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寒假招生宣傳
① 2022中山大學在深圳招生人數
文科950人左右,理科3000人左右。
根據查詢中山大學官網發布的招生計劃得知,2022中山大學在深圳招生人數是文科950人左右,理科3000人左右。
中山大學是教育部和廣東省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
② 中山大學新華學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廣東省有關規定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院校名稱:中山大學新華學院
第四條院校國標代碼:13902
第五條學校地址:
校本部:(廣州校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龍洞廣汕一路721號;郵政編碼:510520
校區1:(東莞校區)廣東省東莞市麻涌鎮沿江西一路7號;郵政編碼:523133
第六條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第八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畢業頒證: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基本要求時,准予畢業並頒發中山大學新華學院的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中山大學新華學院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專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及學校辦學條件,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選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級招辦向社會公布。
第十五條錄取批次:廣東省為第二批本科B類,其它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批次執行。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准,按照文科類、理科類、美術類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實行平行院校志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文科類、理科類專業投檔比例,視生源情況而定,投檔比例不高於105%。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文科類、理科類專業按招生計劃的100%-120%投檔,我院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美術類的投檔比例根據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確定。
第十九條學院將不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跨省招生的預留計劃。預留計劃數將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備案。
第二十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投檔要求的情況下,中山大學新華學院依據考生志願和學校確定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專業錄取按“專業志願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第一專業志願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志願錄取,依次類推。高考總分相同的,按高考總分排位前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二條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並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三條外語語種要求:語種不限,根據我院專業培養要求和教學安排,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藝術設計學(服裝設計、服裝工程)專業面向美術類考生招生。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藝術(美術)類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學習。
所有專業對男女生比例無限制。
第二十四條凡報考我院的美術類考生,專業分檔時按文化分、術科分權重各佔50%計算總分,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在廣東省,報考高校文科類、理科類第二批本科層次專業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在廣東省,報考高校美術類、音樂類、體育類各批次專業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六條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的規定加分投檔,但錄取專業時以實際分數為准。在高考成績總分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考生和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第六章錄取體檢標准
第二十七條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准,則予正常錄取。
第二十八條護理學專業因部分用人單位對錄用人員身高有要求,請身高1.65米以下的男生和身高1.55米以下的女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九條新生入學後,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收費標准
第三十條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准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
學費標准:每生每年19000-21000元。各專業收費具體標准按專業目錄公布為准。
住宿費:每生每年800-1600元。住宿費收費具體標准以廣東省物價局批文為准。
第八章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一條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1.學院設有多種獎學金:(1)國家獎學金;(2)國家勵志獎學金(3)學院獎學金;(4)廣東益友獎學金;(5)江西廣東商會獎學金;(6)達一公司獎學金;(7)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海外學習交流與社會實踐獎學金;(8)長江企業助學金;(9)何建新助學金;(10)張智軍助學金;(11)洪雲英助學金。獎學金金額最高為8000元,助學金金額最高為3000元。此外,還設各種單項獎勵。2.學院設有多種勤工助學崗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通過各種勤工助學活動改善自己的學習和生活條件。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三條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招生監督與申訴辦公室
聯系人:陳榮冠
監督電話:020-87065906
傳真:020-87215125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四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69—82676855、82676866
傳真:0769—82676877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網址:http://xh.sysu.e.cn
招生網址:http://www.xhzsb.net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由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於3月20日由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於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由中山大學新華學院委託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准。
③ 2022年大學招生寄語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大家都寫過寄語吧,藉助寄語人們可以寄託自己的希望。你所知道的寄語是都是什麼樣子的?以下是我幫大家整理的2022年大學招生寄語(精選130句),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2022年大學招生寄語1
1、九十載,中大人風雨兼程;乙未年,康樂園翹首待君。
2、承中山訓誡,博學審問,造華南第一學府;持包容之風,獨立自由,建世界一流大學。
3、游真理之中,開天工之山,感醫者之大,治百家之學。
4、中情育樹人,承德澤桃李;山行學問路,心享思辨樂。
5、入一流學府攜嶺南風情伴良書益友育人生贏家中大不將就。
6、一片自由田,承載大學天。
7、風來過,雨來過,中大,有太多話想對你說。
8、讓中大來改變你,然後,讓你,來改變中大。
9、文通理達,百年中大;才子佳人,當代風華。
10、才賢方正至中大,大中至正方賢才。
11、中西之才何得用?千山遍訪始致知。尋獲大道以內省,域外博學為外冠。
12、中山大學,不止於中,豈止於大。
13、巍巍中大,你若前來,我必厚待。
14、博學審問,慎思學創俱能;明辨篤行,看我中山大學。
15、中流砥柱,大象無形。
16、不做高山,她是海洋——熱愛千萬個不同的你和你千萬個不同的思想。
17、處永芳之中,品博雅之大。
18、聽自由之風,築獨立之夢,行博學之事,求篤行之道,繪七彩人生。
19、博學之始,篤行至終;臻於治學,精於實踐。
20、以夢為馬,不負年華於中大。
21、南粵地傑,中大人靈。
22、格物致知,修身立志,放飛青春夢;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中大人。
23、健全之人格,自由之思想;既貴專精,尤貴宏通。
24、中山手創山高水長大師所往學子之光。
25、世界之大,唯有中大。
26、中大不缺獨立之精神與自由之思想,缺的是你!
