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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威海大學招生章程

發布時間: 2023-05-27 23:28:27

1. 2022年山東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 山東 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准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山東大學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 工作 要求,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山東大學,簡稱山大。英文名稱為Shandong University,簡稱SDU。學校法定住所為山東省濟南市山大南路27號。學校在青島市、威海市設立校區,山東大學青島校區位於山東省青島市即墨濱海路72號,山東大學威海校區位於山東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號。


第三條 學校主管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本科,全日制,國家「 雙一流 」建設高校。


第四條 山東大學秉承「為天下儲人才,為國家圖富強」的辦學宗旨和「學無止境,氣有浩然」的校訓,始終堅持為黨育人、為國育才,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致力於培養最優秀的本科生和最具創造力的 研究生 ,加快基礎學科拔尖人才和國家敗肢急需高層次人才的培養,形成了具有山大特色的多層次、立體化的高端人才培養體系。


第五條 學校本部和碼畢青島校區本科招生院校代碼為「10422」,青島校區招生學院包括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法學院、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計算機 科學與技術學院、生命科學學院、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網路空間安全學院。威海校區本科招生院校代碼為「19422」。考生 填報志願 時分別填報察模世,分別錄取。


第六條 所有 畢業生 統一頒發山東大學本科 畢業 證書 ,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學士學位證 書 。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 山東大學設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並監督學校各種類型招生工作,在制定學 校招 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揮領導作用。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遵守並落實招生委員會的各項政策及規定,並於每年招生工作結束後向招生委員會匯報招生工作。


第八條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山東大學威海校區本科招生辦公室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主要職責為:


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並報送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制定學校招生章程;組織開展招生宣傳,提供咨詢服務;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協調處理錄取工作相關問題;組織錄取 新生 的復查工作;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等。


第九條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並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十條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受教育部統一領導,按照「招生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原則,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組織下由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實施。


第十一條 山東大學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國家政策要求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著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結合我校辦學目標及辦學條件、畢業生 就業 情況和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為准。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十二條 錄取原則


1.投檔時,對於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 高考 加分項目,山東大學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目中的最高一項,且不超過20分;該加分在投檔、分專業時均適用。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2.山東大學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和招生計劃確定調檔比例。


按照 平行志願 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對於體檢合格、專業服從調劑的考生進檔後不退檔,未完成的計劃將徵集 志願 。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依據投檔成績由高到低錄取,錄滿為止,因專業志願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體檢不合格或未達到錄取線等情況的考生將作退檔處理。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將按照考生投檔分數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直至完成來源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


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可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3.山東大學按照進檔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安排考生錄取專業,專業分配時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各專業志願之間無級差。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


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相應省份同分比較規則執行;對沒有明確同分比較規則的省份,依次優先錄取高考實考分高者、高考語文加數學成績高者、高考語文成績高者、高考外語成績高者,來源計劃錄滿為止。


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無差別;所有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4.山東大學在 內蒙古 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具體規則按照內蒙古教育招生 考試 中心相關規定執行。


山東大學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的錄取工作按照有關省市文件執行。考生選考科目應符合我校招生專業(類)相應規定。在按照院校專業組投檔的批次,根據考生志願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在同一院校專業組中安排專業。


5.保送生、 強基計劃 、綜合評價招生、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 藝術 類、 體育 類、高水平運動隊、港澳台僑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我校招生簡章要求進行錄取。


6.山東大學護理學專業只招收有該專業志願的考生,入校後不得轉入其他專業 學習 。


7. 強基計劃 、藝術類、體育類、高水平運動隊、非 西藏 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等類型錄取的考生,入校後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外語類保送生不得轉入非外語類專業學習;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考生不得轉入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習。


8.山東大學威海校區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國際政治專業,學習期間部分課程將採用英語授課,建議外語統考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謹慎填報該專業志願。


9.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依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學分制實施實際情況,學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實行按學分計收 學費 。學費由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構成,專業注冊學費根據省物價部門規定的年收費標准確定,學分學費按實際修讀學分計收,學分學費標准為每學分100元。


根據專業培養方案,我校各本科專業學費一般約為5000-7800元/年;藝術類專業學費約為9000元/年;軟體學院、微電子學院為國家示範性學院,根據相關政策,學費約為12000元/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國內期間學費約為35000-45000元/年。


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不同,一般為800-1200元/年。


收費標准如有變化,學校將依據國家和山東省最新政策執行。


為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我校建立新生入學「綠色通道」,並設有各類獎助學金,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十五條 山東大學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山東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六條 本章程由山東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


咨詢和聯系方式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www.bkzs.s.e.cn


咨詢(監督)電話:0531-59626977


傳真:0531-88564787


紀檢監察舉報電話:0531-88364422(受理違規違紀問題舉報)


