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師范大學招生目錄
『壹』 首都師范大學有哪些專業_什麼專業好
首都師范大學 創建於1954年,是一所包括文、理、工、管、法、教育、外語、藝術等專業的綜合性師范大學,是北京市重點投入建設,進入「211工程」的北京市屬重點大學。建校55年來,共培養各類高級專門人才近10萬名,是為北京市基礎教育輸送合格師資和培養其他現代化建設所需人才的重要基地。
首都師范大學 比較好的專業有:
公共事業管理、信息工程、社會體育、國際經濟與貿易、市場營銷、運動訓練、智能科學與技術、生物科學與生物技術。
首都師范大學 招生的專業有:
公共事業管理專業
信息工程專業
社會體育專業
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
市場營銷專業
運動訓練專業
智能科學與技術專業
生物科學與生物技術專業
教育技術學專業
地理科學專業
政治學與行政學專業
戲劇影視文學專業
小學教育專業
學前教育專業
旅遊管理專業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
軟體工程專業
歷史學專業
歷史學類專業
教育學專業
化學類專業
化學專業
民族傳統體育專業
運動人體科學專業
法學專業
財務管理專業
數學類專業
舞蹈學專業
應用化學專業
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
生物科學類專業
文物保護技術專業
國際政治專業
藝術設計專業
法語專業
地理信息系統專業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
世界歷史專業
日語專業
德語專業
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
體育教育專業
思想政治教育專業
對外漢語專業
電子信息工程專業
社會工作專業
英語專業
金融學專業
新聞學專業
俄語專業
西班牙語專業
心理學專業
歷史學基地班專業
哲學專業
物理學專業
音樂學專業
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
漢語言文學專業
美術學專業
錄音藝術專業
『貳』 2022年首都師范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首都 師搏歷州范 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准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以下稱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門普通高等學 校招 生 工作 有關規定,結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製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校名全稱:首都師范大學,上級主管部門: 北京 市教育委員會。
第三條首都師范大學是國家「 雙一流 」建設高校、爛宴北京市與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北京市屬重點大學;為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培養包括本科生、碩士 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等在內的各類高級專門人才,對合格本科 畢業生 頒發學校名稱為「首都師范大學」的普通本科學歷 證書 和學士學位證 書 。
第四條學校辦學地點:校本部(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105號)、北一區、北二區、東一區、東二區、良鄉校區。
第五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七條學校招生 就業 處招生辦公室是我校本科招生的實施機構,負責處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學校紀委、監察室作為招生監察機構,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學校根據國家政策要求,統籌考慮各招生省份考生數量、生源質量、各 專業就業 情況等因素,並結合學校近年來各招生省份來源計劃落實情況,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2022年各專業分省招生計劃以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
第十條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我校預留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1%的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四章 錄取
第十一條招生錄取規則
1.我校根據在各招生省份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 志願 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 平行志願 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錄取時,我校將根據生源狀況在相應招生省份適量調整招生計劃。
2. 高考 改革省份投檔考生須滿足我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我校在高考改革省份的選考科目要求,以招生省份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公布的招生計劃內容為准。
3.錄取時,進檔考生以高考實考分和專業志願為錄取依據,採取分數優先的方法確定專業,不設專業級差。在實考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比較並優先錄取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4.對達到我校最低 錄取分數線 但未進入專業志願、且願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進行調劑錄取。專業調劑原則:學校根據考生分數從高到低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全部是非師范專業者,只在非師范專業范圍內調劑;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中有師范專業者,則在師范和非師范兩類專業范圍內調劑。
5.錄基蔽取時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
6.對享受教育部和各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檔的考生,我校認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項加分,但原則上最高不超過20分。投檔後,我校按照考生實考分數進行錄取。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7.「雙培計劃」、「外培計劃」、「農村專項計劃」、「鄉村教師支持計劃」,依據北京市相關政策和我校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中「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只招收已報名參加北京市2022年高考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不含因升學原因將戶口遷入北京市集體戶口的考生)的考生,按考生高考報名所在區投放招生計劃且只錄取有專業志願的考生。
8.在 內蒙古 自治區,我校普通類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9.美術學院各專業按如下規則錄取:
在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不低於招生省份 藝術 類本科錄取控制線的前提下:
(1)我校美術類專業使用招生省份美術統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考生須參加招生省份組織的美術統考,且美術統考成績不低於本科合格線。在此基礎上,北京考生美術統考成績不低於225分;京外考生美術統考成績不低於滿分的80%。
