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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藝術生招生網

發布時間: 2023-03-01 22:43:55

Ⅰ 如何進清華藝術學院

清華大學藝術學院報名辦法:全部實行網上報名、網上交費、現場確認的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及現場交費。
(1)網上報名及網上交費
第一步:登錄「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點擊導航條上的「網上報名」,進入「本科招生報名系統」頁面,進行注冊;
第二步:注冊成功後,使用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報名系統,點擊美術學院「申請報名」,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和申請信息;
第三步:選擇考區;
第四步:網上交費。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完成交費(銀行卡種類請看交費信息網頁提示);
第五步:列印《報名信息登記表》。
註:
• 網上報名系統限制每個身份證號僅能注冊一次,請考生務必記住用戶名及密碼。如密碼遺失可點擊「忘記密碼」,按照系統提示操作即可從注冊郵箱中取回用戶名和密碼。
• 考生未完成網上交費的不具有考試資格。網上交費成功後,無論參加考試與否,報考費不退還。
(2)現場確認(2012年2月22日-23日)
完成網上報名及網上交費的考生方能參加現場確認,未參加現場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及考試科目
招生專業 專業方向 名額 考試科目及滿分標准 學制 學歷
藝術設計(050408) 染織藝術設計 15 1. 素描(250分)
服裝藝術設計 15 2. 速寫(250分)
陶瓷藝術設計 10 3. 色彩(250分) 四年 本科
視覺傳達設計 30
環境藝術設計 30
產品設計 15
交通工具造型設計 15
信息設計 10
動畫設計 10
攝影 10
纖維藝術 10
玻璃藝術 10
造型藝術(050404) 中國畫 10 1.素描(250分)
油畫 10 2.速寫(250分)
版畫 10 3.色彩(250分)
雕塑 15
藝術史論(050407) 藝術設計學 15 1.素描(100分,按20% 計入總分)
2.文藝基礎(200分)
備注 1.學院代碼:10003。
2.我院面向全國招生,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人數共計240名。
3.「藝術設計」及「造型藝術」招生專業文、理科兼收,「藝術史論」招生專業只招收文科生。
4.填報專業方向志願規定:
• 選報「藝術設計」招生專業的考生,限定在所屬的12個專業方向中選報1-3個專業方向,同時須註明是否同意在該招生專業內服從調配。
• 選報「造型藝術」招生專業的考生,限定在所屬的4個專業方向中選報1-3個專業方向,同時須註明是否同意在該招生專業內服從調配。
• 選報「藝術史論」招生專業的考生,專業方向志願只能填報「藝術設計學」。
5. 所有考生限報考一個招生專業,只可參加一次考試,如違反取消所有考試成績。

四、專業考試 :
報考專業 考試科目 考試時間 試卷規格 考試用具 備 注
藝術設計 色彩(命題默畫) 3小時 八開 水粉或水彩 1、考場安排等事項,在各考點公布,屆時請考生關注。
2、專業考試期間食宿和交通費用自理,考試用具 (顏料、畫筆、畫板等)考生自備,考試紙張由我院統一提供。
素描(命題默畫) 3小時 鉛筆或炭筆
速寫(命題默畫) 1小時
造型藝術 色彩(人物寫生) 3小時 四開 水粉或水彩
素描(人物寫生) 3小時 鉛筆或炭筆
速寫(命題默畫) 1小時
藝術史論 素描(命題默畫) 2小時 八開 鉛筆或炭筆
文藝基礎 3小時 鋼筆或簽字筆

五、填報志願及文化課考試
獲得我院《文化課考試通知單》且省級美術專業統考合格(不做要求的省份或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除外)的考生方可填報我校志願,報考類別為藝術類,填報時請選擇清華大學藝術類提前批。

七、錄取原則
1. (1)藝術設計專業:
專業課成績排名全國前35名的考生,文化課成績及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達到我院規定的最低分數線(750分制,文理科統一劃線),即予錄取;其他考生,達到上述分數線後,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綜合成績並列,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的考生)。
註:對於藝術類與普通文理類文化課滿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科)一批線按照相應比例折算。

(2)造型藝術專業:
文化課成績及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達到我院規定的最低分數線(750分制,文理科統一劃線),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專業課成績並列,優先錄取文化課相對成績高的考生)。
註: 文化課相對成績為文化課成績除以所在省本科(文/理科)一批線。

(3)藝術史論專業:
文化課成績必須達到所在省本科(文科)一批線,再按照文化課相對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2. 關於藝術設計及造型藝術專業單科成績規定:
報考藝術設計專業的考生,語文和外語成績均要求不低於90分(150分制);報考造型藝術專業的考生,語文成績要求不低於80分(150分制)、外語成績要求不低於70分(150分制)。特別的,單科成績不過線且單科分差不超過5分的考生也可以報考,但須從文化課總成績中減去一定分數後再參與排序,單科成績每相差1分,文化課成績(750分制)減去5分,以此類推,文化課成績最多減50分。最終綜合成績或文化課成績仍在錄取線之上的予以錄取。
註:單科滿分值不為150分制或文化課滿分值不為750分制的省份,相應的單科線及文化課成績所減分數按相應比例折算。

