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法律碩士招生簡章2017
❶ 北大考研是不是都要在相關刊物發表過論文才有資格報考
同學,這是北京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你可以參考下....
北京大學2017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採用推薦免試和普通招考兩種形式進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一、推薦免試
根據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北京大學通過推薦免試方式接收全國重點大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包括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一)申請與材料
教育部建立「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作為推免工作統一的信息備案公開平台和網上報考錄取系統。
取得推薦學校推免資格及名額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方可申請。申請者應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錄「推免服務系統」,在系統中注冊和填寫基本信息,完成網上報名、網上繳費、接受復試確認和待錄取確認等環節。
此外,申請者還須按照我校的相關具體要求進行申請並提交書面材料,詳見我校研究生院 網站公布的《北京大學2017 年 接 收 推 薦 免 試 研 究 生 的 辦 法 》
(二)初審與復試
1、各院系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後,通知通過初審的申請者來我校參加復試。
2、復試實行差額復試,擇優錄取。具體差額比例由各院系根據其學科特點和生源狀況自行確定。
3、選拔辦法由各院系根據其學科特點制訂,筆試或面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選拔辦法一經公布,不得變更。
4、推免生的綜合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少於 20 分鍾。
(三)待錄取與公示
1、院系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向擬接收的申請者發送待錄取通知,請申請者在院系規定的時間內在網上確認是否接受待錄取。若在規定時間內未確認,則視為放棄。
2、2016 年 10 月 25 日前,院系在網上公示擬錄取名單。推免生可登錄院系網站查詢公示名單,或在研究生院碩士、博士招生網頁的「錄取信息」頁面查詢。若有疑問,可於公示期內向院系提出,各院系及時予以答復。
(四)復審與錄取
在正式發出錄取通知書之前,我校將對獲得待錄取資格的推免生按照北京大學有關要求進行資格復審,未通過者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對於錄取的推免生,院系在新生報到當日核查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若在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則取消其錄取資格。
二、普通招考
(一)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 9 月 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士學位。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一般應有學士學位。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 2 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 9 月 1 日)或 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只能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5、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考生,須在國家核心期刊上發表一篇以上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署名前 2 位);除復試外還須加試兩門本科專業基礎課,部分專業還將加試實驗等科目。
6 、參加專業學位考試考生的報考條件,詳見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網頁上所公布的相關招生簡章。
(二)報名辦法
1、有關招生院系、專業、研究方向、考試科目、招生人數及相關說明,請見我校研究生院網頁或「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2、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考生的資格審查將在復試階段進行,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報考我校的考生均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報名,報名時間按教育部統一規定,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4、報名費:按北京教育考試院規定收取。
(三)招生考試
1、招生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
2、初試時間按國家教育部規定統一進行,初試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3、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四)復試安排
復試時間一般在 3 月下旬,具體說明如下:
1、參加初試並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應在復試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網頁下載相關表格,按規定時間提供可以證明自身研究潛能的各種材料,包括攻讀研究生階段的研究計劃、學校正式成績單、科研成果等。
2、考生的報考資格將在復試階段進行審查。
3、考生的外語聽力考試在復試中進行。各院系要結合招生專業特點,對考生的外語水平進行整體測試並給出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計入考生復試總成績。
4、復試採取筆試、面試或兩者相兼的方式進行,以進一步考察學生的專業基礎、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動手能力等。
5、參加復試考生的初試成績應達到復試分數線。
6、復試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 120%。
7、具體差額復試比例和初試、復試成績所佔權重由各院系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狀況在復試前確定。
8、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復試成績及格者能否錄取,以考生的總成績排名為准。總成績包括兩部分,即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一般在 30%至 50%的范圍內。
9、參加復試考生需繳納復試費,復試費標准按北京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執行。
(五)錄取與調劑
1、我校本著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精神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復試及錄取工作。
2、我校各院系內各招生專業名額可根據生源情況,在符合研究生院相關規定的前提下相互調劑。
3、未被我校擬錄取的碩士考生,若自願調劑到北京大學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單位,應達到《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並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辦理調劑。
