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招生排名 » 2014北京師范大學招生簡章

2014北京師范大學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 2023-03-13 12:34:04

Ⅰ 北京師范大學- 2019年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 北京師范大學 -(英文名: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 HongKong Baptist University United International College,英文縮寫為“UIC”)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6401

第五條 學校地址: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唐家灣金鳳路28號。郵政編碼:519085。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內地與香港合作辦學。內地: 北京師范大學 ,香港:香港浸會大學。學校是經教育部批准,內地與香港攜手成立的創新型大學。學校在課程設置上經由香港浸會大學批准,在教育質量上接受香港浸會大學的指導、評估和監督,在教學上實行全英文授課。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業務主管部門: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畢業,由學校頒發“ 北京師范大學 -”本科畢業證書並報廣東省教育廳電子注冊。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香港浸會大學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委員會還負責組織招生錄取工作,並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章程,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以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為准。招生詳細信息見學校招生信息網。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可預留不超過計劃總數1%的招生計劃,用於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將按照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及錄取進度進行安排。

第十四條 錄取批次:

在全國,除廣東省外錄取批次實行本科第一批次錄取。

在廣東省,實行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錄取,分文理科按考生高考成績擇優錄取;同時,在提前批自主招生等“綜合評價”批次實行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分文理科按考生綜合成績擇優錄取。廣東省考生綜合評價錄取報名方式、選拔程序、錄取標准等執行我校《廣東省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實施辦法》。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十六條 投檔比例:

在全國,除廣東省外,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在招生計劃人數的120%以內(含120%)。

在廣東省,學校在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根據教育部、廣東省招辦相關規定及學校生源情況確定具體投檔比例;在提前批自主招生等“綜合評價”批次不設投檔比例,對於參加我校入學測試且入學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學校在提前批自主選拔等“綜合評價”批次投檔錄取。考生若未能被我校錄取,不影響其後續批次的錄取。

第十七條 錄取要求:

在全國,對除廣東省以外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高考成績達到當地一本線,符合學校英語單科成績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學校依據考生志願,按照文史類、理科類分類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一般情況下,總分相同時,高考成績排位前者優先錄取;但調劑錄取時,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英語單科成績分高者。

對於報考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的廣東省考生,學校分文理科按考生高考成績擇優錄取,要求考生高考成績達到廣東省一本線,同時高考英語單科成績達到學校投檔要求。

對於報考提前批自主招生等“綜合評價”批次的廣東省考生,學校分文理科按考生綜合成績擇優錄取,其中:考生高考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學校組織的入學測試成績佔30%,考生高中階段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佔10%。如綜合成績相同而又不能同時錄取時,則先按考生高考成績,再按入學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UIC入學測試為全英文的筆試(以英文方式考核學生理解能力、通識基礎及寫作能力)及面試。一般情況下,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廣東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平時表現突出和入學測試表現優秀者可以降至廣東本科二A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第十八條 專業志願分檔順序:專業錄取按“分數優先”原則,根據考生總分(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專業志願順序分檔,依次類推,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在內蒙古自治區亦實行該規則。考生所填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照考生總分(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九條 英語單科成績的投檔要求:

在全國以及廣東省報考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的考生,學校要求凡是報考英語(英語作為第二語言教學)、英語(應用翻譯)、英語(現當代英語語言文學)、國際政治(政治與國際關系)、新聞學(國際新聞)專業的考生,其高考英語單科成績還須達到當地英語單科滿分值的73.3%或以上,即:英語單科滿分值為150分,則必須達到110分或以上,而英語單科滿分值為120分,則必須達到88分或以上;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其英語單科成績還須達到當地英語單科滿分值的66.7%或以上,即:英語單科滿分值為150分,則必須達到100分或以上,而英語單科滿分值為120分,則必須達到80分或以上。

對於報考提前批自主招生等“綜合評價”批次的廣東省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全英文入學測試並達到合格,其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不再另作要求。

本校為全英文教學,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條 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特殊要求。

第二十一條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等級要求:

對廣東省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達到C級及其以上。

對江蘇省考生,錄取時遵循“先分數後等級”的原則,且選測科目2B及其以上,必測科目4C及其以上,技術科目合格。

第二十二條 政策性加分: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我校承認符合教育部及各省招生委員會規定加分條件的考生的投檔成績。

第二十三條 學校按專業招生。學生進校一年後,可在尊重學生意願的基礎上,結合學校的教學資源,並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程序,允許部分優秀學生申請專業調整。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准

