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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大學2017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 2023-04-19 04:59:50

A. 蘭州理工大學招生簡介

蘭州理工大學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學校名稱:蘭州理工大學;部標代碼:10731。
第二條 主管部門:甘肅省教育廳。
第三條 蘭州理工大學是一所以工為主,工學、理學、文學、管理、經濟、法學、藝術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綜合性理工科大學,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2017年學校面向全國三十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
第四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等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紀檢監察工作領導小組,同時在招生領導小組和紀檢監察工作領導小組中增加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政策。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領導小組下設的常設機構。

第二章 錄取規則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依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錄取時堅持「志願優先、分數優先、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六條 蘭州理工大學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七條 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為100%~120%,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的不同調整調檔比例。
第八條 對於享受各種增加分數投檔優惠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文件規定執行。
第九條 報考我校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時,將依次接收服從專業調劑的非第一志願考生。
第十條 對於符合學校投檔要求的考生專業安排,按投檔考生的實際考分和專業志願順序,由高到低按「專業級差」方式依次錄取,專業志願級差值確定為:0~5分。同等條件下,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各科成績和報考其他院校的專業志願情況調劑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一條 對實行高考選考科目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參照「第九條」原則進行錄取。實行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的省(市、區),按生源所在省(市、區)投檔規則,擇優錄取。某些專業投檔線上生源不足時,我校執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可調劑錄取有服從專業調劑志願的考生。
第十二條 江蘇省考生實行先分數後等級的方法,要求考生選測科目等級為2B(含)以上,錄取時主要考慮語數外三門統考科目成績,在同等條件下考慮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及考生綜合素質。
第十三條 報考我校產品設計、環境設計和視覺傳達設計(美術文、理)的考生,我校組織校考的省(市、自治區),必須參加校考且取得我校發放的美術類統考本科專業考試成績合格證,我校未組織校考的省(市、自治區),必須取得戶口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區)美術類統考的本科專業考試成績合格證。在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戶口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區)本科控制分數線的前提條件下,學校按其專業志願序列和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專業課成績×60%+文化課成績×40%。
第十四條 考生的英語單科以及所錄取專業相關科目成績原則上不能低於75分。對於一些不能滿足要求的省市,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做出適當調整。
第十五條 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我校各專業不限制應試外語語種,詳見招生簡章。
第十六條 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新生入學後進行體檢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生源地。
第十七條 錄取時,應、往屆生一視同仁。

第三章 收費標准及其他

第十八條 我校實行學分制收費,學分制學費由公共課學分學費和專業課學分學費組成。將學分學費折算為學年學費:工科類專業4700元/ 學年;建築學、城市規劃專業55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6800元/學年;軟體工程專業一、二年級學費5500元/學年、三、四年級學費14000元/學年;理科類專業4300元/學年;外語類專業4400元/ 學年;其他類專業學費為4000元/ 學年。
軟體學院專科專業學費:9000元/學年。
在新生入學時如有新的收費標准,按照新標准執行。
第十九條 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學校設有勤工助學服務中心、愛心基金委員會等機構,同時建立了多種獎學金、助學金、貸學金和勤工助學制度,幫助和指導經濟困難學生開展勤工助學,發放困難補助和爭取社會資助。
第二十條 學校主校區地址:蘭州市七里河區蘭工坪路287號。
學校西校區地址:蘭州市七里河區彭家坪路36號。
電話:0931-2973947 傳真:0931-2755263 郵編:730050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我校普通本(專)科生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B. 華東理工研究生2017報考條件 我准備報考MBA,可是非全日制的MBA只招收定

華東理工大學非全日制碩士MBA研究生只招收原單位定向培養的在職人員,指非全日制碩士【即原來在職研究生】必須需要具備一定工作經歷和工作時間。

全國各院校非全日制碩士MBA研究生一般都有這項招生原則。

華東理工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招生人數

我校2017年擬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2500餘名(包括推薦免試研究生),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500餘名。教育部將於2017年3月左右下達研究生招生規模,故招生目錄中各專業所列招生人數僅供參考。復試前我校將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規模,各專業已招收的推免生人數,以及學校的學科發展、招生導師人數、考生生源等情況對各專業的實際招生人數進行調整。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相關專業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4年以上(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並且在所報考專業進修並考試通過大學本科8門以上主幹專業課程(須由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出具自學考試成績通知單),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者,可按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 已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和公共管理(mpa)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 符合第(一)條中的第1、2、3各項的要求。

