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招生簡章
⑴ 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單招要求
一、本科生招生類別
本科招生類別主要有四類:
1. 全日制本科生:招收工、理、管、文、經、教育、藝術等本科專業的全日制本科生;
2. 非全日制本科生:招收工、理、管、文、經、教育、藝術等本科專業的非全日制本科生;
3. 普通本科自考生:招毀亮收工、理、管、文、經、教育、藝術等本科專業的普通本科自考生;
4. 進修生:招收工、理、管、文、經、教育、藝術等本科專業的進修生。
二、招生資格
(一)全日制本科生
1. 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具有國家規定纖渣寬的學歷承認文件;
2. 滿足本科招生說明書的入學條件;
3. 經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相關專業審核,符合申請報考條件;
4. 具有一定的英語水平。
(二)非全日制本科生
1. 年齡在25周歲及以下;
2. 擁有浙江高校高級職業技梁拍術學歷證書或具有相當學歷的其他學歷證書;
3. 滿足本科招生說明書的入學條件;
4. 經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相關專業審核,符合申請報考條件;
5. 具有一定的英語水平。
(三)普通本科自考生
1. 年齡在25周歲及以下;
2. 擁有國家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肄業、自考畢業、中等職業學校畢業」以及「自學考試畢業」證書;
3. 滿足本科招生說明書的入學條件
⑵ 浙江工業大學2019年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等相關政策和規定,結合 浙江工業大學 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 浙江工業大學 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 浙江工業大學 。
第六條 學校代碼:10337。
第七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 浙江工業大學 。
第九條 辦學地點:朝暉校區(含德勝園)地處杭州市下城區潮王路18號(德勝園位於假山路33號);屏峰校區地處杭州市西湖區留和路288號(杭州小和山高教園區內)。
第十條 就學地點:全日制本科新生在屏峰校區就學,“專升本”新生在專業所屬學院所在校區就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研究制訂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學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執行相關的招生政策和規則,研究確定學校招生錄取原則和具體辦法。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錄取
第十四條 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准。
第十五條 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於投檔的相關規定,並根據當地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傳統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六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條 學校外語公共課為英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除外)。
第十九條 學校相關專業英語單科成績要求: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要求110分(含)以上;日語專業要求100分(含)以上;國際學院中外合作辦學的專業要求100分(含)以上;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要求75分(含)以上;設計學類專業(含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公共藝術、動畫四個專業)要求75分(含)以上。如英語單科成績符合條件的生源不足,則按英語單科成績5分一檔降分錄取;最高降分不超過10分。
以上英語成績按單科總分150分計,具體按各省普通高考實際英語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
第二十條 學校認同並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相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一條 浙江省內參加新課改的考生,報考我校必須滿足綜合素質評價中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探究與實踐、勞動與技能四個方面要求等第均為P(含)以上以及學習能力要求等第C(含)以上。
第二十二條 對進檔的考生,專業志願間不設級差分。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非第一學校志願(或平行志願)的進檔考生,在計劃未滿專業中根據上述原則錄取。
實行院校平行志願投檔的進檔考生,只要專業服從且政審、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第二十三條 報考我校健行學院的基本條件(不含“三位一體”考生):理科高考投檔成績必須高出省第一批次線55分(含)以上,文科必須高出省第一批次線25分(含)以上。
第二十四條 學校對優秀學生報考的激勵措施(限第一批次第一志願或平行志願報考我校,排名均為第一批次的排名):
(一)高考總分理科排名列全省前2900名,文科排名列全省前1000名的浙江省進檔考生,大學期間綜合測評總評和平均學分績點總評排名均列專業前30%,符合學校保送讀研基本要求,可直接獲得碩士研究生保送推薦資格(具體辦法參見《 浙江工業大學 關於直接選拔優秀新生獲得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推薦資格實施辦法》)。
(二)高考總分理科排名列全省前6000名、文科排名列全省前2000名的浙江省進檔考生,確保錄取在所填的第一專業志願;高考總分理科排名列全省前9000名、文科排名列全省前2700名的浙江省進檔考生,確保錄取在所填的前三個專業志願的其中一個。
(三)學校設立新生獎學金。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和中學表現,結合各科類實際錄取情況,學校確定新生獎學金獲得者30名,獎金額度為5000元/人。
第二十五條 對實行高考選考科目省(市、自治區)的考生,某些專業因投檔線上按選考科目錄取生源不足時,學校執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可調劑錄取選考其它科目並有專業服從志願的考生。
第二十六條 學校對保送生的選拔錄取工作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學校對華僑、港澳台考生的招生錄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辦公室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學校全日制專升本招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學校高水平運動員招生按照《 浙江工業大學 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和《 浙江工業大學 關於高水平運動員定向越野項目報考的補充通知》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學校設計學類專業招生按照《 浙江工業大學 美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學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招生按照《 浙江工業大學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學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 浙江工業大學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學校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的相關要求及規定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學校本科招生網查詢。
第五章 入學復查、收費和資助等事項
第三十四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五條 學校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部門批文和相關規定進行收費管理。新生學費按照《 浙江工業大學 普通本科學費標准》(浙工大發〔2015〕16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學校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開通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學校聯系方式:
浙江工業大學 本科招生網:http://zs.zjut.e.cn
電話:0571-88320032
傳真:0571-88320501
通訊地址:杭州市潮王路18號 浙江工業大學 招生辦公室
郵編:310032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由 浙江工業大學 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相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相關政策為准。
⑶ 2021年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迎新系統 報到流程及入學須知
大學開學季即將來臨,准大學生們也陸續會收到錄取通知書,以下是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迎新網入口、報到流程及入學須知相關內容的整理,具體散戚來看看!
