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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大學招生

發布時間: 2023-06-07 02:49:48

A. 中山大學2016年本科招生計劃有幾種類型

中山大學2016年高考招生計劃的類型有:自主招生、國防生、普通本科第一批、貧困專項招生、護理學單獨專業招生、以及綜合評價錄取。
其中絕大部分名額在普通本科第一批

B. 武漢大學2016自主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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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大學自主招生報名條件招生簡章,2016年武漢大學自主招生簡章發布
為深化國家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有關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繼續旨在為部分基礎學科(含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
一、報名條件
符合2016年高考報名條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相關科目成績優秀,在文學、歷史學、哲學、國學、思想政治、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計算機等10個領域的某一領域具有鮮明學科特長和一定創新潛質的學生均可提交報名申請。
申請下列專業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優先:
中國語言文學類或人文科學試驗班、歷史學基地班、哲學基地班、弘毅學堂國學班
高中階段獲得新概念作文大賽、創新作文大賽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獎勵,或「楚才杯」作文大賽總決賽一等獎及以上獎勵;
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創新英語大賽總決賽優勝獎三等獎及以上獎勵;
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總決賽中獲獎,且獲獎作品(領域)與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相關;
高中階段獨自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級及以上刊物公開發表文學作品或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的學術論文,或在出版社正式出版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出版物;
在相關學科領域中確有突出表現或獨到見解,並提供真實、詳盡的材料予以證明。
數學基地班、物理學基地班、化學基地班、生命科學基地班或生物技術基地班、計算機類
高中階段參加全國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獲任一學科省級賽區一等獎及以上獎勵;
高中階段參加全國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獲得不少於2個不同學科省級賽區二等獎及以上獎勵;
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總決賽中獲獎,且獲獎作品(領域)與報名學科相關;
高中階段獨自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級以上專業刊物公開發表與報名學科相關的論文,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出版與報名學科相關的學科出版物,或中學階段以第一作者身份獲得與報名學科相關的國家發明專利授權;
在相關學科領域中確有突出表現或獨到見解,並提供真實、詳盡的材料予以證明。
思想政治教育 高中階段在哲學、思辨、社會工作或思想政治等方面具有突出潛質(須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二、報名辦法
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須在2016年3月5日10:00至3月20日16:00前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網上報名(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報名時,學生須在我校中國語言文學類、人文科學試驗班、歷史學基地班、哲學基地班、弘毅學堂國學班、思想政治教育、數學基地班、物理學基地班、計算機類、化學基地班、生命科學基地班、生物技術基地班12個專業中選報1個,其中中國語言文學類、人文科學試驗班、歷史學基地班、哲學基地班、弘毅學堂國學班、思想政治教育限招文史類學生,其他專業限招理工類學生。
學生須在報名截止前將報名申請材料電子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材料包括:
1.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申請表(網報成功後通過系統列印並由本人親筆簽名、中學審核蓋章)。
2.高中階段各類課程修習情況及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包括記載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成長記錄、典型事實材料以及相關證明)及其他反映學生成長與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等。
3.符合優先條件的各種證書復印件、中學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作品或學術成果復印件以及其他能夠展示學生學科特長及創新潛質的材料;申請思想政治教育專業的學生黨員須提供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證明材料原件。
上傳至報名系統的申請材料要求真實、詳盡、准確、清晰,所有材料均須中學蓋章。除出版物原件外,我校不接收其他紙質報名申請材料。出版物原件(註明學生姓名及報名號)請於2016年3月23日12:00前(以收件日郵戳為准)寄(送)達我校招生辦公室(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八一路299號,郵編 430072)。未按要求完成報名、報名申請材料不合要求者,報名無效。
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相關社會團體或相關領域專家可實名向我校提供推薦材料,作為資格審核時的參考。推薦程序為:學生在報名系統中填寫推薦信息後,報名系統向推薦人或推薦組織負責人發送電子郵件,推薦人或推薦組織負責人按電子郵件中的要求下載推薦信模板,親筆填寫完成後掃描上傳至報名系統。推薦須由推薦人或推薦組織負責人親自完成,填寫推薦信時須嚴格依照模板內容,全面、具體的展示被推薦學生的學科特長及創新潛質。組織推薦須提前按程序集體研究、公示,並加蓋組織公章

