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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學體育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 2023-03-22 00:03:59

1. 中山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中山大學強基計劃」,以下簡稱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以「德才兼備、領袖氣質、家國情懷」為成才目標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具有強烈的專業興趣,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高考成績優異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一)強基計劃招生專業包括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生態學、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歷史學、哲學、基礎醫學。招生科類和高考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如下:
專業名稱
科類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數學與應用數學
理工
必須選考物理
物理學
理工
必須選考物理
化學
理工
選考物理或化學其中一門
生物科學
理工
選考物理、化學或生物其中一門
生態學
理工
選考物理、化學或生物其中一門
漢語言文學 (古文字學方向)
文史
必須選考歷史
歷史學
文史
選考歷史或地理其中一門
哲學
文史

基礎醫學
理工
化學和生物均須選考
註: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公布為准。
(二)招生計劃為150名。招生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青海和寧夏。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我校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公布為准。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5月9日至31日考生可登錄中山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58),按要求准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根據各省專業計劃安排,考生可填1-3個專業志願,並填報是否服從調劑。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入圍考核辦法
7月26日前,我校依據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分省招生計劃數的4倍確定各省入圍考核考生名單(同分考生按排位比較)並公示入圍標准。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四)學校考核
時間:7月31日-8月1日
考核方式:面試和體質測試。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1. 我校組織專家分組面試,主要對考生的理想信念、家國情懷、學科興趣、培養潛質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並結合考生綜合素質檔案,確定面試考核評分。
2. 考生需參加由我校組織的體育科目測試,測試科目為50米跑。體質測試不受理緩考、補考申請。
若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50米項目的考生須在考核前3個工作日提出更換測試項目申請,經學校審核同意後,可測試以下項目:男生:引體向上;女生:1分鍾仰卧起坐。
體質測試及格標准如下:
項目
及格標准
男生50米跑
<9.2s
女生50米跑
<10.4s
男生引體向上
>9次
女生一分鍾仰卧起坐
>25次

測試結果不計入學校考核成績總分,若考生體質測試不及格,我校不予錄取。
體質測試原則上不受理免考申請。若考生確因生理疾病或意外傷害等特殊情況無法參加測試的,須在考核前3個工作日提出免考申請並附上相關證明(三甲醫院證明、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等),發送郵件至[email protected],經學校審核同意後可免考。
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將另行通知。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折算成百分制)×85%+我校考核成績(百分制)×15%
2.確定錄取名單
我校根據考生填報專業志願和在相關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專業和名額,按照「分數優先(綜合成績),遵循志願」的原則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我校考核成績、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成績排位排序。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綜合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不予錄取。
3.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4.我校於8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並公示錄取標准。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生源所在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生源所在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一)本碩博有效銜接培養方案
我校針對強基計劃學生採用專屬人才培養模式。專門制定單獨的本科、碩士、博士有效銜接的培養方案,配備資深導師團隊,創造一流學術氛圍,設計「科學性、完備性、競爭性」的課程體系,開設面向學科前沿和國家戰略需求的前沿課程和具有高階性、創新性和挑戰度的專業課程。以科學問題為導向,強化科研和實踐創新能力,跟隨導師組定期解讀國家戰略需求、研讀重大科研專項指南、參加學術會議,了解國際學術前沿動態,了解國家戰略需求,了解關鍵技術難題,將個人發展與國家需求緊密結合。
(二)階段性考核和分流辦法
強基計劃實行年度考核及動態進出機制。每學年結束後根據學生績點、科研訓練表現等方面綜合考核進行動態管理,本科階段分流與考核淘汰的學生轉入普通本科生培養。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且學業成績優秀的普通錄取本科生可選拔補入強基計劃。
(三)其他激勵機制
強基計劃學生具有專屬發展通道。單獨編班、單獨設計培養方案。課程上建設強基專屬模塊、科研上設立強基專屬課題、保障上設立強基專屬經費。獎學金評審、免試推薦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學等方面,按教育部指導意見給予政策傾斜。學校各類重點實驗室、科研基地以及其他科研實驗條件向強基計劃學生開放。依託粵港澳大灣區,集結全球優質資源,深化與世界頂尖大學和科學中心的戰略合作,提升強基計劃學生的國際視野和家國情懷。
具體詳見各專業培養方案。
五、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對於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對於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原則上不允許轉專業。
(四)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五)我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成立強基計劃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我校強基計劃的有關考試招生和培養工作。在中山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負責強基計劃考試招生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准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中山大學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接受中山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七、咨詢方式
地址:廣州市海珠區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
郵編:510275
招生咨詢電話:020-84036491
傳真:020-84111598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admission.sysu.e.cn
中山大學監察處檢舉控告:020-84115582, [email protected]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簡章由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2. 中山大學2021年招生快訊

