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師范大學美術招生簡章
1. 浙江師范大學專科專業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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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師范大學考研資料

2. 2020屆河南美術考生能考浙江師范大學嗎
請到浙江師范大學招生信息網查詢一下今年的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看看有沒有在河南省安排美術類專業招生計劃。
3. 浙江師范大學三位一體是按照幾個a來算的,還是ABC分別代表不同分數再加起來算的
浙江高水平大學三位一體報名條件及錄取准則匯總
浙江三位一體招生的高水平大學原來是8所。從報名條件來看,有具體A數量要求的就只有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它要求必需7個A,但是還有一個優惠條件,那就是如果你有省級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和信息等學科競賽省級三等獎以上,作文和英語全國三等獎以上,或者是有校長的實名推薦信,那麼還可以再減2個A,最後5個A就可以了,這樣的要求只是相當於浙江省內浙江工業大學的三位一體要求,所以說高水平大學的報名條件真的不算太高,門檻還是比較適合大多數考生。高水平大學三位一體錄取准則

高水平大學三位一體錄取准則
從上面的錄取准則中,我們也可以發現一些規律:
首先,在要求考生分數達到一段線的基礎上,三位一體和各項成績佔比都是相同的:高考成績佔60%,面試成績佔30%,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佔10%。
其次,不同大學對學業水平考試不同等第折算分數是不相同的:北京大學是A=10分、B=9分、C=8分、D=0分;清華大學則是A=10、B=9、C=7;浙江大學是A=10分、B=9分、C=8、D=6;上海交大和復旦大學都是A=100分、B=90分、C=80、D=60;中科大則為A=10分、B=9分、C=8分、D=6分、E=0分;中國科學院大學則是比較復雜,全為A者,則Z為滿分;成績中每增加1個B,在Z中按浙江省高考滿分值的2%扣減;每增加1個C,在Z中按浙江省高考滿分值的3%扣減;香港中文大學(深圳) 每出現一個B減1.5分,每出現1個C 減2.25分,出現D不考慮申請;南方科技大學則為A=10、B=9、C=8。
綜上所述,要想以三位一體的方式進入高水平大學,雖然報名門檻低,但是競爭壓力也是很大的,看看有你合適的嗎。
4. 浙江師范大學2019年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等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 浙江師范大學 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 浙江師范大學 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 浙江師范大學 。
第六條 學校代碼:10345。
第七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 浙江師范大學 。
第九條 辦學地點:校 本 部:金華市迎賓大道688號
杭州校區:杭州市蕭山高教園區耕文路1108號
第十條 學校簡介: 浙江師范大學 是一所以教師教育為主的多科性省屬重點大學,是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高校。學校前身為杭州師范專科學校,創建於1956年。1958年升格為杭州師范學院。1962年更名為浙江師范學院。1980年被列為省屬重點高校。1985年更名為 浙江師范大學 。列入浙江省第一批5所重點建設高校之一。
學校擁有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授予權,具有“推薦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以及外國留學生、華僑、港澳台地區學生招生資格。學校現有68個本科專業,3個一級學科博士點,23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1個專業學位碩士點,並是職業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單位。現有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25300餘人,研究生(含專業學位研究生)5300餘人,留學生近600人。現有教職工2830餘人,具有正高職稱教師320餘人,副高職稱教師620餘人,具有博士學位教師710餘人,其中中國科學院院士1名、共享中國科學院院士5名、中國工程院院士1名。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並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監察處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
第四章 招生計劃和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 學校面向全國28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准。
第十五條 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招生當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生源情況,由學校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控制在當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2倍以內。
第十六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明確“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學校及有關專業均不予錄取。
第十七條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條 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九條 學校對單科成績有要求的專業:
英語單科成績要求:英語、翻譯專業要求不低於120分,漢語國際教育專業要求不低於110分,日語專業要求不低於105分;藝術、體育類專業要求不低於60分;廣告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要求不低於100分。
數學單科成績要求:金融學專業要求不低於115分。
以上成績以1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按各省普通高考實際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如單科成績符合條件的生源不足,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可視情況適當降低單科成績要求。
第二十條 學校認同並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一條 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於投檔的有關規定。對進檔的考生,採用“專業級差”的辦法進行專業投檔,第1、2專業志願級差為2分,第2、3、4專業志願級差為1分,第4、5、6專業志願級差為0分。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均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第二十二條 學校對優秀學生報考的激勵措施(須第一志願或平行志願報考):
1.初陽學院英語試驗班:要求高考總分列浙江省文科一批前1700名(含)或理科一批前9000名(含)且英語單科成績不低於130分,符合條件的進檔考生,確保錄取。
