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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大學2016招生章程

發布時間: 2023-04-08 08:36:12

Ⅰ 山東大學威海屬於山東大學嗎

山東大學威海屬於山東大學。
山東大學(威海)創建於1984年,是山東大學與威海市政府聯合共建的多學科、開放式、綜合性大學校區。她的誕生開創了我國名校異地辦學的先河。
《山東大學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二條 學校名稱:山東大學,簡稱山大。英文名稱為Shandong University,簡稱SDU。學校法定住所:山東省濟南市山大南路27號。學校在青島市、威海市設立校區。山東大學青島校區位於山東省青島市即墨濱海路72號;山東大學威海校區位於山東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號。
第四條 學校本部和青島校區為同一本科招生院校代碼,威海校區擁有獨立的本科招生院校代碼,考生填報志願時分別填報,分別錄取。2016年青島校區招生學院包括: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生命科學學院、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法學院。
第五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山東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劉建亞,2015年7月任山東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2015年9月兼任山東大 學研究生院院長,2016年4月兼任山東大學(威海)黨委書記、校長。

Ⅱ 山東大學(威海)如何查看你校招生章程

在山東大學威海校區本科招生信息網的「招生指南」一欄可以查看《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Ⅲ 山東大學法碩招生簡章

一、2006年山東大學法律碩士招生人數為200人,且僅含國家計劃外委託培養、自籌經費兩種類別,其它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含國家計劃內非定向。專業目錄中所列招生人數供參考,具體錄取人數我校將根據各個專業的報錄比及上線生數量作適當調整。

二、2006年學校接受兩類同等學力考生報考碩士研究生:一是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二是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證書後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並承擔過省級以上科研課題(前三位)或在公開出版(帶cn號)的學術刊物(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二篇以上、進修過本科主幹課程六門以上(須提交成績單原件),成績合格、通過大學英語四級(CET-4)水平考試,且符合所報考專業具體要求者。法律碩士接受同等學力考生跨專業報考。

三、報考法律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必須在山東大學報名點報考,在其它報名點報名無效,其他各類考生可在當地報名點報考。

四、對於達到復試基本要求的國內重點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復試合格者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

五、我校設有多種形式的獎(助)學金,用以獎勵(或資助)學習成績優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

六、初試、復試及加試科目參考書均由考生自備,我辦不負責代購。輔導班事宜請向有關院(部、所、中心)聯系,其它事宜可向有關院(部、所、中心)或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咨詢。

七、法律碩士專業代碼及考試科目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招生人數 考試科目

030180 法律碩士 200 ①101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或202俄語或203日語

③398專業基礎

④498專業綜合

八、請考生關注山東大學研究生院網站以獲取最新的招生信息。

歡迎符合條件的考生報考山東大學!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531- 8362892 8364334

E-mail地址:[email protected]

Ⅳ 山東大學招生簡章,招生專業(2019年)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製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 山東大學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山大南路27號; 山東大學 威海校區位於山東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號。上級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本科,全日制、“211工程”、“985工程”學校。

第三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 山東大學 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山東大學 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山東大學 組建招生委員會,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分管副校長、紀委書記任副組長,本科生院、紀檢監察辦公室、本科招生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任組員。

第六條 山東大學 本科招生辦公室、 山東大學 威海校區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1.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

2.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地區、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章程;

3.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4.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並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6.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七條 山東大學 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並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八條 山東大學 招生錄取工作受教育部統一領導,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 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組織下開展本校招生錄取工作。

第九條 山東大學 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國家政策要求,著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優化我校生源結構,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和生源質量、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准。

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十條 錄取原則

1. 投檔時,對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我校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目中最高一項加分,且最高不超過20分。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2. 山東大學 按照進檔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安排考生錄取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的分數級差為:第1-2專業志願級差為2分,第2-3、3-4專業志願級差為1分,其他專業志願級差為0分。 山東大學 威海校區專業分配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

