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大學招生
① 山西大學2019年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總則
為了保證山西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山西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西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西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西大學
第五條 學校代碼:10108
第六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八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九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十條 辦學地點:塢城校區(校本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塢城路92號
大東關校區:山西省太原市大東關紅溝南街36號
第十一條 辦學歷史:山西大學成立於1902年,是中國近代最早創立的三所國立大學之一;2005年,成為山西省人民政府與教育部共同建設的省部共建大學;2012年,成為“中西部高校提升綜合實力”入選高校。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山西大學設立招生委員會,由學校相關領導、學科專家、學生及校友代表等組成,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管理和監督;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組,由主管校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 山西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西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條 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第四章錄取
第十五條 山西大學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及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確定分省招生計劃。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編制預留計劃45人,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以及解決由於平行志願產生的生源地上線同分段考生問題,在使用預留計劃時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 在相應錄取批次投檔前投放,並事先向社會公布。招生計劃通過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條 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按照各省(市、區)招生文件相關規定確定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相應批次科類招生計劃數的120%;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相應批次科類招生計劃數的105%。
第十七條 山西大學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其中軟體工程專業的體檢要求參照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執行。
第十八條 對於非平行志願省份,在第一學校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滿額情況下,按公布的招生計劃,首先錄取第一學校志願的考生;在第一學校志願不滿的條件下,則錄取非第一學校志願考生。
第十九條 我校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錄取,即按照考生投檔成績由高到低、依據考生志願順序錄取。若出現考生成績並列時根據擬錄取專業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同分考生排序原則:文史、理工類分別按語文和英語、數學和英語科目相加後的成績排序錄取,如以上兩科成績之和仍相同,則參考綜合科目成績排序錄取;藝術體育類按相關科目專業成績排序錄取,相關科目專業成績仍相同時,按語文和英語科目相加後的成績排序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的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於按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志願且不服從專業志願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第二十條 我校在江蘇省招生執行“先分數後等級”的排序辦法,即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由高到低進行排序,當投檔分相同時,參考考生的選測科目排序。文史、理工類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的等級要求為選測歷史為B+,物理為B+,其它選測為B,必測為4C1合格;藝術類考生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的等級要求為D級不得超過三門(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
在內蒙古自治區招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二十一條 我校同意並執行各省(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二條 我校部分學院實施按大類招生,根據我校人才培養方案,學生在學習一年或兩年基礎課程後,根據學生申報志願及在校成績進行專業劃分,少於30人的專業原則上不開班。
第二十三條 中國語言文學類(文科初民試驗班)在山西省錄取最低要求為文化課成績超出普通文史類第一批本科控制線20分以上;物理學(國家基地班)錄取最低要求為文化課成績超出生源地普通理工類第一批本科控制線20分以上;工商管理類(理科試驗班)和經濟學類(理科試驗班)錄取最低要求為文化課成績超出生源地普通理工類第一批本科控制線50分以上。
第二十四條 英語、翻譯、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要求考生的考試語種為英語;日語專業考試語種為英語或日語;俄語專業考試語種為英語或俄語;德語專業考試語種為英語或德語;法語專業考試語種為英語或法語。其他專業考生不限制語種,但我校所有非外語專業的外語公共課只開設英語,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外語學習上需自行克服困難或改學英語。
第二十五條 根據相關專業特點,我校部分專業對高考相應科目的單科成績有一定的要求。具體為:物理學(國家基地班)——數學,中國語言文學類(文科初民試驗班)——英語和語文,工商管理類(理科試驗班)和經濟學類(理科試驗班)——英語和數學,文學類專業——語文,數學類專業——數學,外語類專業和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英語。
第二十六條 運動訓練專業實行單獨招生,依據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我校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詳情請參閱我校本科招生網“山西大學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
第二十七條 招收高水平運動員依據教育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我校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詳情請參閱我校本科招生網 “山西大學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
