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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醫科大學招生章程

發布時間: 2023-06-06 06:39:53

① 2014年南京醫科大學自主選拔錄取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及江蘇省教育廳關於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的文件精神,我校2014年將在江蘇省內進行自主選拔錄取工作,以選拔品學兼優、綜合素質好,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人才。具體辦法如下:

一、報名條件

具備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且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的應屆理科高中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報考:

(一)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生物學)中獲得省級賽區三等獎(含)以上者;

(二)創新類:具備較強的創新能力、科研能力或軟體開發能力,高中階段在全國或省級各類科技創新競賽中獲獎,在高中階段獲得發明專利(不含外觀專利),在某一學科領域有突出才能或培養潛質,且相關成果經南京醫科大學自主選拔錄取專家組認吵哪可者;

(三)英語特長類:高中階段參加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獲優勝獎,或參加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獲三等獎(含)以上者;

(四)優秀學生類:高中階段被評為地市級(含)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或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幹部者;高中階段綜合素質高的省重點中學或我校生源基地中學的考生由所在學校校長推薦亦可報名。

二、報名程序

我校自主選拔錄取工作遵循「以中學推薦與個人自薦相結合、綜合考察與突出特長相結合」的選拔原則。

報名採用網上申請的形式。報名時間:2014年2月16日9時至2014年2月26日17時。

(一)申請人登錄「南京醫科大學本科生招生網」(http://zs.njmu.e.cn/),點擊「網上報名」,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

(二)提供書面申請材料:

1.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加蓋中學公章的申請表(用A4紙列印申請表);

2.加蓋中學教務處公章的考生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單及年級綜合排名情況;

3.中學的推薦意見(不超過500字),考生的自我評價(不超過1000字);

4.獲獎證書復印件、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等。

書面申請材料請於2014年2月27日前(以當地郵戳日期為准)以EMS方式寄送至南京醫科大學學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郵寄地址: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漢中路140號,郵編:210029)。

以上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三、招生人數

我校2014年自主選拔錄取人數不超過當年本科一批招生計劃總額的5%。

四物碰頃、選拔程序

(一)我校依據自主招生錄取條件對報名考生進行初審。通過初審的考生名單將於2014年3月10日前在「南京醫科大學本科生招生網」上公布,考生可通過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看結果。

(二)審核通過的考生需按照規定時間來我校參加面試測試,面試測試的具體時間和安排將通過學校本科生招生網進行發布。參加面試的考生,到校領取准考證,並繳納測試及報名費人民幣60元/人。

(三)我校將對通過面試測試的考生進行復審,按照不超過自主選拔錄取計劃數的200%,根據考生面試測試成績高低擇優提出我校2014年自主選拔錄取候選人,並提交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認。

(四)候選考生名單將上報江蘇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公示,經審核通過後,通知考生所在中學,在考生所在中學和我校本科生招生網上進行不少於10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監督。凡有舉報並經查實,取消其自主選拔錄取資格。

(五)經公示無異議,最終獲得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應與我校簽訂《南京醫科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誠信書》,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並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高考志願信息網對本人自主選拔錄取志願信息進行預確認,未報送考生將視為自動放棄候選資格。

五、錄取政策
罩陸
凡獲得南京醫科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認定資格的考生,須參加2014年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入學考試,其兩門選測科目等級必須達到2B及以上,所報專業符合我校選科要求。

我校根據面試測試結果,最終確定通過我校自主選拔錄取測試的考生名單,在此基礎上按一定比例確定測試結論為優秀及合格的考生名單。

根據國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門關於自主錄取的有關政策,我校對取得自主錄取資格的考生給予一定優錄政策:

(一)獲得自主選拔錄取優秀等級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省一本控制線,學校將予以錄取,並滿足其所填的第一個專業志願。

(二)獲得自主選拔錄取合格等級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省一本控制線上,學校將給其加10分參加專業排序,符合其填報的6個專業相對應的分數時,安排相應專業擇優錄取;若加10分後仍達不到其填報的6個專業相應分數時,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安排相應專業擇優錄取。

六、保障措施

1.學校在自主選拔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准、程序、結果向社會公示,面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接受社會監督。

2.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組具體實施選拔工作,並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

3.考生及所在中學應本著「誠信、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申請、推薦和公示工作,若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個人或中學,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相關資格。

七、有關說明

本方案由南京醫科大學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若國家或江蘇省招生政策有所變動,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八、聯系方式

