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大學招生辦公室
1. 寧夏大學招生辦電話
0951--2061897
地址:銀川賀蘭山西路489號本部A區主樓四樓寧夏大學招生辦公室。
我就是寧大的,絕對正確。
2. 寧夏大學招生辦電話
寧夏大學招生辦聯系電話為0951-2061897。
該校聯系地址為寧夏銀川西夏區賀蘭山西路489號、郵編為750021、聯系郵箱為[email protected]。

寧夏大學院系設置:
學校設有人文學院、政法學院、外國語學院、新聞傳播學院、教育學院、阿拉伯學院、經濟管理學院、數學計算機學院、物理電氣信息學院、化學化工學院、生命科學學院、資源環境學院、葡萄酒學院、農學院、機械工程學院、土木與水利工程學院。
體育學院、音樂學院、美術學院、國際教育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民族預科教育學院和高等職業技術學院23個二級學院和1個獨立學院寧夏大學新華學院,以及繼續教育學院和遠程教育學院。共有73個本科專業。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寧夏大學
3. 寧夏大學2011招生代碼是急急急急急
同學這是本科生招生的辦公室的聯系方式,快打電話問一下啊,別等了
通訊地址:寧夏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750021
電話:86-951-2061897
傳真:86-951-2061897
Email : [email protected]
4. 寧夏大學2019年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 寧夏大學 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照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 寧夏大學 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寧夏大學 (國標代碼為10749)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和省部共建綜合性大學。學校面向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省”或“省份”)招生。培養包括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在內的各類高級專門人才。近年來,我校高度重視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工作,畢業生就業率一直保持較高水平,學校被教育部評為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
第三條 寧夏大學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 寧夏大學 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確定招生錄取規則、審定招生計劃,決定招生中的重大事項。
第五條 寧夏大學 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組織機構,具體負責招生錄取和日常工作。
第六條 寧夏大學 紀檢委對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寧夏大學 在25個省份的招生計劃及要求等見各省級招辦編印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按照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出檔比例調檔。對於實行梯度志願的省份按照志願優先原則錄取,即根據考生志願順序,優先錄取第一志願的考生,當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時,錄取第二志願考生,以此類推;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按照該省招辦相關規定錄取;對於有特殊錄取要求的省份,執行該省錄取政策。
第九條 按照專業級差(級差分為1分)分配進檔考生專業。即檔已投到我校的考生,根據考生填報專業志願的順序依次遞減1分,同時綜合考慮英語及所報專業相關單科成績等因素。對無法滿足專業志願的考生,如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可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有特殊要求的專業除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第十條 特殊類型專業招生錄取:
一、國防生招生錄取: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年齡不超過20周歲(1995年8月31日以後出生)的普通高中應屆、往屆畢業生,政審合格後參加各省級軍區統一組織的面試,在指定的軍隊醫院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准》進行體檢(與軍校招生體檢同時進行)。學校按國防生招生計劃,在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普通一本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有志願且政審、面試、體檢合格的考生中,按學校錄取原則,在提前批次錄取。詳見《 寧夏大學 國防生招生簡章》。
二、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凡參加我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課考試且成績合格的考生(我校有藝術類招生計劃但未單獨組織考試的省份以該省藝術類專業課統考成績為准),根據各省級招辦劃定的藝術類文化課控制分數線,結合生源情況,確定我校錄取文化課資格線,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報考舞蹈表演專業的考生,男生身高一般不低於170厘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於160厘米。英語成績作為錄取的參考條件。詳見《 寧夏大學 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三、體育教育(教師教育)專業招生錄取:凡參加省級招辦組織的體育專業術科測試成績達到所在省份劃定的術科成績最低控制線,且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份劃定的文化課成績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按照生源所在省級招辦規定的出檔比例調檔,我校按術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同時綜合考慮考生的身體條件和專項水平。
四、高水平運動員招生錄取:凡參加我校高水平運動員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合格,經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核對、公示,且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即可錄取;少數體育專項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前途,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65%的考生,由我校提出申請,經考生所在省招辦審核、公示後予以擇優錄取;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課考試且成績合格的考生,經考生所在省招辦審核、公示後即可錄取。詳見《 寧夏大學 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
五、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錄取。見《 寧夏大學 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簡章》。
第十一條 國際項目和國際課程班招生錄取。見《 寧夏大學 SQA HND國際項目專業招生簡章》和《 寧夏大學 葡萄酒學院招生簡章》。
第十二條 認可經教育部同意的各省高考加分政策,並按加分後的成績進行錄取。
第十三條 除國防生外,各專業招生錄取沒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條 葡萄酒學院的專業只錄取英語或法語語種的考生,其他學院的專業只錄取英語語種的考生。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後,我校將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招生規定者,一經核實,將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收費標准和其他