(2)考生外語單科成績不低於60分(滿分150分)。
(3)在使用招生省份統一投檔原則進行平行志願投檔的招生省份,各招生專業對已投檔考生按招生省份統一計算的投檔成績規則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參考體檢情況擇優錄取。
(4)在實行順序志願投檔的招生省份( 湖南 省非平行組參照順序志願執行),各招生專業對已投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參考體檢情況擇優錄取。綜合分=美術統考成績÷美術統考滿分×高考文化課成績滿分×50%+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50%。綜合分相同時,我校將依次比較並優先錄取美術統考成績、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5)招生省份同一招生專業按文理科類、歷史物理科目組等類別分別編制計劃數的,按相應的類別分別排序錄取。招生省份同一專業未分別編制計劃數的,報考該專業的所有考生統一排序錄取。
(6)錄取時按分數優先的原則確定考生錄取專業,不設專業級差。
(7)美術學(師范)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願的考生。
10.音樂學院各專業在北京按如下規則錄取:
在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不低於北京市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線的前提下:
(1)報考音樂學(師范)、音樂表演、舞蹈學(師范)、舞蹈學(師范,京籍單列)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2022年藝術類專業校考且專業成績合格。錄音藝術專業在北京招生不組織校考,認可其他在京招生的公辦本科院校錄音藝術專業的校考本科合格成績。
(2)音樂學(師范)專業錄取排序規則為:按照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參考體檢情況擇優錄取。綜合分=專業校考成績÷專業校考滿分×高考文化課成績滿分×50%+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50%。綜合分相同時,依次優先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3)音樂表演專業錄取排序規則為:按照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參考體檢情況擇優錄取。專業校考成績相同時,依次優先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4)舞蹈學(師范)、舞蹈學(師范,京籍單列)兩個專業的錄取排序規則均為:按照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參考體檢情況擇優錄取。專業校考成績相同時,依次優先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5)錄音藝術專業錄取排序規則為:按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參考體檢情況擇優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依次優先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6)填報我校多個藝術類專業志願的,採用專業志願優先方式進行錄取。
11.音樂學院各專業在北京以外招生省份按如下規則錄取:
在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不低於各招生省份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線的前提下:
(1)我校音樂學院各招生專業在京外招生省份不組織校考。考生必須按照有關要求參加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藝術類省級統考(聯考)。招生省份對不同錄取批次或類別制定不同錄取要求的,考生必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所在批次或類別對應的標准。
(2)在使用招生省份統一投檔原則進行平行志願投檔的招生省份,各招生專業對已投檔考生按招生省份統一計算的投檔成績規則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參考體檢情況擇優錄取。
(3)在實行順序志願投檔的招生省份(湖南省非平行組參照順序志願執行),各招生專業對已投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參考體檢情況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我校將依次比較並優先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4)音樂學(師范)專業要求考生專業統考成績本科合格,且成績不低於滿分的80%。考生專業 考試 內容須包含鋼琴和聲樂兩項,若考生所在招生省份的各個統考方案均無法同時包含鋼琴和聲樂兩項,則要求成績項必須包含鋼琴或聲樂其中之一。其中聲樂要求為美聲唱法或 民族 唱法,其他唱法一律不招收。
(5)音樂表演專業要求考生專業統考成績本科合格,且成績不低於滿分的80%。音樂表演專業只招收器樂考生,招生器種為二胡、琵琶、古箏、揚琴、古琴、三弦、阮、笙、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單簧管、長笛、巴松、圓號、西洋打擊樂(小軍鼓及馬林巴)、手風琴。其他器樂種類一律不招收。
(6)錄音藝術專業要求考生專業統考(聯考)成績本科合格,且統考專業為錄音藝術。
(7)舞蹈學(師范)專業要求考生專業統考成績本科合格,且成績不低於滿分的85%。舞蹈學(師范)專業招生舞種為民族民間舞、古典舞、芭蕾舞、現代舞。其他舞種一律不招收。
(8)招生省份同一招生專業按文理科類、歷史物理科目組、專業統考等類別分別編制計劃數的,按相應的類別分別排序錄取。招生省份同一專業未分別編制計劃數的,報考該專業的所有考生統一排序錄取。
(9)除按器種、唱法或舞種分別列出計劃人數或有特殊說明的情況外,各招生專業對已投檔且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在錄取排序時不區分考生的器種、唱法或舞種等類別。
(10)音樂學(師范)、舞蹈學(師范)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願的考生。
(11)填報我校多個藝術類專業志願的,採用專業志願優先方式進行錄取。招生計劃所在錄取批次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12.初等教育學院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在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不低於北京市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線的前提下:
(1)美術學(初等教育,師范)專業:考生美術統考成績需不低於210分,外語成績不低於60分。該專業在本科提前批藝術類B段投檔錄取,北京教育考試院負責按照相關投檔原則對考生進行投檔。學校招辦進行審核錄取。
(2)音樂學(初等教育,師范)專業:在專業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參考體檢情況擇優錄取。綜合分=專業校考成績÷專業校考滿分×高考文化課成績滿分×50%+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50%。綜合分相同時,依次優先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3)書法學(初等教育,師范)專業:在專業校考成績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及體檢情況擇優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依次優先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二條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條件
