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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科大學第二學士學位招生

發布時間: 2023-03-06 07:51:24

❶ 大連醫科大學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大連醫科大學是中國共產黨在解放區創辦的第一所正規醫科高校,現有國家重點學科1個,遼寧省一流建設學科4個,遼寧省一流特色學科4個,ESI全球研究機構排名前1%學科3個。經過七十餘年的發展,學校現已成為以醫學為主,理學、工學、管理學、藝術學、法學和哲學等多學科發展的醫科大學,是遼寧省一流大學重點建設高校。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精神,學校決定2020年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大連醫科大學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一、招生對象

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應屆生優先)。並同時具備以下所有條件:

(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范,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

(二)取得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須在學信網注冊);

(三)身體健康,符合專業錄取的要求;

(四)學生原本科專業應與招生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與招生專業屬於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於同一本科專業類。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學制

科類

學位

招生計劃

100703TK

臨床葯學

2年

理工

理學

25

101001

醫學檢驗技術

2年

理工

理學

24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

自簡章發布之日起至8月16日止。

(二)報名方式

將下述報名材料按要求和順序掃描成一個彩色PDF文件,與附件1《大連醫科大學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word格式)打包統一命名為第二學士學位+姓名+申請專業+手機號(郵件名稱同名),發送至招生與就業處郵箱[email protected]。學校不收取紙質報名材料,凡不清晰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寫、提交的報名材料視為無效材料。

1.本人填寫並簽名的《大連醫科大學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附件1);

2.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

3.學信網學歷、學籍認證電子報告;

4.近期免冠1寸照;

5.本科階段成績單(由本科畢業院校教務部門開具)、大學英語四六級成績單、本科校級以上獲獎證書和可展現學生成長環境、綜合素質及學業能力的其他材料;

6.未就業承諾書(附件2);

7.體檢表(執行高考體檢項目,近三個月在二甲及以上醫院體檢)。

四、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後,學校教務部門將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要求及學校相關要求,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確定符合條件名單,審核結果將在大連醫科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

五、錄取

在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選拔原則,在審核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後,報上級部門審批後予以錄取,並寄發錄取通知書。

六、收費標准

(一)學費:第二學位專業的學費按我校對應第一學位專業的學費標准(4800元/生·學年)收取。

(二)住宿費:學校為攻讀第二學士學位的學生提供住宿,住宿費1200元/生·學年。

(三)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在校期間其他費用參照學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收費標准執行。收費標准如有變化,根據有關部門2020年最新文件執行,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餘的學費和住宿費。

七、報到與資格復查

(一)經學校第二學士學位錄取的學生,入學與注冊按《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大連醫科大學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執行,學生應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持報名材料原件到校辦理入學手續。

(二)對未經同意逾期兩周不報到的已錄取考生,視其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學校將在學生入學後進行資格復查,凡不符合報名、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三)學校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學生入學後,統一安排體檢復查,不招收色覺異常(色盲或色弱)學生。

八、學籍管理、畢業、學位授予及派遣

(一)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2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課程設置及教學安排按照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執行,不安排專業實習;

(二)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獲得畢業證書及相應的學士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學校發給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三)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學校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註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四)修讀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在校期間參照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的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五)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並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於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九、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大連醫科大學招生與就業處

聯系地址:遼寧省大連市旅順南路西段9號

郵政編碼:116044

聯系電話:0411-86110222

學校網址:www.dmu.e.cn

招生網址:https://recruit.dmu.e.cn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十、附則

(一)本簡章內容如與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招生規定不一致時,以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為准;

(二)申請者應保證本人申報信息及申請材料完全真實有效,如有虛假,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三)如有未盡事宜,學校將在大連醫科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

(四)本簡章由學校招生與就業處負責解釋。

附件2.未就業承諾書.docx

大連醫科大學

2020年8月8日

❷ 陝西高考位次35000能上什麼大學理科

陝西高考位次35000分數大致在495左右。

1、長安大學、環境工程、本科一批、493分

2、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會計學、本科一批、489分

3、武漢理工大學、統計學、本科一批、494分

4、哈爾濱醫科大學、衛生監督 本科一批、500分

5、華南理工大學、工商管理 本科一批、497分

6、華東理工大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本科一批、500分

1、認真貫徹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

2、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工作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二學位招生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