第二十八條 音樂類和舞蹈類專業山西省投檔及錄取原則:音樂表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要求文化課成績達省藝術類提前批本科錄取控制線、專業成績70分以上,根據各專業方向(例如聲樂、鍵盤、民樂、管弦方向)各行當(例如揚琴、二胡、小號等)按專業成績(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僅限我校招生的器樂專業考生兼報)投檔並擇優錄取。若以上計劃有缺額,則調至音樂表演專業,在未被錄取的進檔考生中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除聲樂、鋼琴、小提琴、二胡、琵琶可增錄2人外,其餘每個行當只可增錄1人)。音樂學專業要求文化課成績達省藝術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線、專業成績70分以上,按文化課成績投檔並擇優錄取(聲樂考生和我校招生的器樂專業考生報考)。舞蹈編導專業要求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達省藝術類提前批本科錄取控制線,按專業成績投檔並擇優錄取。
第二十九條 美術類專業山西省投檔及錄取原則:繪畫、雕塑、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公共藝術、環境設計專業要求文化課成績達文史類或理工類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專業課成績達省統考本科線,按照專業課成績投檔並擇優錄取。
第三十條 省外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我校使用生源地藝術聯考或統考成績。考生文化課、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生源地相關批次藝術類錄取最低控制線,按照進檔考生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第三十一條 藝術類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投檔及錄取原則:省廣播電視編導及戲劇影視文學聯考專業成績合格、文化課成績達文史類或理工類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的85%,按聯考成績投檔並擇優錄取。
第三十二條 體育類專業投檔及錄取原則:專業成績超過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劃定的本科最低控制線10分以上,按照文化課成績投檔。在進檔考生中,按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相加後的綜合成績根據學生所報志願錄取。體育類專業身高要求為男不得低於170cm;女不得低於160cm(以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組織的我省普通高考體育類專業考試身高測試為准)。
第三十三條 我校對舞蹈類和體育類專業的男女生人數有具體規定,詳見各專業招生計劃。
第三十四條 山西大學按照國家要求承擔“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面向我省國家級、省級貧困縣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實行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實行單報志願、單設批次、單獨劃線。
第三十五條 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區)的有關要求及時公布,考生可登陸我校本科招生網查詢。
第五章頒發證書
第三十六條 學生畢業時,符合山西大學頒發畢業證書條件者,頒發山西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山西大學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山西大學學位證書。二級學院的證書,注有二級學院名稱的字樣。
第六章其它
第三十七條 新生入校後,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體檢及資格審核。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學校將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三十八條 新生入學後進行入學考試復查,其中音樂學院、美術學院新生將進行專業考試復查:音樂學院專業考試復查辦法參照山西省藝術類音樂、舞蹈專業統考辦法執行;美術學院專業考試復查辦法參照山西省藝術類美術專業統考辦法,測試科目為色彩、素描及速寫。
第三十九條 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嚴格執行山西省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准。
第四十條 山西大學具有推薦應屆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資格,各專業成績排名前30%具有推薦資格,其中2015屆物理學(國家基地班)和試驗班畢業生推薦比例達80%。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和《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關於做好我省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晉招考研〔2014〕8號)文件精神,所有具有推免資格的考生均享有依據招生政策自主選擇報考單位和專業的權利。我校還將在成績優秀的在讀碩士生中以碩博連讀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詳情參照《山西大學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辦法》。
第四十一條 學校實行“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勤工助學、助學金、減免學雜費”等資助措施。
我校為在校學生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及多種助獎學金20餘種,用於獎勵品學兼優的優秀學生,每年約有55%左右的學生可獲得各類獎學金。
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經濟困難學生還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或參加學校提供的勤工助學等工作。
第四十二條 學校與國外部分一流大學簽訂合作培養方案,按照教育部、財政部相關政策規定以及《山西大學資助優秀本科生出國交流學習管理辦法》,鼓勵在校優秀本科生申請前往國外一流大學、專業學習深造,以發放優秀學業獎學金的方式對符合條件的優秀本科生資助其在國外大學修讀一年課程。
第四十三條 第一志願報考並錄取到我校的考生,文化課成績超過生源地第一批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60分者,學校免收在校期間學雜費(約3萬元)予以獎勵;錄取到我校理科試驗班的考生,單獨編班,依託工商管理專業教學培養,學校免收在校期間學費,其中在讀期間成績排名前30%並且英語單科成績符合相關要求的學生,將以發放優秀學業獎學金的方式全額資助其第四年在國外知名高校學習一年;第一志願報考並錄取到我校大東關校區專業的考生,文化課成績超過理工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10分者,學校免收在校期間第一、二學年學費予以獎勵。
第四十四條 凡第一志願報考我校、高考成績超過生源地當年高考錄取一本線30分以上且錄入物理學(國家基地班)、中國語言文學類(文科初民試驗班)的考生免收第一學年學費予以獎勵;第二學年綜合成績排名前50%的學生免收當年學費予以獎勵。
第四十五條 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四十六條 聯系方式:
山西大學網址:http://www.sxu.e.cn 本科招生網:http://bkzs.sxu.e.cn
電話:0351-7010288 傳真:0351-7010288
通訊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塢城路92號山西大學教務處 郵編:030006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由山西大學教務處負責解釋。
② 2019年在陝西招生的各大學招生計劃匯總
在陝西招生的各大學招生計劃匯總
陝西省各大高校招生計劃
1. 西北大學
西北大學 在全國招生3400人,本省招生1775人;天津招生40人,湖北招生50人,遼寧招生50人,湖南招生65人,山東招生79人,雲南招生50人,福建招生45人。