4、自 2013 年起,我校不再向調劑目標單位提供自命題科目試卷等相關材料。
5、對於錄取的碩士研究生,院系在新生報到當日核查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無學歷證書者不予報到注冊。
三、學習年限
我校新聞與傳播學院、國際關系學院、經濟學院、光華管理學院、法學院(除法律碩士(非法學))、信息管理系、政府管理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新媒體研究院碩士生的基本學習年限為 2 年。其它院系、學科、專業,除專業目錄特殊說明外,基本學習年限為 3 年。
四、學費與獎助學金
(一)學費:
據國家有關規定,北京大學 2017 年碩士研究生均須繳納學費。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學年為 8000 元,專業學位和特殊招生項目的研究生按照各類招生簡章規定繳納學費。
(二)獎學金:
1 、有關北京大學獎助學金具體規定請見研究生院獎助辦網站
2、按照國家政策評選國家獎學金(由學工部負責)。
3、分等級設置學業獎學金。各院系將自行制訂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設置和評定辦法,並實行動態評審。
4、人事檔案不轉入我校的學術型碩士生以及其它經特別說明的研究生教育項目招收的研究生,不享受學業獎學金。專業學位研究生按照學校文件規定評選研究生科學實踐創新獎。
5、各學院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助研、助教、助管崗位,並根據崗位工作發放津貼。
6、按照國家政策實施國家助學金。
五、入學體檢
所有被錄取的新生均須體檢。體檢在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醫院為北京大學校醫院,體檢標准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六、住宿安排
1、我校繼續實行住宿收費制,住宿費用自理。北京大學(校本部)研究生原則上入住燕園校區。
2、「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和「援藏計劃」等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校可安排住宿,費用自理。
3、對於專業學位研究生和人事檔案不轉入我校的學術型研究生,學校不安排住宿。
七、碩博連讀
凡被錄取為我校碩士研究生的同學,可在入學之後根據各院系的規定申請碩博連讀,具體人數、比例、學習年限和選拔辦法由各院系決定。
八、轉檔與就業派遣
在已錄取的碩士研究生中,「轉檔」碩士研究生其檔案、戶口和人事關系均可在入學前轉入學校,入學後不再予以辦理「轉檔」手續。
「不轉檔」碩士研究生其檔案、戶口和人事關系均不轉入學校,畢業後回原單位工作,學校不負責就業派遣。若在學期間,發生原單位撤銷、合並等情況,由學生自謀職業。「不轉檔」碩士研究生不參加學校獎學金的申請和評定,學費、醫療及住宿自理(學校不安排住宿)。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研究生均為定向培養研究生。非在職考生其人事檔案應轉入,在職考生其人事檔案應由定向單位負責管理。
「援藏計劃」研究生均為定向培養研究生。其檔案、戶口和人事關系均不轉入我校。
九、監督管理與違紀處理
1、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與學校有關部門全程監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況,及時公布院系接受考生申訴的途徑和聯系方式,並保證各級投訴、申訴渠道暢通,對有關問題按照規定及時處理。
2、考生出現申報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它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時,我校將通知其所在單位,並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3、若發現考生偽造證件,我校將通知公安機關並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4、若如有直系親屬或者利害關系人報考當年研究生的有關人員,應予以迴避。
十、招生咨詢
1、研招辦聯系方式:
校本部咨詢電話:(010)62751354
辦公地址:北京大學新太陽學生中心五層 502 房間
郵政編碼:100871
校本部監督電話:(010)62756913
醫學部咨詢電話:(010)82802338
辦公地址:北京大學醫學部行政樓三層 328 房間
郵政編碼:100191
醫學部監督電話:(010)82802337
2、各院系咨詢電話請見研究生院網站
十一、其他事項
1、我校各院系公布的招生計劃中均包含擬接收推薦免試生人數,應試生招生人數以院系公布的招生計劃減去實際接收的推薦免試生人數為准。
2、北京大學醫學部及深圳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獎助學金和住宿等具體事宜請詳見其招生簡章。
3、我校執行國家有關政策,招收「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和「援藏計劃」等專項計劃碩士研究生。
4、我校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擁有兩個及以上學籍。
5、若上級部門在 2017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並及時公告。
(更多資訊可查看文都2016考研網)
❷ 法律雙學位的可以報考北京大學法律碩士(非法學)嗎
1、報考法律碩士必須是本科學歷不管是什麼學位,只要是非法學的都可以。法學類的本科專業代碼是0301,所以這類本科學生是不能報考的。
北京大學法律碩士(非法學)(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一般應有學士學位);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一般應有學士學位)。自考本科生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4)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14年9月1日)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只能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
(5)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3.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須在國家核心期刊上發表兩篇以上學術論文(署名前2位),不限學科專業;
4.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准。
❸ 考北大法學研究生需要什麼條件
報考條件
1.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②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③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考生,須在國家核心期刊上發表一篇以上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署名前2位);除復試外還須加試兩門本科專業基礎課,部分專業還將加試實驗等科目。
④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1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的考生,之前所學專業須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報考法律碩士(法學)的考生,大學本科所學專業須為法學專業,即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1條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見《北京大學2019年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招生簡章》。
4.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以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第1條中的各項要求以及我校招生專業目錄中的特殊說明。
