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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東大學招生章程

發布時間: 2023-05-08 02:38:08

㈠ 山東大學招生簡章,招生專業(2019年)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製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 山東大學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山大南路27號; 山東大學 威海校區位於山東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號。上級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本科,全日制、“211工程”、“985工程”學校。

第三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 山東大學 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山東大學 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山東大學 組建招生委員會,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分管副校長、紀委書記任副組長,本科生院、紀檢監察辦公室、本科招生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任組員。

第六條 山東大學 本科招生辦公室、 山東大學 威海校區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1.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

2.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地區、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章程;

3.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4.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並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6.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七條 山東大學 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並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八條 山東大學 招生錄取工作受教育部統一領導,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 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組織下開展本校招生錄取工作。

第九條 山東大學 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國家政策要求,著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優化我校生源結構,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和生源質量、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准。

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十條 錄取原則

1. 投檔時,對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我校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目中最高一項加分,且最高不超過20分。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2. 山東大學 按照進檔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安排考生錄取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的分數級差為:第1-2專業志願級差為2分,第2-3、3-4專業志願級差為1分,其他專業志願級差為0分。 山東大學 威海校區專業分配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

3.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2A;對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其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2B;報考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和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計劃的考生,其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2B。在安排專業時,學校採用“先分數後等級”的辦法,即按照考生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投檔分數相同時,按選測科目等級高低排序,相關科目等級高者優先錄取。相關科目理工類為物理,文史類為歷史。同等條件下,考生必測科目等級高者優先錄取。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的錄取規則,我校在該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

4. 在等效分(投檔分減去專業級差後的分數)相同的情況下,依次優先錄取實考分高者、有政策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者、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文綜、數學、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理綜、語文、外語錄取。

5.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按照考生實考分數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直至完成來源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6.經教育部批准, 山東大學 威海校區與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皇家墨爾本理工大學、西澳大學合作舉辦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金融學專業,該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在一本線上招生。威海校區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旅遊管理專業,學習期間部分課程將採用英語授課,外語統考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謹慎填報該專業志願。

7.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我校所有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護理學專業不招收無該專業志願的男生,國防生按國防生招生簡章要求執行)。

8. 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藝術類招生、體育類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訂細化的相關招生辦法。

9. 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補充規定及我本校制訂的體檢補充規定執行。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一條 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山東省物價局核定標准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十三條 山東大學 本科招生在線:http://www.bkzs.s.e.cn,咨詢電話:0531-88364787,傳真:0531-88564787。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531-88364345。 山東大學 威海校區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bkzsw.wh.s.e.cn,咨詢電話:0631-5688282、5688902。

第十三條 我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四條 本章程由 山東大學 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

㈡ 2016年山東大學在職研究生的報考條件是什麼一年需要多少學費

山東大學就我所知有制葯工程、項目管理、通信工程。最好有學士學位。這些都是要求要有gct成績的,大約在170-180左右,費用2.5萬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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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求2013山東大學招生簡章