27、博學審問鑄獨立精神,慎思明辨促自由思想,篤行致遠做民族棟梁。
28、國立中山,華南之魂,博學慎思,由你傳承。
29、風雨九十載,育博學篤行中大人;展望期頤年,建世界一流新名校。
30、中朝嶺南,人雲明珠淺藏;山高水長,百年名校盈光。大龍虎鳳,名師高徒如雲;學有所得,明辨慎思不罔。歡娛難停,夜夜有電有網;迎懷送抱,古人誠不欺我!各家爭鳴,有位大哥從良;位帶憂思,振興中華勿忘。
2022年大學招生寄語2
1、惟真惟實求卓識,剛健有為報國家。
2、承石大傳統,譜時代新篇;聚天下英才,育國家棟梁。
3、求學石大,不負芳華。
4、石大學子,風華正茂,西海岸邊,譜寫青春。
5、面朝大海,春暖花開;惟真惟實,靜候你來。
6、「石」不可待,一路「油」你。
7、志在成材,夢在石大。
8、知識引領成功,石大助你圓夢。
9、黃島濱畔,海之蔚藍,夢之啟航,始於足下。
10、美麗青島韻,石大成才夢。
11、一路風雨,只待今朝;石磨意堅,大器始成。
12、石破天驚,油始有容。
13、創造太陽,萬道霞光;當下不負,來日共期。
14、和石大有約,攜夢想同行。
15、百舸爭流千帆競,石油大學育精英。
16、人生成材之路,石油大學起步。
17、智匯石油大學,創享美好未來。
18、石大有我,我有石大。
19、青春芳華美如詩,夢寄石大抒壯志。
20、遇見石大,遇見更優雅的自己。
2022年大學招生寄語3
1、知藝而善,明術以精。
2、藝境求高,學則求精。
3、走職教之路,育技術英才,創美好未來。
4、育藝術苗子,繪精彩藝術。
5、做人要真,學藝要精。
6、明天的高度,源於今日的選擇。
7、沒有的文化,只有更深的藝術。
8、文化在這里傳播,藝術從這里蔓延。
9、藝術成就夢想,夢想成就未來。
10、藝術的追求,孩子成長的必經之路。
11、若想財運亨通,職教助你成功。
12、報讀職中,升學有門,就業有路。
13、采擷藝術之光,成就精英殿堂。
14、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努力造就高素質技能人才。
15、讓平凡的你,擁有精彩的.人生。
16、藝術夢想,從此飛翔。
17、發展職業教育,培養實用人才。
18、南粵地傑,中大人靈。
19、帶你聆聽藝術,舞畫氣質。
20、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
2022年大學招生寄語4
1.民族的中山,華南的靈魂,博學的縝密思考,由你傳承。
2.經營百年基業,打造世紀浪漫;匯聚本土人才,培育國家棟梁。
3.把夢想當作你的馬,不要在中大失去青春。
4.為世界創造人才,為人才創造世界。
5.進入百餘所光榮的學術機構,享受博大精深的文化精髓。
6.雷電霹靂天空響,百聲突然學校風。
7.環境優美,家庭細心。
8.尋找未知,提升你自己。
9.百年風格各異,教育淵博,知識淵博。
10.你若近前來,我必恩待你,呵,高天。
11.心決定命運,自信通向成功。