(2) 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3) 我校工商管理碩士(非全日制方向),工程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只招收為原單位定向培養的在職人員(網報時報考類別碼只能選擇「12定向」)。

2.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 符合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2) 之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3.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 符合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2) 之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4.報名參加金融(mf)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 符合第(一)條中的第1、2、3各項的要求。

(2) 考生必須是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或者已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5.報名參加除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公共管理、金融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若報考全日制方向,須符合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2)若報考非全日制方向,須符合第(一)條中的第1、2、3各項的要求和第4項中的(2)、(3)、(4)(5)的要求。

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原單位定向培養的在職人員(網報時報考類別碼只能選擇「12定向」)。

(三)我校2017年不招收單獨考試研究生。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碩士研究生報名分為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報考設計學、景觀規劃設計、工業設計工程、藝術專業的考生,報考點只能選擇華東理工大學(代碼3107),並且必須到華東理工大學進行現場確認,考試地點為上海市梅隴路130號華東理工大學(徐匯校區)。

除上述所列專業外,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華東理工大學研究生院http://gschool.ecust.e.cn/

C. 長沙理工大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2017年招生簡章

長沙理工大學簡稱長沙理工(CSUST),是一所以工為主,理、管、經等多學科察岩叢的大學,為國家交通運輸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下面,我為大家分享長沙理工大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2017年招生簡章,全文如下:

經國家教育部批准,我校和美國田納西大學查塔努加分校(The University of Tennessee at Chattanooga)從2015年開始聯合實施土木工程專業本科教育項目(批准書編敗櫻號:MOE43US2A20141635N)自2015年至2019年,每年招收1期學生,每期招生人數為100人。

長沙理工大學土木工程專業開辦於1979年,是學校優勢特色專業,具有顯著的交通行業特色。經過近40年發展建設,長沙理工大學土木工程專業已具有相當強的科學研究和人才培養實力,是國家特色專業,湖南省重點專業,已入選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通過了《華盛頓協議》下中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本專業擁有土木工程國家級教學團隊、國家級人才培養創新實驗區和2個國家級工程實踐教育中心,建有公路養護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土木工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公路工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交通部重點實驗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多個國家級、省部級科研平台。本專業所依託的“土木工程”學科具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設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先後被確認為交通部重點學科、湖南省重點學科,湖南省優勢特色重點學科。

美國田納西大學查塔努加分校是田納西大學三所分校之一,成立於1886年,位於美國田納西州第三大城市查塔努加市中心,是一所定位為“傳統學科與現代社會完美結合”的都市化綜合性公立大學。學校是美國學生滿意度最好的公立大學之一,被評為美國最具價值75所公立大學之一,2013年全球高校網(4ICU)世界大學200強排名87位。土木工程專業是該校的特色學科,特別是在交通建築工程方面負有盛名,獲得美國工程技術認證委員會(ABET)工程教育認證,被譽為“美國南部交通領域土木建築工程師專業人才”的搖籃。

1、招生專業

土木工程

2、招生計劃

面向湖南省理工類學生錄取棗並100人

3、報考條件

中外合作項目列入本科一批錄取,要求考生英語成績不低於90分。考生須在本科一批志願欄中填報“長沙理工大學土木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志願(院校代號:4749),學校將根據 高考 成績擇優錄取。

按湖南省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在生源不足時,可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取。

4、學費

(1)四年全部在長沙理工大學學習的學生,學費為每人每學年3萬元人民幣(具體標准以湖南省物價局批復的標准為准)。

(2)前三年在長沙理工大學、後一年選擇赴美國田納西大學查塔努加分校學習的學生,在國內學習期間學費標准同上;在田納西大學查塔努加分校學習期間,外方學費按照該校國際學生的標准繳納學費。

(3)在長沙理工大學學習階段的住宿費等費用與其他學生同等對待。

5、培養模式及學位授予

本項目學制四年,按照國際標准制定專門的教學計劃。分兩種模式進行培養:

