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招生辦
⑴ 珠海校區北京師范大學2021年還招收體育碩士嗎
要招收的。
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原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教育園區)是教育部批准設立、由北京師范大學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合作舉辦、進行本科層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建設珠海分校是北京師范大學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宏偉目標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教育部有關批復精神的指導下,珠海分校堅決執行北京師范大學提出的「資源國有、學校舉辦、市場運作、全新模式」的建校方針,堅決貫徹「以質量求生存,以創新求發展,以貢獻求支持。
以共贏求合作」的發展思路,在學校建設與發展中大膽進行教學模式、管理方式、運行機制、國際合作以及產學研一體化方面的改革嘗試,努力把學校建設成為教育與科技產業復合發展、特色鮮明的綜合性改革實驗區,發展成為開放式、有特色、應用型高水平大學。
按照教育部的規定,珠海分校的教學組織和管理由北京師范大學負責。北京師范大學高度重視珠海分校的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幹部,負責分校的行政和教育教學管理工作。
以上內容參考: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學校簡介
⑵ 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廣東省有關規定並結合學校實際,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院校名稱: 北京師范大學 珠海分校
第四條 院校國標代碼:13177
第五條 學校地址:廣東省珠海市唐家灣金鳳路;郵政編碼:519087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主辦單位: 北京師范大學 ,珠海市人民政府
業務主管部門: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學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本科畢業要求的,准予畢業並頒發 北京師范大學 珠海分校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 北京師范大學 珠海分校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金融學(中加合作辦學項目,教育部批准證書號:MOE44CA2A20131463N)學生達到培養要求後,可同時獲得加拿大聖瑪麗大學頒發的主修金融學專業的商學學士學位(Bachelor of Commerce Degree with a Major in Finance)證書。
視覺傳達設計(中德合作辦學項目,教育部批准證書號:MOE44DE2A20141639N)學生達到培養要求後,可同時獲得德國品牌學院——漢堡傳播與管理應用科學大學頒發的品牌設計專業藝術學學士學位(Bachelor of Arts in Brand Design)。
漢語國際教育、廣告學、金融學、工商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房地產開發與管理、服裝與服飾設計(藝術類)2+2學分互認項目學生達到培養要求後,可同時獲得境外合作院校頒發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詳見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
第十五條 學校在各省招生層次均在第二批本科,其中在廣東省為第二批本科A類。
港澳地區和台灣省學生的錄取批次為聯招第二批。
第十六條 預留計劃:本年度預留計劃數一般不超過本科計劃總數的1%,用於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省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在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制定具體錄取標准,按照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音樂類、美術類分類錄取。
第十九條 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實行平行院校志願的省份,提檔比例不高於105%;其他省份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
第二十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學校投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志願,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專業錄取遵循“分數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專業志願,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後續專業志願。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以下規則錄取:高考原始成績(不含政策加分)高者優先錄取;如高考原始成績相同,則外語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外語成績相同,則語文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二條 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並兼顧單科成績,先按其所在省份錄取系統中的專業自然順序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如不符合專業單科成績要求,則按系統專業自然順序向下依序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如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三條 外語語種及相關科目成績要求如下:
學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語種,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同時要求英語單科成績必須達到98分(總分為150分)以上。
日語專業招收英語或日語語種的考生,同時要求英語或日語單科成績必須達到98分(總分為150分)以上。
第二十四條 報考金融學(中加合作辦學項目)專業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必須達到115分(總分為150分)以上,數學單科成績必須達到100分(總分為150分)以上。