山東大學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證山東大學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優化生源結構,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結合山東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於山東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山東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山東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要
第四條學校全稱:山東大學。
第五條學校代碼:山東大學10422,山東大學(威海)19422。
第六條辦學類型: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
第七條辦學層次:以本科、研究生為主。
第八條校址:山東大學總校在山東省濟南市;威海校區在山東省威海市。
第九條人才培養目標:培養具有高度的社會責任心、過硬的社會競爭力乃至國際競爭力、個性與人格得到健全發展的高素質創新人才。
第十條辦學特點:山東大學是一所歷史悠久、學科齊全、學術實力雄厚、辦學特色鮮明,在國內外具有重要影響的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之一。山東大學是中國近代高等教育的起源性大學。其主體是1901年創辦的山東大學堂,是繼京師大學堂之後中國創辦的第二所國立大學,也是中國第一所按章程辦學的大學。學校規模宏大,實力雄厚。各類全日制學生達6萬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41437人,研究生16034人,留學生1737人。學校匯聚了一批傑出人才,共有教授1116人,博士生導師830人。其中,諾貝爾物理學獎獲得者Peter Grünberg教授加盟山東大學,受聘為特聘教授;山東大學研究生導師莫言教授榮獲2012年諾貝爾文學獎。山東大學是中國目前學科門類最齊全的大學之一,在綜合性大學中具有代表性。本科生和研究生層次教育涉及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等12大學科門類。擁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40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55個,專業學位博士點、碩士點28個,本科專業118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38個,形成了結構完整、實力雄厚、獨具特色的人才培養體系。
第三章 招生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山東大學設有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宜。
第十二條山東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山東大學威海校區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教育拓展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東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和教育拓展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山東大學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監督電話:0531-88364345)。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學校按照穩定規模、提高質量、突出優勢、辦出特色的原­則,確定2013年本科生招生計劃為10100人(含威海校區)。
第十五條普通本科招生計劃分為普通類和保送生、自主選拔錄取、藝術特長生、藝術類、體育類等類型。
第十六條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統籌考慮省份的生源數量、生源質量、人才需求分析、畢業生就業等情況,結合自身辦學條件編制。
第十七條山東大學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普通本科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在高考成績達到相應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一般按照不超過我校在省份公布招生計劃120%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第一學校志願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根據省份模擬投檔情況,原則上按105%左右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第十九條山東大學對考生體檢的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按照《山東大學普通本科招生體檢標准》執行。
第二十條普通高考統一錄取時,按公布的招生計劃,首先錄取第一學校志願的考生;在第一學校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不拒絕招收非第一學校志願考生。
第二十一條山東大學實行按大類招生。普通高考錄取時,山東大學(10422)以第一學校志願調檔的考生,專業(類)分配按照「分數級差」的原則進行,第1-2專業(類)志願的分數級差為3分,其它專業(類)志願的分數級差為1分;山東大學(19422)以第一學校志願調檔的考生,專業(類)分配按照「專業志願優先」的原則進行,將根據成績從高到低首先安排招生計劃數以內的考生的專業志願。
非第一學校志願調檔的考生,專業(類)分配在缺額專業(類)計劃中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有特殊說明的省份除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類)調劑,學校根據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類)。
第二十二條對部分實行高考選考科目和錄取方式改革的試點省份,按照我校(10422,19422)在該省份分別公布的選考科目等級和該省份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的有關錄取規定執行;若某些專業(類)按選考科目錄取生源不足時,我校參照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可調劑錄取選考其它科目並達到相應科目等級規定的考生。專業分配原則同第二十一條。
第二十三條除自主選拔錄取、藝術體育特長生外,我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四條保送生的選拔錄取嚴格按教育部文件執行,錄取辦法詳見《山東大學2013年保送生招生簡章》。
第二十五條高水平運動員錄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考生須通過我校組織的選拔測試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高水平運動員測試或選拔比賽,高考成績達到規定分數線,我校方能錄取。
第二十六條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藝術體育特長生、藝術類、體育類、國防生、少數民族預科班、定向西藏就業學生、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貧困地區專項計劃、港澳台及華僑學生的錄取按國家有關文件和我校制定的相關招生簡章、實施辦法執行。
第二十七條除外語專業外,我校其它專業均不限制應試語種。但我校所有非外語專業,從大學二年級開始逐漸增加用英語講授的課程。
第二十八條所有專業(類)錄取男女生無比例限制(護理學專業不招收無該專業志願的男生,國防生按國防生招生計劃執行)。
第二十九條我校將及時公布錄取結果,考生可登錄我校本科招生在線查詢。
第六章 其它
第三十條因專業設置原因和辦學需要,以山東大學(10422)招收的部分學生將在威海校區培養。被山東大學(10422)錄取的學生到學院所在校區報到;被山東大學(19422)錄取的學生到威海校區報到學習。有關管理要求按照學生學習所在校區執行。
第三十一條新生入校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三十二條普通本科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根據屬地原­則,執行山東省物價局統一核定的標准。
第三十三條我校設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針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建立了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為輔的完善的資助體系。
第三十四條學生完成學業後,按照山東大學學籍管理規定等有關要求,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山東大學本科學歷證書,達到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十五條山東大學本科招生在線網址:http://www.bkzs.s.e.cn,電話:0531-88364787,傳真:0531-88564787。通訊地址:山東省濟南市山大南路27號,山東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郵編:250100。 山東大學(威海)招生辦公室網址:http://bkzsw.wh.s.e.cn;電話:0631-5688282、5688902;通訊地址:山東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號,郵政編碼:264209。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我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七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有關政策為准。

㈣ 山東大學(威海)如何查看你校招生章程

在山東大學威海校區本科招生信息網的「招生指南」一欄可以查看《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㈤ 山東大學的招生章程到底什麼意思!