網址:http://zs.njmu.e.cn/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電話:025-86862670、86863443傳真:025-86862670

地址:南京市漢中路140號郵編:210029

② 南京醫科大學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南京醫科大學(以下簡稱「學校」)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學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南京醫科大學。
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0312;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准。
學校辦學地址:南京市江寧區龍眠大道101號。
第四條
學校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首批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與江蘇省人民政府共建醫學院校,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高峰計劃A類建設高校。
學校創辦於1934年,是全國首批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學位授權點覆蓋醫、理、工、管、法、教、文等7個學科門類。
現有19個學院,擁有附屬醫院、區域醫療中心、教學醫院、附屬疾控中心等豐富的臨床和公共衛生教學資源。
第五條
學校主要面向江蘇及江蘇以外的2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本科生。
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南京醫科大學。
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普通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的學生,由南京醫科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授予相應學位。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南京醫科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訂學校招生工作政策,並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
第七條
學校的本科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南京醫科大學學生工作處,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定,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八條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及有關規定,實行招生「陽光工程」,由紀委監察部門對招生過程進行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綜合考量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學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確定學校分省生源招生計劃。
經審核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學校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校本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根據生源情況須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後執行。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二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規定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我校。
學校根據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錄取分數線及閱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與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有關加分政策規定,並計入總分。
第十四條
學校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投檔分進行專業錄取。
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考生投檔分相同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
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調劑到其他專業。
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對於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直轄市)考生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准,考生需滿足填報專業選科要求。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直轄市)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材料,作為學校安排考生調劑專業志願的重要參考。
第十六條
江蘇省綜合評價錄取考生按《南京醫科大學2022年綜合評價招生簡章》執行。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七條
學校參照國家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有關補充規定錄取考生。
第十八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後,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十九條
新生入校後,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
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學校招生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語種,新生進校後均以英語為
第一外語安排教學;新生入學時在江寧校區就讀。
第一臨床醫學院和
第二臨床醫學院共同承擔五年制臨床醫學專業學生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一條
學校建立了以「獎、貸、助、補、勤、免」為一體的完善的獎助學保障體系,目前已設有各類校級獎助學金24項,各類院級獎助學金15項。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校期間可獲得助學金或勤工助學補助,思想品質好、政治素質高、學習成績優的學生可獲得各類獎學金。
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可憑學校錄取通知書在當地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二條
學校設立了新生獎(助)學金,獎學金標准為5000-20000元/生,助學金標准為6000-12000元/生,具體按南京醫科大學新生獎(助)學金實施辦法執行。
第二十三條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及部、省收費項目及標准。
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
第二十四條
學校通訊地址:南京市江寧區龍眠大道101號南京醫科大學學生工作處本科生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211166
本科生招生網址:http://zs.njmu.e.cn
招生咨詢電話:025-86869191025-86868661
招生傳真:025-86869191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眾號:南京醫科大學招生
招生監督電話:025-86869060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通過「南京醫科大學本科生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二十六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南京醫科大學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③ 南京醫科大學2014年醫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江蘇)

