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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學招生網站

發布時間: 2023-05-12 18:52:10

Ⅰ 湘潭大學選宿舍網站入口是什麼

訪問湘潭大學迎新自助網,http://yxzz.xtu.e.cn,用自己的學號和身份證號後6位登錄,即可自助選宿舍。

Ⅱ 湘潭大學美術生錄取分數線2022

其他信息:

近日,湘潭大學公布了2020年藝術生招生簡章,下面收集整理了相關信息,供大家參考。 湘潭大學藝術學院簡介 湘潭大學藝術學院現有教授7人(含客座教授)、副教授10人,博士及在讀博士4人,碩士26人,有視覺傳達設計、藝術設計學和動畫等3個本科專業,有「藝術理論與實踐」科學碩士點和「藝術碩士專業學位點」(MFA)各一個。視覺傳達設計系設有平面媒體、數碼影像、網路設計等3個工作室;藝術設計學系設有品牌設計、設計文化應用、設計產業管理等3個工作室;動畫系設有二維動畫設計、氏握三維動畫設計、游戲設計等3個工作室。學院的數碼藝術實驗中心是中央與地方共建實驗室。本科教學採用專業基礎教學與工作室教學相結合的先進教學模式,學生在入校後前兩年內將全面進行文化與專業基礎知識的系統學習,兩年後根據每個學生的藝術特質和專業愛好分別進入相關的工作室進行專業方向學習。這種教學模式因材施教,專業課教學靈活多樣,學生的藝術才能、個性特點都能得到高度重視,學生的創造力、想像力都能得到充分挖掘。學院注重學生動手能力的鍛煉和提升,先後在安徽西遞、宏村、河南林州、江西婺源、合肥泰尙、廣東廣州、湖南常德等地建立起了寫生基地和實習就業基地;學院積極推進「國際賽事」學科競賽機制,搜羅全球動漫、數碼藝術的公認影響力賽事,引入課堂教學,指導學生參加各級各類藝術競賽。建院以來,學生參加各級各類藝術競賽,捧回國際國內高級別的各類獎項600餘項;學院重視藝術交流,先後與英國鄧迪大學、法國巴黎高等美術學院、英國格拉斯哥藝術學院、帕斯藝術學院、韓國公州大學等國外著名的藝術類高校開展藝術交流活動,並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關系。 學校還設有廣播電視學、廣告學、新聞學、工業設計、土木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6個相關本科專業,有計算機軟體與理論、計算機應用技術、美學、傳播學、文藝學、機械設計及理論等6個相關碩士點。這些本科專業和碩士點都能為學院的教學與科研提供各類共享資源,在師資、教學和科研方面為辦好視覺傳達設計、藝術設計學和動畫專業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湘潭大學2020年招生省份及計劃 2020年湘潭大學擬面向河北、山東、湖北、廣東、河南、北京、湖南、上海等8個省(市)招收視覺傳達設計、動畫、藝術設計學專業考生190人左右。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和錄取批次以當地省級考試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准。 省份(市) 招生計劃 省份(市) 招生計劃 河北 35 河南 35 山東 35 北京 8 湖北 30 湖南 20 廣東 20 上海 7 報考須知 (一)所有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視覺傳達設計、動畫、藝術設計學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生源省(市)美術類統考(專業聯考)且成績合格,專業其他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市)有關政策執行。 (二)藝術類專業均實行文理兼招,原則上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後均以英語為公共外語安排教學。 (三)學費標准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8000元/年,藝術設計學專業8000元/年,動畫專業8000元/年(如有變動,以湖南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准為准)。 錄取原則 (一)遵照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2020年藝術類招生文件有關錄取規定。 (二)美術省級統考專業成績及高考文化成績均達省藝術類同科類本科專業最低控制分數線,進檔後按分數優先的原則,用以下綜合成績作為錄取依據: 1.考生所在省(市)投檔錄取規則中已確定綜合分(綜合成績)計算規則的,則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規定執行,按投檔成績(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仍相同則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考生所在省(市)投檔錄取規則未確定綜合分(綜合成績)計算規則的,綜合分(綜合成績)換算方式為:綜合分=文化課成績×40%+專業成績殲汪慶×文化成績總分(滿分)/專業成績總分(滿分)×60%。按綜合分(綜合成績)從高到陵敏低進行排序錄取,綜合分相同時,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仍相同則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招生咨詢方式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 湘潭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 郵編:411105 電話:0731-58293451 58293275 傳真:0731-58298913 網址:https://www.xtu.e.cn/ E-mail:[email protected]

