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甘肅招生辦公室
❶ 北京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精神,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北京大學於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以下簡稱強基計劃),以「為國選才育才」為宗旨,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 機構與原則
為加強組織領導,我校成立強基計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由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我校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程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各省(區、市)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有志於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且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的學生均可報名。
招生對象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並錄取批次省份以各省份劃定分數線為准),且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該省份強基計劃招生入圍標准。
2.對於獲得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二等獎(含)以上成績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並錄取批次省份以各省劃定分數線為准)可入圍相應省份的強基計劃考核。
三、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1.強基計劃招生專業
專業組別
測試科目
招生專業
高考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Ⅰ組
科學基礎素質測試
數學類
物理
物理學類
物理
化學類
物理或化學
力學類
物理
生物科學類
物理或化學
歷史學類
不限
考古學
不限
哲學類
不限
中國語言文學類(古文字學方向)
不限
Ⅱ組
人文學科基礎素質測試
歷史學類
不限
考古學
不限
哲學類
不限
中國語言文學類(古文字學方向)
不限
醫學組
科學基礎素質測試
基礎醫學(八年制)
物理和化學
2.招生計劃以我校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公布的為准。
3.考生僅可選擇一個專業組進行報考,各專業組單列計劃,單獨排隊入圍及錄取。醫學組在北京大學醫學部招生代碼下錄取。
4.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須符合報考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
5.傳統高考省份理工類考生僅限報考Ⅰ組和醫學組,文史類考生僅限報考Ⅱ組。
四、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5月10日至5月31日,考生可登錄北京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1),按要求准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強基計劃。
(二)考生參加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
(三)入圍考核辦法
7月26日前,在各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並錄取批次省份以各省份劃定分數線為准)上,依據報考強基計劃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加分,下同)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分省強基計劃招生計劃數的5倍確定各省份入圍考核的考生名單(末位同分同入圍),並公示入圍標准。
對於獲得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二等獎(含)以上成績,且按破格申請報考強基計劃的考生,如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並錄取批次省份以各省劃定分數線為准),可破格入圍相應省份的強基計劃考核。破格入圍考生不佔以高考成績入圍考生計劃,破格入圍且最終被錄取的考生不佔已公布的強基計劃招生計劃。
(四)考核測試
我校將於7月28日至8月4日對入圍考生進行考核測試,具體安排以網上報名系統內通知為准。
1.學科基礎素質測試:傳統高考省份:Ⅰ組和醫學組測試內容為數學、物理、化學,Ⅱ組測試內容為語文、歷史、政治;高考綜合改革省份:Ⅰ組和醫學組測試內容為數學、物理,Ⅱ組測試內容為語文、歷史。
2.綜合素質考核:我校將對學生綜合素質進行全面、深入的考核和評價,並通過面試對考生綜合素質材料進行核實。
3.體育測試:我校將對入圍考生組織體育測試,測試項目包括:身高體重指數、肺活量、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仰卧起坐。體育測試優秀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4.對於破格入圍考生,我校將根據其學科特長單獨進行考核。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強基計劃綜合成績滿分100分。其中,高考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占綜合成績的85%;我校組織的考核測試成績(即學科基礎素質測試+綜合素質考核)占綜合成績的15%。
2.確定錄取名單
根據強基計劃各省份各專業組招生計劃數,各專業組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確定預錄取名單。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專業志願進行專業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依次為:高考成績、校測總分、學科基礎素質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考核。
破格入圍考生綜合成績達到所在省份對應專業組強基計劃非破格入圍考生最低錄取綜合成績時,我校將予以錄取(不佔所在省份公布的強基計劃招生計劃),並根據其競賽成績、綜合成績、專業志願等因素進行專業錄取。
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經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於8月5日前公布錄取結果並公示錄取標准。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志願錄取。
