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大學招生簡章2017
① 問蘭州大學法學碩士招生簡介
蘭州大學2006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法律碩士(J.M)招生簡章
一、報考條件
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一般應有學士學位)、工齡3年以上的法院、檢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門人員、人大系統幹部以及有關部門從事法律實際工作者。業
符合報考條件的政法系統考生,持經本單位同意和省級主管部門審查蓋章後的資格審查表進行資格審查;其它部門人員的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65976 455
非政法系統考生錄取比例一般不超過本校當年錄取限額的20%。
二、考試科目
政治理論、英語、專業綜合考試(含刑法學、民法學、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共計3門。其中,政治理論考試及專業面試在復試中考核,時間另行安排;其餘2門全國聯考。
三、聯考考試大綱西門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司組織編寫的《2006年在職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專業綜合考試大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年5月出版)。考
專
四、專業學位代碼 410100。共濟
同濟西苑
五、學費: 9000元/人年 學制:三年課
六、學位授予659 76674
學員在完成規定的課程學習、考核合格且通過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後,依照法律碩士培養的基本要求及蘭州大學學位授予的有關規定授予法律碩士學位。共
七、聯系方式
蘭州大學法學院 65976 455
聯系人:康建勝 共濟
咨詢電話:8913767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2006年蘭州大學法律碩士(J.M)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法律碩士(J.M)專業學位是以特定法律職業為背景的專業性學位,主要培養立法、司法、行政執法與法律監督、法律服務以及行政管理、經濟管理和社會管理等方面需要的高層次、寬基礎的應用型和復合型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
一、招生規模120人
二、報考條件院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輔導
2.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或往屆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後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入學當年的9月1日),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國家承認研究生學歷的在職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的在職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為原單位委託培養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1號
3.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下列13個專業不得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021-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8#信箱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准。
三、報名時間與地點課
2005年10月考生首先在網上報名,11月,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身份證;非應屆生持身份證和畢業證原件(並備交一份復印件)到指定的報名點現場報名(交費、照相),逾期不再補報。
四、初試與復試659 76674
初試時間:2006年1月中旬。
單位名稱及代碼:蘭州大學 10730 專業名稱及代碼:法律碩士 030180 法學院代碼:066
考試科目代碼、名稱及滿分值 101政治(100分) 201英語(100分)
398專業基礎課(150分) 498綜合課(150分)
其中政治、英語採用全國統考試題,專業基礎課含刑法學、民法學,綜合課含法理學、憲法學和中國法制史。聯考科目的考試大綱由「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編寫。各科考試時間為三小時,考試方式為筆試。123站台
復試時間:2006年4月左右6554 8814
復試地點:蘭州大學法學院200092
復試筆試科目:法理學65976 455
同等學力加試科目:經濟法、民事訴訟法。
初試成績符合我校規定的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方可參加復試。符合復試基本要求但因招生規模限制無法復試的考生,可以轉到第二志願「法律碩士聯考」招生單位。
五、錄取與培養 659 76674
「法律碩士聯考」考生按計劃外委託培養、自籌經費培養錄取。被錄取的在職人員學習期間不轉人事檔案、工資和戶口關系,畢業後回原單位工作。kaoyangj
法律碩士採取全日制教學方式,學員全脫產學習。按照培養計劃規定,完成課程學習和必修環節,成績合格,通過畢業(學位)論文答辯,德育、體育合格者,授予法律碩士學位(J.M),頒發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證書和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學習年限三年。培養費9000--11000元/年。
以上是06年的在職和非在職報考的一些情況,07年的還沒出來,不過今年應該也不回變化,你可以參考下!