南京醫科大學2014年醫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江蘇)
一、招生對象與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醫德醫風,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二)已獲相應專業的學士學位和碩士學位仔納顫;
(三)獲碩士學位後從事本專業2年以上(即2012年9月1日之前獲碩士學位);
(四)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即1969年9月1日後出生);
(五)已獲本專業西醫醫師資格證書和執業證書;
(六)報考跨學科聯合培養類型臨床(口腔)醫學專業學位博士須已獲主治醫師及以上職稱。
二、學制及學習安排
學制3-8年,錄取的專業學位博士在博士課程結束後,需脫產至少18個月在導師所在課題組或科室從事臨床科研或臨床技能訓練,醫療職稱為主治醫師及以上者主要進行臨床科研能力培養,醫療職稱為主治醫師以下者主要進行臨床技能訓練,具體學習安排參見《南京醫科大學臨床(口腔)醫學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細則》。
三、報名
(一)報名材料:詳見當年我校研招網報名通知
(二)網報時間:2013年11月20日-12月10日
報名網址:http://yjszs.njmu.e.cn/
(三)現場報名:南京醫科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漢中路140號2號樓250室)
(四)報名費:250元(含代收醫學博士外語統一考試費120元)
四、入學考試
考試科目:英語。
2014年3月8日(暫定)參加國家醫學考試中心舉行的「全國醫學博士外語統一考試」。准考證在考試前3天內到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領取,考試時間及地點見准考證。
五、關於跨學科聯合培養
我校鼓勵各臨床專業和非臨床專業導師招收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大力提倡以轉化醫學和基礎與臨床緊密結合的人才培養模式。臨床學科和基礎學科(含基礎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葯學、生物學等)博念敗士生導師跨學科聯合培養招收臨床(口腔)醫學專業學位博士僅限已獲主治醫師及以上職稱的考生報考,著重培養學生的臨床研究能力。
攻讀跨學科聯合培養臨床(口腔)醫學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標計入基礎學科導師的名下。基礎學科的導師主要由臨床學科的導師推薦確定,按照三方雙向選擇原則確定後,圍繞本領域的轉化醫學研究課題,臨床導師負責對博士生進行臨床能力培養,基礎導師負責臨床研究能力培養,博士生須在基礎學科導師課題組脫產從事不少於18個月的科研訓練;基礎導師作為第一導師,臨床導師作為第二導師,發表論文博士生作為茄瞎第一作者,基礎導師作為通訊作者,臨床導師可作為並列通訊作者。
六、錄取
符合報考條件並通過國家醫學考試中心舉行的「全國醫學博士外語統一考試」者,根據錄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取成績=英語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七、學習費用
學費每人每年15000元?3年,共計45000元。
八、特別說明:臨床醫學和口腔醫學專業學位博士的培養為非學歷教育,只招收從事西醫臨床/口腔工作的在職考生,錄取的博士生完成學習任務,達到相應的學位授予條件可授予相應的博士專業學位,但不能獲得博士畢業證書。
九、聯系方式
聯系人:柯巧陳丞
聯系電話:025-86862689E-mail:[email protected]
聯系地址:南京市漢中路140號南京醫科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210029

④ (江蘇)南京醫科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江蘇)南京醫科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報考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全國統考: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 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應屆本科畢業生指2014年7月前能獲得本科畢業證者);

2) 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含已獲得本科畢業證書的成教、自考、網路學院畢業生;黨校畢業者除外);

3) 同等學力(包括大專畢業生、成教專升本應屆畢業生和本科結業生)報考條件:

①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工作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的9月1日,下同;黨校畢業者除外);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2014年7月前能獲得本科畢業證書的成教本科畢業生;黨校畢業者除外);

② 通過國家大學英語六級考試;

③ 同等學力復試前必須選擇加試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為生理學、生物化學、免疫學及病理學等(選擇加試科目應與專業基礎課和報考專業不相同);

4) 我校不接收學制為四年制的大學三年級學生和學制為五年制的大學四年級學生報考;也不接收本科提前畢業的大學三年級學生(學制四年制)或本科提前畢業的大學四年級學生(學制五年制)報考。

3、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准。

4、 我校臨床醫學各專業脊輪(除眼科學、影像醫學與核醫學、臨床檢驗診斷學、麻醉學和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學以外)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為西醫臨床醫學專業的考生報考;

眼科學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為西醫臨床醫學和眼視光醫學(醫學學士)的考生報考;

影像醫學與核醫學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為西醫臨床醫學和醫學影像學(醫學學士)的考生報考;

臨床檢驗診斷學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為西醫臨床醫學和醫學檢驗的考生報考;

麻醉學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為西醫臨床醫學和麻醉學(醫學學士)的考生報考;

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學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為西醫臨床醫學和精神衛生學(醫學學士)的考生報考。

5、 我校口腔醫學各專業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制口腔醫學專業的考生報考。

6、 公共升野攔衛生學院的醫學專業只接收醫學專業背景的考生報考。

7、 醫學影像學(理學學位)、放射醫學考生可以報考特種醫學的放射生物學、醫學物理與技術方向;康復治療學(理學學位)可以報考特種醫學的運動吵胡醫學方向。

(二)接收推薦免試生:

歡迎獲得所在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與我校研招辦聯系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事宜。我校給通過復試並同意接收為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外校優秀普教本科應屆畢業生發接收函。收到我校接收函且取得所在學校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資格的同學須將加蓋省(市)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公章的推薦免試正式表格寄送我校研招辦,並到考生所在學校領取校驗碼,憑校驗碼進行網上報名(網址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且須在網上報名時所選定的報名點辦理正式報名手續(繳納報名費和照相)。未辦理正式報名手續者不能錄取(網報和現場報名時間以教育部公布為准)。詳情請瀏覽我校研招網碩士生招生信息。免試生錄取後不得放棄入學資格。