3.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2A;對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其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2B;報考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和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計劃的考生,其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2B。在安排專業時,學校採用“先分數後等級”的辦法,即按照考生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投檔分數相同時,按選測科目等級高低排序,相關科目等級高者優先錄取。相關科目理工類為物理,文史類為歷史。同等條件下,考生必測科目等級高者優先錄取。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的錄取規則,我校在該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

4. 在等效分(投檔分減去專業級差後的分數)相同的情況下,依次優先錄取實考分高者、有政策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者、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文綜、數學、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理綜、語文、外語錄取。

5.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按照考生實考分數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直至完成來源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6.經教育部批准, 山東大學 威海校區與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皇家墨爾本理工大學、西澳大學合作舉辦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金融學專業,該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在一本線上招生。威海校區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旅遊管理專業,學習期間部分課程將採用英語授課,外語統考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謹慎填報該專業志願。

7.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我校所有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護理學專業不招收無該專業志願的男生,國防生按國防生招生簡章要求執行)。

8. 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藝術類招生、體育類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訂細化的相關招生辦法。

9. 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補充規定及我本校制訂的體檢補充規定執行。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一條 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山東省物價局核定標准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十三條 山東大學 本科招生在線:http://www.bkzs.s.e.cn,咨詢電話:0531-88364787,傳真:0531-88564787。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531-88364345。 山東大學 威海校區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bkzsw.wh.s.e.cn,咨詢電話:0631-5688282、5688902。

第十三條 我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四條 本章程由 山東大學 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

Ⅳ 山東大學錄取計劃日程

山東大學2006年文、理科錄取信息發布

發表日期200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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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名稱 科類 招生計劃 重點線 錄取最
低分 錄取最高分 錄取狀態 備注
11北京 文科 14 516 537 600 查詢
理科 42 528 564 634
12天津 文科 15 477 開始
理科 45 505
13河北 文科 32 561 開始
理科 100 577
14山西 文科 30 561 開始
理科 104 552
15內蒙古 文科 10 530 開始
理科 33 557
21遼寧 文科 12 538 開始
理科 84 503
22吉林 文科 20 550 開始
理科 65 570
23黑龍江 文科 17 557 601 624 查詢
理科 52 578 613 663
31上海 文科 6 490 開始
理科 15 466
32江蘇 文科 30 572 未開始
理科 131
33浙江 文科 19 583 未開始
理科 99 570
34安徽 文科 26 573 未開始
理科 84 566
35福建 文科 12 574 未開始
理科 72 561
36江西 文科 12 563 開始
理科 57 550
37山東 文科 555 568 開始
理科 2967 583
41河南 文科 35 591 未開始
理科 127 590
42湖北 文科 12 545 未開始
理科 78 546
43湖南 文科 11 593 未開始
理科 42 547
44廣東 文科 20 637 開始
理科 43
45廣西 文科 15 558 590 611 查詢
理科 45 538 586 611
46海南 文科 10 613 未開始
理科 27 569
50重慶 文科 8 556 開始
理科 34 531
51四川 文科 14 550 未開始
理科 76 560
52貴州 文科 11 528 開始
理科 28 523
53雲南 文科 10 550 未開始
理科 29 550
54西藏 文科 8 未開始
理科 4
61陝西 文科 20 560 未開始
理科 73 545
62甘肅 文科 12 542 未開始
理科 38 566
63青海 文科 11 452 開始
理科 30 434
64寧夏 文科 12 516 未開始
理科 30 514
65新疆 文科 18 517 開始
理科 42 520
港澳台及華僑 文科 未開始

山東大學2006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發表日期200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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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證山東大學 2006年普通本科、高職(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06]2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山東大學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山東大學普通本科、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東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

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山東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大學。

第五條 招生代碼:山東大學總校10422;山東大學威海分校19422。

第六條 辦學性質: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

第七條 辦學層次:以本科、研究生為主。

第八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九條 校址: 山東大學總校在山東省濟南市;山東大學威海分校在山東省威海市。

