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理工大學2016自主招生簡章
㈠ 華東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招生人數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學術型研究生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工作滿4年以上,並且在所報考專業進修並考試通過大學本科8門以上主幹專業課程(須由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出具自學考試成績通知單),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者,可按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只准報考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自考生和網路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華東理工大學相關專業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考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爛掘(簡稱「法律碩士[非法學]聯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符合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飢態核。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法學]聯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符合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的(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符合第(一)條中的第1、2、4、5各項的要求。
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閉困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符合第(一)條中的第1、2、4、5各項的要求。
本科畢業後工作4年或以上且具有學士學位者;獲碩士學位後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或2年以上者。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託培養的在職人員。
華東理工大學單獨考試只限招學術型研究生(外語學院各專業不招收單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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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求華東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的具體情況
一.招生人數
我校2008年擬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1900名(包括全國統考生、推薦免試生、單考生和MBA)。教育部將於2008年2月下達招生規模,因此目錄中各專業所列招生人數僅供參考。錄取時學校將視導師、生源等情況作適當調整。
二.報考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二)考生的學歷要求:
1、統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②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③ 按照教育部要求,國家承認學歷的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在報考時必須取得本科畢業證書(2007年11月10日至14日現場確認時須出示學歷證書原件);
④ 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國民教育系列)學歷畢業後工作滿4年以上,並且在所報考專業進修並考試通過大學本科8門以上主幹專業課程(須由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出具自學考試成績通知單)者,可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生和網路學院應屆本科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⑤ 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2、報考工商管理碩士條件:
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大專畢業後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3、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須符合下列條件:
本科畢業後工作4年或以上且具有學士學位者;獲碩士學位後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或2年以上者。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技術論文(技術報告)或已經成為業務骨乾的在職人員,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託培養。
(三)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四)身體健康。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段。
1、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間大約在10月,具體日期詳見教育部通知。網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2、現場確認:具體時間詳見當年國家教育部的具體規定,一般在11月10日-14日。在規定的現場確認時間內考生須持網上報名編號以及報名點規定材料,到指定地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繳納報考費並現場照相。
現場確認地點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辦公室指定,具體請考生咨詢當地招生辦公室。在上海參加考試的考生,現場確認地點在華東理工大學。
3、報考設計藝術學、工商管理碩士(MBA)和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必須到華東理工大學進行現場報名確認,考試地點為華東理工大學。
四.初試時間
2008年1月左右。具體日期詳見教育部通知。
五.體檢:
身體健康是錄取的必要條件之一。具有復試資格的考生復試期間必須參加體檢,體檢工作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進行。考生體檢後發現有「指導意見」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學校有權對認為不適合所報考專業學習要求的考生作出不予錄取的決定,但該決定須由考生所在學院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討論決定。