模式1:四年學習期間,前三年在長沙理工大學學習,成績達到美國田納西大學查塔努加分校規定的赴該校學習條件者,最後一年可進入美國田納西大學查塔努加分校學習。赴美國田納西大學查塔努加分校學習的學生,完成規定的學業後可獲美國田納西大學查塔努加分校相應專業學士學位,並同時獲得教育部頒發長沙理工大學相應專業學士學位和畢業證書。

模式2:四年學習期間,全部在長沙理工大學學習,其中核心課程的三分之一由美國田納西大學查塔努加分校安排教師來我校進行授課。學生按要求完成學習任務,可獲得教育部頒發的長沙理工大學相應專業學士學位和畢業證書。

6、其他事項

1.赴國外階段的手續辦理:長沙理工大學和美國田納西大學查塔努加分校將為學生獲得赴美所需要的簽證和其他通關證件提供必要的幫助。學生在外開支,包括國際和國內旅費、簽證及其他出國的申請費用及在國外的生活費用等,由學生本人承擔。

2.進入本項目的學生在國內學習期間按長沙理工大學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3.進入本項目的學生在國外學習期間必須遵守所在國家或地區有關法律和規定。

4.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國家如出台新的政策和要求,我校將執行新的政策。本招生簡章由長沙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原文地址: http://www.csust.e.cn/zsw/info/1017/1364.htm

D. 華北理工大學的研究生是學碩還是專碩

華北理工大學的研究生分學碩和專碩兩種。

華北理工大學於1985年開始招版收培養碩士研究生,是河北省開權展研究生教育較早的高校之一。2013年獲得博士學位授予權,具備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授予權和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已培養研究生10000餘人,畢業生具有素質高、能力強、作風實等特點,獲得用人單位的好評。

華北理工大學現有冶金工程、礦業工程、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3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5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3個類別的碩士專業學位,涉及工學、醫學、理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藝術學、法學、教育學9大門類。

E. 南京理工大學考研需要學位證嗎

2017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

時間: 2016-09-21 來源: 作者: 點擊: 204938

2017年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規模約3650名(含推免生、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骨幹計劃、單獨考試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其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約2550名(學術學位研究生約1550名,專業學位研究生約1000名),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約1100名(含單獨考試),最終招生計劃以教育部下達為准。各學院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參見《南京理工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一、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通過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且修完所報考專業本科階段8門主幹課程,成績合格。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考生持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報考,須通過(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復試階段資格審查時須提交認證報告。

(6)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考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之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之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同時: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4、報名參加除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以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我校重點面向國防科技行業招收優秀在職人員。

(四)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報考條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我校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實施辦法另行制定,並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二、學習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被我校錄取,在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被我校錄取,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採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三、報名

考生應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並到報考點進行現場確認。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可選擇所在省(區、市)接受報考我校的報考點,並進行現場確認;其中報考設計學、工業設計、工業設計工程、藝術碩士專業學位及單獨考試、強軍計劃的考生必須選擇我校報考點(報考點代碼:3204)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網上公告要求報名。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3、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填寫錯誤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以考生所選擇報考點以及所屬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發布的網報公告中的現場確認時間為准,逾期不再補辦。

2、考生須本人到場,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按規定繳納報考費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報考「退役大學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

3、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自學考試機構或網路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最遲在現場確認結束後10天內將教育部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提供給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方可取得考試資格。

5、考生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四、初試

1、准考證:2016年12月15日~26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列印《准考證》。

2、初試時間:2016年12月24日~25日,考生憑准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五、復試

1、我校將在教育部公布復試分數線後,根據考生報考等情況確定本校復試線。

2、我校實行差額復試,所有擬錄取考生必須進行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採取筆試和綜合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復試內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專業知識考核、綜合素質測試、外語交流能力測試等,部分學院根據需要安排實驗(實踐)考核。復試筆試科目詳見我校招生專業目錄。

六、錄取

1、我校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注重知識與能力考核並重,通過接收推免生、全國重點大學優秀考生調劑以及統一入學考試選拔多種方式錄取優秀考生。

2、在招生計劃內,我校綜合考察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確定擬錄取名單,正式錄取通知書將於2017年6月發放。