第十條人才培養目標:培養具有高度的社會責任心和國際視野、過硬的社會競爭力和創造力、個性與人格得到健全發展的高素質人才。

第十一條 辦學特點:山東大學創建於1901年,具有一百多年的建校歷史,是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和「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山東大學總校有東校區新校、老校、西校區、南校區、齊魯軟體學院和南外環新區六個校園。一百多年來,山東大學秉承「學術自由、兼容並包」的辦學理念,形成了淳樸的學風與濃郁的學術文化氛圍;繼承傳統,重視基礎,鼓勵創新,扶持新人;以教師學生為中心、以培養和造就民族中堅為己任,擔承社會責任,致力學術繁榮;以「氣有浩然,學無止境」為校訓,實施全方位開放式發展戰略,倡導剛毅厚重、朴實無華的大學文化;是我國目前規模最大的高校之一,學科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文學、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醫學、教育學、軍事學十一大門類,是一所國內外著名的綜合性、開放性、研究型大學。山東大學致力於培養中國最優秀的本科生,深厚的歷史積淀融入開放而富於創新精神的辦學理念,使百年山大煥發出蓬勃的青春活力,成為海內外學子治學與成才的理想殿堂。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山東大學設有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本專科生招生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 山東大學招生(教育拓展)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教育拓展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東大學普通本科招生、高職(專科)招生和教育拓展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條 山東大學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監督電話:0531-88364697)。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 學校按照堅持相對穩定規模,重視提高培養質量的原則,2006年招收本科生10350人、高職(專科)300人(含威海分校)。

第十六條 招生計劃類型分為普通類和保送生、藝術類、體育類、藝術特長生、自主招生、部分外國語專業提前單獨招生等。

第十七條 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根據有關省份的生源、畢業生就業等情況,結合自身辦學條件編制,具體見《山東大學2006年招生簡章》。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山東大學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九條 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按照不超過我校在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120%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視生源情況而定。

第二十條 山東大學對考生體檢的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按照《山東大學本科招生體檢標准》執行。

第二十一條 普通高考統一錄取時,在第一學校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滿額情況下,按公布的招生計劃,首先錄取第一學校志願的考生;在第一學校志願不滿的條件下,不拒絕非第一志願考生。

第二十二條 我校2006年單列部分計劃,擇優招收第二志願報考我校的優秀考生。

第二十三條 山東大學實行按大類招生。普通高考錄取時,以學校第一志願投檔的考生,專業(類)分配按照「分數級差原則」進行,第 1-2專業(類)志願的分數級差為3分,其它專業(類)志願的分數級差為1分。非學校第一志願投檔的考生,專業(類)分配在缺額專業(類)計劃中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類)調劑,學校根據考生的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類),直至錄滿。對於按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類)志願且不服從專業(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第二十四條 我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五條 對部分實行高考選考科目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份,若某些專業(類)按選考科目錄取生源不足時,我校參照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執行,也可調劑錄取選考其它科目並有專業(類)服從志願的考生。

第二十六條 保送生的選拔錄取嚴格按教育部文件執行,錄取辦法詳見《山東大學 2006年招收保送生工作實施辦法》。

第二十七條 高水平運動員錄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考生須同時通過我校組織的選拔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高水平運動員測試或選拔比賽,高考成績達到規定分數線,我校方能錄取。

第二十八條 部分外國語專業提前單獨招生、自主選拔錄取、藝術特長生、藝術類、體育類、國防生、少數民族預科班、定向西藏就業學生、內地新疆高中班、西藏內地班、港澳台及華僑學生的錄取按國家有關文件和我校制定的相關實施辦法執行。