山東大學威海校區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s://bkzsw.wh.s.e.cn


咨詢(監督)電話:0631-5688282


傳真:0631-5688282


校區紀檢監察舉報電話:0631-5688364(受理違規違紀問題舉報)

2. 山東大學(威海)如何查看你校招生章程

在山東大學威海校區本科招生信息網的「招生指南」一欄可以查看《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3. 山東大學和山東大學威海校區的2020招生章程一樣嗎

山東大學和山東大學威海校區的2020招生章程,是不一樣的。

4. 山東大學威海2o15年藝術招生簡章

■ 招生專業及招生范圍

專業

招生計劃

層次

科類

預收學費

招生范圍

音樂學

80

本科

文理兼招

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每年預收學費9000元

2013年我校投放普通招生計劃的30個省份

舞蹈編導

54

本科

文理兼招

美術學

50

本科

文理兼招

視覺傳達設計

40

本科

文理兼招

環境設計

60

本科

文理兼招

注:根據生源情況,各專業計劃可適當調整。

■ 報名考試時間

音樂舞蹈類報名考試時間

專 業

考 點

地 址

報名時間

考試時間

音樂學

舞蹈編導

蘭州城市學院培黎校區

蘭州市安寧區安寧東路180號

2月7-8日

2月10日

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

長沙市嶽麓區麓山南路左家壠

2月16-17日

2月18-19日

山西藝術職業學院

太原市並州東街95號

2月18-19日

2月20-21日

山東大學(威海)

威海市文化西路180號

2月10-11日

2月12-13日

美術設計類報名考試時間

專 業

考 點

地 址

報名時間

考試時間

美術學

視覺傳達設計 環境設計

中南林業科技大學

長沙市韶山南路498號

1月18-19日

1月21日

江蘇師范大學

徐州市銅山新區上海路101號

2月9-10日

2月12日

太原師范學院

太原市南內環街189號

2月18-19日

2月21日

山東大學

濟南市山大南路27號

2月17-18日

2月21日

山東大學(威海)

威海市文化西路180號

2月19-20日

2月21日

■ 報名須知

1、報名條件:

●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報名條件。

●考生所報專業屬省統考專業范圍內的,須參加省統考,取得省統考合格證書後可參加我校校考(山東省美術類考生省統考成績須列前2萬名)。

●考生身體條件須符合相關專業體檢標准;聲樂、舞蹈編導考生男生身高不得低於1.70米,女生不得低於1.60米(專業特別優秀的考生可適當放寬)。

2、報名辦法:

●符合報考條件者,可持本省藝術類報考證、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名。考生只允許參加我校組織的一次專業測試多次參加專業測試者,成績均無效。

●考生須准備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版照片2張,貼在報名表指定位置。

●考生所在省設有我校考點的,必須在該考點考試,不允許到其他省我校考點考試;考生所在省未設有我校考點的,可自由選擇我校設置的考點報名、考試。

●各專業不得兼報。

■ 專業測試內容及要求:

1、音樂學專業:

● 初試:

★ 鍵盤考生:抽簽彈奏練習曲或復調樂曲一首(手風琴考生演奏曲目一首)

★ 聲樂、器樂考生: 曲目一首(中外不限)

● 復試:

①主項(佔80%)

★ 鍵盤考生:抽簽彈奏: 1、音階、琶音一條,2、奏鳴曲一個樂章或樂曲一首(中外不限)(手風琴考生①抽音階一條,②演奏曲目一首(不得與初試曲目重復))。

★ 聲樂、器樂考生: 曲目一首(不得與初試曲目重復)

②視唱、聽音、樂理(現場口試)(佔20%)

註: 聲樂、器樂專長的考生在考試中所演唱、演奏的曲目均由我校統一安排老師伴奏,屆時考生將伴奏譜備好。

2、舞蹈編導專業

● 初試:①舞蹈片段一個(限3分鍾內,伴奏帶自備,佔25%)②命題即興(中速四個八拍,佔25%)。

● 復試:①基本功測試(軟開度、跳、轉、翻技巧,佔25%),②音樂即興表演(1分鍾左右,佔25%)。

註:初試成績帶入復試。

3、美術學專業、視覺傳達設計和環境藝術專業:

● 考試科目:素描(100分,180分鍾,4K畫紙)、色彩(100分,180分鍾,4K畫紙)。

● 考生自備考試工具(畫板、畫架、畫凳、顏料、畫筆等)。

● 考生不得在卷面上作任何與試題要求不符的標記、符號,違者視為無效卷。

■ 錄取政策

1、專業合格證的發放:專業測試結果將在山東大學(威海)招生在線網站上公布。校考後,根據考生專業成績,並參考考生報名數量,確定分省招生計劃。按不多於招生計劃數4倍的比例發放專業合格證。音樂學專業主項成績不得低於70分。