五、培養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和國家關於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重大戰略部署,落實教育部關於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同時基於長期以來基礎學科人才培養的深厚積淀和豐富經驗。北京大學將實施「深化基礎學科人才培養計劃」,開展「博雅學堂」試點工作,統籌推進強基計劃入選學生的全過程培養。
北京大學強基計劃著力實現學生成長、國家選才、社會公平的有機統一。對於錄取考生,將制定有針對性的管理方案,完善本碩博銜接培養模式,培養有志於投身基礎學科研究,或從事高端晶元與軟體、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製造和國家安全等關鍵領域以及國家人才緊缺的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的綜合素質優秀的拔尖創新人才。
1.實施靈活、個性的培養方案。院系將結合專業培養目標,凝練核心課程體系,為強基計劃入選學生制定基礎兼顧個性的教學計劃和培養方案,一方面加強專業基礎的培養理念,另一方面也給予學生更大的自主選課空間和發展支持。搭建與其他高校和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的戰略平台,制訂特殊政策鼓勵學生跨學科、跨專業、跨階段選修和跨學校選修,提高學生的學科交融能力。
2.採取多元化授課方式,打造多層次授課平台。通過大班授課、小班研討的教學方式,促進教學方式的轉變。充分運用翻轉課堂、自主研討課、小班課、研究性教學、實踐教學等新的教學形式和方法,加強師生互動,開闊學生視野,擴大知識面,引領學生了解學術前沿問題,培養學生自主學習、終身學習的能力。
3.全面落實導師制。安排院士、講席教授、傑青等頂尖學者擔任導師、班主任,為學生授課,實施「1+X」導師制,為每名學生配備一名專業導師和多名跨學科導師,在課程學習、科學研究、職業生涯規劃、思想政治教育、素質教育和心理健康等方面提供引領、指導和幫助,形成全人培養、全面成才模式。
4.鼓勵學生參與科研,加強創新和實踐能力培養。依託科研優勢培養高素質的研究型人才,為有志於投身科研的優秀學生提供高水平的科研平台和交流機會,鼓勵教師把本領域的最新科研成果和發展方向融入到本科生教學中,鼓勵學生積極申請本科生科研課題,接受完整的科研訓練,在強化本學科基礎的同時提供交叉學科領域學習和研究的平台,進一步培養學生的學術能力和創新意識。
5.開展多渠道國際交流。鼓勵、支持學生參加學術會議、長期或短期國際交流項目、國際專業類競賽等交流活動,讓學生接觸世界科學文化研究最前沿,融入國際一流的學術群體,拓展國際視野,推動學生知識創新與技術創新的融合。
6.實施全面素質培養。融通教學與科研,堅持實踐育人,引導學生緊密結合經濟社會發展變化和生活實際,實現知行合一,造就未來能夠堅定投身國家重大戰略發展領域建設的、具有科學精神、科學方法、科學知識與科學能力的基礎學科專業型創新人才和跨學科復合型創新人才。
(各強基計劃招生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詳見我校本科招生網)
六、其他說明
(一)對於綜合素質材料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由相關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理。
(二)招生專業涉及多個培養單位的,我校將根據考生意向及測試情況確定考生進入的培養單位。
(三)強基計劃招生及培養工作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執行。若遇教育部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執行。
(四)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入校後原則上不得轉專業。
(五)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我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路費和住宿補貼。
(六)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七)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北京市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另行通知。
七、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對我校強基計劃招生有異議,可以書面形式具名進行申訴,申訴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學老化學樓120室 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871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北京大學紀委辦公室、監察室聯系方式:
電話:(010)62755622
郵箱:[email protected]
八、咨詢及聯系方式
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址:北京大學老化學樓120室 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871
招生咨詢電話:(010) 62751407,(010) 62755074
傳真:(010) 62554332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北京大學招生網:https://www.gotopku.cn
北京大學醫學部招生辦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8號北京大學醫學部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191
招生咨詢電話:(010) 82802191
傳真:(010) 82802223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北京大學醫學部招生網:http://bkzs.bjmu.e.cn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本《簡章》由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0年5月7日
❷ 求北京大學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頤和園路5號 | 郵編:100871 | 郵箱:[email protected]
還有什麼問題可以去網站查:http://www.pku.e.cn/
❸ 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的聯系方式
您好,文都資訊網為您解答!
咨詢熱線(010)62751354、(010)82802338(醫學部)。監督電話:(010)62756913。北大研究生院官網上有,文都教育論壇上也有。
希望能幫到你!