初陽學院文科試驗班類:要求高考總分列浙江省文科一批前2000名(含)且英語單科成績不低於120分,符合條件的進檔考生,確保錄取。
初陽學院理科試驗班類:要求高考總分列浙江省理科一批前10000名(含)且英語單科成績不低於120分,符合條件的進檔考生,確保錄取。
2.高考總分列浙江省文科一批前3300名(含)或理科一批前13000名(含)且符合相關專業單科成績要求的進檔考生,學校確保錄取在其所填報的第一專業志願(初陽學院英語、文、理科試驗班除外),新生入學後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還可任選專業。
3.高考總分列浙江省文科一批前4000名(含)或理科一批前15000名(含)的進檔考生,學校確保錄取在其所填報的前四個專業志願中的一個(所填志願應不含初陽學院英語、文、理科試驗班,並須符合相關專業報考條件且不重復填報)。
4.高考總分列浙江省文科一批前5000名(含)或理科一批前18000名(含)的進檔考生,學校確保錄取在其所填報的六個專業志願中的一個〔僅限填滿六個有效(所填志願應不含初陽學院英語、文、理科試驗班,並須符合相關專業報考條件且不重復填報)專業志願的考生〕。
5.對於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最低投檔線的進檔考生,某單科成績特別優秀且第一專業志願報考以下專業者,可優先錄取:英語單科成績≥140分者,可優先錄取在英語、翻譯、漢語國際教育專業;語文單科成績≥125分者,可優先錄取在漢語言文學專業;數學單科成績≥140分者,可優先錄取在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以上成績以1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按各省普通高考實際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
對於高中階段在以下競賽中獲得相應獎項的進檔考生,報考我校相關專業可優先錄取:
(1)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或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省賽區一、二、三等獎及以上。
(2)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在全國性作文比賽(包括“葉聖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決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獲得一等獎;或在全國創新英語大賽或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獲得一等獎。
6.設立新生獎學金(須第一志願或平行志願報考,排名均為重點批次的排名):
高考成績居浙江省文、理科前100名報考我校師范專業的進檔考生,獎勵人民幣20萬元;
高考成績居浙江省文科前150名、理科前200名報考我校師范專業的進檔考生,獎勵人民幣15萬元;
高考成績居浙江省文科前200名、理科前300名報考我校師范專業的進檔考生,獎勵人民幣8萬元;
高考成績居浙江省文科前300名、理科前500名報考我校師范專業的進檔考生,獎勵人民幣5萬元;
高考成績居各省(市、區)文科前1000名、理科前2000名的進檔考生,獎勵大學本科四年期間學費;
高考成績居各省(市、區)文科前1500名、理科前3000名的進檔考生,獎勵大學本科第一年學費。
7.在省內,我校預留少量計劃用於錄取徵求志願高分考生。在第一批平行志願投檔中未被錄取的考生,只要高考總分分列浙江省文科一批前2000名(含)或理科一批前10000名(含)且英語單科成績不低於120分,均可報考。
第二十三條 藝術、體育類專業:
(1)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在省統考(編導類或戲劇影視文學類)專業合格的情況下,按文化分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
(2)數字媒體藝術專業:承認相關省份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對文化、專業成績均合格的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綜合分及文化分均以7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折算方法為:綜合分=文化分×50%+專業分(折算成百分制)×7.5×50%。
(3)我校組織校考的音樂、美術類專業:我校在河北、安徽、江西、河南、湖南、江蘇、廣西等省只招收取得我校專業測試合格證的考生。對文化、專業成績均合格的進檔考生,分數優先,遵循志願,按綜合分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綜合分及文化分均以7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折算方法為:
浙 江 省:綜合分=文化分×50%+專業分×7.5×50%
非浙江省:美術類專業綜合分=文化分×40%+校考專業分×7.5×60%
音樂類專業綜合分=文化分×35%+校考專業分×7.5×40%+省考專業分×7.5×25%(江蘇省的舞蹈學專業分全部按我校校考成績計算〕
(4)體育類專業:
浙江省:對文化、專業成績均合格的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綜合分=文化分×50%+術科考試成績×7.5×50%;
非浙江省:對文化、專業成績均合格的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 在考生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會考成績優秀、綜合素質評價高、有藝術或體育特長、專業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第二十五條 學校對華僑、港澳台地區學生的錄取工作按照中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地區學生辦公室的有關規定和安排進行。
第二十六條 學校對高水平運動員的選拔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學校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學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 浙江師范大學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學校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學校本科招生網查詢。
第五章 入學復查、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二十九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事先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辦法,新生入學時按學年制學費標准預交學費,按年度結算。
第三十一條 學校設有新生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開通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學校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金華市迎賓大道688號 郵編:321004
聯系部門: 浙江師范大學 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579-82282245 傳真:0579-82282335
學校網址:http://www.zjnu.e.cn
招生網址:http://zs.zjnu.e.cn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 浙江師范大學 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5. 浙江師范大學第一批藝術類 美術學錄取不看專業統考分數嗎
聽誰胡說的?