1.語種要求:外語類各專業及小學教育(英語師范)專業只招收英語考生,其它專業不限考生語種。入學後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地理信息科學和遙感科學與技術專業主要專業課採用英語授課;國際經濟與貿易、心理學、生物科學類等專業(類),部分課程採用英語授課。
2.外語單科成績要求:在京招生的「外培計劃」專業,外語單科成績不得低於120分。
3.體檢要求:我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首都師范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體檢實施細則》中的有關規定,及教育部、衛生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有關補充規定。
4.師范類體檢要求:報考師范類專業的考生應符合《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標准(試行)》,如有不符,不能錄取到師范類專業。
5.教師資格認定:根據《教育部關於印發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教師函【2020】5號)要求,我校招收的公費師范生參加免試認定改革:我校對公費師范生開展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 畢業 生可憑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結果,免考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科目。根據自願原則,公費師范生也可自行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6.師范生簽約:根據《北京市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細則》(京教人【2019】11號)文件要求,師范生入學前,須與學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北京市師范生公費教育協議書》。
7.師范生就業與升學:要按照《北京市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細則》(京教人【2019】11號)和簽訂的《北京市師范生公費教育協議書》相關規定和要求執行。《北京市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細則》(京教人【2019】11號)規定:師范生畢業時在全市基礎教育系統雙向選擇就業,畢業後須從事本市中小學、幼兒園教育教學工作(含教育行政及相關部門審核注冊的中等及中等以下的學歷教育機構)滿五年以上。師范生違反教育協議的需要繳納在校期間的專業獎學金和培養費用(含免繳的 學費 、取得的生活補助等),具體標准參照相關文件執行。錄取到「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考生還應按照定向區教委以及北京市相關政策執行,入學前須與區教委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畢業後由定向區教委按照公開 招聘 相關工作程序安排就業,服務期限不少於5年。京外師范生參照執行。
8.大類招生與培養:我校數學科學學院、生命科學學院、文學院、管理學院、美術學院和初等教育學院部分專業實施寬口徑大類招生和培養。數學科學學院非師范 專業設置 的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統計學三個專業按數學類(含數理實驗班)錄取;生命科學學院非師范專業設置的生物科學、生物技術兩個專業按生物科學類(含實驗班)錄取;文學院非師范專業設置的漢 語言 文學、漢語國際教育、秘書學三個專業按中國語言文學類錄取;管理學院設置的勞動與社會保障、公共事業管理兩個專業按公共管理類錄取;美術學院設置的美術學(藝術市場)、繪畫(油畫)、繪畫(國畫)三個專業方向按美術學類錄取;美術學院設置的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三個專業按設計學類錄取;初等教育學院設置的小學教育(中文師范、數學師范、英語師范、科學師范、信息技術師范、德育師范)六個專業方向的部分招生計劃按小學教育(敬修書院)專業方向大類錄取。被以上專業類錄取的學生於第一學年或者第二學年在本院大類招生所含專業內,按一定比例,根據學生意願和在校 學習 成績等因素相結合的方式雙向選擇專業方向。
第五章 收費標准及資助政策
第十三條我校學費標准為:一般專業5000元/年;外語類專業6000元/年;藝術類專業8000—10000元/年;師范類專業免收學費。我校將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用,一般為每學年650-900元。以上費用標准以2022年北京市教委審核結果為准。
第十四條我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機構健全,制度完備,已經形成了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要手段,以獎助學金為激勵方式,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困難補助、專項補貼等多措並舉的全方位資助體系,全面推進「1142」精準資助育人模式,助力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成長 成才。相關申請程序由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咨詢電話:010-68902670。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新生 報到後,學校將對錄取學生進行資格復查,凡不符合招生規定或有舞弊行為的學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首都師范大學網站:www.cnu.e.cn;首都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bkzs.cnu.e.cn;招生咨詢電話:010-68902995。
第十七條我校在各招生省份錄取規則以當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
第十八條藝術類專業招生未盡事宜請參見我校藝術類各專業招生簡章。
第十九條本章程公布後,如遇部分招生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我校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並另行公布。對於各種媒體平台公布的學校招生章程,若有不一致,以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布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二十條本章程由首都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叄』 首都師范大學音樂學院2020年本科招生簡章
首都師范大學創建於1954年,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北京市與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學校是一所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藝術學等門類的綜合性師范大學,六十多年來已培養各類高級專門人才二十餘萬名,是北京市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學校現有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7個,博士點100個,博士後流動站15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6個,碩士點142個。