Ⅲ 湘潭大學選宿舍入口

湘潭大學的選擇宿舍登錄入口網站是在湘潭大學迎新自主網-首頁。依據湘潭大學招生網發布回的2020年新生入學須答知,該網站可以為新生提供個人信息登記、網上選宿舍以及網上繳費等功能。

同時依據該新生入學須知可知,其迎新自主網的開放時間為2020年9月8日至9月24日。其中網上選擇宿舍的日期自2020年9月8日至9月16日。

(3)湘潭大學招生網站擴展閱讀:

一、2020年湘潭大學新生助辦理業務時間:

1、網上選擇生活用品時間為2020年9月8日至9月16日。

2、網上登記軍訓服裝尺碼時間為2020年9月8日至9月16日。

3、網上繳納費用耗時間為2020年9月8日至9月24日。

4、現場報到時間為2020年9月24日。

二、報到入校前注意事項:

1、2020級新生從2020年9月9日起必須每天及時在湘大校園APP中填寫健康狀況上報。

2、2020級新生必須提前申領湖南省電子健康卡。

3、學生家長以及親友等人員一律不得陪同進入校園。

Ⅳ 2018年湖南湘潭大學申請審核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湘潭大學2018年申請審核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根據《湘潭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制實施辦法》(湘大研發〔2017〕10號)文件精神,現將2018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敬運招生學科專業、導師及招生計劃


1.招生指標在學校未正式下達之前,暫參照2017年招生計劃執行,最終以學校正式下達的指標為准。各學院(系)招生學科和導師見招生目錄(附件1)。


2.司法反腐基地專項僅限法學院030100法學04訴訟法(法治反腐研究)方向報考。


二、報考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二)「申請-考核」制報考條件:


1.持國內文憑者原則上應為國家統招全日制應屆碩士畢業生(在2018年6月30日前取得碩士學位);持國外文憑者要求考生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報告且獲得碩士學位的年限在一年以內。


2. 外語水平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1)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425分;


(2)雅思IELTS≥6.0;


(3)托福TOEFL≥80;


(4)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PETS5)≥60分;


3. 有關科研成果、專利、發表的學術論文等的具體要求如下:


(1)人文社會科學:近3年來以第一作者在CSSCI來源期刊(不含擴展版,下同) 或在湘潭大學認定的人文社會科學一、二類期刊或在SSCI、A&HCI期刊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 1篇及以上。


(2)自然科學:近3年來以第一作者(通訊作者)在SCIE、EI、CPCI-S收錄源刊或學校認定的國內重點(權威)期刊上發表或正式接收論文1篇及以上,或者獲得授權發明專利1項及以上。


4.其他選拔條件、程序和方余稿塵法按《湘潭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制實施辦法》(湘大研發〔2017〕10號)執行。


(三)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包括法律碩士、教育碩士、工程碩士、MBA、MPA、MPAcc等)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等正在攻讀碩士學位但尚未獲得碩士學位者不能報考;


(四)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准;


(五)有兩名與報考學科、專業相關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職稱的專家推薦。


(六)現役軍人報考博士生,按教育部最新規定辦理;


(七)除專項計劃以外,原則上只招收全日制脫產博士研究生。


四、報名程序


(一)報名方式


所有考生必須在網上報名,採用網上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查相結合的形式。


豎禪(二)網上報名


1. 報名時間:


2017年12月9日—31日,「申請-考核」制網上報名。


2.報名要求: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chsi.com.cn/-----選擇「考生登錄」----注冊學信網賬號----選擇「博士招生」----選擇「網上報名」----選擇「湘潭大學」。按照網上報名說明和網上報名步驟報名,按要求錄入本人各項真實信息,上傳一寸免冠數碼照片,並列印《博士研究生報名信息簡表》,經考生本人確認無誤後簽名確認。


考生報名成功後,請注意報名網站提示的「學籍學歷校驗結果」,學籍學歷校驗結果顯示不通過的,應立即向學信網申請辦理《學歷認證報告》。截至報名結束時,學籍學歷校驗顯示未通過且未辦理《學歷認證報告》的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請不要繳納報名費。


(三)網上繳納報名費


1. 繳費時間:報名時間內。


2. 報名費:350元;復試費:120元。


3. 繳費方式:學信網網上繳費。


請考生對照招生簡章對自己的報考資格進行確認,一旦交費成功,報名費一律不退還。


(四)資格審查


「申請-考核」制考生須於2018年1月5日攜帶以下材料(請考生根據不同需要准備相關材料並按下列順序裝訂成冊)到研究生院招生辦(辦公樓313室)進行資格審查:


1. 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列印的《博士研究生報名信息簡表》。應屆生其單位簽署報考意見一欄可不填,非應屆報考者須單位人事部門簽署以下內容:同意其全日制脫產攻讀博士,同意其檔案及工資關系調入湘潭大學;


2. 「申請-考核」制非應屆考生還需提供碩士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者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應屆生提供學生證復印件。


考生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 http://www.chsi.com.cn)上進行學歷認證,獲取書面《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者《學歷認證報告》,在資格審查時提交。


同時考生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證書查詢」 網站(http://www.chinadegrees.com.cn/)查詢列印學位證書查詢結果。不能查詢或查詢未果者須在「中國學位與教育文憑認證」網站(http://www.chinadegrees.cn/cn/)上進行已獲學士學位和碩士學位認證,獲取書面《認證報告》,在資格審查時提交。


學歷或學籍認證辦理可聯系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或者高等教育學歷認證代理機構。湖南的代理機構為: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學歷學位認證中心,咨詢電話0731-84402928、84402947和湖南省大中專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咨詢電話0731-82816660、82816663。


3. 碩士學位課程學習成績單;


4. 身份證復印件;


5. 申請「申請-考核」制的考生須提交《「申請-考核」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附件2);


6. 兩份專家推薦書(須加蓋專家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附件3);


7. 國外獲得的碩士學位者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同時提交第一學歷、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8.外語水平證明材料復印件;


9.在學術刊物上發表的學術論文、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獲獎證書等復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證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


五、學院(系)材料復審和綜合能力考核


2018年1月8日-15日,學院(系)考核工作小組對符合申請資格的考生進行綜合考核,具體考核辦法及安排見各招生學院(系)通知。學院(系)在綜合考核過程中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同時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體檢


2018年1月10日-15日,考生到學校醫院體檢。並按規定繳納體檢費。體檢標准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七、錄取


學院(系)招生領導小組根據考核總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等綜合考核情況確定擬錄取名單並報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審查,並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審批通過者,擬錄取為2018級博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統一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


八、學費、學業獎學金、助學金標准


(一)2018年學費標准:10000元/年.人(以物價局最新核定標准為准)。


(二)學業獎學金、助學金標准:見湘潭大學最新獎助學金文件。


九、學制


博士研究生學制以我校相關管理文件為准。


十、其它


(一)考生如被我校及其它高校同時錄取時,必須將有關情況於2018年5月30日前告知我校,否則在我校上報錄取數據至教育部時發現重復錄取情況,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二)所有考生報名前必須與報考導師取得聯系。


(三)請考生在報名前登錄我校研究生院網站(http://yjsc.xtu.e.cn/)查詢招生簡章。湘潭大學研招辦電話:0731-58292051,傳真:0731-58292695,查閱詳細說明和有關報名流程及相關事宜。


(四)考生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我校招生簡章以及報考條件,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全日制脫產博士研究生必須將人事檔案、工資關系調入我校。


湘潭大學研究生院


2017年12月8日




Ⅳ 湘潭大學招生辦電話

湘潭大學招生辦電話是:0731-58293807、0731-58292814、0731-58292841、0731-58293275、0731-58293451。

湘潭大學簡稱「湘大」,是一所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

師資力量:

學校現有專任教師1645人,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的教師比例超過76%;有留學經歷的教師達25%。匯聚了包括中國工程院雙聘院士5人,海外高層次人才1人,「萬人計劃」人選4人,「長江學者」6人,國家傑青、優青基金獲得者4人,「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4人。

全國模範教師4人,全國優秀教師5人,國家教學名師3人,馮康科學計算獎獲得者1人,全國宣傳思想文化青年英才2人,全國優秀科技工作者1人,全國知識產權領軍人才1人,全國專利信息領軍人才1人,第二批全國高校黃大年式教師團隊1個等一大批高水平師資和科研隊伍。

以上內容參考 學校官網-學校簡介

Ⅵ 2022年湘潭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湘潭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准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湘潭大學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湘潭大學本科招生 工作 順利進行,切實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於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2〕1號)及招生 考試 工作其他相關文件,結合湘潭大學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蓋的主要類別有:普通 高考 招生、保送生招生、 藝術 類專業招生、國家專項計劃招生、地方專項計劃招生、高水平運動隊招生。