這一條應該是針對實行非平行志願省份的考生吧。我們山東就是平行志願,不區分6個學校中你把山大報在第幾個。

㈥ 山東大學威海屬於山東大學嗎

山東大學威海屬於山東大學。
山東大學(威海)創建於1984年,是山東大學與威海市政府聯合共建的多學科、開放式、綜合性大學校區。她的誕生開創了我國名校異地辦學的先河。
《山東大學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二條 學校名稱:山東大學,簡稱山大。英文名稱為Shandong University,簡稱SDU。學校法定住所:山東省濟南市山大南路27號。學校在青島市、威海市設立校區。山東大學青島校區位於山東省青島市即墨濱海路72號;山東大學威海校區位於山東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號。
第四條 學校本部和青島校區為同一本科招生院校代碼,威海校區擁有獨立的本科招生院校代碼,考生填報志願時分別填報,分別錄取。2016年青島校區招生學院包括: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生命科學學院、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法學院。
第五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山東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劉建亞,2015年7月任山東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2015年9月兼任山東大 學研究生院院長,2016年4月兼任山東大學(威海)黨委書記、校長。

㈦ 2022年山東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 山東 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准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山東大學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 工作 要求,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山東大學,簡稱山大。英文名稱為Shandong University,簡稱SDU。學校法定住所為山東省濟南市山大南路27號。學校在青島市、威海市設立校區,山東大學青島校區位於山東省青島市即墨濱海路72號,山東大學威海校區位於山東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號。


第三條 學校主管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本科,全日制,國家「 雙一流 」建設高校。


第四條 山東大學秉承「為天下儲人才,為國家圖富強」的辦學宗旨和「學無止境,氣有浩然」的校訓,始終堅持為黨育人、為國育才,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致力於培養最優秀的本科生和最具創造力的 研究生 ,加快基礎學科拔尖人才和國家敗肢急需高層次人才的培養,形成了具有山大特色的多層次、立體化的高端人才培養體系。


第五條 學校本部和碼畢青島校區本科招生院校代碼為「10422」,青島校區招生學院包括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法學院、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計算機 科學與技術學院、生命科學學院、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網路空間安全學院。威海校區本科招生院校代碼為「19422」。考生 填報志願 時分別填報察模世,分別錄取。


第六條 所有 畢業生 統一頒發山東大學本科 畢業 證書 ,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學士學位證 書 。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 山東大學設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並監督學校各種類型招生工作,在制定學 校招 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揮領導作用。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遵守並落實招生委員會的各項政策及規定,並於每年招生工作結束後向招生委員會匯報招生工作。


第八條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山東大學威海校區本科招生辦公室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主要職責為:


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並報送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制定學校招生章程;組織開展招生宣傳,提供咨詢服務;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協調處理錄取工作相關問題;組織錄取 新生 的復查工作;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等。


第九條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並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十條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受教育部統一領導,按照「招生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原則,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組織下由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實施。


第十一條 山東大學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國家政策要求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著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結合我校辦學目標及辦學條件、畢業生 就業 情況和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為准。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十二條 錄取原則


1.投檔時,對於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 高考 加分項目,山東大學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目中的最高一項,且不超過20分;該加分在投檔、分專業時均適用。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2.山東大學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和招生計劃確定調檔比例。


按照 平行志願 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對於體檢合格、專業服從調劑的考生進檔後不退檔,未完成的計劃將徵集 志願 。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依據投檔成績由高到低錄取,錄滿為止,因專業志願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體檢不合格或未達到錄取線等情況的考生將作退檔處理。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將按照考生投檔分數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直至完成來源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


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可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3.山東大學按照進檔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安排考生錄取專業,專業分配時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各專業志願之間無級差。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


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相應省份同分比較規則執行;對沒有明確同分比較規則的省份,依次優先錄取高考實考分高者、高考語文加數學成績高者、高考語文成績高者、高考外語成績高者,來源計劃錄滿為止。


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無差別;所有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4.山東大學在 內蒙古 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具體規則按照內蒙古教育招生 考試 中心相關規定執行。


山東大學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的錄取工作按照有關省市文件執行。考生選考科目應符合我校招生專業(類)相應規定。在按照院校專業組投檔的批次,根據考生志願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在同一院校專業組中安排專業。


5.保送生、 強基計劃 、綜合評價招生、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 藝術 類、 體育 類、高水平運動隊、港澳台僑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我校招生簡章要求進行錄取。


6.山東大學護理學專業只招收有該專業志願的考生,入校後不得轉入其他專業 學習 。


7. 強基計劃 、藝術類、體育類、高水平運動隊、非 西藏 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等類型錄取的考生,入校後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外語類保送生不得轉入非外語類專業學習;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考生不得轉入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習。


