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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學體育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 2023-03-09 21:28:58

㈠ 山西大學2023研究生報考條件與要求已公布

山西大學2023研究生報考條件與要求是什麼?目前山西大學2023年招生簡章已公布,根據山西大學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內容,山西大學2023研究生報考條件如下所示:

報考條件
(一)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 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 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 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 證書》 ,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 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報考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 (一)的各項要求。
2.我校各專業均不接收同等學力考生報考。
3.符合《山西大學 2023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 中各專業具體 報考要求。
(三)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報考條件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 須符合下列條件:
(1) 符合報考條件 (一)中的各項要求。
(2) 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 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 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 符合下列條件:
(1) 符合報考條件 (一)中的各項要求。
(2) 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 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 類畢業生,以及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人員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 公共管理、 旅遊管理、教育管理專業學位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 符合報考條件 (一)中第 1 、2 、3 各項的要求。
(2) 大學本科畢業後有 3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 位或博士學位後有 2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
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 (教研(2016〕2 號)有關規定執行。
4.除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 、法律(法學)、工商管理、 公共管理、 旅遊管理、教育管理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 須符合報考條件 (一)中的各項要求。
5.我校各專業均不接收同等學力考生報考。
6.符合《山西大學 2023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 中各專業具體 報考要求。
( 四) 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 (一)中第 1 、2 、3 各項的要求。
2.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 4年以上,業務 優秀, 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 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 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 回原單 位定向就業的在職人員。
(2) 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 2 年以上,業務優秀, 經考 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 回原單位 定向就業的在職人員。
3.單獨考試考生只能報考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我校 單獨考試計劃為 5 名。
(五)我校「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生專業全部為專業 學位專業(學術型專業不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考生(。
考生須符合我校專業學位報考條件,具體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執行教 育部相關文件規定。「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 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准。
(六)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生專業全部為專業學位 專業(學術型專業不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 。考生須 符合我校專業學位報考條件,具體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執行教育部相 關文件規定。報考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 考生, 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 者 (「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科、研究生、 第二學士學位的應 (往) 屆畢業生、 在校生和入學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科應(往) 屆畢業生、 在校生和入學新生) 。考生在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 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 退役等相關信息。
(七)考生報考的其他相關要求詳見《山西大學 2023 年碩士研 究生招生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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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山西大學2019年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總則

為了保證山西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山西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西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西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西大學

第五條 學校代碼:10108

第六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八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九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十條 辦學地點:塢城校區(校本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塢城路92號

大東關校區:山西省太原市大東關紅溝南街36號

第十一條 辦學歷史:山西大學成立於1902年,是中國近代最早創立的三所國立大學之一;2005年,成為山西省人民政府與教育部共同建設的省部共建大學;2012年,成為“中西部高校提升綜合實力”入選高校。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山西大學設立招生委員會,由學校相關領導、學科專家、學生及校友代表等組成,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管理和監督;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組,由主管校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 山西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西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條 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第四章錄取

第十五條 山西大學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及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確定分省招生計劃。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編制預留計劃45人,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以及解決由於平行志願產生的生源地上線同分段考生問題,在使用預留計劃時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 在相應錄取批次投檔前投放,並事先向社會公布。招生計劃通過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條 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按照各省(市、區)招生文件相關規定確定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相應批次科類招生計劃數的120%;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相應批次科類招生計劃數的105%。

第十七條 山西大學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其中軟體工程專業的體檢要求參照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執行。

第十八條 對於非平行志願省份,在第一學校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滿額情況下,按公布的招生計劃,首先錄取第一學校志願的考生;在第一學校志願不滿的條件下,則錄取非第一學校志願考生。

第十九條 我校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錄取,即按照考生投檔成績由高到低、依據考生志願順序錄取。若出現考生成績並列時根據擬錄取專業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同分考生排序原則:文史、理工類分別按語文和英語、數學和英語科目相加後的成績排序錄取,如以上兩科成績之和仍相同,則參考綜合科目成績排序錄取;藝術體育類按相關科目專業成績排序錄取,相關科目專業成績仍相同時,按語文和英語科目相加後的成績排序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的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於按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志願且不服從專業志願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第二十條 我校在江蘇省招生執行“先分數後等級”的排序辦法,即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由高到低進行排序,當投檔分相同時,參考考生的選測科目排序。文史、理工類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的等級要求為選測歷史為B+,物理為B+,其它選測為B,必測為4C1合格;藝術類考生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的等級要求為D級不得超過三門(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