第二十四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准及新生入學身體檢查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新生入學身體健康狀況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准

第二十五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准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

學費標准:每生每學年八萬元人民幣(待政府相關部門審批)

住宿費:文化小鎮 5000元人民幣/人?學年

“新文化小鎮”6800元/人·學年(待政府相關部門審批)

如上級部門頒布新的收費標准,則按新標准執行,收費細則詳見學校網站。

第八章 獎學金政策

第二十六條 學生入學獎學金有新生入學獎學金、廣東省綜合評價錄取獎學金、珠海籍新生專項獎學金。

新生入學獎學金適用於除廣東省以外,全國普通高考報考我校,錄取並按時報到注冊的優秀新生。新生入學獎學金為當年學費全免,原則上為期四年。獲獎條件及評定辦法詳見學校《UIC新生入學獎學金實施辦法》。

在廣東省,我校設置廣東省綜合評價錄取獎學金,對於在廣東省錄取一本線或以上考生中文理科綜合評價錄取成績排名各前20名的新生,我校給予一次性第一學年學費減半的入學獎勵,獎勵細則詳見學校《UIC廣東省綜合評價錄取獎學金實施辦法》。另,我校對珠海籍新生設有專項獎學金,詳見《UIC珠海籍新生專項獎學金實施細則》。

第二十七條 學生入學後的在學獎助學金。獎助學金(包括一等獎學金、二等獎學金、曾憲博教授獎學金、馮燊均先生國情國學教育優秀學生獎學金、許嘉璐全人教育獎學金、廣東省政府來粵留學生獎學金(針對國際生)、聯通獎學金、古楚璧伉儷助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由學校獎學金及經濟援助委員會按照學校獎助學金的具體規定評定。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二十八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部門:學校招生委員會,聯系人:馬老師,電話號碼:(0756)3620332,傳真號碼:(0756)3620888,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九條 招生咨詢部門:學校招生辦公室

招生熱線:(0756)3620011、3620022、3620033、3620044

傳真號碼:(0756)3620047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網址:http://www.uic.e.hk

招生信息網:http://www.uic.e.hk/admission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章程經學校發文之日起執行。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招生委員會。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准。

補充材料:

(註:該補充材料已於1月7日以公文形式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備案。)

北京師范大學 -

廣東省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實施辦法

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的精神,廣東省教育廳將進一步加強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制度的改革,深化粵港教育的合作與探索。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育考試院鼓勵UIC能在招生考試制度上有所突破,實現招生多樣化。經學校深入研究、論證,從2013年起進行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的探索,在廣東省實施“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制度”。“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制度”是按一定比例參考學生高考成績和UIC入學測試成績及學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進行綜合評價的招生錄取新方式,具體執行辦法如下:

一、招生性質

綜合評價錄取改革方案經廣東省教育主管部門批准,招收參加廣東省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並通過本方案遴選達到規定要求的考生。

學校名稱: 北京師范大學 -

學校地址:廣東省珠海市

辦學性質:內地與香港合作辦學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類型:全日制

業務主管:廣東省教育廳

招生代碼:16401

招生批次:提前批自主選拔等“綜合評價”批次。考生須提前報名參加UIC綜合評價錄取入學測試,方可在高考志願中填報UIC。

頒發證書:學生畢業達到學位標准和完成學業要求者將獲頒發國際認可的香港浸會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和 北京師范大學 -畢業證書。

二、招生計劃

北京師范大學 -在廣東省繼續實行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錄取批次為提前批自主選拔等“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批次,具體招生計劃以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為准。

三、招生專業

學部

專業

招生科類

工商管理學部

工商管理(財務)

經濟學(應用經濟)

會計學

工商管理(文化創意與管理)

人力資源管理

市場營銷(市場營銷管理)

文理兼招

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部

傳播學(電影電視)

國際政治(政治與國際關系)

新聞學(國際新聞)

公共關系學(公共關系與廣告)

社會學(社會工作與社會行政)

英語(英語作為第二語言教學)

英語(應用翻譯)

英語(現當代英語語言文學)

文理兼招

理工科技學部

統計學

環境科學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食品科學與工程

應用心理學

金融數學

只招理科

四、報名方式

1.報名資格

凡符合廣東省高考報名資格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含往屆畢業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各學科成績都達到C級或以上,且高考成績估計在一本線以上,符合條件者均可報名。

