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醫科大學招生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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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第26號令《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為了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結合本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經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審查通過,報埋鎮上級主管部門——天津市教育委員會審核。
第三條學院概況
一、學院名稱: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
二、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三、辦學層次:本科
四、學院代碼:13661
五、學院地址: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學苑路167號
六、學院基本情況
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是2004年經國家教育部確認的全國首批以新的機制和模式舉辦的獨立學院。獨立學院是民辦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學院具有獨立的校園和辦學設施,佔地334.1畝,建築面積12.6萬平方米。學院擁有滿足各專業教學需要的先進儀器設備,並依託天津醫科大學師資等優質教育資源,保障人才培養需求。學院實施獨立的教學組織和管理,獨立進行招生,獨立進行財務核算,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察枯。
學院秉承「辦人民滿意教育,辦負責任教育」的辦學理念,堅持人才培養追求高質量,師資隊伍追求高水平,管理服務追求高效益,校園文化追求高品位。堅持「緊貼社會需求、以人才質量求生存、以專業特色謀發展」的辦學思路,保持規模、結構、質量、效益協調發展,構建了「以醫學為核心、醫學技術類專業為特色、非醫學專業為補充、新型健康產業為專業發展的增長點和創新點」的專業結構體系。目前共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護理學、眼視光學、葯學、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法學、公共事業管理、市場營銷、康復與治療學、健康服務與管理12個專業,在校生達7500餘人。
學院秉承「立德樹人、文化育人、專業立人」的全人教育理念,堅持「立足天津,面向全國,服務基層」的辦學定位,依託天津醫科大學優質的師資力量和教育資源,以崗位勝任力為導向,培養「厚德明理、博學技精」的應用技術型醫學人才。目前學院擁有50多家醫院、律所、葯業集團等穩定的校外實踐教學基地,並積極與國內外大學、醫院或行業合作,探索「一專多證」、醫教協同、校企合作的長效機制和育人模式,著力培養綜合素質高、道德品行端、專業基礎好、實踐能力強、具有強烈愛國情懷和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終身學習能力的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學院堅持「幫你成長、助你成才」的育人理念,注重校園文化、宿舍文化建設,為學生創造多種發展機會,搭建成長平台。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院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工作。招生工彎沒粗作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統籌,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
第五條學院招生工作自覺接受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錄取規則
第六條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教育部《關於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制定的招生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願和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衡量考生綜合素質,擇優錄取。
第七條對實行「順序志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院校志願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願順序,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第一志願報考我院的考生,當各省、市、自治區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願報考我院的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時,錄取第二志願報考我院的考生,以此類推。院校志願不設分數級差。凡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模式的省份,執行所在地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
第八條專業錄取時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順序錄取。在考生所報專業志願均未被錄取的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各專業志願之間無分數級差。
第九條在高考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依次優先錄取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較高的考生。各省、市、自治區在投檔時投檔成績如有小數時,以帶有小數的投檔成績為准進行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條對高考錄取有特殊規定的省市,錄取原則做如下說明:
一、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區、市)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高考改革試點省(區、市)的考生須滿足我校選考科目要求。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二、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規定,在內蒙古自治區招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我院分省招生計劃按照國家及教育主管部門的政策要求進行分配。在省(市)投放的專業招生計劃根據往年招生情況和我院專業規模進行編制。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我院將預留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1%的招生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二條對於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原則執行。
第十三條我院各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四條體檢標准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2003年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五條報考我院,且符合入學條件的考生,經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門批准後,我院即向其發放錄取通知書,通知書將以「郵政特快專遞」寄出。