中山大學2021年招生快訊

中山大學2021年招生快訊。中山大學由孫中山先生創辦,有著一百多年辦學傳統。作為中國教育部直屬高校,通過部省共建,中山大學已經成為一所國內一流、國際知名的現代綜合性大學。中山大學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學邁進,努力成為全球學術重鎮。

中山大學2021年招生快訊1

Q1、中大2021年強基計劃的招生專業有哪些?

中山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招生包括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生態學、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歷史學、哲學、基礎醫學、理論與應用力學等十個專業,每個專業招10—20人。

Q2、招生科類和高考改革省份的選考科目要求?

2020年起高考改革3+3省份有: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東、海南。

2021年起高考改革3+1+2省份有:湖南、河北、福建、重慶、廣東、遼寧、湖北、江蘇。

招生科類和高考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如下:

註:1、化學、生物科學、生態學和基礎醫學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學生。

2、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公布為准。

Q3、中大2021年強基計劃的招生省份有哪些?

中山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的招生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青海和寧夏。

具體分省分專業的招生計劃請考生登錄報名系統查看,考生確認自己的選考科目後,可填報專業以系統顯示為准。

Q4、中大2021年強基計劃的報名條件是什麼?

在中山大學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具有強烈的專業興趣,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高考成績優異的高中畢業生都可以申請報名,沒有獎項或論文等要求。

Q5、是否限制考生報考高校數量?

強基計劃限報一所高校,報考中大2021年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Q6、中大2021年強基計劃的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4月9日至30日

報名方式:考生可登錄中山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按要求准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58

只剩最後10天,各位考生和家長請抓緊報名!

Q7、考生可以填報多少個專業志願?

根據各省專業計劃安排,中山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考生可以結合自己的學科特長和專業興趣填報1個專業志願。

Q8、強基計劃考生是否要參加高考?

2021年強基計劃考生需要參加高考。

Q9、強基計劃考生如何進行報考確認?

中山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報名考生需要於6月10日至6月20日期間登錄報名平台進行報考確認並簽訂承諾書,逾期不進行確認則視為放棄報考中山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

Q10、強基計劃考生如何確定學校考核資格?

6月26日前,中山大學依據確認報考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數的6倍確定各省入圍考核考生名單(同分考生按排位比較)並公示入圍標准。

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Q11、中大2021年強基計劃的.考核時間和方式?

考核時間:6月30日

考核方式:筆試、面試和體質測試。

1、考生按照所報專業參加中山大學組織的筆試,筆試主要考查考生相關學科的基礎知識、基礎理論、基礎能力。

2、中山大學組織專家進行分專業面試,主要對考生的理想信念、家國情懷、學科興趣、培養潛質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並結合考生綜合素質檔案,確定面試考核評分。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3、考生需參加由中山大學組織的體育科目測試,測試科目可自主選擇立定跳遠或50米跑。體質測試不受理緩考、補考申請。

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將另行通知。

Q12、體質測試的及格標準是什麼?

體質測試及格標准如下,體質測試結果不計入學校考核成績總分,但如果考生體質測試不及格,中山大學不予錄取。

Q13、中大強基專業培養具有哪些特色和優勢?