2021年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迎新網入口
《點擊進入》
2021年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新生報到流程及入學須知報到地點
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沖老陵院(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之江路182號)。
報到隨帶證件及材料
1、每位新生須帶我校錄取通知書、本人最近半身脫帽正面平光一寸彩照八張(同一底片)、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正反面復印),報到時交二級學院報名點。
2、戶口遷移證(自願辦理)
新生入學前,可自願選擇是否辦理戶口遷移手續。辦理戶口遷移的新生,請注意檢查遷移證上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地、籍貫、身份證含仿號碼等,若有塗改需加蓋公章及校對章。戶口遷移證應蓋有兩個公章(即省公安廳或直轄市公安局戶口專用章和派出所戶口專用章)。
戶口遷入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之江路182號。
新生報到時,請及時將戶口遷移證交給二級學院,由學院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到公安部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如在規定的時間內未上交戶口遷移證,則請本人持戶口遷移證向原遷出地派出所申請恢復戶口。
3、黨團員組織關系轉介及相關材料
黨員組織關系轉移介紹信請開至中共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黨委(省外新生請開至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有關黨建材料(如入黨申請書、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登記表、入黨志願書等)由新生高中黨組織歸入學生檔案隨轉,或寄送新生所錄取二級學院黨組織,或由新生高中黨組織密封並由本人轉交所錄取二級學院黨組織。團員證須經原單位團委轉出組織關系。
交通路線(公交車)
杭州東站:乘 地鐵1號線 至「武林廣場」站, 換乘 318 到「廟山(浙工大之江學院)」站即可。
汽車南站:乘 39 至「復興路北口」站,換乘 308 到「廟山(浙工大之江學院)」站。
汽車西站:乘 B支2 / K193 / K310 / K853 到「留和路北口」站換乘 331 到「廟山(浙工大之江學院)」站。
汽車北站:乘 K192 至「武林廣場」站 換乘 318 到 「廟山(浙工大之江學院)」站。
九堡客運中心:乘 K101 到「黃龍洞」站換乘 318 到「廟山(浙工大之江學院)」站。
⑷ 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等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2020年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五條 學院全稱: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
第六條 學院代碼:13275。
第七條 辦學性質: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是1999年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經教育部確認、由浙江工業大學舉辦的全日制本科獨立學院,2012年起由浙江工業大學與紹興市柯橋區教育投資有限公司合作舉辦。
第八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獨立學院。
第九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授予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
第十條 辦學方針:學院遵循「依託母體、融入紹興、內涵發展」的辦學方針,旗幟鮮明地培養以社會需求為導向的「下得去、上得來、用得好」的應用型人才。
第十一條 辦學及就學地點: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越州大道958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院招生政策,並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學院面向全國18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和批次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
第十五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院參照執行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之規定。對《指導意見》中「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我院原則上按不錄取執行。
第十六條 學院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條 錄取時學院對外語語種不作限制,學院公共外語為英語(英語專業除外)。
第十八條 英語專業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低於100分。英語成績要求按單科總分150分計,具體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普通高考實際英語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
第十九條 學院認同並執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條 浙江省按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一條 浙江省以外的招生省份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招生當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生源情況,由學院確定調檔比例,學院調檔數控制在當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2倍以內;學院執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生主管部門關於投檔的有關規定,對1、2、3專業志願按1-3分級差進行專業投檔,對4、5、6專業志願視為並列志願,不設級差分;若出現總分相同的考生,則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院將根據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江蘇省進檔考生按照「先分數後等級」的原則擇優錄取。
非第一學校志願的進檔考生,在計劃未滿專業中根據上述原則錄取。
第二十二條 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2020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之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藝術類、高職單考單招、專升本等其他特殊類別另行制定招生簡章或辦法。
第二十四條 學院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也可登陸學院招生網站查詢。
第五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被我院錄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除外),在第一、第二或第三學期結束時,根據學業基礎和興趣特長,可以在全院范圍內申請轉專業(藝術類學生只能申請轉藝術類其他專業)。