第十六條 我校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物價部門核準的標准收取學費等。
第十七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明德獎學金、寶鋼教育獎、華藏獎學金、孝廉獎學金、校級綜合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等多項獎助學金。
學校還將積極聯系,創造條件,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參加勤工助學活動。
第十八條 新生可在當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由 寧夏大學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及有關規定進行補充。
第二十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 寧夏大學 招生辦公室。
第二十一條 寧夏大學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951-2061897
監督電話:0951-2061117
學校網址:www.nxu.e.cn
招生網址:zs.nxu.e.cn
學校地址:寧夏銀川西夏區賀蘭山西路489號
郵 編:750021
5. 寧夏大學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條為了保證寧夏大學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照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寧夏大學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我校全稱為寧夏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與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合建高校,國家「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注冊地址為寧夏銀川市西夏區賀蘭山西路489號。我校主要辦學地點為賀蘭山校區陸返、懷遠校區、文萃校區、金鳳校區和中衛校區等,其中我校文化旅遊學院、商學院、智能工程與技術學院辦學地點在中衛校區,地址為寧夏中衛市沙坡頭區平安西路。
我校面向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省」或「省份」)招生,培養包括普通本科生、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各層次的國際學生等在內的各類人才。學校培養的本科生,畢業時所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均為寧夏大學,證書種類均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近年來,我校高度重視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工作,畢業生就業率一直保持較高水平,學校被教育部評為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
第三條寧夏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寧夏大學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確定招生錄取規則、審定招生計劃,決定招生中的重大事項。
第五條寧夏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組織機構,具體負責招生錄取和日常工作。
第六條寧夏大學紀檢委對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按照教育部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工作要求,我校分省分專業計劃根據各省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考生對我校各專業的認可度等因素綜合考慮制定。我校2021年本科生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含各專業選考科目和報考要求),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發布。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八條按照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出檔比例調檔。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按照該省招生主管部門相關規定錄取;對於有特殊錄取要求的省份,執行該省錄取政策;對於實行梯度志願的省份按照志願優先原則錄取,即根據考生志願順序,優先錄取第一志願的考生,當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時,錄取第二志願考生,以此類推。
採用「3+1+2」或「3+3」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須符合我校選考科目要求。
第九條我校對進檔考生依據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分配專業。即檔已投到我校的考生,依據考生志願,按照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到低排序錄取。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如考生所在省有相關錄取排位(投檔排位)規則,則按該省排位規則擇優錄取;無相關規則的省份則按單科順序及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單科順序的排列原則:文史類為文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為理科綜合、數學、語文、外語。國際教育學院相關專業外語單科成績須達到90分(含)以上。對無法滿足專業志願的考生,如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可調劑到符合要求的、有剩餘計劃的專業;對不符合調劑專業要求或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第十條早改飢特殊類型專業招生錄取:
一、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
(一)區內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對於寧夏回族自治區藝術類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寧夏藝術各類文化課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藝術專業統考成績合格,按綜合分成績排序錄取。綜合分成績按全國統一高考成績佔30%、自治區藝術專業統考成績(按總分750分折算)佔70%的比例計算。考生綜合分成績相同時,按自治區藝術專業統考成績排序,藝術專業統考成績相同時,按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實際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順序排序。
(二)區外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對於寧夏回族自治區以外省份的藝術類考生,高考殲脊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考生所在省藝術各類文化課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藝術統考(聯考)成績合格,按考生所在省藝術專業統考(聯考)成績排序錄取。考生藝術專業統考(聯考)成績相同時,按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實際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順序排序。
對實行梯度志願(或順序志願)投檔的省份,按上述規則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時再按上述規則錄取第二志願考生,以此類推。對實行「一檔多投」政策的省份,按上述規則進行錄取排序,經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核准後予以錄取。
二、體育教育(師范)專業招生錄取:
凡參加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體育專業術科測試成績達到所在省份劃定的術科成績最低控制線,且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份劃定的文化課成績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按照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出檔比例調檔,我校按考生術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同時綜合考慮考生的身體條件和專項水平。