中山大學針對強基計劃學生採用專屬人才培養模式,單獨編班、專門制定單獨的本科、碩士、博士有效銜接的培養方案。

具體專業培養方案考生和家長可以復制以下網址具體查看——

數學與應用數學:

http://math.sysu.e.cn/article/2431

物理學 :

http://spa.sysu.e.cn/cn/content/2172

化學:

http://ce.sysu.e.cn/zh—hans/article/7664

生物科學:

http://lifesciences.sysu.e.cn/under—graate/notices/3457

生態學:

http://eco.sysu.e.cn/article/185

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

http://chinese.sysu.e.cn/article/1736

歷史學 :

http://dpcms4.sysu.e.cn/history—prod/article/369

哲學 :

http://philosophy.sysu.e.cn/article/439

基礎醫學 :

http://zssom.sysu.e.cn/zh—hans/article/8435

理論與應用力學 :

http://saa.sysu.e.cn/article/426

Q14、強基計劃考生的綜合成績如何折算?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折算成百分制)×85%+中山大學考核成績(百分制)×15%(其中筆試成績佔30%,面試成績佔70%)。

Q15、中大2021年強基計劃的錄取規則是什麼?

中山大學根據考生填報專業志願和在相關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專業和名額,按照「分數優先(綜合成績)」的原則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中山大學考核成績、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成績排位排序。

Q16、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能否轉專業?

中山大學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原則上不允許轉專業。學校鼓勵同學們夯實基礎的同時,參與交叉學科學習研究。

Q17、強基計劃什麼時候公布錄取結果?

中山大學將於7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並公示錄取標准。

招生咨詢電話:

020—84036491

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

http://admission.sysu.e.cn

招生簡章:

http://admission.sysu.e.cn/zs01/zs01b/1387332.htm

Q18、強基計劃是否需要在高考志願系統中填報?

強基計劃不需要在高考志願系統填報志願,被高校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生源所在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生源所在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Q19、中大是否設置破格招生計劃?

中山大學未設置破格招生計劃。報名也不需要提供學科競賽或者其他類型的證書。

Q20、中大強基學生的學習生活情況如何?

強基學子都是「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三有青年,他們「學在中大,追求卓越」。想了解強基學子們如何理解自己的專業,他們怎樣看待基礎學科學習,他們有怎樣有趣的學習經歷,他們對未來師弟師妹有什麼建議和祝福,請點開下方視頻。

Q21、強基計劃學生入校後是否有動態進出機制?

強基計劃實行年度考核及動態進出機制。每學年結束後根據學生績點、科研訓練表現等方面綜合考核進行動態管理,本科階段分流與考核淘汰的學生轉入普通本科生培養。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且學業成績優秀的普通錄取本科生可選拔補入強基計劃。

Q22、中大是否有開展強基計劃相關培訓指導活動?

中山大學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Q23、中大強基計劃招生時間表

報名時間:4月9日至30日

報考確認:6月10日至20日

公布考核名單:6月26日前

學校考核:6月30日

公布錄取結果:7月5日前

中山大學2021年招生快訊2

准考證丟了怎麼辦?

各省(市、區)考試院制訂有考點、考場偶發事件處理方法,考生遇到麻煩事,可第一時間找監考老師處理。萬一忘記帶或遺失了准考證,不要驚慌,以免影響情緒。向監考老師說明情況後,監考老師會先驗證考生相貌,若考生本人與座位安排表上的照片相符,監考老師會安排考生進考場應考,同時經場外聯絡員通知考生領隊,要求在本科考試結束前將准考證送到考場,或保證下一科考前送到。而考點主考也會介入處理。如果確系丟失,將由市縣招生辦與考生所在學校帶隊老師核實確認其身份並補發准考證。