在內蒙古自治區招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二十一條 我校同意並執行各省(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二條 我校部分學院實施按大類招生,根據我校人才培養方案,學生在學習一年或兩年基礎課程後,根據學生申報志願及在校成績進行專業劃分,少於30人的專業原則上不開班。

第二十三條 中國語言文學類(文科初民試驗班)在山西省錄取最低要求為文化課成績超出普通文史類第一批本科控制線20分以上;物理學(國家基地班)錄取最低要求為文化課成績超出生源地普通理工類第一批本科控制線20分以上;工商管理類(理科試驗班)和經濟學類(理科試驗班)錄取最低要求為文化課成績超出生源地普通理工類第一批本科控制線50分以上。

第二十四條 英語、翻譯、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要求考生的考試語種為英語;日語專業考試語種為英語或日語;俄語專業考試語種為英語或俄語;德語專業考試語種為英語或德語;法語專業考試語種為英語或法語。其他專業考生不限制語種,但我校所有非外語專業的外語公共課只開設英語,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外語學習上需自行克服困難或改學英語。

第二十五條 根據相關專業特點,我校部分專業對高考相應科目的單科成績有一定的要求。具體為:物理學(國家基地班)——數學,中國語言文學類(文科初民試驗班)——英語和語文,工商管理類(理科試驗班)和經濟學類(理科試驗班)——英語和數學,文學類專業——語文,數學類專業——數學,外語類專業和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英語。

第二十六條 運動訓練專業實行單獨招生,依據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我校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詳情請參閱我校本科招生網“山西大學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

第二十七條 招收高水平運動員依據教育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我校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詳情請參閱我校本科招生網 “山西大學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

第二十八條 音樂類和舞蹈類專業山西省投檔及錄取原則:音樂表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要求文化課成績達省藝術類提前批本科錄取控制線、專業成績70分以上,根據各專業方向(例如聲樂、鍵盤、民樂、管弦方向)各行當(例如揚琴、二胡、小號等)按專業成績(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僅限我校招生的器樂專業考生兼報)投檔並擇優錄取。若以上計劃有缺額,則調至音樂表演專業,在未被錄取的進檔考生中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除聲樂、鋼琴、小提琴、二胡、琵琶可增錄2人外,其餘每個行當只可增錄1人)。音樂學專業要求文化課成績達省藝術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線、專業成績70分以上,按文化課成績投檔並擇優錄取(聲樂考生和我校招生的器樂專業考生報考)。舞蹈編導專業要求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達省藝術類提前批本科錄取控制線,按專業成績投檔並擇優錄取。

第二十九條 美術類專業山西省投檔及錄取原則:繪畫、雕塑、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公共藝術、環境設計專業要求文化課成績達文史類或理工類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專業課成績達省統考本科線,按照專業課成績投檔並擇優錄取。

第三十條 省外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我校使用生源地藝術聯考或統考成績。考生文化課、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生源地相關批次藝術類錄取最低控制線,按照進檔考生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第三十一條 藝術類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投檔及錄取原則:省廣播電視編導及戲劇影視文學聯考專業成績合格、文化課成績達文史類或理工類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的85%,按聯考成績投檔並擇優錄取。

第三十二條 體育類專業投檔及錄取原則:專業成績超過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劃定的本科最低控制線10分以上,按照文化課成績投檔。在進檔考生中,按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相加後的綜合成績根據學生所報志願錄取。體育類專業身高要求為男不得低於170cm;女不得低於160cm(以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組織的我省普通高考體育類專業考試身高測試為准)。

第三十三條 我校對舞蹈類和體育類專業的男女生人數有具體規定,詳見各專業招生計劃。

第三十四條 山西大學按照國家要求承擔“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面向我省國家級、省級貧困縣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實行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實行單報志願、單設批次、單獨劃線。

第三十五條 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區)的有關要求及時公布,考生可登陸我校本科招生網查詢。

第五章頒發證書

第三十六條 學生畢業時,符合山西大學頒發畢業證書條件者,頒發山西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山西大學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山西大學學位證書。二級學院的證書,注有二級學院名稱的字樣。

