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大學招生信息網
⑴ 2021塔里木大學考研報考條件
2021塔里木大學考研報考條件包括: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2、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和往屆本科畢業生、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滿2年;
3、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同時,教育部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通知對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確指示,明確2021考研報名條件如下:
第十五條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期限由招生單位規定)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註:各院校具體要求會根據學校招生專業有所不同,具體可參考【2021塔里木大學招生簡章公告】
註:有關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報考條件更多詳細內容可查看【2021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告】
⑵ 2020塔里木大學招生專業及計劃
高校招生計劃是考生填報志願時的一個重要依據,下面我整理了塔里木大學2020年的招生計劃,供大家參考!
塔里木大學招生計劃2020
以上是塔里木大學在新疆的招生計劃,其餘省市招生計劃詳見學校官網。
塔里木大學介紹
塔里木大學,簡稱「塔大」,創辦於1958年10月,當時取名叫「塔里木河農業大學」。1960年,在時任國家農墾部部長的王震的支持下,擴大辦學規模,改稱「塔里木農墾大學」,王震任名譽校長。1977年秋恢復高考,塔里木大學直屬農業部,2003年獲得碩士學位授予權,2004年5月經教育部批准,更名為「塔里木大學」,為中央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共建。
⑶ 塔里木大學園林專業什麼時候開始招生
2022年09月15日 21:52 點擊: [44970]
一、招生計劃
1.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10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點:馬克思主義理論(0305)、生物學(0710)、化學工程與技術(0817)、農業工程(0828)、食品科學與工程(0832)、作物學(0901)、園藝學(0902)、畜牧學(0905)、獸醫學(0906)、農林經濟管理(1203),擬招生全日制學術學位研究生164人(實際招生數以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規模為准)。
2.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13個專業學位類別:教育(0451)、新聞與傳播(0552)、文物與博物館(0651)、電子信息(0854)、機械(0855)、材料與化工(0856)、土木水利(0859)、生物與醫葯(0860)、農業(0951)、獸醫(0952)、風景園林(0953)、會計(1253)、旅遊管理(1254),擬招生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384人(實際招生數以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規模為准)。
3.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農業(0951)、獸醫(0952)、會計(1253)、旅遊管理(1254)4個專業學位類別擬招生非全日制研究生108人(實際招生數以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規模為准)。
關於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與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說明詳見《教育部辦公廳關於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 號),具體招生專業信息詳見附件1、附件2,實際招生人數將在錄取時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做適當調整。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9月1日)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旅遊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後,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並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等信息,並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願。
4.考生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准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招生單位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7.符合規定條件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並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招生單位在復試(含調劑)前進行復審。
符合規定條件並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9.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的,應於報名階段與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單位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應當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1.考生應當按要求准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2.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後,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二)網上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另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網上確認需提交材料按報考點要求提交,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三)報考資格審核
1.招生單位和報考點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試。
2.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並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四)准考證列印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列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四、初試
(一)初試時間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
12月24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5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5日下午 業務課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
(二)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一般設置四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三)文物與博物館專業學位碩士初試設置三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基礎綜合,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300分。
會計、旅遊管理專業學位碩士初試設置兩個單元考試科目,即外國語、管理類綜合能力,滿分分別為100分、200分。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我校各專業初試科目、考試大綱請查閱研究生處網頁。
五、復試
(一)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於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復試辦法和程序將於復試前另行公布,全部復試工作一般在錄取當年4月底前完成。復試時間和地點由我校另行通知,復試內容為:(1)外語口語、聽力測試(2)專業課筆試(3)綜合素質面試。復試形式:筆試和口試相結合。
(三)教育部按照一區、二區制定並公布參加全國統一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參照二區基本要求執行。報考我校且畢業後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初試總分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統一規定的范圍和標准執行。