3. 中山大學體育特招之後可以選專業嗎

參考中山大學公布的體育特招生錄取政策:
第六條 錄取政策經公示無異議的學生,須按照各省級招辦提出的高水平運動員報考要求填報高考志願,且第一志願報考我校,專業志願必須在我校投放在學生所在省的相關科類和專業內填報,在高考錄取中分別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一)申請參加由我校組織的文化課單獨考試的學生:1、需具有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稱號之一;2、單獨考試的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考核標准詳見《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文化考試大綱(試行)》);3、通過我校文化課單獨考試錄取的高水平運動員錄取至公共事業管理(體育事業管理)專業(此專業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人數不超過當年我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總數的20%。
(二)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學生:1、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在實際高考成績上加30分進行專業錄取;2、高考成績未達到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但是達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予以錄取至公共事業管理(體育事業管理)專業; 3、對少數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前途,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65%的考生,我校予以錄取至公共事業管理(體育事業管理)專業,該部分考生錄取人數不超過當年我校錄取高水平運動員總數的30%。

4. 2022年中山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中山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逗緩源、 收費標准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中山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中山大學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牢記為黨育人、為國育才初心使命,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按照有利於科學選拔人才、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維護社會公平的原則,選拔和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學校基本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中山大學


第四條學校國標代碼:10558


中山大學以統一代碼(10558)進行招生。


第五條校址:


廣東 省廣州市(廣州校區南校園、北校園、東校園)


廣東省珠海市(珠海校區)


廣東省深圳市(深圳校區)


第六條辦學層次:本科、碩士 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第七條辦學性質:教育部直屬綜合性重點大學,國家 「 雙一流 」建設高校。


第八條辦學歷史和戰略目標:中山大學由孫中山先生於1924年親手創立。新時期中山大學的戰略目標是紮根中國大地,為穩居國內高校第一方陣,建設 世界一流大學 的目標 努力 奮斗 !


第九條頒發學歷學位 證書 :凡具有中山大學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修業期限內,取得規定的學分,達到 畢業 要求者,頒發中山態山大學畢業證 書 ;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中山大學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中山大學本科招生 工作 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一條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為學校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學 校招 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2022年學校計劃面向全國各省(區、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7730人、華僑港澳台學生500人。


第十三條學校根據國家政策導向及學校辦學情況,統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各地生源數量和質量、選考科目和學校要求,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四條學校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學校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在順序 志願 投檔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過各省公布的招生計劃數的120%調檔;在 平行志願 投檔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過各省公布的招生計劃數的105%調檔。在平行志願批次,已投檔至中山大學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體檢合格且服從專業調劑的情況下,均不退檔。


第十六條學校調檔時認可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原則上加分不得超過20分。所有 高考 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安排不分省計劃的高水平運動隊招生。


第十七條對已進檔考生,學校按分數(投檔成績)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不設專業志願級差;投檔成績相同且招生計劃余額不足時,優先錄取實際高考成績高的考生,仍相同時則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同分排序進行錄取,無同分排序規則的批次參照所在省(區、市)本科普通批次執行。學校在 內蒙古 自治區執行分數優先(分數清)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學校在全國大部分省(區、市)實施滿足考生專業志願的規則。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不予錄取。


第十九條未完成的招生計劃,根據各省(區、市)要求進行公開徵集,仍未完成的,調配到生源充足省(區、市)安排錄取。


第二十條招生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除外語類專業,其他專業主要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一條錄取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哪閉》《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基本依據。若 新生 入學後體檢不合格,按照《中山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條款執行。


第二十二條 民族 班、 新疆 協作計劃、內地 西藏 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國家民委專項計劃等的招生錄取,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國家專項計劃的招生錄取,根據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強基計劃 、綜合評價、保送運動員、高水平運動隊、 藝術 類音樂表演專業、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等招生錄取,根據教育部、生源省份及中山大學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華僑港澳台聯合招生、澳門保送生、澳門「四校聯考」、招收香港中學文憑 考試 學生、本科 面試 招收台灣高中 畢業生 等招生錄取,根據教育部及中山大學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學後,根據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按照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七條2022級新生 大一 在廣州校區南校園集中培養,大一學年結束後進入高考錄取專業所在院系的校區(園)培養。