六.其他
1、我校2008年招收的碩士研究生按國家統一規定分為計劃內研究生和計劃外研究生。計劃內非定向研究生、計劃外的全國統考自籌研究生錄取進校後享受普通獎學金、公費醫療等,學校為在校研究生設立各種獎學金、困難補助、銀行貸款和三助工作崗位。
2、我校所有專業均招收推薦免試研究生。
3、考取我校具有博士學位授權點的學科專業的優秀碩士研究生,可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申請碩—博連讀。
4、我校實行師生互選制,在復試階段確定導師。
5、我校不接收大學三年級學生或本科提前畢業的大學三年級學生報考。
6、單獨入學考試的初試科目除英語由上海市統一命題外,其餘考試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題,分數線由我校自定。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必須為原單位委託培養。
7、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關動態將及時在網上公布,請考生隨時關注我校網站。
8、考生在報考時如有疑問,請與報考學院聯系咨詢。
9、如本簡章與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有沖突的,將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執行。
華東理工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二○○七年七月
單位代碼:10251
單位名稱:華東理工大學
地址:上海市梅隴路130號
郵政編碼:200237
電話:021—64252453
傳真:021—64253013
E—mail:[email protected]
㈢ 2016年華東理工大學自主招生條件
自主招生面向的是報名了高考的學生,只要你報了今年的高考,有高考報名號就能參加,並不是限制於中專。每年都有幾萬考生是通過自主招生升讀大學的,並且考試難度比高考簡單得多。
㈣ 2021年上海華東理工大學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勵志計劃」招生簡章
為深入貫徹中央關於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有關部署,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孝舉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按照2021年《政府工作蘆叢報告》相關要求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於2021年繼續做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3號)等相關文件精神,讓更多勤奮好學的農村學生享受到優質的高等教育資源,大力促進教育公平,華東理工大學2021年將繼續實施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勵志計劃」(高校專項計劃)。
一、招生計劃與招生對象
本年度「勵志計劃」招生計劃數不少於教育部核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規模,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各省級招辦公布為准。
本計劃選拔理科考生(其中,實施「3+3模式」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不區分文理科、實施「3+1+2模式」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招收「物理科目組合」),定向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
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21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二、報考程序
1.考生網上報名
請於即日起至4月25日登錄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進行網巧嘩碧上報名。
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考生通過報名系統上傳所有完整的申請材料,上傳的申請材料必須使用掃描件,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可讀。考生若因上傳申請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響材料審核,責任自負。
申請材料包括申請表和其他材料。申請表由系統生成列印,每頁須考生簽字和加蓋中學公章。申請表包含基本信息、中學信息、成績信息、個人陳述、志願信息、綜合信息和戶籍學籍信息等;其他材料主要包括獲獎證書(證明)、反映考生綜合素質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和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證(含正反面)等。
2.材料審核
各省(區、市)對考生的高校專項計劃報考資格進行審核。
對經有關省(區、市)確認具有高校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的考生,我校將組織專家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包括考生高中學習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在校表現、學科特長、創新精神和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等,擇優確定材料審核合格名單,於5月底左右予以公布,並按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審核結果生效。考生可以通過報名系統(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或我校「網上報名」系統(https://wsbm.ecust.e.cn)查詢審核結果。
3.招生計劃
學校根據各省份獲得入選資格名單的人數情況,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在學校本科招生網進行公告。
4.高考志願填報及高考錄取
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當地理工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線(簡稱「一本線」,下同)才能報考我校。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線」按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考生根據本省(區、市)的要求填報高校專項計劃高考志願。其中,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當年相關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
學校依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各省份高校專項計劃投檔情況,按照學校當年招生章程中確定的招生錄取原則開展錄取工作。如果生源不足,學校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三、學生資助體系