3. 各省錄取比例:
北京市考生錄取人數佔全國計劃招生人數的15%左右;其他省考生統一排序擇優錄取,但每個省錄取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我院計劃招生人數的15%。
九、學費
藝術設計和造型藝術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10000元人民幣。
藝術史論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5000元人民幣。

十二、2011年錄取概況
地區 招生專業 2011年錄取分數
最高、最低分 專業成績 文化成績 綜合成績 折算成績
北京 藝術設計 最高分 625 603 1198
最低分 500 448 1039
造型藝術 最高分 650 523
最低分 562.5 416
500 495
藝術史論 最低分 606 115.65
外埠 藝術設計 最高分 655 606 1193.5
最低分 537.5 422 1070.5
(廣東1072)
造型藝術 最高分 637.5 577
最低分 587.5(河北) 466(河北)
575 372
562.5 577
藝術史論 最高分 652 115.99
最低分 374(江蘇) 109.04
(重慶109.93)
註:2012年的藝術設計專業「綜合成績」演算法較以往有所調整,此表相關數據僅作參考。

Ⅱ 清華大學藝術特長生冬令營,真的很需要。有沒有什麼權威的文件。

清華大學2009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張貼時間:2008-11-13 訪問次數:7266

為了選拔德智體全面發展,具有藝術特長的優秀人才,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2009年清華大學將舉辦「清華大學第二十一屆全國中學生文化藝術冬令營」(以下簡稱「冬令營」),選拔藝術特長生。

一. 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2009年高中畢業生,可以報考我校的藝術特長生:
1.思想品德良好、學習成績良好、身體健康;
2.在以下藝術項目中具有突出特長:器樂、聲樂(美聲或者民族唱法)、舞蹈(不含霹靂舞、街舞;男生身高在1.72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2米以上)、話劇類(含小品、主持及電視欄目主持)、曲藝(含相聲、快板等)、京劇(各行當均可)、書畫(西畫、國畫、軟筆書法)。
其中,西畫特長生限理科生,填報專業限為汽車工程系車身設計。

二. 認定人數
2009年我校擬認定藝術特長生70人。

三. 基本程序
藝術特長生的選拔和認定,應當經過考生申請、書面初審、文化課考試、藝術測試、公示等程序。
1.考生申請
考生需通過清華大學本科生招生網(http://join-tsinghua.e.cn)進行網上報名,按照要求進行注冊、填寫申請材料。申請材料列印並貼照片後應由中學填寫意見並加蓋中學公章。請將報名表、照片1張(與報名表同一底版,背面標明學生姓名和特長)寄至清華大學藝術教育中心。對於在申請表中選擇「寄報名表時匯款」的學生,應隨函郵寄「匯款憑單」復印件。
2.書面初審
我校將根據學生遞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初審,確定參加測試名單。
3.文化課考試
考生通過初審後可以登錄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列印文化考試准考證,並按照要求准時參加考試。
理科生考試科目為:中英文綜合,數學(理),物理。
文科生考試科目為:中英文綜合,數學(文),歷史。
中英文綜合滿分為200分,其他科目滿分均為100分。各科目均不提供考試大綱和參考書目。
我校將在部分直轄市和省會城市設置筆試考點。清華大學僅在文化課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擇優認定藝術特長生。
4.藝術特長測試
(1)測試內容
a.音樂類
演奏或演唱:考生需填報兩首曲目,考生可以自行組合自己的樂曲,並自選一首進行表演。評委可根據情況要求考生表演樂曲的全部或片段,或者要求考生加演另一首曲目。表演限時5分鍾。
基本功測試:聲樂類考視唱,並可自願報名展示鋼琴演奏;器樂類考視奏。視奏一般為五線譜,聲樂視唱、民樂視奏中考生可選擇簡譜。
b.舞蹈類
表演:考生需准備兩個不同風格的舞蹈節目,現場自選一個表演。評委可根據情況要求考生加演另一個節目的全部或者片段,劇目表演限時4分鍾。
基本功測試:軟開度、技巧展示、模仿等。
c.戲劇類
表演:話劇特長考生,需事先准備2分鍾朗誦及4分鍾小品表演;主持特長考生,需事先自備2分鍾朗誦及4分鍾欄目主持;曲藝、京劇考生,需事先准備兩個種類節目各一個,表演限時6分鍾。
基本功測試:話劇、主持特長生為命題表演,限時3分鍾;曲藝、京劇考生的基本功測試由評委現場命題。
擬報考清華大學電視台欄目主持的特長生,還需進行試鏡測評。
d.書畫類
中國畫特長考生,考試內容為命題創作、自選創作、速寫(寫意或工筆任選,花鳥、山水、人物均可);西畫特長考生,考試內容為專項測試(素描、色彩、速寫)和車身設計加試(專業設計和綜合測試);軟筆書法考生,考試內容為:命題、臨帖、自選。
(2)藝術特長復試
對於我校急需項目,將根據文化課和藝術測試的成績,按照該項目招生計劃的2-3倍,擇優組織考生參加藝術特長復試。最終結果將綜合文化課、藝術測試和藝術復試的情況認定。
急需項目主要包括:器樂(雙簧管、單簧管、小號、長號、圓號、打擊、琵琶、笙)、聲樂(男高音、女高音、女民歌)、舞蹈。
(3)藝術測試地點
藝術測試統一安排在清華大學藝術教育中心(蒙民偉樓)舉行。
(4)樂器、伴奏及用具
清華大學提供下列測試用樂器:鋼琴、低音提琴、定音鼓、大號、木琴、排鼓、架子鼓、揚琴、古箏。考生也可以自帶。
舞蹈、聲樂、戲曲類測試可用伴奏(鋼琴伴奏或使用CD、DVD、MP3、伴奏帶等);器樂類測試一律不帶伴奏。
書畫類測試中,我校提供西畫紙張,素描4開,色彩 8開;國畫、西畫速寫16開;國畫紙張可自備,大小自定;書法紙張可自備,大小自定。考生的所有用具自備。
(5)測試結果
藝術測試結束後,每位被測試者均可根據測試成績獲得《清華大學全國中學生文化藝術冬令營等級證書》(分別為一級優秀、一級、二級優秀、二級、三級和紀念證書)。
5.藝術特長生的公示和認定
根據文化課和藝術測試的成績,並根據藝術特長生招生計劃,清華大學將擇優認定藝術特長生。若報考某藝術項目的考生水平無法達到要求,將取消本年度該項目的招生計劃。
特長生認定名單確定後,將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公示,並與被認定的藝術特長生簽訂《藝術特長生認定協議書》。在高考錄取中,具有藝術特長生資格的考生如果第一志願報考我校,可以根據協議書的內容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