2.西安 電子科技大學
西安 電子科技大學 在全國招生4986人,本省招生1122人,其中文史類招生46人,理工類招生1065人;貴州招生86人,青海招生36人,內蒙古招生90人,新疆招生93人,安徽招生215人,河南招生300人,福建招生118人。
3. 西安理工大學
西安理工大學 在本省提前批本科計劃錄取196名,單設批次300名(國家貧困地區專項計劃160名,地方農村專項計劃140名),本科一批計劃錄取2649名(理工2559名、文史90名),高職(專科)批次計劃錄取650名(分類考試已錄取99名);黑龍江招生19人,福建招生57人,北京招生6人。
4. 長安大學
其中理工計劃招生5735人,文史類計劃招生320人,藝術類計劃招生115人,體育類計劃招生30人。另招少數民族預科94人(理工類,含新疆兩年制協作計劃34人)。
按照21個專業類+19個專業實施大類招生,全校有57個專業整合為21個專業類進行大類招生,合計計劃4277人,提前批招生計劃分為武警國防生80人(理工類),工科試驗班120人(理工類)、日語20人(文史類)。
5.陝西中醫葯大學
陝西中醫葯大學在全國招生2327人,其中本省招生1983人;湖南招生15人,黑龍江招生10人,浙江招生15人,海南招生10人,廣西招生15人,河南招生24人。
以上是大學高考我收集整理的陝西省各大院校招生計劃,以上招生信息由大學高考我收集整理,其來源於各高校官網,供考生在填報志願時參考,更多高考志願填報資訊請關注大學高考。
③ 2019年在河南招生的各大學招生計劃匯總
在河南招生的各大學招生計劃匯總
1.河南大學
河南大學在全國招生共計9700人,其中本省招生7022人,其中理工類招生人數為4476人,文史類招生人數為2516人,對口招生共計60人。河北招生190人、上海招生45人、安徽招生170人、陝西招生100人。
以上是大學高考我收集整理的河南省各大院校招生計劃,以上招生信息由大學高考我收集整理,其來源於各高校官網,供考生在填報志願時參考,更多高考志願填報資訊請關注大學高考。
;④ 西安工程大學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做好西安工程大學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范招生行為,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和公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西安工程大學是國家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是陝西省教育廳。國標代碼:10709。
第三條 西安工程大學簡介:
學校辦學歷史悠久,歷經百年的發展,現有本科專業62個,其中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4個,國家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2個,省級特色專業建設點9個,省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7個。學校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首批批準的學士、碩士學位授權單位,具有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資格高校。現有聯合培養博士點1個,一級學科碩士授權點10個,二級學科碩士授權點50個,碩士專業學位類別4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18個。陝西省國家重點學科培育學科1個,省級優勢學科3個,省級哲學社會科學特色學科1個,陝西省博士後創新基地1個。目前,已經成為一所以工為主,紡織、服裝為特色,工、理、文、管、經、法、教、藝術等多科性特色鮮明的高校。學校現為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高校,陝西省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陝西省2011協同創新中心立項建設高校。
學校現有金花、臨潼兩個校區。設有13個教學單位。各類在校學生2萬2千餘人。現有教師1000餘人,有中國工程院院士和大批專家、學者、教授組成的教學、科研隊伍。
學校與美國、英國、德國、日本、香港等20餘個國家和地區的近50所大學、研究機構建立了友好合作關系,在本、碩、博多層次人才聯合培養、學術交流和科學研究等方面開展了廣泛合作。近年來,通過雙學位聯合培養及短期交流項目選派400餘名學生赴國(境)外交流、學習;教師出國(境)進修、交流300多人次。
第四條 辦學地點:
金花校區:西安市金花南路19號 郵編:710048
臨潼校區:西安市臨潼區陝鼓大道58號 郵編:710600
第五條 辦學層次: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職 (專科)。
第二章 招生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六條 西安工程大學成立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長和學生工作的副書記為副組長。成員為相關部門負責人,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工作處。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研究決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重大政策及招生委員會提交研究的其他重要工作。校招生委員會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按照《西安工程大學招生委員會工作條例》(工程大招字[2011]3號)履行職責。
第七條 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接受廣大考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要求、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面向29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
第九條 本科預留計劃使用原則:在錄取過程中,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報考生源狀況,經招生委員會研究,並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在使用過程中嚴格按照錄取原則錄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一條 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原則上只招英語語種考生,限招少量日語、俄語、德語語種考生。
第十二條 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條 加試要求:所有專業入學後無需加試。
第十四條 加分考生處理辦法:認可各省級招辦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以考生投檔成績進行排隊。
第十五條 進檔考生專業確定辦法: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錄取專業,所有專業均無級差要求。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將參考相關科目成績,確定錄取專業。如果各省級招生辦公室錄取時有相關要求,我校將按照要求執行。
第十六條 藝術專業調檔排序方案:
1.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體檢合格,統考專業課成績和校考專業課成績均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照下述原則,結合本人志願和分省招生計劃數,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各專業具體錄取原則如下:
(1)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設計學類專業:
[文化課成績(按比例摺合成百分制)×40%]+[校考專業課成績(按比例摺合成百分制)×60%]=綜合總分,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序。
(2)表演專業:按照校考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3)服裝設計、裝潢藝術設計高職(專科)專業:按照專業課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2.若各省級招辦有具體規定的,以各省級招辦規定為准。