三、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錄取: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13號)規定,高水平運動隊足球項目實施全國統考,我校不再單獨組織體育專項測試。
(一)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績要求達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擇優錄取。
(二)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的考生,高考成績要求為不低於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該類考生數不超過我校當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的30%。
(三)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合格的一級(含)以上運動員考生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我校將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擬錄取考生按照所在省招生政策辦理錄取手續。該類考生數不超過我校當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的20%。
(四)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合格的一級(含)以上運動員考生如未被列為錄取辦法中的第3類,也可以選擇參加全國統一高考,該類考生則按錄取辦法中第1類、第2類考生對待。
四、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錄取:
根據體育總局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體科字[2020]169號)文件精神,我校對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考生採取如下錄取辦法:
(一)我校劃定文化課考試、體育專項考試最低錄取控制線。具備一級運動員等級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30分錄取;具備運動健將技術等級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50分錄取。
(二)在文化考試成績和體育專項考試成績均達到我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根據考生的文化考試成績(摺合百分制後)和體育專項考試成績3:7的比例進行綜合評價,計算考生錄取綜合分,按照項目擇優錄取。具體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
(三)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願的考生,若計劃未完成,再按項目錄取第二志願考生。
(四)考生若已報名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志願並被錄取,不得放棄錄取資格,同時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
第十一條其他特殊類型招生錄取辦法依據教育部、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和我校本年度相關類別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二條我校認可經教育部同意的各省高考加分政策,並按加分後的成績進行錄取。
第十三條我校對報考俄語專業的考生要求統考外語語種為英語或俄語;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不作統考外語語種限制。
報考外語類專業的考生,如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組織外語口試,考生須參加口試且成績合格。
第十四條我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新生入學後,我校將按照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學籍管理規定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及身體復檢,凡不符合招生規定者,一經核實,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收費標准和其他
第十五條我校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物價部門核準的標准收取學費等。學費標准:文史類專業每學年4400元(其中旅遊管理、行政管理專業每學年4800元),理工農類專業每學年4800元,藝術類專業每學年8800元;小學教育(師范)、學前教育(師范)等文理兼招專業每學年4400元,其他文理兼招專業每學年4800元;體育學院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每學年8000元,食品與葡萄酒學院葡萄與葡萄酒工程專業每學年7200元,信息工程學院軟體工程(與印度國家信息技術學院合作項目)專業每學年9800元,國際教育學院專業(核心課程為英語授課)每學年23800元。住宿費標准: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用,一般為每學年800—1200元。
第十六條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感恩中國近現代科學家獎學金、寶鋼教育獎、校級綜合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等多項獎助學金。
第十七條新生可在當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校還將積極聯系,創造條件,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參加勤工助學活動。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章程未盡事宜,由寧夏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及有關規定進行補充。
第十九條本章程由寧夏大學授權寧夏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或生源所在省的規定不一致,執行國家或生源所在省相關規定。
第二十條寧夏大學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為
咨詢電話:0951-2061897
監督電話:0951-2061117
學校: http://www.nxu.e.cn
招生網址: http://zs.nxu.e.cn
通訊地址:寧夏銀川西夏區賀蘭山西路489號
郵政編碼:750021
6. 寧夏大學研招辦電話
寧夏大學研招辦電話如下:
寧夏大學:電話: 0951-2061096地址: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西夏區文萃北街217號寧夏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編: 750021郵箱: [email protected]。
寧夏醫學院:電話: 0951-4095934地址: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勝利街692號郵編: 750004郵箱: [email protected]。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期限由學校規定)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以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需滿足以下學業水平要求方可報名:
Ⅰ提供六門以上本科專業主幹課成績證明;
Ⅱ在國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發表一篇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第六條報名參加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侍彎宴五條中第(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鬧灶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後,符合學校以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學業水平要求(見第五條中的(四)),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老銀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7. 寧夏大學2012年在職碩士招生簡章