四. 其它營員
文化課不合格或沒有報名參加文化課測試的考生,也可以參加冬令營藝術測試,並獲得《清華大學全國中學生文化藝術冬令營等級證書》,報名方法、報名時間、藝術測試的辦法等,均參照上述條款執行。
冬令營期間,將有部分大學在我校進行藝術特長生招生咨詢,我校可根據高校需求將測試結果向相關院校招生部門提供。

五. 日程安排
2008年11月12日-11月25日 考生網上報名申請
2008年11月30日前 考生寄送報名材料(以收件郵戳為准)
2008年12月20日起 考生可通過網路查詢初審結果
2009年1月1日 文化課測試
2009年1月10日起 考生可通過網路查詢筆試成績和冬令營藝術測試時間安排
2009年1月17日起 考生開始報到並陸續進行藝術測試

六. 其他相關事項
1.考試費用
(1)文化課測試費用100元,在文化課測試現場收取。
(2)藝術特長測試費用200元,請按以下要求匯到清華大學賬戶(其它匯款方式無效)。
匯款信息:
賬戶名稱: 清華大學
帳 號: 0200004509089131550
開戶行名稱: 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區支行
匯款用途: 藝術測試、考生姓名及特長(以示與其它匯款區別)
2.交通食宿
考生參加文化課、藝術測試的交通、食宿自理。在我校參加藝術測試期間,我校將提供住宿信息供考生參考。
3.攜帶物品及相關證件
1)報到及藝術測試時所需證件:文化課合格的考生攜帶文化課准考證、身份證(無身份者帶戶口復印件)、學生證;其他考生攜帶身份證、學生證;
2)照片一張(與申請表照片同一底版照片,用於藝術特長測試准考證);
3)報名費匯款憑單原件。

冬令營咨詢電話:010-62784627
通訊地址:清華大學藝術教育中心
郵政編碼:100084
聯系人: 王 莉

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清華大學藝術教育中心
2008年11月12日

Ⅲ 2011年新疆藝術類考生<美術>清華大學怎麼招生

一、報考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考
⑴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⑵ 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⑶ 身體健康,符合《清華大學本科招生體檢標准》且無色盲、色弱;
⑷ 省級美術統考合格(不做要求的省份或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除外)。

2.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⑴ 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⑵ 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⑶ 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⑷ 在上一年度參加全國統考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
⑸ 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特別提示
2011年我院不通過港澳台僑聯合招生考試錄取港澳台僑生。

二、報考規定
1.專業考試考點及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時間
序號
考 點
考點地址

1
北京
清華大學美術學院
北京海淀區清華大學美術學院

2
沈陽
魯迅美術學院附屬中學
遼寧省沈陽市東陵區望花中路146號

3
石家莊
石家莊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省石家莊市中山西路長興街12號

4
鄭州
鄭州市第106中學
河南省鄭州市中原東路124號

5
無錫
無錫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考點
江蘇省無錫市建業路17號無錫湖濱中學

6
長沙
湖南科技職業學院
湖南省長沙市井灣路784號

7
武漢
湖北教育考試院標准化考場
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楊汊湖小區常青5路考試院考場