第六章其它

第三十七條 新生入校後,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體檢及資格審核。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學校將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三十八條 新生入學後進行入學考試復查,其中音樂學院、美術學院新生將進行專業考試復查:音樂學院專業考試復查辦法參照山西省藝術類音樂、舞蹈專業統考辦法執行;美術學院專業考試復查辦法參照山西省藝術類美術專業統考辦法,測試科目為色彩、素描及速寫。

第三十九條 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嚴格執行山西省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准。

第四十條 山西大學具有推薦應屆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資格,各專業成績排名前30%具有推薦資格,其中2015屆物理學(國家基地班)和試驗班畢業生推薦比例達80%。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和《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關於做好我省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晉招考研〔2014〕8號)文件精神,所有具有推免資格的考生均享有依據招生政策自主選擇報考單位和專業的權利。我校還將在成績優秀的在讀碩士生中以碩博連讀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詳情參照《山西大學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辦法》。

第四十一條 學校實行“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勤工助學、助學金、減免學雜費”等資助措施。

我校為在校學生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及多種助獎學金20餘種,用於獎勵品學兼優的優秀學生,每年約有55%左右的學生可獲得各類獎學金。

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經濟困難學生還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或參加學校提供的勤工助學等工作。

第四十二條 學校與國外部分一流大學簽訂合作培養方案,按照教育部、財政部相關政策規定以及《山西大學資助優秀本科生出國交流學習管理辦法》,鼓勵在校優秀本科生申請前往國外一流大學、專業學習深造,以發放優秀學業獎學金的方式對符合條件的優秀本科生資助其在國外大學修讀一年課程。

第四十三條 第一志願報考並錄取到我校的考生,文化課成績超過生源地第一批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60分者,學校免收在校期間學雜費(約3萬元)予以獎勵;錄取到我校理科試驗班的考生,單獨編班,依託工商管理專業教學培養,學校免收在校期間學費,其中在讀期間成績排名前30%並且英語單科成績符合相關要求的學生,將以發放優秀學業獎學金的方式全額資助其第四年在國外知名高校學習一年;第一志願報考並錄取到我校大東關校區專業的考生,文化課成績超過理工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10分者,學校免收在校期間第一、二學年學費予以獎勵。

第四十四條 凡第一志願報考我校、高考成績超過生源地當年高考錄取一本線30分以上且錄入物理學(國家基地班)、中國語言文學類(文科初民試驗班)的考生免收第一學年學費予以獎勵;第二學年綜合成績排名前50%的學生免收當年學費予以獎勵。

第四十五條 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四十六條 聯系方式:

山西大學網址:http://www.sxu.e.cn 本科招生網:http://bkzs.sxu.e.cn

電話:0351-7010288 傳真:0351-7010288

通訊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塢城路92號山西大學教務處 郵編:030006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由山西大學教務處負責解釋。