5.個別專業學位碩士,如工商管理碩士(MBA)、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工程管理碩士(MEM)等的特殊報考要求,請注意查看相關院系招考要求。

(3)北京大學法律碩士招生簡章2017擴展閱讀:
師資隊伍
截至2017年12月,北大擁有教職工(不包含博士後)21183人;專任教師數7317人,其中,按職稱劃分:正高級2217人,副高級2231人。
其中:中國科學院院士76人,中國工程院院士19人,發展中國家科學院院士25人,哲學社會科學資深教授13人,「千人計劃」入選者72人,「青年千人計劃」入選者153人,「萬人計劃」入選者28人,「青年拔尖人才計劃」入選者35人,「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講座教授、青年學者231人。
❹ 在哪裡可以查到北大法學碩士的招生簡章
一、辦班宗旨
應廣大考生和法律愛好者的迫切要求,英華學校將組織強大的師資隊伍,以最優質的服務,推出2009年暑期法學碩士基礎課培訓班。本班旨在提高法學本科學生的理論水平,提升法學本科學生應對研究生入學考試的技能,幫助考生樹立信心,把握重點,順利通過考試,成為考研大軍中的優秀者。
二、課程安排
憲法 民法 刑法 民事訴訟法 刑事訴訟法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復習答題介紹 (如有需要可能開設相關專業課程)
三、收費
2000元(含資料費)
四、上課時間與地點
上課地點:北京大學
上課時間:7月18號--7月30號(暫定)
我們可幫助外地同學聯系住宿,住宿費用為30元/天左右。
五、報名時間與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3月16日開始
2、報名方式:請攜帶2張1寸近期照片報名
(1)北京報名者:自3月16日起每周一到周五 上午9:00-下午5:00
地址:北大太平洋科技發展中心14層
(2)外地報名者:
銀行匯款: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北大南街支行專櫃
賬 號:4367420011031981515
戶 名:張靖傑
郵政匯款:收款人:北京市海淀區英華法律培訓學校
收款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大太平洋科技發展中心14層
郵編:100080
六、報名熱線
電話:010-82689701;82668266-148
聯系人:張老師、靳老師、陳老師
以報名先後順序排座次,額滿為止!僅此一期。
附:北大法學院考研用書參考書目:(以下書目為參考書目,可能會有所變動,請及時關注網站信息)
法理學:
周旺生《法理探索》,人民出版社
周旺生《法理學》,北大遠程教育系列
憲法:
王磊《憲法的司法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周葉中《憲法學》,紅皮書,高等教育出版社,北大出版社。
民法:
魏振瀛的《民法》,紅皮書,北大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刑法:
楊春洗、楊敦先、郭自力主編《中國刑法論》(第四版),北大出版社。
民訴:
劉家興、潘劍鋒《民事訴訟法概論》(第二版),北大出版社。
刑訴:
汪建成《刑事訴訟法學》,北大遠程教育系列
陳光中《刑事訴訟法》(第二版),北大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經濟法:
張守文《經濟法學》,北大出版社。
《稅法原理》,北大出版社。
甘培忠《企業與公司法》,北大出版社。
楊紫烜《經濟法》,北大出版社(選看)。
行政法:
姜明安《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第三版),北大出版社。
國際法:
王鐵崖《國際法》,黃皮,法律出版社。
白桂梅《國際法》,藍皮,北大遠程教育系列
國際經濟法
邵景春《國際經濟法》,北大遠程教育系列。
以下兩本參看相關章節:
王卉《國際私法》,人民法院出版社。
張嘯劍《國際私法》,北大出版社。
❺ 北大不招法學學碩嗎
北大招法學學碩,為培養高層次的復合型、應用型高級法律專業人才,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北京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校本部)》,我院2022年繼續招收法律碩士(法學、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
招生計劃
1、全日製法律碩士263名,其中包括:法律碩士(非法學)153名(含擬接收推免生65名左右)。法律碩士(法學)110名(含擬接收推免生約65名左右)。
2、非全日製法律碩士(法學)45名,均以法律碩士全國聯考形式招生。應試生招生人數以招生計劃減去實際公示的接收推免生人數為准。

報考條件
須符合《北京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校本部)》中的各項要求。按照招生簡章規定,我校碩士研究生的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考生在報名時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填報,院系在錄取時予以確定。
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並在報名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報考考生的資格審查將在復試階段進行,凡不符合報考條件和提供不實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以上內容參考:北京大學法學院-【招生】北京大學法學院2022年法律碩士(法學、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說明
❻ 北京大學法律碩士招生簡章中報考條件
一般應有的意思是你可以有,也可以沒有,但是同等條件下,復試先刷沒學位證的,因為沒有硬性規定說必須有學位證。
❼ 北京大學招不招收免試的法律碩士(法學)招的話 請附上招生簡章~謝謝
10年以前(包括10年)攜行侍北京大學都不招收法律碩士(法學),只有法律碩士(非法學帶豎)。11年的招生簡章還沒出來,招不招不辯吵清楚
❽ 北京大學是否對外校招收【法律碩士(法學)】還是說本科法學專業的只能報考【法學碩士】
法律碩士和法學碩士都對外招生,都是參加統考聯考。本科法學專業的不一定只能報法學碩士。這是北大法學院法律碩士的招生簡章。http://www1.law.pku.e.cn/news/articledisplay.asp?NewID=4769 教務處電話是010-62751691
❾ 北京大學2017招錄法律碩士多少人
招生院系:
北京大學2017法學院
計劃招生數: 360人
擬接收推免人數:219人
備注說明
各專業具體名額及其他詳細招生信息詳見北京大學法學院網
站。法學院不指定參考書目。
❿ 法律碩士報考條件
根據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布的《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告》獲悉,2017年法律碩士考試報名條件如下: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五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二)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五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三)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五條中第(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四)報名參加除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第十五條中的各項要求。
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第十五條中第(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二)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招生單位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等限定單獨考試生源范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報考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