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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海洋大學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 2023-05-15 21:24:07

㈠ 2022年浙江三位一體招生學校名單!附三位一體條件匯總

很多同學關心三位一體情況,想了解2022年三位一體報名時間,以及三位一體招生條件。本文將介紹2022年三位一體招生學校名單,以及三位一體招生具體條件等內容。


2. 多數高校實行等級賦分制

例如2021年溫州醫科大學:報考臨床醫學的類的考生要求學考成績要在95分(含)以上,A等計10分,B等計9分,C等計7分,D等計4分。每所高校A、B、C計分不同。

3. 錄取綜合成績佔比不同

以2021年為例:浙江師范大學綜合成績按照「學業水平考試成績×15%+綜合測試成績×25%+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60%」計算形成;浙江工商大學綜合成績按照「學業水平考試成績×20%+綜合測試成績×2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60%」計算形成,各高校的具體情況,可以參考招生章程。

4. 專項條件(限高中階段獲得)

一般來說,專項條件一般分為5類,即學科競賽類、科技創新類、語言文學特長類、體育特長類和藝術特長類等。每所高校每個專項類別包含的內容有所不同,具體要認真查看招生章程。

㈡ 浙江:寧波大學海洋學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實施方案

【 #考博# 導語】 考博頻道從寧波大學海洋學院了解到,寧波大學海洋學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實施方案已發布,詳情如下:

根據教育部和學校有關文件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悄頌碧開」和「擇優錄取」的原則,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製定本方案。

一、報考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碩士研究生畢業或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

2.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

(三)身心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有至少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五)英語水平應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1.CET-4≥430或CET-6≥425;

2.TOEFL≥80分或IELTS≥6(均指有效期內);

3.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PETS5)考試合格;

4.在英語國家或地區獲得學位並通過教育部認證。

(六)現役軍人考生,按軍隊有關規定辦理。

二、申請與審核程序

(一)考生申請

考生按當年度博士生招生簡章中公布的信息,在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26日期間在我校博士生網上報名系統中進行報名。

網上報名完成後,考生需在2022年12月26日前向學院遞交報考材料:

1.《寧波大學博士研究生報考登記表》(網報系統列印,須由考生本人簽字,應屆考生須所在學校院系所蓋章,往屆考生須所在工作單位同意並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

2.《寧波大學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請表》(附件2);

3.擬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研究計劃書(3000字左右)(附件3);

4.各類考生需准備以下相關材料:

(1)碩士研究生畢業或已獲碩士學位的考生,提供碩士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位認證報告(或學位證書查詢結果),境外獲得碩士學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證書復印件;

(2)應屆碩士生,提供應屆畢業生證明(附件4,學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門蓋章)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6.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須在同一頁上);

7.碩士期間課程成績單原件,並加啟舉蓋學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門公章(若為復印件需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8.外語水平證明復印件;

9.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公開發表的學術性論文、專利、專著、獲獎證櫻汪書等)復印件;

10.碩士學位論文和評議書(尚未完成碩士學位論文的應屆畢業生可提供論文摘要和論文進展情況等);

11.至少兩名所報考學科領域內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附件5,推薦書須由推薦人所在單位蓋章,由推薦人密封並在封口簽字);

1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6);

13.報考非定向的考生須簽訂非定向報考書(附件7);

14.報考定向的考生須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並同意脫產學習證明材料(附件8);

15.《寧波大學海洋學院博士研究生報考信息匯總表》(上交電子版即可)。

以上材料按照順序排放,並於2022年12月26日前將電子版發送到郵箱[email protected],紙質版交到或通過郵政EMS寄至學院(以郵戳日期為准)。

報考材料附件下載詳見「 寧波大學關於做好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

考生應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請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視作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郵寄地址: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梅山七星南路169號(寧波大學海洋學院)

收件人:丁老師

聯系電話:0574-87600891

(二)資格審核

學院報考資格審查小組對考生資格及申請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有效性進行嚴格審查與把關。資格審核不通過者,不予進入材料審核環節。