3、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簽訂相應協議書。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

七、學制、學費及獎助

1、我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為2.5年,其中藝術碩士、法律碩士(非法學)基本學制為3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為3年,其中公共管理碩士(MPA)基本學制為2.5年,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2年。

2、我校按照國家和江蘇省的規定,向所有碩士研究生收取學費。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費標准為:學術學位8000元/生·學年;會計碩士28000元/生·學年,其他專業學位10000元/生·學年。

(2)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費標准為:工商管理碩士(MBA)培養全過程學費9.8萬元,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領域培養全過程學費4萬元,公共管理碩士(MPA)培養全過程學費5萬元,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會計碩士(MPAcc)學費標准待江蘇省物價部門批准後確定,其他專業學位10000元/生·學年。

3、我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學校獎助學金(學業獎學金和助學金)、「三助」津貼、困難補助、社會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等多元獎助體系,保障學生的學習生活。詳情請登錄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查閱研究生獎助學金相關政策。

八、其他說明

1、我校招生目錄中各學院的招生計劃是根據近年錄取情況擬定的參考計劃,包括了學校各類招生計劃,其中擬預留150個左右的全日制計劃用於接收全國重點大學優秀考生調劑。各學院實際招生人數將根據國家最終下達的招生計劃數、接收推免生數、考生報考情況等進行適當調整。

2、同等學力考生在初試通過後,參加復試時需加試兩門其報考專業本科的主幹課程,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如加試課程成績不合格,將不予錄取,加試科目見我校2017年碩士招生復試公告。

3、考生體檢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執行。

4、考生如有申報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它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我校將通知其所在單位,並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5、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6、招生過程中,如果上級部門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並及時公告。

九、聯系方式

地址: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210094

聯系電話: 025-84303162傳真:025-8315498

Email:[email protected]研究生院網:http://gs.njust.e.cn
綜上所述,不需要學位證!

F. 青島理工大學招生章程

導語:青島理工大學是一所以工為主,理工結合,土木建築、機械製造、環境能源學科特色鮮明,理、工、經、管、文、法、藝多學科協調發展,科學教育與人文教育相結合的多科性大學。下面是我收集的青島理工大學2017年招生章程,歡迎閱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青島理工大學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依據《青島理工大學章程》,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青島理工大學普通本、專科(高職)招生工作。

第三條 青島理工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國家招生政策,根據社會需求、辦學條件和專業要求,編制和調整招生計劃。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選拔的原則依法招生。

第四條 青島理工大學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青島理工大學 學校代碼:10429

第六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條 學歷證書:達到青島理工大學學籍管理規定合格要求者,本科生頒發青島理工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專科生頒發青島理工大學專科學歷證書;符合國家和學校學位授予標準的本科學生,授予青島理工大學學士學位。

第八條 辦學地點:

1. 市北校區:青島市市北區撫順路11號,郵編:266033

2. 黃島校區:

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嘉陵江路777號,郵編:266520

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長江中路2號,郵編:266520

3. 臨沂校區:臨沂市費縣經濟開發區東外環1號, 郵編:273400

第九條 招生范圍:統籌考慮,合理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概況

青島理工大學是一所以工為主,理工結合,土木建築、機械製造、環境能源學科特色鮮明,理、工、經、管、文、法、藝多學科協調發展,科學教育與人文教育相結合的多科性大學。學校是山東省應用基礎型人才培養特色名校。

學校前身是1952年12月創建的「山東省青島建築工程學校」。1953年6月由山東省劃歸中央人民政府重工業部領導。1960年6月升格為「山東冶金學院」,開始招收本科生。此後,學校隸屬關系幾經更迭,辦學層次幾起幾落。1978年更名為「山東冶金工業學院」,恢復本科招生,隸屬冶金工業部。1985年9月更名為「青島建築工程學院」。1993年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1998年11月劃轉山東省領導,實行「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為主」管理體制。2004年5月更名為「青島理工大學」。2005年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為博士學位授予權單位。建校以來,學校構築起本專科、碩士、博士人才培養體系,為社會培養了11萬多名科學工程技術和管理方面的高級人才。