❹ 北大指定的校長實名推薦,是哪些學校獲得了
「校長推薦制」是北京大學在2010年推行的一種自主招生政策。在面向社會公內示的前提下,各校容長可實名向北大推薦優秀學生,經中學校長實名推薦的學生,可成為高校自主招生直接候選人。6月24日,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發布了2011年「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實施方案,該方案指出,2011年北京大學「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將在全國范圍內實行。自方案公布之日起,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中學均可報名申請。
2012年
北京大學2012年「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推薦資質初審通過中學名單
❺ 甘肅省高考理科排名在多少名以前的學生能上北京大學,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復旦
甘肅省高考理科排名在多少名以前的學生能上北京大學,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復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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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 不公布一分段分數統計表。
只知道錄取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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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用心去學,你就是最好的。
祝你學業進步,馬到功成。
❻ 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的北大招生
6月24日,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發布了2011年「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實施方案,該方案指出,2011年北京大學「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將在全國范圍內實行。自方案公布之日起,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中學均可報名申請。
此次公布的實施方案中對於獲得「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推薦的高中生提出了明確要求:「綜合素質全面、學科成績突出、志向遠大、具備發展潛能、社會責任感強」。
北京大學招辦負責人表示,2010年的試點工作效果良好。在這個過程中,社會各界人士提供了許多富於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對不斷完善「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起到了積極作用。北大招辦負責人稱,「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的順利實施,離不開社會各界對教育事業的關心和支持,也離不開社會各界的參與和監督。「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北京大學將堅持公開、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則,不斷完善相關制度和措施,歡迎社會各界對此繼續參與和監督。
北大公告
依照北京大學招辦10月31日晚23時對外發布的公告,北京地區共有13所中學獲得了2011年度「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資格,這些中學共有13-21個推薦名額。如果按21個推薦名額計算,北京地區的推薦名額佔全國最多推薦210名的10%。
31日北京大學招辦對外宣布稱,共有161所中學及校長獲得北大「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資質,較之於2010年度的39所中學,2011年擴充了122所中學。這161所中學共最多擁有210個推薦名額。其中江蘇共有16所中學獲得該資質,延續了獲得資質的中學數全國排名第一的情況。
申請數量
申請中學數量減少一半
北大招生辦31日晚發布消息稱,在規定的期限內,北大招辦共收到來自全國31個省份近200所中學遞交的申請,申請學校數較2010年減少一半。經北大自主招生專家委員會「認真評議」,最終確定161所中學(含2010年首批試點的39所中學)獲得2011年北京大學「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資質,推薦學生總額為210名。