第十七條 調檔比例:根據考生志願,理工、文史類專業原則上按招生計劃的120%比例調檔,具體投檔比例以各省級招辦的規定為准;藝術類專業投檔比例以各省級招辦的規定為准。
第十八條 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
第五章 收費標准
第十九條 學校嚴格按照陝西省物價局批準的收費許可證確定收費標准。
本科學費標准:
文、法、財經類專業為3500-4800元/人·年;理工、外語類專業為4500-5800元/人·年;藝術類專業為9000元/人·年,其中表演(服裝設計與表演方向)、播音與主持藝術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為11000元/人·年。
高職(專科)學費標准:
藝術類專業9000元/人·年。根據陝西省物價局、陝西省教育廳陝價費函[2003]39號文件,國際商務、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准為12000元/人·年。
住宿費標准:根據住宿條件不同分為800元/人·年、1100元/人·年兩個檔次。
以上收費標准如有變動,以物價部門的最新批復為准。
第六章獎、貸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建立了以“勤工助學為主導、助學貸款為主體,獎、貸、勤、補、減五位一體,校院兩級聯動助學”的資助體系。其中包括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措施、學校和企業設立的獎學金和助學金等。學校共獎勵資助學生30000多人次,獎勵資助金額共4700多萬元。
第二十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同時學校還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積極開展了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人數的比例佔在校學生總人數的20%以內,學生貸款金額每人每學年最高為8000元;凡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均可申請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金額每人每學年最高為8000元。
第二十一條 學校設立了校內綜合獎學金、礪志獎學金、新生獎學金、單項優秀獎學金,並且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有減免學費、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等資助措施,同時學校還執行“綠色通道”制度,保證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退學。
第二十二條 企業在學校設立了多項社會獎學金、助學金,其中包括紡織之光獎學金、桑麻獎學金、山東如意獎學金、潔麗雅獎學金、精進助學金等40餘項。
第二十三條 有關獎學金、貸學金及資助困難學生的具體情況詳見西安工程大學學生工作部網站(http://xsb.xpu.e.cn/)。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合格者進行電子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分情況,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五條 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 西安工程大學招生辦公室
通訊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19號 郵編 710048
咨詢電話:(029)82330087
西安工程大學校園網:http://www.xpu.e.cn
西安工程大學招生網:http://zsb.xpu.e.cn
E-mail:[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西安工程大學招生就業工作處負責解釋。
⑤ 石家莊鐵道大學2019年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招生工作,保證石家莊鐵道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考生及其家長、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石家莊鐵道大學(原石家莊鐵道學院),英文名稱:“Shijiazhuang Tie University”;學校代碼:10107;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辦學層次:普通本科;學校主管單位:河北省教育廳。
第四條 學校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北二環東路17號,郵政編碼050043。工程教育實驗班在石家莊鐵路職業技術學院學習。
第五條 對在規定修業年限內,修滿培養計劃規定學分(課程)的畢業生,頒發相應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學校名稱為石家莊鐵道大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本科招生政策,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下設招生辦公室。
第七條 招生辦公室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學校招生工作在校紀委、監察處的監督下進行。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九條 學校嚴格貫徹國家批準的招生計劃及有關招生政策,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各辦學層次所屬的錄取批次及有關要求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布的為准。
第十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政策和規定。
第十一條 學校在非實行平行志願省份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105%以內,學校視生源情況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招生管理部門的要求在規定比例內作適當調整。
第十二條 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再依次考慮接收其它志願的考生。
第十三條 執行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部門關於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
第十四條 專業錄取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即:對投檔到我校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第一專業志願計劃已錄滿,就安排第二專業志願錄取,以此類推。考生不填報專業志願或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在錄取完有專業志願的考生後,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計劃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專業志願無法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對於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對於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選測科目等級在2B及以上;必測科目在4C及以上,技術合格;錄取實行“先分數後等級”的原則,即對進檔考生先按投檔分數排序,投檔分數相同時,再按照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排序。
第十五條 當遇到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以下規則進行錄取:優先錄取原始總分高的考生;原始總分相同,專業志願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原始總分相同、專業志願順序相同,理科錄取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的高低為錄取順序,文科錄取依次以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的高低為錄取順序;如小分仍然相同,則參考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內容。