2、錄取原則:取得我校藝術類專業合格證的考生,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考。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規定的重點院校藝術類高考分數控制線,美術學專業、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環境設計專業外語成績不得低於70分(150分制),方可報考我校。錄取時,按文、理科分別投檔錄取,藝術類不分文、理的省份按文理兼招同時投檔錄取;在各省投檔范圍內按我校藝術類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具體錄取政策以我校2014年招生章程為准。

■ 其它事宜

1、山東大學(威海)藝術類招生考試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此項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2、我校沒有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冒用我校名義進行招生錄取工作的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舉報電話:0631-5688282,5688364。

3、考生參加專業測試必須三證齊全(本省藝術類報考證、身份證、學校準考證)「三證」不全或不一致的考生不準參加考試。

4、我校將對新生進行入學復查,對不符合條件或有作弊行為的學生進行清退,並報各省招生辦公室備案。

5、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學校招生辦公室 0631-5688282、5688902

網址:http://bkzsw.wh.s.e.cn/

藝術學院辦公室 0631-5688217 0631-5688752

網址:http://art.wh.s.e.cn/

學校地址:山東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號

郵政編碼:264209

延伸閱讀:山東大學(威海)

5. 威海山大實驗學校招生政策

法律分析:近年來山東大學實現了跨越式發展,形成了一校三地八個校園的辦學格局。三地分別是濟南、青島、威海,八個校區則分別是濟南中心校區、洪家樓校區、趵突泉校區、千佛山校區、軟體園校區、興隆山校區及青島校區、威海校區。按照山東省大學整體規劃和《山東大學章程》要求,2021年威海校區以「山東大學威海校區」的名稱招生,教育部招生信息沿用「山東大學威海分校」的名稱,學校代碼為19422。

法律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第八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九條 學校應當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6. 山東大學招生簡章,招生專業(2019年)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製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 山東大學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山大南路27號; 山東大學 威海校區位於山東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號。上級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本科,全日制、“211工程”、“985工程”學校。

第三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 山東大學 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山東大學 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山東大學 組建招生委員會,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分管副校長、紀委書記任副組長,本科生院、紀檢監察辦公室、本科招生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任組員。

第六條 山東大學 本科招生辦公室、 山東大學 威海校區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1.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

2.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地區、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章程;

3.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4.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並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6.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七條 山東大學 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並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八條 山東大學 招生錄取工作受教育部統一領導,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 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組織下開展本校招生錄取工作。

第九條 山東大學 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國家政策要求,著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優化我校生源結構,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和生源質量、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准。

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十條 錄取原則

1. 投檔時,對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我校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目中最高一項加分,且最高不超過20分。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2. 山東大學 按照進檔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安排考生錄取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的分數級差為:第1-2專業志願級差為2分,第2-3、3-4專業志願級差為1分,其他專業志願級差為0分。 山東大學 威海校區專業分配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

3.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2A;對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其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2B;報考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和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計劃的考生,其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2B。在安排專業時,學校採用“先分數後等級”的辦法,即按照考生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投檔分數相同時,按選測科目等級高低排序,相關科目等級高者優先錄取。相關科目理工類為物理,文史類為歷史。同等條件下,考生必測科目等級高者優先錄取。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的錄取規則,我校在該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

4. 在等效分(投檔分減去專業級差後的分數)相同的情況下,依次優先錄取實考分高者、有政策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者、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文綜、數學、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理綜、語文、外語錄取。

5.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按照考生實考分數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直至完成來源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6.經教育部批准, 山東大學 威海校區與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皇家墨爾本理工大學、西澳大學合作舉辦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金融學專業,該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在一本線上招生。威海校區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旅遊管理專業,學習期間部分課程將採用英語授課,外語統考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謹慎填報該專業志願。

7.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我校所有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護理學專業不招收無該專業志願的男生,國防生按國防生招生簡章要求執行)。

8. 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藝術類招生、體育類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訂細化的相關招生辦法。

9. 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補充規定及我本校制訂的體檢補充規定執行。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一條 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山東省物價局核定標准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十三條 山東大學 本科招生在線:http://www.bkzs.s.e.cn,咨詢電話:0531-88364787,傳真:0531-88564787。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531-88364345。 山東大學 威海校區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bkzsw.wh.s.e.cn,咨詢電話:0631-5688282、5688902。

第十三條 我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四條 本章程由 山東大學 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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