(三)材料審核

專家工作組對考生提供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打分。材料審核成績滿分為100分,須加權計入總成績。材料審核評分內容包括課程成績、外語水平、科研成果(其中英文文章以online為准,中文文章以正式發表為准,成果認定期限為2019年1月至材料提交截止日),學位論文(應屆生審核論文摘要)、擬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研究計劃書等方面。

(四)復試綜合考核

招生學院根據招生計劃和材料審核成績,一般按不低於1:1.2(具體比例由學院在復試綜合考核前確定後公布)的差額復試比例確定進入復試綜合考核人員名單(生源不足的專業除外)。

復試綜合考核包括專業基礎考核(100分)、外語水平考核(100分)、綜合面試考核(100分)、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復試綜合考核成績按專業基礎考核25%、外語水平考核20%、綜合面試考核55%進行折算。

1.專業基礎考核:採取筆試方式,考試科目為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專業基礎考核成績低於60分者不予錄取。

2.外語水平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口語能力和專業英文文獻閱讀能力等。採取逐個面試的方式,考核時間不少於15分鍾。

3.綜合面試考核:側重對考生的學科背景、專業素質、邏輯思維、創新能力、綜合素質和發展潛力等方面進行考核。考生須向綜合考核小組提交申請攻讀博士學位的答辯報告,以PPT形式介紹個人研究經歷等基本情況,詳細陳述博士期間研究計劃與設想,並回答專業基礎知識和博士期間研究計劃等方面的提問,原則上時間不少於20分鍾。

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學院思政考核小組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現、學習工作態度、道德品質及考試誠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體檢

體檢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的要求執行。復試後擬錄取考生應到我校醫院或其他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具體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四、錄取

(一)根據考生的專業按總成績(材料審核佔50%,復試綜合考核佔50%)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名單。若出現多名考生總成績相同,則按照復試綜合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二)專業基礎考核成績或復試綜合考核成績低於60分者不予錄取;體檢、思想政治面試中有一項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若有擬錄取考生放棄或者有追加名額,優先從已完成復試綜合考核且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錄取。

五、注意事項

(一)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二)學院水產專業招收非定向就業博士生和定向就業博士生,其中定向就業博士生不超過1人;生物學專業僅招收非定向就業博士生。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博士生,其人事檔案、組織關系等須在入學前轉入學校;錄取為定向就業的博士生,應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

七、咨詢及申訴渠道

學院信息公開網址:http://haiyang.nbu.e.cn/

學院咨詢電話:丁老師,0574-87600891

學院申訴電話:謝老師,0574-87609576

學院招生咨詢群:535670433(QQ群)

附件: 寧波大學海洋學院博士研究生報考信息匯總表.xlsx

原文標題:海洋學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實施方案

文章來源:http://haiyang.nbu.e.cn/info/1036/6877.htm

㈢ 中國海洋大學2020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

中國海洋大學是一所具有九十餘年歷史的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校,入選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是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批准實行運動訓練專業單獨招生的高校。學校依山傍海,坐落在美麗的海濱城市山東青島。

一、專業介紹
運動訓練專業培養從事體育運動的教學、訓練、科研及管理等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學制4年,成績合格者頒發中國海洋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教育學學士學位。專業的辦學地址為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松嶺路238號,中國海洋大學嶗山校區。畢業生可到各類體校、運動隊、體育部門、高等院校、公安、部隊和研究機構等單位工作。學費實行學分制收費,約5800元/年,如有變化按山東省物價局當年批準的最新標准執行。

二、招生計劃及報名條件
1.招生計劃:2020年計劃面向全國招收40人。
2.報名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在各類考試中無作弊、違紀記錄;符合2020年高考報名條件,並已參加生源所在省招辦組織的高考報名;身體健康;各專項報名條件詳見下表。

招生類別
招生專項
報名條件
招生計劃
測試項目
男子籃球(五人制)
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
30人
女子籃球(五人制)
男子跆拳道
女子跆拳道
女子沙灘排球(二人制)
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
游泳(性別不限)
帆船(性別不限)
保送項目
女子拳擊、女子沙灘排球(兩人制)、射箭、擊劍、跆拳道、柔道、短道速滑、籃球、游泳、帆船
獲得國家體育總局2020年高校保送錄取運動員資格
10
註:1.各專項招生人數將根據本校生源情況及專業需求制定
2.保送項目相關要求詳見《中國海洋大學2020年保送錄取運動員招生簡章》。