② 2019年蘭州大學自主招生簡章和報名條件
為進一步深化招生考試制度改革,促進科學選材,尊重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通過科學有效途徑選拔特殊人才,結合蘭州大學人才培養的總體目標和辦學特色,我校繼續實施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工作,以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本科生。
一、領導機構
蘭州大學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在學校招生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具體工作由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實施。
二、招生計劃
我校本科生招生計劃為4600名,自主選拔錄取規模控制在招生計劃總數的5%。
三、招生專業及報考條件
自主選拔錄取主要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為充分發揮考生特長,並在培養階段實現「因材施教」,我校按照人文學科類、社會科學類、外國語言類、數理信息類、生命化學類、地球科學類、醫葯類、草業科學類8個學科大類(具體包含專業見附件1)進行自主選拔錄取,凡符合高考報名條件,具備下列任意條件之一的考生,可根據自身興趣及特長選擇相應的學科大類填報。
(一)高中階段獲得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省級二等獎及以上獎勵者,或者同時獲得2項不同學科省級三等獎獎勵者;
(二)高中階段積極參加科技創新活動,獲得省級二等獎以上獎勵者;
(三)高中階段參加科學研究訓練並取得一定成績、表現突出者(須有成果發表證明);
(四)在語言、文學方面確有興趣和專長,且具有發展潛質者(須提供相應專長證明);
(五)高中階段同一門單科成績至少三次在期末考試中全年級排名前5%者(須提供加蓋學校公章的成績排名證明);
(六)中學階段有連續五年以上俄、日、德和法語的學習經歷並外語成績優異者(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
我校將採取學生自薦的方式接受考生申請。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等也可實名提供推薦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二)報考專業大類選擇
報考我校自主選拔錄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按照專業大類選擇填報,每個大類所含專業詳見附件1,每個考生僅可選擇一個專業大類填報,考生所選的專業大類將作為高考錄取專業的填報依據。
(三)網上報名
申請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均須在3月2日9:00至3月16日18:00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系統報名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填寫並列印《試點高校自主招生申請表》。
(四)申請材料准備
1.完整填寫《試點高校自主招生申請表》並加蓋學校公章(註:該申請表須為網上報名系統生成並下載後列印的申請表);
2.有關獲獎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均須加蓋學校公章);
3.個人申請報告(學生本人親筆撰寫,主要對自身特長、學校專業認識和未來發展作說明,字數在1000字以內);
報名材料須用A4紙張印製並按上述順序裝訂(無需封面)。
(五)申請材料寄送
考生的申請材料由考生自行郵寄;實名推薦信由推薦單位或推薦人親自郵寄。所有申請材料請務必通過特快專遞(EMS)於3月17日前(以寄出郵戳日期為准)寄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蘭州市天水南路222號蘭州大學貴勤樓242室,郵編:730000),逾期或材料不全將影響考核資格評定(申請材料均不退還)。
五、選拔程序
(一)材料初審
我校將組織相關學科專家對考生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材料初審合格的考生將獲得參加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考核的資格,請申請考生於4月底前在蘭州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b.lzu.e.cn)或者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上查看材料審核通過學生名單公示。
(二)考核時間、地點
6月14日,在蘭州大學校園內進行考核,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核形式
自主選拔錄取考核將按照學科大類分類進行考核,考核形式由筆試+面試組成,主要考查學生的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科學思維、人文素養、社會責任、個性特長等,具體測試方案將在考核前另行公布。
(四)資格確定
按照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我校將依據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40%形成的綜合成績排名(筆試、面試成績均按滿分100分換算),參考學生特長和中學表現,擇優確定自主選拔錄取合格名單。在保證生源質量的基礎上,向中西部地區、農村地區的申請考生適當傾斜。學科特長特別突出的考生(高中階段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競賽進入全國總決賽並獲獎的考生)可結合報名材料審核情況,免予考核直接獲得自主選拔錄取合格資格。
自主選拔錄取合格資格名單將在6月22日之前在蘭州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b.lzu.e.cn)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進行公示。
六、志願填報
被我校確定為自主選拔錄取合格的考生,須在戶籍所在地參加全國普通高考,按照各省級招生部門的要求填報自主招生志願,所填專業志願須為自主選拔錄取獲得合格資格的相應學科大類中的專業。
七、錄取政策
(一)被我校確定為自主選拔錄取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績要求可降低至生源省(市、區)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
(二)被我校確定為自主選拔錄取合格的考生,錄取確定專業時,滿足考生獲得資格的學科大類中的專業之一;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以上的,滿足填報志願中前兩個專業之一;無法滿足考生填報專業志願但服從專業志願調劑的考生將在考生獲得資格的學科大類專業中調劑錄取,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做退檔處理(確定專業時以考生在我校自主選拔錄取填報系統中填報的專業為准)。
(三)經考核認定,在相關學科具有明顯特長、興趣及培養潛質的優秀學生,進校後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入「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萃英學院簡介見附件2)。