8
成都
成都市武侯高級中學
四川省成都市簇橋文盛路1號

網上報名日期
2010年12月29日9:00-2011年2月22日22:00

現場確認日期
2011年2月23日-24日

專業考試日期
2011年2月26日(所有考點)

註:
1. 北京考點根據考場容量限定網上報名人數,報名額滿即止。報名額滿後將不再增加報名人數,請考生選擇其它考點參加考試。
2. 根據河北、江蘇、河南、湖南省教育考試院規定,本省考生必須在省內考點參加專業考試,在其他省市考點考試,成績無效。
3. 石家莊考點僅限河北省考生參加專業考試。
4. 報考藝術史論專業的考生統一在北京參加考試。
5. 請考生自覺遵守以上規定。

2.報名辦法:報考我院的考生一律採取網上報名、網上交費、現場確認的方式。

註:我院不接受現場報名及現場交費。

(1)網上報名及網上交費
第一步: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登錄「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點擊導航條上的「網上報名」,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頁面, 進行注冊;
第二步:注冊成功後,使用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報名系統,點擊美術學院「未申請」,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和申請信息;
第三步:網上支付報考費。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銀行卡種類請看交費信息網頁提示)完成交費;
報考費金額:藝術設計和造型藝術專業260元,藝術史論專業180元。
第四步:選擇考點,請考生選擇參加考試的地點;
第五步:列印《報名信息登記表》。
註:
網上報名系統限制每個身份證號僅能注冊一次,請考生務必記住用戶名及密碼。如密碼遺失可點擊「忘記密碼」,按照系統提示操作即可從注冊郵箱中取回用戶名和密碼。
考生網上交費成功後,無論參加考試與否,報考費恕不退還。

(2)現場確認
網上報名、交費成功後,考生於2011年2月23日或24日到選定的考點辦理報名資格確認手續,對於符合報名條件及材料審查合格的考生,我院現場發放《專業考試准考證》。
因現場需採集考生照片,要求考生必須本人到場,不允許代報。交驗的報名材料內容如下:
a.列印的《報名信息登記表》(A4紙);
b.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粘貼在報名表中);
c.所在省高招辦發放的《2011年藝術類報考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粘貼在報名表中);
d.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1張(粘貼在報名表中)。
註:考生提交的報名信息及相關證件必須真實、准確。如有虛假,一經­查出立即取消報名資格。

三、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及考試科目
招生專業 招生
人數 專業方向 名額 考試科目及滿分標准 學制 學歷
藝術設計
050408 180 染織藝術設計 15 1. 素描(250分)
2. 速寫(250分)
3. 色彩(250分) 四年 本科
服裝藝術設計 15
陶瓷藝術設計 10
視覺傳達設計 30
室內設計 15
景觀設計 15
產品設計 15
展示設計 15
信息設計 10
動畫設計 10
攝影 10
金屬藝術 10
漆藝術 10
造型藝術
050404 45 中國畫 10 1.素描(250分)
2.速寫(250分)
3.色彩(250分)
油畫 10
壁畫及公共藝術 10
雕塑 15
藝術史論
050407 15 藝術設計學 15 1.素描(100分,按20% 計入總分)
2.文藝基礎(200分)
合計 240
備注 1.學院代碼:10003。
2.我院面向全國招生,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人數共計240名。
3.「藝術設計」及「造型藝術」招生專業文、理科兼收,「藝術史論」招生專業只招收文科生。
4.填報專業方向志願規定:
選報「藝術設計」招生專業的考生,限定在所屬的13個專業方向中選報1-3個專業方向,同時須註明是否同意在該招生專業內服從調配。
選報「造型藝術」招生專業的考生,限定在所屬的4個專業方向中選報1-3個專業方向,同時須註明是否同意在該招生專業內服從調配。
選報「藝術史論」招生專業的考生,專業方向志願只能填報「藝術設計學」。
5. 所有考生限報考一個專業且只可參加一次考試,如有違反,所有考試成績按作廢處理。

四、專業考試

1. 考試科目及安排:
報考專業 考試科目 考試時間 試卷規格 考試用具 備 注
藝術設計 色彩(命題默畫) 3小時 八開 水粉或水彩 1、考場安排等事項,在各考點公布,屆時請考生關注。
2、專業考試期間食宿和交通費用自理,考試用具 (顏料、畫筆、畫板等)考生自備,考試紙張由我院統一提供。
素描(命題默畫) 3小時 鉛筆或炭筆
速寫(命題默畫) 1小時
造型藝術 色彩(人物寫生) 3小時 四開 水粉或水彩
素描(人物寫生) 3小時 鉛筆或炭筆
速寫(命題默畫) 1小時
藝術史論 素描(命題默畫) 2小時 八開 鉛筆或炭筆
文藝基礎 3小時 鋼筆或簽字筆

2. 考試要旨:
素 描: 旨在測試考生對造型的審美感受、觀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藝術表現能力。
色 彩: 旨在測試考生對色彩基本知識的掌握程度、色彩感覺的敏銳程度、色彩關系的把握和藝術表現能力。
速 寫: 旨在測試考生對所表現對象的觀察、概括和准確的表達能力。
文藝基礎: 旨在測試考生對文藝常識的掌握及理解能力。