C. 2016蘭州大學在職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招生人數
蘭州大學2016年預計招收博士研究生510人左右(含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聯合培養招生人數),各專業的具體招生人數由各招生學院在復試時公布。招生人數包括普通招考、碩博連讀、直接攻博等方式招收的人數。
二、報考條件
(一)普通招考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應屆碩士畢業生(2016年9月1日前須獲得碩士學位);獲得學士學位6年以上(含6年,從獲得學士學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學之日)並達到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同等學力人員學業報考要求:
①具有中級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若為公務員,須出具公務員身份證明);
②修讀過五門以上相關專業碩士生主幹課程(需有書面證明);
③以本人為主在公開刊物上發表過相當於碩士學位論文水平的學術論文;
④達到招生學院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
★境外獲得的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後方可報考,未經認證的境外學位證書不予認可。
4.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符合我校規定。
5.有至少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6.現役軍人報考博士生的要求及辦法,按解放軍總政治部有關規定辦理。
(二)碩博連讀
除滿足上述第1、2、4、5條規定外,考生還應滿足下列條件:
1.已完成規定的碩士階段課程學習和考核,成績優秀,對學術研究有濃厚興趣,具有較強創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學碩士研究生。
2.申請者須為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獲得學士學位證書。
3.原則上不跨學科門類。
4.學術學位博士招生專業只能接收學術學位專業的在學碩士研究生申請,專業學位博士招生領域只能接收對應專業學位領域的在學碩士研究生申請。
★各博士招生專業是否招收碩博連讀考生,請與有關招生學院聯系確認。
(三)直接攻博
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我校博士學位研究生按照《關於做好2016年推免生(直博生)接收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校研〔2015〕45號)要求執行。
(四)申請考核
我校資源環境學院、大氣科學學院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和固體力學(080102)、工程力學(080104)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實行「申請考核制」,具體報考要求詳見相關學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制」實施方案」》。
(五)少數骨幹
詳見《蘭州大學2016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研究生招生簡章》。
三、報名
(一)網上報名
1.時間: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2.對象:報考蘭州大學201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碩博連讀、直接攻博三種考試方式的所有考生。
3.報名方式:全部採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網上報名時,請考生認真閱讀報名系統中的《蘭州大學2016年博士研究生報名須知》,並按照網站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考試信息並提交電子照片。
●電子照片:考生在進行網上報名時須上傳電子版照片,上傳照片一般應為藍(紅、白)色底色的免冠頭像數碼近照,圖像必須清晰,格式須為jpeg,大小控制在35k以內。相片尺寸為150(寬)×200(高)像素(pixel)。請考生在網上報名前,提前按上述要求准備電子照片。嚴禁通過軟體合成、修復、修飾電子版照片。
(二)報考材料提交
考生在網上報名結束後,請於2016年1月9日前將以下報考材料,通過中國郵政EMS方式寄(送)到有關招生學院。逾期未寄(送)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蘭州大學2016年博士研究生報考資格。
1.普通招考考生
(1)《蘭州大學2016年博士網上報名信息確認表》(網上報名成功後下載列印,須本人親筆簽字確認,並粘貼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張)。
(2)《專家推薦書》2份(由考生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兩位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獨立填寫)。
(3)《蘭州大學2016年報考博士研究生申請材料列表》(附碩士階段的學習成績單、碩士學位論文及通訊評議書(在讀碩士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可不提交)、公開發表(出版)的論文(專著)、科研成果、獲獎證書等材料的復印件)。
(4)學位證明材料
①已獲碩士學位人員提交碩士學位證書復印件。
②應屆碩士畢業生提交研究生證復印件。
③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提交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
●持境外獲得的學位證書報考者,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報告復印件。
(5)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同等學力考生還須提交以下材料
①《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蘭州大學2016年博士研究生考生報考資格審查表》。
②已修碩士課程成績單。
③中職或中職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復印件(若為公務員,須出具公務員身份證明)。
④招生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2.碩博連讀考生
除提交上述(1)、(2)、(3)材料外,碩博連讀考生還須提交:

D. 2016年高考全國哪些高校有自主招生

1、2016年全國95所高校具備自主招生資格
北京(24所):北京大學(含北大醫學部)、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含北京郵電大學宏福校區)、北京林業大學、北京中醫葯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16年不招生)、中國傳媒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政法大學、華北電力大學(含保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中國農業大學(16年不招生)、北京語言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北京(16年不招生)、中國地質大學·北京(16年不招生)、北京工業大學(僅本市)