根據國務院學位辦[2012]28號文件,現將2012年我校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校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招生類別及代碼:
教育碩士(Ed.M)、工程碩士、工商管理碩士(MBA)、農業推廣碩士(MAE)。
二、報名及考試
(一)報名條件
教育碩士
2009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在職普通中學、小學、幼兒園和其它中等學校的文化基礎課專任教師或管理人員, 以及省、市、區、縣教育研究部門或政府機關教育系統中有相當於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職務的教研員或管理人員。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
工程碩士
2009年7月31日前獲得學士學位,或者2008年7月31日前獲得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的在職工程技術或工程管理人員,以及在學校從事工程技術與工程管理教學的教師。
錄取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但未獲得學士學位的
人數,不超過我校當年錄取總人數的10%。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
工商管理碩士(MBA)
2009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在職人員。重點招收國有大中型企業管理人員。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
農業推廣碩士(MAE)
2012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且具有農業推廣與農村發展相關實踐經驗的在職人員。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
(二)報名方法
採用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考生於6月25日—7月10日登錄全國統一報名網站「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以下簡稱學位網,網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網站說明和要求完成網上報名,生成並列印《2012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報名登記表》(樣表見附件悄散)。
考生於7月13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和《2012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報名登記表》,到各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的現場確認點,繳納報名費、核驗學歷和學位證書、確認報名信息。報名信息經考啟散氏生簽字確認後,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於10月17日後可在學位網下載准考證。
(三)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6月25日—7月10日
現場確認時間為7月13日—16日
現場確認具體時間、地點請注意寧夏教育考試院通知或我校研究生院通知。
(四)資格審查
我校在錄取前,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有關學位類別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考生須將現場列印的資格審查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核准表中內容、填寫推薦意見,並在電子照片上加蓋公章,然後按要求將資格審查表、相關學歷、學位證書交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掘寬信息的考生,將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招生名額、考試科目及考試方式
教育碩士:
1、招生名額
2012年我校招收教育碩士150名。
2、招收學科領域
學科教學(語文、數學、物理)、現代教育技術。其中,現代教育技術領域只對中、小學從事信息技術課程教學的教師開設。
3、考試科目及考試方式
政治理論、外國語(英語)、教育學和心理學綜合、專業考試,共計4門。其中,政治理論和專業考試我校單位單獨組織,復試中進行,時間另行安排;其餘2門全國聯考。
4、考試大綱
《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日語、俄語)考試大綱》(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
《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全國統一(聯合)考試大綱及指南》(教育學、心理學)(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
工程碩士:
1、招生名額
2012年我校招收工程碩士名額自定。
2、招收學科領域
工程碩士招生學科領域:
化學工程、水利工程
3、考試科目及考試方式
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GCT)、專業考試,共計2門。其中,GCT實行全國聯考。
(1)工程碩士生入學考試採取兩段制考試方式。第一階段,所有考生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GCT考試,該階段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考生取得的GCT成績一年有效。各培養單位根據本校的實際情況自行確定GCT成績合格分數線。GCT考試的命題及閱卷工作委託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統一組織;第二階段,達到培養單位相應專業學位規定的GCT成績合格分數線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績,到所報考的院校申請參加學校自行組織的相應工程領域的專業考試和相關測試。
我校自行安排第二階段的報名工作,6月底之前在我院網頁上,公布本單位第二階段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其它注意事項。第二階段的考試是錄取質量的重要保證,各培養單位必須認真組織好專業考試和相關測試。
(2)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的所有考生需填寫《2012年參加在職人員攻讀工程碩士學位第二階段考試的考生情況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研究生院下載中心處下載)。各培養單位將考生的《登記表》連同第二階段的考試資料(包括筆試試卷、面試記錄等)一並存檔備查。
我校根據考生的GCT成績、專業考試和相關測試結果決定是否錄取。第二階段的考試工作須於2012年12月底前全部結束。
4、考試大綱
《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指南》(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
5、其他事項
錄取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但未獲得學士學位的人數,不超過我校當年錄取總人數的10%。
水利工程領域招收工程碩士生,錄取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但未獲得學士學位的人數所佔比例可單列,但不得超過該領域當年錄取人數的20%。
工商管理碩士(MBA):
1、招生名額
2012年我校招收工商管理碩士(MBA)名額75名。
2、考試科目及考試方式
政治理論、英語、綜合能力,共計3門。其中,政治理論由我校單位組織,復試中進行,時間另行安排;其餘2門全國聯考。
3、考試大綱
《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考試大綱》(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
《2012年在職攻讀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入學考試綜合能力考試大綱及報考指南》(機械工業出版社,2012版)
農業推廣碩士(MAE):
1、招生名額
2012年我校招收農業推廣碩士名額自定。
2、招收學科領域
作物、農業資源利用、草業、養殖、食品加工與安全、園藝。