8.山東大學威海校區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國際政治專業,學習期間部分課程將採用英語授課,建議外語統考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謹慎填報該專業志願。


9.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依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學分制實施實際情況,學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實行按學分計收 學費 。學費由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構成,專業注冊學費根據省物價部門規定的年收費標准確定,學分學費按實際修讀學分計收,學分學費標准為每學分100元。


根據專業培養方案,我校各本科專業學費一般約為5000-7800元/年;藝術類專業學費約為9000元/年;軟體學院、微電子學院為國家示範性學院,根據相關政策,學費約為12000元/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國內期間學費約為35000-45000元/年。


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不同,一般為800-1200元/年。


收費標准如有變化,學校將依據國家和山東省最新政策執行。


為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我校建立新生入學「綠色通道」,並設有各類獎助學金,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十五條 山東大學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山東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六條 本章程由山東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


咨詢和聯系方式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www.bkzs.s.e.cn


咨詢(監督)電話:0531-59626977


傳真:0531-88564787


紀檢監察舉報電話:0531-88364422(受理違規違紀問題舉報)


山東大學威海校區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s://bkzsw.wh.s.e.cn


咨詢(監督)電話:0631-5688282


傳真:0631-5688282


校區紀檢監察舉報電話:0631-5688364(受理違規違紀問題舉報)

㈧ 山東大學錄取計劃日程

山東大學2006年文、理科錄取信息發布

發表日期200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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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名稱 科類 招生計劃 重點線 錄取最
低分 錄取最高分 錄取狀態 備注
11北京 文科 14 516 537 600 查詢
理科 42 528 564 634
12天津 文科 15 477 開始
理科 45 505
13河北 文科 32 561 開始
理科 100 577
14山西 文科 30 561 開始
理科 104 552
15內蒙古 文科 10 530 開始
理科 33 557
21遼寧 文科 12 538 開始
理科 84 503
22吉林 文科 20 550 開始
理科 65 570
23黑龍江 文科 17 557 601 624 查詢
理科 52 578 613 663
31上海 文科 6 490 開始
理科 15 466
32江蘇 文科 30 572 未開始
理科 131
33浙江 文科 19 583 未開始
理科 99 570
34安徽 文科 26 573 未開始
理科 84 566
35福建 文科 12 574 未開始
理科 72 561
36江西 文科 12 563 開始
理科 57 550
37山東 文科 555 568 開始
理科 2967 583
41河南 文科 35 591 未開始
理科 127 590
42湖北 文科 12 545 未開始
理科 78 546
43湖南 文科 11 593 未開始
理科 42 547
44廣東 文科 20 637 開始
理科 43
45廣西 文科 15 558 590 611 查詢
理科 45 538 586 611
46海南 文科 10 613 未開始
理科 27 569
50重慶 文科 8 556 開始
理科 34 531
51四川 文科 14 550 未開始
理科 76 560
52貴州 文科 11 528 開始
理科 28 523
53雲南 文科 10 550 未開始
理科 29 550
54西藏 文科 8 未開始
理科 4
61陝西 文科 20 560 未開始
理科 73 545
62甘肅 文科 12 542 未開始
理科 38 566
63青海 文科 11 452 開始
理科 30 434
64寧夏 文科 12 516 未開始
理科 30 514
65新疆 文科 18 517 開始
理科 42 520
港澳台及華僑 文科 未開始

山東大學2006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發表日期200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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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證山東大學 2006年普通本科、高職(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06]2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山東大學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山東大學普通本科、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東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

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山東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大學。

第五條 招生代碼:山東大學總校10422;山東大學威海分校19422。

第六條 辦學性質: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

第七條 辦學層次:以本科、研究生為主。

第八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九條 校址: 山東大學總校在山東省濟南市;山東大學威海分校在山東省威海市。

