400分),未達到者不予錄取;報考美術類專業的考生,其省專業統考成績須達到青島大學劃定的專業成績合格線240分以上(含240分),未達到者不予錄取 。

山東省外藝術類專業錄取:填報青島大學志願的考生,在達到所在省份的藝術類本科文化課成績控制線的基礎上,還須達到青島大學在考生所在省份劃定的分專業文化課成績控制線。

其中,美術類的繪畫專業按照我校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錄取;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可兼報,按照我校設計類專業成績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音樂類:按照我校專業(專業方向)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二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三條  錄取結果按教育部統一要求公布。考生被錄取以後,由青島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校後,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收費嚴格執行山東省物價局規定的標准。

  第二十六條 退費規定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魯政辦發【2008】65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學校設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對家庭困難的學生,學校建立了獎、貸、補、助、減、免等完善的資助體系。 

第二十八條  按照國家規定,學生完成規定的學業,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青島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

第二十九條 學校不委託任何機構和個人代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青島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三十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或與上級政策不一致之處,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青島大學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32—85953691、85953692、85953693  

 傳真:0532—85954708    郵編:266071 

學校網址:http://www.q.e.cn      

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q.e.cn                        

此招生章程已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並在教育部備案,詳細內容可登陸山東省教育廳網站:www.sde.gov.cn 或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網站:gaokao.chsi.com.cn查詢。

⑷ 青島大學美術學院2010藝術類招生簡章(山東省內)

青島大學將根據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劃定其美術類專業成績合格線,山東省考生的專業統考成績須達到合格線方有資格填報青島大學志願,未達到專業合格線者不予錄取。
美術學院:藝術設計(平面設計、環藝、數碼媒體設計、裝飾雕塑與陶藝、紡織藝術與裝飾設計方向):層次:本科
招生科類:藝術文
基本修業年限:四年
招生計劃:150
辦公電話:0532-85953828
繪畫(水彩、油畫、版畫、國畫方向):層次:本科
招生科類:藝術文
基本修業年限:四年
招生計劃:40
辦公電話:0532-85953828
青島大學美術類專業成績合格線將在青島大學招生信息網上發布(網址:http://zs.q.e.cn),請你注意查看。

⑸ 青島大學藝術類咋樣他是如何招生的

美術生
入學後只能選美術類的專業
美術類專業里該專業是要的成績在班裡是招生政策你可以去
青島大學
官網上看招生簡章
文化課的話大概要400多
美術生不

⑹ 青島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青島大學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和學校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一條 青島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二條 青島大學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各級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青島大學(學校代碼:11065)

第四條 學校地址:浮山校區(青島市寧夏路308號)

金家嶺校區(青島市松嶺路93號)

松山校區(青島市登州路38號)

第五條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辦學層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設有博士後流動站

第七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青島大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青島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條 青島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我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負責受理關於招生工作中違紀違法問題的信訪舉報。

通信地址:青島市寧夏路308號青島大學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郵政編碼:266071;電話:0532-85955750。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結合辦學條件、發展規劃制定2020年本科招生計劃,經校長辦公會審定後報教育部審批。

第十二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審批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和國家有關招生政策,結合社會和經濟發展對人才培養的戰略需求、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及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確定分省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後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學校的錄取工作採用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方式,公平、公正、擇優錄取。錄取工作結束後,學校根據經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核准備案錄取名單填寫錄取通知書,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

第十四條 高考改革的省份,錄取原則根據高考改革省份相關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對於山東省考生,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根據考生高考總成績和志願,按照學校專業招生計劃的1:1投檔,由我校審核錄取,對進檔考生直接錄取到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

第十五條 非高考改革省份,高考投檔成績達到青島大學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學校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即按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滿足考生的專業志願。

當考生高考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高考投檔成績並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於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江蘇省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成績要求為「5合格」,選測科目成績要求為2B及以上,同一專業志願內考生專業排序規則為「先分數後等級」。

第十六條 對學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普通高等學校的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文件執行。

第十七條 特殊類按以下原則錄取:

(一)藝術類專業錄取

藝術類專業錄取按照《青島大學202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公布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體育教育專業錄取

體育教育專業錄取學校執行山東省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體育類相關專業的錄取政策,在投檔范圍內,按照考生綜合成績擇優錄取。若綜合成績相同,參考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三)綜合評價招生錄取

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按照《青島大學2020年本科綜合評價招生簡章》公布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高水平運動員錄取

高水平運動員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及《青島大學2020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公布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學校錄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合格的考生。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收費退費及資助政策

第十九條 收費嚴格執行山東省發展改革委員會和山東省教育廳等部門相關規定。

第二十條 退費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學校設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對家庭困難的學生,學校建立獎、貸、補、助、減、免等完善的資助體系。

第七章 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校後,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考生弄虛作假違紀行為,將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嚴肅處理。

