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學招生信息
❶ 南通大學招生辦電話號碼
一、南通大學招生辦電話
南通大學 招生辦聯系電話為0513-85012169、0513-85012170,該校聯系地址為江蘇省南通市嗇園路9號逸夫樓、郵編為226019。
二、南通大學簡介
南通大學 (Nantong University)始建於1912年,源自近代著名實業家、教育家張謇先生創辦的私立南通醫學專門學校和南通紡織專門學校。2004年,原南通醫學院、南通工學院、南通師范學院三校合並組建新的 南通大學 。學校是江蘇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運輸部共建的綜合性大學,首批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培育支持高校。在中國管理科學院《2019中國大學評價》中列第122位,ESI中國高校綜合排名列第112位,位列艾瑞深校友會2019世界十大權威 大學排名 (中國大學)第100名。
一個多世紀以來,學校秉承「祈通中西,力求精進」的校訓精神、「學必期於用,用必適於地」的辦學理念、「道德優美,學術純粹」的價值追求,銳意進取,砥礪前行,現已建設成為一所規模結構合理、學科門類齊全、教學質量優秀、辦學效益明顯的地方綜合性大學。1977年恢復高考以來,共有3名本科畢業生入選兩院院士,人數並列全國高校第35位。
學校設有20個學院、1個獨立學院(杏林學院)、1家直屬大型綜合三級甲等醫院( 南通大學 附屬醫院)和國際教育學院、繼續教育學院。擁有基礎醫學、臨床醫學2個博士後流動站,基礎醫學、臨床醫學、信息與通信工程3個一級學科博士點,22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0個碩士專業學位點。臨床醫學、神經科學與行為學、工程學等3個學科進入ESI學科全球排名前1%。擁有江蘇省高校優勢學科2個、江蘇省重點學科8個、江蘇省臨床醫學重點專科26個。
學校現有教職工3152人,其中高級職稱以上1549人,博士、碩士生導師1300餘人。共有兩院院士10人(含雙聘院士9人),國家*領軍人才2人,國家「」專家2人,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2人,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1人,「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3人,中科院「*」入選者2人,「973」項目首席科學家2人,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首席科學家4人,奧運會冠軍1人,江蘇省「333」高層次人才第一層次1人,第二層次10人,江蘇省特聘教授17人。
學校設有106個本科專業(招生專業80個),涵蓋文學、理學、工學、醫學、藝術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歷史學、管理學等10個學科門類。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近40000人(含杏林學院12000餘人),研究生2700餘人,留學生750餘人。2007年以優秀成績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2017年高質量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近年來,學校獲國家級教學成果一、二等獎3項,形成了一批以國家特色專業、國家級教學團隊、國家精品課程、國家精品資源共享課、國家精品教材、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國家級虛擬模擬實驗教學中心、江蘇省品牌專業等為代表的優質教學資源。學校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全國高等學校創業教育研究與實踐先進單位,江蘇省首批創新創業示範高校、江蘇省首批教學工作先進高校。學生年均總就業率保持在98%以上。
學校擁有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重點實驗室、中石化重點實驗室、省級重點實驗室和工程中心、江蘇高校協同創新中心、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等一批高端科研平台。五年來,承擔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國家「973」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等近500項,獲發明專利授權1056件,榮獲國家技術發明獎、全國創新爭先獎、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進步獎、中華醫學成果獎、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在內的一批高層次獎勵,連續多年被評為江蘇省科技工作先進高校。
學校廣泛開展境外交流與合作,與美國、加拿大、英國、德國、法國、義大利、俄羅斯、澳大利亞、日本、韓國等國家和港澳台地區的102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友好合作關系,開展多個國際交流項目。
學校現有4個校區,佔地面積3700餘畝,建築面積近100萬平方米,紙質圖書約280萬冊。辦有學術期刊5種,其中《 南通大學 學報》(社會科學版)為CSSCI來源期刊、全國中文核心期刊。
學校是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典型「莫文隋」精神的發源地,江蘇省思想政治工作優秀單位,江蘇省文明單位標兵,江蘇省文明學校等。
中共 南通大學 第三次黨代會確定了「8050」的奮斗目標,即到2023年,經過五年的奮斗,學校綜合實力與核心競爭力躋身全國80強,建成特色鮮明的高水平大學;到2032年,即建校120周年時,綜合實力和核心競爭力躋身全國50強,建成特色鮮明的國內一流大學。當前,學校正以,圍繞既定目標,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大力實施「人才集聚、特色造峰、創新驅動、文化引領」四大戰略,重點推進「八項工程」,全面提升綜合實力和核心競爭力,為建成特色鮮明的高水平大學而努力奮斗!
