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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財經大學陝西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 2023-03-01 21:57:34

1. 中央財經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2019-2020學年第14次校長辦公會議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法律和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中央財經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學校具有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文學、理學、工學、教育學、藝術學等學科門類的學位授予權,對達到高等學歷教育學業標準的本科畢業生頒發畢業證書,對學業水平達到規定學位標準的本科畢業生頒發相應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條 學校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含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貧困地區國家專項、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保送生、優秀退役運動員免試入學、港澳台僑聯合錄取、台灣學測生、澳門保送生、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以及外國留學生等招生。
第四條 學校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和《中央財經大學章程》相關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開展本科招生工作,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學校本科生招生委員會、紀委、監察處、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由校黨委書記、校長、主管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並根據工作內容成立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保送生、優秀退役運動員免試入學、台灣學測生、澳門保送生等招生專家評審委員會和錄取專項工作小組。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全面負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條 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工作辦公室。招生工作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部(處),作為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具體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具體規定和實施細則,執行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議;
2.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並報送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3.制訂並向社會公布和解釋學校招生章程;
4.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
5. 組織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
6.組織實施具體錄取工作,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7.核發錄取通知書;
8.協調組織對錄取新生的復查工作;
9.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的相應職責;
10.配合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監察辦公室。招生監察辦公室設在紀委、監察處,負責各類招生工作的全程監督和監察,依考生或者其法定監護人的申請,對學校招生錄取工作中的爭議問題進行調查、處理並予以答復。
第八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成立本科生招生委員會。委員會由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等組成,定期聽取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情況匯報,對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發揮咨詢建議和民主監督管理的作用。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九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遵循區域協調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的原則,綜合考慮各省(區、市)高考報名人數佔全國報名總量的比例、生源質量和學校專業設置,以及近幾年招生計劃執行情況等,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信息為准。
第十條 經教育部審核,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預留部分招生計劃,以調節各省(區、市)生源不平衡情況。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的使用由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根據各省(區、市)生源報考情況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一條 學校本科生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領導下,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原則,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具體組織下進行。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實行順序志願批次的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實行平行志願批次的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
第十三條 學校在提檔及專業錄取時認可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審定的全國性政策性加分,總分值不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四條 學校對進檔考生根據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由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並分配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級差。
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據以下情況優先錄取:①專業志願順序;②數學、英語、語文單科成績。
第十五條 對部分省(區、市)的相關規定
1. 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等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招生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為准。
對浙江省等以「院校+專業」為投檔單位進行招生錄取的省份,學校對進檔考生按其所填報的專業依次錄取。
對上海市等以院校專業組為投檔單位進行招生錄取的省份,學校對進檔考生在其所填報的專業組內按照第十四條確定專業。
2.江蘇省:兩門選修科目等級要求為AA,對進檔考生按照第十四條確定專業。高水平運動隊和藝術類考生的選修科目等級按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執行,按照學校本年度相應類別招生簡章及認定結果確定專業。
3.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實行順序志願的批次只有在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在相應批次控制線上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非第一志願的考生。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報考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實行平行志願的批次報考我校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按上述規則徵集志願、調整剩餘計劃。
第十七條 錄取時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語種要求
1.外國語言文學類財經英語與財經翻譯方向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
2.日語專業財經日語方向只招收英語或日語語種的考生;
3.除外國語言文學類和日語專業外,其他專業學習期間部分課程採用英語授課,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九條 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國際貿易/金融風險管理方向只招收有專業志願的考生,入校後不享受學校的轉專業政策。
第二十條 往屆生和應屆生在錄取時同等對待。
第二十一條 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條 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保送生、優秀退役運動員免試入學等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和學校本年度相應類別招生簡章及認定結果執行。貧困地區國家專項、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港澳台僑聯合錄取、台灣學測生、澳門保送生、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和外國留學生的招生錄取辦法按照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入校後,學校對錄取的新生進行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四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學校有學院南路校區和沙河校區兩個校區。學校對兩校區實行統一管理,2020級本科生的校區分布按照我校兩校區建設規劃和辦學實際確定。
1.學院南路校區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39號,郵編:100081
2.沙河校區地址:北京市昌平區沙河高教園區,郵編:102206
第二十五條 學校學費標准為:經濟學、管理學和法學學科門類的專業及方向每人每學年5,000元;理學和工學學科門類的專業及方向每人每學年5,500元;外國語言文學類財經英語與財經翻譯方向、日語專業財經日語方向每人每學年6,000元,其他文學學科門類的專業及方向每人每學年5,000元;藝術類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每人每學年10,000元,書法學專業每人每學年8,000元。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國際貿易/金融風險管理方向每人每學年70,000元。涉及本科生的專業類所含專業學費標准不一致的情況,在大類培養期間按該專業類所含專業中學費最低標准執行,專業分流之後再按各專業具體標准執行。少數民族預科學生預科階段的學費標准為每人每學年5,000元。
學校住宿費標准為750-1200元/床/年,具體根據學生實際住宿情況收取。
如國家調整本年度本科生收費標准,學校將按照調整後收費標准收取學費及住宿費。
第二十六條 學校建立「獎、助、貸、勤、補、免、捐、償」多維一體的資助體系。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可以通過「綠色通道」入學,符合條件的學生可按照相應政策申請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社會獎助學金、學費補償和貸款代償等。
第二十七條 本科招生工作聯系方式
1.招生咨詢
電話:010-62288332 E-mail:[email protected]
網址:http://zs.cufe.e.cn
2.招生紀檢監察
電話:010-62289024 E-mail:[email protected]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因各省級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適用於省(區、市)內范圍的招生政策各有不同,學校在當地執行的招生政策均以學校在所在省(區、市)公布的本科招生章程內容為准。對於各種媒體平台節選公布的學校招生章程,如有不一致,以學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中央財經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校長聲明:高考咨詢人員意見僅供參考,任何關於能否錄取的預測,都不屬於學校的錄取承諾。