第二十六條 被我院錄取的新生,應在學院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後,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院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 學院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海外交流獎學金等各類獎學金,獲獎面近30%。學院面向2020級新生設立新生獎學金,對高考文化總分高於普通類一段分數線(含)的浙江省考生和高於我院招生所在批次上一批次分數線(含)的浙江省外考生,一次性獎勵50000元;學院執行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資助政策,在校生有機會獲得國家獎學金及由社會各界設立的獎助學金。
第二十八條 學院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主管部門批文和有關規定,學費按培養成本核算後確定的標准收取。按專業類招收的新生入學時按照專業類中學費標准較低的專業收取,專業確認後則分別按所學專業的學費標准執行。請考生充分考慮家庭經濟承受能力。
第二十九條 住宿費按浙江省物價主管部門相關文件標准執行。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招生聯系方式:
招生網址:http://zs.zzjc.e.cn
郵箱:[email protected]
電話:0575-81112699
傳真:0575-81112709
地址: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越州大道958號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
郵編:312030
第三十一條 學院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⑸ 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錄取線
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錄取線在各省都不相同。

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簡介:
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Zhijiang College of 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簡稱之江學院)是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確認、浙江工業大學舉辦的全日制本科獨立學院,是浙江省首批十所產教融合示範基地之一、首批教育部1+X證書制度試點院校,位於浙江省紹興市。現任院長姜少飛、黨委書記何作井。院訓是「尚德致知、敢為人先」。
根據2022年10月學校官網顯示,學院校園面積佔地820畝,有專任教師400餘人,下設11個二級學院1個教學部,開設40個本科專業,涉及工學、理桐臘盯學、文學、法學、管理學、經濟學、藝術學等七大學科門類,擁有1個浙江省一流學科、1個紹興市普通高校重點學科、3個省級「十二五」新興特局塵色專業、3個省級「十三五」優勢特色專業、2個紹興市重點建設專業。
學院創辦於1999年;2012年起由浙江工業大學與紹興市柯橋區合作舉辦;2013年9月,學院新生在紹興校區就學。
⑹ 2019年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在河南招生嗎
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在河南招生,招生代碼:6953。
2019年之江學院將在河南本科二批招生批次計劃招收85人,藝術本科B段招生批次計劃招收5人。
該學院英語專業錄取新生有特別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低於100分。英語成績要求按單科總分150分計,具體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普通高考實際英語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
2019年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在河南省招生專業及招生人數如下:
1、金融學類 3人
2、法學 8人
3、漢語言文學 2人
4、英語 2人
5、日語 3人
6、工商管理 2人
7、市場營銷 1人
8、電子商務 2人
9、金融學類 6人
10、國際經濟與貿易 3人
11、機械類 15人
12、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2人
13、電子信息類 13人
14、計算機類 11人
15、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1人
16、建築學 3人
17、城鄉規劃 2人
18、工商管理 3人
19、電子商務 3人
20、設計學 5人

⑺ 2022年浙江專升本各院校招生計劃(匯總)
【專升本快速報名和免費咨詢:https://www.87dh.com/xl/ 】2022年浙江專升本招生計劃有告納哪些?2022年浙江統招專升本院校招生計劃發布了嗎?考生網特收集整理2022年浙江專升本各院校招生計劃匯總如下:
2022年浙江專升本各院校招生計劃(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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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院校名單 專升本招生計劃杭州電子科技大學專升本2022年杭州電子科技大學專升本招生計劃浙江工商大學專升本2022年浙江工商大學專升本招生計劃
浙江理工大學專升本2022年浙江理工大學專升本招生計劃溫州醫科大學專升本2022年溫州醫科大學專升本招生計劃浙江海洋大學專升本
2022年浙江海洋大學專升本招生計劃
浙江農林大學專升本2022年浙江農林大學專升本招生計劃
浙江中醫葯大學專升本2022年浙江中醫葯大學專升本招生計劃
中國計量大學專升本2022年中國計量大學專升本招生計劃
浙江萬里學院專升本2022年浙江萬里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
浙江科技學院專升本2022年浙江科技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
浙江財經大學專升本
2022年浙江財經大學專升本招生計劃
嘉興學院專升本2022年嘉興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
浙大城市學院專升本
2022年浙大城市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
浙大寧波理工學院專升本2022年浙大寧波理工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
杭州師范大學專升本2022年杭州師范大學專升本招生計劃
湖州師范學院專升本2022年湖州師范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
紹興文理學院專升本2022年紹興文理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
台州學院專升本2022年台州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
溫州大學專升本
2022年溫州大學專升本招生計劃浙江外國語學院專升本2022年浙江外國語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寧波工程學院專升本2022年寧波工程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衢州學院專升本2022年衢州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浙江水利水電學院專升本2022年浙江水利水電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浙江樹人學院專升本2022年浙江樹人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