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積極貫徹落實各項資助政策,形成了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為基礎,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要渠道,以勤工助學為主要手段,以多樣化獎助學金為激勵,以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為補充的多元化幫困助學體系,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提供堅實的經濟保障,同時引導學生從「受助」到「自助」,最終「助人」,為學生的成長成才搭建廣闊的實踐平台。
四、組織機構
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在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領導下進行,由校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接受校招生工作監督小組監督。
五、聯系方式
徐匯校區地址:上海市徐匯區梅隴路130號老圖書館200室,華東理工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200237)
咨詢電話:021-64252763
傳真:021-64253762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本科招生網:https://zsb.ecust.e.cn/
六、監督機制及違規處理
1.我校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的要求,認真貫徹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加強招生錄取信息公開,及時將通過高校專項計劃報名資格審核的考生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標准和錄取結果等信息分別在學校招生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考生利益相關者的監督。
2.在我校高校專項計劃選拔過程中,對提供虛假個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
3.監督電話:021-64252688。
七、本招生簡章解釋權屬華東理工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本招生簡章若與教育部或招生省份2021年相關規定不一致,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華東理工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2021年4月
㈤ 2014年華東理工大學自主招生,簡章上說二、申請條件 申請對象為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優秀理科高
。。。不是說必須滿足五條中的一條么。。但是最後一條不是必須拿獎,要你某一科成績特好才可以
㈥ 誰能更我詳細講講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是擴大高校自主權、深化高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也是對選拔優秀創新人才的新探索。入選考生均須參加全國統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與試點學校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省級招辦應向考生選報的試點學校投檔;試點學校進行綜合評價、自主選拔錄取。
根據教育部要求,自主招生人數不能超過試點學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試點高校確定的入選考生名單,要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備案,並向社會公布;入選考生均須參加全國統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與試點學校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省級招辦應向考生選報的試點學校投檔;試點學校對先期考核通過並且符合統考成績要求的考生進行綜合評價、自主選拔錄取;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和試點學校,須及時將自主選拔錄取的已錄考生名單向社會公布。
自主招生程序
一.試點學校根據本校的實際情況,制訂自主選拔錄取方案,並納入本校招生章程,向社會公布。
二.符合試點學校自主選拔錄取條件的應屆高中畢業生,經所在中學推薦或其他形式提出申 請,由中學向試點學校提供考生在校德智體美發展情況以及獲獎、特長等證明及寫實性材料 。
三.試點學校組織專家組,按照自主確定並經公示的標准和考核辦法,對考生材料進行審查 ,並在進行面試等相關測評、考核後,提出候選人,試點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後確定入選 考生名單。
四.考核通過的入選考生名單須及時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備案,並在考生所在中學、試點學 校網站以及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指定的信息發布平台或新聞媒體上公布。
五.入選考生均須參加全國統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與試點學校 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省級招辦應向考生選報的試點學校投檔。試點學校對先期考核通 過並且符合統考成績要求的考生,進行綜合評價、自主選拔錄取。
六.試點學校錄取工作結束後,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應將試點學校自主選拔錄取的考生通過本 省級招辦信息平台和有關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試點學校須及時將自主選拔錄取的已錄考生 名單在本校網站上公布。
附:2007年各高校自主招生簡章(共59所)
清華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中山大學
北京大學 北京林業大學 中國科技大學 四川大學
東南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武漢大學
復旦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天津大學
浙江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南開大學
南京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中國葯科大學 重慶大學
廈門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東北大學
同濟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山東大學
河海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湖南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中南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2006年新增11所具有自主招生資格高校名單