2. 誰知道中央財經大學國際教育中心暑期特訓班招生簡章

中央財經大學201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時間:2010-11-01 14:50:16 來源: 作者:編輯/璇璣
一、學校概況

中央財經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是國家"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高校,是首批"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46所高校之一.學校形成了以經濟學、管理學兩大傳統優勢學科為主,法學、文學、理學、工學等多學科交叉融合、協調發展的學科體系.擁有應用經濟學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涵蓋10個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會計學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擁有工商管理一級學科,政治經濟學二級學科和經濟信息管理、跨國公司管理交叉學科等北京市重點學科;擁有應用經濟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在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一級學科項下共設有政治經濟學、國民經濟學、區域經濟學、財政學、金融學、產業經濟學、國際貿易學、勞動經濟學、統計學、數量經濟學、國防經濟、經濟信息管理、投資學、跨國公司管理、政府經濟與管理、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會計學共17個博士學位授權點. 擁有邏輯學、政治經濟學、經濟思想史、經濟史、西方經濟學、世界經濟、人口、資源與環境經濟學、國民經濟學、區域經濟學、財政學、金融學、產業經濟學、國際貿易學、勞動經濟學、統計學、數量經濟學、國防經濟、投資學、不動產學、國際金融學、證券投資、保險學、精算學、電子商務、體育經濟與管理、媒體經濟、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社會學、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文藝學、會計學、企業管理、旅遊管理、技術經濟及管理、行政管理、社會醫學與衛生事業管理、教育經濟與管理、社會保障、土地資源管理42個學術型碩士學位授權點和金融碩士、應用統計碩士、稅務碩士、國際商務碩士、保險碩士、資產評估碩士、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會計碩士(MPAcc)10個專業學位授權點.擁有應用經濟學、理論經濟學、工商管理等3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擁有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精算研究院和首批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地--北京財經研究基地.
依託於我校傳統優勢學科和特色學科, 2011年我校繼續在已有學術型碩士專業中進行兩個全日制專業學位方向試點招生.
二、招生規模及類別
2011年我校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約1350名(含195名左右學術型推薦免試生,45名專業學位型推薦免試生).招生計劃中有統招學術型碩士研究生742名,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592名(招生類別全部為國家計劃外自籌或委培),統招學術型部分專業下設全日制專業學位方向16名(招生類別全部為國家計劃外自籌或委培).招生目錄中所列招生人數均為擬招生人數(含推免生),具體招生人數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為准.
全日制專業學位招生人數分別為:金融碩士27名、應用統計碩士22名、稅務碩士22名、國際商務碩士22名、保險碩士22名、資產評估碩士22名、法律碩士(非法學)55名、法律碩士(法學)30名、工商管理碩士260名、公共管理碩士30名、會計碩士80名.具體招生情況詳見中央財經大學2011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我校還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定向碩士研究生,其計劃招生人數單列,並遵循"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和"自願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統一劃線"的原則.具體報考要求、報考方式、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請於國家統一報名前查詢我校網站研究生部主頁.
三、學制和培養費
金融學專業、國際金融學專業、證券投資專業、精算學專業、經濟法學專業、民商法學專業、國際法學專業、邏輯學專業、統計學專業、數量經濟學專業、社會學專業、國防經濟專業學制為三年,學費為9800元/年.
中國經濟與管理研究院、中國金融發展研究院、中國公共財政與政策研究院、人力資本與勞動經濟研究中心各招生專業學制均為三年,學費40000元/三年.
金融碩士、應用統計碩士、稅務碩士、國際商務碩士、保險碩士、資產評估碩士、法律碩士(法學)、會計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學制均為兩年;法律碩士(非法學)學制為三年;學費均為15000元/年.
工商管理碩士學制為兩年或三年,學費總額為78000元.
其他各學術型專業學制為兩年,學費均為9800元/年.
兩個全日制專業學位方向招生情況如下,學費為9800元/年.
專業學位方向所屬碩士專業所在學院招生指標專業學位方向代碼所屬碩士專業名稱所屬碩士專業代碼學制
物流管理商學院805企業管理1202022年
項目管理管理科學與工程學院803技術經濟及管理1202042年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學術型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1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在公開出版的刊物上發表過至少兩篇與所報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要求同(3).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自考生和網路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研究生院(處、部)同意.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1年8月31日以後出生者),報考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6.除中央黨校成人教育學院本科學歷外,其餘的黨校本科學歷不能報考.
7.在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地址:北京語言大學學一樓116房間,咨詢電話:82361045.考生現場確認時必須提供該中心認證書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
(二)報考專業學位方向的考生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考生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3)同等學力考生須在報名前已通過國家四級外語水平考試並獲得證書.復試時提交國家四級外語水平考試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參加2005年6月以後四級考試的須達到450分以上並提交成績單和復印件.復試時提交相當於學士學位水平的論文(字數不少於1萬字)或在報刊上發表的相當於學士水平的兩篇文章.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的(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4、5、6、7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1)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人員復試時須提交一篇2000字以上,且與工商管理領域相關的論文.