學校現轄市北、黃島、臨沂三個校區,市北校區地處青島市區,黃島校區位於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臨沂校區位於沂蒙革命老區費縣。佔地面積約216.55萬平方米,校舍建築面積100.34餘萬平方米。圖書館藏書約213萬冊。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3.44多億元。

學校現有教職工2360人,其中專任教師1497人。師資隊伍中具有博士學位的479人,具有碩士學位的873人;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198人,副高級427人;博士生導師42人,碩士生導師418人。現有「海洋環境混凝土技術」創新引智基地(國家「111計劃」)。特聘中國科學院院士1人、中國工程院院士6人、外籍俄羅斯聯邦科學院院士1人。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4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獲得者3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23人;泰山學者優勢特色學科領軍人才1人,泰山學者10人,山東省高等學校首席專家6人,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12人,山東省自然科學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1人,青島市創新領軍人才4人;擁有國家教學名師1人,全國模範教師1人,全國優秀教師7人,山東省教學名師11人。

學校設有19個教學院部。擁有59個本科專業,18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62個二級學科碩士點、6個類別碩士專業學位、15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1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7個二級學科博士點,2個一級學科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擁有冶金爐渣高效資源化利用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城鎮污水處理與資源化國家地方聯合工程中心(青島)、工業流體節能與污染控制教育部省部共建重點實驗室、海洋環境混凝土技術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41個國家、省部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基地)、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設有山東省高校藍色經濟區工程建設與安全協同創新中心、快速製造國家工程研究中心-青島示範中心、北京大學-青島理工大學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與城市治理協同創新基地、海爾-理工博士後工作站研發基地、山東省高校大學生創業教育研究基地等。目前在校普通本專科生29773人,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1700人。

學校貫徹黨的辦學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遵循高等教育規律;倡導學術民主與學術創新、社會公允和以人為本,秉承「百折不撓、剛毅厚重、勇承重載」理工大學精神傳統;高質量地培養高素質人才,服務於社會和經濟建設發展。「十三五」期間,努力把學校建成為學科特色鮮明、省內一流、國內知名的高水平大學。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青島理工大學設立招生與就業委員會,全面負責招生工作。

第十二條 青島理工大學招生與就業委員會辦公室為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與就業委員會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專科(高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 青島理工大學紀委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招生與錄取

第十四條學校招生計劃及錄取結果將及時通過青島理工大學本專科招生信息網(http://zhaosheng.zsjy.qut.e.cn)等規定途徑公布並按時報送到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

第十五條 學校招生計劃及錄取結果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

第十六條 專業語種要求:英語專業考生的統考外語語種為英語;其它專業外語語種不限。因我校公共外語為英語,新生入學後,其它小語種考生須改學英語。

第十七條 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第十八條 體檢要求:執行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九條 注意事項:

1. 美術加試:凡報考建築學專業的考生,應具備繪畫基礎。招生錄取時統一錄取為土木工程專業,入學後加試美術,根據成績及招生計劃確定建築學專業新生名單,其餘新生在土木工程專業學習。

2. 被錄取為青島理工大學臨沂校區所設專業的學生就讀地點為臨沂校區,不能調整校區就讀。

第二十條錄取原則:根據教育部及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行「招生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體制,以高考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衡量,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普通文理專業錄取原則:

1. 學校根據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設定的相應批次錄取最低控制線及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控制在120%以內。

2. 在未實行平行志願錄取的省份,當進檔考生高考成績相同時,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擇優錄取。

3. 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專業投檔(投檔錄取原則有特殊規定的省份按照當地招生考試主管機關要求執行),各專業志願間不設分數級差,高分考生的專業志願將優先得到滿足;未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投檔分數相同學生,首先按「志願優先」原則進行專業投檔,如出現志願計劃數不對等、志願順序相同的情況,則按照語文、數學、外語三門課程總分高低順序進行專業投檔。學校在招生錄取和安排專業時,相同條件下優先考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外語聽力成績高的考生。

4. 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將隨機調劑到未錄取滿額的專業中去;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因退檔而造成的缺額,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直至完成招生計劃,遞補考生只能安排到未錄取滿額的專業。