(四)通過自主選拔錄取方式錄取的考生,新生入學時不得以特長為由申請轉專業。如有轉專業意願,可在入校一年後根據《蘭州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的相關條款申請轉專業。
八、監督辦法
(一)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將在我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加強管理,嚴格程序。我校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監督電話:0931-8912159)。
(二)合格考生名單將報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並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我校招生網站及考生所在中學予以公示。
(三)有關中學要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對考生申請材料真實性嚴格把關,申請者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學生的錄取資格。
九、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931-8912116、8912748傳真:8912229
通訊地址:蘭州市天水南路222號貴勤樓242室郵編:730000
蘭州大學主頁網址:http://www.lzu.e.cn
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網址http://zsb.lzu.e.cn
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E-mail:[email protected]
十、本簡章若與教育部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處,以教育部有關政策為准。
十一、本簡章由蘭州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蘭州大學自主選拔錄取學科大類專業劃分
附件2:蘭州大學「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萃英學院簡介
附件1:
蘭州大學自主選拔錄取學科大類專業劃分
學科大類 專業名稱 授予學位 招收考生科類 所屬學院 人文學科類 漢語言文學 文學 文科 文學院 漢語言文學(戲劇影視文學) 文學 新聞傳播學類(含新聞學、廣播電視學2個專業) 文學 新聞與傳播學院 廣告學 文學 哲學 哲學 哲學與社會學院 歷史學基地班 歷史學 歷史文化學院 歷史學類(含歷史學、世界史、文物與博物館學3個專業) 歷史學 民族學 法學 外國語言類 英語 文學 外國語學院 俄語 文學 日語 文學 德語 文學 法語 文學 社會科學類 社會學 法學 哲學與社會學院 教育學 教育學 教育學院 法學 法學 法學院 知識產權 法學 思想政治教育 法學 馬克思主義學院 政治學類(含政治學與行政學、國際政治2個專業) 法學 管理學院 管理學基地班 管理學 文理兼招 管理學類(含會計學、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行政管理5個專業) 管理學 應用心理學 理學 教育學院 經濟學基地班 經濟學 經濟學院 經濟學類(含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經濟統計學4個專業) 經濟學 數理信息類 數學基地班 理學 理科 數學與統計學院 數學類(含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2個專業) 理學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工學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信息安全 工學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工學 通信工程 工學 電子商務 工學 教育技術學 理學 教育學院 物理學基地班 理學 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 物理學 理學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 工學 材料物理 工學 材料化學 工學 核基地班(原子核物理與核技術方向) 理學 核科學與技術學院 核工程與核技術 工學 輻射防護與核安全 工學 理論與應用力學基地班 理學 土木工程與力學學院 生命化學類 核基地班(放射化學方向) 理學 理科 核科學與技術學院 核化工與核燃料工程 工學 化學類(含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應用化學、功能材料4個專業) 理學、工學 化學化工學院 生命科學類(含生物科學、生物技術、生態學3個專業) 理學 生命科學學院 地球科學類 大氣科學類(含大氣科學、應用氣象學2個專業) 理學 理科 大氣科學學院 地理學基地班(含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地理信息科學3個專業) 理學 資源環境學院 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 理學 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 理學 地理信息科學 理學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工學 環境科學 工學 環境工程 工學 地質資源類(含地質學、地球化學2個專業) 理學 地質科學與礦產資源學院 理學 土木工程 工學 土木工程與力學學院 地質工程 工學 醫葯類 臨床醫學 醫學 理科 醫學院 麻醉學 醫學 醫學影像學 醫學 醫學檢驗技術 理學 護理學 理學 預防醫學 醫學 公共事業管理(衛生事業管理方向) 管理學 口腔醫學 醫學 葯學 理學 草業科學類 草業科學基地班 農學 理科 草地農業科技學院 草業科學 農學 農林經濟管理 管理學
招生專業以正式公布為准
附件2:
蘭州大學「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
——萃英學院簡介
為了貫徹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培養基礎學科領域國際領軍人才,根據《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的部署,教育部於2009-2010年分別在 北京大學 等19所大學實施「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蘭州大學作為實施該計劃的19所院校之一,於2010年8月成立了萃英學院,作為基礎學科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和試點平台,全面負責「計劃」的實施工作。學院設立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和人文(文史哲)萃英班,進行拔尖學生培養模式的新探索。
學院定位:是蘭州大學探索本科生培養和管理模式國際化的榮譽學院;是拔尖學生自主學習、個性發展的重要基地;是學校深化教學改革的特區。
培養目標:國際視野、本土情懷、責任擔當、廣博知識、領軍潛質、社會棟梁。
師資隊伍:60%師資從校內和國內選聘,其餘教師從國外知名大學聘請。