❷ 南通大學招生辦電話
南通大學招生辦電話:
文學院:85012502
理學院:55003310、55003311
馬克思主義學院:85012531
經濟與管理學院:85012597
教育科學學院:55003225
外國語學院:85012384
化學化工學院:85012853、85012857
生命科學學院:85012811
機械工程學院:85012184
信息科學技術學院:85012627
電氣工程學院:85012186
紡織服裝學院:85012188
醫學院:85051874
公共衛生學院:85012919
體育科學學院:55003350、55003539
藝術學院:55003541、85012651、85015691
地理科學學院:85015819
交通與土木工程學院:85012662、85012187
葯學院:85051727、85051858

學院設置
學校設有20個學院、1個獨立學院(杏林學院)、1家直屬大型綜合三級甲等醫院(南通大學附屬醫院)和國際教育學院、繼續教育學院。擁有基礎醫學、臨床醫學、信息與通信工程3個博士後流動站,基礎醫學、臨床醫學、信息與通信工程、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特種醫學5個一級學科博士點。
23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9個碩士專業學位點。臨床醫學、神經科學與行為學、工程學、葯理學與毒理學、生物學與生物化學、化學、材料科學等8個學科進入ESI學科全球排名前1%。擁有江蘇高校優勢學科2個、江蘇省重點學科8個、江蘇省臨床醫學重點專科30個。
以上內容參考:
南通大學-南通大學2022年各學院、地區招生咨詢方式
❸ 南通大學漢語言文學轉專業人數
64人。南通大學簡稱「通大」,位於江蘇省南通市,學校是江蘇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運輸部共建的綜合性大學,南通大學在江蘇招生計劃如下:漢語言文學專業招生人數為64人、秘書學專業招生人數為37人、新聞學專業招生人數為30人、漢語國際教育專業招生人數為19人。
❹ 南通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以及我校相關招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我校全日制普通類、藝體類、高水平運動隊、綜合評價錄取、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西藏內地班、定向招生計劃、南疆單列計劃等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南通大學。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0304,學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准。
招生層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基本學制:四年(部分專業五年制)
辦學地址:南通市嗇園路9號(嗇園校區),啟秀路19號(啟秀校區),通京大道999號(鍾秀校區)
第四條 學校面向江蘇、北京、上海、天津、山東、安徽等31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本科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南通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頒發南通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南通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集體議事決策的原則,全面負責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六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在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領導下實施,接受學校監督檢查處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學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分省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考生也可登錄南通大學招生辦公室網站(http://zs.ntu.e.cn)查詢。
第九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總數的0.5%,具體使用辦法嚴格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 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內專業生源不平衡,部分專業不能完成招生計劃時,根據實際情況,可進行專業計劃調整。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報名條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二)江蘇省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我校普通類(除藝術類、體育類)各錄取批次的選修科目測試等級要求為BC(含)以上,必修科目測試成績均須達到合格;藝術類和體育類考生7門必修科目測試成績中不合格科目不超過三門。
(三)浙江等新高考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願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願的科類要求。
(四)英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日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日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五)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二條 考生須參加所在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報考美術、音樂、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還須參加所在省組織的藝體類統一考試,報考表演專業的考生還須參加我校組織的藝術專業校考,報考高水平運動隊、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參照學校相關招生簡章進行報考。
第十三條 錄取規則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一)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報考情況,與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協商確定調閱考生檔案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徵求平行院校志願(含院校服從志願)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願錄取。
(二)普通類招生
對於進檔的普通類考生(不含藝體類),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分為錄取依據,執行「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願」的原則。
江蘇考生:以投檔分加選測科目等級加分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並安排專業。若分數相同,則文科類按語文成績(含附加分),理科類按數學成績(含附加分)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再相同則按照英語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選測科目等級加分標准:A+加3分,A加2分,B+加1分,B、C均不加分。
江蘇省外考生:先以投檔分,再按專業志願次序排序錄取並安排專業。同分情況下,文科按語文、理科按數學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三)藝體類招生
1.報考我校美術、音樂、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省專業統考,高考文化成績及省專業統考成績須達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
江蘇考生:對於進檔的藝體類考生,以投檔分為依據,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願」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投檔分按下列方式計算:①美術類和體育類專業:投檔分=高考文化總分+省專業統考總分。②音樂類專業:投檔分為省專業統考總分。
投檔分相同時,根據美術類和體育類專業以專業總分優先、音樂類專業以高考文化總分優先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
江蘇省外考生:若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有明確的錄取規則,則按其規則錄取;若沒有明確的錄取規則,按照江蘇省藝體類省統考錄取規則錄取。錄取信息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准。
2.報考我校表演專業的河南、黑龍江省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且取得合格成績,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以校考專業總分為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當投檔分相同時,以高考文化投檔成績為依據,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四)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五)經教育部批准,我校具有招收田徑、擊劍、乒乓球項目高水平運動員資格。凡取得相應體育專項測試合格證的考生,錄取辦法依據其體育專項測試等級和文化考試成績,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執行。
(六)參加我校2020年江蘇省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獲得我校綜合評價錄取資格,經公示無異議,須參加2020年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入學考試,並填報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志願。對高考成績達到所屬科類本一省控線,兩門選測科目等級達到BC(含)以上,所報專業符合我校選科要求的考生,錄取時按照《南通大學2020年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簡章》的規定擇優錄取。
(七)我校面向江蘇省內部分地區的鄉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培養計劃,按照江蘇省有關錄取政策執行。
(八)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九)以上錄取規則與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不符的,執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如果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政策有所調整,我校也將做出相應調整。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四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後,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十五條 收費標准
(一)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准(蘇價費〔2014〕136號、蘇價費〔2017〕243號)按學年收取學費,具體收費標准以隨錄取通知書一起寄發的《南通大學新生入學須知》為准。
(二)根據《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蘇價費[2002]369號)文件精神,學校住宿費為每人每年500元至1200元,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
第十六條 學校設有包括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在內的獎助體系,具體申報評選辦法詳見http://aid.ntu.e.cn。
第十七條 學生報到後須接受體格檢查,對體檢結果明顯與考生電子體檢結果不符者,學校按有關規定處理。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隱瞞不報者,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咨詢地址:南通市嗇園路9號 郵政編碼:226019
咨詢電話:0513-85012170(兼傳真)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監督電話:0513-85012062
招生信息網址:http://zs.ntu.e.cn
南通大學招生微信公眾號:通大招生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條 本章程由南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