第十六條 錄取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
第十七條 所有專業男女招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條 部分專業實施寬口徑大類招生和培養,具體為:財務管理、會計學兩個專業按工商管理類錄取;交通工程、交通運輸兩個專業按交通運輸類錄取;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金屬材料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功能材料四個專業按材料類錄取;自動化、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兩個專業按自動化類錄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路工程、軟體工程、數字媒體技術四個專業按計算機類錄取。被以上大類專業錄取的學生,入學後先按大類進行培養,再根據學校有關規定選擇專業。
第十九條 部分專業的特殊要求:
1、除英語專業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外,其餘專業不限外語語種,但我校只有英語、俄語教師,建議英語、俄語語種考生報考。另外,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路工程、軟體工程、數字媒體技術)、信息工程、電子商務、數學與應用數學等專業由於專業培養與英語密切相關,建議英語考生報考。
2、英語專業要求考生高考英語成績不低於100分(滿分以150分計)。
3、建築學專業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術基礎。
4、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要求考生高考數學成績不低於100分(滿分以150分計)。
5、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河北省、北京市考生,須聯考成績達相應批次合格線,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相應省(市)劃定的藝術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和聯考成績直接相加所得的綜合成績排序擇優錄取,沒有文化課單科成績限制。
6、報考我校組織校考省份的藝術類專業考生,須取得我校校考專業合格證,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劃定的藝術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和校考專業成績直接相加所得的綜合成績排序擇優錄取,沒有文化課單科成績限制。
7、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屬於教育部批准納入計劃內招生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本科一批錄取。只招收英語語種理科考生,要求河北省、山東省、山西省考生高考英語成績不低於100分,江蘇省考生高考英語成績不低於80分。錄取時只招收有志願考生。錄取的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專業。
第二十條 面向河北省招生的少數民族(除漢族之外均可)預科生,培養模式為1+4,預科階段為期1年,培養任務由 河北師范大學 附屬民族學院承擔。一年後,經考核合格者,按照當年確定的專業計劃轉入我校本科學習,本科階段學制為4年。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後,我校統一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工作。凡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招生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等費用。學費收取標准,按照河北省物價局核定的標准執行。住宿費收取標准:按宿舍條件,住宿費500~800元/年·生。
第二十三條 學校學生獎勵、資助政策體系完善,有國家獎助學金、專業優秀學生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社會獎助學金等多項經濟獎勵、資助措施。新生入學時設有“綠色通道”以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詳細信息見當年招生指南手冊和學校網站。
第二十四條 學校本科招生網址:http://zs.st.e.cn,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招生咨詢電話:0311-87935166,
招生監督電話:0311-87935119。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⑥ 廈門大學2019年招生人數
5430人。廈門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計劃5430人,包括馬來西亞分校招生計劃580人,總計劃數與去年持平。新成立社會與人類學院,按社會學類進行大類招生。新增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本科招生專業,按經濟學類進行大類招生;新增人工智慧本科招生專業,按計算機類進行大類招生。
⑦ 2019各大學招生計劃公布時間
6月22日-6月25日。
自6月22日起,全國各地2019高考成績將陸續公布,四川、吉林、浙江於今日率先放榜。同時,各地誌願填報時間也陸續公布。
全國各地時間略有出入,一般都是6月23日——6月25日出。
一般情況6月23日起,考生可查詢高考成績,6月25日起,考生可填報高考志願。

中山大學肩負建設雙一流大學的使命,廣州校區、珠海校區和深圳校區根據錯位發展、各具特色、優勢互補、合力支撐原則,構建完備的學科與人才培養體系。
其中,深圳校區著力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重點發展「新型工科」和醫科。
2019年中山大學深圳校區面向全國各省(區、市)招生1500人,其中新設的生態學院和農學院計劃招生270名。錄取考生首先在廣州校區培養,深圳校區建成後即遷至深圳就讀。
以上內容參考:人民網-中山大學深圳校區今年招生1500人
⑧ 2019南京郵電大學農村專項招生簡章,報名條件和程序。
一、2019南京郵電大學招生簡章
1、學校全稱:南京郵電大學,學校性質:省屬公辦高校,辦學性質:公辦。
2、學校代碼:10293(國標),仙林校區地址:南京市亞東新城區文苑路9號;三牌樓校區地址:南京市新模範馬路66號。
3、招生類別:普通本科生(含保送生和高水平運動員) 。
二、南京郵電大學報名條件和程序
1、學院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和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2、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當地同科類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
3、依據「分數清」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如投檔分相同,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總分擇優錄取;若該分數仍相同,則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4、上海、浙江等高考改革試點省(市),考生報考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准。
5、執行各有關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照顧加分政策。
6、體檢標准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新生入學報到後,學校將進行體格復查和錄取資格審查,發現問題則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處理。
7、保送生和高水平運動員的錄取工作按教育部、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進行。