網上錄取工作於7月10日左右開始。實行「院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院校按考生志願和向社會公布
的招生章程擇優錄取,我院負責監督。未錄取考生原因的解釋及遺留問題的解決由學校負責。
(一)錄取分數線
1.專業分數線:省統考美術類專業、音樂學專業和音樂表演專業的專業分數線,按全省招生計劃數的適當比例劃定;校考專業分數線由學校按上線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數4倍的比例確定。
2.文化分數線: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及清華等五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的文化分數線由招生院校自行劃定,在7月5日前報我院備案;其他院校藝術類本科及所有高職(專科)文化分數線,分別按我省劃定的執行。
我省廣播影視藝術類(除影視表演專業)本科、專科文化分數線,按不低於當年我省文理科本、專科文化分數線的70%分別劃定;其他藝術類專業本科文化分數線,原則上按不低於當年我省文理科第二批本科文化分數線的60%劃定;專科文化分數線按招生計劃數的適當比例劃定。
3.綜合分數線:省內院校專業省統考的美術類、音樂學本科專業,按招生計劃數的一定比例,分別劃定綜合分數線。
4.凡對外語單科成績有分數要求的學校,須在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確,並在3月15日前專門報我院備案;未按規定向社會公布並報我院備案的,錄取時一概不予執行。
(二)本省院校錄取辦法
1.專業省統考美術類、音樂學和表演類(含音樂表演、舞蹈類、時裝表演與營銷、影視表演等)各批次錄取辦法統一以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計劃1:1比例投檔,由院校擇優錄取。綜合分以7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折算方法為:
美術類、音樂學綜合分=文化分×50%+專業分×7.5×50%
表演類綜合分=文化分×40%+專業分×7.5×60%;
2.專業省統考其他類別各批次錄取辦法為:考生文化、專業上線,以文化分從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計劃的1:1比例投檔,由院校擇優錄取。
3. 省內專業校考並自主確定錄取辦法的院校,須於3月15日前將錄取辦法報我院備案。7 月8 日前,將擬錄取考生資料庫(格式見附件3),以電子郵件附件形式發我院([email protected]),同時,還須將一份加蓋公章後的擬錄取名單特快專遞報我院備案。
(三)省外院校錄取辦法
1.第一批專業校考的省外院校,須於3月15日前,將錄取辦法報我院備案,7 月8 日前,將擬錄取考生資料庫(格式見附件3),以電子郵件附件形式發我院([email protected]),同時,還須將一份加蓋公章後的擬錄取名單特快專遞報我院備案,經審核後由我院網上投檔,學校下載辦理錄取手續。
2.民辦高校、獨立學院和高職(專科)院校,直接使用我省專業統考成績,錄取時按我省相應的錄取辦法執行。
3.省外普通本科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可認可我省專業統考成績和錄取辦法,亦可只認可我省專業統考成績,錄取辦法由招生院校確定。所有自定錄取辦法的院校,務必於3月15日前,以書面形式專門報我院同意,以便及時向院校提供文化上線志願考生的文化和專業考試成績。經我院同意自定錄取辦法的院校須在相應批次錄取前,將擬錄取考生資料庫(格式見附件3)以電子郵件附件發我院([email protected]),並將一份蓋公章後的擬錄取名單特快專遞我院備案。
(四)加分政策按《浙江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規定執行。政策性加分先加在文化總分上,然後按各院校的錄取辦法摺合成綜合分。
凡已被院校藝術類專業錄取的考生,其它院校不得再錄取。
本辦法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