培養模式:按照國際通用的三或四學期制安排教學,實施導師制、小班授課,依託國家(省、部)重點實驗室、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文科實驗平台等,開展相關課題研究;通過聯合培養、暑期學習、短期考察等形式進行國際交流。
招生形式: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四個學科各15人;人文萃英班20人。
畢業去向:選送國際一流大學或研究機構攻讀研究生
③ 蘭州大學收美術生嗎
是招收藝術生的,具體情況去學校招生簡章中。
2022年,1 月 20 日,記者從蘭州大學獲悉,該校發布了《蘭州大學 2022 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該校藝術類專業今年擬招生 82 名,與 2021 年藝術類招生計劃相比,招生人數減少了 23 人。
該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中,設計學類(普通類):含視覺傳達設計和環境設計專業,共計 50 名,新生入校後進行專業分流。音樂表演:含聲樂方向和器樂方向,共計 32 名。聲樂方向只招收美聲唱法和民族唱法學生,共計 12 名。器樂方向招收樂器種類為鋼琴、手風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二胡、琵琶、古箏的學生,共計 20 名。
設計類專業面向甘肅、河北、內蒙古、安徽、山東、河南、湖南、重慶、四川等 9 省招生,按大設計大類招生,專業之間不設級差。音樂表演專業面向甘肅、河北、湖南、內蒙古、重慶、河南、山東等 7 省招生,分聲樂和器樂方向。
④ 蘭州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招生人數
蘭州大學為各種考試方式和專項計劃招生人數之和,分為學術型和全日制專業學位兩種類型。
各專業的招生人數在復試前由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確定並公布。各專業報名、上線、錄取人數請從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碩士錄取」中查詢。
二、推薦免試
我校以推薦免試方式招收的碩士研究生一般為全校招生總規模的30%左右,包括從校內和校外招收的推薦免試生。我校接收校外推免生辦法請從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推薦免試」中查詢。
我校錄取的非在職培養的其他「211工程」、「985工程」高校學術型推免生,第一學年享受一等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和相應助學金;並為來源於其他「985工程」高校的學術型推免生一次性獎勵優秀生源獎學金3000元,在其入學後優先保證申請「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的機會。
三、報考條件
(一)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
1、全國統考
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②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③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0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④國家承認學歷弊告啟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⑤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自考生和網路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0年8月31日以後出生者),報考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2、單獨考試
(1)符合全國統考中第(1)、(2)、(4)、(5)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租如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成為業務骨幹,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託培養的在職人員;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託培養的在職人員。
(3)招生專業:我校「蘭州大學2010年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除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法律碩士(法學)、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領域)外,其它專業(領域)均接收單獨考試考生報考。
(二)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
1、法律碩士(非法學)聯考
(1)符合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全國統考」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法律碩士(法學)聯考
(1)符合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全國統考」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的(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聯考
(1)符合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全國統考」中(1)、(2)、(4)、(5)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其他各全日制專業學位全國統考
符合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全國統考」各項要求。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考生首先在網上報名,11月到指定的報名點現場報名(交費、照相),逾期不再補報。
(二)報名地點
1、報考蘭州大學學友雹術型全國統考、推薦免試等考生,全日制專業學位法律碩士(非法學)聯考、法律碩士(法學)聯考和其他各全日制專業學位全國統考等考生,到所在省(區、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考點報名;
2、報考蘭州大學學術型單獨考試、強軍計劃等考生和全日制專業學位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聯考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只能選擇蘭州大學報考點,並在規定時間內到蘭州大學報考點進行報名現場確認(繳費、照相)。
五、初試
(一)初試時間:1月9-10日。
(二)初試地點:由考生進行報名現場確認的報考點指定。
六、復試
(一)復試時間:一般在3月下旬至4月下旬。
(二)復試地點:蘭州大學。具體詳細地點由學院在復試前確定,並由學院通知參加復試的所有考生。
七、有關重要說明
(一)招生專業目錄中,專業名稱前有「★」者,為我校自主設置專業;專業代碼後有「★」者,表示該專業同時也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