上海(9所):復旦大學(含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上海交通大學(含上海交大醫學院)、華東理工大學、東華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同濟大學、上海大學(僅本市)

江蘇(11所):南京大學、東南大學、中國礦業大學、河海大學、江南大學、南京農業大學、中國葯科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蘇州大學、南京師范大學(僅本省)

湖北(7所):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武漢理工大學、華中農業大學、華中師范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四川(5所):四川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含電子科技大學沙河校區) 、西南財經大學、四川農業大學(僅本省)

陝西(7所):西安交通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長安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陝西師范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北大學(僅本省)

山東(3所):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湖南(3所):湖南大學、中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僅本省)

廣東(2所):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

重慶(3所):重慶大學、西南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僅本省)

天津(2所):南開大學、天津大學

遼寧(3所):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大連海事大學

吉林(2所):吉林大學、東北師范大學

浙江(1所):浙江大學

安徽(2所):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合肥工業大學(含合肥工業大學宣城校區)

福建(2所):廈門大學、福州大學(僅本省)

甘肅(1所):蘭州大學

黑龍江(4所):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東北林業大學(16年不招生)、黑龍江大學(僅本省)

河南(1所):鄭州大學(僅本省)

廣西(1所):廣西大學(僅本省)

貴州(1所):貴州大學(僅本省)

雲南(1所):雲南大學(僅本省)

2、自主招生又稱自主選拔,是高校選拔錄取工作改革的重要環節。2015年起,所有試點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統一安排在高考結束後、高考成績公布前進行。筆試考試不得超過兩門,考核過程全程錄像,以防作弊。

E. 2016年山東春季高考專科招生院校有哪些

山東省內專科學校都招收春季高考生,所以不一一列舉了。[本科學校有]機電類:
青島科技大學、齊魯工業大學、德州學院、濱州學院、臨沂大學、泰山學院、菏澤學院、山東萬傑醫學院、青島濱海學院、棗庄學院、濰坊學院、山東交通學院、煙台南山學院、濰坊科技學院、山東英才學院、青島黃海學院、山東協和學院、青島理工大學琴島學院、青島農業大學海都學院、曲阜師范大學杏壇學院、巧虧漏山東師范大學歷山學院、聊城大學東昌學院、濟南大學泉城學院、山東農業大學工程學孝爛院
化工類:
青島科技大學、濟寧學院、青島大學、濰坊科技學院、山東師范大學歷山學院
財經類:
青島科技大學、德州學院、濱州學院、山東萬傑醫學院、青島濱海學院、山東女子學院、濰坊科技學院、山東英才學院、青島黃海學院、山東協和學院、青島農業大學海都學院、濟南大學泉城學院、齊魯師范學院、山東農業工程學院
計算機類:
齊魯工業大學、德州學院、濱州學院、菏澤學院、山東萬傑醫學院、青島濱海學院、濰坊學院、煙台南山學院、濰坊科技學院、山東英才學院、青島黃海學院、山東協和學院、煙台大學文經學院、中國石油大學勝利學院、山東科技大學泰山科技學院、曲阜師范大學杏壇學院、山東師范大學歷山學院、聊城大學東昌學院、齊魯師范學院
護理類:
濱州醫學院、德州學院、山東萬傑醫學院、山東英才學院、山東協和學院、中空顫國石油大學勝利學院
商貿類:
德州學院、山東萬傑醫學院、青島濱海學院、棗庄學院、煙台南山醫學院、濰坊科技學院、青島黃海學院、山東協和學院、青島理工大學琴島學院、青島農業大學海都學院、曲阜師范大學杏壇學院、山東財經大學東方學院、山東師范大學歷山學院、齊魯師范學院