㈢ 山西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保證山西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於山西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山西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第三條山西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山西大學
第五條學校代碼:10108
第六條辦學性質:公辦
第七條辦學層次:本科
第八條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九條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十條辦學地點:
塢城校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塢城路92號
東山校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南中環東街63號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山西大學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山西大學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山西大學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及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制定分省招生計劃。分省招生計劃由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將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東山校區求真樓)
第五章錄取
第十四條我校根據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五條我校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六條我校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普通類專業錄取辦法:
1.按照考生投檔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情況下,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
2.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辦法:
我校使用生源省(區、市)統考或聯考成績,按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投檔成績提檔。
1.音樂表演專業錄取辦法為根據各行當計劃(詳見《填報志願指南》)按照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2.舞蹈編導專業錄取辦法為根據男、女生計劃按照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3.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和音樂學專業按照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其中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僅限我校招生的音樂表演專業器樂類(詳見《填報志願指南》)考生報考,音樂學專業僅限我校音樂表演專業招生的各行當(詳見《填報志願指南》)考生報考。
4.美術學類、設計學類和書法學專業錄取辦法為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文化成績÷文化總分+專業成績÷專業總分)×100。
5.戲劇影視文學專業錄取辦法為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文化成績×0.7+專業成績×0.3。
6.體育教育專業錄取辦法為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文化成績÷文化總分+專業成績÷專業總分)×100。
7.同分考生按照以下排序規則擇優錄取:
按照文化課成績錄取的專業:①文化課總分②專業成績③語文、英語成績之和;
按照綜合成績錄取的專業(類):①綜合成績②專業成績③語文、英語成績之和;
按照專業成績錄取的專業:①專業成績②文化課總分③語文、英語成績之和。
第十九條高考綜合改革省(市)投檔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專業(類)的選考科目要求,我校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二十條我校同意並執行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主管部門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一條英語、翻譯專業考試語種為英語;日語專業考試語種為英語或日語;俄語專業考試語種為英語或俄語;德語專業考試語種為英語或德語。其他專業考生不限制語種,我校所有非外語專業的外語公共課只開設英語,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外語學習上需自行克服困難改學英語。
第二十二條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依據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我校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詳情請參閱我校本科招生網「山西大學2022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簡章」。
第二十三條山西大學承擔「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繼續面向山西省農村和脫貧地區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實行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實行單報志願、單設批次、單獨劃線。
第二十四條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區、市)的有關要求及時公布,考生可登陸我校本科招生網查詢。
第二十五條山西大學錄取通知書簽發人為山西大學校長黃桂田。
第六章頒發證書
第二十六條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學校準予畢業,並發給畢業證書;符合山西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章其它
第二十七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嚴格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和入學體檢復查。經復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條件者,由學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對於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騙取高考加分資格、錄取資格或冒名頂替入學的新生、未按規定公示有關資格身份的新生、未經省級招辦辦理錄取手續的新生以及違規錄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學資格並不予學籍電子注冊。
第二十八條學費標准按照《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教育廳關於調整公辦普通高校本科學費標準的通知》(晉發改收費發〔2018〕293號)文件執行。
第二十九條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三十條聯系方式:
山西大學網址:
http://www.sxu.e.cn
本科招生網址:
http://bkzs.sxu.e.cn
電話:0351-70181017011886
傳真:0351-7018101
通訊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塢城路92號山西大學招生就業處
郵編:030006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由山西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㈣ 2010年山西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考研頻道我從官方網站轉載《2010年山西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一文,謝謝閱讀!