(二)在職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考試科目編碼和名稱」欄目中的①、②、③、④分別表示初試科目的考試順序。
(三)考生報名時不填報指導老師,指導老師在復試時確定。
(四)考生報考資格在復試報到時審查。
1、非應屆考生:須提供《畢業證》、《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和大學本科或專科成績單(加蓋單位或檔案館公章);
2、應屆考生:須提供《學生證》、《身份證》原件和大學本科成績單(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五)考生在初試中,如初試科目有一門缺考或違紀,該生所有初試科目試卷均不評閱。
(六)經教育部批准,蘭州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由學校自主確定。
考研政策不清晰?同等學力在職申碩有困惑?院校專業不好選?點擊底部官網,有專業老師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碩士/博士開放網申報名中:https://www.87dh.com/yjs2/
⑤ 蘭州大學2017年在廣西招生嗎
招的。合計計復劃是廣西制85人。
蘭州大學(Lanzhou University),簡稱蘭大,位列國家「雙一流」、「211工程」、「985工程」大學行列,入選國家「珠峰計劃」、「2011計劃」、「111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

⑥ 蘭州大學mba招多少人
2021年蘭州大學MBA招生人數:
全日制:215人
非全日制:290人
2022年MBA報考系統開放時間及入口
1、2022年MBA報考系統開放時間預計為:2021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2022年MBA報考系統預報名時間預計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2022年MBA報考系統開放入口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進行報名。報名前,請務必提前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
4、2022年MBA列印准考證時間預計為:2021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
關於MBA的報考可以到北京社科賽斯了解一下。北京社科賽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 2002 年,屬於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是一家股東層、管理層由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南開大學、上海交通大學等國內名校研究生畢業生組成的專業考研輔導機構。其核心業務涵蓋考研全程規劃、考研試題教研、教材規劃出版、考研教學實踐、研究生入學專業課輔導、復試(面試)規劃指導、考研資訊發布等,是一家線上線下結合的綜合性碩士入學規劃、輔導機構。
⑦ 急求,蘭州大學,以及蘭州理工大學的考研招生基本資料
2010年基本相同
蘭州大學200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說明
一、招生人數
蘭州大學2009年預計招收碩士研究生2850人左右(含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生人數),各專業的招生人數在復試時確定並公布。招生人數包括全國統考、推薦免試等方式招收的人數,部分專業還包括單獨考試、強軍計劃等方式招收的人數。
二、推薦免試
我校以推薦免試方式招收的碩士研究生一般為全校招生總人數的30%左右,包括從校內和校外招收的推薦免試生。接收校外推薦免試生辦法見《蘭州大學關於2009年接收校外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的通知》)。
為吸引優秀生源,凡來源於「211工程」和「985工程」大學的推免生被錄取後第一學年一般享受一等研究生學業獎學金,並為來源於「985工程」大學的推免生一次性獎勵優秀生源獎學金3000元,入學後優先申請「碩博連讀」和「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
三、報考條件
(一)、全國統考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09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自考生和網路教育學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
(5)在校研究生報考需徵得所在學校同意。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69年8月31日以後出生者),報考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單獨考試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成為業務骨幹,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託培養的在職人員。
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託培養的在職人員。
(三)法律碩士(J.M)
1. 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 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下列13個專業不得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
(四)工商管理碩士(MBA)
1. 符合(一)中第1、2、4、5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大專畢業後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五)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發展服務。
2.保證畢業後回定向地區(單位)就業。其中,在職考生回原單位;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回定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就業。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A.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09年8月31日前須獲得本科畢業證書);
B.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C.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我校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2009年8月31日前須獲得本科畢業證書,不含自考生和網路教育學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報考;