2.申請時間

2月3日至6月14日

3.報名程序

網上提交申請表:登錄UIC廣東省綜合評價錄取報名系統進行注冊(點擊進入),填寫並提交申請表。注冊時須提交的內容包括:個人及家庭基本信息,入學測試地點選擇,個人陳述,一寸彩色證件照(用於製作入學測試准考證)以及上傳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或復印件。

在線支付入學測試費:UIC入學測試費金額為人民幣80元。繳交方式為UIC綜合評價報名系統網上注冊時,或登錄系統後進行在線支付。

逾期未繳交入學測試費者視為自動放棄並退出選拔程序。所有已繳交入學測試費用將不予退還。

五、選拔程序

1.資格審查(由學校招生委員會對考生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可於6月17日,登錄UIC綜合評價錄取報名系統查詢是否有資格參加UIC入學測試。

2.6月21日,考生參加UIC入學測試。UIC在廣東省內設立3個考點(廣州、珠海、汕頭),考生可選擇就近參加全英文的筆試及面試。UIC入學測試將參考國際考試標准,旨在考核學生知識的綜合運用能力和自主學習能力。

3.6月26日,考生登錄UIC綜合評價報名系統查看是否通過UIC入學測試。

4.6月末,考生在廣東省高考提前批自主選拔等“綜合評價”志願欄填報UIC。

5.7月上旬,廣東省招生辦公室進行提前批自主選拔等“綜合評價”批次投檔。我校根據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標准擇優確定合格名單,經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辦理統招正式錄取手續。錄取名單一旦確定,我校將不再受理錄取考生的退檔申請。

六、錄取標准

參加我校入學測試的考生,必須在高考志願提前批自主選拔等“綜合評價”志願欄填報我校(若未能被我校錄取,不影響其後續批次的錄取)。

學校分文理科按考生綜合成績擇優錄取,其中:考生高考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我校組織的入學測試成績佔30%,高中階段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佔10%。如綜合成績相同而又不能同時錄取時,則先按考生高考成績,再按UIC入學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專業錄取按“分數優先”原則,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專業志願順序分檔,依次類推,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考生所填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照考生綜合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成績的比例構成:

序號

類別

權 重

1

高考成績

60%

2

UIC入學測試成績

30%

筆試

15%

以英文方式考核學生理解能力、通識基礎及寫作能力

面試

15%

全英文面試

3

高中階段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10%

以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換算計入

綜合評價錄取總成績滿分為750分。其中,高考成績按60%的比例計入;UIC入學測試成績滿分為225分,按實際成績計入;考生高中階段的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須達到CCC及其以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以下等級對應方式計入: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計入表:

等級

計入綜合成績的分數

AAA

75

AAB

71

AAC

67

ABB

67

ABC

63

ACC

59

BBB

63

BBC

59

BCC

55

CCC

51

備註:A級對應25分,B級對應21分,C級對應17分。

一般情況下,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廣東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平時表現突出和入學測試表現優秀者可以降至本科二A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七、錄取規則

1.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學校綜合評價報名系統開通入學測試成績查詢,考生可查詢是否通過UIC入學測試。同時,學校將有資格參加入學測試的考生名單、通過入學測試的考生名單和最終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網站上進行公示,並按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在相關網站進行公示。

2. 政策性加分: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我校承認符合教育部或廣東省招生委員會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成績。

3.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准及新生入學身體檢查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新生入學身體健康狀況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4. 考生應對其提供的信息負責。若發現作假的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相關學生的錄取資格,並在我校網頁公布相關考生的名單。

八、收費標准及獎學金

1.2016級新生收費標准(人民幣):

學費:八萬元/學年(待省物價局審批)

住宿費:文化小鎮5000元/人·學年,“新文化小鎮”6800元/人·學年(待省物價局審批)

如上級部門頒布新的收費標准,則按新標准執行,收費細則詳見學校網站。

2.我校設置廣東省綜合評價錄取獎學金,細則詳見學校《UIC廣東省綜合評價錄取獎學金實施辦法》。另,我校對珠海籍新生設有專項獎學金,詳見《UIC珠海籍新生專項獎學金實施細則》。