二、報名

採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和到報名點現場照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詳情請於9月中旬瀏覽我校研招網碩士生招生信息。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資格審查將在復試階段進行,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復試和錄取,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一)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及時間

按照教育部公布的網報時間上網(網址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提交報考信息(請務必牢記報名編號和密碼)。

(二)網上報名須知

1、 考生必須在規定的網報時間進行網報,逾期將無法補報。

2、 考生必須按網報要求認真、慎重填寫所有信息項。特別強調:①請特別注意「報名點」、「考試方式」、「考試科目」的選擇是否正確;②如報考信息填寫錯誤,則只能在規定的網報時間內重新網報;③身份證號碼不能填錯,出生年月日必須與身份證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④通訊地址應盡量填寫詳細,並且到2014年7日10日之前不會變化,以免錄取通知書投遞錯誤;⑤網報截止後所有報名信息將無法修改。

3、 報名點的選擇要慎重。如你選擇某一報名點,那你一定且只能到你選擇的報名點現場確認(交費、照相等)和參加考試。

4、 考試方式和考試科目的選擇要慎重,不能出錯,否則無法考試。

5、 南京醫科大學應屆本科畢業生的通訊地址應填寫為「南京醫科大學xx學院xx級年辦轉」。南京醫科大學應屆本科畢業生的檔案和學習單位一律填寫為「南京醫科大學」。「本人聯系電話」欄可多填寫幾個,以便於聯系。

6、 畢業證書編號和學位證書編號填電子注冊的證書編號或學校編號(未電子注冊者填證書上的編號,應屆畢業生填寫學生證上的學號)。

7、 南京醫科大學正式職工報考的,在「備用信息」填上「南京醫科大學職工」和工作證編號。「檔案單位」填「南京醫科大學人事處」或「南京醫科大學xx醫院人事科」。

(三)現場照相及時間

在教育部公布的現場報名時間內持本人身份證和畢業證書原件(應屆畢業生持學生證,現役軍人須出示師級以上政治部證明),到你網報時選定的報名點憑報名編號進行現場交費、照相。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完成交費和照相者,報考無效。請注意:報名時雖不需要檔案單位介紹信,報考材料也不需加蓋單位公章,但錄取時仍需考生檔案單位政審和同意,所以請考生事先徵得單位同意。

所填各種信息及相關證件必須真實,凡報名造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報考、復試、錄取資格,或取消學籍。

三、入學考試

(一)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二)初試時間:以教育部公布時間為准(詳見准考證)。

(三)初試科目:統考的初試科目為3門或4門(教育學、歷史學、醫學3個學科門類的初試科目為3門,其他學科門類的初試科目為4門)。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論、201-英語(含法律碩士)、301-數學一、306-西醫綜合、307-中醫綜合均為全國統考科目,有關考試內容請參照教育部統一編制的考試大綱。

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題,各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綜合課覆蓋科目如下:

1、 306西醫綜合(全國統一命題)覆蓋生理學、生物化學、病理學、內科學、外科學;

2、 307中醫綜合(全國統一命題)覆蓋中醫基礎理論、中醫診斷學、中葯學、方劑學、中醫內科學;

3、 602心理學基礎綜合(我校命題)覆蓋普通心理學、心理研究方法、心理咨詢與治療、心理統計與心理測量學;

4、 352口腔綜合(我校命題)覆蓋口腔內科學、口腔頜面外科學、口腔正畸學、口腔修復學、口腔組織病理學;

5、 701生物綜合(我校命題)覆蓋生理學、生物化學、細胞生物學、微生物學;

6、 702衛管綜合(我校命題)覆蓋社會醫學、管理學原理、衛生經濟學、醫院管理學、醫學統計學;

7、 349葯學綜合(我校命題)覆蓋葯物化學、葯劑學、葯物分析學、葯理學、葯事法規;

8、 353衛生綜合(我校命題)覆蓋醫學統計學、營養與食品衛生學、流行病學、環境衛生學、職業衛生與職業醫學;