2)報名參加公共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人員復試時須提交一篇以上(含一篇)公開發表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論文.
4.報名參加金融碩士、應用統計碩士、稅務碩士、國際商務碩士、保險碩士、資產評估碩士、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五、報名
201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報名一律採取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和現場攝像、確認的方式, 網報時間2010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屆時請考生自行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報名, (公網); (教育網).
考生所選"報考點"即為現場確認和考試地點."(1134)中央財經大學"報考點是設在北京地區報考"中央財經大學"的唯一指定報考點,請考生按本考點公告要求進行報名.在京外報考中央財經大學的考生,須選擇所轄省級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並按照報考點的要求規定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工商管理碩士(MBA)和公共管理碩士(MPA)考生報考點僅限"中央財經大學".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計劃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准,不得更改.
如實正確填寫本人民族代碼及名稱.凡弄虛作假或輸入錯誤、復試時要求更改者,均不得享受國家少數民族有關政策.
考生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招生單位網報公告"和"報名點網報公告",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報考條件,確認完全符合後再進行網上報名.我校網站研究生部主頁()中的"招生公告"中將及時發布有關詳細報考信息,請考生及時查閱.
六、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初試考試時間為2011年1月15日-16日.招生學院、專業、研究方向、考試科目、招生人數及相關說明請見招生專業目錄.
除統考科目由教育部統一制定考試大綱外,其他自命題考試科目和參考用書以我校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為准.其中以下三個專業初試考試科目特別說明如下:
(一)法學院民商法學專業初試業務課二"民商法學"(科目代碼:808),考試內容包含民法學和商法學.
(二)法學院國際法學專業初試業務課二"國際法學"(科目代碼:810),考試內容包含國際公法學、國際私法學、國際經濟法學.
(三)文化與傳媒學院邏輯學專業初試業務課一"邏輯學專業基礎課"考試從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高等數學兩部分中任選,每部分均為150分,考生考試時任選一部分做答即可.
復試在4月中下旬進行,包括專業課筆試、專業課面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等,實行差額復試.
七、資格審查
我校於復試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需按要求提交有關資格審查材料,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考生提交資格審查材料由研招辦備存,一律不予退還.
八、錄取
我校按照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根據考生入學考試成績(含初試和復試),並結合平時學習成績、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考生網上報名時必須准確填寫報考類別,以上信息將與考試成績一並作為確定錄取類別的依據.發放錄取通知書前,我校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政審.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研究生需將人事檔案按時調入我校,否則取消錄取資格.其中外埠學生自願將戶口在規定時間內遷移至我校集體戶口上.定向和委託培養研究生不轉人事檔案和戶口,錄取前,我校與定向或委託培養研究生及定向單位或委託培養單位簽訂相關協議.錄取考生於2011年秋季入學,報到時須攜帶本人錄取通知書和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其中應屆本科考生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九、畢業生就業
定向和委託培養研究生回定向或委託培養單位就業.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生畢業時按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就業.學校及所在省(區、市)畢業生調配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十、特別注意事項
(一)按照我校即將實施的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規定,考取我校2011年的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定向和委託培養除外),第一學年按入學成績確定國家計劃內非定向類別(即公費生);第二學年至畢業所有學術型研究生(定向和委託培養除外),均需按相應標准繳納學費,然後根據我校學術型研究生獎助體系辦法,依照入學後的學習成績和科研成果確定不同等級的獎助學金.
(二)由於我校招生規模快速增長,學院南路校區住宿緊張及沙河校區二期工程現未啟動,我校2011年錄取的部分碩士研究生有可能安排到清河校區住宿(清河校區距學院南路校區約11公里,乘公交和地鐵通行均方便),請考生報名時心理有所准備.
(三)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復試時要進行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加試,加試不及格不予錄取.所有考生復試不及格不予錄取.具體說明和要求以復試前我校公布2011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方案為准.
(四)2011年錄取的我校碩士研究生可以申請碩博連讀博士研究生,申請條件待定.
(五)報考國防經濟與管理研究院國防經濟專業的軍人身份考生應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報名手續,可報考國家計劃內定向類別,其他身份考生報考類別可根據考生實際情況自行選擇.
(六)為進一步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我校對2011年錄取的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按照初試入學外語考試成績進行外語分級教學.
(七)報考行政管理專業的考生因業務課一不考數學三,按教育部規定將不能調劑到同一學科門類考數學三的專業中.
(八)考生報名時不需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後果,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九)招生目錄中指導教師為"導師組"的專業或方向,入學後按學院規定為同學安排具體指導老師.
(十)招生目錄中帶"*"的專業為我校自主設置的專業.
(十一)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
十一、參考資料
(一)研招辦備有歷年考試試題等,請於工作日每周一、三、五下午到研招辦辦理相關事宜,但不辦理郵購業務.
(二)研招辦不提供備考書籍,請考生自行購買.
十二、聯系方式
歡迎訪問研究生部主頁和我校主頁.有關研究生招生報考、成績發布、復試方案、政審調檔及錄取等信息隨時在我校網站研究生部主頁"招生信息"中發布,不予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010-62288344 010-62288895(傳真)

