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理工大學招生簡章
A. 北京理工大學中外合作辦學招生簡章
招生簡如下:
第一條:學校全稱為北京理工大學,是國家公辦、工業和信息化部直屬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首批「雙一流」建設高校之一。本科辦學地點分為中關村校區和良鄉校區:中關村校區位於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良鄉校區位於北京市房山區良鄉高教園區。本科基本學制為四年。
第二條:為了保證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三條: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北京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北京理工大學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五條: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中外合作研究生教育項目有:
1、教育部批準的北京理工大學與德國德累斯頓工業大學(Technische Universität Dresden)合作舉辦「職業教育與人力資源開發碩士學位教育項目,計劃外招生學生畢業時將獲得德累斯頓工業大學碩士學位。
2、北京理工大學與德國康斯坦斯應用科學大學(HTWGConstance University of AppliedSciences)合作為德國著名賓士汽車生產商戴姆勒公司(Daimler)舉辦的「合規性與公司治理」EMBA項目。
以下內容參考北京理工大學-北京理工大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課程培訓班招生簡章
B. 急求!急求!北京理工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工業大學2006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及科目介紹!
北京理工大學
200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歡迎各位有志青年報考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
一、報考條件
(一)全國統考:
1. 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下列三種類型考生須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報考時必須已在國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發表了一篇以上的學術論文。(a)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後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的9月1日,下同);(b)國家承認學歷的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c)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
(4)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能報考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2. 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託培養、自籌經費研究生人員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3.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准。
(二)單獨考試:
1. 符合(一)中第2、3各項要求;
2. 本科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後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獲碩士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的在職人員,經本單位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託培養的。
(三)「MBA」聯考:
1. 符合(一)中第2、3各項的要求;
2. 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大專畢業後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有研究生畢業學歷或已獲碩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四)推薦免試:
推薦免試生須在2005年9月25日前與報考學院聯系,具體要求見「北京理工大學接收外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辦法」(見後)。
二、報名
1. 200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報名實行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和現場信息確認、交費、照相相結合的方式,所有報考人員(含推免生)都必須在教育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指定的網站進行報名,並在規定的時間內憑報名號到報名點進行信息確認、交費和照相。報名的具體安排和要求請於9月中旬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查詢。
2. 網上報名時須按照規定選擇報名點,單獨考試、「MBA」聯考、在京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和報考設計藝術學專業的考生必須選擇北京理工大學報名點報名,推免生和在外埠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須選擇推薦學校或當地省(市、區)招辦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3. 考生須認真核對網上提交的報名信息並牢記網上報名生成的報名號和密碼,如因提交信息有誤產生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4. 考生須在復試前通過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列印報考登記表,考生的報名材料在復試時直接交給報考學院。
5. 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在復試時進行,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被取消復試資格。其中單獨考試考生在現場信息確認時須攜帶畢業證、學位證的原件、復印件和單位人事部門介紹信。
三、考試
1.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初試具體時間由教育部統一公布。
2. 初試地點:選擇我校報名點的考生在我校參加考試;選擇外埠報名點的考生在報名點指定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
3. 復試時間、地點、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復試前通過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公布。對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考生(不含MBA聯考),在復試時需加試兩門本科主幹課程,並對其實驗技能進行考查。
4. 考生須在3月中下旬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查詢復試的有關信息及安排,復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復試成績不及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體格檢查
體檢標准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具體時間、地點、要求在復試前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通知。
五、錄取
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定向培養和委託培養、自籌經費四種類型,其中:
1. 非定向(培養費由國家負擔)和自籌經費(培養費由本人負擔)全日制考生須將人事檔案等轉入我校,部分非全日制考生在錄取時經本人申請後也可將人事檔案等轉入。
2. 定向培養(培養費由國家負擔)和委託培養(培養費由委託單位負擔)考生人事檔案不轉入我校,畢業後須回原定向培養或委託培養單位工作。上述考生須在錄取前由用人單位與我校簽訂培養協議。
3. 單獨考試(不含強軍計劃)考生只能錄取為委託培養研究生,我校優先錄取與我校簽訂人才培養協議單位的單考考生。
4. 人事檔案不能轉入我校的考生(如國防生、定向生、現役軍人等),只能錄取為定向培養或委託培養研究生,此類考生在復試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學院說明。
六、學制
全日制2年,非全日制3年。我校僅工商管理碩士專業招收部分非全日制學生。