第二十九條 除英語專業外,我校其它專業均不限制應試語種。但我校所有非外語專業,從大學二年級開始逐漸增加用英語講授的課程。

第三十條 所有專業(類)錄取男女生無比例限制(護理學專業不招收無該專業志願的男生)。

第三十一條 我校將及時公布錄取結果,考生可登錄我校本科招生在線查詢。

第六章 其 它

第三十二條 考入山東大學總校的學生分別到學院所在校園報到;考入山東大學威海分校的學生到威海分校報到。

第三十三條 新生入校後,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和資格等復查。若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三十四條 普通本科、高職(專科)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根據屬地原則,執行山東省物價局統一核定的標准。

第三十五條 對中學階段德、智、體、美全面發展,被我校錄取的高考優秀學生、部分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優秀保送生等頒發優秀新生入學獎學金(詳見山東大學2006級「優秀新生獎學金」評獎辦法)。

第三十六條 我校設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針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建立了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為輔完善的資助體系。

第三十七條 學生完成學業後,按照山東大學學籍管理規定等有關要求,分別頒發山東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學士學位證書或高職(專科)學歷證書。

第三十八條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在線網址 :http://www.bkzs.s.e.cn ,電話:0531-88364787, 傳真:0531-88564787 。通訊地址:濟南市山大南路27號 山東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250100。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我校沒有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四十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四十一條 山東大學威海分校的招生章程參照本章程另行制定。

Ⅵ 山東大學的招生章程到底什麼意思!

這一條應該是針對實行非平行志願省份的考生吧。我們山東就是平行志願,不區分6個學校中你把山大報在第幾個。

Ⅶ 山大有沒有工商管理研究生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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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大學2021MBA的招生開始!招生非全日制MBA:工商管理方向:486人、金融管理方向:50人,非全日制EMBA:50人;MBA:4萬/年,學制3年;EMBA:6.6萬/年,學制3年。2021年採用提前面試政策,網址為:http://219.218.118.142/Registration/,第一批申請時間為:9月1日—9月27日。

以下招生簡章原文:

一、項目概況

山東大學創建於1901年,是一所歷史悠久、學科齊全、學術實力雄厚、辦學特色鮮明,在國內外具有重要影響的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是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也是山東省最早具有MBA教育辦學權、山東省唯一具有EMBA教育辦學權、山東省唯一具有MBA/EMBA自主劃線權的高校。

山東大學MBA/EMBA教育依託綜合性百年名校,立足「孔孟桑梓之鄉,文明禮儀之邦」的齊魯大地,致力於培養全球化背景下具有創新創業精神的新時代儒商,樹立儒商旗幟,打造儒商品牌,為構建和諧社會、促進經濟發展做出突出貢獻。

為不斷提升教學和規范化管理水平,學校專門成立了MBA教育中心(1999年),辦公室設於管理學院。管理學院擁有一流的教學設施、高水平的師資隊伍和豐富的MBA/EMBA教學經驗,二十多年來已為企業和政府部門培養管理人才5000餘名,其中許多人擔任重要領導職務,取得了突出的工作業績。在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中,管理學院工商管理學科獲評A檔。巨大而優質的師資與校友資源不僅是山東大學的寶貴財富,也是學員職業發展的堅強後盾。

2019年,山東大學MBA開始實施一校三地一體化辦學,在濟南(管理學院)、青島(國際創新轉化學院)和威海(商學院)分別設立了教學點;2020年,依託山東大學經濟學院(濟南),增設金融管理研究方向。山東大學MBA招生、培養各環節工作由山東大學MBA教育中心統一組織,MBA學生可以自願選擇就讀地點。授課地點與專業研究方向、和依託單位關系可參考下圖:

二、招生人數

1.工商管理(非全日制)01工商管理方向:486人

2.工商管理(非全日制)02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方向:50人

3.工商管理(非全日制)03工商管理(金融管理)方向:50人

註:招生計劃數為三校區總計劃數,以山東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最終公布的招生人數為准。

三、全國聯考報名條件(MBA/EMBA相同)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大學本科畢業3年以上(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山東大學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招生方式與申請流程