江南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武漢理工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北京中醫葯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2007年新增6所具有自主招生資格高校
北京理工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 大連海事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蘭州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全國知名高校自主招生報考指南》一書編委會多年來研究自主招生,綜合多方家長的意見,整理出參加自主招生考試的幾大理由。
一、首先要明白什麼是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是擴大高校自主權、深化高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也是對選拔優秀創新人才的新探索。入選考生均須參加全國統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與試點學校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省級招辦應向考生選報的試點學校投檔;試點學校進行綜合評價、自主選拔錄取。(這就是說自主招生是正常的高考招生的一個輔助手段,不是很多家長認為的學校另外招生,也不是他們認為的成人教育或者自考的招生,而是同樣參加高考,只是多加分,一般在20分到30分之間,並且多為名校。參見08年招生59所學校名單)
二、自主招生我們能得到那些好處。
1、20分到30分的加分。因為自主招生多為名校。比如北大、清華、人大、復旦大學等等。20分到30分絕對能決定生死。可以給高考加一個雙保險。有些學生平時成績很好,可能高考的時候有些小失誤,那麼這20分就是最好的保險。能考上名校的學生,平時成績都差不了多少,可能最後決定生死的就是20分到30分的加分。除了名校以外,還有一些不錯的大學,比如06年的江蘇的一位李同學,高考沒有考好,但是因為參加了自主招生,西北工業大學給他加了20分,最後被之錄取,算是有驚無險。
2、和名校來的老師直接接觸。自主招生需要面試,和名校來的老師直接接觸,可以讓孩子提前領略到大學老師的風采,增加其考入名校的慾望,而自主招生考試也可以做為真正的高考前的一個演練,多一個實戰經驗。
3、時間安排妥當。自主招生一般在1月中旬2天時間內完成,對學生沒有太多的影響。而20分到30分的加分確是沉甸甸的。我們建議家長收集自主招生的一些資料,節約孩子的時間(廣告:如果嫌麻煩,也可以購買《全國知名高校自主招生報考指南》一書,得到更權威和真實的自主招生所有相關的資料,價格也不貴,只要20元)。
4、最適合創新型的學生。有些學生腦袋很好,但是就是考不出高分來,而自主招生考試,要的就是學生的創新能力,考試的內容多為此類。鼓勵大家創新,為此送你20分到30分。真正的體現了素質教育。
5、招生范圍廣:只要是高三學生都可以報名,可找學校推薦,可自己自薦
一般,各重點中學都會有校薦名額,學校一般會根據學生平時成績,或組織一場考試,來確定分配給誰。
各高校,一般以校薦為主,自薦為輔。自薦需要一些條件,如獲一些獎項(xxx作文一等獎、英語作文一等獎、學科競賽獎等),這些可以查高校的本科招生網獲知(老師也會提醒)。
如果校薦、自薦條件都不符合。還有一個辦法,就是靠關系,比如你的親戚在xx大學教書,讓他向負責自主招生的老師說一下,然後你在網上填好自薦表,按它的要求寄去資料(學校推薦信、期中、期末成績單(成績單由教務處提供,一般教務處都會為自主招生的考生改一下成績))。將報考序號告訴你的親戚,就行了。
如果你沒有這樣的親戚,還可以靠老師,如果老師和某個高校的教授認識,老師也會向教授爭取幾個名額(一般屬自薦性質),你可以向老師要一個名額來。
㈦ 華東理工大學2012年自主招生簡章(上海)
華東理工大學2012年自主招生簡章(上海)來源:華東理工大學招生網 2011-12-05 10:04:42
[標簽:自主招生 招生簡章]
華東理工大學地處人文薈萃、海納百川的大都市——上海,是直屬於教育部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建有研究生院的全國56所學校之一,是「985優勢學科創新平台」和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塵隱並獲准實施「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也是教育部批准首批實施自主選拔錄取改革的22所高校之一。
為了更好地貫岩兄消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進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推進素質教育實施和創新人才培養,2012年我校繼續在理科第一批本科批次進行本科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和優秀推薦生選拔工作。為了選拔出學習成績優秀、綜合素質突出或有特色和專長的中學生,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招生「陽光工程」,特製定本方案。
一、招生計劃:
我校自主選拔錄取人數一般不超過學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粗知5%。
二、申請條件
申請對象為上海市優秀理科應屆高中畢業生(選考科目不包括生命科學),在高中階段有突出表現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1.市級優秀學生。2.在2011年上海市高中學生化學競賽(「華理-化工杯」)中獲獎者。3.在市級及以上競賽中獲獎者。4.某學科學習成績特別優異,表現出特殊才能的考生。5.學習成績優秀者。
三、報名方式
1.中學推薦。我校根據歷年來生源報考情況,向部分中學發放優秀學生推薦名額,由中學負責向我校推薦。中學推薦考生以我校發放的注冊號進行網上報名。
2.學生自薦。符合上述「申請條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向我校自薦,自薦的考生需提供經所在中學蓋章確認的相關材料。自薦考生上網後自行獲取注冊號,並進行網上報名。自薦學生成績優秀標准:原則上就讀於市重點中學年級排名中等水平以上的考生,或就讀於區縣重點中學年級排名中上水平以上的考生,或就讀於普通中學年級排名位於前列的考生。
四、報名程序及選拔辦法
1.網上報名:考生登陸我校本科招生網「網上報名及查詢」系統報名。考生在網上根據提示填寫相關信息並提交後列印由系統生成的申請表及個人自薦報告(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等)。
2.報名材料:包括列印的選拔申請表和個人陳述,學業水平測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相關有效獲獎證書復印件或相關證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粘貼在申請表上指定位置)。
考生報名材料經中學蓋章確認後寄送到我校招生辦公室,所有申請者遞交的申請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3.我校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考生可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測試,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及查詢」系統查詢初審結果。