3.學生入學後的獎學金,由學校考試委員會、獎學金及經濟援助委員會根據學生學業成績,按照學校獎學金的具體規定實行。

九、重要日程

重要日期

事 件

2月3日-6月14日

考生登錄“UIC綜合評價錄取報名系統”提交申請表,並繳交入學測試費用

6月17日

考生登錄“UIC綜合評價錄取報名系統”查詢是否有資格參加UIC入學測試

6月21日

入學測試(全英文的筆試及面試),考點:廣州、珠海、汕頭。

6月26日

考生登錄“UIC綜合評價報名系統”查看是否通過UIC入學測試

6月末

考生在廣東省高考提前批自主選拔等“綜合評價”志願欄填報UIC

7月上旬

廣東省招生辦公室進行提前批自主選拔等“綜合評價”錄取投檔。我校根據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標准擇優確定合格名單,經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辦理統招正式錄取手續

9月

新生開學

十、附則

1.我校在廣東省高考招生錄取中全部實施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廣東省外執行第一批本科批次錄取,廣東省外統招考生只須按當地省級招辦統招填報高校志願程序申請,不須另行向本校報名或面試;廣東省外統招計劃見各省招辦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錄取規則見我校招生章程。

2.本實施辦法的解釋權屬我校招生委員會。

3.我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本實施辦法的具體實施。

4.聯系方式: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部門:學校招生委員會,電話:(0756)3620332。

招生咨詢部門:學校招生辦公室

招生熱線:(0756)3620011、3620022、3620033、3620044

傳真號碼:(0756)3620047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網址:http://www.uic.e.hk

招生信息網:http://www.uic.e.hk/admission

通訊地址: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唐家灣金鳳路28號,郵政編碼:519085。

北京師范大學 -

12月11日 ;

Ⅱ 北京師范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證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製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 北京師范大學 。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號。上級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本科,全日制重點大學、“211工程”、“985工程”學校。

第三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 北京師范大學 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北京師范大學 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擇優錄取。並接受紀委、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北京師范大學 組建招生委員會,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主管副校長、紀委書記任副組長,教務處、紀檢監察辦公室、本科生招生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任組員。

第六條 北京師范大學 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1.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

2.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地區、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章程;

3.開展招生宣傳、咨詢等服務工作,實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4.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並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5.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七條 北京師范大學 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八條 北京師范大學 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領導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九條 北京師范大學 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結合國家政策要求,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來源計劃。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為准。

學校按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機動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矛盾問題。

第十條 錄取原則

1. 按各省級招辦確定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辦確認的政策加分)提檔。

2. 江蘇省考生(含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藝術團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AB+,貧困專項計劃和高校農村專項計劃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2B。

3. 按照進檔考生的高考實考分和專業志願安排考生錄取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存在一定的分數級差,一般在2分以內(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專業錄取。

4. 在 等效分(實考分減去專業極差後的分數)相同的情況下,依次優先錄取實考分高者、有政策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者、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 序:瀚德實驗班依次比較外語、語文、文綜(理綜)分數安排錄取,其餘各專業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文綜、外語分數,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 文、理綜、外語分數錄取。在江蘇,等效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先比較選考科目等級,再按上述順次比較相關科目成績。

5. 報考英語、日語和俄語專業的考生限其參加全國統考的外語語種為英語,且須參加省招辦組織的英語口試並成績合格。報考國際經濟與貿易(瀚德實驗班)和法學(瀚德實驗班)的考生全國統考外語成績不低於120分(150分制)。

6. 在 順序志願投檔批次中,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在考生保證服從專業調劑的情況下,按照實考分數由高到低擇優錄取,直至完成來 源計劃。若符合條件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在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批次 中,第一次投檔生源不足時,按上述規則徵集志願、調整剩餘計劃。

7. 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所有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8. 體 育教育專業錄取原則:只招收理科生(文理不分的省份除外)。在投檔成績不低於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類、同科類一批本科錄取控制線80%,體育專業測試成績不低 於80分(100分制)的條件下,按照進檔考生的體育專業測試成績擇優錄取;另,對於貧困專項計劃考生,原則上,在投檔成績不低於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類、同 科類一批本科錄取控制線60%,且不低於體育類、同科類本科錄取控制線,體育專業測試成績不低於80分(100分制)的條件下,按照進檔考生的體育專業測 試成績擇優錄取。

9. 獲得我校外語類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藝術類專業、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專業和農村專項計劃入圍資格考生的錄取,依據教育部相關政策、我校有關招生簡章和簽訂的協議執行。