第二十八條學校為學生提供多元化 成長 路徑,滿足學生個性化發展需求,除 強基計劃 、高水平運動隊、保送錄取運動員、藝術類專業外,學生在一至四年級均可申請轉專業。


第二十九條學生住宿費、 學費 的收費標准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其中,住宿費750-2200元/學年,學費5480-8000元/學年(音樂表演專業10000元/學年),具體請在各省公布的本科招生目錄或登錄中山大學信息公開網查詢。


第三十條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設立「綠色通道」,承諾不讓任何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等資助政策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中山大學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履行職能監督職責,紀檢監察部門履行專責監督職責。中山大學招生工作接受新聞媒體、考生和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中山大學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適用於中山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由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解釋。


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西北區524棟


郵編:510275


招生咨詢電話:020-84036491


監察處檢舉控告電話:020-84115582


中山大學主頁:www.sysu.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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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山大學2015體育招生簡章

你看看這個怎昌早么樣?《中山大學2015體育招生簡章》幫你放附件里了。森前因為你懂的原因,你在附件里下載看看吧。
耐春雀

6. 中山大學有招網球特長生嗎

據查詢,截止2022年11月6日,中山大學不招網球特長生。中山大學招錄瞎族體育特長生條件為:
1、報考田徑、游泳、擊劍項目高水平運動隊的體育特長生,需具有運動健將稱號,猛襲排球與男子籃球項目是全國比賽前六名的主力隊員,並具有一級運動員以上的等級稱號.
2、除五支高水平運動隊招收專業運動員外,其他項目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中具有體育特長者應具有二級運磨知弊動員以上的等級稱號,高中階段應在省級以上比賽獲得集體項目。

7. 求中山大學 2008年招生簡章!

中山大學2008年招生簡章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08]3號)中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學校基本概況

第一條 學校名稱:中山大學

第二條 校 址:

廣東省廣州市(南校區、北校區、東校區)

廣東省珠海市(珠海校區)

第三條 辦學層次:全日制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四條 辦學類型和性質:教育部直屬綜合性重點大學,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

第五條 頒發學歷學位證書: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基本要求時,准予畢業並頒發中山大學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中山大學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二章 錄取原則和規定

第六條 錄取原則:實行遠程網上錄取方式,由計算機按事先設定的規則對考生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投檔;錄取時,以考試分數為主,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七條 投檔比例: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在招生計劃人數的120%以內。

第八條 政策性加分:我校原則上認可符合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規定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進檔項目,但考生的實際高考文化成績須不低於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第一批本科院校錄取控制分數線;安排專業時,原則上以考生實際高考文化成績為准,在高考實考文化成績相同條件下,優先錄取含政策性加分的考生。

第九條 院校級差: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時設置院校級差分(每一級差為30分,即第二志願報考我校者減去30分,第三志願報考我校者減去60分,依次類推)。依據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關於志願投檔的規定。非第一志願考生若與第一志願考生同時出檔,將減去院校級差分後與第一志願考生同時進行專業錄取;若未同時出檔,其專業志願只能錄取到本校前一志願錄取後未滿額的專業。生源仍不足時,我校將不足部分的招生計劃數調劑到其他省份完成錄取。

第十條 專業錄取:對於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採用分數級差辦法。專業分數級差的計算方法為:同一專業的第二、三、四、五、六志願的級差值分別定為2分、1分、1分、1分、1分,即第二志願減去2分、第三志願減去3分、第四志願減去4分、第五志願減去5分、第六志願減去6分與第一志願考生按成績排序錄取。

若考生所報專業志願中無醫學類專業及相關專業,則視為不服從在醫學類專業及相關專業錄取,即使填報了專業服從,亦不安排到醫學類專業及相關專業錄取。若考生全部填報醫學類專業及相關專業志願且填報了專業服從,則只安排在醫學類專業及相關專業中錄取。我校醫學類專業及相關專業包括: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法醫學、臨床醫學(眼科視光學)、醫學檢驗、醫學影像學、護理學、康復治療學、生物醫學工程、葯學。