第二十五條 除藝術教育專業外的其他藝術類專業和體育類專業,進檔考生按照綜合成績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的計算方式如下:
1.視覺傳達設計(中德合作辦學項目)、電影學專業:綜合成績=專業考試成績(按文化考試成績總分750分進行折算)×30%+文化考試成績×70%。
2.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中德學分互認)、數字媒體藝術:綜合成績=專業考試成績(按文化考試成績總分750分進行折算)×40%+文化考試成績×60%。
3.播音與主持藝術、舞蹈學專業:綜合成績=專業考試成績(按文化考試成績總分750分進行折算)×70%+文化考試成績×30%。
4.休閑體育專業:綜合成績=專業考試成績(按文化考試成績總分750分進行折算)×50%+文化考試成績×50%。
若出現考生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按文化考試成績高低排序錄取;若考生文化考試成績仍相同,按考生語文科目考試成績高低排序錄取;若考生語文科目考試成績仍相同,按考生數學科目考試成績高低排序錄取。
第二十六條 藝術教育專業須達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普通類本科第二批(廣東省為第二批A類)錄取控制分數線。藝術教育專業進檔考生按照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七條 對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
第二十八條 在廣東省第二批本科:報考學校文科類、理科類本科層次的廣東省高中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報考學校音樂類、美術類、體育類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准
第二十九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准,則予正常錄取。
第三十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處理。
第七章 收費標准
第三十一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准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
學費收費標准:學校學費為18000元/學年-23000元/學年,金融學(中加合作辦學項目)專業、視覺傳達設計(中德合作辦學項目)專業的學費標准按廣東省相關部門的批復執行。住宿費為1200元/學年-2800元/學年。詳情可登錄http://www.bnuz.e.cn查詢。
第八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二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優秀考生獎勵金:對於學校錄取的高考成績特別突出的考生,學校按文件規定提供一定數額的獎勵金。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三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56-6126773,6126787,6126843,6126844
傳真:0756-6126869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網址:http://www.bnuz.e.cn
招生網址:http://zsb.bnuz.e.cn
第三十四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學校紀檢部門
聯系人:王菊元
監督電話:0756-6126518
傳真:0756-6126518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 北京師范大學 珠海分校學校辦公會審查通過,適用於 北京師范大學 珠海分校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 北京師范大學 珠海分校授權 北京師范大學 珠海分校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准。 ;
⑶ 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招生辦電話多少
0756-6126787 6126773 6126126
⑷ 北師珠為什麼不招生了
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升格」為珠海校區,考生家長期待已久。早在2017年8月,廣東省政府、珠海市政府和北京師范大學三方就共建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校區簽署協議,各項准備工作一直在持續進行。

《批復》指出,同意北京師范大學在廣東省政府、珠海市政府的支持下,利用珠海分校以及已協議收回的北京師范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的用地、校舍建設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校區。為對接「一帶一路」建設和非首都功能疏解等重大任務,助力粵港澳大灣區融合發展,提升學校辦學水平和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能力。
《批復》強調,珠海校區招生之後,珠海分校逐年調減招生計劃,於2021年停止招生,2024年終止辦學。在珠海分校終止辦學前,切實保障教育教學質量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
⑸ 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教務處電話 附號碼及其他聯系方式
一、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教務處聯系電話和聯系方式 北京師范大學 珠海分校教務處聯系電話為0756-6126834,該校聯系地址為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唐家灣金鳳路18號、郵編為519085。
二、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簡介
北京師范大學 珠海分校(原 北京師范大學 珠海教育園區)是教育部批准設立、由 北京師范大學 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合作舉辦、進行本科層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建設珠海分校是 北京師范大學 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宏偉目標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教育部有關批復精神的指導下,珠海分校堅決執行 北京師范大學 提出的「資源國有、學校舉辦、市場運作、全新模式」的建校方針,堅決貫徹「以質量求生存,以創新求發展,以貢獻求支持,以共贏求合作」的發展思路,在學校建設與發展中大膽進行教學模式、管理方式、運行機制、國際合作以及產學研一體化方面的改革嘗試,努力把學校建設成為教育與科技產業復合發展、特色鮮明的綜合性改革實驗區,發展成為開放式、有特色、應用型高水平大學。