4.文化測試:包括數學(100分)、英語(100分)、理化綜合(物理和化學各75分,共150分)。
5.綜合面試:根據文化測試結果,選拔部分學生進行綜合面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6.綜合面試成績和文化測試成績分別以30%和70%計入考生綜合總分。
7.根據考生測試結果,結合綜合素質,經學校專家考核小組審核,由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後確定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考生名單和優秀推薦生名單。
8.自主選拔錄取入選名單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予以公示,並及時將考生資料庫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五、錄取優惠政策
獲得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入選考生,必須參加當年普通高考,在平行志願A位置填報我校,否則其資格自動取消(若上海市對自主選拔錄取另有規定,則按上海市規定執行)。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達到上海市理工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線、服從專業志願調劑、體檢不受限制,則予以錄取(不包含中外合作專業)。具體專業安排如下:考生應填滿上海市規定可填的專業志願數且不能重復(重復填寫的專業志願只計算前1個,後面重復的專業視為空白),入選考生高考投檔成績排名(指自主選拔錄取入選並投檔考生之間的排名,下同)在30%(含)以內的考生滿足第一專業志願;排名在30%~60%(含)的考生滿足第一或第二志願(若第二個專業志願為空白,則由學校統一安排專業);排名在60%之後的考生由學校參考其所填報的志願進行統一安排專業。
優秀推薦生在理科第一批本科批次高考第一志願填報我校,考生在我校投檔范圍內,加分後參與錄取(附加分值視測試結果分為15分、10分、5分)。
六、時間安排及相關說明
1.網上報名:2011年12月6日~20日。
2.書面材料寄送及參加測試確認:「中學推薦考生」由中學於2011年12月27日統一攜帶考生報名材料、報名考試費到我校招生辦公室辦理考生參加測試確認手續。「自薦考生」於2011年12月25日前將報名材料寄送到我校招生辦公室,2011年12月30日可通過我校「網上報名及查詢」系統查詢初審結果,2012年1月4日到我校招生辦公室辦理參加測試確認手續。中學推薦及自薦考生的報名考試費統一為129元。
3.下載准考證:考生通過我校「網上報名及查詢」系統下載並列印准考證、粘貼照片(照片與申請表上的照片一致),准考證須由所在中學蓋章確認方為有效。「中學推薦考生」下載准考證時間為2011年12月30日~2012年1月12日,「自薦考生」下載准考證時間為2012年1月6日~12日。
4.文化測試:2012年2月5日。考點設在我校徐匯校區(上海市梅隴路130號),考生測試時須出示身份證、准考證,獲獎者須出示獲獎證書原件等材料,有關注意事項詳見准考證和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布的相應內容。
5.筆試結果查詢及綜合面試安排:另行通知。面試地點設在我校徐匯校區(上海市梅隴路130號)。
6.測試結果查詢:2012年3月下旬。
七、組織機構
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時為學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和優秀推薦生選拔領導小組,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方案的實施。校招生監督小組參與試點方案實施的全過程。
八、聯系方式
徐匯校區地址:上海市梅隴路130號研究生樓14層,華東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200237)
咨詢電話:021-64252763 傳真:021-64253762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本科招生網:http://zsb.ecust.e.cn/
九、監督機制及違規處理
我校紀檢部門監督電話:021-64252688。
我校嚴格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2年高等學校自主選拔錄取試點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1]10號)文件的要求,認真貫徹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自覺接受社會及輿論監督。
在我校自主選拔錄取過程中,若中學在推薦學生過程中出現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該校下一年度的推薦資格,並視情節輕重向教育主管部門提交具體情況,依據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若學生存在申請材料不實、考試作弊、*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該生自主選拔錄取考核成績及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向其所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交具體情況;已經被我校錄取或取得學籍者,我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十、本方案解釋權屬華東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華東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1年12月
㈧ 華東理工mem是單證雙證都考些什麼
MEM是2010年新設立的專業,是雙證的,(參加管理類聯考,與MBA是同一套試題),管理類聯考就考2門,初試是參加全國管理類聯考,共兩科總計300分,考試科目是①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由數學、邏輯和寫作構成,其中數學佔75分,邏輯佔60分,寫作佔65分合計200分)和②204英語二(100分)。
關於MEM,證的更多信息,推薦咨詢下社科賽斯考研。社科賽斯主要從事EMBA/MBA/MEM/MPA等考研考前培訓,面試輔導師資均畢業於北大、清華、南開等國內優秀商學院,且曾擔任北大、清華等知名商學院的面試考官,熟悉國內商學院的面試規律,具有19年的考研輔導經驗。
社科賽斯MEM提前面試輔導內容:考生背景評估,幫助擇校;一對一材料修改,亮點提升;面試專業課輔導;一對多真實模擬面試。面試輔導班型有:私密直通車班、鑽石直通車班、VIP精品直通車班、面試直通車班、面試精品班。
社科賽斯MEM筆試輔導內容:英語二+管理類綜合能力(數學+邏輯+寫作)各科目的輔導。從基礎階段循序漸進,提練考點精華、重點、難點、得分點歸納總結,用有限的時間快速提練精華。筆試輔導班型有:詞彙提高班、基礎梳理班、系統強化班、模考講評班、串講點題班、筆試全程聯報精品班、線上全程直播精品課、零基礎速成班、十一密訓營、30天魔鬼密訓營、考前6天密訓營。
㈨ 2022年華東理工大學招生章程