第十一條 日語、法語、德語專業可招收外語考試語種為相同語種的考生;其餘專業不限定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生入學後只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二條 體檢標准: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為基本依據,體檢受限專業,按我校招生簡章各專業備注執行。若新生入學後體檢不合格,按照《中山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中「入學與注冊」的有關條例執行。

第十三條 「逸仙班」選拔:我校在物理、化學、生物及經濟(理科)類專業入學的新生中,擇優選拔120位學生組建「逸仙班」。「逸仙班」以理科基地為依託,按學科群打基礎,因材施教,優生優培,致力於加強學生的科學素養和創新能力的協調發展,著力培養高層次的復合型創新人才。以上四類專業具體是指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財政學、金融學、保險、物流管理、微電子學、物理學、光信息科學與技術、材料物理、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材料化學、應用化學(化學生物學)、生物科學、生物技術、生態學等18個專業。

第十四條 「博雅班」選拔:我校面向傳播與設計學院、管理學院、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法學院相關專業入學新生中擇優選拔120人組建「博雅班」,通過集中全校的優質教育資源、跨學科博雅教學、國際化辦學、雙語教學、研究性教學、實踐教學、學生創業項目實踐等改革於一體的新機制,著力培養一批有較強學術創新潛能、團隊協作精神與創業實踐技能,善於參與國際競爭,並有一定的領導才能的精英人才。入選「博雅班」的學生可獲得課外調研、校外實習、創業實踐等實踐教育的專項資助,並享有輔修上述四個學院各專業課程的優先機會。以上四個學院的相關專業具體是工商管理、工商管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財務管理、電子商務、旅遊管理(酒店管理)、政治學與行政學、公共關系學、行政管理、國際政治、社會學、社會工作、公共政策學、法學、新聞學、藝術設計學、數字媒體藝術等18個專業。

第十五條 少數高考成績優秀的臨床醫學(五年制)專業新生入學後經選拔可以調整到臨床醫學(八年制)專業就讀。

第三章 其他類招生

第十六條 國家指令性少數民族預科班學生的招收,從高考原始成績不低於我校在該省(自治區、直轄市)提檔分數線以下80分內的少數民族考生中,擇優錄取,預科階段培養地點為中央民族大學。預科培養一年後,成績合格者轉入我校本科就讀。

第十七條 獲得自主招生資格考生的錄取,按《中山大學2008年自主招生實施辦法》規定執行;體育特長生的錄取,按《中山大學2008年招收體育特長生實施辦法》執行;藝術特長生的錄取,按《中山大學2008年招收藝術特長生實施辦法》執行;保送生的錄取,按《中山大學2008年招收保送生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八條 國防生的錄取按照《中山大學2008年國防生招生簡章》執行。

第四章 其他相關說明

第十九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准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我校目前共有四個校區,各招生專業(方向)報到地點和後續培養地點詳見我校本科招生網或致電咨詢我校招生辦。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中山大學招生委員會於2008年3月31日審查通過,適用於中山大學2008年本科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中山大學招生委員會委託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

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510275

電話:020-84111598、84036491(傳真)

網址:http://admission.sysu.e.cn

8. 2016年中山大學招生高水平運動員簡章

2016年的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中山大學要四五月份才會公布,現在只能查到2015年的,差別不會太大,其中包括條件為:
考生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且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93年9月1日(含)之後出生) :
(一)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同等學力,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者,或近三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凡以同等學力報考的學生必須提供與高級中等教育相當的學習證明和成績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助我校對其資格進行認定,未經資格認定者不得報考。
除上述條件外,排球項目要求報考考生年齡不超過20周歲,且不招收曾在國家體育總局排球運動管理中心履行注冊或參加競技系列賽事(含沙排,下同)的考生,競技系列賽事包括但不僅限於甲A聯賽、大獎賽、錦標賽、青年比賽、U21(男子)比賽、U20(女子)比賽等。
詳見官方網站:http://admission.sysu.e.cn/zs01/zs01b/45923.htm