3、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綜合面試成績由高到底排序,擇優錄取。

4、受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招生計劃數限制,未被所報專業錄取的考生,服從調劑且符合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其它相近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志願的考生,在所報專業已錄滿情況下不予錄取。

5、擬錄取名單將在陝西理工大學招生信息網上公示3日,無異議者,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錄取,並發放《陝西理工大學第二學士學位錄取通知書》。

6、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學籍。情節惡劣的,報請有關部門查究。

❸ 首都醫科大學本科、高職(專科)2019年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普通本科、高職(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北京市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中文全稱為首都醫科大學,校本部位於右安門校區,地址為北京市右安門外西頭條10號,燕京醫學院位於順義校區,地址為北京市順義區大東路。

第三條 首都醫科大學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是一所全日制北京市屬公辦重點大學,上級主管部門是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第四條 首都醫科大學執行教育部規定,堅持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校長對招生工作負總責,學校成立由校長、主管校長和校內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

第六條 首都醫科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中心是組織實施學校本、專科生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本科、高職(專科)的招生工作。

第七條 首都醫科大學的招生工作自覺接受上級及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並願意接受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學校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根據生源的具體情況確定提檔比例,調閱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公布招生計劃的120%。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生源情況,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

第九條 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填報本校的考生,對於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同等條件下,志願填報在前的考生優先錄取。在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省區,我校可以接收非一志願考生。非第一志願考生的實際高考成績,原則上要高於我校同批次一志願錄取分數40分以上,且必須服從專業調劑,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十條 本科的錄取原則是:對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同時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有關體檢的補充規定,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學校錄取控制分數線並符合我校各項調檔要求的考生,按照其志願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分數相同則優先錄取志願在前者,志願相同則優先錄取高分者,分數志願均相同且專業計劃余額不足時,將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綜合科目成績,對單科成績高者進行錄取;專業志願分數級差的確定以調檔線上所有進檔考生的專業志願滿足率最大為原則,一般不超過5分。

第十一條 高職(專科)的錄取原則是:按照北京市高會統招的招生方式,對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檢查合格同時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有關體檢的補充規定,會考科目和成績符合我校要求的進檔考生,根據招生計劃,按考生成績錄取。會考科目和成績等級要求詳見北京市招生專業目錄。

第十二條 學校對於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各種加分,在提檔時予以認可,但錄取專業時則按高考實際分數排序,在高考實際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考慮加分者。

第十三條 長學制臨床醫學專業(含專業方向)、長學制口腔醫學專業實行“5+3”一體化高層次醫學人才培養模式,學生在完成5年本科學習階段相關課程並考核合格後,可直接進入臨床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階段培養,並同時進入住院醫師規范化培養序列。長學制專業招錄高分段的考生,錄取時學校將根據生源具體情況劃定長學制專業的錄取分數線,學校在錄取時將根據高分區考生報名情況調整錄取計劃。

第十四條 鑒於我校教學過程中有中英文雙語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的考生不要報考我校,凡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入學後須改學英語。長學制學生部分專業課程英文授課,只招英語語種的考生。

第十五條 對江蘇省考生的具體要求:選測科目為物理、另一選測科目要求為化學,等級要求B+B+及以上。必修科目測試、綜合素質評價符合江蘇省的相關規定。符合以上條件者按分數順序投檔,錄取原則先分數(不含加分)後等級。

第十六條 學校在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前提下,從醫學人才培養和就業的特殊要求考慮,從對考生負責、維護考生利益的原則出發,再次強調對考生身體狀況的特殊要求,並做補充說明。

(一)各專業對考生視力的要求是:眼睛的近視矯正視力不低於4.8,各眼矯正視力鏡片度數不超過800度,無色盲、色弱,無斜視、弱視;

(二)各專業對考生聽力的要求是:雙耳聽力范圍均不低於3米;

(三)對於嗅覺遲鈍、口吃者不予錄取;

(四)口腔醫學專業不招收左利的考生;

(五)肝功能異常者不要報考醫學類專業;

(六)考慮到醫療衛生服務的特殊性,學校明確提出,不鼓勵軀干或肢體殘疾考生報考我校醫學類專業,否則將無法完成學業。

對於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將以入學後的體檢復查為准,對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 我校本科及高職的護理專業招收適當比例有專業志願的男生;鑒於護理行業的特殊性,對報考護理專業的考生要適當考慮身高,建議身高1.55米以下者慎報。