華東理工大學是建設於1952年,教育部直屬的研究型全國重點全日制本科大學,是新中國第一所以化工特色聞名的高等學府,共開設本科招生專業74個,下面就由帶大家了解一下「華東理工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華東理工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確保學校本科層次招生工作規范有序開展,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教育部的相關規定以及《華東理工大學章程》,結合學校的具體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為華東理工大學讓帆悉,英文譯為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英文縮寫為ECUST。學校網址是。學校建於1952年,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的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建有研究生院,具有完整的學士、碩士、博士高坦乎水平人才培養體系。
學校法定地址為上海市梅隴路130號,郵政編碼為200237。本科教學在奉賢校區(上海市海思路999號)和徐匯校區(上海市梅隴路130號)完成。
第三條證書頒發。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統一為「華東理工大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華東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依法頒發華東理工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五條學校本科招轎枝生工作接受教育行政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其家長、新聞媒體等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分管副校長任副組長,教務處、招生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共同組成。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領導與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其職責是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規定及有關省級招委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制定學校本科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條學校成立由紀檢監察部門為主的招生工作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八條學校本科生招生辦公室是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學校各類本科生的招生宣傳、咨詢、選拔與錄取等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學校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教育公平的原則,根據本校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數、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類)招生計劃。
第十條學校本科招生分省分專業(類)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辦公布的計劃為准。
第十一條學校將本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四章招生錄取
第十二條學校認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政策加分,且分值不超過20分,在投檔和安排專業時均適用(不安排分省計劃的高水平運動隊等招生類型不適用)。
第十三條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批次的投檔模式、生源情況和相關政策,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其中在一本批次(一本、二本合並的省份為本科普通批次)錄取時,投檔考生專業服從調劑且體檢不受限制,學校將不會退檔。
第十四條對投檔考生,按照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考生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專業級差分。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即不設專業級差分)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先按專業志願順序,再參考相關科目的成績進行錄取。社會與公共管理學院、外國語學院、法學院和藝術設計與傳媒學院(非藝術類專業)的專業依次按外語、數學成績排序;其餘專業依次按數學、外語成績排序。
第十六條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生源充足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七條學校參照由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制定學校各專業(類)的體檢限制要求。詳見學校本科招生網。
第十八條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限招英語、德語、日語語種考生(其中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德語專業限招英語、德語語種,日語專業限招英語、日語語種),其餘專業對考生所考外語語種不限。由於學校較多專業涉及雙語(英語、漢語)教學且相關課程可能使用全英文教材或教學資料,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九條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學校所有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條保送生、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高校專項計劃(即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勵志計劃」)、藝術類專業、高水平運動隊、保送錄取運動員、第二學士學位等類型的招生工作按已公布的相關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一條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民族班、國家專項計劃(即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國家民委貧困地區民族專項招生計劃、華僑港澳台學生全國聯招等類型的招生工作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中台灣高中畢業生(依據台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澳門保送生的招生工作按照已公布的相關招生簡章或教育部的相關要求執行。
第二十二條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學校各招生專業(類)的高考選考科目范圍以相關省級招辦公布的為准。考生在填報高考專業志願時,選考科目必須符合學校相關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的使用辦法詳見《華東理工大學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辦法》。