音樂學院是國家音樂與舞蹈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碩士學位授權點和藝術碩士學位授權點,本科層次設有音樂學(師范)、舞蹈學(師范)、音樂表演、錄音藝術四個專業。學院於2001年被教育部批准為國家體育與藝術師資培養培訓基地,2007年被教育部、財政部聯合批准為21世紀音樂教育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國家級實驗區,2008年音樂學獲評北京市重點學科,2018年藝術類學科群獲批北京市高精尖學科建設,2019年音樂學獲評國家「雙萬計劃」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音樂與舞蹈學一級學科在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中、音樂領域在全國首次專業學位藝術水平評估中,皆進入全國同類學科的前10%-20%。學院現有專業教師82名,其中正高職稱17名、副高職稱33名,博士生導師11名、碩士生導師54名。學院現擁有國務院學科評議組委員、全國藝術專業學位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各1名,北京市教學名師2名、北京市青年拔尖人才5名。此外,一批教師承擔了國家和省部級人文社科基金課題或藝術創作基金項目,創、演、錄的作品獲「金鍾獎」「華表獎」「文華獎」「桃李杯」「聲音學院獎」等國家和省部級獎項。擁有《鋼琴》《音樂教育學》兩門國家精品課程,音樂教育專業師生在教育部主辦的全國音樂教育專業教學基本功展示活動中連獲佳績。近年,學院學科發展和專業建設更積極融入國家藝術教育改革的時代行列,一批批新型藝術師資和各類藝術人才彰顯出學院鮮明的辦學特色,成為國家實施美育和人文素養教育戰略的強有力後備軍。
一、招生計劃、招生省份以及學費標准
專業名稱
招生計劃
學制
學費
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招生省份)
招生科類
音樂學(師范)
55
四年
免收學費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新疆、港澳台僑聯合招生。
在福建、陝西只招文科,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
音樂表演
25
四年
10000元/年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浙江、山東、河南、湖南、海南、甘肅、新疆、港澳台僑聯合招生。
文理兼招
錄音藝術
15
四年
10000元/年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貴州、雲南、新疆、港澳台僑聯合招生。
在福建只招理科,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
舞蹈學(師范)
30
四年
免收學費
北京(北京市常住戶口考生除外)、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新疆、港澳台僑聯合招生。
在福建、陝西只招文科,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
舞蹈學(師范,京籍單列)
10
四年
免收學費
北京。只招收已報名參加北京市2020年高考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不含因升學原因將戶口遷入北京市集體戶口的考生)的考生。
1.我校藝術類專業按分省計劃招生。分省計劃根據各招生省份考生校考合格情況按比例編制。
2.實行高考改革的省份,上述招生專業選測科目均為不限。
二、報考條件
1.符合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文件的要求,符合招生省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文件的要求。如招生省份招生文件與教育部文件有不一致的情況,以教育部文件要求為准。
2.考生身體健康條件應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3、報考師范類專業的考生還應符合《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標准(試行)》以及我校的專業學習要求:
音樂學(師范)專業要求五官端正,無口吃;
舞蹈學(師范)、舞蹈學(師范,京籍單列)專業要求五官端正,無口吃;形象、形體等其他條件須符合舞蹈專業培養基本要求,原則上要求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含)、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含)。
三、報名及考試安排
1.音樂學(師范)、音樂表演專業
專業名稱
網上報名時間
開放網上列印准考證
一試(技能測試)
二試(筆試考試)
二試(技能測試)
音樂學(師范)音樂表演
2020年1月14日至2月3日
2月8日
2月11日開始具體見准考證
2月15日9:00開始
2月15日下午開始
1)音樂學(師范)和音樂表演專業考點設在首都師范大學東一區(北京市海淀區白堆子甲23號),京外不設考點。
(2)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選擇報考專業和一試考試時段。網上報名不設名額上限,但為保證考試順暢有序進行,將對每個考試時段的人數進行均衡控制。各時段初始容量報滿後,不保證所有時段都可選擇。(3)報考音樂學(師范)專業的考生須選擇主副項類型;報考音樂表演專業的考生須選擇民族器樂或西洋器樂。
(4)具體考試報到時間、地點等相關安排及考試要求、一試發榜時間及方式見准考證。
(5)專業一試結果發布時,同時公布專業二試現場交費的時間和地點,交費時現場安排二試考試時段。
2.錄音藝術專業
專業名稱
網上報名時間
開始列印准考證時間
筆試考試時間
技能測試時間
錄音藝術
2020年1月14日至2月3日
2月8日
2月15日全天上午9:00開始下午14:00開始
2月16日開始
(1)錄音藝術專業考點在首都師范大學東一區(北京市海淀區白堆子甲23號),京外不設考點。
(2)2月15日下午筆試結束後,現場安排技能測試考試時段。
(3)具體考試報到時間、地點等相關安排及考試要求見准考證。
3.舞蹈學(師范)、舞蹈學(師范,京籍單列)專業
專業名稱
網上報名時間
開始列印准考證時間
一試時間
二試時間
舞蹈學(師范)舞蹈學(師范,京籍單列)
2020年1月21日至2月10日
2月16日
2月19日開始
2月22日開始
(1)舞蹈學(師范)、舞蹈學(師范,京籍單列)專業考點設在首都師范大學北一區(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83號)體育館,京外不設考點。具體報到時間地點和要求見准考證。
(2)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選擇報考專業和一試考試時段。網上報名不設名額上限,但為保證考試順暢有序進行,將對每個考試時段的人數進行均衡控制。各時段初始容量報滿後,不保證所有時段都可選擇。
(3)具體考試報到時間、地點等相關安排及考試要求、一試發榜時間及方式見准考證。
(4)專業一試結果發布時,同時公布專業二試現場交費的時間和地點,交費時現場安排二試考試時段。
四、專業校考報名辦法
1.音樂學(師范)、音樂表演、錄音藝術、舞蹈學(師范)、舞蹈學(師范,京籍單列)五個專業,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專業報考,不能兼報。
2.報考上述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網上報名、網上交費,不接受現場報名和現場交費。報名期間每天0點至6點系統維護,暫停報名。
3.一試報名費100元,在網上報名時網上交費。二試報名費80元,在一試結束並出榜後現場收取。一試發榜、二試交費地點等信息見准考證。
4.網上交費視為考生已確認所有報名信息無誤。交費成功後,所有報名信息(包括考生姓名、基本身份信息、專業等)不能修改。考生也不可取消報名,缺考考生費用不退。若網上交費不成功,則報名無效。
5.報名方式
我校音樂學院藝術類校考報名使用「藝術升網上報名平台」。詳細流程、注意事項和要求,請查看我校招辦網站(bkzs.cnu.e.cn)發布的「2020年藝術類網上報名操作說明」。
(1)考生在手機安裝APP、實名注冊、按系統要求填寫基本身份信息、上傳照片、選擇考點、填報專業志願信息並完成網上交費。
(2)報考我校藝術專業交費成功後無需在APP中「網上確認」。開放列印准考證前,確認狀態會自動變更為「已確認」。
(3)准考證列印開放後考生用電腦登陸網頁版自行列印准考證。
4)不方便使用手機APP的考生也可使用電腦「網頁版」報名。但由於網頁版不能上傳照片,考生需在交費成功後再通過手機APP上傳照片。