9、 308護理綜合(我校命題)覆蓋護理學基礎、內科護理學及外科護理學(詳見教育部公布的大綱)。

(四)初試地點:考生在報名點指定的地點參加初試。

(五)復試時間、地點、內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復試辦法將於復試前在我校研招網公布。復試時所帶材料:准考證(請保留准考證至2014年9月)、畢業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本人身份證。復試形式:筆試與口試、實驗或臨床操作結合。復試內容:以大學本科主幹課和基本技能的考核為主。具體為:①外國語聽力和口試測試;②專業課考試;③專業技能考試;④考生綜合素質和能力的考察。凡初試成績合格的同等學力考生(指大專畢業生、本科結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復試時須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幹課程。

四、體格檢查

(一)體檢時間:我校在復試通知中告知。

(二)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等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准》執行。

五、錄取

(一)2014年我校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規模數約為800名(其中專業學位招生約290名,此規模數僅供參考,最終以當年教育部下達指標為准,免試推薦生占招生指標)。

(二)我校實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為1:1.5,根據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各佔50%得到錄取成績,依據錄取成績排名確定錄取名單。

六、學費收費標准

依據國家有關文件規定,2014年起研究生須按學年繳納學費。碩士研究生學費標准為每學年每人8000元3年。我校將設置各類獎助學金,細則請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信息。

七、培養模式

碩士研究生分為兩種模式:一類為學術型研究生,以培養從事基礎理論或應用基礎理論研究人員為目標,側重於學術理論水平和實驗研究能力的培養,學生畢業時授予相應學科門類的學術型學位;另一類是專業學位研究生,以培養高級應用型人才為目標,側重於從事實踐工作能力的培養,學生畢業時授予專業學位。

八、學習年限

我校招收的碩士研究生,採取彈性學制,學習年限為3-5年(自入學到獲得學位的年限)。

九、特別提醒: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等專業研究生報考執業醫師政策請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和國家衛生部每年「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等相關文件。

十、其它事宜

(一)招生目錄中, 「◆」所屬學科為具有博士及碩士學位授予權的一級學科;「◇」所屬學科為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一級學科;「▲」為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二級學科;「☆」為國家重點學科;「」為國務院學位辦批準的我校自主設置的學科專業。

(二)招生目錄中,不列導師姓名,所列研究方向供考生了解專業研究動態和供報考時參考,復試時或入學後經師生互選確定導師。

(三)招生工作相關的時間安排:

1、 網上提交報考信息,現場交費、照相,初試時間以教育部當年公布的時間為准;

2、 成績查詢:2014年3月10日左右登錄南京醫科大學研招網查詢;

3、 復試名單公布時間:2014年4月上旬見南京醫科大學研招網上通知;

4、 復試時間:2014年4月中旬復試,確切時間以南京醫科大學研招網上通知為准;

5、 錄取通知書寄發時間:2014年6月下旬。

(四)有關我校導師情況、學科建設及科研情況或其他事宜,歡迎訪問我校網頁:http://www.njmu.e.cn/; 研究生院網頁:http://yjsy.njmu.e.cn/;

南京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相關信息均在網上發布,考生需及時瀏覽我校研究生招生網:http://yjszs.njmu.e.cn/

(五)如在2014招生年度國家或我校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將及時在網上予以公布,

招生信息以我校研招網公布為准。

(六)聯系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漢中路140號 南京醫科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10029

聯系電話:025-86862689

聯 系 人:柯巧 陳丞

E-mail: [email protected]

⑤ 2012江蘇高考招生簡章:南京醫科大學(外省)

高校代碼:10312(國標代碼)

高校全稱:南京醫科大學

高校性質:江-蘇省屬重點院校

辦學性質:公辦

校址:五台校區:南京市漢中路140號郵政編碼:210029

江-寧校區:南京市江-寧區天元東路818號郵政編碼:21116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南京醫科大學(以下簡稱我校)201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製訂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我校201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我校招生工作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衡量考生綜合素質,擇優錄取,並接受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我校創辦於1934年,時名江-蘇省立醫政學院,是國內較早開展研究生教育的高等學府之一,1981年被批准為全國首批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學校創辦70多年來,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醫療服務等方如攜面做出了卓越貢獻,成為一所師資力量雄厚、辦學水平上乘的集醫、葯、衛、護、管為一體的江-蘇省重點高校。

第五凱雀條我校設有基礎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口腔醫學院、第一臨床醫學院、第二臨床醫學院、第三臨床醫學院、第四臨床醫學院、鼓樓臨床醫學院、無錫臨床醫學院、青島臨床醫學院、上海十院臨床醫學院、葯學院、護理學院、醫政學院、外國語學院、國際教育學院及繼續教育學院等17個學院和1個盯橡早獨立學院——康達學院。擁有24所附屬醫院和40多所教學醫院。