第四章專業設置及收費標准
第十六條我院目前設置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葯學、護理學、眼視光學、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康復治療學、健康服務與管理、法學、公共事業管理、市場營銷共十二個專業。
第十七條學費標准:臨床醫學、口腔醫學、葯學、護理學、眼視光學、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康復治療學八個專業學費20000元/生/年,健康服務與管理、法學、公共事業管理、市場營銷四個專業學費15000元/生/年;學院住宿標准為六人間,住宿費1000元/生/年,如新增其他住宿標准,具體收費標准以天津市政府物價部門最終批復為准。如政府對本年度收費標准進行調整,按政府規定的新標准執行。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八條我院是獨立學院,尚未開展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辦理和減免學費工作,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戶籍所在地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十九條專業介紹詳見學院官方網站及《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2021年招生簡章》。
第二十條新生入學後,學院依據《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學生管理規定》(試行)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二十一條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高職升本科畢業證書註明專科起點)。對符合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第二十二條錄取信息發布途徑
由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負責公布,亦可與我院電話查詢。信息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批準的名冊為准。
第二十三條後續管理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院請假。應征入伍學生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新生如在報到之日起兩周內未到校報到且未能履行請假手續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學院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新生入學後,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適用於本年度本科類招生。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公布後,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則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並另行公布。
第二十七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學院招生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願的參考,不屬於學院的錄取。
第二十八條其他未盡事宜由我院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協商解決。
第二十九條招生咨詢
學院地址: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學苑路167號
電 話:022-63306330
傳 真:022-63306330
郵 編:300270
E-mail:[email protected]
網 址: www.tmucmc.e.cn
C. 天津市各院校研招辦聯系方式
2017考研學習集中營: 389812479
為了更好地服務於考生,獵考考研特別搜集整理了天津市各院校研招辦聯系方式。由於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獵考考研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准。
天津地區
聯系方式
南開大學
電話: 022-23502121
地址: 天津市南開區衛津路94號
郵編: 300071
各院系研招辦聯系方式
天津大學
電話: ******** 27406405
地址: 天津市南開區衛津路92號天津大學第九教學樓104室
郵編: 300072
郵箱:********
各院系研招辦聯系方式
天津工業大學
地址:天悶廳津市西青區賓水西道399號行政中心115室
郵編:300160
E-mail:********.cn
聯系人:管寶雲
電 話:(022)83955016
傳真:(022)83955016
天津科技大學
地址:天津市河西區大沽南路1038號
郵編:300222
郵箱:: ********
聯系人:劉少華 姜金生
聯系電話:(022) 60602018、60273302、60600124
網址:http://yjs.tust.e.cn
天津理工大學
電話: 022—60215566
地址: 天津市南開區紅旗南路延長線新校區10號樓311室
郵編: 300384
郵箱: ********.cn
天津師范大學
電話: (022)23766157
地址: 天津市西青區賓水西道393號
郵編: 300387
Email:********.cn
天津醫科大學
電話: (022)83336930
地址: 天津市和平區氣象台路22號 郵編300070
郵箱: ********
傳真: 2223542747
天津外國語大學
地點:天津市河西區馬場道117號 外事小院左側2樓
電話:********
天津音樂學院
電話: ********
地址: 天津河東區十一經路五十七號
郵編: 300171
郵箱: mailto:********
天津城建大學
通信地址:天津市西青區津靜路26號
郵編:300384
電話傳真:********,23085039,23773021
電子郵箱:********
學校網址:www.tcu.e.cn
研究生部:http://master.tcu.e.cn/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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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天津醫科大學電話
天津醫科大學:
電話:(022)23542747
傳真:2223542747

天津醫科大學前身天津醫學院創建於1951年,是經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批准建立的高等醫學院校。1994年6月,天津醫學院與天津第二醫學院合並組建成立天津醫科大學。1996年,學校被確定為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2017年9月,學校入選首批國家「世臘漏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
E. 2023年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高職升本科招生專業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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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鄭返學院高職升本科招生專業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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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類