1.考生類型

(1)B類考生:提前面試+全國聯考+山東大學自劃線B線

符合B類申請條件的考生在山東大學MBA教育中心網站(www.mba.s.e.cn)的「MBA/EMBA考生提前面試申請系統」注冊申請成功後,在線填寫和提交申請材料,山東大學MBA教育中心將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擇優給予申請人提前面試資格。獲得提前面試資格的申請人,按照規定時間提交書面申請材料後,參加山東大學MBA中心組織的提前面試(含教育部要求的思想政治理論測試),提前面試成績作為復試成績計入錄取總成績。通過者參加全國MBA聯考,且成績達到山東大學MBA自主劃線B線,可不再參加3月底(或4月初)山東大學MBA教育中心組織的復試,由招生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即獲得擬錄取資格。

(2)A類考生:全國聯考+山東大學自劃線A線+復試

沒有申請提前面試,或申請提前面試但材料評審未通過,或參加提前面試但未通過的考生,均屬於A類考生。該類考生參加全國MBA聯考,成績達到山東大學MBA自主劃線A線者,參加3月底(或4月初)山東大學MBA教育中心組織的復試。復試結束後,三個教學點根據錄取成績統一排名並按順序擇優錄取。

A類考生與B類考生的錄取類別統一為「定向就業」。

2.分數線劃定

復試分數線劃分為A、B兩條線,以招生當年山東大學正式公布的分數線為准。

圖示:山東大學MBA申請流程

五、學制與學習方式

1.學制:學制3年,實行彈性學習,學習年限為3-5年。

2.MBA:上課時間為兩年(4個學期),周六至周日上課(寒暑假與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撰寫論文一年。

3.EMBA:上課時間為兩年(4個學期),周六至周日上課(寒暑假與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撰寫論文一年。部分師資聘請自國內及境外一流院校或相關機構頂級權威專家。

六、研究方向

工商管理(非全日制)研究方向分為01工商管理、02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03工商管理(金融管理)三個研究方向,考生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報考。

七、學歷與學位

學習期滿,修滿規定的學分並成績合格,完成實踐、學位論文等規定的培養環節,並通過論文答辯者,經學校和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准予畢業並授予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八、學費

1.工商管理碩士(MBA):4萬/年,學制3年,學費按學校規定收取,分年繳納。

2.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6.6萬/年,學制3年,學費按學校規定收取,分年繳納。

九、全國聯考

1.報名網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

2.報名時間:待定。請關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知。

3.現場確認時間:待定。

4.聯考時間:以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准。(參考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時間初試時間為2019年12月底。)

5.聯考科目與形式:

聯考科目:①英語二②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聯考形式:全國統一考試,筆試。

十、提前面試及復試

提前面試及復試由山東大學MBA教育中心統一組織,流程及要求詳見《山東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方案》。

十一、B線申報條件

1.必要條件

取得碩士學位後工作滿2年以上(2019年9月1日前畢業)或大學本科畢業後工作滿6年以上(2015年9月1日前畢業)或大專畢業後工作滿9年以上(2012年9月1日前畢業)。工作業績特別突出者可提出破格申請,經招生委員會批准可適當放寬1-2年。

2.符合必要條件並滿足以下條件之一者,需上傳相應材料:

(1)本人創業,公司年營業收入達到100萬以上者,請提交證明材料:營業執照、公司年審報告(最近一年)、本人實際負責公司經營的證明、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創業總結;

(2)具有高級職稱或注冊會計師(CPA)證書、注冊金融分析師(也稱「特許金融分析師」)(CFA)、注冊稅務師、資產評估師等證書者,請提交證明材料:職稱證書或資格認證證書、本人職務描述(或崗位說明書)、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單位負責人推薦信(註明負責人姓名及辦公電話)、個人業績報告;