6.網上交費成功的考生,可以通過電腦網頁版報名系統自行列印准考證。未通過APP上傳照片或照片審核不合格的考生無法正常列印准考證,不能參加考試。
7.考生填報各類信息時應在系統中仔細核對,確認所有信息准確無誤後再保存提交。考生須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因考生提供的信息有誤、照片有誤或不符合要求,造成不能參加考試或不能向招生省份教育考試院上報成績信息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8.港、澳、台、僑考生的專業考試報名及考試時間、科目、內容和方法與內地考生相同。文化課考試請咨詢港澳台僑聯合招生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參加文化課考試。專業考核及錄取原則參照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9.考生報名後應關注我校招辦網站後續發布的相關公告及通過報名APP推送的消息。
10.考生考試時須攜帶本人准考證和身份證原件(二代證)。身份證丟失的,可用臨時身份證等國家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代替。
五、專業考試
1.音樂學(師范)專業
(1)考試科目及所佔分數比例
專業
一試
二試
技能測試
技能測試
筆試考試
音樂學(師范)
聲樂主項鋼琴副項
聲樂主項(48%)鋼琴副項(32%)視唱(5%)
音樂聽辨(8%)基本樂理(7%)
鋼琴主項聲樂副項
鋼琴主項(48%)聲樂副項(32%)視唱(5%)
一試為技能測試,科目為聲樂和鋼琴,考生選擇其中一個為主項,另一個為副項。
二試包含技能測試和筆試考試。技能測試包含聲樂、鋼琴和視唱,主副項須與一試相同。筆試科目為音樂聽辨和基本樂理。
專業滿分100分,一試成績不帶入最終成績、二試成績為最終成績。
(2)考試要求
聲樂一試清唱。二試時,考生如需伴奏,須准備兩份伴奏譜(五線譜原譜)。在二試現場交費時提出申請並提交1份,另1份二試時提交給現場鋼伴。伴奏由考務組統一安排,不收取費用。考生不能自帶伴奏,不能使用伴奏帶。
一試:
·聲樂主項: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譜。
·聲樂副項: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譜。
·鋼琴主項:任選一首作品。要求背譜。
·鋼琴副項:任選一首作品。要求背譜。
二試:
·聲樂主項:歌曲二首,可重復一試曲目,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譜。
·聲樂副項:歌曲二首,可重復一試曲目,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譜。
·鋼琴主項:①基本練習:兩升兩降調號以內的大小調音階、主三和弦琶音,雙手同向四個八度;②練習曲一首;③從復調作品、奏鳴曲快板樂章、中外樂曲中任選一首作品。④可重復一試曲目。⑤前三項要求背譜。
·鋼琴副項:①練習曲一首;②從復調作品、奏鳴曲快板樂章、中外樂曲中任選一首作品。③可重復一試曲目。④前兩項要求背譜。
·視唱:無升降號與一升或一降調號的單聲部旋律。
·音樂聽辨:包括聽記音程(旋律音程及和聲音程)、和弦、節奏節拍、單聲部旋律(無升降號與一升或一降調號的旋律)等內容。
·基本樂理:包括記譜法、節拍節奏、音程、和弦、調式調性、音樂記號等音樂基礎理論知識與技能。
2.音樂表演專業
(1) 考試科目及所佔分數比例
專業
一試
二試
技能測試
技能測試
筆試考試
音樂表演
民族器樂
民族器樂(70%)視唱(8%)
音樂聽辨(12%)基本樂理(10%)
西洋器樂
西洋器樂(70%)視唱(8%)
一試為技能測試,考試科目分為民族器樂和西洋器樂。
民族器樂招生器種:二胡、琵琶、笛子、古箏、揚琴、古琴、三弦、阮、笙
西洋器樂招生器種: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單簧管、長笛、巴松、圓號、打擊樂、手風琴
考生從上述招生器種中選擇一種樂器參加考試,二試時器種須與一試一致。
二試包含技能測試和筆試考試。技能測試包含視唱和器樂演奏。筆試為音樂聽辨和基本樂理。
專業滿分100分,一試成績不帶入最終成績、二試成績為最終成績。
(2)考試要求
考生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
一試
·民族器樂:樂曲一首。要求背譜。
·西洋器樂:樂曲一首。
二試
·民族器樂:樂曲兩首。可重復一試曲目。要求背譜。
·西洋器樂:樂曲兩首。可重復一試曲目。
·視唱:無升降號與一升或一降調號的單聲部旋律。
·音樂聽辨:包括聽記音程(旋律音程及和聲音程)、和弦、節奏節拍、單聲部旋律(無升降號與一升或一降調號的旋律)等內容。
·基本樂理:包括記譜法、節拍節奏、音程、和弦、調式調性、音樂記號等音樂基礎理論知識與技能。
3.錄音藝術專業
(1)考試科目及所佔分數比例
專業
筆試考試
技能測試
錄音藝術
音樂聽辨(15%)基本樂理(15%)音樂聲學基礎知識 (20%)
綜合才藝展示(20%)音樂作品聽辨、分析及模仿(30%)
專業滿分為100分。
(2)考試要求
·音樂聽辨:包括聽記音程(旋律音程及和聲音程)、和弦、節奏節拍、單聲部旋律(無升降號與一升或一降調號的旋律)等內容。
·基本樂理:包括記譜法、節拍節奏、音程、和弦、調式調性、音樂記號等音樂基礎理論知識與技能。
·音樂聲學基礎知識:主要考察與本專業相關的音樂聲學基礎知識,中學數學、物理基本知識和方法,以及錄音技術發展史、聲學史、音樂史等方面的內容。
·綜合才藝展示:①器樂(含鋼琴)演奏或聲樂演唱任選一首。②如有其他藝術類特長(含器樂和聲樂)或作品可展示。③前兩項不允許使用伴奏。
·音樂作品聽辨、分析及模仿:可以從樂器分析、情緒情感及變化、音樂元素及風格等角度分析音樂作品,並進行模唱或節奏模仿。
4.舞蹈學(師范)、舞蹈學(師范,京籍單列)
(1) 考試科目及所佔分數比例
專業
一試
二試
舞蹈學(師范)舞蹈學(師范,京籍單列)
舞蹈基本功及個人條件(30%)舞蹈表現力(70%)
技巧組合(20%)即興(20%)舞蹈表現力(60%)
專業滿分100分,一試成績不帶入最終成績、二試成績為最終成績。
(2)考試要求
一試:
·舞蹈基本功及個人條件:①考試內容:軟開度、單一技術技巧。②服裝要求:女生盤頭、不化妝不帶頭飾、穿體操服、淺粉色褲襪、舞蹈軟鞋;男生白色短袖練功衣、黑色練功褲、舞蹈軟鞋。
·舞蹈表現力:2分鍾以內劇目(或組合)表現。自備音樂(使用MP3格式,必須存儲在U盤中提交),舞種風格不限。不允許穿演出服及化妝,可穿風格類課堂訓練服。
二試:
·技巧組合:1分鍾以內,無音樂伴奏,包含跳、轉、翻類技術技巧組合。
·即興:音樂即興
·舞蹈表現力:2分鍾以內劇目(或組合)表現。自備音樂(使用MP3格式,必須存儲在U盤中提交),舞種風格不限,可穿演出服裝、化淡妝。
六、錄取原則
1.首都師范大學音樂學院音樂學(師范)、音樂表演、錄音藝術、舞蹈學(師范)、舞蹈學(師范,京籍單列)等專業只錄取參加相應專業當年校考且專業成績合格的考生。
2.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藝術類專業凡涉及招生省份藝術類統考的,考生必須參加招生省份藝術類統考並成績本科合格,才可按我校藝術類錄取原則參加錄取。我校藝術類各招生專業在各招生省份對應統考科類、統考子科類的情況,以考生所在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
3.我校音樂學(師范)和舞蹈學(師范)專業在福建和陝西只招收文科生,錄音藝術專業在福建只招收理科生;音樂學院所有藝術類專業在其他區分文理科的招生省份文理兼招、統一排隊錄取。在高考改革省份,音樂學院所有藝術類專業選測科目均為不限。
4.各專業錄取排序規則如下:
(1)音樂學(師范)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招生省份藝術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1.1倍(四捨五入,取整),按照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參考體檢情況擇優錄取。專業校考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外語。
(2)音樂表演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招生省份藝術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參考體檢情況擇優錄取。專業校考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外語。
