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學的招生章程
『壹』 湖南大學錄取分數線2021
2021年湖南大學錄取分數線最低分為619分。
【基礎分析】
湖南大學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在公布計劃的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在公布計劃的105%以內。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學校在調檔時認可經教育部備案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門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項目和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個人建議】
你如果想要報考湖南大學的話,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備才行,因為湖南大學有著非常嚴格的選科要求,2021年要求歷史必選,因此在生活中一定要提前進行了解,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對於湖南大學來說,也會將招生總計劃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省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以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我建議你在生活中一定要了解相關知識,避免產生其他問題。
【拓展資料】
《湖南大學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十條 學校根據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入學機會公平、保持數量基本穩定的原則,遵循國家政策導向,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往年生源報考情況、就業市場需求與行業分布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來源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處將分省來源計劃按要求及時報送到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備案並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將招生總計劃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及解決同分考生錄取問題。
第二十四條 獲得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錄取入選資格的考生必須參加202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按照《湖南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予以錄取。
『貳』 湖南大學錄取線
湖大分數線是:683分。

湖南大學2023年招生章程:
平行志願調檔比例105%湖南大學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在公布計劃的105%以內;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在公布計劃的120%以內。
學校認可經教育部備案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門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項目和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於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項目。
不設志願分數極差,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對飢州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學校不設專業志願分數級差。對於符合學校錄取標準的考生,學校按照高考投檔分排序進行錄退。
所有進檔考生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並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錄取專業。對於內蒙古自治區,學校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同一專業錄取時,若考生投檔分相同,按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依次比較語枝肢畢文、數學、外語。
『叄』 湖南大學自主招生要求
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考條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湖南大學招生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要求,滿足以下條件之一,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高中階段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全國中學生學科競賽中獲得省級及以上獎項。
2、對所報專業有著濃厚興趣,且具有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其他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並能提供真實、詳盡的證明材料。
3、對所報專業有著濃厚興趣,且具有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並能提供真實、詳盡的證明材料。
上傳材料
(1)《湖南大學2018年自主招生申請表》(由報名系統生成,須考生所在中學校長簽名並加蓋學校公章);
(2)個人陳述(手寫,內容包括本人的申請理由、成長經歷及體會、學科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大學後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不超過1000字);
(3)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表和高中三年成績冊(須考生所在中學認定並加蓋學校公章);

(4)綜合素質評價表(須考生所在中學認定並加蓋學校公章);
(5)高中階段能證明本人所報考專業特長的材料(須考生所在中學認定並加蓋學校公章)。
『肆』 2022年承諾提檔不退檔的大學有沒有湖南大學
湖南大學2022年高考沒有承諾投檔後不退檔。湖南大學2022年招生章程規定: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在公布計劃的105%以內;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在公布計劃的120%以內。學校不設專業志願分數級差。對於符合學校錄取標準的考生,學校按照高考投檔分排序進行錄退。所有進檔考生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並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錄取專業。所有考生的全部專業志願錄取結束後,對未滿足專業志願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相應的科類或差如彎專業組內進行調劑錄取專業;對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實際上,學校在招生簡章中明確規定投檔後不退檔的情況是非常少的,如果考生想要避免出現投檔後被退檔的情況,就要在填報高橡埋考志願時盡量選擇專業服從調劑。並且在選擇報考的院校及專業時,每個院校及專業之間有一定的分數梯度,也就是說,選擇報考的專業不能都選擇非常熱門的,每個專業之間必須有一定的錄取分數的差距,而且必須有數個分數極虛悶低的專業作為保底志願填報。
『伍』 MPA公共管理碩士湖南大學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MPA公共管理碩士湖南大學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公共管理碩士MPA(一)報考凱並鉛條件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在職人員。重點招收政府部門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機構人員。符合報考條件的政府部門管理人員須按照國家公務員局的統一要求,持省級人事部門的推薦意見進行資格審查。非政府部門人員,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非政府部門人員錄取盯好比例一般不超過本校當年招生限額的20%。
(二)考試科目政治理論、英語、公共管理基礎、綜合知識(語文、數學、邏輯),共計4門。其中,政治理論由湖南大學單獨組織,在復試時進行;其餘3門全國聯考。(三)參考書目《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日語、俄語)考試大綱》(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聯考考試大綱蔽返》(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版)
二、錄取和學費標准湖南大學將根據招生名額、考生入學考試成績和面試成績,確定錄取分數線,擇優錄取。公共管理碩士學費為全程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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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2023湖南大學MBA招生簡章
2023湖南大學工商管理碩士(MBA)招生簡章已經發布,近年,湖南大學學院管理學科在世界各類學科排行榜中名次不斷提升。深空網根據湖南大旅世梁學官網發布的《2023湖南大學工商管理碩士(MBA)招生簡章》整理了2023湖南大學MBA招生相關信息,僅供大家參考。
一、招生計劃
擬招生計劃: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碩士:450人,(含MBA350人,EMBA100人)。
二、學習方式
MBA:周末授課
EMBA:集中授課
三、報考類別
定向就業: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就業合同,畢業後回定向單位就業。
非定向就業:所在招生單位推薦,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四、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五、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預報名時間: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請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