5. 如果第一志願上線考生不足,將按規定錄取徵集志願(第二志願),徵集志願(第二志願)考生只能錄取到未完成計劃的專業,考生報考專業都不滿足且不服從調劑時,將予以退檔,按規定錄取後續志願的考生。

6.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7. 在江蘇省錄取規則為「先分數後等級」,在內蒙古錄取規則為「專業志願清」。

8. 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對選考科目的'規定按照當地省份有關規定和我校設定的科目類別執行,選考科目與報考專業要求相匹配。

第二十二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 使用省統考成績的藝術專業錄取原則:在投檔的考生中,按照省統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的,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2. 使用校考成績的藝術專業錄取原則:在投檔的考生中,按照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的,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三條 學校本科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的有關規定及章程執行。

第二十四條 學校根據經各省級招辦核准備案、加蓋錄取專用章的錄取新生名單填寫錄取通知書,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

第五章收費、退費標准及獎貸措施

第二十五條 學校按照山東省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收費標准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六條退費規定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魯政辦發【2008】65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學校建有一整套完善的「獎、貸、助、補、減」資困助學體系,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寶鋼獎學金、校長獎學金、校董會獎學金、新生獎學金以及宗倬章先生獎學金等社會獎學金,通過獎學金、困難補助、減免學費、勤工助學、國家助學貸款等方式幫助貧困學生。

第二十八條 為歡迎優秀學生報考我校,激勵優秀學生奮發成才,扶助優秀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專門設立青島理工大學新生獎學金。新生獎學金根據當年具體報考情況評選,分兩等:一、全額獎學金, 15000元/人;二、半額獎學金,7000元/人。新生獎學金實行申報制,由考生本人直接向學校提出申請,並填寫申請書。具體事宜請查閱網頁(http://xshch.qut.e.cn),咨詢電話:0532-85071032。

第六章其它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校後,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體檢和入學資格等復查。復查不符合條件的新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條 學校紀委監察室負責全程監督招生錄取工作,受理舉報或投訴(通信地址:青島市撫順路11號青島理工大學紀委監察室,郵政編碼:266033,電話:0532-85071099)。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三十二條 學校不委託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青島理工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聯系方式

1. 咨詢電話:(0532)85071039

2. E-mail: [email protected]

3. 招生信息網:http://zhaosheng.zsjy.qut.e.cn

4. 學校校園網:http://www.qut.e.cn

5. 通訊地址:青島市市北區撫順路11號招生與就業委員會辦公室

6. 郵編:266033

G. 山東理工有二本專業嗎

山東理工大學是二本大學【部分專業為本科一批】,是山東省重點建設的以理工學科為主的多科性大學。

學校簡介

山東理工大學為教育部確定的全國首批61所「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高校之一,是首批「山東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設工程」高校之一,也是首批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國家級工程實踐教育中心共建高校;與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簽約培養國防生,是空軍19所簽約高校之一;與農業部南京農業機械化研究所共建山東省農業工程優勢學科。

山東理工大學2017年招生章程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公布為准。
第十五條 山東理工大學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通過山東理工大學招生簡章、校園網等多種渠道公布並按時報送到相關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考生填報志願時,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正式公布的計劃為准。
第五章 錄取

第十七條 山東理工大學2017年實行按專業招生,分類培養。
第十八條 提檔比例: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或高招辦有關規定比例提檔。