(3)錄音藝術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招生省份藝術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專業校考成績(按招生省份高考文化課成績滿分摺合)佔50%,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佔50%,兩項相加計算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校考成績÷專業校考滿分×高考文化課成績滿分×50%+高考文化課成績×50%),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參考體檢情況擇優錄取。綜合分相同時,依次比較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外語。
(4)舞蹈學(師范)、舞蹈學(師范,京籍單列)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招生省份藝術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參考體檢情況擇優錄取。專業校考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外語。其中在京招生的舞蹈學(師范,京籍單列)專業招生計劃單列,錄取時單獨排隊。
5.學校在錄取時全面考察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專業成績及體檢等情況。填報我校多個藝術類專業志願的,採用專業志願優先方式進行錄取。因考生填報志願與校考合格專業不符,造成不能錄取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6.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採用標准分進行錄取。
七、其它說明
1.各位考生應詳細閱讀並充分理解、認可本簡章所述的各項考試、錄取規則等有關要求後再進行報名。
2.首都師范大學藝術類專業校考成績在2020年4月15日以後發布,具體發布方式請關注招辦網站公告。學校將考試合格名單報送各省招生主管部門,不再向考生寄發合格證。
3.畢業生就業執行國家和北京市當年的就業政策。師范生就業還須按照《北京市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細則》(京教人【2019】11號)文件要求執行,同時入學前,須與學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北京市師范生公費教育協議書》。
4.新生入學後,學校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和錄取標准對新生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現象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5.我校的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
6.本招生簡章由首都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聯系方式及乘車路線
首都師范大學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105號
郵政編碼:100048
本科招生網:http://bkzs.cnu.e.cn
聯系電話:010-68902995(招生辦公室)/010-68902346(音樂學院)
微信公眾號:cnuzhaoban
首都師范大學(校本部)地址及乘車路線: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105號
地鐵:6號線花園橋站,D2口出站,沿三環路向南步行約100米
公交:乘坐特8外、運通103、701路、323路、運通201、73路、27路、693路、645路、86路、77路、374路、653路、967路、437路等公交車在「花園橋南」站下車。
首都師范大學(東一區)地址及乘車路線: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白堆子甲23號
地鐵:9號線白堆子站,A口出站
公交:乘坐61,92路公交車在「首體南路南口」下車;乘坐121路,56路,61路,運通106路,快速公交4號線等公交車在「白堆子口東」下車;乘坐612路,92路,快速公交4號線在「白堆子口西」下車。
首都師范大學(北一區)地址及乘車路線: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83號
地鐵:6號線花園橋站,出D2口向南步行即到
公交:乘坐27、運通201、374、437、701、634、86、653、693、967、645、運通103路公交車在「花園橋南」下車;乘坐73路公交車在「花園橋南」(北行)下車;乘坐323、特8、77路公交車到「花園橋南」(南行)下車。
『肆』 首都師范大學2019年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首都師范大學 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製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校名全稱為 首都師范大學 ,上級主管部門為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第三條 首都師范大學 是教育部和北京市“省部共建大學”、北京市屬重點大學;為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培養包括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內的各類高級專門人才,對合格本科畢業生頒發學校名稱為“ 首都師范大學 ”的普通本科學歷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學校辦學地點:校本部(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105號)、北一區、北二區、東區、良鄉校區
第五條 學校網址:www.cnu.e.cn;本科招生網:bkzs.cnu.e.cn;
咨詢電話:010-68902995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八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我校招生的實施機構,負責處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十條 學校統籌考慮各省考生數量、生源質量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源計劃落實情況,確定各省招生計劃,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在京招生的“雙培計劃”、“外培計劃”以及“農村專項計劃”,依據北京市相關政策和我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藝術類分省計劃根據各專業合格生源情況下達,對於合格生源不充足的省份,音樂學(師范、作曲、指揮和表演)、錄音藝術、舞蹈學、美術學類(師范、藝術市場、繪畫)、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計劃在該省為“零”。錄取時,計劃數視考生填報而定。
第十三條 招生錄取規則
1.我校根據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數量和調檔分數線,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當地同類招生計劃數105%以內。錄取時,我校將根據生源狀況在相應省(自治區、直轄市)適量調整招生計劃。
2.錄取時,進檔考生以高考實考分和專業志願為錄取依據,採取分數優先的方法確定專業,不設專業級差。在實考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文科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和文科綜合,理科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和理科綜合。