D.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4.年齡不超過40周歲。
5.身體健康,且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標准。
四、報名
1.報名時間:
2008年10月,考生首先在網上報名,11月到指定的報名點現場報名(交費、照相),逾期不再補報。
2.報名地點:
①報考蘭州大學全國統考、推薦免試、法律碩士(J.M)聯考的考生,到所在省(區、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考點報名;
②報考蘭州大學單獨考試、MBA聯考、強軍計劃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只能選擇蘭州大學報考點,並在規定時間內到蘭州大學報考點進行報名現場確認(繳費、照相)。
五、初試
初試時間為2009年1月中旬,初試地點為考生報名現場確認報考點指定教室。
六、復試
復試時間一般在3月下旬至4月下旬,復試由各學院組織。
七、重要說明
1.招生專業目錄中,專業名稱前有「★」者為我校自主設置專業;專業代碼後有「★」者,表示該專業同時也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代碼後有「※」者為國家重點學科;專業代碼後有「●」者為國家重點培育學科。
2.招生專業目錄「考試科目編碼和名稱」欄目中的①、②、③、④分別表示第一、二、三、四門初試科目的考試順序。
3.考生報名時不填報指導導師,指導導師在復試時確定。
4.考生報考資格在復試報到時審查。復試時,非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證》、《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和大學本科或專科成績單(加蓋單位或檔案館公章);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身份證》原件和大學本科成績單(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5.考生在初試中,如初試科目有一門缺考或違紀,該考生所有初試科目試卷均不評閱。
6.經教育部批准,自2003年起,蘭州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由學校自主確定。
7.我校第一志願未完成招生規模的少部分專業,可以接收第二志願考生的調劑復試,屆時請直接與有關招生學院聯系。調劑條件為:a.同時滿足2009年教育部C線和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的最低要求;b.在統考科目相同的同一或相近專業之間調劑。
8.從2009年起,教育部提倡各招生單位不指定參考書目。我校少部分學院不再提供相關考試科目的參考書目。考生可根據報考專業和考試科目自行選擇相關參考書作為參考。
9.對在報名和考試中違反有關規定、有舞弊行為的考生,我校將視不同情況分別給予批評教育直至取消其報名、初試、復試、錄取、入學資格或學籍的處理。
10.我校碩士研究生學制實行彈性學制,一般為2-3年,最長學習年限可延長至4年。
11.從2008年起,按教育部要求我校開始實行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其核心是:建立以科學研究為主導的導師負責制。在研究生培養中,創新是靈魂,科學研究主導是核心,導師負責制是基礎。通過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建立起以促進學科建設為目的的招生指標分配體系,以激勵創新實踐為目標的研究生獎助體系,以強化科學研究為導向的研究生培養模式,以導師負主責的新型研究生培養機制,進一步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促進研究生教育持續健康發展。
培養機制改革的資助對象原則上是我校錄取的非在職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專業學位、定向委培研究生及少數民族骨幹計劃和強軍計劃研究生。
培養機制改革後,建立起了新的研究生獎助體系,由學業獎學金、助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吸引優秀生源獎學金、專項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等構成。其中:
①學業獎學金:主要用於資助研究生的培養費,分為一等和二等兩個等級,一等學業獎學金資助研究生全額培養費(100%),二等學業獎學金資助研究生50%的培養費。博士研究生享受學業獎學金的比例為總招生規模的90%(其中:一等占總招生規模的70%,二等占總招生規模的20%);碩士研究生享受學業獎學金的比例為總招生規模的70%(其中:一等學業獎學金總招生規模的50%,二等占總招生規模的20%)。
②助學金:主要用於解決研究生在學期間的部分生活費。分為助研、助教、助管,統稱「三助」。助教、助管助學金每個崗位每月750元,助研助學金每人每學年2000-4000元(碩士)、8000-12000元(博士)。
12.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蘭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931-8912168
通信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天水南路222號(730000)
⑧ 2022年蘭州大學招生簡章
蘭州大學是一所公辦本科院校,位列 「985工程」和「211工程」,有核技術等國家級特色專業,下面就由我帶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蘭州大學招生簡章」,此文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2022年蘭州大學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選拔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培養具有世界眼光、家國情懷的優秀創新人才,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依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及《蘭州大學章程》,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簡介
學校全稱:蘭州大學。
建校時間:1909年。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辦學地點:甘肅省蘭州市(城關校區和榆中校區)。
注冊地址:蘭州市城關區天水南路222號。
學校類型:國家公辦,襪攜全國重點綜合性、研究型大學, 「雙一流」建設高校。
第三條 招生類型及層次
全日制本科亮橘。
第四條 學歷證書
對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 工作原則
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 招生委員會職責
蘭州大學招生委員會指導和監督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七條 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蘭州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本科生招生議事決策機構,全面領導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對本科招生章程、分省招生計劃、錄取規則、新生入學資格復查等方面的重要事項進行集體決策,研究部署教育部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安排的有關工作。