第十九條
對於進檔並符合體檢要求的考生,按照專業級差的辦法安排專業,志願間專業級差為2分。數學類、物理類、外國語類專業在分專業錄取時同時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數學類和物理類專業為數學,外國語類專業為英語)。對於平行分考生,在分專業錄取時參考相關科目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體育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等因素。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願清」錄取規則。
第二十條 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一條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在文化課成績達到我校投檔線後,按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成績平行時,優先錄取文化成績高者。
第二十二條 高水平運動員、運動訓練專業的招生工作,按上級有關政策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除專業招生計劃中特別註明的專業外,對考生的應試外語語種不作限制。
第二十四條 學校對考生體檢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二十五條 除專業招生計劃中特別註明的專業外,對男女比例無特殊要求。
第二十六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錄取結果將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規定的渠道和山東理工大學校園網及時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校後,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格審查。若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六章 收費標准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九條 我校是山東省學分制改革首批試點學校,收費標准按《山東省物價局 山東省財政廳關於中國海洋大學等7所高校繼續實行學分制收費有關問題的復函》(魯價費函【2016】59號)規定的標准執行。
第三十條 學校建有一套完善的獎、貸、助、補資助體系,用來獎勵優秀學生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H. 江西理工大學2017年本科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規范江西理工大學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深入實施高校「陽光招生」工程,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和教猛純育部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江西理工大學。
第三條 學校代碼:10407。
第四條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五條 辦學層次:研究生、普通本科、專科。
第六條 校址及辦學地點:
1.校本部(一本、二本):江西省贛州市紅旗大道86號;
2.西校區管委會(部分一年級新生):江西省贛州市宋城路83號;
3.黃金校區管委會(一本、二本):江西省贛州市客家大道156號;
4.南昌校區管委會(部分一本、二本、專科):江西省南昌市昌北開發區雙港東大街1180號。
第二章 頒發學歷證書的名稱和證書種類
第七條 符合我校畢業要求的可頒發本科畢業證書,符合我校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可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根據江西省教育廳批準的招生計劃錄取(招生計劃數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九條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的使用遵循按考生成績和志願順序的錄取原則。
第四章 招生科類及條件
第十條 我校面向全國31省(市、區,以下簡稱省)招收參加2017年普通高考的普通文理類宏核、藝術類及體育類考生,並且招收港澳台和華僑學生。
第十一條 考生的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對按照各省(市、區,以下簡稱省)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可計入成績總分的加分,錄取時予以認可。
第十三條 英語專業外語限考英語,英語高考文化成績需達到良好以上,並需參加高考英語口試且成績為良好以上;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外語限考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外語限考英語,英語和數學高考文化成績要求及格以上;日語專業外語限考英語,英語高考文化成績要求及格以上;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外語語種不限,外語高考文化成績要求及格以上。南昌校區專業外語限考英語,其他專業報考外語語種和單科成績不限。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普通文理類蔽知掘錄取規則:為限度滿足考生的專業志願,我校實行「專業志願清」錄取規則。對進檔考生,先按第一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計劃錄取;如有未完成計劃的專業,則從未錄取的考生所填報的第二專業志願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以此類推;所有專業按考生志願錄取後,如仍有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再從未錄取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第十五條 錄取男女比例不限。考生錄取後,專業一律不予更換,但可在入學第二學期時,根據大一學習成績擇優調整專業,也可申請修讀輔修專業(學位)。