F. 2016年大學自主招生有哪些學校

2016年自主招生院校名單匯總(共計90所)
地區 院校名稱 院校名稱 院校名稱
北京(20所) 清華大學 北京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北京語言大學
北京林業大學 北京中醫葯大學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中國傳媒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 華北電力大學(北京)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北京工業大學
上海(9所) 上海交通大學 復旦大學 同濟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東華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上海大學
江蘇(11所) 南京大學 東南大學 蘇州大學
河海大學 江南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中國葯科大學 南京師范大學
天津(2所)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浙江(1所) 浙江大學 河南(1所) 鄭州大學
安徽(2所)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合肥工業大學
福建(2所) 廈門大學 福州大學
山東(3所) 山東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湖北(7所) 武漢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武漢理工大學 華中農業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湖南(3所) 中南大學 湖南大學 湖南師范大學
廣東(2所) 中山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四川(5所) 四川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西南財經大學 四川農業大學
重慶(3所) 重慶大學 西南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
陝西(7所) 西安交通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長安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陝西師范大學
西北大學
遼寧(3所) 大連理工大學 大連海事大學 東北大學
吉林(2所) 吉林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黑龍江(3所) 哈爾濱工業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黑龍江大學
甘肅(1所) 蘭州大學 雲南(1所) 雲南大學
廣西(1所) 廣西大學 貴州(1所) 貴州大學

G. 2016年華中科技大學省內招生計劃 招生人數是多少

華中科技大學來2016年共自計劃在湖北省內招生1522人,包括了普通文理科專業招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校專項計劃)、海軍國防生招生、農村學生自主招生。
華中科技大學是一所位於湖北省武漢市的中國頂尖綜合研究型大學 ,學校前身為1952年設立的華中工學院、1907年德國醫師埃里希·寶隆博士創立的上海德文醫學堂以及1898年張之洞建立的湖北工藝學堂。2000年由華中理工大學、同濟醫科大學和武漢城市建設學院合並成立。

H. 2016年西華大學的一本招生情況是怎麼樣啊

西華大學:43個本科專業一本招生4383人

據西華大學公布的2016年招生計劃及專業,該校今年在川有43個專業本科第一批次招生,擬招生人數為4383人。學校今年設有兩個招生代碼,包括了普通本科和高端技術技能型本科。其中,高端技能型本科專業有5個,4個本一批次招生,1個本二批次招生。與四川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聯合培養的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專業,在本二批次擬招生45人,而本一批次招生的機械電子工程專業,擬招生45人;與四川交通職業技術學院聯合培養的汽車服務工程本本科一批次招生45人;與四川建築職業技術學院聯合培養的土木工程專業本科一批次招生50人,工程造價專業本科一批次招生45人。

據悉,今年西華大學新增四個本科專業,包括翻譯、信息安全、物流工程和釀酒工程,均在本科第二批次錄取。其中,翻譯專業擬招生38人;信息安全專業擬招生51人;物流工程擬招生58人;釀酒工程擬招生42人。

I. 2016年自主招生學校有哪些

您好,華夏高考網為您解答,2016年具有自主招生資格的90所高校已經公布,分別是:
面向全國招生的高校(77所)
北京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清華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北京林業大學

北京中醫葯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北京語言大學 中國傳媒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華北電力大學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東北大學 大連海事大學 吉林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復旦大學 同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東華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南京大學 蘇州大學 東南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河海大學 江南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中國葯科大學

浙江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合肥工業大學 廈門大學 山東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 (華東) 中國石油大學 (北京) 武漢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武漢理工大學 華中農業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湖南大學 中南大學 中山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四川大學

重慶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西南大學 西南財經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長安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陝西師范大學 蘭州大學


只在本省實行自主選拔錄取院校(13所)

北京工業大學 黑龍江大學 上海大學 南京師范大學 福州大學

鄭州大學 湖南師范大學 廣西大學 四川農業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

貴州大學 雲南大學 西北大學

J. 2016年西安科技電子大學在湖南招生簡章

  •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以及我校的辦學宗旨,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國標代碼10701,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優勢學科創新平台」和「211工程」高校,國家「2011計劃」認定高校。學校建有南、北兩個校區,北校區地址為陝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號,郵編710071;南校區地址為陝西省西安市西灃路興隆段266號,郵編710126。

第三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本科生的招生對象為:參加國家統一組織考試的高考生(含自主招生考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定向就業生、國防生、藝術類考生、高水平運動隊、少數民族預科班、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等)以及保送生。

第五條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情況,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組建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成立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和監督學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委員會是咨詢及監督機構,負責為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決策咨詢及有效監督,成員由學校負責人、主管招生工作負責人以及教務、紀檢、招生等部門負責人和教師代表、學生代表、校友代表組成。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由校長擔任組長,分管副校長、紀委書記任副組長,教務處、紀檢監察辦公室、本科生招生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任組員。

第七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的常設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1.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

2.制定學校本科招生章程;

3.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地區、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