12.汗水澆灌希望,奮斗決定命運。
13.養成好習慣就是擺脫它們。
14.今天我為母校感到驕傲,明天母校也會為我感到驕傲。
15.飽經風霜的學生,獻身於科學精英的教育。
16.細枝末節決定成敗,有一點閃光的鑄就。
17.校園風景秀麗,偶爾會出現珍禽異獸。
18.尊重規則、團結和相互尊重。
19.披上理想的翅膀,揚起青春的帆。
20.成功屬於每個有強烈自我意識的人。
21.細節決定成敗,態度決定成敗。
22.提高教育質量,建設和諧校園。
23.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構建和諧文明的新校園。
24.做經濟人的棟梁之才,展現人才的廣闊天空。
25.揚起理想的帆,成功的海岸。
2022年大學招生寄語5
1、心決定命運,自信走向成功。
2、汗水澆灌希望,奮斗決定命運。
3、養成良好的習慣,就是不受壞習慣的折磨。
4、今天我以我的母校為榮,明天我的母校也將以我為榮。
5、風雨不停學生,潛心教育精英科學。
6、細節決定成敗,點滴鑄就輝煌。
7、校園風景優美,珍禽走獸時有出現。
8、遵守規則,團結互助,互相尊重。
9、我努力工作,我進步,我有信心,我成功。
10、插上理想的翅膀,揚起青春的風帆。
11、成功屬於每一個有強烈自信的人。
12、細節決定成敗,態度決定成敗。
13、珍惜美好時光,書寫精彩人生。
14、藍天白雲,旅行在書海天的驕傲。
15、提高教育質量,構建和諧校園。
16、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創建和諧文明的新校園。
17、做經濟人的棟梁,展示人才的廣闊天空。
18、揚起理想的帆,成功的彼岸。
19、教育可以改變你的命運,知識可以創造財富,學習可以豐富你的生活。
20、勤奮在玩耍中荒廢,成功在思想中消滅。
2022年大學招生寄語6
1.藝術生好活,設計始無憂。
2.這里是青春的舞台,閃耀著團結和智慧的光芒,我們期待你在這里為自己的人生添磚加瓦,為邵武一中學生會再創輝煌。
3.你海闊憑魚躍,天高任鳥飛。學生會是你展翅翱翔的天空。
4.共聚學生會,一起快樂分享。
5.一天路過,一天錯過,還有一天好好把握!我們用斑斕色彩,給你看一中明天輝煌。
6.宣傳一瞬間,精彩每一刻。
7.學生會,逐夢開始的地方。
8.加入我們吧!一起用行動傳遞愛心!
9.在學生會,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
10.門,繼續對知識領域更高層次的探究,繼續對實現人生價值的大步前進,此時此刻,我們堅信,這群有志青年定會在工師的校園中,一展拳腳,有所作為。
11.這里是一個綜合型,交流型人才的加工廠。外聯部里口才和智慧的碰撞,能力與激情的交流,會讓你在社會的大潮中屹立於時代的浪尖!
12.未來的傳媒精英在這里產生!
13.來吧,朋友!讓我們一起插上文學的翅膀,讓我們一起揮灑青春的熱情,讓青春激越的我們一起翱遊於文學的海洋吧!