第八條 招生辦公室職責
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在蘭州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的開展。
第九條 各招生宣傳工作小組職責
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和各地區招生宣傳工作小組。各招生宣傳工作小組負責蘭州大學在該省(直轄市、自治區)和該地區的招生宣傳工作。
第十條 監督機制
蘭州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接受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紀委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
第十一條 招生來源計劃
蘭州大學根據教育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和要求,結合學校辦學條件、專業設置、近年來在校生表現和畢業生就業質量等情況,統籌考慮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數量、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參考往年來源計劃編制及執行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來源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後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 預留計劃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同分數考生的錄取。預留計劃按照錄取進度和實際投檔情況安排,用完即止。
第十三條 專業類招生
學校大部分專業實行學院和專業類相結合的模式進行招生。學生入學並學習一段時間後,根據其本人志願及學校有關規定,在所屬專業類范圍內分流至具體專業(或方向)。專業類中所含的人才培養基地班進行同步選拔。因國家或學校結合社會需求、專業建設等情況對相關專業實行動態調整,各專業大類包含的專業范圍以學院開展專業分流時公布的為准。
第十四條 外語要求
英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語種為英語,俄語專業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或俄語,德語專業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或德語,日語專業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或日語。
除上述專業外,我校其他專業原則上不限制外語語種,但在實際教學中,物理學類、材料類、化學類、生物科學類、生物信息學、生態學、計算機類、電子信息類、醫學類(臨床醫學類、護理學、預防醫學、口腔醫學、葯學等)、工商管理類、經濟學類、應用物理學(原子核物理方向)、應用化學(放射化學方向)、核工程與核技術、輻射防護與核安全、核化工與核敬好團燃料工程等,以及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據科學方向)等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相關專業,部分課程學習使用英文原版教材,採用英語授課。非英語語種學生應慎重報考上述專業。
在學校的本科畢業生學位授予標准中,對外語成績有相關合格要求,外語基礎薄弱的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五條 男女比例要求
各專業的錄取均不限定男女生比例。
第十六條 身體條件要求
體檢標准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考生應根據本人身體狀況,參照相關規定,從錄取、學習、從業和未來發展的角度考量,謹慎填報專業志願。
與色彩辨識密切相關的專業,包括化學類、化工與制葯類、醫學類、葯學類、生物科學類、材料類、地理科學類、地質學類、農學、生態學、環境科學、環境工程、應用物理學、功能材料、應用氣象學、博物館學、新媒體技術以及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工商管理類、公共管理類、農業經濟管理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專業,從學習、從業和未來發展的角度考量,色覺異常考生應根據色覺異常程度慎重報考。
因口腔醫療器械製造標準的客觀限制,從口腔醫學專業學生學習、從業的角度考量,左利手考生應慎重報考。
第十七條 錄取原則
(一)整體原則
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二)投檔比例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三)相關科目要求
高考綜合改革省(市)的考生,其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四)加分政策認可原則
蘭州大學認可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對同一名考生的所有加分項目,只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超過20分。加分在投檔、分專業時均適用。
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招生類型, 以及教育部及地方教育主管部門明確規定的其他不適用加分的情況。
(五)計劃調配原則
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接受相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按非第一志願考生(包括徵集志願)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剩餘數的100%進行投檔;若生源仍不足,學校可將剩餘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直轄市、自治區)進行錄取。
(六)專業安排原則
不設專業志願級差,以投檔成績為依據,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結合考生專業志願填報情況依次安排專業。當進檔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均未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錄取到未滿額的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將予以退檔。同等條件下參考相關科目成績,相關科目成績比較順序為語文、數學、外語。
對於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即按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結合考生專業志願,擇優安排專業錄取。