3.錄取時,專業調劑原則: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由學校根據考生分數從高到低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全部是非師范專業者,只在非師范專業范圍內調劑;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中有師范專業者,則在師范和非師范兩類專業范圍內調劑。
4.錄取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
5.對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檔的考生,我校認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項加分,但原則上最高不超過20分。投檔後,我校按照考生實考分排隊順序進行錄取。
6.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錄取實行專業志願清的原則。
7.我校在江蘇省錄取時,對進檔的考生採取“先分數後等級”方式,選測等級要求為AB。
8.與我校簽訂了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協議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以及我校有關規定錄取。
9.藝術類專業參加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專業提前錄取。我校在文理兼招的招生省份和招生專業,文理同等對待,統一錄取。凡組織了藝術類專業統考的省市,考生必須參加該省統考且取得合格證,方可按我校錄取規則錄取。具體情況依據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招生考試有關文件執行。
10.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所有考生的數學成績都計入總分。藝術類專業只錄取參加我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並合格的考生。根據考生文化課、專業考試成績以及政審、體檢情況全面考核,按照分省計劃原則上錄取第一志願考生。安排專業時考慮志願順序和相關科目成績。
11.報考美術學院各專業的考生,在文化課成績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線的前提下,專業考試合格考生按照專業考試成績(按高考滿分摺合,即專業考試成績×高考滿分&pide;200)佔40%和文化課考試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佔60%兩項相加計算綜合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外語成績不得低於50分(滿分150分),但具體分數視當年考生總體水平而定。
12.音樂學院各專業錄取辦法:
在文化課成績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線且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
①音樂學(師范、作曲、指揮及表演)專業:專業考試成績(按高考滿分摺合,即專業考試成績×高考滿分&pide;100)佔50%,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佔50%,兩項相加計算綜合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②舞蹈學專業:按專業考試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③錄音藝術專業:專業考試成績(按高考滿分摺合,即專業考試成績×高考滿分&pide;100)佔40%,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佔60%,兩項相加計算綜合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該專業錄取時還要參考數學和外語單科成績,具體分數視當年考生總體水平而定。
④音樂學專業的師范、作曲、指揮及表演等方向的合格考生,填報高考志願時在志願一欄只填寫音樂學,我校將統一按音樂學專業錄取。
13.初等教育學院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在文化課成績過北京市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線且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
① 美術學(小學教育)(師范)專業:專業考試成績(按高考滿分摺合,即專業考試成績×750&pide;230)佔40%和文化課考試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佔60%,兩項相加計算綜合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外語成績不得低於50分(滿分150分),具體分數視當年考生總體水平而定。
② 音樂學(小學教育)(師范)專業:專業考試成績(按高考滿分摺合,即專業考試成績×750&pide;300)的50%和文化課考試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的50%,兩項相加計算綜合分,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條件
1.語種要求:外語類各專業(含在京招生的雙培專業)及小學教育(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考生,其它專業不限考生語種。入學後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心理學、生物科學等專業,學習期間部分課程將採用英語授課。
2.口試要求:報考外語類各專業、小學教育(英語)及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文化課考試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組織的外語口試,對外語口試成績有一定要求,具體分數視當年考生總體水平而定。
3.外語單科成績要求:外語類各專業、國際經濟與貿易、漢語國際教育、歷史學(基地班)、世界史、生物科學(師范)、生物科學、生物技術、數學類等專業以及小學教育各專業方向,對外語單科成績有一定要求,具體分數視當年考生總體水平而定。
4.數學單科成績要求:數學科學學院、物理系和信息工程學院的各專業以及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在錄取時對數學單科成績有一定要求,具體分數視當年考生總體水平而定。
5.體檢要求:我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 首都師范大學 本科招生體檢實施細則》中的有關規定,及教育部、衛生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有關補充規定。
6.師范類體檢要求:報考師范類專業的考生應符合《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標准(試行)》,如有不符,不能錄取到師范類專業。
7.教師資格認定:根據《教育部關於印發<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北京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從2016級新生起,師范類專業學生須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8.師范生就業要求:報考師范類專業的考生應熱愛教育事業,師范生無需與學校簽訂協議,師范畢業生原則上在全市基礎教育系統雙向選擇就業,並實行五年服務期制度,如有違約,按照北京市政府令1998年第9號規定交納違約金。京外師范生參照執行。