受到照顧
農村地區中學受「照顧」
和2010年度相比,雖然2011年度獲得資質的中學在地理分布上有較多學校分布在非省會城市,但這仍未改變省會城市獲得資質數量占明顯優勢的現狀。
北大招辦負責人表示,在2011年評議過程中,北大自主招生專家委員會對農村地區、邊遠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的中學和學生給予了特別的關注。獲得推薦資格的中學中,不僅有北京牛欄山一中、河北冀州市中學等一批縣級及農村中學,也有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中學、西藏拉薩中學等少數民族地區的優秀中學。
北大招辦負責人表示,2010年試點「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的出發點正是要克服傳統教育的「一考定終生」的弊端,推進素質教育實施和創新人才培養,「北大希望沿著這條道路繼續積極探索」。 北京大學2012年「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推薦資質初審通過中學名單 省份 中學名稱 校長姓名 推薦名額 安徽 合肥市第一中學 陳棟 1 安徽 安徽省馬鞍山市第二中學 汪正貴 1 安徽 合肥市第八中學 王建明 1 安徽 蕪湖市第一中學 龐定亞 1 安徽 安慶市第一中學 沈波 1 安徽 合肥一六八中學 阮厚廣 1 安徽 合肥市第六中學 范廣偉 1 北京 北京人大附中 劉彭芝 3 北京 北京四中 劉長銘 3 北京 北京師大二附中 曹保義 3 北京 北京北大附中 生玉海 3 北京 北京師范大學附屬實驗中學 蔡曉東 2 北京 北京市十一學校 李希貴 1 北京 北京市第八中學 王俊成 1 北京 北京市第二中學 鈕小樺 1 北京 清華大學附屬中學 王殿軍 1 北京 北京市順義區牛欄山第一中學 劉克祥 1 北京 首都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沈傑 1 北京 北京市一0一中學 郭涵 1 北京 北京市第十二中學 李有毅 1 北京 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劉滬 1 北京 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 田琳 1 北京 北京匯文中學 陳維嘉 1 福建 廈門外國語學校 趙繼容 1 福建 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學 李迅 1 福建 福建省廈門雙十中學 陳文強 1 福建 福建省廈門第一中學 周君力 1 福建 福建省泉州第五中學 劉殊芳 1 福建 福建省泉州市第七中學 盧清山 1 福建 福建省漳州第一中學 連思標 1 福建 福建省莆田第一中學 蔡輝森 1 甘肅 西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劉信生 1 甘肅 甘肅省蘭州第一中學 化得福 1 廣東 廣東華南師大附中 吳穎民 3 廣東 廣東深圳中學 王占寶 3 廣東 廣東實驗中學 鄭熾欽 2 廣東 汕頭市潮陽實驗學校 張復昌 2 廣東 珠海市第一中學 韓廷輝 2 廣東 中山紀念中學 賀優琳 1 廣東 佛山市順德區國華紀念中學 季德華 1 廣西 南寧市第三中學 方潔玲 2 廣西 南寧市第二中學 農光學 1 廣西 柳州鐵一中學 胡冬梅 1 貴州 貴陽市第一中學 趙福菓 1 貴州 貴州省銅仁第一中學 冉貴生 1 貴州 貴州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王麗萍 1 貴州 遵義航天高級中學 楊亞斌 1 海南 海南中學 馬向陽 1 河北 石家莊市第二中學 邵喜珍 1 河北 邯鄲市第一中學 高玉峰 1 河北 秦皇島市第一中學 張國光 1 河北 河北唐山市第一中學 劉長鎖 1 河北 河北冀州市中學 馬學偉 1 河北 河北省定州中學 凌波 1 河北 滄州市第一中學 劉月廷 1 河南 河南鄭州一中 朱丹 2 河南 鄭州外國語學校 毛傑 2 河南 河南省實驗中學 王學進 1 河南 北京大學附屬中學河南分校 任艷丹 1 河南 信陽高級中學 畢樂武 1 河南 開封高級中學 常躍進 1 河南 林州市第一中學 王志強 1 河南 河南濮陽市第一高級中學 陳運道 1 河南 安陽市第一中學 付宏 1 河南 商丘市第一高級中學 陳雲昌 1 河南 內黃縣第一中學 劉富強 1 河南 夏邑縣高級中學 韓好典 1 黑龍江 黑龍江哈爾濱三中 趙文祥 6 黑龍江 大慶鐵人中學 寧德忠 3 黑龍江 佳木斯市第一中學 付曉秋 1 黑龍江 齊齊哈爾實驗中學 田忱 1 黑龍江 大慶第一中學 楊文傑 1 黑龍江 牡丹江市第一高級中學 卜祥林 1 湖北 湖北華中師大一附中 張真 2 湖北 湖北武漢二中 董漢利 1 湖北 湖北武漢外國語學校 李鴻朗 1 湖北 湖北省襄陽市第五中學 曹榮葆 1 湖北 鍾祥市第一中學 杜傳家 1 湖北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中學 周雲久 1 湖北 湖北省黃岡中學 劉祥 1 湖北 湖北省襄陽市第四中學 程敬榮 1 湖北 湖北省荊州中學 彭繼平 