10. 為選拔職業信念堅定、樂教適教的優秀新生接受師范生免費教育,我校將在個別省份(見省招辦公布信息)實施“免費教育師范生入校選拔”試點:入學一 個月內,經新生個人自願申請,學校專家組考核合格,且省級教育廳同意者,即可轉為免費教育師范生,其餘新生作為非師范生在原錄取專業學習。

11. 體檢標准按我校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 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制定的《 北京師范大學 招生體檢實施細則》執行。

12.學制4年,學費:藝術類專業8000-10000元/學年;外語類專業6000元/學年;其他專業4800—5400元/學年。聯系電話:010-58807962。網址:www.bnu.e.cn。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一條 本章程由 北京師范大學 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相關鏈接:

2015高考實用信息 | 2015高考試題及答案 | 2015高考作文題目 | 2015高考作文點評 | 2015高考 分數線預測 | 2015高考成績查詢 | 2015高考志願填報 | 2015高考分數線 | 2015高考錄取查詢

Ⅲ 北京師范大學提前批次招生簡章

2018年北京單獨招生的情況要看各學校公布的招生簡章, 像2016年各學校基本都是1月10日前公布招生簡章。各院校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計劃表。並報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批准後向社會公布(各院校公布時間不同)。單獨招生考試一般都是筆試語數英,個別學校需要面試~~

