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邊大學招生辦公室
❶ 延邊大學招生歸哪個教育局管
樓主你好,很高興為你服務。我是14年延大畢業生,在校期間一直擔任延大招生辦官方咨詢回群的咨詢答,負責給應屆考生解答問題。延邊大學屬於省屬高校,當然是由吉林省教育廳管轄。希望以上的答案能夠對樓主起到幫助,最後祝樓主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❷ 吉林:延邊大學2021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簡章
【 #考博# 導語】 考 網從延邊大學研究生院獲悉,延邊大學2021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簡章已公布,具體詳情如下:
延邊大學坐落在享有「教育之鄉」美譽的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首府延吉市,是一所涵蓋了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等十二大學科門類的省屬綜合性大學,是國家「雙一流」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西部開發重點建設院校、吉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重點支持建設大學、吉林省人民政府和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共建高校。熱烈歡迎廣大考生報考延邊大學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計劃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規模數暫定為110名(含8名碩博連讀生,申請審核制32人),實際招生人數以國家下達計劃為准。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身體健康,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碩士研究生畢業或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獲得國外碩士學位的考生必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學位認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及以上專家推薦。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准。
5.現役軍人考生,按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三、普通招考選拔方式
普通招考方式下的博士生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復試兩階段進行。
四、錄取
1.根據考生初試、復試成績,綜合評估各方面的表現,從中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並進行公示。復試不合格考生不予錄取。學校統一將所有擬錄取的考生數據報教育部進行錄取檢查,錄取檢查合格後,發放錄取通知書。
2.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並向招生學院(所)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五、學費
按照國家規定,我校全面實行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10000元/年。
六、研究生獎助體系
研究生獎助體系包括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專項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崗位助學金陵譽亮、和國家助學貸款等。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符合評選條件的博士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3萬元/人),研究生在讀期間只能獲得一次國家獎學金。
2.專項獎學金
由學校設立或由社會、企業、個人捐資設立,用於獎勵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或特定學科/專業的優秀研究生。現我校有三星獎學金、寶鋼獎學金、朴傑獎學金等專項獎學金。
3.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都可享受國家助學金。博士研究生資助虛姿標准每生每年13000元。分10個月發放。
4.崗位助學金
包括研究生助管、助教(評定標准及待遇待定)
5.國家助學貸款
完善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請並及時獲得國家助學貸款。貸款額度原則上不超過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
6.考入外國語言文學學尺寬科的非在職博士研究生除享受以上獎助學金外還享受我校一流學科政策。
請各位考生及時查看延邊大學研究生院主頁( http://grad.ybu.e.cn ),以獲取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相關信息。
通訊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園路977號
具體地址:延邊大學研究生院403室
聯系單位:延邊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33002
咨詢電話:0433-2732079
❸ 延邊大學招生辦電話
可能是這個 0433-2732477
❹ 延邊大學招生辦電話
延邊大學招生辦電話為:0433-2732477。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園路977號。
郵政編碼:133002。
延邊大學招生辦咨詢時間為8:00-11:30, 13:30-17:00。

2022年延邊大學的招生簡介。
學校招生本科專業為73個,其中33個專業按照14個大類招生。具體如下:
1.經濟學類(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
2.工商管理類(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
3.教育學類(學前教育、小學教育)。
4.中國語言文學類(漢語言文學、漢語言、漢語國際教育)。
5.數學類(數學與應用數學、統計學)。
6.化學類(化學、應用化學)。
7.地理科學類(地理科學、地理信息科學)。
8.電子信息類(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9.機械類(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農業機械化及其自動化)。
10.植物生產類(農學、園藝)。
11.動物生產類(動物科學、動物醫學)。
12.葯學類(葯學、葯物制劑)。
13.美術學類(美術學、繪畫)。
14.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
以上內容參考延邊大學招生網——聯系方式
❺ 延安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保證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於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2〕1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教育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及學校的相關政策和規定,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延安大學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包括學校校長,主管副校長,教務處、學工部等部門負責人。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安排學校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學校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長擔任。
第九條延安大學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管理協調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條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國家政策要求,著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優化學校生源結構,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和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選考科目和各專業相關報考要求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准。
第十一條學校將預留少量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延安大學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組織下開展本校分省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三條學校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投檔成績調閱考生檔案,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四條學校認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錄取時依據考生投檔分數分配專業。