會計學考試內容:101政治 201英語 303數學三 802管理學
802管理學:
《管理理論與實務》趙麗芬 清華大學出版社(2004年9月第一版)
會計學 (會計學院)
《中級財務會計》王君彩 經濟科學出版社(2004)
《成本會計學》祁懷錦 劉紅霞 經濟科學出版社(2007.9)
《管理會計學》李天民 上海立信會計出版社(1998)
《審計學》奚淑琴 吳曉根 經濟科學出版社(2004)
《財務管理學》白蔚秋、潘秀麗 經濟科學出版社(2005)
該校每年錄取200名會計學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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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央財經大學的自主選拔錄取招生

自主招生考題網上是查不到的,這類考題不是高考的考題范圍,其涉及面很廣,遠遠超過你的課本知識,主要是考分析與理解的能力,但外語題很難,絕對是超綱題,所以你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備。

4. 中央財經大學2010年在陝西計劃招多少人分數線大概多少

中央財經大學2010年在陝西招66人,具體的你可以看看中央財經大學的招生網和就業網,金融財會類的現在都很好的

5. 我想報考中央財經大學的研究生,請問它的招生簡章是什麼我是自考的 但是取得了學士學位,可以報考嗎

可以報考的,但最好去央財研究生院網站認真查看招生簡章的具體要求,並且自版考權畢業生在拿到畢業證書及學籍檔案材料原件,一定要將學籍檔案材料存放到有關部門,比如戶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城鎮街道辦事處或農村的村民委員會。在高校錄取研究生工作時,由各高校從考生戶籍所在地調檔。
(詳情咨詢海文考研)

6. 全國各招生院校2017考研招生專業目錄匯總

2017考研奮進群:517560474
現在各大高校陸續發布2017年考研招生簡章。為了讓各位考生能順利地進行備考,獵考考研為大家做了2017全國各院校考研招生簡章匯總,考生可點擊了解。(持續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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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科技大學
南京財經大學
南京審計大學(學術學位)、(專業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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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學(學術型)、(專業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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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獵考考研在小編整理的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為了幫助考生更好地復習,獵考考研為廣大學子推出2017考研秋季集訓營、專業課一對一、精品網課系列備考 專題,針對每一個科目要點進行深入的指導分析,歡迎各位考生了 解咨詢。同時,獵考考研一直為大家推出考研直播課堂,足不出戶就可以邊聽課邊學習,為大家的考研夢想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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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閱讀》》2017年考研:如何看招生簡章和目錄背後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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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009年中國財經類大學排名及招生信息!

中國財經類大學排名
排名 大學名稱 綜合得分 聲譽得分 學術資源得分 學術成果得分 學生情況得分 教師資源得分 物資資源得分
1 上海財經大學 34.0 57.5 22.8 7.8 65.9 31.0 42.3
2 東北財經大學 31.0 49.4 24.4 6.1 63.2 31.9 27.5
3 西南財經大學 30.0 51.3 20.6 4.7 60.5 30.2 27.2
4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28.0 58.7 6.9 1.7 58.5 42.4 18.0
5 中央財經大學 25.0 -- 20.9 4.2 59.8 32.8 23.3
6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20.0 -- 5.0 1.6 47.8 42.1 16.9
天津財經大學 20.0 -- 6.6 3.4 48.9 28.3 29.7
8 南京財經大學 18.0 -- 1.0 3.0 39.1 33.4 25.2
9 江西財經大學 17.0 -- 4.4 2.4 45.9 28.4 17.8
山西財經大學 17.0 -- 2.7 2.8 42.2 28.8 23.0
11 哈爾濱商業大學 16.0 -- 2.4 0.3 39.8 31.8 19.5
山東財政學院 16.0 -- 1.7 0.6 43.1 32.8 15.1
山東經濟學院 16.0 -- 2.0 1.0 45.2 26.7 16.9
北京物資學院 16.0 -- 1.9 1.0 41.7 26.6 19.4
15 浙江財經學院 15.0 -- 2.3 2.4 40.1 27.8 15.9
河南財經學院 15.0 -- 2.5 0.5 42.3 27.8 12.2
河北經貿大學 15.0 -- 1.5 0.6 40.9 25.1 18.2
雲南財貿學院 15.0 -- 1.8 2.1 35.6 18.3 30.2
19 上海對外貿易學院 14.0 -- 2.2 1.4 49.9 19.2 13.9
廣東商學院 14.0 -- 0.9 1.5 35.4 23.7 23.4
山東工商學院 14.0 -- -- 0.4 39.9 20.6 24.7
新疆財經學院 14.0 -- 1.7 0.2 36.8 30.2 8.1
內蒙古財經學院 14.0 -- -- 0.1 38.6 29.3 10.6
安徽財經大學 14.0 -- 2.4 2.0 41.5 18.5 16.8
天津商學院 14.0 -- 2.2 1.3 40.2 21.3 15.1
26 南京審計學院 13.0 -- -- 1.4 41.3 20.5 15.1
重慶工商大學 13.0 -- 0.4 1.1 37.4 19.2 20.8
西安財經學院 13.0 -- -- 0.4 36.0 23.3 17.2
長春稅務學院 13.0 -- 1.4 1.6 39.6 22.2 9.1
上海金融學院 13.0 -- -- 25.0 -- 14.2 19.6
31 湖南商學院 12.0 -- -- 1.1 38.8 18.5 11.8
蘭州商學院 12.0 -- 0.9 1.0 36.7 19.5 11.0
貴州財經學院 12.0 -- 0.9 0.3 33.1 22.0 11.4
34 湖北經濟學院 7.0 -- -- 0.6 -- 21.5 17.1
35 廣東金融學院 5.0 -- -- 0.7 -- 12.6 15.9
湖南涉外經濟學院 5.0 -- -- -- -- 13.5 15.4
上海商學院 5.0 -- -- -- -- 13.9 14.1
遼寧對外經貿學院 5.0 -- -- -- -- 11.2 15.5
上海立信會計學院 5.0 -- -- 0.1 -- 13.3 11.8
40 廣西財經學院 4.0 -- -- -- -- 11.8 12.0
學校名稱:上海財經大學