Ⅳ 北京師范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充分發揮學校文理基礎學科、教育科學以及學科綜合的優勢,在已有近三十年國家理科基地和國家文科基地人才培養經驗,以及十年國家「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人才培養經驗基礎上,經教育部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北京師范大學強基計劃」)。該計劃以「為國選才育才」為宗旨,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使其成為德才兼備、志向遠大、興趣濃厚、基礎扎實、能力突出、勇於創新的拔尖學生,為其將來成為引領人類文明進步的自然科學家、哲學社會科學家奠定堅實基礎。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有志於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具有強烈專業興趣的以下兩類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
A類:綜合素質優秀、成績優異的考生。
B類:基礎學科拔尖,在高中階段獲得數學、物理、化學或生物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等獎(金牌)、二等獎(銀牌)的考生。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強基計劃。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1.強基計劃招生專業:
專業組別
招生專業
高考科類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 選考科目要求
文科組
歷史學
文史
歷史或地理
哲學
文史
不限
理科組
數學與應用數學
理工
物理
物理學
理工
物理
化學
理工
物理或化學
生物科學
理工
物理或化學
考生僅可選擇一個專業組進行報考,填報該專業組內招生專業,根據考生所在省份具體招生專業情況,文科專業組可填報一至兩個專業,理科專業組可填報一至四個專業,並填報是否服從專業調劑。
2.強基計劃招生省份及計劃
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西、重慶、四川、雲南、陝西、寧夏、新疆等省份招收強基計劃學生120人,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5月13日至30日考生可登錄我校強基計劃報名系統(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27),按要求准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二)參加統一高考
(三)入圍校考辦法
對於A類考生,依據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按分省分專業組計劃數4倍的比例確定入圍學校考核考生名單(末位同分均可入圍),且高考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份同科類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簡稱一本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該省份單獨劃定的相應分數線執行)上一定分值:
省份
科類
超出一本線分值要求
北京、山東、天津、浙江
綜合改革
70
其他省份
理工
110
其他省份
文史
70
對於B類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同科類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即可破格入圍學校考核。
7月26日學校確定並公布入圍校考名單。
(四)學校考核
8月1日至3日舉行學校考核(含筆試、面試和體育測試)。
1.筆試為綜合能力測試,占學校考核成績的50%。
2.面試為綜合素質評價和專業知識考核,占學校考核成績的50%。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對學生進行全面、深入的評價和考核,對考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進行核實,全程錄音錄像。
3.體育測試項目包括坐位體前屈、仰卧起坐(女)、引體向上(男)、50米跑,不計入學校考核成績,體育測試結果作為錄取的重要參考,無故缺席體育測試者取消錄取資格。
4.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另行通知。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學校考核成績構成,其中,高考成績佔85%,學校考核成績佔15%。
綜合成績計算辦法為:綜合成績(滿分750分)=高考成績(滿分750分)*85%+學校筆試成績(滿分300分)*2.5*7.5%+學校面試成績(滿分100分)*7.5*7.5%。
對於高考成績滿分非750分省份的考生,其高考成績按比例進行折算,計算方法為:折算後高考成績=高考成績/本省高考成績滿分*750.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A類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原則,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專業志願和分省分專業組計劃數確定預錄取名單。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高考成績、學校考核成績、體育測試成績。
對於B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A類考生最低錄取綜合成績分數線的,予以錄取。
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小組審定,報各省級招辦審核後,方可錄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按高考志願填報錄取規則參加後續各批次志願錄取。
學校於8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並公示錄取標准。
四、培養方案
北京師范大學遵循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成長規律,在「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探索的「一制三化」(導師制、小班化、國際化、個性化)等有效培養模式基礎上,針對強基計劃實施「基礎扎實、學科交叉、科教融合、本研銜接」四位一體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模式。
1.優化課程體系,夯實基礎學科能力素養。構建由通識教育課程、學科基礎課程、專業選修課程三大課程模塊構成的課程體系;加強課程體系整體設計,改革教學內容;加強數理基礎課程、生化基礎課程、哲學基礎課程、文史基礎課程以及研究方法等課程建設,提高學生修讀相關基礎課程的深度和廣度,培養學生的知識融通與轉移能力,激發學術志趣。
2.配備一流師資,組建高水平教師和導師團隊。堅持校內與校外並舉、水平與責任並重的原則,建設一支由本校教師及國內外專家學者組成的學術水平高、責任心強、有熱情、肯投入的一流師資隊伍。設立「首席導師、新生導師、學業導師和人文導師」四位一體的導師團隊,在人生引導、志趣激發、學業指導、素養提升、科學研究等方面對學生給予全方位指導。
3.改革教學方法,完善考核評價方式。建設小班研討課,以高質量的交流互動,充分激發學生的創新思維。推進探究式教學和自主性學習,以啟發式、討論式等教學方法引導學生主動參與教學、自主深度學習、自主構建知識體系,激發學生學習的主體性精神。豐富探究式、論文式、報告答辯式等作業評價方式,提升課程學習的深度。加強對學生課堂內外、線上線下學習的評價,強化閱讀量和閱讀能力考查,提升課程學習的廣度。
4.本碩博相銜接,學術型高端人才培養階段前移。建立銜接本科教育階段,融貫碩士和博士培養階段的學術型人才培養機制。打通本研課程設置,形成相互銜接、逐級遞進的課程體系,優化課程建設標准、修讀要求、選課方式、教學管理等環節,全面考慮學生學習的基本規律和內在潛力,把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作為一個連貫的整體來設置課程、組織教學,構建完善本碩博銜接的培養體系。從優秀本科生中選拔直博生。
5.促進學科交叉,鼓勵學生自由探索。多學科知識結構是創新人才的核心素養,鼓勵和支持學生跨領域、跨學科、跨專業修讀輔修和雙學位項目,課程主要集中輔修領域內的核心課程。創造跨學科研究條件,依託科研和教學實驗室,組建高水平跨學科教學團隊,設立交叉學科研究課題,支持學生參與課題研究。建立教學科研實踐多層次融合、跨學科多交叉融合、全球化多方位融合的三大融合機制,為學生跨學科學習、研究和深造創造條件。
6.搭建合作平台,推進科教協同育人。搭建學校與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的戰略平台,聚焦國家重大戰略領域和關鍵核心技術領域,優勢互補,協同合作,共同開展人才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和緊缺領域輸送後備人才。實施強基計劃各專業都將根據自身特點和特色,利用好國內外高水平科研平台,推進科教協同育人。
7.實施動態進出,健全質量控制機制。以學業成績為基礎,以綜合素養、學術興趣、創新潛質為核心,每學期開展對學生的綜合考查。每年一輪形成性考核,進行多主體、多維度、多視角的綜合素質評估,將部分不適應強基計劃培養的學生進行分流。建立教學質量常態監控機制,完善教學質量反饋與改進機制。
(各強基計劃招生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詳見附件)
五、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提供招生高校。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原則上不轉專業,本科階段轉專業范圍原則上限於本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之內。
(四)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五)報名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身體條件須滿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相關專業的規定和要求。
(六)我校強基計劃招生錄取及入學培養工作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執行。若政策調整,則按照新的規定執行。
(七)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在北京師范大學招生工作小組的領導下,由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准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北京師范大學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接受北京師范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郵箱:[email protected]
七、咨詢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新街口外大街19號
郵編:100875
招生咨詢電話:010-58807962
傳真:010-58800562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北京師范大學招生網:admission.bnu.e.cn
北京師范大學紀檢監察辦公室:電話01058807862.郵箱[email protected].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簡章由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0年5月