3. 考生憑《專業考試准考證》及本人身份證原­件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一經­發現考生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立即取消其考試資格,並通知所在省高招管理部門。

4. 我院分別按照藝術設計、造型藝術、藝術史論三個招生專業統一評卷。對於報考藝術設計及造型藝術招生專業的考生,專業單科成績前3名,給予5分加分(可累計),並計入專業課總成績。

5. 考生於4月10日左右登錄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進入導航條上的「網上報名」查詢個人專業成績。對於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我院將於4月15日前寄發《文化課考試通知單》。

五、填報志願及文化課考試
1. 獲得我院《文化課考試通知單》且省級美術專業統考合格(不做要求的省份或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除外)的考生方可填報我校志願,報考類別為藝術類,填報時請選擇清華大學藝術類提前批。
2. 考生報考填報的專業志願須與取得的《文化課考試通知單》中註明的招生專業一致。
3. 報考我院的考生均須參加本省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文化課考試)。
4. 我校在調閱考生檔案時,承認各省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不得超過20分。
5. 報考藝術史論招生專業的考生,文化統考考試科目須與本省文史類考生一致。
6. 文化考試外語語種不限。

六、政治思想品德考察與體檢
按考生戶口所在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門規定辦理。

七、錄取原­則
1.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符合標准、專業課校考且省級美術專業統考合格(不做要求的省份或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除外)的情況下,我院將按照考生文化課、專業課考試成績,按下列辦法擇優錄取。

(1)藝術設計專業:
專業課成績排名全國前35名的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我院規定的最低分數線(文理科統一劃線)、且語文和外語均不低於90分(滿分150分),即予錄取;其他考生,達到上述分數線後,按照專業課成績與文化課成績相加後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2)造型藝術專業:
文化課成績達到我院規定的最低分數線(文理科統一劃線),且語文不低於80分(滿分150分)、外語不低於70分(滿分150分),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條件下,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高的考生)。

(3)藝術史論專業:
文化課成績必須達到戶口所在省本科(文科)一批線,再按照文化課折算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文化課折算成績=[文化課成績/所在省本科(文科)一批線] ×100

2.各省錄取比例:

北京市考生錄取人數佔全國計劃招生人數的15%左右;其他省考生統一排序擇優錄取,但每個省錄取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我院計劃招生人數的15%。

3.關於錄取到各專業方向的原­則:
對於「藝術設計」和「造型藝術」招生專業達到錄取標準的考生,我院還將根據考生選報的專業方向志願,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到各專業方向(專業課成績相同條件下,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高的考生)。錄取時,優先滿足第一志願,如不能被第一志願錄取,則依次在第二、三志願中進行排序錄取。三個志願均不能被錄取且服從調配的,將在本招生專業內進行調配;如不服從調配,將不予錄取。
註:專業方向志願以考生參加我院專業考試時提交的《報名信息登記表》中填寫信息為准。

4.關於「專業課成績保留一年」的規定
對於高考第一志願報考我院,藝術設計專業全國排名前10或造型藝術專業全國排名前3的考生,文化課成績未達到我院當年錄取標准,我院對其「專業課成績保留一年」,即第二年報考我院時,免考專業課(仍需參加省級美術專業統考),文化課成績及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達到我院該年規定的最低分數線,仍可被錄取。
註:每年9月初至10月底,辦理「專業課成績保留一年」手續。考生本人須向我院提出「專業成績保留一年」的書面申請。

八、外籍考生報考
外籍考生報考我院,請於1月下旬登錄「清華大學美術學院」網(http://ad.tsinghua.e.cn)查詢《清華大學美術學院2011年外國留學生招生簡章》。

九、學費
藝術設計和造型藝術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10000元人民幣 。
藝術史論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5000元人民幣。

十、入學事項
1. 新生持《清華大學錄取通知書》及我院發放的《專業考試准考證》和《文化課考試通知單》,按照錄取通知書中規定的時間,辦理報到手續。
2.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專業復查。對專業復查不合格者,將按照我院制定的專業復查實施辦法進行處理。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學籍。

十一、其它
1. 我院實行優秀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制度。
2. 我院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實行獎學金制度,對生活困難的學生實行助學金、貸學金和勤工助學制度。
3. 學生住宿實行公寓化管理,按規定交納住宿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4.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學慣用具及材料費用自理。
5. 取得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學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公費醫療(外籍學生除外)。
6.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藝術類學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學習。

註:
簡章(印刷版)可到學院招生辦公室及全國各考點購買,每份10元。
招辦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清華大學美術學院A336 郵編:100084
咨詢電話:010-62798170 傳真:010-62798175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乘車路線:乘公共汽車在清華園站下車;乘輕軌13號線在五道口站下車。
清華大學網址:www.tsinghua.e.cn
美術學院網址:http://ad.tsinghua.e.cn