3.考生應當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與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願及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5.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必須在網報結束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6.報考我校的未畢業自考生,必須在網報時在網報信息的備用信息1中填寫考生本人的考籍號。選擇湖南省考點的未畢業自考生進行網上確認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和本人考籍證。
7.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必須在2022年10月25日前將滿足報名條件(詳見四、報考條件)的證明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招生辦,審核通過後方可辦理網上確認。
8.「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預計招生50人。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需在網上報名前至所在省、自治區或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的民族教育處辦理資格確認手續,並於2022年11月30日前將簽字蓋章的《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返鏈究生考生登記表》(註明報名號)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9.「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預計招生20人。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拆運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並於2022年11月30日前將本人《男(女)性應征公民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復印件(註明報名號)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二)網上確認:按照各報考點規定完成。
(三)考生應當按要求准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四)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後,應通過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六、考試資格
學校根據教育部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考生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準予考試;網上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未按我校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不準予考試。
七、初試
(一)12月中旬,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
(二)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遵守考場規則。
(三)初試時間:
2022年12月24日,以准考證時間為准。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四)初試科目:《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英語二》
八、復試
(達到學校和學院復試要求的已獲得MBA提前批合格證的考生不再參加復試,直接進入擬錄取環節)
(一)學校依據碩士研究生培養目標,結合年度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及總體初試成績等情況,確定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二)復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如有必要,學校將對考生再次復試。
(三)復試時間、地點、內容範圍、方式、復試辦法和程序由學校制定公布。
(四)資格審查
學校在復試前對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考生持下列材料參加資格審查,繳納復試費:
①本人《准考證》
②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④《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⑤大學階段成績單(須由大學教務處加蓋公章或檔案管理部門加蓋公章)
(五)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六)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七)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在復試階段進行,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應真實准確。我校將查閱《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後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不予錄取。
(八)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網上報名時的身份證為准,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准。
(九)初試總分加分政策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的范圍和標准執行,申請加分項目的考生應在資格審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以便核實。
九、體檢
考生在復試時須參加體檢,具體時間、要求由我校在復試前通知。
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執行。
十、錄取
學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學校的復試錄取辦法和考生入學考試(包括初試、復試)成績,結合考生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專業素質、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的研究生,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不轉入我校,學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學校有關獎助。定向就業的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研究生按本人和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新生報到後,學校將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有不符合標准者按照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學籍。
十一、學費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MBA)學費標准:12萬,每學年4萬元/人
高級工商管理(EMBA)學費標准:24萬,分三年繳納
十二、學制
非全日制MBAEMBA碩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為3年。全國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有特殊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柒』 湖南大學博士招生簡章2023年
湖南大學博士最長年限6年。
湖南大學(Hunan
University),簡稱「湖大」,坐落於湖南省長沙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

注意:不要點擊首頁第一行裡面的「招生信息」裡面的招生簡章,點擊此處的招生簡章後,是查看不到2023年的招生簡章的,目前只匯總到2022年的招生簡章。
『捌』 2021年各院校圖書情報專碩招生簡章變化:初試科目變更
1、湖南大學2021考研招生簡章
近期,湖南大學金融與統計學院已經公布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科目,我們從中還是可以看出一些改變的。
就拿應用經濟學專業來說,其初試專業科目以及復試科目相較於去年都發生了改變。明顯可以看到今年的專業科目選擇范圍更少了,業務課一固定考數三,而業務課二隻允許考856經濟學基礎,去年可是有多種搭配選擇。復試科目也是有變更,這里不多贅述了。
2、吉林大學2021考研招生簡章
其化學學院發公告說,2021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試科目及復試科目有所變化。對比之後,發現變化還是挺多的。不過良心的是,他們公布的時間也挺早,一月份就說明了,沒有往後拖很久。
3、西北政法大學2021考研招生簡章
6月16日,西北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官網發布通知稱,擬對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法學專業(包括法學理論、法律史、刑法學、訴訟法學等)自命題科目進行調整。
法學作為其王牌專業,牽動了很多考生的心。我們拿去年的一比較,發現還是有所改動的。舉個例子,比如刑事法學院的這幾個專業,去年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都是一樣的,而今年幾乎都不一致,復試科目也是各不相同,其他學院考試科目也都有或多或少的情況。
4、陝西理工大學2021考研招生簡章
該校文學院公布了2021年碩士招生專業目錄、初復試考試科目及參考書目。初復試參考書目上法學有不少變動,同等學力加試參考書目也有稍許改變。
5、山西大學2021考研招生簡章
他們歷史文化學院表示從2021年開始,碩士研究生招生入學考試初試中國史、世界史、考古學三個專業專業課考試將採取全國統考的形式,統一採用“313歷史學基礎”。
關於2021年各院校圖書情報專碩招生簡章變化:初試科目變更,就給大家介紹到這里了,或許有些童鞋看到科目變更了可能就慌了,其實沒太大的必要。一是調整考試科目的學校並不是很多,即使調整了,內容也不是改動很大;二是改動對誰來說都是一視同仁的,大家都是面臨同樣的境況。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及時調整,靈活應變,贏在先手。
『玖』 如果高考同分大學怎麼選擇錄取
不同學校規定不同,以湖南大學為例說明:
對於符合枯如學校錄取標準的考生,學校按照高考投檔分排隊順序進行錄退。學校不設專業志願分數級差,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
同一專業錄取時,若考啟頃生投檔分相同,按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若單科成績完全相同,學校將使用預留計劃錄取。對於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照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考生同分數排位進行錄取。
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按照剩餘招生計劃調劑到其他專業。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其他錄取規則說明