第六條我校設有兩個校區(五台校區和江寧校區)。五台校區位於南京市鼓樓區五台山南麓,佔地120畝,是臨床教學和研究中心。江寧校區位於南京市江寧區大學城,佔地面積1470畝,是教學和科研中心。學校圖書館有紙質文獻85萬余冊、電子文獻78萬余種、中外文期刊6000餘種,是江蘇省醫學圖書中心館和高校文獻保障系統醫學文獻中心。

第七條我校擁有3個國家重點學科,1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4個江蘇省高校優勢學科。現有48個博士學位授權點,73個碩士學位授權點,5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學校現已建成5門精品課程、2門雙語教學示範課程、5個特色專業、13門省級精品課程、5個省級特色專業、3個省級品牌專業。學校現有2個實驗教學示範中心,9個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2004年,國家教育部對我校本科和七年制教育教學工作進行全面質量評估,結果均為「優秀」。學校現有1個國家重點實驗室、4個部級重點實驗室、12個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承擔了多項國家「863」、「973」項目,獲得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課題數量快速增長。2011年度獲得207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在全國獨立設置醫學院校和全省所有高校中均排名第4;發表SCI論文555多篇,再創歷史新高。學校在心血管疾病的基礎與臨床、生殖醫學、再生醫學、公共衛生與疾病控制、腫瘤學、神經科學、新葯研發等領域逐漸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優勢。

第八條近幾年來,我校學生參加全國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均顯著高於全國平均水平,畢業生一次性就業率連續7年保持在95%以上。在2010年舉辦的「第一屆全國高等醫學院校大學生臨床技能競賽」中,榮獲冠軍稱號。近年來學校先後被中宣部、中央文明辦、新聞出版總署聯合授予「全民閱讀活動先進單位」,江蘇省委及有關部委廳局授予「江蘇省先進基層黨組織」、「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思想政治教育先進集體」、「江蘇省文明單位」、「江蘇省文明學校」、「江蘇省思想政治工作優秀單位」、「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等榮譽。

第三章招生機構

第九條我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學院負責人組成的「南京醫科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訂學校招生工作政策,並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我校學生工作處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定,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十條我校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及有關規定,實行招生「陽光工程」,杜絕不正之風。學校成立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十一條我校通過南京醫科大學招生咨詢網(http://zs.njmu.e.cn)或校園網(http://www.njmu.e.cn)發布有關招生信息及錄取結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經-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批准,2012年我校面向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安徽、福建、新疆、西藏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53人,詳細專業招生計劃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為准。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規定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我校。我校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根據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錄取分數線及閱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我校執行教育部與相關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有關加分與降分的相關政策規定,並計入總分。

第十五條我校實行計算機網上錄取,以全國統一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我校根據「專業清」原-則,按考生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投檔分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分數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第十六條對專業第一志願填報我校七年制專業的天津、浙江-、福建、安徽考生,如未達該專業錄取線,不影響所填報四、五年制專業的正常錄取。

第六章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十七條我校參照由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有關補充規定錄取考生。

新生入學後,我校將在3個月內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新生進校後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新生入學時在江-寧校區就讀,七年制部分新生第一學年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或南京師范大學就讀。

第十九條我校設有完善的獎助學金體系,目前共設有各類獎助學金近40項,學生獲獎、助學金人次超過60%。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憑我校錄取通知書在當地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也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為吸引更多優秀學生報考我校,學校設立了優秀新生獎學金,獎勵標准為5000-20000元/生,具體細則按照《南京醫科大學新生獎學金實施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我校嚴格執行國家及部、省收費標准,學費普通類本科學生每生每年4600元,住宿費每生每年1500元。七年制本碩連讀專業學生進入碩士培養階段後,享受碩士研究生待遇。

第二十一條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規定的課程,德、智、體等各方面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畢業,由南京醫科大學頒發本科(或研究生)畢業證書。符合學士(或碩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由南京醫科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授予學士(或碩士)學位。七年制優秀學生,經-選拔可直接升入博士研究生培養階段學習。

第二十二條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本科生招生網址:http://zs.njmu.e.cn