9.面試:在京本科二批次錄取的小學教育專業和學前教育專業及專科(高職)提前批次錄取的學前教育專業,需要進行面試。面試時間:6月13、14日。面試地點: 首都師范大學 東區;網上報名時間及面試內容:請登錄學校本科招生網查詢。面試不合格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10.大類招生與培養:今年我校數學科學學院數學類(非師范)專業繼續實施寬口徑大類招生和培養。數學科學學院非師范專業原設置的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統計學三個專業按數學類錄取;學生於第三學期末在以上三個專業內,(按一定比例)根據學生意願和考試相結合的方式自主選擇專業方向。
11.寬口徑錄取:今年我校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採取寬口徑錄取,分專業培養模式,錄取時參照考生專業考試報名填報的志願和綜合成績分配專業方向。
12.學習校區:2016級新生除外國語學院各專業、歷史學院世界史、音樂學院之外,其它專業第一學年均在良鄉校區就讀;2-4年級在校本部、北一區、北二區和東區學習。
第四章 收費標准
第十五條 我校學費標准為:文理科專業5000元/年;外語類專業6000元/年;藝術類專業8000—10000元/年;師范類專業免收學費。我校將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用,一般為每學年650-900元。以上費用標准以北京市教委審核結果為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我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規則以當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
第十七條 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原則未盡事宜請參見我校的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第十八條 本章程公布後,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我校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並另行公布。
第十九條 新生報到後,學校將對錄取學生進行資格復查,凡不符合招生規定或有舞弊行為的學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本章程由 首都師范大學 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伍』 2022年首都師范大學招生計劃及招生人數 各省都招什麼專業
2022年首都師范大學在山東招生計劃中中國語言文學類專業招生5人、教育學類專業招生4人,在天津招生計劃中中國語言文學類專業招生6人、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招生3人,在浙江招生計劃中中國語言文學類專業招生3人、歷史學類專業招生2人。
2022年首都師范大學在天津招生計劃
(0501)中國語言文學類 6人
(130304)戲劇影視文學 3人
(010101)哲學 2人
(070101)數學與應用數學(教育部拔尖計劃實驗班) 2人
(0701)數學類(數理實驗班) 2人
(080717)人工智慧 2人
(080701)電子信息工程 3人
(080901)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3人
(050201)英語 5人
(050205)西班牙語 4人
(050207)日語 4人
2022年首都師范大學在浙江招生計劃
浙江-綜合改革
(0501)中國語言文學類 3人
(050101)漢語言文學(教育部拔尖計劃實驗班) 2人
(060101)歷史學(教育部拔尖計劃實驗班) 2人
(040101)教育學 2人
(0701)數學類 3人
(080901)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4人
(050201)英語 4人
(050204)法語 2人
(020401)國際經濟與貿易 2人
(120108)大數據管理與應用 2人
2022年首都師范大學在山東招生計劃
山東-綜合改革
(0501)中國語言文學類 5人
(040101)教育學 4人
(070101)數學與應用數學(教育部拔尖計劃實驗班) 2人
(0701)數學類(數理實驗班) 2人
(0701)數學類 2人
(080705)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4人
(080701)電子信息工程 4人
(080901)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2人
(050201)英語 5人
(1204)公共管理類 4人
『陸』 首都師范大學學科英語教學研究生招生人數
38人。2022年首都師范大學學科英語教學招生目錄計劃招生38人,推免計劃招生19人。首都師范大學位於北京市,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北京市屬重點大學。
『柒』 首都師范大學都有哪些專業
課程與教學論 (9人)
課程與教學論(數學)專業自1982年開始招生。主要研究方向有數學課程與教學論、數學學習心理研究、數學建模與數學教育、數學方法論、數學教育史。該專業曾經承擔國家級高中骨幹數學教師的培訓任務;作為主要單位之一,參加了國家高中和初中數學課程標準的制定工作;正在主持兩項教育部的國家教育「十五」規劃項目;參加了多部中學數學教材的主編和編寫工作。
基礎數學 (30人)
基礎數學是北京市重點學科,1996年獲得博士學位授權。主要研究方向有:有限群表示、群與圖、Kac-Moody代數、Hopf 代數、多復變函數中核函數的表示、復結構的模空間、全純域、復流形上的幾何與分析、調和分析、李群上的分析及其特殊函數、奇異積分、多元周期函數通過小波表現及逼近問題、常微分方程與動力系統、非線性泛函分析及應用、多元線性運算元的保形逼近、完全分配格、Domain理論、集論拓撲和無限組合論、拓撲不動點理論、辛幾何、正曲率流形的幾何與拓撲等。
應用數學 (22人)
應用數學是北京市重點建設學科,主要研究方向有:物理中的數學問題、量子信息與量子計算、偏微分方程及其應用、運籌控制等。物理中的數學問題方向主要研究:1. 量子規范場論的拓撲性質研究。2. 量子場論中無限維對稱性的研究。3. 量子群、量子代數、Yang-Baxter方程的研究。量子信息與量子計算是用量子力學中概念對信息處理、計算方法提出的一個新的研究領域,是屬於物理學、數學、信息理論和計算方法的交叉研究。偏微分方程及其應用方向主要研究幾大類非線性偏微分方程,特別是一些帶交錯擴散的擬線性反應擴散方程組、拋物雙曲耦合方程組的行波解、平衡解的存在性、穩定性及解的漸近性,Euler 型方程解的適定性及一些橢圓型方程的多解性問題的理論研究及數值計算。運籌控制方向主要研究非線性最優化理論及其應用。
計算數學 (7人)
本專業是學校重點建設學科,主要的研究方向有:計算流體力學、偏微分方程數值解、有限元方法、有限體積方法、特徵值問題、並行計算、多維守恆律方程組的數值方法和數值模擬、數值逼近和數值代數、最優化理論和演算法、計算機軟體的設計和應用、計算科學在圖像、天體物理材料科學和工程中的應用等。
『捌』 2023首都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一覽表
2023首都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從哪裡看?
目前首都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專業目錄、考試內容/參考書目、報考條件與要求等已公布,為了方便各位考生能及時找到相關內容,獵考考研小編發布首都師范大學2023研究生廳穗招生信息匯總類文章,一旦首都師范大學2023考研招生信息公布了,將會及時為進行更新匯總,各位考生可以ctrl+D收藏此頁面,便於下次能及時進行查看!>>>>北京院校2023研究生招生信息一覽表
首都師范大學2023研究生招生信息
初試階段
招生簡章
專業目錄
考試內容/謹蔽參考書目
報名流程
報名時間/入口
獎助政策
考試大綱祥伏州
學費標准or學制
報考條件與要求
考試地點/科目安排
查分階段
分數線
成績查詢時間/入口
復試調劑階段
調劑公告
復試時間
錄取階段
錄取通知
保研夏令營
推免研究生
大學生夏令營
推薦內容:
匯總:各省市考研院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報錄比匯總
查閱:考研招生簡章|招生目錄&各科目考研復習規劃&易踏入的誤區
預約:考研各地區院校推薦&提前預約•匹配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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