第十條人才培養目標:培養具有高度的社會責任心和國際視野、過硬的社會競爭力和創造力、個性與人格得到健全發展的高素質人才。

第十一條 辦學特點:山東大學創建於1901年,具有一百多年的建校歷史,是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和「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山東大學總校有東校區新校、老校、西校區、南校區、齊魯軟體學院和南外環新區六個校園。一百多年來,山東大學秉承「學術自由、兼容並包」的辦學理念,形成了淳樸的學風與濃郁的學術文化氛圍;繼承傳統,重視基礎,鼓勵創新,扶持新人;以教師學生為中心、以培養和造就民族中堅為己任,擔承社會責任,致力學術繁榮;以「氣有浩然,學無止境」為校訓,實施全方位開放式發展戰略,倡導剛毅厚重、朴實無華的大學文化;是我國目前規模最大的高校之一,學科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文學、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醫學、教育學、軍事學十一大門類,是一所國內外著名的綜合性、開放性、研究型大學。山東大學致力於培養中國最優秀的本科生,深厚的歷史積淀融入開放而富於創新精神的辦學理念,使百年山大煥發出蓬勃的青春活力,成為海內外學子治學與成才的理想殿堂。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山東大學設有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本專科生招生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 山東大學招生(教育拓展)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教育拓展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東大學普通本科招生、高職(專科)招生和教育拓展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條 山東大學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監督電話:0531-88364697)。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 學校按照堅持相對穩定規模,重視提高培養質量的原則,2006年招收本科生10350人、高職(專科)300人(含威海分校)。

第十六條 招生計劃類型分為普通類和保送生、藝術類、體育類、藝術特長生、自主招生、部分外國語專業提前單獨招生等。

第十七條 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根據有關省份的生源、畢業生就業等情況,結合自身辦學條件編制,具體見《山東大學2006年招生簡章》。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山東大學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九條 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按照不超過我校在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120%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視生源情況而定。

第二十條 山東大學對考生體檢的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按照《山東大學本科招生體檢標准》執行。

第二十一條 普通高考統一錄取時,在第一學校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滿額情況下,按公布的招生計劃,首先錄取第一學校志願的考生;在第一學校志願不滿的條件下,不拒絕非第一志願考生。

第二十二條 我校2006年單列部分計劃,擇優招收第二志願報考我校的優秀考生。

第二十三條 山東大學實行按大類招生。普通高考錄取時,以學校第一志願投檔的考生,專業(類)分配按照「分數級差原則」進行,第 1-2專業(類)志願的分數級差為3分,其它專業(類)志願的分數級差為1分。非學校第一志願投檔的考生,專業(類)分配在缺額專業(類)計劃中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類)調劑,學校根據考生的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類),直至錄滿。對於按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類)志願且不服從專業(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第二十四條 我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五條 對部分實行高考選考科目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份,若某些專業(類)按選考科目錄取生源不足時,我校參照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執行,也可調劑錄取選考其它科目並有專業(類)服從志願的考生。

第二十六條 保送生的選拔錄取嚴格按教育部文件執行,錄取辦法詳見《山東大學 2006年招收保送生工作實施辦法》。

第二十七條 高水平運動員錄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考生須同時通過我校組織的選拔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高水平運動員測試或選拔比賽,高考成績達到規定分數線,我校方能錄取。

第二十八條 部分外國語專業提前單獨招生、自主選拔錄取、藝術特長生、藝術類、體育類、國防生、少數民族預科班、定向西藏就業學生、內地新疆高中班、西藏內地班、港澳台及華僑學生的錄取按國家有關文件和我校制定的相關實施辦法執行。

第二十九條 除英語專業外,我校其它專業均不限制應試語種。但我校所有非外語專業,從大學二年級開始逐漸增加用英語講授的課程。

第三十條 所有專業(類)錄取男女生無比例限制(護理學專業不招收無該專業志願的男生)。

第三十一條 我校將及時公布錄取結果,考生可登錄我校本科招生在線查詢。

第六章 其 它

第三十二條 考入山東大學總校的學生分別到學院所在校園報到;考入山東大學威海分校的學生到威海分校報到。

第三十三條 新生入校後,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和資格等復查。若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三十四條 普通本科、高職(專科)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根據屬地原則,執行山東省物價局統一核定的標准。

第三十五條 對中學階段德、智、體、美全面發展,被我校錄取的高考優秀學生、部分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優秀保送生等頒發優秀新生入學獎學金(詳見山東大學2006級「優秀新生獎學金」評獎辦法)。

第三十六條 我校設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針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建立了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為輔完善的資助體系。

第三十七條 學生完成學業後,按照山東大學學籍管理規定等有關要求,分別頒發山東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學士學位證書或高職(專科)學歷證書。

第三十八條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在線網址 :http://www.bkzs.s.e.cn ,電話:0531-88364787, 傳真:0531-88564787 。通訊地址:濟南市山大南路27號 山東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250100。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我校沒有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四十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四十一條 山東大學威海分校的招生章程參照本章程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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