第十五條對於普通文理類進檔考生,我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原則安排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其所在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有明確規定或有成績位次排序的,按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規定或成績位次排序執行;無明確規定的,分配專業時優先考慮文化課總成績高的考生;文化課總成績相同時,分配專業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
第十六條藝術類考生高考文化課與專業課統(聯)考成績均需達到本科分數線,按照專業課統(聯)考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專業課統(聯)考成績相同時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專業課統(聯)考成績與高考文化課成績都相同且無位次順序時,優先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為語文、數學、外語。
第十七條體育類考生高考文化課與專業課統考成績均需達到本科分數線,按照專業課統考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專業課統考成績相同時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專業課統考成績與高考文化課成績都相同且無位次順序時,優先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為數學、語文、外語。
第十八條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對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有特殊規定的,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並結合我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可進行志願徵集。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計劃。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按照考生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可進行志願徵集。
第二十條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其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相關規定進行投檔,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和我校公布的2022年招生專業(類)的選考科目要求,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作為錄取參考依據。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原則」錄取。
第二十一條普通類招生專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英語和翻譯專業所在的外國語言文學類僅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考生外語語種不限,學校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二十二條體檢標准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其相關補充規定要求執行。
第二十三條2022年,我校繼續實施「優師計劃」,採取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的方式,為我省脫貧縣(原集中連片特困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中小學校定向培養一批優秀教師。
報考優師專項的考生均須參加當年全國統一高考,實行單列志願、單獨劃線,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我校普通類招生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優師專項師范生在錄取後、獲得入學通知書前,須與學校、定向就業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市級鄉村振興工作部門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對拒簽協議的錄取學生,取消優師專項錄取資格。優師專項師范生承諾畢業後到定向縣域(原集中連片特困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中小學任教,任教服務期不少於6年。
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要求,優師專項畢業生須全部按協議定向任教,原則上不得違約,對畢業後拒不按規定履約的,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記錄將歸入個人人事檔案,納入社會信用體系。
第六章學費與獎勵
第二十四條學校嚴格按照陝西省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標准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五條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寶鋼教育獎、徐特立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等為主要內容的獎勵體系;對經濟困難學生建立了以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特殊困難補助等為主要方式的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七條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以延安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聯系方式
本科招生咨詢電話:0911-2650768、2650788、2650758(傳真)
監督投訴電話:0911-2650033
本科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zsw.yau.e.cn
微信公眾號:延安大學招生辦
通訊地址:陝西省延安市延安新區公學北路1號延安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716000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適用於延安大學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延安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與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政策不一致,以調整後的規定為准。
第三十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❻ 延邊大學招生辦電話是多少
招生辦原有電話2732477因接待外線比較繁忙;
為了暢通校內咨詢渠道,請校內教師撥2732468咨詢。
2468外線也能打進來。
❼ 我要報延邊大學函授,需要延吉報名地址,知道的來告訴一下,感謝!
直接到延邊大學成人教育學院 二樓招生辦公室 報名。帶畢業證原件 畢業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報名時間7月1日到8月20日,10月16日到18日考試。報名期間公休日照常接納報名。 延邊大學成人教育學院在主樓往東,最東邊那個樓,從延邊大學東門進也可以。
❽ 延邊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延邊大學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層 次:本科、專科
第四條 學校延吉校區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園路977號。琿春校區地址:吉林省琿春市站前大街5588號。
第二章 收費標准
第五條 學費收取標准