9. 中山大學新華學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廣東省有關規定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院校名稱:中山大學新華學院

第四條院校國標代碼:13902

第五條學校地址:

校本部:(廣州校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龍洞廣汕一路721號;郵政編碼:510520

校區1:(東莞校區)廣東省東莞市麻涌鎮沿江西一路7號;郵政編碼:523133

第六條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第八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畢業頒證: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基本要求時,准予畢業並頒發中山大學新華學院的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中山大學新華學院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專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及學校辦學條件,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選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級招辦向社會公布。

第十五條錄取批次:廣東省為第二批本科B類,其它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批次執行。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准,按照文科類、理科類、美術類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實行平行院校志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文科類、理科類專業投檔比例,視生源情況而定,投檔比例不高於105%。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文科類、理科類專業按招生計劃的100%-120%投檔,我院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美術類的投檔比例根據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確定。

第十九條學院將不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跨省招生的預留計劃。預留計劃數將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備案。

第二十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投檔要求的情況下,中山大學新華學院依據考生志願和學校確定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專業錄取按“專業志願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第一專業志願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志願錄取,依次類推。高考總分相同的,按高考總分排位前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二條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並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三條外語語種要求:語種不限,根據我院專業培養要求和教學安排,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藝術設計學(服裝設計、服裝工程)專業面向美術類考生招生。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藝術(美術)類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學習。

所有專業對男女生比例無限制。

第二十四條凡報考我院的美術類考生,專業分檔時按文化分、術科分權重各佔50%計算總分,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在廣東省,報考高校文科類、理科類第二批本科層次專業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在廣東省,報考高校美術類、音樂類、體育類各批次專業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六條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的規定加分投檔,但錄取專業時以實際分數為准。在高考成績總分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考生和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第六章錄取體檢標准

第二十七條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准,則予正常錄取。

第二十八條護理學專業因部分用人單位對錄用人員身高有要求,請身高1.65米以下的男生和身高1.55米以下的女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九條新生入學後,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收費標准

第三十條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准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

學費標准:每生每年19000-21000元。各專業收費具體標准按專業目錄公布為准。

住宿費:每生每年800-1600元。住宿費收費具體標准以廣東省物價局批文為准。

第八章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一條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1.學院設有多種獎學金:(1)國家獎學金;(2)國家勵志獎學金(3)學院獎學金;(4)廣東益友獎學金;(5)江西廣東商會獎學金;(6)達一公司獎學金;(7)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海外學習交流與社會實踐獎學金;(8)長江企業助學金;(9)何建新助學金;(10)張智軍助學金;(11)洪雲英助學金。獎學金金額最高為8000元,助學金金額最高為3000元。此外,還設各種單項獎勵。2.學院設有多種勤工助學崗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通過各種勤工助學活動改善自己的學習和生活條件。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三條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招生監督與申訴辦公室

聯系人:陳榮冠

監督電話:020-87065906

傳真:020-87215125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四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69—82676855、82676866

傳真:0769—82676877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網址:http://xh.sysu.e.cn

招生網址:http://www.xhzsb.net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由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於3月20日由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於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由中山大學新華學院委託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准。

10. 關於中山大學體育招生

你好~~體育大網路為你提供專業解答~~

根據《中山大學2013年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實施辦回法》,答2013年中山大學只招收田徑、游泳、排球、擊劍等四個運動項目的體育特長生,沒有你希望的籃球項目。
報考條件是(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即可):
1、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同等學力,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者,或近三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如果你想報考籃球特長生,就換個學校;如果想報以上四項之一,可以考慮報考中山大學。
無論哪種情況,你都必須具有相應的等級證書和相應的運動成績。如果達不到這個條件,請立刻、徹底地直接放棄「曲線救國」的想法,因為任何高校的體育特長生都必須達到這個條件,這是體育特長生最起碼的要求。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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