2、招生咨詢電話:025-86863443,86862670,86862667

3、通信地址:南京市漢中路140號南京醫科大學學生工作處,郵編:210029

4、E-mail: [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三條康達學院是我校設置的獨立學院,其招生簡章詳見《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2012年招生簡章》,康達學院招生咨詢電話:025-86864012,86862100。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適用於我校2012年本科生招生工作,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我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未盡事項,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政策及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解釋權屬南京醫科大學學生工作處。

⑥ 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面向江蘇省考生)

辦學許可證號:教民132070600000210

收費許可證號:32004843400

高校代碼:1846 1517(江蘇省代碼)

高校全稱: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

高校性質:普通全日制民辦本科

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校址:江蘇省連雲港市海州區花果山大道春暉路88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確保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規定,結合本院實際情況,特製訂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衡量考生綜合素質,擇優錄取,並接受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院成立於1999年,是江蘇省第一批設立的公有民辦二級學院, 2005年經教育部批准為獨立學院。學院自創辦以來,依託母體學校南京醫科大學雄厚的辦學實力,在人才培養、專業建設和社會服務等方面做出了顯著的成績。

第五條 學院設有臨床醫學、預防醫學、醫學影像技術、葯學、葯物制劑、醫學檢驗技術、生物醫學工程、醫學信息工程、制葯工程、眼視光學、護理學、助產學、康復治療學、公共事業管理、英語等15個專業19個方向。學院現有連雲港第一人民醫院、連雲港中醫院、連雲港婦幼保健院、宿遷第一人民醫院、興化市人民醫院等15所附屬醫院,3所臨床醫院,13所教學醫院,並與南京醫科大學共享24所附屬醫院、14所臨床醫學院和46所教學醫院資源。

第六條 學院於2013年遷至江蘇省連雲港市辦學。學院校園佔地面積500畝,教學、生活設施先進。圖書館現有館藏資源總量84.6萬冊。其中紙質圖書近39萬冊,合訂本期刊1.6萬余冊;電子圖書44萬余冊,中外文報刊近700餘種。3200集基礎醫學、葯學、護理學、管理學等學科的學術視頻資料。本館還收藏有《中國知網》、《萬方數據》等15個資料庫以及與南醫大圖書館共建共享的118個資料庫。

第七條 近年來,學院在辦學過程中榮獲多項榮譽,近三年畢業生一次性就業率連續保持在95%以上。學院畢業生參加全國醫師資格考試的一次性通過率逐年提高,達到全國平均水平。學生參加大學生英語四級考試一次性通過率近80%。

第三章 招生機構

第八條 學院成立由學院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訂學院招生工作政策,並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定,具體負責本院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九條 學院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及有關規定,實行招生「陽光工程」,杜絕不正之風,學院成立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十條 學院通過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招生網(http://kdzs.njmu.e.cn/)發布有關招生信息及錄取結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經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批准,2020年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面向江蘇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各招生專業及各專業計劃數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計劃為准。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在教育部和江蘇省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嚴格實行「學院負責,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學院根據江蘇省劃定的錄取分數線及閱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學院執行國家與江蘇省有關加分與降分的相關政策規定,並計入總分。

第十四條 學院2020年招生專業分為兩大類,自然科學專業類需選測物理,人文社科專業類需選測歷史。各專業選測要求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計劃為准。

第十五條 學院各專業對江蘇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為:要求選測科目為CC及以上,必測科目均須達成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

第十六條 學院2020年招生遵循「專業級差」的錄取原則, 同一專業的第二、三、四、五、六志願的級差值分別定為0分、1分、1分、1分、1分。對江蘇省進檔考生,選測科目有一門達到A+加5分,有一門達到A加3分,有一門達到B+加1分,可累計。若加分後分數相同,則先比較考生原始投檔分;若考生原始投檔分相同,則按語文、數學科目的總分(含附加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仍相同,則結合考生的兩門選測科目等級、專業志願、綜合素質評價等其它指標,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

第六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十七條 學院參照由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有關補充規定錄取考生。

新生入學後,學院將在3個月內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新生進校後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新生全部在連雲港市就讀。

第十九條 學院設有完善的獎助學金體系。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憑錄取通知書在當地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條 學院嚴格執行國家及部、省收費標准。學費:普通類本科英語、公共事業管理專業每生每年14000元,醫學信息工程、制葯工程專業每生每年15000元,其他專業每生每年16500元。住宿費以物價部門審核為准。