思想政治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國際政治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漢語言文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統計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教育技術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小學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心理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地理科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歷史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新聞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漢語言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漢語國際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物理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化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應用化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農業機械化及其自動化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食品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生每學年23000元;農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學前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園林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地理信息科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園藝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動物科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動物醫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環境科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生物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少數民族預科班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工商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4180元;市場營銷專業每生每學年4180元;旅遊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4180元;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每生每學年4180元;會計學專業每生每學年4180元;農林經濟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4180元;行政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4180元;物流管理(專科)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酒店管理(專科)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電子商務(專科)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物流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4180元;土木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4400元;建築學專業每生每學年4400元;葯物制劑專業每生每學年4400元;葯學專業每生每學年4400元;社會學專業每生每學年4620元;體育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4620元;經濟學專業每生每學年4620元;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每生每學年4620元;法學專業每生每學年4620元;運動訓練專業每生每學年9000元;經濟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生每學年23000元;休閑體育(專科)專業每生每學年4400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4840元;電子信息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4840元;通信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4840元;數字媒體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4840元;通信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生每學年24000元;計算機應用技術(專科)專業每生每學年4510元;護理(專科)專業每生每學年4730元;俄語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日語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日語(零起點)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英語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英語(零起點)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朝鮮語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臨床醫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口腔醫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麻醉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中醫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預防醫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護理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旅遊英語(專科)專業每生每學年4730元;商務日語(專科)專業每生每學年4730元;應用俄語(專科)專業每生每學年4730元;應用韓語(專科)專業每生每學年4730元;表演專業每生每學年7000元;舞蹈表演專業每生每學年7000元;音樂學專業每生每學年7000元;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每生每學年7000元;音樂表演專業每生每學年8000元;繪畫專業每生每學年8000元;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每生每學年8000元;產品設計專業每生每學年9000元;美術學專業每生每學年9000元;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每生每學年9000元;環境設計專業每生每學年9000元;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科)專業每生每學年5610元;室內藝術設計(專科)專業每生每學年5610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延邊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專科畢業生由延邊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由延邊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基本內容
按照《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要求,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范生免費教育、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於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後,由學校核實認定後採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同時,我校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5%的經費用於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另外,設立了朴文一獎學金、鄭判龍助學金、藍英獎學金等國內外專項資助項目,形成了以政府為主導、學校和社會為補充的「三位一體」資助格局和助困性、獎勵性、補償性資助有機結合的「多元混合」資助模式。
第五章 招生說明
第八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1.本科
(1)只招英語考生的專業:英語、日語(零起點)
(2)只招日語考生的專業:日語、英語(零起點)
(3)招英語或日語考生的專業:俄語
2.專科
(1)只招英語考生的專業:應用韓語(專科)、旅遊英語(專科)、商務日語(專科)
(2)招英語或日語考生的專業:應用俄語(專科)
3.經濟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宜英語語種考生報考。
4.其他專業外語語種不限。
第九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我校各專業不限性別。
第十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
第十一條 大類招生
學校招生本科專業為73個,其中37個專業按照15個大類招生。具體如下:
1.經濟學類(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
2.工商管理類(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
3.政治學類(國際政治、思想政治教育)
4.教育學類(教育技術學、學前教育、小學教育)
5.中國語言文學類(漢語言文學、漢語言、漢語國際教育)
6.數學類(數學與應用數學、統計學)
7.化學類(化學、應用化學)
8.地理科學類(地理科學、地理信息科學)
9.電子信息類(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字媒體技術)
10.機械類(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農業機械化及其自動化)
11.植物生產類(農學、園藝)
12.動物生產類(動物科學、動物醫學)