校 址:上海市國定路777號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國家教育部直屬重點大學,"211 工程"重點建設學校。

所在省市的招生數:見各省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書。

外語語種要求:英語專業和中外合作辦學各專業只招選考英語的考生,其它專業選考語種無限制。

男女生比例:無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錄取規則:

1.我校的招生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省市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 擇優錄取的原則,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綜合考慮考生各方面素質, 公平、公正、公開、科學、規范地選拔學生。

2.我校認可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制定的高考加分的優惠政策,但根據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於20分的規定,對其加分值大於20分的,我校在錄取時一律認作20分。

3.當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生源不足時,我校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以後志願的考生。

4.我校在專業錄取時按照33111的級差錄取(即第二、三志願的考生每檔減3分與前一志願的考生排隊錄取,之後各個志願均減1分與前一志願的考生排序錄取)。

5.專業錄取時按考生的高考總分(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總分相同時按單科成績數學、外語、語文、綜合的成績排序。

6.我校在公布招生計劃的120%以內,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

收費標准:我校按學分制要求收取學費,每生年學分收費標准如下:

1.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15000元/年

2.非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5000元/年

住宿費:1200元/學年(不含寒、暑假)

獎學金:學校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政府獎學金、各類社會企業獎學金和優秀學生獎學金。根據學生在校期間德、智、體等各方面的綜合情況,獎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獎勵金額為500至8000元不等。

助學金和勤工助學: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立國家助學金和各類社會企業助學金,助學金金額為每月150至300元不等;同時,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校內外勤工助學崗位。學校承諾:決不讓任何一位考上我校的同學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報到入學後可根據本人情況向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申請助學貸款金額最高為6000元/年,學生在校期間貸款利息由國家財政全部補貼。

招生網址:http://zs.shufe.e.cn

電 話: 021-65904372
一、學校自然情況

學校全稱:東北財經大學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辦學層次:本科、高職(專科)
學習年限:本科學制四年,學習年限三至六年;專科學制三年專;專升本學制二年。
辦學形式:全日制

二、語種要求:

1.會計學(國際會計方向日語班)專業招收日語、英語語種學生,日語(國際商務方向)專業招收英語語種學生,入學後外語課程為日語;

2.英語(國際商務方向)、國際經濟與貿易、會計學(注冊會計師方向)、會計學(國際會計方向)、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旅遊管理-休閑與服務方向、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計算機信息管理方向、工商管理-跨國公司管理方向)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3.其他專業語種不限,入學後外語課程均為英語。