第一章總則 為了貫徹實踐科學發展觀,加強陽光工程制度化建設,保證各項招生工作規范、有序的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山西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西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西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西大學 第五條              學校代碼:10108 第六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七條              辦學層次:以培養普通本科生和碩博士研究生為主的研究教學型大學 第八條              招生類別:普通本科生(含保送生、國防生、高水平運動員) 第九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山西大學 第十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十一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十二條       辦學地點:太原市塢城路92號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       山西大學根據招生主管部門的要求,成立由主管校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組,負責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四條       山西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西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條       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第四章錄取 第十六條       山西大學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七條       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按照不超過我校在各省(市)招生計劃120%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視各省(市)生源情況而定。 第十八條       山西大學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九條       在第一學校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滿額情況下,按公布的招生計劃,首先錄取第一學校志願的考生;在第一學校志願不滿的條件下,則錄取非第一學校志願考生。 第二十條       第一學校志願錄取的考生,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若出現考生成績並列時根據擬錄取專業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非第一學校志願錄取的考生,在缺額專業計劃中根據「分數優先」原則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的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於按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志願且不服從專業志願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第二十一條 我校在江蘇省招生執行「先分數後等級」的排序辦法。即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進行排序,當投檔分相同時,再參考考生的選測科目排序。對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的等級要求是:選測歷史為A,物理為A,其它選測為B,必測為4C1合格。 第二十二條 我校同意並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三條 我校部分學院實施按大類招生,學生在第一、二年級學習基礎課程,然後根據學生申報志願及在校成績進行專業劃分,少於30人的專業原則上不開班。 第二十四條       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考試語種為英語;日語專業考試語種為英語、日語;俄語專業考試語種為英語、俄語;法語專業考試語種為英語、法語;德語專業考試語種為英語、德語;其他專業考生不限制語種。但我校所有非外語專業,外語公共課只開設英語,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外語學習上需自行克服困難或改學英語。 第二十五條 根據相關專業特點,我校部分專業對高考相應科目的單科成績給予一定的要求。具體有:文科試驗班——英語和語文,理科試驗班——英語和數學,物理學類——數學,文學類專業——語文,數學類專業——數學,外語類專業和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英語,另報考外語專業學生須參加山西省統一組織的外語口語考試。 第二十六條 保送生的選拔錄取嚴格按教育部文件執行。 第二十七條運動訓練專業實行單獨招生,文化考試參加由國家體育總局命題的全國統一考試,體育專業測試按照國家制定的統一測試標准由我校組織實施。在文化課成績達線的基礎上,按照體育綜合成績擇優錄取,並報國家體育總局、各省(區、市)招生考試部門批准、備案。詳情請參閱我校本科招生網「山西大學2010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 第二十八條 招收高水平運動員依據教育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我校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詳情請參閱我校本科招生網 「山西大學2010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 第二十九條       音樂和舞蹈類專業山西省錄取原則為:音樂表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文化課成績達省藝術類提前批本科錄取控制線,專業成績70分以上,根據各專業方向(例如聲樂、鍵盤、民樂、管弦方向)各行當(例如揚琴、二胡、小號等)招生計劃按專業成績(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僅限我校招生的器樂專業考生兼報)從高到低進行投檔並擇優錄取。若以上計劃有缺額,則調至音樂表演專業,然後在未被錄取進檔考生中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除聲樂、鋼琴、小提琴、二胡、琵琶可增錄2人外,其餘每個行當只可增錄1人)。音樂學專業投檔及錄取原則為:文化課成績達省藝術類提前批本科錄取控制線,專業成績70分以上,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投檔並擇優錄取(聲樂考生和我校招生的器樂專業考生兼報)。投檔比例為1:1.2。舞蹈編導專業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達省藝術類提前批本科錄取控制線,根據招生計劃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投檔並擇優錄取。 外省錄取原則為: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所在省相關批次藝術類錄取分數線,專業成績達省統考合格線,按統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三十條         美術類專業山西省投檔原則為專業成績超過省招考中心劃定的本科最低控制線20分以上,按文化課成績(文理科折算後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投檔,投檔比例為1:1.2。錄取規則為在進檔考生中,按文化課成績(文理科折算後成績)和專業成績相加後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根據學生所報志願進行錄取。 內蒙古、山東、湖北、浙江省錄取辦法為: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所在省相關批次藝術類錄取分數線,專業成績達省統考合格線,按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相加後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根據學生所報志願進行錄取。 第三十一條       藝術類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投檔原則為專業成績合格,文化課成績達文史類或理工類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的90%,按文化課成績(文理科折算後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投檔。投檔比例為1:1.2。錄取規則為在進檔考生中,按文化課成績(文理科折算後成績)的80%加專業測試成績的20%為錄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詳情請參閱我校本科招生網 「山西大學2010年藝術類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招生簡章」。 第三十二條       體育類專業投檔原則為專業成績超過省招考中心劃定的本科最低控制線10分以上,依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投檔,投檔比例為1:1.2。錄取規則為在進檔考生中,按文化課成績(文理科折算後成績)和專業成績相加後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根據學生所報志願進行錄取。其中身高要求男不得低於170cm;女不得低於160cm(以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組織的我省普通高考體育類專業考試身高測試為准)。 第三十三條       我校對舞蹈類和體育類專業的男女考生比例有一定規定,其中體育類專業男女生比例為4:1;舞蹈編導專業男生不少於30%。 第三十四條       國防生只招收應屆男生,應試語種為英語。 第三十五條       錄取結果將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我校本科招生網查詢。 第五章其它 第三十六條       新生入校後,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七條       普通本科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根據屬地原則,嚴格執行山西省物價局統一核定的收費標准。 第三十八條我校為在校學生設有多種助獎學金,用於獎勵品學兼優的優秀學生;經濟困難學生還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或參加學校提供的勤工助學等工作。 第三十九條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四十條         聯系方式: 山西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bkzs.sxu.e.cn/; 電話:0351-7010288; 傳真:0351-7010288; 通訊地址:太原市塢城路92號山西大學教務處; 郵編:030006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由山西大學教務處負責解釋。