代碼
名稱
計劃數
語種
學制
收費標准
1248
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
文史類
01
公共事業管理(有專業限制,詳情請查閱院校招生章程或向院校咨詢)
20
不限
2
15000
理工類
02
公共事業管理(有專業限制,詳情請查閱院校招生章程或向院校咨詢)
20
不限
2
15000
理工類
03
葯學(有專業限制,詳情請查閱院校招生章程或向院校咨詢)
30
不限
2
20000
理工類
04
護理學(有專業限制,詳情請查閱院校招生章程或向院校咨詢)
30
不限
2
20000
來源:http://www.zhaokao.net/gkck/doc/003/000/075/00300007565_78bcf142.pdf
2023年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高職升本科招生專業計劃由考生網搜集整理。更多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高職升本科資訊,請關注天津高職升本科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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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2014天津醫科大學本科高職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學校依法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天津醫科大學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基本方式桐簡伏,也是天津醫科大學開展招生工作和錄取新生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醫科大學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博士、碩士、本科、高職
四、學校代碼:10062
五、學校地址:主校區:天津市和平區氣象台路22號
廣東路校區:天津市河西區廣東路1號
六、學校基本概況:
天津醫科大學的前身天津醫學院創建於1951年,是新中國成立後國家政務院批准新建的第一所高等醫學院校,內分泌學家、醫學教育家朱憲彝教授為首任校長。1994年天津醫學院與天津第二醫學院合並組建天津醫科大學。學校現任黨委書記為姚智教授,校長為中國科學院院士尚永豐教授。學校為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院校。
學校是國家最早批准試辦八年制的醫學院校,也是首批試辦七年制的15所院校之一。現有全日制在校生9697人,其中本科生5353人,博士生434人,碩士生2845人,學歷留學生1062人。現有博士後流動站5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7個、二級學科37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1個、二級學科68個。博士生導師229人,碩士生導師737人。2002年和2008年,學校均以優秀成績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
學校現有教職工8683人,其中各類專業技術人員8161人,包括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563人,副高級專業技術人員987人。現有中國科學院院士1人,中國工程院院士2人,「長江學者」講座、特聘教授9人,國家「」4人,國家「萬人計劃」領軍人才2人,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4人,人事部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4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17人,國家人事部、衛生部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11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貼專家164人。
學校現有重點學科5個:中西醫結合臨床、腫瘤學、泌尿外科學、神經外科學、內分泌與代謝病。「211工程」重點建設學科10個:中西醫結合臨床、腫瘤學、泌尿外科學、神經外科學與神經病學、內分泌與代謝病、影像醫學與核醫學、病原生物學與免疫學、病理學與病理生理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葯學。天津市重點學科17個。省部級重點實驗室13個、研究所13個。「十五」以來,學校共承擔國家和各部委及天津市科研項目2041項,獲省部級及其以上科技獎勵258項,其中科技獎勵5項、省部級一等獎12項、二等獎67項。
臨床教學基地有6所大學醫院、15所非直屬臨床學院,9所教學醫院,1.5萬余張教學床位。大學醫院有: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天津醫科大學第二醫院、天津醫科大學附屬腫瘤醫院、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天津醫科大學代謝病醫院和天津醫科大學眼科醫院;總醫院獲得全國「百佳醫院」稱號,腫瘤醫院被評為「全國精神文明單位」、首批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13個專科入選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
學校聘請了112位世界知名醫學專家、教授擔任我校各學科的名譽教授和客座教授。學校先後與20個國家的91所大學和科局攜研機構建立了學術交流與合作關系,成立了「外國專家顧問委員會」。與瑞典卡洛琳斯卡大學分子醫學研究中心合作共建CMM-Tianjin,與英國鄧迪大學、美國費切伯格大學、美國M.D.安德森腫瘤中心建立實質性合作關系。
第二咐卜章 組織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四條 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為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日常工作。
第五條 學校成立以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為組長,有關部門領導參加的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監察招生錄取全過程,並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准
第六條 學校根據發展規模、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按照教育部核准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面向全國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2014年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核准下達的招生計劃在規定時間內寄送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考生公布,同時我校還將通過媒體及其它方式向社會公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有關省級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為准。在錄取過程中我校根據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生源及招生計劃執行情況,按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經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准,招生計劃在總計劃內可作適當的調整。在錄取過程中我校根據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生源及招生計劃執行情況,按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經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在總計劃內對招生計劃作適當的調整。預留計劃數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的1%,主要用於生源較好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以及最低分同分錄取或順延錄取。