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清華大學美術學院招生辦公室

Ⅳ 清華美術學院網址

、報考規定
■特別提示:
(1)報考我院的考生必須參加我院組織的專業考試。
(2)報考我院的考生如果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美術專業統考,考生也必須按照所在省(自治區
、直轄市)的規定參加專業統考。

■1、考點

地區 考 點 詳 細 地 址 報名材料交驗日期 現場報名日期 專業考試 日期
北京 清華大學美術學院 北京海淀區清華大學美術學院 2月22-23日 2月23日 2月25-26日
沈陽 魯迅美術學院(北校區) 遼寧省沈陽市東陵區望花中街146號
煙台 煙台市牟平育英藝術學校 山東省煙台市牟平區北關大街214號
武漢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標准化考場 漢口江漢區楊汊湖小區常青五路考試院考場
南京 南京市寧海中學 南京市寧海路39號
杭州 杭州師范學院美術學院 杭州市萬塘路258號
上海 上海紫竹園中學 上海徐匯區康健地區虹梅南路百花街15號
長沙 湖南科技職業學院 湖南省長沙市井奎路3號
成都 成都市武侯高級中學 四川省成都市簇橋文盛路1號
鄭州 鄭州鐵六中 河南省鄭州市中原東路124號 2月27日 3月1-2日
考點選擇規定:北京考點僅限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內蒙古的考生報考;鄭州考點僅限河北省、河南省和廣東省的考生報考;其它省份的考生可任選除北京、鄭州考點以外的八個考點就近報考。

■2、報名方式
⑴網上報名。我院自2006年起實行網上報名,考生自2006年1 月16日至2 月22日期間登錄清華大學本科
招生網 http://join-tsinghua.e.cn ,點擊「網上報名」進入,先注冊,注冊成功後,進入「美術學院專
業考試報名」,填寫《報名登記表》,核對准確後,點擊「提交」,並用A4紙列印出報名表,考生持列印出
的報名表和相關材料,在規定的報名材料交驗時間到本人網上選定的考點,交驗報名材料、辦理相關手續。
⑵現場報名。在規定的現場報名時間為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考生辦理現場報名手續。
註:
①考生本人的「登錄名和密碼」,是本人進入報名網修改個人報名信息、查詢我院發布的各項信息、查詢個人專業成績和錄取結果的唯一身份識別。
②現場報名的考生,在各考點現場購買《報名登記表》,填寫後與相關材料一起在現場辦理報名手續。

■3、報名材料交驗:
考生無論是網上報名,還是現場報名,均須本人到我院所設的各考點交驗報名材料並辦理相關手續,材料不
全或超過規定的時間,不予辦理報名手續。
⑴《報名登記表》,在表中的指定位置粘貼:
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發放的「2006年高等藝術院校報考證」的復印件
身份證復印件 (未辦理身份證者須粘貼戶籍證明,戶籍證明中必須帶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證號碼,照片
上須加蓋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公章)
⑵身份證原件(或戶籍證明);
⑶近期1寸同一底片正面免冠照片2張;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發放的「2006年高等藝術院校報考證」
原件。
註:每一位考生都要保證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信息和證件真實、准確。如有虛假,後果由考生本人
承擔。

■4、報名考試費收取及准考證發放
⑴報考費共計260元;
⑵對考生提交的《報名登記表》等材料交驗和審核通過後,發放專業考試准考證。考生持專業考試准考證
和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參加專業考試。

三、 招生專業名稱、招生人數、學制、學歷及專業考試科目

招生 專業 專業方向 所屬系別 招生 人數 考試科目及 滿分標准 學制 學歷
藝 術 設 計 050408 染織藝術設計 染織服裝藝術設計系 165 1 、 素描( 200 分) 2 、 色彩( 200 分) 3 、 速寫( 150 分) 4 、 設計基礎( 200 分) 4 年 本科
服裝藝術設計
陶瓷藝術 陶瓷藝術設計系
陶瓷設計
平面設計 裝潢藝術設計系
書籍設計
廣告設計
室內設計 環境藝術設計系
景觀設計
產品設計 工 業 設 計 系
展示設計
交通工具造型設計
信息設計 信息藝術設計系
動畫與游戲設計
造 型 藝 術 050404 中國畫 繪 畫 系 60 1 、 素描( 200 分) 2 、 色彩( 200 分) 3 、 速寫( 150 分) 4 、創作( 200 分) 4 年
油畫
版畫
壁畫與公共藝術
雕塑 雕 塑 系
金屬藝術 工 藝 美 術 系
漆藝
玻璃藝術
纖維藝術
藝 術 史 論 (藝術設計學) 050407 藝術設計史論 藝 術 史 論 系 15 1 、 素描( 100 分,按 20% 計入總分) 2 、 文藝常識( 100 分) 3 、 寫作( 100 分) 4 年
美術史論
備註: 1、 我院面向全國招生,計劃招生人數 240 名。 2、 所有專業均文、理科兼收,學院代碼: 10003 。 3 、北京地區錄取人數佔全國計劃招生人數的 15% 左右,其他省市統一排序擇優錄取,但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錄取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我院計劃招生人數的 15% 。 4 、考生在 「 藝術設計、造型藝術、藝術史論 」 三個招生專業中任選其一報考,學院按 「 招生專業 」 組織考試和錄取。