⑨ 2O19年全國高校招生人數多少萬人
2019年全國高校招生人數,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
全年研究生教育招生91.7萬人,
普通本專科招生914.9萬人。
⑩ 河北大學2019年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北省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基本信息
1.學校名稱:河北大學
2.學校代碼:10075
3.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4.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5.辦學歷史:1921年建校;河北省惟一省屬重點綜合性大學、河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大學、“中西部高校提升綜合實力”河北省惟一入選高校。
6.學歷證書: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河北大學本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條件,授予河北大學學士學位。
7.辦學地址:
校本部:河北省保定市五四東路180號;
新校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東路2666號;
醫學部校區:河北省保定市裕華東路342號。
第三條 本章程適用於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機構,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條 學校設有招生辦公室,負責實施招生錄取具體環節工作。
第六條 學校紀委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學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長、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並在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八條 招生對象為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學生,並根據教育部當年頒布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九條 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為准。
第十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和考生情況確定提檔比例。
第十一條 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原則同意各省級招辦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級招辦實際投檔分數實施錄取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考生體檢要求。
第十三條 學校依據“分數優先”原則安排考生專業志願,志願間沒有分數級差。普通文史、理工考生分數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學校將服從調劑的考生錄取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於按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志願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在內蒙古自治區按“志願優先”原則安排考生專業志願。
第十四條 音樂類、舞蹈類、書法類、美術類(不含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採用生源所在省藝術聯考或統考成績,文化成績和專業測試成績均需達到省定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投檔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戲劇與影視學類(含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河北省考生採用河北大學相應專業藝術測試成績,非河北省考生的專業成績使用生源省相應的藝術聯考成績。戲劇與影視學類要求專業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省定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文化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文化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錄取。播音與主持藝術要求專業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省定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測試成績×60%+文化裸分成績×40%)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河北大學-中央蘭開夏傳媒與創意學院”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專業,要求省美術聯考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省定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文化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文化成績相同時,按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錄取;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河北省考生要求校考成績合格、非河北省考生要求生源省專業聯考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省定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文化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文化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錄取;廣播電視學、廣告學專業按照文化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第十七條 舞蹈學專業要求男生不低於175厘米,女生不低於165厘米。
第十八條 錄取結果將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陸河北大學本科招生網站查詢。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學校沒有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後,需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和資格復查,合格者予以正式學籍注冊。
第二十一條 學校按照河北省物價局統一核定的收費標准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二條 學校設立多項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為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等多種幫助渠道。
第二十三條 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二十四條 學校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東路180號
郵政編碼:071002
聯系電話:0312-5079698
學校網址:http://www.hbu.e.cn
招生辦公室網址:http://zhaoban.hbu.cn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解釋權歸河北大學招生辦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