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北京郵電大學網路教育學院教學總站招生
❶ 北京郵電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正常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北京郵電大學 是教育部直屬、首批進行“211工程”建設的全國重點大學,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培養包括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內的各類高級專門人才,對本科畢業生頒發學校名稱為“ 北京郵電大學 ”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
第三條 學校西土城校區位於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10號;宏福校區位於北京市昌平區北七家鎮鄭各庄,距西土城校區約21公里;沙河校區位於北京市昌平區沙河高教園區,距西土城校區約25公里。英語、日語兩個專業四年教學安排在西土城校區,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物聯網工程、軟體工程四個專業本科四年教學安排在宏福校區,其他專業一、二年級教學安排在沙河校區,三、四年級教學安排在西土城校區。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要求,在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組織下進行。
第五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由書記、校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員會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對本科招生工作的重要環節進行監督和決策。招生辦公室作為常設機構,協調處理本科招生日常事務。
第六條 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負責所在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工作。
第七條 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錄取工作組,負責錄取工作。
第三章 錄取
第八條 嚴格執行國家核定的招生規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本著努力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則,結合近年來本校來源計劃編制情況、各地高考報名人數及生源質量等因素,綜合分析,制訂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預留計劃的使用須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預留計劃不超過我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九條 北京郵電大學 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考生德智體美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十條 關於志願填報。
我校共有36個本科專業,其中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物聯網工程三個專業為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在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以“ 北京郵電大學 (宏福校區)”的名稱在本科一批招生,普通專業(除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物聯網工程以外的專業)以“ 北京郵電大學 ”的名稱在本科一批招生。
在內蒙古、青海(實行非平行志願的兩個省份),中外合作辦專業和普通專業一起以“ 北京郵電大學 ”的名稱在本科一批招生。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物聯網工程三個專業只錄取至少填報這三個專業志願之一的考生,未填報這三個專業志願之一的考生,即使服從專業調劑,也不會調劑到這三個專業。
第十一條 關於錄取與加分。以考生實際高考分數為主要錄取依據。對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的考生,由各省級招辦按照規定加分(或降分)投檔。實際高考分數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有政策加分(或降分)或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第十二條 關於專業志願。安排專業時,尊重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在錄取時的專業志願間分數級差為:第一和第二專業志願間、第二和第三專業志願間級差均為1分,其他專業志願間級差為0。當考生第一專業志願不能滿足時,將考生成績減去相應分數級差值,考慮第二專業志願,依此類推。
同一專業錄取時,若考生等效基準分(實考分減去專業級差後的分數)相同,依次優先錄取實考分高者、有政策加分(或降分)者、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理工類專業依次比較數學、理綜,文史類專業依次比較語文、外語,英語和日語兩個語言類專業依次比較英語、語文。
第十三條 關於退檔。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我校提檔後不退檔。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所報專業志願已錄滿情況下做退檔處理。
對於非平行志願省份,當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我校根據實際情況將其調劑到其他專業(填報或調劑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物聯網工程三個專業按第十條執行),如果其他專業已錄滿或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做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關於色盲受限。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根據專業特點,色盲考生不能報考應用物理學專業,不宜報考電子信息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路工程、數字媒體技術、工業設計和數字媒體藝術專業。
第十五條 關於外語語種。根據專業培養要求,軟體工程、國際經濟與貿易、英語、日語、數字媒體藝術、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物聯網工程專業部分課程採用英語授課,建議非英語考生慎重報考,其他專業不限外語語種。
第十六條 關於往屆生和男女比例。對往屆生和應屆生錄取時同等對待,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條 關於調檔比例。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當地同科類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最高不超過120%。
第十八條 關於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為AB+,必測科目等級為4C 1合格。進檔後錄取辦法為先分數後等級。自主招生考生、與我校簽訂高水平藝術團招考協議的考生也須達到上述等級要求。
第十九條 關於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錄取時的專業志願間分數級差為0。
第二十條 關於外語類保送生等特殊類型考生。外語類保送生、經我校認定具有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與我校簽訂高水平藝術團或高水平運動隊招考協議的考生和藝術類考生的招收工作,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和我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關於錄取通知書。我校在接到經省級招辦核准備案並加蓋錄取專用章的錄取考生名單後,向已錄取考生寄送由我校校長簽發的錄取通知書。
第四章 學費
第二十二條 學費標准: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電子商務、市場營銷、經濟學、會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公共事業管理、法學專業5000元/年;軟體工程專業一、二年級5500元/年,三年級開始按學分收費,三、四年級共需修讀80學分,400元/學分;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物聯網工程專業6萬元/年;數字媒體藝術專業1萬元/年,其他各專業5500元/年。另外,將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最高標准不超過1500元/年。
第二十三條 獎貸學金政策、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專業介紹等詳細情況見當年報考指南等材料及我校本科生招生網上發布的信息。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招生錄取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學校監察處全程參與監督。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招生,嚴禁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亂收費行為,嚴肅查處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行為。一經發現,取消考生入學資格,已取得學籍的考生,開除學籍。同時,根據職責許可權范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或移交相關部門處理。我校監察處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五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二十六條 北京郵電大學 網址為www.bupt.e.cn , 北京郵電大學 本科生招生網網址為zsb.bupt.e.cn,E-mail信箱為[email protected]。咨詢電話:010-62282045,62283407(傳真)。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於 北京郵電大學 。
相關鏈接:
2015高考實用信息 | 2015高考試題及答案 | 2015高考作文題目 | 2015高考作文點評 | 2015高考 分數線預測 | 2015高考成績查詢 | 2015高考志願填報 | 2015高考分數線 | 2015高考錄取查詢
❷ 我們學校最近有北京郵電大學的老師招生,說是北京郵電大學互聯網+
這個不是北京郵電大學的統招招生,屬於非學歷教育性質的,是北京郵電大學繼續教育學院開設的一個電子商務專業的非學歷教育項目,主要以技能教育為主,學生專科學歷可以自主的選擇報考網路教育或是自考成考等獲得,在通過自考網路教育或是成考途徑接讀報考獲得本科學歷。
❸ 北京郵電大學網路教育學院,學費多少
報名對象
北京郵電大學現代遠程教育以在職、從業人員的學歷教育為回主。
報讀「專升答本」層次,須具備國民教育系列的大專或大專以上畢業證書。
報讀「高起專」、「高起本」層次,須具備普通高中、中專、中技、職高或同等學歷畢業證書。
報讀「高起專」、「高起本」層次的學生,報讀時年齡須滿18周歲。
費用詳情
收費標准上限:120元/學分
學位英語及學位課程考試費:學位英語30元/門次,無其他學位課程考試
新生交費:採用網上銀行方式交費。新生第一學期交納不低於30學分學費,第二學期交納不低於20學分學費,第三學期交納余額部分。
注冊:北京郵電大學網路教育學院對參加入學測試及免試學生的入學資格再次審核後,為符合要求的學生發放錄取通知書。被正式錄取的學生在交納首期學費後,學院將對其進行學籍注冊。學生可通過登錄學生平台查詢學生『個人信息』的學籍狀態欄了解。
報名方式
北京郵電大學現代遠程教育可通過奧鵬教育學歷業務官網在線報名繳費。
學員報名時需提供本人真實姓名、實名注冊的手機號碼和身份證件號碼,即可完成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