三、專業設置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學制
科類
授予學位門類

020101
經濟學
4年
文、理
經濟學

020102
國際經濟與貿易
4年
文、理
經濟學

020103
財政學
4年
文、理
經濟學

020104
金融學
4年
文、理
經濟學

020107W
保險
4年

經濟學

020109W
金融工程
4年

經濟學

020110W
稅務
4年
文、理
經濟學

071601
統計學
4年

經濟學

030101
法學
4年
文、理
法學

030301
社會學
4年

法學

050101
漢語言文學(公關文秘方向)
4年

文學

050201
英語(國際商務方向)
4年
文、理
文學

050207
日語(國際商務方向)
4年

文學

050301
新聞學(經濟新聞方向)
4年

文學

050303
廣告學
4年

文學

070101
數學與應用數學(經濟數學方向)
4年

理學

080605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4年

理學

110101
管理科學
4年

管理學

110102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4年

管理學

110102H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計算機信息管理方向)
4年

管理學

110104
工程管理(投資與造價管理方向)
4年

管理學

110104
工程管理(房地產經營與管理方向)
4年

管理學

110104
工程管理
4年

管理學

110201
工商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學

110201H
工商管理(跨國公司管理方向)
4年
文、理
管理學

110202
市場營銷
4年
文、理
管理學

110203
會計學
4年
文、理
管理學

110203
會計學(注冊會計師方向)
4年
文、理
管理學

110203
會計學(國際會計方向)
4年
文、理
管理學

110204
財務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學

110204
財務管理(資產評估方向)
4年
文、理
管理學

110205
人力資源管理
4年

管理學

110206
旅遊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學

110206H
旅遊管理(休閑與服務管理方向)
4年
文、理
管理學

110209W
電子商務
4年

管理學

110210W
物流管理
4年

管理學

110301
行政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學

110302
公共事業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學

110303
勞動與社會保障
4年
文、理
管理學

590101
計算機應用技術
3年


620105
金融與證券
3年
文、理

620204
會計電算化
3年


620305
國際商務
3年
文、理

640101
旅遊管理
3年
文、理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

高職專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東北財經大學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專升本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東北財經大學本科畢業證書並註明「專升本」字樣,本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東北財經大學本科畢業證書,達到東北財經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東北財經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五、收費標准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等費用。學校按照遼寧省財政廳、教育廳和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准進行收費。具體標准依據遼寧省物價局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學費收費標准:

1.漢語言文學(公關文秘方向)專業為3700元/人•年;英語(國際商務方向)、日語(國際商務方向)、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為5100元/人•年;

2.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旅遊管理-休閑與服務方向、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計算機信息管理方向、工商管理-跨國公司管理方向)前兩年25000元/人•年,後兩年45000元/人•年;

3.高職專科各專業5000元/人•年;

4.其他專業為4500元/人•年;
5.住宿費為1200元/人•年。

我校設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針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建立了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為輔完善的資助體系。

六、國際合作

經教育部批准我校和英國薩里大學合作設立了東北財經大學薩里國際學院,設有三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旅遊管理-休閑與服務方向、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計算機信息管理方向、工商管理-跨國公司管理方向)面向全國高考直接招生,並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頒發東北財經大學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和英國薩里大學相應的學位證書。

另外,我校與多所國外一流大學合作建立了「雙校園模式」中外合作辦學項目,2009年招收主要項目如下:

1.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學休倫學院經濟學本科項目;
2.德國美因茲大學經濟學本科項目;
3.德國安哈特應用技術大學經濟學本科項目;
4.澳大利亞科廷理工大學會計學本科項目。

我校「雙校園模式」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招生採取二次招生方式,在我校當年各普通本科專業錄取新生中選拔,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旅遊管理-休閑與服務方向、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計算機信息管理方向、工商管理-跨國公司管理方向)錄取的新生不可報考。

學生在結束國內階段學習後,符合申請簽證條件並經考試合格者,方可辦理申請赴國外學習。

七、招生錄取規則

1.調檔比例:招生計劃在50人(含50人)以下按120%調檔;招生計劃在50人以上300人以下(含300人)按110%調檔;超過300人按105%調檔。具體調檔比例根據各省份生源情況進行調整,最高調檔比例不超過120%,遼寧省按略多於招生計劃調檔。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東北財經大學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此外,根據工作性質的要求,肝炎病原攜帶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驗陽性者不宜就讀旅遊管理專業;色盲者不宜就讀會計學和財務管理相關專業。入學後,我校將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復查後不能進行正常學習的,按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3.我校招生錄取依據國家教育部最新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4.學校錄取對填報志願採取非平行志願方式的考生實行院校「志願優先」的錄取規則,即在滿足普通高校對招生對象要求的前提下,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當第一志願上線考生數不足計劃招生數時:在同批錄取學校控制分數線以上,按考生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第一志願上線考生數多於計劃招生數時;不再調閱第二志願及其他志願考生檔案。對填報志願採取平行志願方式的考生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規則。無院校志願考生不予錄取。

5.專業錄取以分數優先作為劃分專業的主要標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旅遊管理-休閑與服務方向、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計算機信息管理方向、工商管理-跨國公司管理方向)無專業志願不予錄取;被該類專業錄取後,不能參加我校「雙校園模式」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招生。

對江蘇進檔考生採用「先分數後等級」的排序辦法劃分專業,各類專業的學業測試等級要求:選測為2A,必測為4C。

6.我校認可各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7.高水平運動員錄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考生須同時通過我校組織的選拔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高水平運動員測試或選拔比賽,高考成績達到規定分數線,並且公示合格,我校方能錄取。

8.學校專業詳細介紹、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獎貸助學金政策等信息詳見2009年招生簡章或到我校招生網查詢。

9.招生辦咨詢聯系方式

招生單位:東北財經大學學生處招生辦公室
學校網址:http://www.fe.e.cn
招 生 網:http://www.dczs.net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電話:0411-84710259 84710258
傳真:0411-84710259

西南財經大學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學校基本情況

1、學校名稱:西南財經大學

2、學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溫江區柳台大道555號

3、辦學類型:國家教育部直屬重點大學

4、招生層次:普通本科

5、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西南財經大學

6、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監制)