13.葯學類(葯學、葯物制劑)
14.美術學類(美術學、繪畫)
15.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
學校實施「三時段一貫通」本科人才培養路徑。「三時段」是指,學校本科人才培養分為「大類培養」「專業培養」和「多元方向培養」三個時段,多元文化教育融入全部時段。「大類培養」重在夯實基礎,加強素質教育;「專業培養」注重專業素養和能力的培養;「多元方向培養」階段突出個性化發展,學生可根據需要自由選擇「學術方向」「交叉復合方向」和「就業創業方向」等不同方向的課程。
學校在以下本科專業中實施大類培養:
經濟管理類:含經濟學類(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類(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共5個專業;
人文社會科學類:含政治學類(國際政治、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歷史學、社會學,共5個專業;
教育學類:含教育技術學、小學教育、學前教育,共3個專業;
朝鮮語言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類:含朝鮮語言文學、新聞學,共2個專業;
中國語言文學類:含漢語言文學、漢語言、漢語國際教育,共3個專業;
化學類:含化學、應用化學,共2個專業;
數理類:含數學類(數學與應用數學、統計學)、物理學,共3個專業;
地理科學類:含地理科學、地理信息科學,共2個專業;
工學類:含電子信息類(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字媒體技術)、機械類(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農業機械化及其自動化)、建築學、土木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共9個專業;
植物生產類:含農學、園藝,共2個專業;
動物生產類:含動物科學、動物醫學,共2個專業;
食品生物類:含生物技術、食品科學與工程,共2個專業;
葯學類:含葯學、葯物制劑,共2個專業;
美術學類:含美術學、繪畫,共2個專業;
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共4個專業。
大類培養與專業分流工作的相關細則,可參看延邊大學招生網:http://zsb.ybu.e.cn。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1.遵循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2.凡符合國家當年有關政策規定照顧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民族和答卷語種要求:朝鮮語、應用韓語(專科)專業招漢語答卷非朝鮮族考生,漢語言專業招朝鮮族考生;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朝鮮語言文學)、日語、英語(零起點)專業招朝鮮語答卷考生,漢語言文學專業招漢語答卷考生。吉林、黑龍江、遼寧三省的民族和答卷語種要求均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計劃中標注,其他省份無民族要求。
4.志願錄取原則:學校在非平行投檔省區調檔比例控制在120%以內,原則上在平行投檔省區根據生源情況按100%-105%調檔。按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延邊大學的考生,第一志願生源不足時,從後序學校志願中補齊,但不能低於該省、市、自治區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專業志願錄取根據投檔成績和所報專業順序劃分專業,實行「分數優先」錄取原則,即在德、體等條件合格的前提下,將考生按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從高到低按考生所報專業依次錄取,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有專業志願的考生錄取優先順序高於無專業志願考生。相同分數,文史類考生按照語文、外語、文綜合、數學排序,理工類考生按照數學、外語、理綜合、語文排序,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語文、數學、外語排序。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並兼顧相關科目成績調劑到其它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只接受有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志願的考生);對於總分低於所報專業錄取分數線,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專業調劑和退檔時均不再徵求考生意見。已經實施高考改革的省市錄取原則按照該省市改革相關政策執行。
5.按專業大類招生及兼招師范類的專業,學生入學後施行寬口徑培養模式,一年級學習通識教育課程和學科基礎課,二年級分流到各專業。
6.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須達BC及以上,4門必測科目等級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信息技術等級必須合格。依據「先分數、後等級」的原則對考生排序並確定專業錄取;同分情況下,按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擇優錄取。優先錄取的等級順序為A+A+,A+A,A+B+,AA,A+B,AB+,A+C,AB,B+B+,AC,B+B,B+C,BB,BC。如仍相同,文科考生再依次按語文(不含附加分)、外語、數學分數,理科考生再依次按數學(不含附加分)、外語、語文分數進行排序。
7.體育教育專業:考生須參加各省組織的體育教育專業測試並成績合格。投檔進我校的考生,按照各生源省份投檔分擇優錄取。
8.休閑體育(專科)專業:進入投檔分數線的考生,體育成績達到生源地省市專科合格線,按照文化課成績排序,擇優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的,優先錄取體育成績較高的考生。
9.表演、舞蹈表演、音樂表演、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文化課成績達到各省藝術類投檔分數線的考生不分藝術(文)、藝術(理),按專業成績排序;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排序;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外語、數學排序。
音樂表演專業按照各省教育考試院印製的《報考指南》中公布的招考方向和專業備注中的樂器計劃擇優錄取。
我校在山東省招生的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使用山東師范大學聯考平台成績錄取。舞蹈表演(中國舞)專業使用山東青年政治學院聯考平台成績錄取。
我校在吉林省招生的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表演(中國舞)專業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
我校在吉林省招生的表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使用校考成績錄取。
我校在遼寧省、黑龍江省招生的藝術類專業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
10.美術與設計類專業投檔進我校的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各省藝術類投檔分數線,分藝術(文)、藝術(理),按照「文化課成績的60%+省統考成績的100%」計算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高的考生;文化課成績相同時,藝術(文)考生按照語文、外語、文綜合、數學排序。藝術(理)考生按照數學、外語、理綜合、語文排序。不分藝術(文)、藝術(理)投檔的省份,統一按照「文化課成績的60%+省統考成績的100%」計算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高的考生;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排序。對錄取規則排序方式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該省份政策執行。
11.運動訓練專業:按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符合國家運動訓練專業報考條件,通過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及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國家體育總局劃定的文化課錄取控制線者,按專業考試成績*70%+文化課考試成績*30%,分項目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12.高水平運動員:按照國家審批項目,參加按照國家要求組織的專業考試合格,並與學校簽訂協議,按照協議內容執行。
13.少數民族預科班的招生對象為少數民族考生。按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招生計劃的80%招朝鮮族、20%招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只錄取有預科班專業志願的考生,不招收調劑志願考生。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ybu.e.cn
通訊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園路977號
聯系電話:0433-2732477
聯系人:招生辦公室
第十四條 本章程由延邊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及國家政策最新變化事項,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