三、報名
1.報名方式
考生統一在「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或「體教聯盟APP」中「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系統」(以下簡稱「體育招生系統」)進行注冊、報名,具體時間:
注冊時間為2020年2月1日至3月1日12:00;
報名時間為2020年3月1日至3月10日12:00。
考生須在報名時填報我校志願,我校僅接受第一志願報考。
2.注意事項
(1)所有考生必須參加其戶口所在地省級招辦統一組織的高考報名,並保證高考報名信息與網上報名信息內容一致。
(2)考生運動等級以 「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系統」 截至2020年2月29日公示的數據信息為准,晚於該日期或無法查詢到信息的考生,不能參加2020年運動訓練專業單獨招生考試。

四、考試
經國家體育總局和我校審查合格的考生須參加文化考試和體育專項測試。文化考試由各省級招辦組織實施。體育專項考試分項目採用全國統考和分區統考的模式,由體育總局科教司委託院校負責組織實施,執行體育總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體育專項考試辦法與評分標准》,考試時間為2020年3月28日至5月10日,具體時間、地點請及時關注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相關通知。體育專項考試將進行興奮劑檢查,興奮劑違規或拒絕檢測的考生,將取消錄取資格。
文化考試定於4月18日、19日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請考生登錄體育招生系統查詢並列印准考證,按要求參加考試。

五、錄取
1.體育專項成績錄取控制線:
招生專項
體育專項成績錄取控制線
男子籃球(五人制)
65分(含)以上
女子籃球(五人制)
男子跆拳道
女子跆拳道
女子沙灘排球(二人制)
游泳(性別不限)
90分(含)以上
帆船(性別不限)
70分(含)以上

2.文化成績錄取控制線:在不低於180分的基礎上,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綜合確定本校文化成績錄取控制線。對具備一級運動員等級的考生,在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30分錄取;對具備運動健將技術等級的考生,在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50分錄取。
3. 錄取
在文化和體育專項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之上,按考生的文化成績和體育專項成績3:7比例進行綜合評價〔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分專項進行排名,結合學校各運動隊需求,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最終的擬錄取名單經國家體育總局和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核准後,辦理錄取手續。

六、監督機制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並負責受理舉報或投訴(電話:0532-66782733,E-mail:[email protected])。

七、其它
1. 保送錄取運動員可申請參加學校組織的集中授課,其他考生均需按照運動訓練專業普通學生的教學模式開展學習。
2. 我校運動訓練專業招生考試的最新信息將在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上公布,請考生瀏覽查詢。
3. 運動訓練專業的體檢標准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考生入學後不得轉換專業學習。
4. 我校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的所有事宜均由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答復。考生和家長因輕信其他人員的許諾而造成的一切後果請自負。
5. 有關政策如有變化,按照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最新規定執行。

八、聯系方式
中國海洋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532-66782426、66781723、66782478(傳真)
網址:http://bkzs.ouc.e.cn/
2020年1月20日至2月29日為我校寒假,期間可通過電子郵件聯系(E-mail: [email protected])。

中國海洋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二〇二〇年一月

㈣ 中國海洋大學2020年保送錄取運動員招生簡章

中國海洋大學是一所具有九十餘年歷史的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校,入選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是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批准具有保送錄取運動員資格的高校。學校依山傍海,坐落在美麗的海濱城市山東青島。
根據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2020年我校開展運動員保送錄取工作,專業為:運動訓練。

一、保送項目、計劃及條件
(一)項目:射箭、擊劍、跆拳道、柔道、短道速滑、籃球、游泳、帆船、女子拳擊、女子沙灘排球(兩人制)。
(二)計劃:2020年擬面向全國招收0-10人,各項目招生人數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視生源情況研究決定。
(三)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無犯罪記錄,無嚴重興奮劑違規記錄。
2.符合2020年高考報名條件,並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報名號。
3.運動成績優異,能夠滿足以下任一條件:
①被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②被授予籃球運動健將稱號;
③參加《2020年符合運動員保送條件的競賽項目及賽事表》(附件1)所列項目和競賽,取得全國體育比賽前三名、亞洲體育比賽前六名、世界體育比賽前八名成績,並被授予運動健將稱號。