㈤ 2019年山西大學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

山西大學創辦於1902年,是山西省唯一一所綜合性大學,2005年5月成為山西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設的省部共建大學。2012年,山西大學成為「中西部高校提升綜合實力」入選高校。學校現有90個本科專業、2個專科專業以及17個雙學位專業,現有博士學位一級學科授權點15個、二級學科授權點5個;碩士學位一級學科授權點37個、二級學科授權點13個;碩士專業學位種類19個;自主設置交叉學科博、碩士點各2個;目錄外二級學科博、碩士點各3個。現有專任教師2355人,高級職稱教師1016人。其中包括中科院院士、國際傑出專業技術人才、*特聘教授和講座教授、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全國模範教師、教育部骨幹教師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近百人。學校現有全日制本科生21011人,各類研究生6948人。

山西大學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招收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之一。為推動我校群眾體育工作的深入開展,提高競技運動水平,豐富校園文化生活,走「競教結合」之路,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我校繼續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具體事項如下:

一、學校介紹

1、學校全稱:山西大學

2、學校代碼:10108

3、辦學性質:公辦

4、辦學層次:本科

5、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6、學習形式:全日制

7、辦學地點:太原市小店區塢城路92號

二、招生計劃及招生項目

1、招生計劃:不超過30人。

2、招生項目:健美操、田徑(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女)、5000m(男)、100m欄(女)、110m欄(男)、400m欄、跳高、跳遠、三級跳遠、鉛球、鐵餅、標槍)

健美操項目招生計劃為6人(男生3人,女生3人);如出現計劃有缺額情況,我校將綜合考慮生源、測試成績等因素調整男女生計劃人數,直至完成計劃。

三、報名條件

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93年9月1日以後出生),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同等學力,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者或近三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3、健美操項目報名考生須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男生身高不得低於1.7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於1.60米。

凡以同等學力 1 2 3

㈥ 山西大學體育系是幾本

山西大學體育系是一本,山西大學體育學院目前擁有體育學一級學科博士點,有三內位博士生導容師:李建英、李金龍、石岩。
山西大學體育學院的前身是山西大學體育系,始建於1951年,是中國最早創辦的十六所體育系科之一。1996年正式成立了山西大學體育學院 [1] 。

㈦ 山西大學有體育單招嗎

山西大學有體育單招,可以單招的全國有72所,
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匯總(72所高校)

北京體育大學 上海體育學院 武漢體育學院 西安體育學院
成都體育學院 沈陽體育學院 首都體育學院 天津體育學院
河北體育學院 吉林體育學院 哈爾濱體育學院 南京體育學院
山東體育學院 廣州體育學院 北京師范大學 河北師范大學
山西大學 中北大學 內蒙古民族大學 內蒙古師范大學
大連大學 渤海大學 遼寧師范大學 沈陽師范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吉林大學 延邊大學 長春師范學院
哈爾濱師范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蘇州大學 徐州師范大學
浙江大學 寧波大學 紹興文理學院 安徽師范大學
集美大學 福建師范大學 華東交通大學 江西師范大學
南昌大學 贛南師范學院 中國海洋大學 山東理工大學
煙台大學 聊城大學 曲阜師范大學 河南大學
鄭州大學 河南師范大學 洛陽師范學院 黃河科技學院
南陽師范學院 江漢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衡陽師范學院
湖南師范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深圳大學 華南師范大學
廣西師范大學 海南師范大學 西南大學 西華師范大學
貴州師范大學 雲南師范大學 陝西師范大學 陝西理工學院
天水師范學院 青海師范大學 石河子大學 新疆師范大學
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簡章匯總(38所高校)

北京體育大學 上海體育學院 武漢體育學院 西安體育學院
成都體育學院 沈陽體育學院 首都體育學院 天津體育學院
河北體育學院 吉林體育學院 哈爾濱體育學院 南京體育學院
山東體育學院 廣州體育學院 中央民族大學 天津師范大學
河北師范大學 山西師范大學 晉中學院 東北師范大學
哈爾濱師范大學 蘇州大學 徐州師范大學 揚州大學
浙江大學 杭州師范學院 阜陽師范學院 集美大學
山東師范大學 菏澤學院 河南大學 鄭州大學
洛陽師范學院 黃河科技學院 吉首大學 海南師范大學
西北師范大學 青海師范大學

㈧ 山西大學商務學院2019年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為了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依法治招的工作精神,做好山西大學商務學院的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和教育部的有關文件,特製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山西大學商務學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西大學商務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條 學院概況

1、學院全稱:山西大學商務學院

2、學院代碼:13533

3、辦學地點: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武宿機場南

4、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5、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6、辦學形式:全日制