4.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咨詢;

5.組織實施本科生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7.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

8.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八條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國家政策要求,考慮各省高考報名人數情況,兼顧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根據本校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結合近年來本校來源計劃編制情況及各省生源質量,綜合分析、確定本校來源計劃編制原則和辦法,科學合理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為准。

第十條 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部分省份進檔服從專業調劑考生的錄取。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投放到報考我校優質生源集中的省(區、市)。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各省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提檔比例。對於實行非平行志願的地區,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地區,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

第四章 招生類型與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學校採用投檔成績調取考生檔案,在已調檔的考生中,採用分數優先的原則確定考生專業。考生如排序後未能按其第一專業志願錄取,則投檔成績降2分後按其填報的第二專業志願排序;如仍未被錄取,則不再降分,依次按其填報的後續專業志願排序。如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被錄取,且服從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安排其他未滿額專業;如仍未能錄取或不服從調劑,則予以退檔。對於分數相同的考生,依次按數學、外語、語文成績排序確定專業。

對於江蘇省考生報考我校普通類專業,要求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為選測AB以上,必測4C以上,技術科目合格。採用投檔分調取考生檔案,考生進檔後採用「先分數(即投檔分)後等級」的原則排序確定考生專業。若投檔分相同,則依次按數學、外語、語文科目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仍相同,則按選測科目等級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還相同,則按4門必測科目等級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對於非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未錄取滿額的專業中採用前述原則確定專業。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各專業招生無男女比例限制(國防生除外)。

第十五條 報考英語、日語、翻譯專業的考生,要求其高考外語科目為英語。

第十六條 學校在提檔及專業錄取時認可教育部和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審定的全國性政策性加分。

第十七條 所有錄取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的要求。

第十八條 學校招收國防生,招生對象為年齡在二十周歲以下(截至當年八月三十一日)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經政審、體檢、面試合格後,按軍隊院校招生條件和標准,在提前批次擇優錄取。國防生在校學習期間即計算為工作時間,並享受由軍隊支付的國防獎學金,每人每學年15000元。畢業後,由部隊統一分配,享受軍隊現役軍官待遇。國防生可報考軍隊院校(單位)或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及與軍隊建立依託培養關系的地方高校的碩士研究生。

第十九條 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通過所在省份藝術類相關專業統考(聯考),並取得合格證,其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藝術類同批次錄取控制線。對於陝西省考生,按照專業聯考成績從高到低排隊,擇優錄取;對於陝西省外考生,按其高考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排隊,擇優錄取。江蘇省藝術類考生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其七門學業水平必測科目D級不得超過3門。在實施過程中,如果有與教育部、各省藝術類專業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各省藝術類專業招生政策為准。

第二十條 我校為教育部批準的自主招生試點院校,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相關政策以教育部等國家相關部門的規定及我校制訂的相關招生簡章為准。

第二十一條 我校為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資格的高校,相關政策以教育部等國家相關部門的規定及我校制訂的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實施辦法為准。

第二十二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的要求,招收一定數量的保送生。

第二十三條 電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為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由我校與法國南特大學綜合理工學院合作舉辦,錄取學生的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市、區)同批次錄取控制線後,擇優錄取。在校學習期間,法國教師來華授課,學生達到我校授位條件後可獲得由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頒發的電子信息工程專業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凡滿足法方入學標準的學生還可獲得在法國綜合理工集團攻讀工程師學位或碩士學位的資格。

第二十四條 通信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為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由我校與英國赫瑞瓦特大學合作舉辦。報考該專業的考生,高考成績應達到所在省(市、區)同批次錄取控制線,且高考外語科目為英語(外語單科成績≥100分,150分制),擇優錄取。錄取考生入學注冊後同時具有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和英國赫瑞瓦特大學學籍。本中外合作辦學專業50%的專業核心課程由英方教師講授。本專業學制四年,採用「3+1」的培養模式,完成全部四年學業(前三年在國內、第四年在英國)且達到授位條件的學生將被授予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通信工程專業本科畢業證書和工學學士學位證書、英國赫瑞瓦特大學通信工程專業工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五條 報考我校的考生可以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查詢方式查詢本人的錄取結果,也可以登陸我校招生信息網http://zsb.xidian.e.cn查詢。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 我校按照國家規定和陝西省物價局核准標准確定學費和住宿費標准。如果相關主管部門調整本年度本科生學費收費標准,我校將按照新規定收取學費。