對於高考改革試點省份,按照相應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投檔規則錄取;考生的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位次排序靠前的考生;排位相同或不區分排位時,同等條件下參考相關科目成績,相關科目成績比較順序為語文、數學、外語。
護理學專業只錄取填報該專業志願的考生,不進行調劑,入校後不允許調整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只錄取填報該項目志願的考生,不進行調劑,入校後不允許調整專業。農村訂單定向免費本科醫學生只錄取填報該專業志願的考生,不進行調劑,入校後不允許調整專業。入校後的專業調整政策同時執行教育部和學校相關管理規定。
(七)綜合素質評價
填報蘭州大學的進檔考生,在執行專業安排原則的基礎上,可優先錄取綜合素質評價突出的考生。不予錄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有嚴重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考生。
(八)特殊類型及各類專項計劃招生
有關強基計劃、藝術類專業、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預科、民族班、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和港澳台僑招生等類型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和蘭州大學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基礎學科拔尖人才和交叉學科復合型人才培養
為不斷完善人才培養體系,深入推進教育教學改革,不懈提高人才培養質量,蘭州大學自1990年起設立國家和省級基礎科學研究與教學人才培養基地,開展基礎學科拔尖人才和交叉學科人才培養改革探索。2009年,蘭州大學成為實施國家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高校之一,2020年成為實施強基計劃試點高校之一。在長期探索實踐過程中,逐步形成了基礎學科拔尖人才選拔培養的創新機制和模式。搭建從本科生到研究生培養的「立交橋」,實施本研貫通人才培養計劃,有機銜接本科生與研究生階段的知識學習、科研訓練和能力培養,本碩、本博貫通,構建一流人才培養體系。本著寬口徑、厚基礎的培養原則,進一步完善學生知識結構,提升學生綜合素養,在部分專業實施雙學位培養,在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設置輔修專業、輔修雙學位課程模塊,同時積極推進跨學科貫通課程建設,鼓勵學生跨專業、跨學科修讀。
(一)國家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
萃英學院是蘭州大學為實施「國家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探索本科拔尖學生培養模式創新的榮譽學院,是拔尖學生自主學習、個性發展、成長成才的重要基地,是學校深化教育教學改革的試驗區。萃英學院每年春季學期面向全校一年級學生公開選拔,以培養未來國際一流科學家、領軍人才為目標,其選拔更加註重志向、興趣和綜合能力。學院現設有物理學、化學、生物學、數學、人文學科(文史哲)等萃英班,每班每年級20人左右,按照「三制三化」(書院制、導師制、學分制,小班化、個性化、國際化)模式培養。
學生進入萃英學院學習後,立即加入導師團隊,並可申請「萃英創新基金」,開展科研實踐;以小班教學為主要授課方式,鼓勵學生質疑,強調師生互動;注重學生個性化發展,在培養方案中設計有自主選擇模塊,滿足學生的多元志趣;重視國際交流,設有「萃英海外交流獎學金」,資助學生到國際一流大學或科研機構交流學習;強化實踐教學,加強學生價值觀教育,培養國際視野與本土情懷。
(二)強基計劃
為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有潛質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蘭州大學2020年啟動了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歷史學等6個專業的強基計劃選拔培養工作。
結合學校專業優勢與辦學特色,在國家基礎科學研究與教學人才培養基地建設和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實踐的基礎上,蘭州大學為強基計劃學生專門制定了本碩博銜接的培養方案,學生享有基本全覆蓋的免試攻讀研究生政策和更高比例的獎學金政策;實行專門的海外交流方案,學生享有更多出國交流的機會;實行小班化和導師制,注重科教融合,學生優先享有參與科學研究項目的機會。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收費標准
學費收費標准(人民幣):哲學、歷史學類專業為5000元/學年;經濟學、法學、教育學、管理學、文學類專業為5500元/學年,文學類中中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為5000元/學年;理學、工學、農學類專業為5800元/學年;醫學類專業為62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為9000元/學年;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數據科學方向)為65000元/學年。
住宿費收費標准(人民幣):1200元/學年。
第二十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憑入學通知書等材料向地縣教育局資助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未成功辦理生源地貸款者,可獲得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資助報到注冊,入學後可向學校提出經濟困難申請,通過國家助學貸款獲得相應的資助。在校學習期間成績優異者,可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蘭州大學優秀學生獎學金、科研創新獎學金、優秀文體獎學金以及社會類捐贈獎助學金等。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資格復查
新生入校後,學校統一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和《蘭州大學普通本科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實施細則》(校招〔2020〕1號)等相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二十二條 蘭州大學以往發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不符,以本章程為准;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聯系方式
(一)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
電話:(0931)8912116、5196678
網址:http://zsb.lzu.e.cn
E-mail: [email protected]
(二)紀委監察部門
電話:(0931)8912159
網址:http://jiwei.lzu.e.cn
E-mail: [email protected]
⑨ 2017年蘭州大學自主招生簡章發布了嗎
蘭州大學現在還沒有發布招生簡章,預計最近幾天應該會出來,希望能幫到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