杭州醫學院專升本2022年杭州醫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
麗水學院專升本2022年麗水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
浙江廣廈建設職業技術大學專升本2022年浙江廣廈建設職業技術大學專升本招生計劃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專升本
2022年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寧波財經學院專升本2022年寧波財經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專升本2022年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浙江師范大學行鄭返知學院專升本2022年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專升本2022年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專升本2022年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專升本2022年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浙江理工大學科技與藝術學院專升本
2022年浙江理工大學科技與藝術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專升本2022年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
浙江農林大學暨陽學院專升本2022年浙江農林大學暨陽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
浙江中醫葯大學濱江學院專升本2022年浙江中醫葯大學濱江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
中國計量大學現代科技學院專升本2022年中國計量大學現代科技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浙江財經大學東方學院專升本2022年浙江財經大學東方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湖州學院專升本(原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2022年湖州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
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專升本
2022年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溫州理工學院專升本(原溫州大學甌江學院)2022年溫州理工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嘉興南湖學院專升本(原嘉興學院南湖學院)2022年嘉興南湖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溫州商學院專升本2022年溫州商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同濟大學浙江學院專升本2022年同濟大學浙江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專升本2022年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浙江音樂學院專升本2022年浙江音樂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浙江葯科職業大學專升本襪叢沒浙江葯科職業大學2022年專升本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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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屬於幾本計劃招生
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屬於二本計劃招生。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是二本版。
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是1999年經浙權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經教育部確認、浙江工業大學舉辦的全日制本科獨立學院,2012年起由浙江工業大學與紹興縣教育投資有限公司合作舉辦。2013年9月起學院新生在紹興校園就學。
學院現有11個二級學院1個教學部,即商學院、信息工程學院、人文學院、機械工程學院、外國語學院、建築學院、設計學院、成人教育學院和體育軍訓部。專業設置緊密結合浙江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現有36個本科專業,涉及工學、理學、文學、法學、管理學、經濟學、藝術學等七大學科門類。全日制在校本科學生8500人左右。

⑼ 2022年浙江工業大學成人高考招生簡章
【成考快速報名和免費咨詢:https://www.87dh.com/xl/ 】學校簡介
浙江工業大學是一所浙江省與教育部共建的浙江省屬重點大學、國家首批「2011計劃」入選高校、浙江省首批「省重點建設高校」,綜合實力穩居全國高校百強行列。學校師資力量雄厚,專業特色明顯,擁有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38個,浙江省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4個;專任教師2522人,正高級職稱教師510人,副高級職稱教師823人,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1799人。我校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招生26個專業,其中依託國家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23個,依託省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3個。
一、招生專業和考試科目
注:1.標注「*」的專業為依託國家一流專業,標注「△」的專業為依託省一流專業。
二、報考條件
考生必須是已經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鍵則穗業證書或以上證書的人員。
三、學制、學分和學費
1.學制:我校實行彈性學制,修業年限2.5年至6年。2.學分:我校實行學分制,專升本各專業至少75學分。
3.學費:根據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關於調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費標準的通知」(浙價費[2014]245號),我校按學分制收費,學費總額不高於學年制學費標准。各類專業學費為:專升本理工類和葯學類各專業132元/學分,總學費為9900元;專升本經濟管理類和文史類各專業118.8元/學分,總學費為8910元。
*參加杭州市總工會「資助優秀外來務工人員上大學活動」搖號搖中的學員,可享受學貲優惠:理工類和葯學類各專業900元/人,經濟管理類各專業810元/人。
四、學習形式和考核方式
1.學習形式:函授教育,通過個人自學、教師輔導,「線上+線下、主講+助教」雙結合教學模式學習。授課教師原則上是浙工大教師,利用晚上和雙休日面向全省學生以線上直播授課為主,線下面授為輔組織教學。
2.考核方式:根據課程性質和特點,採取靈活多樣的考核方式,如一頁開卷、大型作業和論文等,並根據到課率、作業和在線學習時長等學習過程,按一定比例稿卜作為平時成績計入課程總成績。
五、學歷和學位