第二十八條 學校通過各種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困難學生補助、組織勤工助學等多種方式,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考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九條 我校招生咨詢聯系電話:029-88202335;傳真:029-88204236;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招生信息網址:http://zsb.xidian.e.cn。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電話:029-81891725。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招生簡章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是以信息與電子學科為主,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全國重點大學,直屬教育部,是國家「985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項目和「211工程」項目重點建設高校之一,是國家「2011計劃」協同創新中心認定高校之一。為深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有關部署,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學子縱向流動渠道,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大力促進入學機會公平,促進教育均衡發展,西安電子科技大學2016年繼續面向全國除港、澳、台地區外的各省(區、市)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自主選拔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
一、領導機構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計劃數為我校2016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專業如下表所示,考生最多填報3個專業,且不能相同。此專業列表為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全部專業,最終各省招生專業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准。


表1 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專業列表

序號 學院 專業名稱 科類

1 通信工程學院 通信工程 理科

2 電子工程學院 電子信息工程 理科

3 電子工程學院 智能科學與技術 理科

4 計算機學院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理科

5 機電工程學院 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 理科

6 機電工程學院 測控技術與儀器 理科

7 物理與光電工程學院 電子科學與技術 理科

8 物理與光電工程學院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理科

9 經濟與管理學院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理科

10 數學與統計學院 數學與應用數學 理科

11 微電子學院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 理科

12 先進材料與納米科技學院 材料科學與工程 理科

13 網路與信息安全學院 信息安全 理科

三、選拔對象
1. 所在中學必須為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具體實施區域由各省(區、市)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確定;
2. 申請考生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本省(區、市)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並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3. 具有勤奮刻苦的品質和報國興業的遠大理想,品學兼優,身心健康。
四、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起止時間:2016年4月8日至4月25日。
【郵寄資料】(請務必按照以下順序裝訂,並由所在中學統一郵寄):
1.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高校專項計劃申請表;
2. 學生學籍證明、在讀證明、戶口本復印件(戶籍首頁、學生姓名頁)、身份證復印件;
3. 高中階段成績單、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證明;
4. 有關獲獎證書復印件或其他反映學生成長與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
以上材料要求中學審核蓋章,申請表另需考生本人及中學負責人簽字確認,郵寄截止時間:2016年4月25日(以郵戳日期為准)。郵寄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2號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710071。
申請材料恕不退還,請自留備份(建議使用中國郵政EMS快遞寄發)。
五、選拔程序
1. 我校通過審核考生申請材料直接確定合格考生名單,考生不需要在高考後來校復試。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戶籍、學籍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我校將組織專家對其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根據考生學業水平、學科特長及社會實踐等綜合素質表現確定合格考生名單。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並報送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及教育部備案,待有關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核對、補充、確認考生的相關高考報名信息後,由陽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合格考生信息。
2. 我校將根據各省(市、區)合格考生人數比例,分專業確定在各省(市、區)的高校專項招生計劃,並通過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
六、錄取辦法
1. 我校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合格考生需參加2016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入學考試。
2. 高校專項計劃合格考生具體志願填報時間、方式等要求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為准,錯誤的志願填報方式將不能享受錄取優惠政策。
3. 高校專項計劃合格考生的高考成績(含省級招辦規定的政策性加分)達到其所在省(區、市)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數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檢查合格,經所在省級招辦批准,我校將依據公布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學生高考投檔分數(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同時根據我校招生章程的錄取規則分配專業。
七、監督機制
1. 學校在高校專項計劃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准、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時作為學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此項工作;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學校紀檢部門參與並監督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的全過程,考生及家長若對於選拔過程及結果有異議,可以通過學校招生辦或者紀檢部門進行申訴,監督電話029-81891725。
3. 對在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中存在違規操作、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將分別予以嚴肅處理。責任屬中學的,視情節輕重將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並由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追究有關責任者的相應責任;責任屬學生本人的,未入學者,取消其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考核成績及參加當年高考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八、其他
1.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咨詢方式:
聯系部門: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29-88204236; 029-88202267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信息網址:http://zsb.xidian.e.cn
2. 本工作方案由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在實施過程中若有與教育部相關規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相關規定為准。如教育部相關政策有所調整,將參照教育部政策執行。該工作未委託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錄取工作或提供錄取中介服務。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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