二、專業介紹
運動訓練專業培養從事體育運動的教學、訓練、科研及管理等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學制4年,成績合格者頒發中國海洋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教育學學士學位。專業的辦學地址為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松嶺路238號,中國海洋大學嶗山校區。畢業生可到各類體校、運動隊、體育部門、高等院校、公安、部隊和研究機構等單位工作。學費實行學分制收費,約5800元/年,如有變化按山東省物價局當年批準的最新標准執行。專業培養出了奧運會冠軍張娟娟、奧運會銅牌獲得者姜林和李倩等一批在奧運會和世界重大比賽中為國爭光的優秀運動員,帆船隊曾代表國家出戰北京奧運會,一流體育人才培養成績斐然。

三、運動員報名
1.郵寄材料
(1)《中國海洋大學2020年保送錄取運動員報名表》(附件2);
(2)高中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復印件、高考報名信息確認單復印件(學歷證明須與考生高考報名信息一致);
(3)符合保送資格的比賽獲獎證書復印件;
(4)運動員等級證書復印件;
(5)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6)縣級(含)以上醫院體檢表(體檢項目參照高考體檢)。
上述材料以順豐或EMS特快專遞方式寄達我校本科生招生辦公室(2020年1月14日前須寄到,以收到郵戳為准,地址: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松嶺路238號,郵政編碼:266100,電話:0532-66782426,請在信封醒目位置註明「保送錄取」字樣),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我校將審核考生報名材料,對於符合報名條件、材料完備的運動員,將結合學校有關需求,研究決定擬錄取名單。所有材料考生自留備份,不再退還。
2.網上報名 :擬錄取運動員於2020年2月1日-15日登陸「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或「體教聯盟」手機APP中的「運動員保送系統」(以下簡稱「系統」)進行報名。運動員須嚴格按照時間報名,逾期將不予以受理。系統提交材料包括高中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掃描件或照片)、符合保送資格的比賽獲獎證書(掃描件或照片)、身份證(正面照片)、電子照片(證件照)等,以上材料通過系統提交,原件由運動員自行保存備查。運動員須確保報名材料真實性,一旦發現弄虛作假,一律取消保送資格,並通報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處理。

四、錄取
1.我校在2月20日前在系統中完成擬錄取運動員材料審核。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體育局,中央軍委體育管理部門,總局各運動項目管理中心或協會對運動員保送資格予以審核,國家體育總局科教司統一公示,待教育部批准後,我校依據批復辦理錄取手續,錄取通知書預計在七月底發放。

五、監督機制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運動員保送錄取的監督、檢查工作,並負責受理舉報或投訴(電話:0532-66782733,E-mail:[email protected])。

六、其它
1.入校後可申請參加學校組織的集中授課。
2.體檢標准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入學後不得轉換專業學習。
3.我校運動員保送錄取的所有事宜均由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答復。考生和家長因輕信其他人員的許諾而造成的一切後果請自負。
4.有關政策如有變化,按照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最新規定執行。

七、聯系方式
中國海洋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532-66782426、66781723、66782478(傳真)
網址:http://bkzs.ouc.e.cn/
2020年1月20日至2月29日為我校寒假,期間可通過電子郵件聯系(E-mail: [email protected])。

中國海洋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㈤ 浙江海洋大學2021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條為規范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學校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凡參加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考」)並填報浙江海洋大學志願的考生均適用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浙江海洋大學;學校代碼:10340。

第四條辦學層次和類型:學校是自然資源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浙江省省市共建重點高校。學校創建於1958年,是一所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和外國留學生、港澳台學生招生權,以海洋為特色,理學、農學、工學、管理學、經濟學、文學、歷史學、教育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省屬教學研究型大學。

第五條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浙江海洋大學。

第六條學校地址:新城校區(主校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臨城街道海大南路1號,郵編316022;定海校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海院路18號,郵編316000。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七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招生相關事宜。

第八條學校學生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協調處理學校招生日常事務。

第九條招生錄取工作接受學校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同時接受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四章招生批次與招生計劃