被我校正式錄取並注冊的學生,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者,由浙江工業大學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成人高等教育畢業本科文憑。符合浙江工業大學有關學位授予條件者,可授予學士學位。
考生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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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 浙江工業大學2019年三位一體招生簡章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入實施新課改高考方案,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專業人才培養需要,經浙江省教育廳批准,我校在繼續實施並深化「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報名採用自薦和推薦等形式。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准,寧缺毋濫。
一、選拔對象
選拔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精神和培養潛質,有一定學科特長或特殊才能的優秀學生。
二、報名條件
(一)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含)以上,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考生均可自行申請報考:
1.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11門(含)以上科目為A等。
2.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5門(含)以上科目為A等,其餘為C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專項條件之一者:
(1)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或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得省級賽區競賽三等獎(含)以上。
(2)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
(3)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學專著或在全國性作文比賽(包括「葉聖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決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創新英語大賽或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
(4)藝術特長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小學藝術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文化廳主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限個人項目);或中學階段(含初中)獲得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級證書。
(5)體育特長類(限田徑、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網球、定向、健美操、武術,限個人項目):高中階段在浙江省中學生運動會、浙江省中學生田徑運動會上獲得前八名;或在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進入決賽。
(二)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含)以上,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經所在中學校長推薦可以報考(具備中學校長推薦資格的中學名單見 浙江工業大學 本科招生網)。
(1)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9門(含)以上科目為A等;
(2)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8門(含)以上科目為A等,且高中階段學習成績排名位於年級前30%。
具備中學校長推薦資格的中學由我校根據前三年該中學被我校錄取人數排名確定,每所中學推薦的文理科總名額一般不超過5人,考生推薦名單由各中學按規定在校內進行公示。
(三)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含)以上,在學科研究、科技創新、藝術體育和社會實踐等方面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現的學生,可以申請報考(學生自薦、所在中學推薦或專家推薦均可)。
自薦或專家推薦的考生須經所在中學審核,考生名單由各中學按規定在校內進行公示。
三、招生計劃及專業
總計劃數為135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115名。具體招生專業、計劃及報考相關專業所須的學業水平測試單科要求如下表(所有招生計劃以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最後公布為准)。
科類
招生專業
計劃數
學業水平測試必須為A的科目
文科
國際經濟與貿易
5
英語、數學
外國語言文學類(含英語、翻譯(英語)專業)
5
英語、語文
新聞傳播學類(含廣告學、廣播電視學專業)
5
語文、歷史
法學類(含法學、知識產權專業)
5
語文、歷史
理科
理科試驗班類(健行學院)
5
數學、物理
制葯工程(綠色制葯)
10
數學、化學
化工與制葯類(化學工程類:含化學工程與工藝、應用化學、能源化學工程專業)
10
數學、化學
材料科學與工程
5
數學、化學
機械類(含機械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測控技術與儀器、車輛工程專業、能源與環境系統工程)
15
數學、物理
電氣類(含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專業)
10
數學、物理
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體工程、數字媒體技術、網路工程、物聯網工程專業)
10
數學、物理
金融學
5
英語、數學
國際經濟與貿易
5
英語、數學
工商管理類(含工商管理、旅遊管理、市場營銷、財務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工程管理專業)
10
英語、數學
建築類(含建築學、城鄉規劃專業)
10
數學、物理
土木類(含土木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專業)
10
數學、物理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含環境科學、環境工程專業)
10
數學、生物
經專家組測評確有突出特殊才能的考生,可在全校所有普通文理科招生專業中選擇填報志願,文理不得跨科填報。錄取名額不佔上列計劃。
四、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請登錄 浙江工業大學 本科招生網(http://zs.zjut.e.cn)網上報名專欄,進入「『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手續,確認無誤後通過報名系統自動生成《 浙江工業大學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直接列印。
2.符合自行申請(報名條件(一)類)或校長推薦(報名條件(二)類)的報名條件,同時符合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現(報名條件(三)類)的考生,可以兼報。
3.申請材料:
①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加蓋中學公章的《 浙江工業大學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