14.用團結友誼之情幫助所有同學,讓我們的學校更美好。
15.如果你熱愛青春,希望展示自己,那就加入學生會。
④ 中山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中山大學按照有利於科學選拔人才、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維護社會公平的原則,以「德才兼備、領袖氣質、家國情懷」為人才培養目標,選拔和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學校基本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中山大學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0558
中山大學以統一代碼(10558)進行招生。
第五條 校址:
廣東省廣州市(廣州校區南校園、北校園、東校園)
廣東省珠海市(珠海校區)
廣東省深圳市(深圳校區)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七條 辦學性質:教育部直屬綜合性重點大學,國家「雙一流」A類建設高校。
第八條 辦學歷史和戰略目標:中山大學由孫中山先生於1924年親手創立。新時期中山大學的戰略目標是紮根中國大地,加快進入國內高校第一方陣步伐,努力邁進世界一流大學前列。
第九條 頒發學歷學位證書:凡具有中山大學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修業期限內,完成規定的課程修讀學分,達到畢業要求者,頒發中山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中山大學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中山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一條 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為學校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各省(區、市)招生組,在教務部招生辦公室的統籌下,負責開展各省(區、市)的招生宣傳咨詢和志願填報指導等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校根據國家政策導向及學校辦學情況,統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各地生源數量、質量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提出招生專業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選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四條 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錄取等問題。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學校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在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過各省公布的招生計劃數的120%調檔;在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過各省公布的招生計劃數的105%調檔。在平行志願批次,已投檔至中山大學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體檢合格且服從專業調劑的情況下,均不退檔。
第十六條 學校調檔時認可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原則上加分不得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高校專項、高水平藝術團和高水平運動隊招生。
第十七條 學校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實際高考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進行專業錄取,不設專業級差;實際高考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相同且招生計劃余額不足時,優先錄取含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仍相同時則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同分排序進行錄取,無同分排序規則的批次參照所在省(區、市)本科普通批次執行。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執行分數優先(分數清)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根據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要求執行。其中,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AA及以上,必測科目4C及以上,技術科目合格;強基計劃、高校專項、高水平藝術團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及以上。
第十九條 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醫學類只錄取填報有該類志願的考生。醫學類專業的范圍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執行。
第二十條 未完成招生計劃時,學校根據各省(區、市)要求進行公開徵集,徵集仍未完成的計劃,調配到生源充足省(區、市)安排錄取。
第二十一條 招生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除外語類專業、核工程與核技術(中法合作辦學)專業以外,其他專業主要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二條 護理學、農學專業在提前批次和本科批次(除綜合評價錄取外)錄取的考生,入校後不得轉專業。
第二十三條 錄取時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基本依據。若新生入學後體檢不合格,按照《中山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條款執行。
第二十四條 民族班學生的招收,從投檔成績不低於中山大學在該省(區、市)提檔分數線以下40分內的少數民族考生中擇優錄取。新疆協作計劃招生錄取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委會確定的各類別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
第二十五條 內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國家民委專項計劃的招生錄取,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國家專項計劃的招生錄取,根據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委員會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強基計劃、綜合評價錄取、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音樂表演專業、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等招生錄取,根據教育部及中山大學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港澳台僑聯合招生、澳門保送生、澳門單招、澳門「四校聯考」、香港單招、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本科面試招收台灣高中畢業生等招生錄取,根據教育部及中山大學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條 按大類招生的專業,學生入學1-2年內後按照所在院系專業培養方案和要求進行專業分流,確定培養專業。
第三十一條 各招生專業報到和後續培養地點詳見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或咨詢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及各院系。
第三十二條 學生住宿費、學費的收費標准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其中,住宿費750-1600元/學年,學費5480-10000元/學年,具體請在各省公布的本科招生目錄或登錄中山大學信息公開網查詢。
第三十三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中山大學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履行職能監督職責,紀檢監察部門履行專責監督職責。中山大學招生工作接受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中山大學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適用於中山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解釋。
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西北區524棟
郵編:510275
招生咨詢電話:020-84036491傳真:020-84111598
監察處檢舉控告電話:020-84115582
中山大學主頁:www.sysu.e.cn
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admission.sysu.e.cn
中大招生微信公眾號:sysuzs