第十條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求趨勢及學校自身辦學條件,經浙江省教育廳批准,2021年學校計劃面向全國28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人數和批次(類別)以各省(市、自治區)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招生錄取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執行「學校負責,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者敗門監督」的錄取制度,嚴格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學校認可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三條學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浙江海洋大學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執行。

第十四條學校在招生錄取時,同等對待錄取往屆生與應屆生。

第十五條報考海洋科學類(星頡實驗班,含海洋科學、海洋技術專業)的浙江考生,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高考英語成績不低於110分,如英語單科成績符合條件的生源不足,則適當降低英語單科成績要求至額滿為止。

第十六條船舶與海洋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只錄取有志願的考生,入學後不能轉專業彎廳。

第十七條船舶與海洋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招收英語或俄語考生,其高考英語或俄語成績要求不低於105分;學校其他各專業原則上招收以英語為外語語種的考生;報考英語、英語(師范)、商務英語專業的考生,其高考英語成績要求不低於105分。上述外語單科成績按總分150分計,具體按各省(市、自治區)普通高考實際外語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

第十八條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輪機管理方向)專業由於工作性質特殊,主要招收男生(不適宜女生報考),其他專業不設男女生錄取比例。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輪機管理方向)專業在浙招生錄取考生的高考總分不得低於普通類新第一段分數線。

第十九條體埋嫌隱檢要求

1.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於「學校可以不予錄取」的,則不予錄取。

2.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關於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精神,對於「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由學校視情況取捨。體檢受限專業具體如下:

患有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葯學、化學工程與工藝。

患有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色弱)外,還包括油氣儲運工程、海洋油氣工程。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關於印發海船船員健康檢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員[2012]678號)等文件精神,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輪機管理方向)專業要求考生無口吃、四肢無殘缺、聽力正常。

報考航海技術專業的普高考生,男生身高1.65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含)以上,辨色完全正常,雙眼*視力4.7(0.5)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4.8(0.6)及以上(須經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確認);報考輪機工程(輪機管理方向)專業的普高考生,男女身高在1.55米(含)以上,無紅綠色盲,雙眼*視力4.6(0.4)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4.8(0.6)及以上(須經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確認)。

報考航海技術專業的中本一體化考生,男生身高1.65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含)以上,辨色完全正常,雙眼*視力4.7(0.5)及以上或矯正視力均能達4.8(0.6)及以上(須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確認)。

其他要求參照《海船船員健康檢查要求》執行。

考生應結合個人高考體檢結果合理填報志願,錄取中因考生體檢原因造成的退檔由考生本人負責。學校在新生入學後進行體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具體錄取方式

1.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於投檔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對實施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省(市)(以下簡稱「新高考改革省份」)設定招生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考生在滿足選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填報相關專業(類)志願。

2.對實行「專業(類)+院校」平行志願錄取模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實行專業(類)平行志願投檔,直接投到考生所填報的具體專業(類)。進檔考生,只要單科成績和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3.對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願錄取模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以及其他實行「院校」平行志願錄取模式的招生省(市、自治區),錄取規則如下:

(1)進檔考生專業安排辦法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原則,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後按專業志願順序安排專業。

(2)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且體檢合格者,學校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隨機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其中新高考改革省份的專業調劑錄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院校專業組內進行。

(3)同分考生的排序按照各省(市、自治區)平行志願投檔同分排序規則。若無相應排序規則,實施新高考改革省份的按文化總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成績高低排序。其他省份的文科按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成績高低順次決定排序;理科按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成績高低順次決定排序。

(4)進檔考生,只要專業服從且體檢合格者,均予錄取。

4.學校在內蒙古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5.若平行志願或第一院校志願生源不足,則接收徵求志願或非第一院校志願的考生,並以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到生源不足的專業。

6.同批次投檔結束後,如仍有部分專業計劃未能錄滿,則按當地招生主管部門相關政策執行。

第二十一條錄取工作結束後,學校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錄取名冊為依據,寄發錄取通知書;通過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及學校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布各批次錄取名單;考生也可登錄學校招生網查詢錄取情況。考生檔案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按學校有關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學校將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做出相應處理。