第二十三條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費用與資助
第二十四條學費。學校實行學年制學費標准框架下的學分制收費制度。
上海市物價局、上海市財政局核定學校學年制學費標准如下:(1)一般專業:5000元/學年;(2)特殊(熱門)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5500元/學年;(3)藝術類專業:10000元/學年;(4)中外合作辦學專業:15000元/學年。
學生第一學年按照學年制學費標准預收一學年的學費,從第二學年開始根據學生上一學年實際修讀的學分數計算並收取學費。學分制收費總額不超過政府核定的學年制學費總額。
中外合作辦學的本科專業執行學年制學費收費制度。
第二十五條住宿費。學校按照國家規定和上海市物價局核准標准確定住宿費標准。視宿舍條件而不同,徐匯校區每學年700~1200元;奉賢校區每學年900~1100元。
第二十六條學生資助體系。學校積極落實國家各項資助政策,形成以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為基礎,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渠道,以多樣化、個性化獎助學金作激勵引導,以勤工助學為重要路徑,以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為補充的多元化幫困助學體系,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提供物質保障,為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提供有效支持,引導學生全面成長成才。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學校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和學校本科招生網公布、公示學校的各類招生簡章、招生政策和特殊類型招生名單,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利益相關者的監督。
第二十八條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九條學校本科招生網站:/,咨詢電話:021-64252763,電子郵箱:zsb@,傳真: 021-64253762。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21-64252688。
第三十條本章程由華東理工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若與教育部或招生省份2022年相關規定不一致,則按相關規定執行。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㈩ 華東理工大學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選拔申請條件(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自主招生生源面向全國,歡迎符合條件的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報名。考生可由所在中學向我校推薦,也可向我校自薦(其學習成績、獲獎獎狀復印件須經所在中學校長簽字、學校蓋章方為有效)。
1.高中階段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重點中學就讀,學習成績特別優秀,年級排名前10%;就讀於區縣重點中學,學習成績特別優秀,年級排名前5%的考生。
2.高中階段在全國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省(自治區、直轄市)級賽區單科(數學、物理、化學)二等獎以上。
3.獲2008年上海市「東華-上海化工區杯」高中學生化學競賽二等獎以上的考生。
4.高中階段獲得全國性重大獎項或在國際競賽中獲獎的考生。
5.某學科學習成績特別優異,表現出特殊才能的考生。
6.獲省(自治區、直轄市)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幹部的考生。
四、操作程序
1.網上報名:登陸我校招生主頁(),點擊「網上報名」進行報名,確認並提交後請列印「華東理工大學2008年自主招生選拔申請表」。
2.書面材料郵寄(請將以下材料經中學校長簽字並蓋章確認後寄到我校招生辦公室,所有申請者遞交的申請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1)「華東理工大學2008年自主招生選拔申請表」
2)高中階段獲獎證書復印件
3)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原始記錄復印件
4)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5)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
3.學校對考生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初審。
初審合格的考生將參加我校自主招生文化測試,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
4.文化測試。
1)上海、江蘇、廣東考生測試科目:數學、英語、物理或數學、英語、化學;
2)其它省市考生測試科目:數學、英語、物理、化學。
上海、江蘇、廣東考生參加測試的學生需交報名考試費100元,其它省市考生參加測試的學生需交報名考試費120元(測試報到時交納)。
5.根據考生文化測試的成績和考生綜合素質,經學校專家考核小組審核,由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後確定獲得自主招生選拔資格的考生名單。
6.獲得自主招生選拔資格的考生名單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的監督,並報教育部、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備案。
五、錄取辦法
1.獲得自主招生選拔資格的考生必須以第一志願填報華東理工大學,否則其資格自動取消。
2.獲得自主招生選拔資格的考生,高考成績在我校招生計劃的100%調檔線以內者,滿足其第一專業志願(不包含中外合作專業)。
3.獲得自主招生選拔資格的考生,高考成績在我校招生計劃的100%(不含100%)調檔線以下、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重點本科線以上者,只要願意服從專業調劑,由學校統一安排專業。
六、監督與實施
本科自主招生選拔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和校招生監督小組的全過程監督下進行,由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
七、時間節點
1.網上報名時間:2007年11月30日-12月20日
2.書面材料郵寄截止日期:2007年12月25日(以收件日郵戳為准)
3.網上查詢初審結果(參加測試名單):2008年1月4日公布(暫定)
4.文化測試:時間為2008年1月19日(暫定)(考點另行通知,測試時須將獲獎證書等原件帶來供我校審核)
5.獲自主招生選拔資格考生名單公示時間:2008年1月31日起
八、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上海市梅隴路130號,華東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200237)
電話:021-64252763 傳真:021-642537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