⑤ 中山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中山大學強基計劃」,以下簡稱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以「德才兼備、領袖氣質、家國情懷」為成才目標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具有強烈的專業興趣,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高考成績優異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一)強基計劃招生專業包括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生態學、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歷史學、哲學、基礎醫學。招生科類和高考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如下:
專業名稱
科類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數學與應用數學
理工
必須選考物理
物理學
理工
必須選考物理
化學
理工
選考物理或化學其中一門
生物科學
理工
選考物理、化學或生物其中一門
生態學
理工
選考物理、化學或生物其中一門
漢語言文學 (古文字學方向)
文史
必須選考歷史
歷史學
文史
選考歷史或地理其中一門
哲學
文史
無
基礎醫學
理工
化學和生物均須選考
註: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公布為准。
(二)招生計劃為150名。招生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青海和寧夏。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我校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公布為准。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5月9日至31日考生可登錄中山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58),按要求准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根據各省專業計劃安排,考生可填1-3個專業志願,並填報是否服從調劑。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入圍考核辦法
7月26日前,我校依據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分省招生計劃數的4倍確定各省入圍考核考生名單(同分考生按排位比較)並公示入圍標准。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四)學校考核
時間:7月31日-8月1日
考核方式:面試和體質測試。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1. 我校組織專家分組面試,主要對考生的理想信念、家國情懷、學科興趣、培養潛質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並結合考生綜合素質檔案,確定面試考核評分。
2. 考生需參加由我校組織的體育科目測試,測試科目為50米跑。體質測試不受理緩考、補考申請。
若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50米項目的考生須在考核前3個工作日提出更換測試項目申請,經學校審核同意後,可測試以下項目:男生:引體向上;女生:1分鍾仰卧起坐。
體質測試及格標准如下:
項目
及格標准
男生50米跑
<9.2s
女生50米跑
<10.4s
男生引體向上
>9次
女生一分鍾仰卧起坐
>25次
測試結果不計入學校考核成績總分,若考生體質測試不及格,我校不予錄取。
體質測試原則上不受理免考申請。若考生確因生理疾病或意外傷害等特殊情況無法參加測試的,須在考核前3個工作日提出免考申請並附上相關證明(三甲醫院證明、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等),發送郵件至[email protected],經學校審核同意後可免考。
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將另行通知。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折算成百分制)×85%+我校考核成績(百分制)×15%
2.確定錄取名單
我校根據考生填報專業志願和在相關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專業和名額,按照「分數優先(綜合成績),遵循志願」的原則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我校考核成績、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成績排位排序。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綜合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不予錄取。
3.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4.我校於8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並公示錄取標准。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生源所在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生源所在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一)本碩博有效銜接培養方案
我校針對強基計劃學生採用專屬人才培養模式。專門制定單獨的本科、碩士、博士有效銜接的培養方案,配備資深導師團隊,創造一流學術氛圍,設計「科學性、完備性、競爭性」的課程體系,開設面向學科前沿和國家戰略需求的前沿課程和具有高階性、創新性和挑戰度的專業課程。以科學問題為導向,強化科研和實踐創新能力,跟隨導師組定期解讀國家戰略需求、研讀重大科研專項指南、參加學術會議,了解國際學術前沿動態,了解國家戰略需求,了解關鍵技術難題,將個人發展與國家需求緊密結合。
(二)階段性考核和分流辦法
強基計劃實行年度考核及動態進出機制。每學年結束後根據學生績點、科研訓練表現等方面綜合考核進行動態管理,本科階段分流與考核淘汰的學生轉入普通本科生培養。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且學業成績優秀的普通錄取本科生可選拔補入強基計劃。
(三)其他激勵機制
強基計劃學生具有專屬發展通道。單獨編班、單獨設計培養方案。課程上建設強基專屬模塊、科研上設立強基專屬課題、保障上設立強基專屬經費。獎學金評審、免試推薦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學等方面,按教育部指導意見給予政策傾斜。學校各類重點實驗室、科研基地以及其他科研實驗條件向強基計劃學生開放。依託粵港澳大灣區,集結全球優質資源,深化與世界頂尖大學和科學中心的戰略合作,提升強基計劃學生的國際視野和家國情懷。
具體詳見各專業培養方案。
五、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對於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對於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原則上不允許轉專業。
(四)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五)我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成立強基計劃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我校強基計劃的有關考試招生和培養工作。在中山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負責強基計劃考試招生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准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中山大學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接受中山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七、咨詢方式
地址:廣州市海珠區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
郵編:510275
招生咨詢電話:020-84036491
傳真:020-84111598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admission.sysu.e.cn
中山大學監察處檢舉控告:020-84115582, [email protected]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簡章由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⑥ 中山大學2021年招生快訊
中山大學2021年招生快訊
中山大學2021年招生快訊。中山大學由孫中山先生創辦,有著一百多年辦學傳統。作為中國教育部直屬高校,通過部省共建,中山大學已經成為一所國內一流、國際知名的現代綜合性大學。中山大學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學邁進,努力成為全球學術重鎮。
中山大學2021年招生快訊1
Q1、中大2021年強基計劃的招生專業有哪些?
中山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招生包括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生態學、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歷史學、哲學、基礎醫學、理論與應用力學等十個專業,每個專業招10—20人。
Q2、招生科類和高考改革省份的選考科目要求?
2020年起高考改革3+3省份有: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東、海南。
2021年起高考改革3+1+2省份有:湖南、河北、福建、重慶、廣東、遼寧、湖北、江蘇。
招生科類和高考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如下:
註:1、化學、生物科學、生態學和基礎醫學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學生。
2、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公布為准。
Q3、中大2021年強基計劃的招生省份有哪些?