(3)擔任大中型企業中高層管理職務且業績突出者,請提交附件材料:營業執照、公司最近一年年審報告或能夠體現公司最近一年經營規模及經濟效益的其他真實材料(加蓋財務部門公章)、單位任命文件、本人職務描述(含組織架構圖和個人所在具體部門及崗位說明書)、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單位負責人推薦信(註明負責人姓名及辦公電話);

(4)大中型企業資深或高級員工,在工作期間獲省、市級以上獎勵或表彰的先進工作者、勞動模範等,請提交證明材料:營業執照、公司最近一年年審報告或能夠體現公司最近一年經營規模及經濟效益的其他真實材料(加蓋財務部門公章)、獎勵證書、本人職務描述(或崗位說明書)、個人業績報告、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單位負責人推薦信(註明負責人姓名及辦公電話);

(5)在經濟、管理等領域的行政機關或事業單位承擔重要工作,業績突出、有較大影響者,請提交證明材料:本人職務描述(含組織架構圖和個人所在具體部門及崗位說明書)、單位任命文件、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

註:

①單位任命文件、單位負責人推薦信、本人職務描述(含組織架構圖和個人所在具體部門及崗位說明書)、個人業績報告、各類獎勵證書等,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②所有申請者均需提交所在單位的主頁網址和截圖、本人名片。

③以上所有需要提交的證明材料應將原件掃描後導入申請系統中,面試時必須提供原件。

④申請人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可靠,一旦發現考生弄虛作假,我校將根據相關規定從嚴處理,取消考生錄取資格,並記入誠信檔案,對考生報考其他學校造成的不利影響及由此產生的其他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十二、B類考生提前面試申請方式

1.系統登錄網址

凡符合提前面試申請條件的MBA、EMBA考生,可登錄「山東大學MBA/EMBA考生提前面試申請系統」進行申請,網址為:http://219.218.118.142/Registration/

2.日程安排

註:

(1)以上時間為初步計劃時間,若有變更,請以MBA教育中心官方網站通知為准。

(2)每位考生每年僅有1次申請機會,請在規定時間段內進行在線申請,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

3.注冊方式

往年已注冊過的考生,進入系統後點擊「老考生注冊」;今年新注冊的考生,進入系統後點擊「新考生注冊」。

4.材料提交

(1)新考生注冊成功後,按要求填寫個人信息並提交相關材料。

(2)老考生注冊成功後,需將系統中已有的個人信息進一步更新完善,並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相同材料可不再重復提交。去年已通過B線評審的考生,若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比如更換工作單位或有職務變動等情況),需按要求提交新的證明材料;若工作情況未發生變化,需提交單位證明,證實本人目前仍就職於該單位,並擔任原職務,該證明需單位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重要提示:

1.以上信息若有變更,請以山東大學MBA教育中心網站最新通知為准。

2.以上信息最終解釋權歸山東大學MBA教育中心所有,如招生政策與學校相關政策沖突,以學校相關政策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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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2022年山東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 山東 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准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山東大學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 工作 要求,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山東大學,簡稱山大。英文名稱為Shandong University,簡稱SDU。學校法定住所為山東省濟南市山大南路27號。學校在青島市、威海市設立校區,山東大學青島校區位於山東省青島市即墨濱海路72號,山東大學威海校區位於山東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號。


第三條 學校主管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本科,全日制,國家「 雙一流 」建設高校。


第四條 山東大學秉承「為天下儲人才,為國家圖富強」的辦學宗旨和「學無止境,氣有浩然」的校訓,始終堅持為黨育人、為國育才,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致力於培養最優秀的本科生和最具創造力的 研究生 ,加快基礎學科拔尖人才和國家敗肢急需高層次人才的培養,形成了具有山大特色的多層次、立體化的高端人才培養體系。


第五條 學校本部和碼畢青島校區本科招生院校代碼為「10422」,青島校區招生學院包括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法學院、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計算機 科學與技術學院、生命科學學院、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網路空間安全學院。威海校區本科招生院校代碼為「19422」。考生 填報志願 時分別填報察模世,分別錄取。