四、專業考試 ■1、考試科目及安排: 考試科目 考試時間 報考專業 考試用紙 考試內容 考試 用具 備 注
色 彩 3小時 藝術設計 八開 靜物寫生 水粉或水彩 1、各科考試具體時間、考場安排等事項,報名時由各考點公布,請考生屆時關注。 2、專業考試期間食宿和交通費用自理,考試用具 (顏料、畫筆、畫板等)自備,考試用紙由我院提供。
4小時 造型藝術 四開 人物半身像寫生
寫 作 3小時 藝術史論 鋼筆或圓珠筆
素 描 3小時 藝術設計 八開 人物頭像寫生 鉛筆或炭筆
4小時 造型藝術 四開 人物半身像寫生
3小時 藝術史論 八開 人物頭像寫生
速 寫 1小時 藝術設計 八開 人物動態寫生 鉛筆或炭筆
造型藝術 四開
設計基礎 3小時 藝術設計 八開 不得使用油畫顏料,其它工具不限。
創 作 3小時 造型藝術 四開
文藝常識 3小時 藝術史論 鋼筆或圓珠筆

■ 2. 考試要旨
素 描:旨在測試考生對造型的審美感受、觀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藝術表現能力。
色 彩:旨在測試考生對色彩基本知識的掌握程度、色彩感覺的敏銳程度、色彩關系的把握和藝術表現
能力。
速 寫:旨在測試考生對所描繪對象的觀察概括和准確的表達能力。
設計基礎:旨在測試考生對日常生活的觀察、審美和創新能力,考察考生對藝術設計領域內基本知識與表
現技能的掌握程度。
創 作:旨在測試考生進行創作的構思能力和藝術表現能力。
文藝常識:旨在測試考生文學和藝術的基本知識和素養。
寫 作:旨在測試考生的寫作水平。

■3.考生憑專業准考證及本人身份證原件或戶籍證明(帶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證號碼,照片上加蓋戶籍所在
地派出所公章)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一經發現考生有舞弊行為,立即取消其考試資格。

■4.對專業考試入圍的考生.我院將於4月15日前寄發《文化考試通知書》。未入圍的考生,登錄「清華大
學本科招生網」或撥打我院教務辦咨詢電話查詢專業考試成績。

五、文化課考試
各省專業統考成績合格,並且取得我院專業考試入圍資格的考生,在戶口所在地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
生文化課統一考試。
■ 1.高考報名時,持我院發放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文化考試通知書》,在戶口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
高招辦辦理高考報名手續。
■ 2.考生需按藝術類報考,填報的專業必須與我院發放的《文化考試通知書》中的招生專業一致。
■ 3.考生選考的文化課科目滿分要達到750分(原始分),數學成績計入總分。因個人原因未選滿750分
者,不予錄取。
■ 4.上海市考生選考全國卷或上海卷均可;廣東省考生必須參加五門科目的文化課考試(第五科選考科目
不限)。
■ 5. 考生報考時外語語種不限,入學後我院只開設英語和日語課程。

六、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與體檢
■ 1. 我院對取得《文化考試通知書》的考生進行政審,政審表與《文化考試通知書》一並寄給考生,由
考生轉交所在單位,考生所在單位如實填寫蓋章後於2006年5月15日前(以寄出郵戳為准)寄到我院教
務辦公室。對未寄回政審表或逾期寄到者,不予錄取。
■ 2. 考生高考的政審與體檢,按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招辦的規定執行。

七、錄取
對於專業考試入圍、第一志願報考我院、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體檢情況符合要求的考生,按下列辦法錄取:
■1、藝術史論專業:按照文化課總分的排序擇優錄取。其中要求語文不低於100分,外語不低於90分。
■2. 藝術設計和造型藝術專業:在文化課總分(包括語文和外語的單科分數)達到我院規定的最低分數線,
按照專業課總分與文化課總分相加的總成績,在報考專業內排序擇優錄取。2006年我院規定的文化課總
分(包括語文和外語的單科分數)的最低分數線,將根據高考後考生的總體情況而定。
■3.對專業排名位於藝術設計專業全國排名前30名或造型藝術專業全國排名前15名的考生,如果文化
課總分(包括語文和外語的單科分數)達到我院規定的最低分數線,即可被錄取。如果文化課總分(包括
語文和外語的單科分數)未達到我院規定的最低分數線,我院採取「專業課成績保留一年」的政策,待第
二年報考我院時,專業課考試免考,只參加文化課考試,如果文化課總分(含語文和外語的單科分數)達
到我院該年規定的最低分數線,仍可被錄取。
註:
①辦理「專業課成績保留一年」的手續:個人提出「保留專業課成績一年」的書面申請;申請時間為每年
的9月初至10月底;提供一張一寸正面免冠證件照片。
②2005年我院規定的文化課總分及語文、外語單科分數的最低線:
藝術設計專業:文化課總分370分(含數學),語文單科分80分,外語單科分65分。
造型藝術專業:文化課總分350分(含數學),語文單科分75分,外語單科分65分。