(四)復試前進行報考資格審核,復試考生需攜帶居民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以報名信息為准)、學歷學籍認證報告(網報時學歷審核未通過的考生)、學生證(應屆生)等報名材料原件及高等學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復印件(人事部門或教務部門加蓋公章有效),資格不符者不予復試。
(五)同等學力考生、跨專業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路教育考生取得復試資格後,在復試中須加試(筆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
(六)復試採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120%。
(七)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願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後,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八)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後組織進行。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調劑及錄取
(一)國家分數線公布後,學校按教育部有關政策確定並公布本單位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滿足調劑條件的考生可以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調劑到我校,參加復試。
(二)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相關的補充規定,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和學校同意後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並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三)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五)在職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六)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七、信息公開公示
學校在塔里木大學研究生處網站公布並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台」備案,公開所有招生信息。
八、違規處理
(一)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及各考點考場紀律;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招生單位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招生單位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考生認為我校的招生錄取行為有違反本規定或其他相關規定的,可提出異議、申訴或舉報。我校會進行調查、處理,屬於對政策執行存在異議的,會及時書面或口頭答復申訴人;屬於對違規違紀行為舉報的,會組織紀檢監察等機構進行調查,並按《信訪條例》等有關規定作出書面答復。考生對書面答復不服的,可向招生單位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申請復查。對復查結論不服的,可按相關規定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上一級機關提出復核。
九、未盡事宜請詳閱《教育部關於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2〕3號。
十、學習年限
(一)全日制學術學位研究生學制3年,最長學習年限5年。
(二)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學制2-3年,最長學習年限4-5年。
其中:教育(0451),新聞與傳播(0552),文物與博物館(0651),會計(1253),旅遊管理(1254)及農業(0951)類別中農業管理(095137)、農村發展(095138)領域,學制為2年,最長學習年限4年;
電子信息(0854),機械(0855),材料與化工(0856),土木水利(0859),生物與醫葯(0860),獸醫(0952),風景園林(0953)及農業(0951)類別中農藝與種業(095131)、資源利用與植物保護(095132)、畜牧(095133)、漁業發展(095134)、食品加工與安全(095135)、農業工程與信息技術(095136)領域,學制為3年,最長學習年限5年。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學制3年,最長學習年限5年。
十一、研究生學費與獎助
(一)學費及住宿費
我校根據《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關於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文件精神及自治區制定的新疆地區研究生各專業學費標准收取學費。我校各專業按學校規定的標准學制繳納學費、住宿費,學費住宿費按學年收取:全日制學術學位研究生學費5800元/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學費6000元/年;住宿費為800元/年(6人間)、1000元/年(4人間);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學費8000元/年,住宿需申請,住宿費同全日制研究生。
(二)獎助學金
學制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可享受以下獎助學金:
(1)碩士研究生均可享受國家助學金(6000元/生·年)、學校助學金(3000元/生·年)。
(2)優秀研究生可參評國家獎學金(2萬元/生)、學業獎學金(一等獎5000元/生,二等獎4000元/生,三等獎3000元/生)評選辦法按相關文件執行。
(3)實行「助教、助研、助管」的「三助」聘任制度,並給予相應酬金。
如果上級部門出台新政策、安排或計劃調整,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十二、報考咨詢
(一)塔里木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0997-4682652
地址:阿拉爾市塔里木大學行政樓129室
研究生招生相關通知、自命題考試大綱查詢下載網址:http://yjsb.taru.e.cn/
(二)招生學院
學院代碼
學院
聯系人
各學院研究生招考事宜咨詢地點
咨詢電話
001
農學院
汪老師
農科樓103室
0997-4680031
002
園藝與林學學院
謝老師
園林樓219室
0997-4685221
003
動物科學與技術學院
許老師
動科樓307室
0997-4680341
004
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
田老師
逸夫實驗樓121室
0997-4685622
005
食品科學與工程學院
李老師
食科樓103室
0997-4681529
006
化學化工學院
羅老師
逸夫實驗樓521室
0997-4685667
007
機械電氣化工程學院
董老師
東擴區D202室
0997-4683985
008
水利與建築工程學院
黨老師
工科實訓樓204室
0997-4680383
009
信息工程學院
汪老師
逸夫樓102室
0997-4682648
010
經濟與管理學院
王老師
新文科樓324室
0997-4682117
011
馬克思主義學院(法學院)
趙老師
新文科樓340室
0997-4685638
012
人文學院
侯老師
新文科樓348室
0997-4682825
013
歷史與哲學學院
⑷ 塔里木大學招生辦電話
電話如下:
根據學校官網信息查詢可知: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招生工作。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參與或介入學校招生工作。
塔里木大學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997-4680620
學校網址:www.taru.e.cn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政策
學校根據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原則,根據本校人才培養、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生源數、生源質量、重點支持政策及歷年計劃編制和執行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招生計劃。最終以報教育部審批後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的為准。
學校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由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錄取。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塔里木大學
⑸ 塔里木大學多少分可以上
你好,你是哪個省份的呢?塔里木大學在每個省份的錄取分數線都是不同的,不了解版你的詳細信息沒辦權法幫你具體的查詢,你可以自行去學校的官網進行查看,了解一下自己是否滿足學校招生標准。
如果你是新疆本地的話可以參考下圖中的錄取分數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