I. 甘肅蘭州理工大學技術工程學院2017年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招生工作,保證蘭州理工大學技術工程學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學院具體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二條 學院名稱:蘭州理工大學技術工程學院;部標代碼:13515。
第三條 蘭州理工大學技術工程學院是由蘭州理工大學與深圳市華育昌國際科教開發有限公司聯合舉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學制四年。2004年2月被國家教育部首批確認為「獨立學院」。2010年7月被中國獨立學院協作會授予「全國先進獨立學院」稱號。2015年被列為甘肅省首批應用技術型大學轉型發展試點院校。
第四條 學院辦學地點:蘭州市七里河區龔家坪北路211號。學院地處甘肅省省會蘭州市,與蘭州理工大學毗鄰。目前在校學生約9000人,設有5個系,1個基礎課教學部,1個工程訓練中心,36個本科專業,建立了200餘家校外實驗實習實訓基地,形成了以機械、電氣、土木、材料、化工等工學學科為主,兼備理學、文學、管理學專業,特色鮮明的專業結構體系。學院建有西北地區一流的工程訓練中心,以及機械加工、工業自動化、物聯網工程、工程測量、土木工程等專業實驗室,是全國電子設計工程師認證考試中心。其中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金屬材料學專業為甘肅省高等學校特色建設專業。工程訓練中心和電氣控制與自動化實驗教學中心為「甘肅省高等學校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物聯手悉喊網工程實驗室為「甘肅省高等學校重點(培育)實驗室」,是中國機械工程學會機械設計工程師資格認證甘肅省考試培訓中心。2013年5月,學院成功獲批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
學院依託蘭州理工大學雄厚的辦學實力和優越的教育資源以及深圳市華育昌國際科教開發有限公司在科教資源開發和研究方面的綜合優勢,構建了具有自身特色的人才培養方案,不斷深化教學改革,強化教學管理,狠抓教學質量,注重學生實踐能力與創新能力的培養。形成了部分重點大學委託培養、校企聯合培養等多種培養模式,並與台灣多所院校簽訂了合作培養協議。
第五條 學院在理事會的領導和全院教職工的共同努力下,秉承「求是、礪志、篤行」的校訓,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畢野為目標,努力將學院建成為富有自身辦學特色的應用技術大學。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蘭州理工大學技術工程學院的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蘭州理工大學技術工程學院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招生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學院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由院長、副院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蘭州理工大學技術工程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全面貫徹落實招生工作政策,執行學院招生工作決議,組織實施學院招生及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院接受蘭州理工大學紀檢監察領導小組對招生工作人員的紀律教育和對招生錄取的全程監督;同時成立學院紀檢監察領導小組,全面監督檢查招生過程中各項政策法規的落實情況,維護廣大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
第八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陸脊其主要職責是:全面系統地宣傳學院的辦學理念、辦學定位和人才培養目標;開展招生工作調研;編制招生來源計劃;組織招生錄取工作;組織新生報到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根據學院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結合近年學院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統籌考慮各省生源質量、生源數量、就業情況,認真研討、科學謀劃,合理確定學院來源計劃編制原則和辦法。具體分省分專業計劃以各省級招生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准。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學院招生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機構的統一安排進行,實行 「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一條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採取網上遠程錄取方式,男女比例不限,不區分應屆生和往屆生,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級差只參考相關科目成績。
第十二條 對於享受各種增加分數投檔優惠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文件規定執行。部分省份如有降分情況,學院按照當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降分政策對降分投檔考生進行錄取。
第十三條 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學院其他專業不限制應試語種,但學生入學後大學外語課程僅安排英語教學。
第十四條 錄取時,考生專業安排按照分數優先,同時參照相關科目成績的原則進行。優先滿足和充分尊重考生填報的第一專業志願(包括所填報的專業的志願順序)。第一專業志願不能滿足時,安排第二專業志願,以此類推。若考生所報專業志願均無法滿足時,如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院根據實際情況調劑到相應專業。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又不服從調劑的,學院盡可能與考生取得聯系,再次徵求意見。如還不服從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報考我院的考生可以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查詢方式查詢本人的錄取結果,也可以登陸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www.lutcte.cn查詢。有關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收費標准、錄取原則和錄取結果均可在蘭州理工大學技術工程學院招生網上查詢。
第十六條 所有錄取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教育部、國家衛生計生委、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的要求。
第十七條 新生入校後,學院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全面復查。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將予以退回。
第六章 獎助學金
第十八條 院長獎學金 10000元/人·年
第十九條 學院獎學金
1.學院一等獎學金 3000元/人·年
2.學院二等獎學金 2000元/人·年
3.學院三等獎學金 1000元/人·年
第二十條 國家獎助學金
按照國家政策,學院學生享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年)、國家助學金(3000元/人·年)。
第二十一條 學院各類獎助學金受獎面占學生總數約60%。
第七章 收費標准及聯系方式
第二十二條 按照甘發改收費[2014]749號文件批復,文管類專業學生10000元/人·年,理工類專業學生11500元/人·年,甘肅省特色建設專業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和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專業12000元/人·年;住宿費:900元/人·年(學生住宿一律實行公寓制,6人/間)。各項收費均按核定的收費標准執行。
第二十三條 聯系方式
1.聯系電話:0931—2866675、0931—2889441、0931—2866180
2.傳 真:0931—2866679
3.通訊地址:甘肅省蘭州市七里河區龔家坪北路211號
4.郵政編碼:730050
5.學院網址:http://www.lutcte.cn
6. E?—mail:jsgcxyzb@ lutcte.cn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由蘭州理工大學技術工程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J. 南京理工大學藝術類校考難不難

答:

按照教育部、各省相關文件及《南京理工大學2017年藝術類招生簡章》規定,根據測試結果,經學校研究決定,共有222名同學通過我校2017年藝術類測試。現將測試結果公示如下

根據以上結果來看,還是不算難,但准備要充分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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