第七條 收費標准
一、學費標准:本科4400~5800元/生、年,高職收費標准為5500元/生、年。
本碩連續培養長學制專業研究生階段按照研究生學費標准收費,口腔醫學(本科碩士連讀培養)專業在天津大學學習期間,按照天津大學的收費標准收費。
二、住宿費標准:根據不同住宿條件,住宿費為600~1000元/生、年。
各專業收費標准詳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公布的招生計劃表和我校下發的新生報到須知。如政府對本年度收費標准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標准為准。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願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兼顧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 院校志願錄取執行所在省、自治區及直轄市的相關政策。分為順序志願和平行志願兩種錄取規則。
按照順序志願規則錄取:院校錄取以「志願優先、按志願順序依次投檔」為原則,在同一科類、相應批次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報考我校第一志願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報考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時,錄取第二志願考生,依次類推,院校志願不設分數級差;
按照平行志願規則錄取:院校錄取以「分數優先、遵循志願、一次投檔」為原則,先對同一科類、相應批次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符合條件的考生,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依次檢索每位考生填報的高校志願;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高校的投檔條件時,則投檔到序號在前的高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高校的投檔條件,則直接投檔到該高校。
第十條 專業志願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先對同一科類、相應批次學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符合條件的考生,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檢索每位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若考生符合其中一個以上專業的錄取條件時,則錄取到序號在前的專業;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個專業的錄取條件,則直接錄取到該專業;若考生高考成績達到學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錄取條件,但未達到所填報專業的錄取分數,凡服從專業調劑者將被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願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一條 多元評價選拔模式的省市錄取原則。
一、在江蘇省錄取中,實行先分數後等級規則排序,決定能否錄取與所錄專業。選測科目和等級按照招生計劃中公布的內容為准。
二、在天津市錄取中,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政治、地理、歷史等8個學科成績等第均獲得A(簡稱「8A」)的考生,如投檔後排名在院校前10%的,可優先安排專業。優先安排專業時,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績和專業志願,以高考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
在天津市錄取中,如考生高考分數相同,依次參考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如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相同,再依次參考學業水平單科考試成績,即文科考生依次參考化學、生物、數學、物理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理科考生依次參考語文、政治、歷史、地理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比較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時,先比較獲得A等第的個數,如A等第個數相同,再比較獲得B等第的個數,以此類推。評價考生的綜合素質時,依據考生的學業類(含學業成績、課程修習情況)和非學業類(含道德品質、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獲獎情況)兩方面情況綜合比較,進行評價。〕
三、在內蒙古自治區錄取中,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實行考生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體育特長生必須經過學校面試考核。臨床醫學(本科碩士連續培養)、口腔醫學(本科碩士連續培養)、臨床醫學(醫學影像學,本科碩士連續培養)、臨床醫學專業,在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前提下,不考慮任何加分因素,按考生原始高考成績錄取。
第十三條 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及專業相關科目分數較高的考生。
第十四條 體檢標准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2003年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鑒於醫學類專業的培養要求和就業特點,建議報考護理、口腔專業身高低於155cm者、殘疾考生慎報。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重新對考生進行資格和身體健康狀況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標準的考生,《天津醫科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天津醫科大學普通全日制專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 非英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統一組織的英語口語測試且成績合格。護理學專業有性別限制,具體見招生計劃。
第十七條 報考本校、符合入學條件的考生,經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門批准後,學校即向其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一律以特快專遞方式寄出。
第五章 後續管理
第十八條 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依據《天津醫科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天津醫科大學普通全日制專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照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學校實施彈性學制,學校無轉專業政策。