對於實行非平行志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高考成績擇優錄取。
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後生源仍不足,則從生源省份調出剩餘的招生計劃。
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對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將執行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規則要求,考沒旁啟生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公布的專業選考科目范圍要求。
以上內容參考 湖南大學—湖南大學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拾』 2022年湖南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 湖南 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准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湖南大學本科招生錄取 工作 ,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湖南大學,部標代碼為10532,英文名稱為「Hunan University」。
第三條 學校為國有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 雙一流 」建設高校,上級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第四條 學校位於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會長沙市,南校區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嶽麓區麓山南路麓山門(郵政編碼:410082);財院校區地址:長沙市嶽麓區石佳沖路109號(郵政編碼:410006)。
第五條 學校普通本科招生類別有:統招錄取、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 強基計劃 、保送生、高水平 藝術 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內地 西藏 班、內地 新疆 高中班、少數 民族 預科班、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新疆協作計劃、澳門保送生、香港中學文憑 考試 學生、台灣學測生、通過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學生入學考試罩槐脊錄取學生。
第六條 學校緊密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堅持依法招生、陽光招生,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勞情況,擇優選拔錄取。
第七條 學生在規定的 學習 年限內修完規定的課程,德智體美勞考核合格,符合學校本科生培養方案和培養目標要求,由學校統一頒發湖南大學全日制普教本科 畢業 證書 。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位。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八條 湖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 校招 生工作,湖南大學招生與 就業 指導處為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組織實物滲施部門。
第九條 學校紀委辦(監察處)負責監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以及招生錄取的公開、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根據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入學機會公平、保持數量基本穩定的原則,遵循國家政策導向,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往年生源報考情況、就業市場需求與行業分布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來源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處將分省來源計劃按要求及時報送到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備案並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將招生總計劃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及解決同分考生錄取問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湖南大學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 平行志願 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在公布計劃的105%以內;按照順序 志願 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在公布計劃的120%以內。學校認可經教育部備案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門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項目和分值。所有 高考 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於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項目。
第十四條 學校不設專業志願分數級差。對於符合學校錄取標準的考生,學校按照高考投檔分排序進行錄退。所有進檔考生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並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錄取專業。對於 內蒙古 自治區,學校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
同一專業錄取時,若考生投檔分相同,按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若單科成績完全相同,學校將使用預留計劃錄取。對於高考綜合改革省份(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遼寧 、 上海 、 江蘇 、 浙江 、 福建 、 山東 、明晌 湖北 、湖南、 廣東 、 海南 、 重慶 ),學校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考生同分數排位進行錄取。
所有考生的全部專業志願錄取結束後,對未滿足專業志願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相應的科類或專業組內進行調劑錄取專業;對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計劃將徵集志願。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投檔分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六條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公布的專業選考科目范圍要求。
第十七條 學校各專業招生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條 除特殊註明的專業外,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九條 報考學校英語專業的考生限其參加全國統考的外語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校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條 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的考生應同時滿足:專業統考成績須達到考生所在省份統考成績合格線;高考文化成績(只含全國性高考加分)須達到生源省份同科類普通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 分數線 (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為特殊類型招生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我校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具體投檔規則進行調檔,錄取規則如下:
播音與主持藝術:按照其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統考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成績(只含全國性高考加分)高者;高考文化成績(只含全國性高考加分)、專業統考成績均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廣播電視編導:按照其高考文化成績(只含全國性高考加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高考文化成績(只含全國性高考加分)相同時,優先錄取專業統考成績高者;高考文化成績(只含全國性高考加分)、專業統考成績均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湖南大學高校專項計劃、 強基計劃 、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以及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新疆協作計劃和港澳台僑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國家相關部門規定以及學校制訂的具體招生辦法執行。
第二十二條 新生 入校後,學校針對各類錄取學生開展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五章 收費標准及其他
第二十三條 我校按照國家規定,遵循屬地原則,根據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教育廳核定的標准收取 學費 和住宿費。
第二十四條 學校建立包括新生綠色通道、助學貸款、助學金、獎學金、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困難補助、代償、大病救助、惠民工程在內的資助工作體系,實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全覆蓋。有關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南省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教育部或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湖南大學將制定相應政策,並另行公布。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湖南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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