第二十一條 退費辦法:按照蘇價費[2005]103號文件執行。

第二十二條 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規定的課程,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畢業,頒發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授予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學士學位。

第二十三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本科生招生網址:http://kdzs.njmu.e.cn/

2、招生咨詢電話:0518-80689550

3、通信地址:江蘇省連雲港市海州區花果山大道春暉路88號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郵編:222000

4、E-mail:[email protected]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適用於本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學院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凡以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未盡事項,按照教育部和江蘇省招生政策及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

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面向江蘇省以外考生)

辦學許可證號:教民132070600000210

收費許可證號:32004843400

高校代碼:13980(國標代碼)

高校全稱: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

高校性質:普通全日制民辦本科

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校址:江蘇省連雲港市海州區花果山大道春暉路88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確保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規定,結合本院實際情況,特製訂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衡量考生綜合素質,擇優錄取,並接受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成立於1999年,是江蘇省第一批設立的公有民辦二級學院, 2005年經教育部批准為獨立學院。學院自創辦以來,依託母體學校南京醫科大學雄厚的辦學實力,在人才培養、專業建設和社會服務等方面做出了顯著的成績。

第五條 學院設有臨床醫學、預防醫學、醫學影像技術、葯學、葯物制劑、醫學檢驗技術、生物醫學工程、醫學信息工程、制葯工程、眼視光學、護理學、助產學、康復治療學、公共事業管理、英語等15個專業19個方向。學院現有連雲港第一人民醫院、連雲港中醫院、連雲港婦幼保健院、宿遷第一人民醫院、興化市人民醫院等15所附屬醫院,3所臨床醫院,13所教學醫院,並與南京醫科大學共享24所附屬醫院、14所臨床醫學院和46所教學醫院資源。

第六條 學院於2013年遷至江蘇省連雲港市辦學。學院校園佔地面積500畝,教學、生活設施先進。圖書館現有館藏資源總量84.6萬冊。其中紙質圖書近39萬冊,合訂本期刊1.6萬余冊;電子圖書44萬余冊,中外文報刊近700餘種。3200集基礎醫學、葯學、護理學、管理學等學科的學術視頻資料。本館還收藏有《中國知網》、《萬方數據》等15個資料庫以及與南醫大圖書館共建共享的118個資料庫。

第七條 近年來,學院在辦學過程中榮獲多項榮譽,近三年畢業生一次性就業率連續保持在95%以上。學院畢業生參加全國醫師資格考試的一次性通過率逐年提高,達到全國平均水平。學生參加大學生英語四級考試一次性通過率近80%。

第三章 招生機構

第八條 學院成立由學院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訂學院招生工作政策,並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學院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定,具體負責本院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九條 學院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及有關規定,實行招生「陽光工程」,杜絕不正之風,學院成立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十條 學院通過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招生網(http://kdzs.njmu.e.cn/)發布有關招生信息及錄取結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經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批准,2020年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各省、市招生專業及各專業計劃數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為准。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學院根據各省、直轄市劃定的錄取分數線及閱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學院執行教育部與省、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有關加分與降分的相關政策規定,並計入總分。

第十四條 學院實行計算機網上錄取,以全國統一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學院根據「專業級差」的錄取原則, 同一專業的第二、三、四、五、六志願的級差值分別定為0分、1分、1分、1分、1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投檔分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分數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第六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十五條 學院參照由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有關補充規定錄取考生。

新生入學後,學院將在3個月內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新生進校後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新生入學時在連雲港市就讀。

第十七條 學院設有完善的獎助學金體系。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憑錄取通知書在當地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十八條 學費:普通類本科英語、公共事業管理專業每生每年14000元,醫學信息工程、制葯工程專業每生每年15000元,其他專業每生每年16500元。住宿費以物價部門審核為准。

第十九條 退費辦法:按照蘇價費[2005]103號文件執行。

第二十條 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規定的課程,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畢業,頒發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的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授予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學士學位。

第二十一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本科生招生網址:http://kdzs.njmu.e.cn/

2、招生咨詢電話:0518-80689550

3、通信地址:江蘇省連雲港市海州區花果山大道春暉路88號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郵編:222000

4、E-mail:[email protected]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本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學院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凡以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院將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未盡事項,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招生政策及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

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聯系方式

地 址:江蘇省連雲港市海州區花果山大道春暉路88號

郵 編:222000

咨詢電話:0518-80689550

傳 真:0518-80689787

網 址:http://kdc.njmu.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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