第二十條 學校專業介紹、獎貸學金政策等詳細信息見天津醫科大學2014年招生簡章。學校設立校長獎學金,梵谷出本科第一批次錄取線160分的各省考生,報考我校並被錄取者,學校免除其在學期間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一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醫科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的畢業證書註明'高職'字樣。對符合天津醫科大學學位條件的畢業生,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僅適用於2014年普通本科、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經學校招生委員會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天津醫科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願的參考,不作為學校錄取的依據及。
第二十六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准。
第二十七條 招生咨詢與錄取信息公布方式。
網址:http://web.tmu.e.cn/cn/jwch/recruit/index.htm
E-mail:[email protected]
招生期間咨詢電話:022-83336711
郵編:300070
地址:天津市和平區氣象台路22號
G. 2023年天津研究生考試考點及招生單位聯系方式
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正式報名時間已經到了,請各位考生抓緊時間進行考試報名,為了幫助各位考生更好的報考,我為大家准備了「2023年天津研究生考試考點及招生單位聯系方式」,可供各位考生參考。
2023年天津研究生考試考點及招生單位聯系方式單位名稱 咨詢電話聯系地址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市高招辦)022-23753333
和平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022-27110012(和)南門外大街257號(南門外大街與福安大街交口)
河東悄仿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022-24136312(東)八緯路與大直沽西路交口(田莊大街4號樓旁)
河西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022-28379078(西)越秀路健春里2號增1號
南開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022-23346508(南)復康路5號
河北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022-26288183(北)中山路205號(河北區教育局內)
紅橋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022-27272149(紅)先春園大街春雨路一號(文昌宮民族小學內)
濱海新區招生考試中心(塘沽)022-25861369濱海新區塘沽向陽南街12號(塘沽教育中心院內)
東麗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022-24392336東麗區躍進路51號
津南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022-88510592津南區鹹水沽鎮津沽路77號
西青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022-27922886西青區楊柳青鎮西青道329號(天津廣播電視大學西青分校院內)
北辰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022-85307236北辰區富錦道北辰教育中心4樓
濱海新區招生考試中心一分中心(漢沽)022-67963755漢沽鐵獅坨街一號
濱海新區招生考試中心二分中心(大港)022-63382869濱海新區大港旭日路6號
濱海新區招生考試中心三分中心(油田)022-25924340、25924344大港油田三號院騰飛道(海濱教育中心院內)
靜海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022-28942360靜海區靜海鎮建設路3號
武清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022-60911628武清區楊村鎮富民路與泉旺路交口,武清區教育中心4樓
寧河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022-59659851寧河區蘆台街新華道34號(教育局院內)
寶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022-82627803寶坻區寶平街道光華路與漁陽路交口北側100米路西
薊州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022-29142513薊州區興華大街4號(薊州區教育局院內)
南開大學研招辦022-23505940(津南)同硯路38號300350
天津大學研招辦022-27404743(津南)雅觀路135號300350
天津科技大學研招辦022-60600124、60602018濱海新區13大街9號300457
天津工業大學研招辦022-83955016(西青)賓水西道399號300387
中國民航大學研招辦022-24092146(東麗)津北公路2898號北院300300
天津理工大學研招辦022-60215566(西青)賓水西道391號300384
天津中醫葯大學研招辦022-59596191(靜海)團泊新城西區鄱陽啟備纖湖路10號301617
天津師范大學研招辦022-23766157(西青)賓水西道393號300387
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研招辦022-88181618(津南)大沽南路1310號300222
天津外國語大學研招辦022-23280352(西)馬場道117號300204
天津商業大學研招辦022-26686545(北辰)光榮道409號300134
天津財經大學研招辦022-88186371(西)珠江道25號300222
天津體育學院研招辦022-23016498(靜海)團泊新城西區東海道16號301617
天津音樂學院研招辦022-24160613(東)十四經路9號滾空300171
天津美術學院研招辦022-26241719(北)天緯路4號300141
天津城建大學研招辦022-23085040(西青)津靜公路26號300384
天津醫科大學研招辦022-83336930(和)氣象台路22號300070
天津農學院研究生院022-23785573(西青)津靜路22號300392
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研招辦022-28771115(津南)海河教育園區雅深路2號300350
核工業理化工程研究院022-58231403(東)津塘公路168號300180
航天科工集團三院8357研究所022-58168030空港經濟區保稅路357號300308
航天科工集團三院8358研究所022-58168573空港經濟區中環西路58號300308
國家海洋技術中心022-27536950(南)芥園西道219號300112
天津航海儀器研究所022-26033406(紅)丁字沽一號路268號300131
陸軍軍事交通學院教務處022-84651068(東)東局子一號300161
武警後勤學院教務處022-84876039東麗區匯智環路1號300309
武警指揮學院研招辦022-27671117河東區衛國道187號300250
海軍勤務學院教務處022-66973028濱海新區河北路一號300450
河北工業大學研招辦022-60438300北辰區西平道5340號3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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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2010年天津醫科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我神速轉載《2010年天津醫科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擇校參考!