第三條 學校校名:湘潭大學,學校地址: 湖南 省湘潭市,英文譯名:Xiangtan University,郵政編碼:411105,招生咨詢熱線:0731-58293275、58293451,傳真:0731-58298913,湘潭大學本科招生網網址:https://zhaosheng.xtu.e.cn/,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四條 學校是國家「 雙一流 」建設高校,是公辦、全日制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1978年,學校被國務院確定為全國16所文 理工 綜合性重點大學之一)。學校現有國家級 一流本科專業 建設點28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23個;有1個國家應用數學中心,1個教育部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2.0基地;有16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31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9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類別,15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具有優秀應屆本科 畢業生 免試攻讀碩士 研究生 推薦資格;具有招收港、澳、台學生與外國 留學 生資格。


第五條 學校坐落在同志的故鄉、歷史文化名城、長株潭都市圈中心城市——湖南省湘潭市。學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與教育粗盯部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與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共建高校,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答數工程」支持高校,全國首批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單位,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湖南省首批招收留學生和國防生的高校。


第六條 湘潭大學招生工作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從有利於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各類人才和維護社會公平出發,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錄取原則,切實保障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執行學校黨委和行政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研究制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八條 學校招生與 就業 指導處為具體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學校制定的有關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組織對部分特殊類型考生的考核,組織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工作,做好招生工作分析和總結,及時上報招生有關數據。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招生計劃管理部門根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等因清凳首素制定年度招生總計劃,經學校校長辦公會審定後,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第十條 學校招生計劃管理部門根據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總計劃制定各專業招生計劃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計劃管理部門將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復的招生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內寄(送)到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普通高考招生主管部門,並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規定,預留部分(不超過總計劃的1%)本科招生計劃,用於調節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執行學校統一的錄取規定。


第四章 招生工作人員


第十三條 學校選拔能模範遵守國家有關考試招生政策法規的教師和幹部參加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四條 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工作人員均須參加學校組織的考試招生政策法規和技術培訓。參加招生錄取的工作人員須無直系親屬參加當年當地的高考。


第五章 招生工作紀律


第十五條 招生工作人員需簽訂《湘潭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責任承諾 書 》。


第十六條 招生工作部門和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教育部及相關部門的有關紀律規定,確保考試招生公平公正。


第十七條 招生錄取工作人員要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將錄取工作的相關信息泄漏給非招生錄取工作人員。


第六章 入學考試(考核)


第十八條 符合國家政策規定、擬申請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 民族 傳統 體育 專業單獨招生(簡稱體育單招)的高水平運動員,需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體育單招文化課考試,其考核辦法和錄取形式執行教育部、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主管部門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其餘考生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新高考改革省市的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學校組織對高水平運動員的體育專項測試。具體要求以當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為准。


第二十條 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 北京 、 上海 、湖南、 湖北 、 河南 、 河北 、 山東 、 廣東 )使用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其他要求遵照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招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要求以當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為准。


第七章 錄取規則


第二十一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 志願 投檔的批次,提檔比例按省級高校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按照 平行志願 投檔的批次,提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保送生、高水平運動員的調檔名單由學校根據考核情況向生源所在省級高校招生主管部門提供。其中,根據 內蒙古 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相關規定,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二十二條 我校提檔時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確認的全國性高考政策性加分,但分值累計不得超過20分。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按照考生高考投檔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直至完成來源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再按照生源省份相關規定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按相關規定進行徵集志願。


第二十三條 我校不設專業志願分數級差,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錄取專業。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從高到低錄取,生源省份沒有統一排序規則規定的,則按單科語文、數學、外語、文(理)綜合的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依次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生源所在省招生計劃未錄滿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所有錄取及退檔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門進行審核確認後的名單為准。如與生源所在省份排序規則不符,按生源所在省份政策執行。


第二十四條 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有關辦法執行。考生須滿足我校選考科目要求,選考科目要求以省級招辦向社會公布的為准;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錄取專業,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第二十五條 英語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原則上不限外語應試語種,考生進校後以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為公共外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六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除招生計劃特別註明的專業外,學校對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且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八條 我校藝術類招生專業錄取規則如下:省級統考專業成績及高考文化成績均達省藝術類同科類本科專業最低控制 分數線 ,進檔後按分數優先的原則,用以下綜合成績作為錄取依據:


1.考生所在省(市)投檔錄取規則中已確定綜合分(綜合成績)計算規則的,則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執行,按投檔成績(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仍相同則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錄取規則未確定綜合分(綜合成績)計算規則的,綜合分(綜合成績)換算方式為:綜合分=文化課成績×40%+專業成績×文化成績總分(滿分)÷專業成績總分(滿分)×60%。按綜合分(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錄取,綜合分相同時,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仍相同則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二十九條 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且其運動水平須經我校體育專項測試認定,文化考試成績應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錄取的有關要求。報考羽毛球、男子足球項目的考生須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體育專業全國統測。考生參加統測的位置或小項應與在我校報名時嚴格一致,若統測未區分位置、小項,或未設置我校招生位置、小項,則考生參加的統測成績須經我校認定通過後方為有效。


第三十條 保送生、國家專項、地方專項按國家和我校有關政策錄取。


第三十一條 我校建立校長作為高校法人代表簽發或授權簽發錄取通知書制度。凡被我校錄取的 新生 ,我校發放由校長簽發,加蓋本校校章的錄取通知書。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入學。


第三十二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涉嫌嚴重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的,將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凡通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學生,在規定的 學習 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 畢業 要求者,頒發湘潭大學本科畢業 證書 ;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章 學費 標准及幫困措施


第三十三條 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學校嚴格按照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當年批準的收費標准執行收費,具體收費標准將在學校招生網和新生入學須知上公布。  


第三十四條 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設有「綠色通道」,構建了「獎、勤、貸、助、減、免、補、緩」等多項措施相互補充、覆蓋全體學生的資助激勵體系,不讓任何一名學生因經濟困難而輟學。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湘潭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公布後,如遇教育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招生政策調整,我校將制定相應招生政策,另行公布。在實施過程中有修訂的,修訂內容自修訂之日起生效。

Ⅶ 湘潭大學興湘學院招生簡章及招生計劃專業人數錄取規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和「陽光工程」的要求,為進一步規范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制訂本章程。

第一條學院名稱、辦學性質、辦學類型、辦學層次、辦學地點

湘潭大學 興湘學院(英文譯名:Xingxiang College of XiangtanUniversity,國標代碼:12599,郵政編碼:411105,招生咨詢熱線:0731-58293832、58293680、58298626,傳真:0731-58293847,網址:http://xxxy.xtu.e.cn/,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是2001年8月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1月通過教育部審批確認,由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 湘潭大學 創辦的一所獨立學院,學院辦學層次為全日制普通本科,辦學地點為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區。

第二條學院招生組織機構及職責

1.母體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執行學校黨委和行政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研究制定學院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並指導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2.學院設立招生與就業指導辦公室,負責落實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有關招生的決議、決定,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等工作。

3. 湘潭大學 紀委、監察部門負責監督學院招生政策的貫徹和招生錄取原則的執行,維護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招生計劃

學院根據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總計劃制定各專業招生計劃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報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執行,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准。

學院根據教育部規定,按照本科招生總計劃的1%預留部分本科招生計劃,用於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執行學院統一的錄取規則,主要投放到上線生源多、高校錄取比例相對較低的省(自治區、直轄市)。

第四條錄取規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錄取原則。

2.按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3.執行生源所在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有關規定。

4.學院不設專業志願分數級差,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分科類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實施錄取。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則按單科語文、數學、英語、文(理)綜合的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優先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所有錄取及退檔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門進行審核確認後的名單為准。

5.要求報考英語專業考生的英語單科成績在110分以上(含110分)。

6.報考動畫專業的考生須參加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且成績合格。高考文化成績必須達到湖南省劃定的本科三批美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對美術類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30%+專業統考成績×70%,最終結果保留1位小數。綜合成績相同時,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五條體檢標准

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後,學院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條男女比例

不限制各專業男女生招生比例。

第七條語種要求

外語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或對應專業語種,其他專業原則上不限,考生進校後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八條收費標准

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學院嚴格按照湖南省發改委、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當年批準的收費標准執行,具體收費標准在學院官網和新生入學須知上公布。

第九條學歷及學位證書

具有學院學籍的學生,在規定的修讀年限內,修滿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則准予畢業,並頒發 湘潭大學 興湘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 湘潭大學 興湘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條獎勵與幫困措施

1.學院設有學年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等近20項獎助學金。此外,學生還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以及國家助學貸款等。

2.學院設有學生勤工助學管理中心,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在校內合理安排勤工助學崗位,實行按勞計酬。

第十一條附則

1.本章程由 湘潭大學 興湘學院負責解釋。

2.本章程適用於 湘潭大學 興湘學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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