八、華僑及港、澳、台地區考生報考規定
報考我院的華僑及港、澳、台地區的考生,必須參加我院專業考試(可選擇任意考點),專業考試辦法與
大陸考生相同。對於專業考試入圍的考生,我院發放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文化考試通知書》,考生持《文
化考試通知書》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港、澳、台、華僑文化課聯合考試。文化課聯合考試的報名地點:
■1. 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辦公室,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編:510631,電話:020-38627826、38627819;
■2.福建省高校招生辦公室,地址:福州市北環中路59號,郵編:350003,電話:0591-87841550
■3.廈門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地址:廈門市湖裡區興隆路,郵編:361006,電話:0592-5703107
■4.上海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地址:上海市欽州南路500號,郵編:200235,電話:021-64513406
■5.北京教育考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皂君廟甲4號,郵編:100081,電話:010-62114253
■6.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電話:23280061
■7.香港中國旅行社及各分社、京港學術交流中心,電話:28936355
■8.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電話:3969334

九、外籍考生報考
外籍考生報考我院,請與我院留學生工作部門聯系。
電話:010-62798956,010-62790708 聯系人:劉岩濤,楊斯

十、學費
■ 1. 學生一律繳納學費,請考生報考時根據家庭經濟承受能力,量力報考。
■ 2. 學費標准:
?國內和台灣籍學生:
□ 藝術史論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5000元人民幣。
□ 藝術設計和造型藝術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12000元人民幣。
?華僑及港澳地區學生
□所有專業均每生每學年學費25000元人民幣。
?外籍學生
□所有專業均每生每學年學費40000元人民幣。

十一、入學事項
■ 1. 新生報到時,按照清華大學錄取通知書內規定的時間,持《錄取通知書》及我院發放的《專業准考
證》和《文化考試通知書》,辦理報到手續。
■ 2. 新生入學後,我院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准進行全面復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
一經查出即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籍;對患有疾病達不到入學體檢標准者,將根據清華大學學籍管理有關
條例處理。

十二、其它
■ 1. 我院實行優秀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制度。
■ 2. 我院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實行獎學金制度,對生活困難的學生實行助學金、貸學金和勤工助學制度。
■ 3. 學生住宿實行公寓化管理,按規定交納住宿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 4.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學慣用具及材料費用自理。
■ 5. 取得正式學籍的學生(外籍學生除外)在學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公費醫療。

十三、2005年錄取新生成績概況 2005年錄取分數情況
北京 招生專業 專業課成績 文化課成績 總成績
藝術設計 最高分 552.5 552 1104.5
最低分 465 406 925
造型藝術 最高分 580 452 994
最低分 485 350 862.5
藝術設計學 最高分 549
最低分 536
外埠 藝術設計 最高分 552.5 578 1105
最低分 495 449 977
造型藝術 最高分 575 535 1079
最低分 525 354 909.5
藝術設計學 最高分 627
最低分 575
備注 1 、以上分數是按照「 專業課總分與文化課總分相加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 」 錄取的新生分數。 2 、北京地區錄取人數是我院招生人數的 20% ,其他省市統一排序擇優錄取,但每個省(自治區、 直轄市)錄取人數不超過我院招生人數的 20% 。

報考浙江大學藝術設計類的有關事宜
2006年浙江大學藝術設計類專業計劃招生50名。浙江大學不再單獨組織專業招生考試,從我院藝
術設計專業考試入圍的考生中按一定比例確定該校的專業入圍名額,並向專業考試入圍考生發放浙
江大學《文化考試通知書》。了解具體的報考和錄取政策請登錄浙江大學招生辦公室網址( http://zdzsc.zju.e.cn 或咨詢浙江大學招生辦公室。0571-87951006、87952504。

Ⅳ 清華大學怎樣招收藝體生

清華大學招收藝體生過程
1.考生申請考生需通過清華大學本科生招生網進行網上報名,按照要求進行注冊、填寫申請材料。申請材料列印並貼照片後應由中學填寫意見並加蓋中學公章。請將報名表、照片1張(與報名表同一底版,背面標明學生姓名和特長)寄至清華大學藝術教育中心。對於在申請表中選擇「寄報名表時匯款」的學生,應隨函郵寄「匯款憑單」復印件。
2.書面初審我校將根據學生遞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初審,確定參加測試名單。
3.文化課考試考生通過初審後可以登錄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列印文化考試准考證,並按照要求准時參加考試。理科生考試科目為:中英文綜合,數學(理),物理。文科生考試科目為:中英文綜合,數學(文),歷史。中英文綜合滿分為200分,其他科目滿分均為100分。各科目均不提供考試大綱和參考書目。我校將在部分直轄市和省會城市設置筆試考點。清華大學僅在文化課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擇優認定藝術特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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