第六章收費、獎學金及資助

第二十三條學費收費標准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物價部門批准,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船舶與海洋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除外)。學分制學費分為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其中學分學費標准為每學分120元,計費學分為每學年40學分;專業學費為國家規定的學年學費減去學分學費之差)。學校新生學費標准具體如下:

1.工科類專業

(1)船舶與海洋工程、土木工程、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為6300元/生·學年(其中學分學費4800元/生·學年,專業學費1500元/生·學年)。

(2)其他工科專業(交通管理專業除外),學費為5500元/生·學年(其中學分學費4800元/生·學年,專業學費700元/生·學年)。

2.農林類專業,學費為5000元/生·學年(其中學分學費4800元/生·學年,專業學費200元/生·學年)。根據浙價費〔2014〕240號文件規定,就讀水產養殖學專業的浙江省籍學生免學費。

3.其他類專業

(1)海洋科學、海洋技術、葯學、財務管理、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為5500元/生·學年(其中學分學費4800元/生·學年,專業學費700元/生·學年)。

(2)其他專業(含交通管理專業),學費為4800元/生·學年(其中學分學費4800元/生·學年)。

4.船舶與海洋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費為19800元/生·學年。

第二十四條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東海獎學金、王成海獎學金、楊詠曼獎學金、海燕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等10餘種獎助學金。

第二十五條學校設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專項資助經費。報到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持《浙江省學生資助對象認定申請表》通過「綠色通道」直接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後,根據《浙江海洋大學學生資助辦法》,學校將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資格認定。經學校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通過申報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和困難補助等多種渠道獲得資助。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適用於浙江海洋大學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條咨詢聯系方式:

1.招生熱線:0580-2550022、0580-2550291(傳真)

2.學校網址: www.zjou.e.cn ,招生網址: zs.zjou.e.cn

3.招生微信號:zhdzsb,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4.招生咨詢QQ群:329173166

5.學校監察部門申訴舉報電話:0580-2627855,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浙江海洋大學學生處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規定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為准。

㈥ 寧波大學學校招生簡介

寧波大學招生簡介

寧波大學是浙江省、教育部和寧波市共建高校,是浙江省首批重點建設大學之一。目前學校已發展成為一所綜合性的教學研究型大學,綜合實力進入全國高校百強行列。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寧波大學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寧波大學。

第五條學校國家代碼:11646。

第六條學校辦學層次:本科,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寧波大學。

第八條辦學地點: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818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學校設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研究確定學校招生錄取原則和具體辦法,並對招生過程中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條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設本科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對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專業設置與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學校招生有按專業類招生,也有按專業招生,其中按專業類招生的,第一學年末根據「志願+考核」原則在大類里選擇專業,按專業招生的不需要參與大類分流。

第十三條「三位一體」、國防生、航海類專業,均按照專業招生,不參與大類分流。

第十四條為了提高畢業生在全球化社會環境中的適應力和競爭力,學校繼續招收會計學(CPA Canada加拿大注冊會計師)、會計學(ACCA英國注冊會計師)、金融學(全英文班)、國際經濟與貿易(全英文班)4個專業,數學與應用數學(中美合作精算科學與風險管理)、旅遊管理(中法合作)2個中外合作項目,新增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中法合作),並按專業進行招生。

第十五條學生申請轉學科大類和專業分流按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第十六條學生申請轉專業按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第十七條學校面向全國29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主管機構公布的招生計劃為准。

第五章 各類招生具體要求

第十八條學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寧波大學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學校高水平運動員招生按照《寧波大學2017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運動訓練招生按照《寧波大學2017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藝術類招生分別按照《2017年寧波大學美術類本科專業招生簡章》、《2017年寧波大學音樂學(師范)本科專業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第六章 錄取原則、單科和身體要求

第二十二條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對《指導意見》中「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我校原則上按不錄取執行。

第二十四條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於投檔的有關規定。

(一)學校在浙江省的錄取按照《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執行,浙江省普通類平行錄取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願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實行專業平行志願投檔,對進檔考生直接錄取到考生所選的`專業(類)。