第六條 所有 畢業生 統一頒發山東大學本科 畢業 證書 ,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學士學位證 書 。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 山東大學設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並監督學校各種類型招生工作,在制定學 校招 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揮領導作用。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遵守並落實招生委員會的各項政策及規定,並於每年招生工作結束後向招生委員會匯報招生工作。


第八條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山東大學威海校區本科招生辦公室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主要職責為:


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並報送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制定學校招生章程;組織開展招生宣傳,提供咨詢服務;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協調處理錄取工作相關問題;組織錄取 新生 的復查工作;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等。


第九條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並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十條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受教育部統一領導,按照「招生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原則,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組織下由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實施。


第十一條 山東大學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國家政策要求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著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結合我校辦學目標及辦學條件、畢業生 就業 情況和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為准。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十二條 錄取原則


1.投檔時,對於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 高考 加分項目,山東大學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目中的最高一項,且不超過20分;該加分在投檔、分專業時均適用。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2.山東大學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和招生計劃確定調檔比例。


按照 平行志願 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對於體檢合格、專業服從調劑的考生進檔後不退檔,未完成的計劃將徵集 志願 。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依據投檔成績由高到低錄取,錄滿為止,因專業志願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體檢不合格或未達到錄取線等情況的考生將作退檔處理。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將按照考生投檔分數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直至完成來源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


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可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3.山東大學按照進檔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安排考生錄取專業,專業分配時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各專業志願之間無級差。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


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相應省份同分比較規則執行;對沒有明確同分比較規則的省份,依次優先錄取高考實考分高者、高考語文加數學成績高者、高考語文成績高者、高考外語成績高者,來源計劃錄滿為止。


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無差別;所有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4.山東大學在 內蒙古 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具體規則按照內蒙古教育招生 考試 中心相關規定執行。


山東大學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的錄取工作按照有關省市文件執行。考生選考科目應符合我校招生專業(類)相應規定。在按照院校專業組投檔的批次,根據考生志願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在同一院校專業組中安排專業。


5.保送生、 強基計劃 、綜合評價招生、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 藝術 類、 體育 類、高水平運動隊、港澳台僑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我校招生簡章要求進行錄取。


6.山東大學護理學專業只招收有該專業志願的考生,入校後不得轉入其他專業 學習 。


7. 強基計劃 、藝術類、體育類、高水平運動隊、非 西藏 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等類型錄取的考生,入校後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外語類保送生不得轉入非外語類專業學習;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考生不得轉入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習。


8.山東大學威海校區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國際政治專業,學習期間部分課程將採用英語授課,建議外語統考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謹慎填報該專業志願。


9.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依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學分制實施實際情況,學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實行按學分計收 學費 。學費由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構成,專業注冊學費根據省物價部門規定的年收費標准確定,學分學費按實際修讀學分計收,學分學費標准為每學分100元。


根據專業培養方案,我校各本科專業學費一般約為5000-7800元/年;藝術類專業學費約為9000元/年;軟體學院、微電子學院為國家示範性學院,根據相關政策,學費約為12000元/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國內期間學費約為35000-45000元/年。


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不同,一般為800-1200元/年。


收費標准如有變化,學校將依據國家和山東省最新政策執行。


為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我校建立新生入學「綠色通道」,並設有各類獎助學金,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十五條 山東大學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山東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六條 本章程由山東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


咨詢和聯系方式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www.bkzs.s.e.cn


咨詢(監督)電話:0531-59626977


傳真:0531-88564787


紀檢監察舉報電話:0531-88364422(受理違規違紀問題舉報)


山東大學威海校區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s://bkzsw.wh.s.e.cn


咨詢(監督)電話:0631-5688282


傳真:0631-5688282


校區紀檢監察舉報電話:0631-5688364(受理違規違紀問題舉報)