天津醫科大學201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族純胡有關規定,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政策、兆攔規定及相關信息的基本方式,也是我校開展招生工作和錄取新生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醫科大學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博士、碩士、本科 四、學校代碼:10062 五、學校地址:主校區:天津市和平區氣象台路22號 廣東路校區:天津市河西區廣東路1號 六、學校基本概況: 學校創建於1951年,是新中國成立後國家政務院批准建立的第一所醫學院校。1994年通過「211工程」預審,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醫學院校。學校設有16個學院、1個學系、3個教學部,共有15個本科專業;1980年教育部批准學校開辦長學制醫學教育,現有臨床醫學專業、口腔褲頌醫學專業、臨床醫學(醫學影像學方向)專業招收本碩連讀長學制學生。學校擁有一級博士學位授權學科4個,二、三級博士點44個;一級碩士學位授權學科7個,二、三級碩士點61個;博士後流動站3個。現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8837人,其中本科生5138人、研究生2752人、留學生947人,留學生規模位居我國西醫院校之首。建成7門國家級精品課程、22門市級精品課程、2部國家級精品教材、2個教育部特色專業、3個教育部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1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2門國家級雙語教學示範課程。2002年通過了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和教育部七年制高等醫學教育教學工作評估,取得了雙優的好成績。2008年再次以優秀成績通過了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 學校現有教職員工8018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7104人,正高級職稱 603人,副高級職稱925人。擁有中國工程院院士2人、「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講座教授6人、人事部「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3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9 人、教育部、衛生部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10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貼專家163人、博士研究生導師158 人。擁有國家級重點學科5個、「211工程」重點學科10個、天津市重點學科12個、校級重點學科14個。建有教育部、衛生部重點實驗室3個、天津市重點實驗室10個、市級研究所12個。擁有6所大學醫院、13所非直屬臨床學院,總計1.5萬余張實習床位。目前有16個國家的58所大學與學校建立了學術交流與合作關系,與瑞典卡洛琳斯卡大學分子醫學研究中心合作共建CMM-Tianjin,與英國鄧迪大學、美國費徹勃格大學、美國M.D.安德森腫瘤中心建立實質性合作關系。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四條 學校設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 學校設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是具體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准 第六條 學校根據發展規模、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10年面向全國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並按照教育部核准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寄送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向社會公布;同時還將通過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七條 本科收費標准為4000元/生、年,口腔醫學(本科碩士連讀培養)專業在天津大學學習期間,按照天津大學的收費標准收費;根據不同的住宿條件,住宿費為600--1000元/生、年。收費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隨招生計劃公布;如政府對當年度學費標准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標准為准。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願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兼顧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 院校志願錄取以志願優先。即先按考生填報的高等院校志願順序排隊,再從高分到低分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只有當省、直轄市、自治區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願報考的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時,才錄取第二志願報考的考生,依此類推。 第十條 專業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並按排隊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順序錄取。如果考生第一專業志願未達到該專業的錄取分數,再看該考生第二專業志願是否達到錄取分數,依此類推直至最後一個專業志願。考生在所報專業志願均未被錄取且又達到我校錄取分數線的情況下,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到未滿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願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一條 多元評價選拔模式的省市錄取原則。 一、對江蘇考生實行先分數後等級規則排序,決定能否錄取與所錄專業。選測科目和等級按照招生計劃中公布內容為准。 二、天津錄取中,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政治、地理、歷史等8個學科成績等第均獲得A(簡稱8A)的考生,如投檔後排名在院校前10%的,可優先安排專業。優先安排專業時,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績和專業志願,以高考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 在津錄取中,在高考分數相同的條件下,依次參考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如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相同,再依次參考學業水平單科考試成績,即文科考生依次參考化學、生物、數學、物理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理科考生依次參考語文、政治、歷史、地理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比較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時,先比較獲得A等第的個數,如A等第個數相同,再比較獲得B等第的個數,以此類推。