(二)學校在上海市的錄取規則為:1.專業錄取:接收投檔後,按院校專業組投檔結果分別進行專業錄取。按照平行志願的原則,確定考生的專業。2.專業調劑錄取:當考生所填專業均已錄滿時,依據考生填報的願否服從專業志願調劑情況進行專業調劑錄取。專業調劑錄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檔的院校專業組內進行。3.退檔處理:因不服從專業志願調劑、不符合專業錄取條件等原因不能被錄取的考生,學校作退檔處理。其中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須滿足該專業組選考科目要求。

(三)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的錄取規則為: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

(四)學校在江蘇省的錄取規則為:江蘇省考生錄取必備條件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准,按照「先分數後等級」的規則擇優錄取。

(五)學校在其他省份的錄取規則為:根據各省(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

第二十五條學校在各省(市、自治區)按照分專業類或分專業招生計劃數,按投檔成績擇優錄取,不設各專業類(或專業)間分數級差。

第二十六條除國防生、航海類專業性別有限制之外,學校對其他錄取新生的性別比例無特殊要求。

第二十七條航海類專業屬於本科提前批錄取,根據國家、省有關文件規定,在同批次線上未完成招生計劃時,可降20分提檔錄取。均招收英語類考生,其中航海技術男身高不低於165cm,女身高不低於160cm,雙眼裸眼視力0.5及以上,矯正視力0.8及以上;輪機工程男女身高不低於155cm,雙眼裸眼視力0.4及以上,矯正視力0.6及以上。

第二十八條學校公共外語課為英語(外語類專業除外)。

第二十九條學校單科成績要求:英語、日語、德語、英語(師范)專業要求英語(外語)單科成績不低於115分;英語(師范小學師資)、會計學(CPA Canada)、會計學(ACCA)、工商管理(中加學分互認)要求英語(外語)單科成績不低於110分。以上成績按單科總分150分計,具體按各省普通高考實際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

如英語(外語)單科成績符合條件的生源不足,則按英語(外語)單科成績5分一檔降分錄取;最高降分不超過10分。

第三十條學校認同並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七章 入學復查、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三十一條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二條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批准或備案的標准執行。除中外合作辦學和大學專科專業仍實行學年制收費外,其他本科專業的學費實行學分制收費管理。新生第一學年按學年學費標准預交,第二學年開始按上學年實際所修學分學費與專業學費之和繳納,以此類推,畢業時清算最後一學年學費。

其中按大類招收的學生,第一學年按照大類學費標准收取,專業分流後,第二學年起按照所就讀專業的學費標准收取。

第三十三條學校有政府獎學金、各類學校獎學金和捐贈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綠色通道、國家助學貸款、學費減免、困難補助、獎助學金、勤工助學、社會資助等助學政策。

第八章 咨詢聯系和錄取結果公布方式

第三十四條學校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學校本科招生網查詢。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574-87600092。

第三十六條寧波大學梅山海洋科教園將於2018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海洋學院、海運學院將遷入梅山海洋科教園辦學,海洋學院、海運學院學生屆時將到美麗的濱海新校區學習。

第三十七條寧波大學昂熱大學聯合學院將於2017年開始招生,聯合學院是經教育部批准依法成立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是寧波大學的直屬學院,合作方為法國昂熱大學,它是法國國立綜合性大學,其旅遊類、地理類專業在法國享有盛譽。聯合學院的辦學地點設立在寧波大學易斯戴校區,2017年招生專業包括旅遊管理(中法合作)、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中法合作)。普通旅遊管理專業第一年按大類培養,專業分流後學生進入寧波大學易斯戴校區學習。

第三十八條本章程由寧波大學本科招生辦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准。

寧波大學2017年全國排名

在最新的排名數據中,寧波大學在2017全國大學排名中列於第 104 名,在2017浙江高校排名中列於第 5 名,寧波大學屬於綜合類大學,在2017綜合類大學排名中列於第 38 名,以上數據僅指在全國所有公辦的本科院校中的排名。

寧波大學介紹

寧波大學是一所在改革開放中成長起來的新興地方綜合性大學,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剛先生率先捐資創立,鄧小平同志題寫校名。建校之初,由浙江大學、復旦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北京大學、原杭州大學五校對口援建,高起點地開始了辦學歷程。現有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6671名,各類研究生6131名,成人教育學生1925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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