Ⅸ 山東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製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山東大學,簡稱山大;英文名稱為Shandong University,簡稱SDU。學校法定住所:山東省濟南市山大南路27號。學校在青島市、威海市設立校區,山東大學青島校區位於山東省青島市即墨濱海路72號,山東大學威海校區位於山東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號。
第三條 上級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本科,全日制、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
第四條 學校本部和青島校區本科招生院校代碼為「10422」,威海校區本科招生院校代碼為「19422」,考生填報志願時分別填報,分別錄取。2020年青島校區招生學院包括: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法學院、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生命科學學院、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網路空間安全學院。
第五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山東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山東大學設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並監督學校各種類型招生工作,在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揮招生委員會作用。
學校本部和威海各設立一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日常招生錄取工作,兩個招生領導小組共同遵守並落實招生委員會的各項政策及規定,並於每年招生工作結束後分別向招生委員會匯報各自招生工作。
第七條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山東大學威海校區招生辦公室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為:
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章程;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並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等。
第八條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並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九條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受教育部統一領導,按照「招生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原則,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組織下開展本校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條 山東大學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國家政策要求,著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優化我校生源結構,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和生源質量、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為准。
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十一條 錄取原則
1. 投檔時,對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我校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目中最高一項加分,且最高不超過20分;該加分在投檔、分專業時均適用,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對於體檢合格且專業服從調劑的考生進檔後不退檔,未完成的計劃將徵集志願。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依據投檔成績由高到低錄取,錄滿為止,因專業志願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體檢不合格或者未達到錄取線的考生將作退檔處理。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將按照考生投檔分數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直至完成來源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
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2. 山東大學按照進檔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安排考生錄取專業,除個別省份和招生類型外,專業分配時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各專業志願之間無級差。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
3. 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相應省份同分比較規則執行。對沒有明確同分比較規則的省份,依次優先錄取實考分高者、有政策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者、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文綜、數學、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理綜、語文、外語,綜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選考科目中最高分。
4. 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2A;報考我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的考生,其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符合相應招生簡章要求。在安排專業時,學校採用「先分數後等級」的辦法,即按照考生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投檔分數相同時,高考實考分數高者優先錄取;若高考實考分數相同,按選測科目等級高低排序,相關科目等級高者優先錄取,相關科目理工類為物理,文史類為歷史;同等條件下,考生必測科目等級高者優先錄取;必測科目等級相同時,考生輔助投檔分高者優先錄取。
山東大學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具體規則按照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相關規定執行。
山東大學在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和海南省等考試招生改革試點省份的錄取工作按照有關省市文件執行。考生選考科目應符合我校招生專業(類)規定的選考科目。在按照院校專業組投檔的省份,根據考生志願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在同一院校專業組中安排專業。
5. 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無差別;我校所有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6. 山東大學保送生、強基計劃、綜合評價招生、高校專項計劃、藝術類、高水平運動隊、港澳台僑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我校招生簡章要求進行錄取。體育類招生按照進檔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7. 山東大學護理學專業只招收有該專業志願的考生,該專業在學校提檔線上生源不足時,可在考生所在省一本線上適當降分錄取。
8. 藝術類、體育類、高水平運動隊、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等類型錄取的考生,以及護理學專業通過降分或徵集志願錄取的考生,入校後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外語類保送生不得轉入非外語類專業學習。
9. 山東大學威海校區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國際政治專業,學習期間部分課程將採用英語授課,外語統考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謹慎填報該專業志願。
10. 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我校學費和住宿費按公示標准收取,如遇政策調整,依據教育部和山東省相關文件執行。
第十四條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www.bkzs.s.e.cn
咨詢電話:0531-88364787,傳真: 0531-88564787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531-88363636
山東大學威海校區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s://bkzsw.wh.s.e.cn
咨詢電話:0631-5688282,傳真:0631-5688282
校區紀監審辦公室投訴電話:0631-5688364
第十五條 我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六條 本章程由山東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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