第二十三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內容,取得規定的總學分,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畢業,由學校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生,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准,由學校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學校不委託任何機構和個人代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青島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或與上級政策不一致之處,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青島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32- 83780001、83780002~9

郵 編:266071

學校網址:https://www.q.e.cn

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zs.q.e.cn

⑺ 青島大學本科自主招生,2019青島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自主招生簡章

一、招生計劃及專業

2019年自主招生計劃不超過我校招生規模的5%,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只能從下列招生專業中選擇一個報考,各專業招生計劃視生源報考情況而定。

尼山計劃、哲學類5人、中國語言文學類10人、新聞傳播學類10、歷史學類10人、考古學5人、英語10人、文理兼招

泰山計劃、數學類20人、物理學類20人、化學類20人、理工類

卓越計劃、機械類20人、材料類20人、自動化類20人、軟體工程20人

藍色矽谷計劃、法學類20人、政治學類20人、文理兼招

生物科學類20人、電子信息類20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20人、環境科學與工程類20人、理工類

註:根據生源情況,總計劃和各專業計劃可適當調整。

二、報名條件

學科特長突出、具備創新潛質,符合2018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條件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具體條件如下:

人文社科特長類:對人文社科專業有濃厚的興趣,具有與所報專業相關的突出特長,高中階段在有廣泛影響力的全國性人文社科競賽中獲得總決賽二等獎及以上獎項。

對英語專業有濃厚的興趣和扎實的基礎,高中階段在有廣泛影響力的全國性英語競賽中獲得總決賽一等獎及以上獎項。

三、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考生須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 );報名時間:2018年3月26日至4月10日。

2. 學生須在報名截止前將報名申請材料電子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材料包括:

(1) 自主招生報名申請表(網上報名成功後通過系統列印並由本人親筆簽名、中學審核蓋章);

(2) 高中階段各類課程修習情況及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等寫實性材料;

(3)證明申請者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的各種證書、作品或學術論文(含封面、目錄及全部成果頁等)。

上傳至報名系統的申請材料要求真實、詳盡、准確、清晰,除證書原件外所有材料均須中學蓋章。除正式出版的個人專著外,我校不接收其他紙質材料。

個人專著原件(註明學生姓名及報名號)請於2018年4月10日前(以收件日郵戳為准)寄(送)達我校本科招生辦公室。所有報名材料恕不退還。未按要求完成報名、報名申請材料不合要求者,報名無效。

四、選拔程序

1.資格審查:我校將組織專家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依據學生的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等表現,擇優確定合格考生名單;並對考生提交的論文進行原創性審核。初審合格考生名單將通過山東大學本科招生在線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予以公布。公示無異議者方可參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

2.考核時間:6月10日。

3.考核方式及內容:各專業考核均通過筆試加面試形式,筆試、面試均考察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內容,分值均為100分。

4.資格確定:學校本著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由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的測試綜合成績按不超過招生計劃1:2的比例確定各專業資格考生名單(綜合成績=筆試*50%+面試*50%);各專業獲得資格的考生中成績特別優秀者(10%左右)給予A級資格,其他給予B級資格。

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省賽區一等獎及以上獎勵的學生免筆試,直接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面試優秀者可直接獲得A級資格。

5.結果公示:獲得山東大學自主招生資格考生名單將在山東大學本科招生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並報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示備案。

五、錄取政策及辦法

1. 獲得A級資格的考生

(1)對於繼續實施普通本科分批次錄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及以上,我校予以錄取;

(2)對於合並本科錄取批次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自主招生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及以上,我校予以錄取;

(3)對於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績達到上海市、浙江省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及以上,且考生選考科目滿足填報專業的科目要求、綜合素質評價合格,我校予以錄取。

2. 獲得B級資格的考生

(1)對於繼續實施普通本科分批次錄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以內(不低於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予以錄取;

(2)對於合並本科錄取批次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本科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以內(不低於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自主招生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予以錄取;

(3)對於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績達到上海市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20以上、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浙江省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40以上,且考生選考科目滿足填報專業的科目要求、綜合素質評價合格,我校予以錄取。

備註: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對於高考總分不是750分的省份考生,降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試總分與750分之比進行折算,並按照四捨五入的規則確定實際降分幅度。江蘇考生選考科目等級不低於2B。

專業分配原則: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將錄取至其自主招生報考專業學習。

六、其它

1.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將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政策規定,加強各環節的規范管理,加強信息公開,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對於在自主招生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材料等違規考生,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資格,並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做進一步處理。

2.對於在德、智、體、美等方面表現突出或取得顯著成績者,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我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若發現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咨詢、輔導、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4.本簡章如有與教育部2018年招生政策不一致之處,以教育部有關政策為准。

⑻ 青島大學藝術學院2010年本科招生專業考試簡章及細則

你可以找一下 2010年藝術類招生簡章匯總,這樣可以縮小范圍,推薦你一個網站,藝71美術高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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