3、考試科目及考試方式
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GCT)、專業考試。
GCT考試實行全國聯考。農業專業考試與相關測試由我校自行組織,復試中進行,時間另行安排。達到我校規定的GCT成績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可申請參加我校自行組織的專業考試與相關測試。
4、考試大綱
《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指南》(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
5、其他事宜
考生只可選擇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推廣領域報考。
我校根據考生的GCT成績、農業專業考試與相關測試結果決定是否錄取。
(六) 考試時間
全國聯考時間為2012年10月28日
政治理論及專業考試由各招生單位自行組織,在復試中進行,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在聯考成績公布後,隨時關注寧夏大學研究生院網站通知。
三、錄取工作
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的錄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組織,錄取分
數線由我校自行制定。我校根據考生入學考試成績(含面試),擇優錄取。因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而未被招生單位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其它事宜
2012年全國聯考各科目考試成績一年有效。
寧夏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日
8. 寧夏大學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計劃+人數)
寧夏大學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寧夏大學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陽光招生。
一、培養目標
我校旨在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派碧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和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類別
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2023年招收的碩士研究生,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類別。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工作的同時,可採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我校根據其修業年限塵孫舉、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註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及我校規定的學位標准,可申請授予相應學位。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准,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業類別考生。
三、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9月15日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5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我校各培養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①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所報考專業的其他條件,以各學院、各專業的具體要求為准;
②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初試成績合格後,復試時需加試兩門以上本專業本科主幹課程。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5.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並在報名確認前,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通過復試被擬錄取,須從所在培養單位退學。
(二)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凱亮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三)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以及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報考)。
(四)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中的1、2、3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後,符合我校相關的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3.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 (教研〔2016〕2 號)有關規定執行。
四、招生專業、擬招生人數、學制及學習方式
招生專業、擬招生人數、專業類別(專業代碼第3位是「5」的為專業學位,其他為學術學位)詳見附件《寧夏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擬考試人數中不含擬接收推免生人數,最終錄取人數以教育部實際下達招生計劃為准。各專業實際招生人數可能因招生計劃下達、接收推免生人數及生源情況等產生變動,最終名額將於復試前確定。
招生專業類別分為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為三年。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學習方式為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五、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並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
網上報名技術服務工作由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原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網上確認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相關報考點進行。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我校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等信息,並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願。
4.考生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准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 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7.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並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招生單位在復試(含調劑)前進行復審。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
8.「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准,在網上確認結束前,將簽字蓋章的《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考生登記表》寄送到寧夏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我校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會計(125300)、旅遊管理(125400)專業不招收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