評價考生的綜合素質時,依據考生的學業類(含學業成績、課程修習情況)和非學業類(含道德品質、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獲獎情況)兩方面情況綜合比較,進行評價。] 三、在內蒙古自治區錄取中,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實行考生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體育特長生必須經過學校面試考核。 第十三條 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及專業相關科目分數較高的考生。 第十四條 體檢標准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2003年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鑒於醫學類專業的培養要求和就業特點,建議殘疾考生、報考護理、口腔專業身高低於155cm者慎報。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重新對考生進行資格和身體健康狀況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標準的考生,按《天津醫科大學學生管理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 非英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統一組織的英語口語測試且成績合格。護理專業只收女生。 第十七條 報考本校,符合入學條件的考生,經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門批准後,學校即向其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一律以特快專遞方式寄出。 第五章 後續管理 第十八條 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依據《天津醫科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照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學校實施彈性學制。 第二十條 學校專業介紹、獎貸學金政策等詳細信息見天津醫科大學2010年招生簡章。 第二十一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醫科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對符合天津醫科大學學位條件的畢業生,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僅適用於201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經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天津醫科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招生咨詢與錄取信息公布方式 網址:http://www.tmu.cn/cn/jwch/recruit/index.htm E-mail: [email protected] 電話:022-23542851 郵編:300070 地址:天津市和平區氣象台路22號
I. 2012年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12年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來源於學校官方,請您放心閱讀,本文未增刪改一個字。我說。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肢返、《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第26號令《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為了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結合本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經天洞升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天津市教育委員會審核。
第三條 學院概況
一、學院名稱: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
二、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三、辦學層次:本科
四、學院代碼:13661
五、辦學校址: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學苑路167號
六、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是教育部於2004年3月23日以教發函[2004]22號文件予以確認的獨立學院。學院具有獨立的校園和辦學設施,佔地334.1畝,建築面積12.6萬平方米。學院充分享用天津醫科大學師資等教育資源,具有滿足各專業教學需要的先進儀器設備。學院實施獨立的教學組織和管理,獨立進行招生,獨立進行財務核算,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院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設有主管院長和有關負責人組成的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
第五條 我院招生工作接受各省市招辦、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以及考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六條 按照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相關文件的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七條 我院各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八條 錄取時,根據各省、市、自治區考生填報志願的情況按投檔分數由高到低,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平行志願錄取執行考生所在地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的錄取規定。專業錄取時,按投檔分數由高到低按專業志願依次錄取,如專業志願無法滿足,服從專業調劑者,將由我院根據投檔分數調劑到相應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各專業志願之間無分數級差。
第九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區招辦的規定由我院審定後加分提檔;在高考投檔分數相同的情況下,依次優先錄取英語、數學單科分數較高的考生,天津地區考生依次優先錄取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佳及綜合素質評價較好的考生(比較天津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時,先比較獲得A等第的個數,如A等第個數相同,再比較獲得B等第的個數,以此類推)。
第十條 護理學專業我院只招女生。
第十一條 學費、住宿費收取執行政府制定標准,學費15000元/生/年,住宿費1000元/生/年。
第十二條 體檢標准依照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三條 報考我院,且符合入學條件的考生,經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門批准後,我院即向其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四條 我院是獨立學院,尚未開展國家助學貸款和減免學費工作,經濟困難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五條 學院專業介紹詳見《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2012年招生簡章》。