按照教育部的規定,珠海分校的教學組織和管理由 北京師范大學 負責。 北京師范大學 高度重視珠海分校的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幹部,負責分校的行政和教育教學管理工作。
珠海分校依託北師大的優質學科資源,著眼當代經濟發展和社會需求,致力於培養具有寬厚人文、科學素養和學科專業知識的應用型專門人才。建校以來,生源遍及全國二十七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港澳台地區,在四川省和青海省一本批次招生,其餘省份在本科批次或二本批次招生。2018年,錄取的廣東省外一本線上學生比例達到60%。2011年我校與清華大學、 北京大學 、 北京師范大學 等63所高校被國家教育部制定列入2012年免試招收香港學生的高校名冊。現有在校生達2.3萬多人。
珠海分校設有文學院、教育學院、管理學院、信息技術學院、不動產學院、物流學院、法律與行政學院、設計學院、藝術與傳播學院、外國語學院、工程技術學院、應用數學學院、運動休閑學院以及國際商學部等十四個學院(部),涵蓋8大學科門類的61個本科專業,形成了以經濟類、管理類及工科類等應用型學科為主體,教育類學科為特色,文學、藝術、法律、理學等傳統學科協調發展的綜合性學科布局。
北京師范大學 珠海分校的學生修滿所學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學分,頒發 北京師范大學 珠海分校畢業證書;符合《 北京師范大學 珠海分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例》規定者,可申請獲得 北京師范大學 珠海分校學士學位證書。
師資與學生
為了確保珠海分校的教育教學質量,從珠海分校建校初, 北京師范大學 即選派以知名學者和教授為骨乾的師資隊伍,承擔珠海分校相關專業的教育教學工作;相關院系也選派出一些知名學者和優秀教師到珠海分校擔任教學工作。著名管理學家、博士生導師蔣正華教授,「兩彈一星」功臣、中科院院士黃祖洽教授,國務院參事、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心理學會常務理事、國際心理科學聯盟副主席、博士生導師、北師大教授張厚粲先生等一批國內國際知名學者均應聘在珠海分校參與教育教學或為學生開設講座。中國教育學會會長、北師大博士生導師顧明遠教授親自主持珠海分校的教育教學評估工作。國內外一些知名學者也受聘在珠海分校任教或講學。
珠海分校堅持「人才強校」戰略,擁有一支治學嚴謹,職稱結構、年齡結構、知識結構合理的師資隊伍。目前,我校自有師資隊伍中,82%以上具有碩士學位,25%以上具有博士學位;高級職稱比例佔38%,其中正高級職稱比例佔14%;35歲以下的專任教師佔47%;高學歷、高職稱和年富力強的中青年教師成為教學隊伍的主要力量。另外外籍教師比例約10%,也達到了較高比例。
教育創新和人才培養
北京師范大學 珠海分校遵照教育部「按照實事求是、改革創新的精神,大膽進行教學模式、管理方式、國際合作以及產學研一體化等方面的改革嘗試」的指示精神,在繼承北師大優良傳統和學科優勢的基礎上,經過十多年發展,走出一條獨具特色的教育教學創新之路。
教育創新原則:
國際化原則——充分汲取和利用國外著名大學的優質教育資源,引進知名大學的專業和課程,實施多元化國際合作辦學模式。目前已與美國、德國、英國、加拿大、紐西蘭、澳大利亞等國及港澳地區的多所高等學校(大學)建立了合作關系。
應用性原則——適應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的需求,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人才培養強調實用性。
區域化原則——為珠江三角洲及周邊地區的社會經濟發展提供智力與人才支持。
個性化原則——以學生為本,為學生的自主發展提供最大的選擇空間。
教育教學制度:
彈性學習制——打破傳統的學年制限制。根據相關規定,學生可自主決定在校學習年限;在規定的3-8年時間內,修滿規定學分,即可畢業;在學期間,學生可以申請保留學籍,短期休學、就業後可繼續返校學習。
二次專業選擇——學生入學後可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自主進行二次專業選擇。
學分互認——對不同專業開設相同課程,各個專業相互認可。跨學科課程的學分,在規定課程模塊內,可進行學分轉換。
自主選課——所有通識選修課由全校學生任選。從08級開始,在20%的容量內,全校學生可自由選擇通識必修課;在專業課(特殊課程除外)中,學生可以在20%的容量內跨專業跨院系自主選擇課程、老師和上課時間。
輔修專業——各專業根據需要制定輔修、雙專業、雙學位教學計劃,學生在主修專業外兼修其他專業課程滿30學分的,可獲得輔修證書;兼修另一專業課程滿50學分的,可獲得第二專業畢業證書;兼修跨學科的另一專業滿50學分的,同時完成兼修專業畢業論文/設計學分,可獲得第二學位證書。學校還專門針對復合型人才發展需求,制定了對外漢語—英語、金融學—統計學、金融學—會計雙專業課程。
服務學習——在社會(社區)服務過程中獲得「學習」的效果,使學生社會實踐能力得到發展。
學生自主發展課堂——學生根據自己的個性化發展需要,自主規劃發展目標、設計課程內容,自主組織教育活動,自主選擇學習形式,使道德養成、身心發展與專業能力得到協調發展。
⑹ 北師珠2021還招生嗎
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在2021年就不再招生了。根據教育部、廣東省等有關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校區建設的要求,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2021年停止招生。珠海分校學生按照入學時對應的招生代碼及校名頒發畢業證和學位證。
已經招收學生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成績合格,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結)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

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簡介。
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為教育部批准設立、由北京師范大學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合作舉辦、進行本科層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按照教育部的規定,珠海分校的教學組織和管理由北京師范大學負責。北京師范大學高度重視珠海分校的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幹部,負責分校的行政和教育教學管理工作。
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的學生修滿所學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學分,頒發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畢業證書;符合《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例》規定者,可申請獲得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學士學位證書。
以上內容參考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