9.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10.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當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當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系。
11.考生應當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並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2.考生應當按要求准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3.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後,應定期查閱寧夏教育考試院、寧夏大學研究生院官方網站,主動了解考試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或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間由寧夏教育考試院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工作人員,根據核驗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等,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6.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並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六、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我校將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不準予考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後,再准予考試。
我校在審查考生資格時,發現偽造證件情況時,可扣留偽造證件。
七、考試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進行。初試由國家統一組織,復試由招生單位自行組織。初試時間按國家教育部統一規定時間進行,初試科目詳見附件《寧夏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初試科目表》。
(一)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列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二)初試
初試時間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6日進行(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綜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國語
12月25日上午:業務課一
12月25日下午:業務課二
詳細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有關要求等見本人准考證。
(三)復試
1.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於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成績使用辦法、組織管理等由我校自主確定。復試採取差額形式,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我校在復試前公布。復試由我校各培養單位負責具體實施,有關復試時間、內容、程序等詳見我校各培養單位於復試前公布的相關通知。全部復試工作一般應在錄取當年4月底前完成。
(四)教育部按照一區、二區制定並公布參加全國統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陝西等21省(市);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
(五)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後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六)我校各培養單位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在復試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准,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准。
(七)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生和網路教育生,復試時不加試。
八、錄取
學校根據招生計劃、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健康狀況等綜合情況,按照「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確定錄取名單。在通過主管部門的錄取檢查後,擬錄取考生將被正式錄取。錄取通知書在錄取檢查結束後發放。
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的人事檔案必須轉入寧夏大學,戶口可以自願選擇是否遷入寧夏大學,畢業時採取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的人事檔案、戶口均不遷入寧夏大學,畢業後須回定向單位就業。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攻讀學位期間學校不提供住宿,不轉人事檔案、戶口及黨組織關系,不納入獎助體系。
考生不得偽造有關證明。一經發現作偽,將取消其考試資格、錄取資格或取消其學籍。
九、學費和獎助學金
(一)學費
學費遵照寧價費備【2014】021號文件,凡被我校正式錄取的以全日制脫產方式學習的碩士研究生,學費標准為8000元/生/年;
以非全日制方式學習的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遵照寧價費備【2017】6號文件和寧價費備【2018】1號文件,標准如下:
工商管理碩士:17000元/生/年;
公共管理碩士、法律碩士、新聞與傳播碩士、旅遊管理碩士:12000元/生/年;
社會工作碩士:8000元/生/年;
教育碩士、農業碩士:7000元/生/年。
(二)住宿費
住宿費標准執行寧價費發【2015】6號文件,費用700-1200元/生/年。非全日制方式學習的碩士研究生學校不提供住宿。
(三)獎助學金
我校依託地區經濟發展優勢,進一步加大經費投入力度,為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創造良好的學習和生活條件。
1.全日制非定向學生可享受國家助學金6000元/生/年;
2.經評選的優秀學生可享受國家獎學金20000元/生/年;
3.經評選的優秀學生可享受學業獎學金,一等10000元/生/年,二等6000元/生/年,三等3000元/生/年;推免生當年可享受一等學業獎學金;
4.學校設立研究生創新項目,文科類資助5000元/項,理科類資助10000元/項;
5.學校設立「三助」崗位,按工作時長發放薪酬,全勤助教600元/月,全勤助管800元/月;
6.學校設立高水平學術會議資助項目、外語水平能力提升計劃等鼓勵學生提升科研創新能力。
十、其他
1.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無微信、QQ交流群。
2.我校不對外提供歷年考研真題。招生專業目錄中所列參考書目,請考生自行購買。
3.其他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我校的相關規定為准。招生期間,若上級部門出台新的招生政策,以新政策相關規定為准。
4.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寧夏銀川市西夏區賀蘭山西路489號
郵政編碼:750021
聯系電話:0951-2061096
研究生院網址:http://graate.nxu.e.cn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寧夏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22年9月15日
附件【 寧夏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pdf 】
附件【 寧夏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及同等學力加試科目表.pdf 】
附件【 各學院接收考生咨詢電話及專用郵箱.pdf 】
附件【 寧夏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初試科目表.pdf 】
附件【 2022年報錄人數統計.xl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