二、錄取規則

1、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領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招生錄取體制進行,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2、學校原則上按照我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120%以內調閱考生檔案;實行平行志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調檔比例控制在105%以內。

3、在考生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按相關規定檢查合格後,我校採用「志願清、清」規則進行錄取,即按照院校志願順序、專業志願順序、分數高低依序進行錄取;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採用「專業清」規則進行錄取;對江蘇省進檔考生採用「先分數後等級」的規則排序,再按照「專業清」規則進行錄取。

我校要求考生的單科成績原則上應達到及格水平,在考生總分相當的情況下,側重語文、數學和外語成績;學校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加分政策。

4、學校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好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追加招生計劃和自主錄取少數高分落榜生。

5、由於相關條件限制,我校的金融學雙語實驗班、會計學雙語實驗班、保險雙語實驗班、工商管理雙語實驗班、國際經濟與貿易雙語實驗班、國際商務雙語實驗班、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商務、英語等專業某些相關課程不能滿足非英語語種考生的學習,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不要報考以上專業,報考以上六個雙語實驗班和英語專業的考生還需參加英語口試。

6、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和規定招收自主選拔考生、保送生和高水平運動員,具體辦法見學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網。

7、收費標准:通過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同招生計劃一並公布。

8、獎助辦法:請見獎助學金一覽表。

9、錄取體檢標准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為基本依據,考生須如實上報健康狀況。

三、聯系方式

電話(兼傳真):(028)87092355

網址:http://www.swufe.e.cn
轉自:<a href='http://www.yuloo.com/gk/'>高考招生網</a>
中央財經大學2009年招生章程

學校全稱:中央財經大學

學校性質:教育部直屬的「211」工程重點建設學校

辦學層次:博士、碩士、本科

學習形式:全日制

學校地址:學院南路校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39號,郵編:100081

沙河校區:北京市昌平區沙河高教園區,郵編:102206

2009級學生一至三年級在沙河校區學習,四年級在學院南路校區學習

語種要求:1、以下各專業的培養方案僅面向語種為英語的考生,非英語考生謹慎填報。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國際貿易/金融風險管理方向、工商管理專業國際商務管理專門化方向、電子商務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保險專業精算方向、國際政治專業國際政治經濟學方向、經濟學專業數理經濟與數理金融方向、金融學專業國際金融方向、金融學專業公司理財方向、財政學專業財政理論與政策方向。

2、英語專業經貿英語方向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男女比例:不限。

身體健康狀況: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錄取規則: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1、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時,在重點線上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二志願考生。

2、專業按投檔分數(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志願順序錄取,不設定專業分數級差。專業志願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進行專業調劑,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3、在投檔分數相同的情況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優先錄取。①具有體育、藝術特長的考生②相關成績考慮數學、英語、語文成績較好的考生。

4、往屆生和應屆生在錄取時同等對待。

5、根據各省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當地同類招生計劃數的100%-105%。

6、報考英語專業經貿英語方向的考生須在高考中加試英語口語。

7、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國際貿易/金融風險管理方向只招收有該專業志願的考生。

8、英語專業經貿英語方向只招收有該專業志願的考生。

9、江蘇省普通類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選測為2B+、必測為4C1合格,對進檔考生按上述規則2、規則3確定專業;自主選拔錄取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選測為2B、必測為4C1合格。

10、浙江省普通類考生考試科目應為一類科目,對進檔考生按上述規則2、規則3確定專業;自主選拔錄取考生考試科目應為一類科目。

學費標准:

1、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國際貿易/金融風險管理方向:30000元/生/年;

2、藝術設計:10000元/生/年;

3、英語專業經貿英語方向:6000元/生/年;

4、統計學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應用心理學專業經濟心理學方向、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金融數學方向:5,500元/生/年;

5、其他專業:5,000元/生/年。

學位授予:

1、授予經濟學學士學位的專業:

財政學、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國際貿易/金融風險管理方向、金融工程、經濟學、國民經濟管理、保險、保險專業精算方向、稅務、稅務專業國際稅收方向、稅務專業注冊稅務師方向、統計學、投資學、經濟學專業數理經濟與數理金融方向、金融學專業國際金融方向、金融學專業公司理財方向、財政學專業財政理論與政策方向。

2、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的專業:

會計學、會計學專業注冊會計師專門化方向、財務管理、工商管理國際商務管理專門化方向、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物流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電子商務、文化產業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行政管理、公共事業管理、工程管理、項目管理、房地產經營管理、管理科學、體育經濟、體育經濟專業體育運動項目管理方向。

3、授予法學學士學位的專業:

法學、社會學專業經濟社會學方向、國際政治專業國際政治經濟學方向。

4、授予文學學士學位的專業:

漢語言文學專業財經文秘方向、新聞學專業財經新聞方向、廣告學、藝術設計、英語專業經貿英語方向。

5、授予理學學士學位的專業:

應用心理學專業經濟心理學方向、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金融數學方向。

6、授予工學學士學位的專業: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中央財經大學

證書種類:學位證書頒發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統一印製的學位證書;畢業證書頒發經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批准我校印製的畢業證書。