7、辦學層次:本科

第五條 組織機構

1、山西大學商務學院成立了以院長為主任的招生就業委員會。招生就業委員會負責制定、審核學院的招生章程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2、山西大學商務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3、山西大學商務學院紀檢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六條 體檢標准

執行教育部統一印發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七條 錄取規則及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

1、錄取原則: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主要指標,以德智體全面衡量的錄取原則,採取“分數優先,專業優先”的錄取辦法錄取新生。即:

A、對於進檔考生,按照總分從高到低進行專業錄取,總分相同時按照專業志願優先原則錄取。

B、對於進檔考生,第一專業志願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願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願錄取,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項目只錄取有專業志願的考生。

C 、江蘇省按照“先分數後等級”的錄取辦法。即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進行排序,當投檔分相同時,再參考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排序。排序後的考生按投檔分數的高低進行專業安排,若第一專業志願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願安排,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對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的等級要求是選測科目歷史為C、物理為C,其它選測科目為C,必測科目達到4C,技術科目為合格。

D、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願清”錄取規則。

2、投檔比例:執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劃定的投檔比例。

3、無專業志願分數級差的要求。

4、應、往屆考生錄取時一視同仁。

5、計算機、經濟學專業的數學成績在錄取時作為參考,對英語專業的考生入校後進行口語、聽力的測試。

6、外語語種不限。我校所有非外語專業,外語公共課只開設英語,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外語學習上需服從學校安排。

7、單科成績無要求。

8、男女比例不限。

9、對加分考生錄取時執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廳或高招辦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和規定。

10、我院部分專業實施按大類招生,學生在第一、二年級學習基礎課程,然後根據學生申報志願及在校成績進行專業方向劃分,原則上每個專業方向選報人數不少於20人,少於20人的原則上不開班。

11、藝術、體育類招生嚴格按照國家和各省招辦的錄取辦法執行。

12、專升本、對口升學招生嚴格按照國家和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的錄取辦法執行。

13、錄取結果公布:錄取結果按教育部統一要求與各省統一規定的形式以及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規定的形式公布。

第八條 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及辦法和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1、我院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及辦法: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立足山西,面向全國13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根據往年各專業招生錄取報到數以及畢業生就業情況,統籌安排學院年度招生計劃數,其中省外招生計劃總規模不超過學院年度招生計劃總規模的10%。

2、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預留計劃數執行國家的有關標准,即全年招生計劃的1%,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平行志願同分段考生,預留計劃需經學院招生就業委員會批准後方可使用。

3、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各省報考指南或學院主頁http://www.sdsy.sxu.e.cn , http://www.sxdxswxy.com/sdsy/。

第九條 收費標准

嚴格按照山西省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准執行。

第十條 畢業生頒發證書名稱及種類:

1、本科生學業期滿達到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項要求,經審核准予畢業,頒發山西大學商務學院畢業證書,畢業生符合山西大學商務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山西大學商務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2、“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項目採取雙向學分互認管理辦法,學生在國內獲得的學分被外方院校認可,同時在國外獲得的學分也將被山西大學商務學院認可。學生學業期滿達到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項要求,經審核准予畢業,頒發山西大學商務學院畢業證書,畢業生符合山西大學商務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山西大學商務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一條其它

1、新生入校後,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對復檢不合格的學生,一律予以退回。

2、我校設立有多項獎學金和國家獎學金,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獲得。經濟困難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困難補助等,同時學院還提供有勤工助學崗位。

第十二條 聯系方式

部 門:山西大學商務學院招生辦

地 址:太原市太榆路武宿機場南

郵 編:030031

電 話:0351-7942477 7691668

傳 真:0351-7691668

E— mall:[email protected]

網 址:http://www.sdsy.sxu.e.cn , http://www.sxdxswxy.com/sdsy/

乘車路線:太原市火車站乘901路公交車到三水站下車,往西200米即到。

第十三條 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十四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山西大學商務學院招生辦公室所有。

㈨ 山西大學體育研究生有那幾種專業

共四個,每幾專業下設幾個研究方向。
040301體育人文社會學
040302運動人體科學
040303體育教回育訓練學
040304民族傳統答體育學
請查閱該校招生簡章:http://yz.chsi.com.cn/kyzx/zsjz/200708/20070820/1053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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