中山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的招生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青海和寧夏。
具體分省分專業的招生計劃請考生登錄報名系統查看,考生確認自己的選考科目後,可填報專業以系統顯示為准。
Q4、中大2021年強基計劃的報名條件是什麼?
在中山大學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具有強烈的專業興趣,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高考成績優異的高中畢業生都可以申請報名,沒有獎項或論文等要求。
Q5、是否限制考生報考高校數量?
強基計劃限報一所高校,報考中大2021年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Q6、中大2021年強基計劃的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4月9日至30日
報名方式:考生可登錄中山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按要求准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58
只剩最後10天,各位考生和家長請抓緊報名!
Q7、考生可以填報多少個專業志願?
根據各省專業計劃安排,中山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考生可以結合自己的學科特長和專業興趣填報1個專業志願。
Q8、強基計劃考生是否要參加高考?
2021年強基計劃考生需要參加高考。
Q9、強基計劃考生如何進行報考確認?
中山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報名考生需要於6月10日至6月20日期間登錄報名平台進行報考確認並簽訂承諾書,逾期不進行確認則視為放棄報考中山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
Q10、強基計劃考生如何確定學校考核資格?
6月26日前,中山大學依據確認報考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數的6倍確定各省入圍考核考生名單(同分考生按排位比較)並公示入圍標准。
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Q11、中大2021年強基計劃的.考核時間和方式?
考核時間:6月30日
考核方式:筆試、面試和體質測試。
1、考生按照所報專業參加中山大學組織的筆試,筆試主要考查考生相關學科的基礎知識、基礎理論、基礎能力。
2、中山大學組織專家進行分專業面試,主要對考生的理想信念、家國情懷、學科興趣、培養潛質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並結合考生綜合素質檔案,確定面試考核評分。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3、考生需參加由中山大學組織的體育科目測試,測試科目可自主選擇立定跳遠或50米跑。體質測試不受理緩考、補考申請。
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將另行通知。
Q12、體質測試的及格標準是什麼?
體質測試及格標准如下,體質測試結果不計入學校考核成績總分,但如果考生體質測試不及格,中山大學不予錄取。
Q13、中大強基專業培養具有哪些特色和優勢?
中山大學針對強基計劃學生採用專屬人才培養模式,單獨編班、專門制定單獨的本科、碩士、博士有效銜接的培養方案。
具體專業培養方案考生和家長可以復制以下網址具體查看——
數學與應用數學:
http://math.sysu.e.cn/article/2431
物理學 :
http://spa.sysu.e.cn/cn/content/2172
化學:
http://ce.sysu.e.cn/zh—hans/article/7664
生物科學:
http://lifesciences.sysu.e.cn/under—graate/notices/3457
生態學:
http://eco.sysu.e.cn/article/185
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
http://chinese.sysu.e.cn/article/1736
歷史學 :
http://dpcms4.sysu.e.cn/history—prod/article/369
哲學 :
http://philosophy.sysu.e.cn/article/439
基礎醫學 :
http://zssom.sysu.e.cn/zh—hans/article/8435
理論與應用力學 :
http://saa.sysu.e.cn/article/426
Q14、強基計劃考生的綜合成績如何折算?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折算成百分制)×85%+中山大學考核成績(百分制)×15%(其中筆試成績佔30%,面試成績佔70%)。
Q15、中大2021年強基計劃的錄取規則是什麼?
中山大學根據考生填報專業志願和在相關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專業和名額,按照「分數優先(綜合成績)」的原則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中山大學考核成績、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成績排位排序。
Q16、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能否轉專業?
中山大學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原則上不允許轉專業。學校鼓勵同學們夯實基礎的同時,參與交叉學科學習研究。
Q17、強基計劃什麼時候公布錄取結果?
中山大學將於7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並公示錄取標准。
招生咨詢電話:
020—84036491
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
http://admission.sysu.e.cn
招生簡章:
http://admission.sysu.e.cn/zs01/zs01b/1387332.htm
Q18、強基計劃是否需要在高考志願系統中填報?
強基計劃不需要在高考志願系統填報志願,被高校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生源所在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生源所在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Q19、中大是否設置破格招生計劃?