Ⅳ 北京師范大學心理學研究生報名需要什麼條件啊

北京師范大學心理學研究生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18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18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的,可以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條件為①修完大學本科全部必修課程;②在所報考專業領域的學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過兩篇以上(含)論文;③報考專業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人員。

(5)在國(境)外獲得的學歷(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

國防生及現役軍人報考,必須符合解放軍有關部門的規定。

非應屆在讀研究生(含單證專業學位碩士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就讀院校同意,並在錄取時先辦理原就讀院校的退學手續。我校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攻讀兩個以上(含)不同層次或相同層次的學位。

5.我校應用心理專業碩士不招收少數民族骨幹計劃的考生。

Ⅵ 請問2014北京師范大學和首都師范大學藝術類研究生招生簡章出了嗎江蘇考生好考嗎

北師我不知道,不過首師我知道些,我兩個師姐首師去年進復式,只差一個名額被刷了,今年回二戰還沒出答成績,你的專業好像是跟美術有關的吧,它考試內容範圍蠻大,而且首師藝術考研公平性還不錯,不過需要絕對的高分,政治英語總分起碼120。各科專業分也要過線,而且考高才好,基本上一個導師收1到2人,最多兩人,如果你考第三進復式了,OK沒有懸念,你掛定了。考首師藝術研究生就這樣,你考不進前一,勉強前二,根本上不了,它就看總分!即使你差三分排第三照樣拜拜!我說的都是實情。首師其他不看,就看高分!高分說話!你看自己能力吧。首師有歷年真題賣。你可以去北京買看看,另外美術類今年考試有一科出題方式改革了。自己去買真題瞧瞧!!