②對於符合校長推薦報名條件(報名條件(二)類的考生),由各有關中學提供《 浙江工業大學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中學校長推薦名單匯總表》;
③符合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現(報名條件(三)類)的考生需提供《 浙江工業大學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突出特殊才能考生中學審核表》,其中中學推薦或者專家推薦的考生需同時附《 浙江工業大學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突出特殊才能考生推薦表》(表格可至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下載);
④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情況;
⑤身份證復印件;
⑥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
⑦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第證明;
⑧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控制在1000字左右。
4.材料裝訂:將書面申請材料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A4紙標准,裝訂時將申請表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
5.材料郵寄: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18號 浙江工業大學 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571-88320032,郵編:310014。請考生在郵寄申請材料時盡量使用EMS郵政特快專遞。申請材料屆時不予退還,請考生自行留好備份。
五、選拔程序
1.書面評審: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書面評審,確定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名單。書面評審結果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考生也可通過學校招生報名系統查詢。
其中,申請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現(報名條件(三)類)測評的考生,學校根據特殊才能情況組織相對應的專家組進行評審。
2.綜合素質測試:通過書面評審符合報名條件(一)類和(二)類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綜合素質測試,綜合素質測試採用面試方式進行,以考察學生的專業素養、專業能力、綜合素質為主。
通過書面評審符合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現(報名條件(三)類)測評資格要求的考生,其綜合素質測試採用特殊才能測評方式進行。學校根據其特殊才能情況,組織相對應的專家組,進行特殊才能測評。
綜合素質測試(包括特殊才能測評)結束後,按不超過招生計劃1:5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可通過學校招生報名系統查詢綜合素質測試(包括特殊才能測評)成績。
3.入圍考生名單將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並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六、時間安排
1.考生報名:2月26日上午9:00至3月10日下午16:00;
2.材料郵寄:從報名時起至3月10日截止(以當地郵戳為准);
3.學校書面評審:3月11日至3月19日;
4.書面評審結果查詢、網上繳費及綜合測試通知書列印:3月20日至3月26日;
5.考生報到:3月27日(以具體通知為准);
6.特殊才能測評:3月27日(以具體通知為准);
7.綜合素質測試:3月28日至29日(以具體通知為准);
8.綜合素質測試(包括特殊才能測評)結果查詢:4月10日起。
七、錄取辦法
1.入圍考生必須參加高考一類科目組的報名和考試。錄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錄取,志願填報納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提前錄取院校統一填報。考生須在五個院校志願欄的第一志願欄填寫我校志願,否則無效。未被我校錄取的,進入後續志願的投檔程序。填報的專業志願須在本簡章公布的招生專業范圍內(特殊才能測評入圍考生不受此限),文理不得跨科填報。
2.對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計算形成。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換算如下表: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5A
6A
7A
8A
9A
10A
11A及以上
成績折算(分)
70
75
80
85
90
95
100
3.專業投檔辦法:學校按文理科招生計劃數1:1分別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按「分數優先,平行志願」的原則擇優錄取,專業間不設級差分。當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未滿專業;如仍不足,則從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逐一擇優調劑到未滿專業,直至滿額。
4.若考生志願填報人數未到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願填報人數的85%以內(突出特殊才能考生除外)。
5.對經專家組測評確認具有突出特殊才能的考生,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專家組一起研究確定綜合成績合成比例,可提高綜合素質測試(特殊才能測評)在其中的權重。高考成績公布後,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專家組一起研究確定具有突出特殊才能考生擬錄取名單並公示,無異議後錄取。
八、收費標准
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收取報考費,標准為110元/人;未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免收報考費。
九、其他
1.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專家委員會,具體負責實施該項工作。
2.學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准,寧缺毋濫。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並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71-88320102。
3.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准確的報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4.其他注意事項考生請及時關注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網上相關信息。
十、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18號 浙江工業大學 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10014
聯系電話:0571-88320032
傳真號碼:0571-88320501
電子郵箱: [email protected]
招生主頁:zs.zjut.e.cn
學校主頁: www.zjut.e.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