中山大學未設置破格招生計劃。報名也不需要提供學科競賽或者其他類型的證書。
Q20、中大強基學生的學習生活情況如何?
強基學子都是「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三有青年,他們「學在中大,追求卓越」。想了解強基學子們如何理解自己的專業,他們怎樣看待基礎學科學習,他們有怎樣有趣的學習經歷,他們對未來師弟師妹有什麼建議和祝福,請點開下方視頻。
Q21、強基計劃學生入校後是否有動態進出機制?
強基計劃實行年度考核及動態進出機制。每學年結束後根據學生績點、科研訓練表現等方面綜合考核進行動態管理,本科階段分流與考核淘汰的學生轉入普通本科生培養。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且學業成績優秀的普通錄取本科生可選拔補入強基計劃。
Q22、中大是否有開展強基計劃相關培訓指導活動?
中山大學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Q23、中大強基計劃招生時間表
報名時間:4月9日至30日
報考確認:6月10日至20日
公布考核名單:6月26日前
學校考核:6月30日
公布錄取結果:7月5日前
中山大學2021年招生快訊2
准考證丟了怎麼辦?
各省(市、區)考試院制訂有考點、考場偶發事件處理方法,考生遇到麻煩事,可第一時間找監考老師處理。萬一忘記帶或遺失了准考證,不要驚慌,以免影響情緒。向監考老師說明情況後,監考老師會先驗證考生相貌,若考生本人與座位安排表上的照片相符,監考老師會安排考生進考場應考,同時經場外聯絡員通知考生領隊,要求在本科考試結束前將准考證送到考場,或保證下一科考前送到。而考點主考也會介入處理。如果確系丟失,將由市縣招生辦與考生所在學校帶隊老師核實確認其身份並補發准考證。
⑦ 中山大學南方學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中山大學南方學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廣東省有關規定並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院校名稱:中山大學南方學院
第四條院校國標代碼:12619
第五條學院地址:廣州市從化溫泉鎮;郵政編碼:510970
第六條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第八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學院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基本要求時,准予畢業並頒發中山大學南方學院的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中山大學南方學院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學院設立由學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招生辦公室為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院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學院設立由學院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為准。
第十五條錄取批次:本科院校獨立學院批次錄取。
廣東省為本科第二批B線,廣東省外為本科第二批或第三批。
第十六條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我院在國家核定的度招生規模內,編制不超過本科計劃總數1%的預留計劃。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安排在所在批次生源人數較多、質量較好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使用。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准,按照文科類、理科類、音樂類、美術類分類錄取。
第十九條投檔比例:
1.廣東省本科招生實行平行志願,文科類、理科類專業投檔比例不高於105%。
2.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文科類、理科類專業的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學院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
3.音樂類、美術類的投檔比例根據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確定,投檔比例控制在120%以內。
第二十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學院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學院依據考生志願和學校確定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專業分檔,即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從高到低錄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專業志願,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後續專業志願。不設置專業志願級差。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與專業相關科目成績較高者或有相關特長加分者。
第二十二條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並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三條相關科目及外語語種要求:
外語語種要求:學院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對視力的要求:具體專業視力要求以生源省份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為准。
專業錄取對往屆生與應屆生、男生與女生無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條凡報考我院美術類、音樂類專業考生,專業分檔時,對投出檔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課成績的40%、術科成績的60%計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二十五條在廣東省,報考學院文科類、理科類第二批本科層次專業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在廣東省,報考學院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六條對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各種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學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六章錄取體檢標准
第二十七條學院錄取考生的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准,則予正常錄取。
第二十八條新生入學後,學院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收費標准
第二十九條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准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
學費標准:每生每學年19500元-27500元,各專業具體收費標准,以生源省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為准。
住宿費標准:無空調房每生每學年1500元,空調房每生每學年1700元。
第八章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條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院相關規定執行。
學院設有優秀新生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學院助學金、廣東省中山大學南方學院助學基金等。詳情可登錄http://xszz.nfsysu.cn/查閱。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一條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學院辦公室
聯系人:陳運飄
監督電話:020-61787331
傳真:020-61787368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二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61787326
傳真:020-61787333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院網址:http://www.nfsysu.cn/
招生網址:http://zsb.nfsysu.cn/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由中山大學南方學院於3月12日由院長辦公會討論審查通過,適用於中山大學南方學院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由中山大學南方學院委託中山大學南方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