Ⅶ 北京師范大學2o15年博士生招生簡章

2015年學術型博士生招生簡章
我校學術型博士生選拔方式包括公開招考、「申請-審核」、碩博連讀和本科直博四種方式。實行「申請-審核」方式的學部(院、系)有教育學部、心理學院、物理學系、天文系、生命科學學院、全球變化與地球系統科學研究院、化學學院、腦與認知科學研究院等。碩博連讀僅限本校在讀的二年級學術型碩士生申請,一般在每年的12月份進行。本科直博生主要接收全國重點大學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一般在每年的9-10月進行(點擊此處查詢接收辦法)。
現將公開招考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人數
1.各學部(院、系)公布的招生人數中包含本科直博生及碩博連讀生,不含各種專項計劃。
2.各導師的擬招生人數已在專業目錄中標注或說明。除明確標注了擬招生人數的導師外,其他導師的實際錄取人數將依據其承擔科研任務、生源質量、所在學部(院、系)的招生總名額等在錄取階段綜合確定。
二、報考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願意為國家現代化建設事業服務,品德良好。
2.學位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已獲碩士學位人員(初試前獲得碩士學位),或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獲得碩士學位證書和畢業證書),或符合條件的同等學力人員,或已獲博士學位人員。
同等學力人員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①獲得學士學位後六年或六年以上(從獲得學士學位到博士生入學之日)。②在核心刊物(見附件)以第一作者身份發表過四篇以上與所報學科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獨立主持過省部級以上重大科研項目者發表文章數可酌減,但不得少於2篇。③已修完所報專業碩士學位課程及選修課程且成績合格。
單證專業碩士如果在初試前不能獲得碩士學位,只能以同等學力人員身份報考,並須符合上述同等學力人員報考條件。
我校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攻讀兩個以上(含)不同層次或相同層次的學位。
在國(境)外獲得的學歷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
3.兩位與所報學科相關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的專家推薦。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准。體檢標准請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三、報名辦法
【說明:考生報名前應仔細閱讀我校的報考條件,確認完全符合後再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必須如實、准確填寫信息。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不予錄取。報考資格審核將在錄取階段進行。】
1.報名時間:2014年11月12日至12月12日。一律採取網上報名方式,網址為:http://graate.bnu.e.cn/bsbmindex.htm。具體要求、流程請在網上報名期間查閱相關說明。報名費200元,採取網上支付方式,一經支付,將不予退還。
2.報名者須於2014年12月26日前(以郵戳為准)按要求向報考學部(院、系)研究生教務辦公室提交以下書面材料。書面材料中的相關內容必須與網上信息一致。
(1)報名登記表(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列印,列印前請按要求上傳本人電子照片,列印後本人須在每頁親筆簽字確認);
(2)兩份專家推薦書(在網上報名系統下載空表後請專家填寫);
(3)個人自述(在網上報名系統下載空表後填寫,需同時在網上報名系統提交電子版);
(4)本人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所獲專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復印件均可),需同時在網上報名系統提交本人已發表的代表性學術論文,最多3篇;
(5)已獲碩士學位人員提供碩士學位證書復印件【在國(境)外獲得的碩士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書】、畢業證書復印件(單證專業學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不必提供)、碩士學位論文,及碩士課程成績單原件(由考生攻讀碩士學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養部門提供並加蓋公章,也可從本人檔案管理部門復印並加蓋其公章。下同);
應屆碩士畢業生只需提交碩士課程成績單原件。被錄取後,如在入學報到前不能獲得碩士學位證書及畢業證書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同等學力人員提交學士學位證書及本科畢業證書復印件、碩士課程成績單原件。
四、選拔
選拔包括初試和復試。
初試科目:外國語(不含聽力)及兩門業務課,具體科目名稱請查詢專業目錄。我校不提供參考書目,請自行選擇相關書目學習。
初試時間:2015年3月28日、29日。
初試地點:北京師范大學校內,具體地點以准考證為准。
准考證不再寄發,請考生於考試前一周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下載。
同等學力人員須加試兩門碩士階段專業基礎課和政治理論。
復試有可能安排在初試後馬上進行,也可能在初試成績公布後進行,具體安排請於考試前一周在研究生院網站查詢。
五、錄取
根據初試和復試成績,綜合考慮考生的科研情況和工作業績等,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培養和定向培養兩類。非定向培養博士生的人事檔案必須轉入北師大,戶口可以自願選擇是否遷入北師大,畢業後在規定時間內落實工作單位後,學校按國家有關就業政策予以派遣。定向培養博士生的人事檔案、戶口均不遷入北師大,畢業後必須回錄取時就職的單位工作。
博士生均須全脫產學習3年。定向培養的北京地區考生學校將不安排住宿。
考生報考時不必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材料。考生需自行處理與工作或學習單位因考試錄取而產生的所有問題。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復試或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體檢在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任何時候發現弄虛作假者,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後果由考生自負。
六、學費和獎助體系
1.所有學術型博士生均需繳納學費。普通博士生學費標准為1萬元/生.學年,三年共計3萬元。每年學費在每學年第一學期報到時繳納。本科直博生前兩學年按學術型碩士生標准繳納學費,即為0.8萬元/生.學年,後三學年按普通博士生標准繳納學費。
2. 自2014年起我校實行新的獎助辦法。新的獎助體系包括基本助學金、三助津貼、優秀新生獎學金、優秀研究生獎學金、突出成果獎勵、專項獎學金等。詳見《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設立方案》
本科直博生前兩學年享受學術型碩士生獎助待遇,後三學年享受學術型博士生獎助待遇。
除獎助學金外,我校還設立了博士生短期出國訪學(含參加國外學術會議)資助金等多種獎勵和資助項目,用於獎勵資助所有在學制規定年限內的在校優秀博士生的學習及科研工作。
我校2007年起開始實施「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在學校重點建設的學科領域每年選拔約150名學生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或進行聯合培養,詳情請登陸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查詢。
七、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網上公開發布,請及時關注北師大研究生院主頁(http://graate.bnu.e.cn)。
2.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也不提供往年試題。
3.聯系方式:
(1)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電話:(010)58808156,email:[email protected],傳真:(010)58800519;辦公地點:前主樓A212
通訊地址: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100875。

熱點內容
四川農業大學申請考核博士 發布:2025-10-20 08:58:11 瀏覽:981
福田雷沃重工本科生待遇怎麼樣 發布:2025-10-20 08:53:49 瀏覽:575
華為要本科生嗎 發布:2025-10-20 08:25:41 瀏覽:550
2008年青島本科生工資 發布:2025-10-20 08:04:24 瀏覽:444
東北大學藝術考研 發布:2025-10-20 07:38:35 瀏覽:299
我的大學生活txt 發布:2025-10-20 07:35:28 瀏覽:25
人民大學外語系考研 發布:2025-10-20 07:31:12 瀏覽:894
上海交通大學考研輔導班 發布:2025-10-20 07:24:54 瀏覽:420
華中農業大學細胞生物學考研群 發布:2025-10-20 07:09:36 瀏覽:558
南京大學2016考研線 發布:2025-10-20 06:43:12 瀏覽: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