第十八條 我校在北京地區招收的五年制臨床醫學專業、預防醫學專業郊區定向班作為特殊類型的招生,在本科提前批錄取,面向定向單位所在區縣戶籍的考生,不能跨區縣報考,只錄取有專業志願的考生。招收的三年制臨床醫學郊區定向班,面向定向單位所在區縣戶籍的考生,其中山區、半山區定向生必須為所在區縣農村戶籍考生。教學過程在燕京醫學院進行。預錄考生必須與定向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後方可被正式錄取。考生畢業後由定向單位安排就業。

第十九條 我校在北京地區招收的三年制護理專業(宣武醫院定向班),面向北京市戶籍的全體考生,教學過程在校本部進行。考生被錄取後必須與宣武醫院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畢業後在定向單位就業。

第二十條 學校在北京地區招收的醫學檢驗技術專業基礎階段教學在燕京醫學院進行,住順義校區。

第二十一條 學校招收的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錄取工作在教育部內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按照“統一考試、統一閱卷、單獨劃線、單獨招生”的辦法和要求進行錄取,本科臨床醫學專業、預防醫學專業和專科醫學檢驗技術專業在燕京醫學院培養,住順義校區;其他專業在校本部培養。

第二十二條 學校招收新疆民族預科生,招生類別為“民考漢”,考生錄取後預科學習1年,預科考試成績合格後,按錄取專業轉入我校學習。

第二十三條 我校“高職單獨招生”的護理專業只招收普通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護理專業三年學制以上(含三年)畢業生。上課地點在燕京醫學院(順義校區)。錄取原則是: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在考生的文化課、專業課成績分別達到北京市以及學校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按比例(文化課與專業課比例為7:3)計算後的綜合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二十四條 學校各專業考生均按所錄取的專業報到,入學後不再進行專業調整。任何理由不報到的考生,學校在通知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記入誠信檔案的同時,也將計入學校不誠信檔案庫管理。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我校為困難生提供多種資助途徑,主要有: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困難生經濟補助、勤工助學、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等途徑。

第二十六條 學校統籌考慮各省考生數量、生源質量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源計劃落實情況,確定各省招生計劃,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二十七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需交納學費、住宿費,具體收費標准:

1.學費:長學制專業:本科階段6000元/年,碩士研究生階段8000元/年。本科專業:醫學類專業6000元/年;工學類專業5500元/年;管理學和法學類專業5000元/年。高職(專科)專業:7500元/年。

2.住宿費:我校將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用,一般為每學年750-1200元。

3.山區半山區臨床醫學定向專業免收學費和住宿費。

以上費用標准以北京市教委審核結果為准。

第二十八條 對於報考我校“雙培計劃”、“外培計劃”專業的考生,具體要求詳見《首都醫科大學高水平交叉人才培養“雙培計劃”、“外培計劃”招生簡章》

第二十九條 我校臨床醫學專科定向班招生具體情況詳見《首都醫科大學臨床醫學專科定向班招生簡章》。

第三十條 首都醫科大學網址:http://www.ccmu.e.cn

招生與就業指導中心招生咨詢電話:(010)83911084

語音咨詢電話:(010)83911083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招生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解釋。 ;

❹ 哈爾濱醫科大學考研要求

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

哈爾濱醫科大學考研碩士研究生全國統一入學考試的人員必須符合以下四方面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所列的各項條件。

(二)學歷條件

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且大學外國語四級考試成績≥425分者,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❺ 包頭醫學院第二學士學位什麼考

為了確保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自治區有關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招生章程。

脫產、業余(函授)的成人教育本科生(包括成人專升本)畢業後符合條件者(一般是在校表現良好、論文良好及以上、所有科目平均分70分以上、補考累計少於四門、通過學位英語考試)可以申請學士學位。

遠程教育(網路教育)本科(含網路教育專升本)的學生畢業後符合相關條件者也可申請學士學位。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包括統招專升本)畢業考試成績合格,在校表現良好,就可以獲得學士學位。有的學校要求過大學英語四級。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所有科目的加權成績在該校所劃定的分數以上(不同學校要求不同),畢業論文答辯良好及以上並通過學位英語考試,畢業後可以申請學士學位(有的學校還要求通過學位加試,即本專業主幹課加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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