第十六條 學生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頒發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工作,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及教育部有關規定辦理。符合國家及我院有關規定的畢業生,授予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第十七條 招生咨詢
電話:022-63306330 傳真電話:022-63306330
E-mail: [email protected]
網址: http://gaokao.chsi.com.cn/sch/schoolInfoMain--schId-1902.dhtml
第十八條 錄取信息發布途徑
由考生所在省市招生辦公室負責公布,亦可與我院電話查詢。信息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門批準的名冊為准。
第十九條 後續管理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納飢老通知書,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適用於本年度本科類招生。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學院招生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願的參考,不屬於學院的錄取承諾。
第二十三條 其他未盡事宜由我院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協商解決。
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招生辦公室
二O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J. 2008年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訊,(liuxue86.com)考研頻道為您轉載學校官方《2008年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招生章程》內容。
第一章 總則<?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前虛做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為了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結合本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經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天津市教育委員會審核。
第三條 學院概況
一、學院名稱: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
二、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三、辦學層次:本科
四、學院代碼:13661
五、辦學校址:天津市大港區學府二路167號
六、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是天津醫科大學和天津浩天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合作舉辦的獨立學院。教育部於<?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2004年3月23日以教發函[2004]22號文件對我院予以確認。學院具有獨立的校園和辦學設施,佔地400畝,建築面積12萬平方米。學院充分享用天津醫科大學師資等教育資源,具有滿足各專業教學需要的先進譽轎儀器設備。學院實施獨立的教學組織和管理,獨立進行招生,獨立頒發學歷證書,獨立進行財務核算,具有獨立慧衡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院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設有主管院長和有關負責人組成的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
第五條 我院招生工作接受各省市招辦、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以及考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由天津醫科大學招生監察領導小組負責監督我院招生工作全過程。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六條 按照《教育部關於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七條 我院只招生英語語種考生。
第八條 錄取時,根據各省、市、自治區考生填報志願的情況按實際考分排隊,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平行志願錄取執行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錄取規定。專業錄取時,按分數由高到低按專業志願依次錄取,如專業志願無法滿足,服從專業調劑者,將由我院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各專業志願之間無分數級差。
第九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區招辦的規定由我院審定後加分提檔;在高考成績總分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以及英語、數學單科分數較高的考生以及政策照顧加分的考生。
第十條 學費收取執行政府制定標准,各專業收費在12000元/生/年——15000元/生/年。
第十一條 體檢標准依照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二條 報考我院,且符合入學條件的考生,經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門批准後,我院即向其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三條 學院專業介紹詳見《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2008年招生簡章》。
第十四條 學生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頒發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本科畢業證。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頒發獨立學院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五條 招生咨詢
電話:022-63306330 傳真電話:022-63306330
E-mail: [email protected]
網址:http://www.tijmu.e.cn/cn/clinmedcol/index.htm
第十六條 錄取信息發布途徑
由考生所在省市招生辦公室負責公布,亦可與我院電話查詢。信息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門批準的名冊為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章程適用於本年度本科類招生。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學院招生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願的參考,不屬於學院的錄取承諾。
第二十條 其他未盡事宜由我院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協商解決。
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
20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