1 湖北 湖北省巴東縣一中 宋發剛 1 湖北 荊門市龍泉中學 馬德明 1 湖南 長沙市雅禮中學 劉維朝 1 湖南 湖南長沙長郡中學 盧鴻鳴 1 湖南 湖南師大附中 常力源 1 湖南 湖南長沙市一中 趙雅茜 1 湖南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學 王斌 1 湖南 長沙市南雅中學 孫傳貴 1 湖南 湘潭縣第一中學 趙羅海 1 湖南 麓山國際實驗學校 李素潔 1 湖南 湖南省桃源縣第一中學 燕立國 1 湖南 湖南省岳陽縣第一中學 郭光前 1 湖南 懷化市鐵路第一中學 羅霞 1 吉林 吉林東北師大附中 李楨 3 吉林 吉林省長春市十一高中 朱傑 1 吉林 松原市實驗高級中學 陳東軍 1 吉林 吉林省實驗中學 潘永興 1 吉林 吉林油田高級中學 遲振國 1 江蘇 江蘇南京師大附中 陳履偉 1 江蘇 江蘇海門中學 石鑫 1 江蘇 江蘇淮陰中學 張元貴 1 江蘇 江蘇南京外國語學校 董正璟 1 江蘇 江蘇啟東中學 王生 1 江蘇 江蘇省姜堰中學 高志雄 1 江蘇 江蘇省天一中學 沈茂德 1 江蘇 江蘇常州高級中學 張耀奇 1 江蘇 江蘇海安高級中學 呂建 1 江蘇 江蘇南通中學 姚天勇 1 江蘇 江蘇鹽城中學 李志成 1 江蘇 如皋中學 左伯華 1 江蘇 徐州市第一中學 王志勇 1 江蘇 江蘇省泰州中學 蔣建華 1 江蘇 江蘇省蘇州中學 張昕 1 江蘇 鹽城景山中學 殷廣平 1 江蘇 江蘇揚州中學 衛剛 1 江蘇 南京市金陵中學 鄒正 1 江西 江西省臨川第一中學 饒祥明 2 江西 新余市第一中學 黃余平 1 江西 江西省臨川第二中學 華小明 1 江西 新余市第四中學 陳曉紅 1 江西 江西省鷹潭市第一中學 黃福康 1 江西 玉山縣第一中學 李雲生 1 江西 江西省豐城中學 熊才衛 1 江西 南昌縣蓮塘第一中學 胡金金 1 遼寧 大連育明高級中學 劉春普 1 遼寧 本溪市高級中學 龐鳴嶸 1 遼寧 東北育才中學 高琛 1 遼寧 遼寧省實驗中學 關俊奇 1 遼寧 大連市第二十四中學 黃啟成 1 遼寧 鞍山市第一中學 周興國 1 遼寧 遼河油田第一高級中學 何紹純 1 遼寧 盤錦市高級中學 王海斌 1 遼寧 沈陽市第二中學 劉輝 1 遼寧 阜新市實驗中學 王洪奎 1 內蒙古 呼和浩特第二中學 郭炳勝 1 內蒙古 包頭市第九中學 陳超峰 1 寧夏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一中 王力爭 1 寧夏 寧夏銀川市第二中學 孫武平 1 青海 青海湟川中學 張建國 1 山東 山東省實驗中學 王品木 2 山東 山東省青島第二中學 孫先亮 1 山東 山東省壽光市第一中學 李玉明 1 山東 東營市勝利第一中學 劉志春 1 山東 山東省臨沂第一中學 李世良 1 山東 山東省煙台第二中學 王德清 1 山東 山東省萊州市第一中學 蔡潤圃 1 山東 山東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王玉璋 1 山東 山東省日照第一中學 許崇文 1 山東 山東省濰坊第一中學 於允鋒 1 山東 山東省昌邑市第一中學 張景和 1 山東 高密市第一中學 侯宗凱 1 山東 山東省泰安第一中學 桑愛民 1 山東 山東省廣饒縣第一中學 高欣華 1 山東 淄博實驗中學 程德權 1 山西 山西大學附屬中學校 楊素珍 1 山西 山西省實驗中學 蘇建庭 1 山西 太原市第五中學 王一瑛 1 山西 山西省大同市第一中學校 劉平 1 山西 山西省運城市康傑中學 路勝利 1 山西 山西省長治市第二中學校 焦建中 1 陝西 西北工業大學附屬中學 王永智 6 陝西 西安交通大學附屬中學 王佩東 1 陝西 西安市鐵一中學 王加奇 1 陝西 陝西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邊團結 1 陝西 陝西省安康中學 徐新人 1 陝西 陝西漢中市勉縣一中 何柏康 1 上海 上海市上海中學 唐盛昌 1 上海 華東師范大學第二附屬中學 何曉文 1 上海 復旦大學附屬中學 鄭方賢 1 上海 上海市七寶中學 仇忠海 1 四川 成都市實驗外國語學校 溫瑞徵 2 四川 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學 劉國偉 1 四川 綿陽東辰國際學校 祝啟程 1 四川 成都市樹德中學 陳東永 1 四川 四川省江油中學 梁玉幫 1 四川 四川省成都市石室中學 田間 1 四川 四川省閬中中學校 趙書遠 1 天津 天津南開中學 馬躍美 3 天津 天津耀華中學 任奕奕 3 天津 天津市第一中學 李新 1 天津 天津市實驗中學 張紅 1 天津 天津市新華中學 於異 1 天津 天津市第四十七中學 劉學安 1 西藏 西藏自治區拉薩中學 唐澤輝 1 新疆 新疆烏魯木齊市第一中學 閆立晉 1 新疆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二中學 楊學東 1 雲南 雲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關磊 1 雲南 雲南省玉溪第一中學 張煒 1 雲南 雲南省昭通市第一中學 何紅斌 1 雲南 雲南省騰沖第一中學 羅仁幸 1 雲南 德宏州民族第一中學 黨穎 1 浙江 浙江鎮海中學 吳國平 3 浙江 浙江杭州二中 葉翠微 2 浙江 杭州學軍中學 馬里松 2 浙江 浙江省舟山中學 唐華 2 浙江 浙江省溫州中學 胡海帆 1 浙江 浙江省慈溪中學 鮑旭明 1 浙江 浙江金華第一中學 高亞軍 1 浙江 浙江省諸暨中學 潘國權 1 浙江 餘姚中學 王勝戰 1 浙江 衢州第二中學 潘志強 1 浙江 浙江省新昌中學 王偉勇 1 浙江 紹興縣魯迅中學 許吉安 1 重慶 重慶市巴蜀中學校 王國華 2 重慶 重慶市第一中學校 魯善坤 2 重慶 重慶市南開中學校 田祥平 2 重慶 重慶市第八中學校 曹勇 1 重慶 重慶市第十八中學 馬培高 1 重慶 重慶市第十一中學校 莫裕全 1 2012年程序