8. 2020年中央財經大學MPA招生簡章

中央財經大學2020年MPA招生簡章

為更好地滿足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對高層次、應用型公共管理人才的需求,根據教育部和中央財經大學相關招生要求,制定2020年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中央財經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研究生設在政府管理學院招生。專業代碼:125200。

一、專業介紹

中央財經大學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項目重點建設高校,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有著“中國財經管理專家搖籃”的美譽。政府管理學院著力打造具有鮮明財經特色的中財MPA品牌,秉承“正氣浩然,上善若水”的院訓,培養遵循公共價值與公共倫理,具有宏觀戰略思維和卓越領導能力,掌握現代公共管理知識與技能,具有鮮明財經特色的戰略型、創新型、復合型、應用型的高層次公共管理專門人才。

多年來,中央財經大學MPA教育中心不斷提升MPA的培養質量,開設政府戰略與績效管理、財稅與公共政策等特色專業方向。在第五屆全國優秀公共管理碩士(MPA)學位論文評選中榮獲優秀公共管理碩士論文一篇和優秀公共管理碩士論文提名一篇(全國87所院校推薦171篇候選論文,共評選優秀公共管理碩士論文5篇和優秀公共管理碩士論文提名8篇)。2018年7月,中央財經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在全國首次專業學位水平評估中獲評B+。

二、MPA招生類別、學習方式及規模

招生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關於全日制、非全日制學習方式的界定和管理,詳見教育部網站(http://www.moe.e.cn)所列《教育部辦公廳關於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

2020年我校擬招收普通計劃公共管理碩士88名。其中,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擬招收20人,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擬招收68人,原則上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僅招生定向就業。復試前,學校將按照教育部要求劃定復試分數線。考生在現場確認時須認真核對學習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類別(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及其他信息,並完成確認。上述信息一經確認後,不得修改。如考生錯誤確認,影響報考和錄取的,責任自負。

對口支援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招生人數以教育部後續下達的招生計劃為准。上述兩類專項計劃學習方式均為全日制。

三、修業年限、學費

MPA學費2萬元/年。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基本修業年限為2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基本修業年限為3年。

四、MPA報考條件

(一)報名公共管理碩士,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獲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後,有3年以上(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本科結業學歷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屬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人員);或獲國家承認的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二)考生學歷學位認證要求

1.教育部全面審核所有考生網上報名填報的信息,尤其是學歷(學籍)信息。學校於網報結束後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學歷(學籍)信息存疑的考生名單,該類考生須在現場確認前到“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http://csicc.moe.e.cn/)進行認證,並持認證報告進行現場確認,否則不予准考。考生務必在網報時認真核對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特別是學位證書、畢業證書編號。

2.在港澳台地區或境外獲得的學位學歷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西路56號輝煌時代大廈6層,咨詢電話:010-62677800。網址:http://www.cscse.e.cn/。考生現場確認時必須提供該中心認證書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未獲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的考生不得報考MPA。

五、MPA報名方式和考試時間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

正式報名階段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二)現場確認:

所有考生均須到網上報名時所選擇的報考點現場核對並確認網報信息,同時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否則不予准考。

選擇“(1134)中央財經大學”報考點的考生提交網報信息後,必須以“網上支付”方式繳納報考費,得到繳費成功信息後,2019年11月8日至10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到中央財經大學學院南路校區參加現場確認。現場確認包括網報信息確認和現場圖像採集。完成所有環節,現場確認方成功。具體安排屆時在中央財經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另行通知。

(三)MPA初試考試時間及科目:

初試考試時間為2019年12月21日。考試科目為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科目代碼:199)和英語二(科目代碼:204)

(四)MPA復試考試時間及科目:

復試包含“提前批面試”和“正常批面試”兩種方法。“提前批面試”將於2019年10月13日舉行,具體規定請參見《中央財經大學2020年公共管理碩士(MPA)提前批面試辦法》;“正常批面試”約在2020年3月-4月進行,包括公共管理理論與實踐專業課筆試、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和綜合素質面試等環節。具體安排屆時將在政府管理學院網站公布。

六、畢業生就業

我校MPA畢業生就業去向為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國際組織,從事與公共管理相關的行政實務、政策分析與咨詢、學術研究、知識傳播等工作。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協議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學校推薦、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七、特別注意事項

(一)公共管理碩士(非定向就業)須在入學報到前將人事檔案調入我校,否則取消錄取資格,其中考生可自願將戶口在規定時間內遷移至我校集體戶口。公共管理碩士(定向就業)須在錄取前與學校、考生所在單位共同簽訂由我校提供的定向協議。

(二)考生報名時不需出具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應在報考前自行與所在工作單位協商報考相關事宜。如考生在報考期間因報考研究生與單位產生糾紛一律由考生自行處理,且因此導致招生單位無法按國家規定在錄取前對考生進行政審和調轉檔案等情況,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以及無法入學報到的後果,責任自負。

(三)復試包括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和綜合素質面試等環節。具體安排將在政府管理學院網站公布。

(四)選擇非全日制學習方式的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不予安排住宿。

(五)按照學校相關管理規定,超過基本修業年限的延期畢業研究生須按照學校規定繳納學費,不參加獎學金評定。

(六)其他注意事項參見《中央財經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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