一、招生對象
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綜合素質全面、學科成績突出、志向遠大、具備發展潛能、社會責任感強的高中畢業生。
二、推薦人數
獲得北京大學實名推薦制資質的中學校長可按分配名額推薦優秀學生。
三、實施程序
1、實行年度申請審核制。中學校長須以中學和本人名義向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提交《北京大學2012年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中學申請表》。北京大學自主招生專家委員會根據中學的辦學條件、生源質量或以往推薦學生在北大表現情況等因素,對遞交申請的中學進行評審。評審通過的中學,將獲得參加北京大學實名推薦的資質。未能通過評審的中學,當年所推薦的學生不具有實名推薦的性質,不享有實名推薦學生所享有的優惠條件。
2、獲得北京大學實名推薦資質的中學校長,須遵守誠實信用原則,認真履行職責,由校長以實名形式向北京大學推薦綜合素質全面、學科成績突出、志向遠大、具備發展潛能、社會責任感強的高中畢業生。具有資質的中學,如當年沒有符合推薦條件的學生,可以不推薦。
3、當年提出申請未獲通過的中學,可在下一年度向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再次提出書面申請。
4、獲得推薦資質的中學,須在本校校園網或公告欄顯著位置對校長實名推薦的實施方案、推薦名額、校內報名辦法、遴選程序等內容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告知全校師生和社會。
5、中學須在本校校園網或公告欄顯著位置對校長實名推薦的學生信息以及推薦理由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告知全校師生和社會,接受各方監督。
6、具有推薦資質的中學,如存在弄虛作假等情形,一經發現,立即取消中學及校長的推薦資質。
7、獲推薦的學生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在北大招生網填寫並列印《北京大學2012年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報名表》,並附相關報名材料,經中學校長實名簽字蓋章同意後,及時提交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
8、獲推薦的學生,如存在弄虛作假等情形,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學生的資格。
9、北京大學根據中學校長所推薦學生的具體情況,安排相關學科的專家組對中學推薦情況、學生報名資料進行審核。合格者將免於參加北京大學自主招生筆試而直接進入面試,面試合格者在高考錄取時將享受降至當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錄取的優惠政策。
10、北京大學自主招生專家委員會將在中學資格審核、學生考核等環節中加大對農村地區、偏遠地區中學的傾斜力度,推動農村教育發展,促進社會教育公平。
11、北京大學在北大招生網上對獲得實名推薦資質的中學、校長及推薦學生、推薦理由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
四、附則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享有相關條款的解釋權。 2013年1月4日,就部分2012年有「中學校長實名推薦」資質中學2013年未繼續推薦考生一事,北大招生辦負責人表示,此因部分中學並未申請2013年的資質,部分中學則是北大基於往年的推薦生源表現未審核通過,也有部分中學曾提前通報北大招辦稱,2013年無合適人選,暫不推薦。
有些中學之前有資質後再申請而未被北大審核通過2013年的資質。另外,由於公示名單是「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的候選人,這並不是說有些中學並未參與推薦,而是未能通過北大自主招生專家委員會評審和面試。
北大招辦負責人表示,根據北大對在校學生的追蹤調研,「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學生的學業成績積點比其他學生平均高出0.18(積點最高值為4),在社會服務和獲獎方面高出近20個百分點,在本科生科研方面高出8個百分點。該負責人稱,學業成績積點是一個綜合評價,每差0.1就需要在學科成績上高出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