七、考前輔導及相關資料
1. 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
2. 我校研招辦為考生提供過去兩年部分專業課往屆試卷,其中人文社會科學學院往屆試卷均不提供,詳情請登錄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詢。我校研招辦不提供業務課參考書目,考生可直接與招生專業目錄中所列出版社聯系購買。
八、其它
1. 我校的招生信息實行網上發布,考生的初試成績單、報考登記表和選擇北京理工大學報名點報考我校考生的准考證將由考生自行從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我校將不再郵寄;選擇外埠報名點報考我校考生的准考證將由研招辦按照考生網上報名登記的地址郵寄給考生本人。
2. 考生網上登記的地址或聯系方式有變動時,應通過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網上注冊系統進行更新,具體更新時間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知。如因考生地址或聯系方式不詳等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3. 報考MBA聯考青島報考點的考生須在備用信息中填寫「青島」。
4. 強軍計劃考生須在備用信息中註明考生單位所屬大軍區名稱(如北京軍區等)。
5. 國防生須在備用信息中填寫「國防生」。
6. 報考北京中醫葯大學的考生須在備用信息中填寫「北京中醫葯大學」。
九、專業目錄中公布的招生人數僅供參考,具體招生人數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確定。
十、本簡章中如有內容與教育部最新政策相沖突,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執行
C. 2016年北京理工大學自動化學院考研的報/錄比是多少
2016年北京理工大學自動化學院招生人數:183。
北京理工大學控制科學與工程專業2016年考版研招生簡章招生目錄
招生年權份:2016
本院系招生人數:183
控制科學與工程專業招生人數:94
D. z016年北京理工大招生簡章 需要什麼條件
一、培養目標
招收在職人員攻讀工程碩士研究生主要是為企業和工程部門,特別為國有大中型企業培養應用型、復合型高層次工程技術和工程管理人才。
工程碩士學位獲得者應能較好地掌握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能夠運用馬克思主義的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問題,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政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積極為我國的社會主義建設服務;掌握從事工程領域的基礎理論和寬廣的專業知識,以及解決工程問題的現代實驗方法和先進技術手段;具有創新意識和獨立擔負工程技術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二、招生的工程領域
材料工程、動力工程、機械工程、化學工程、電子與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計算機技術、軟體工程、兵器工程、生物醫學工程、車輛工程、工業工程、項目管理、物流工程、集成電路工程、安全工程、工業設計工程、生物工程。
三、招生名額
以教育部公布計劃數為准,具體咨詢相關學院。
四、報考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在職工程技術或工程管理人員,或在學校從事工程技術與工程管理教學的教師可以報考:
1.2011年7月31日前獲得學士學位。
2.2010年7月31日前獲得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
報考電子與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計算機技術等領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學前未達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錄取為工程碩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課程並從事工程實踐兩年以上,結合工程任務完成學位論文(設計),方可進行碩士學位論文(設計)答辯。
報考集成電路工程、軟體工程領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錄取為工程碩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課程並結合集成電路工程或軟體工程任務完成學位論文(設計)後,方可進行碩士學位論文(設計)答辯。
五、報名
1.單位推薦及報考
集體報考我校工程碩士的考生,報考前所在單位須與我校簽訂工程碩士培養協議書。以個人身份報考我校工程碩士的考生,報考前須聯系所報考工程領域的招生學院,確定能否以個人身份報考該領域。
2.報名方法
報名採用網上報名與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
(1)網上報名
考生於2014年6月20日—7月10日訪問全國統一報名網站「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hinadegrees.cn),登錄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管理信息平台(考生登錄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照信息平台說明和要求注冊、上傳電子照片、完成網上報名,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生成並列印《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報名登記表》。請各位考生務必通過網上電子支付的方式完成報名費的繳納。
(2)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間為2014年7月11至14日,在規定的現場報名時間內,網上報名成功的報考者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到指定現場報名點照相、確認報名信息。考生應攜帶相關材料以證明其符合報考條件,由現場確認點工作人員審驗,同時現場列印資格審查表並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報名信息一經簽字確認,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於10月16日後可登錄信息平台下載准考證。
六、資格審查
1.考生須將現場列印的資格審查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下同),核准表中內容、填寫推薦意見,並在電子照片上加蓋公章。如考生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資格審查時須提交認證報告。
2.集體班工程碩士的資格審查在2014年9月-10月進行,各辦學點與我校協商資格審查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各辦學點匯總考生的《報考資格審查表》及考生工作證、身份證、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原件及相應復印件,填寫《北京理工大學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工程碩士資格審核匯總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專業綜合考試費為每考生100元。
3.以個人身份報考工程碩士考生的資格審查在專業綜合考試前進行,具體安排見專業綜合考試通知。資格審核時考生須攜帶《報考資格審查表》,工作證、身份證、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原件及相應復印件,並交納復試費100元。
七、考試
1.2014年工程碩士生入學考試採取兩段制考試方式。
第一階段,所有考生參加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英文名稱為Gra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簡稱「GCT」)。該階段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考生只可選擇1個培養單位報考。
第二階段,根據我校對「GCT」成績的要求,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績、聯考准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我校自行組織的專業綜合考試。
2.「GCT」考試時間為2014年10月26日上午8:30—11:30。
專業綜合考試於2014年12月底進行,具體時間地點由招生學院另行通知。專業綜合考試以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著重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專業基礎知識、科學研究作風及從事工程技術或工程管理工作的潛在素質和能力。
八、錄取
我校根據考生的「GCT」和專業綜合考試成績並結合其平時道德品行表現擇優錄取。
調劑錄取工作,僅限在考生報考招生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單位之間進行,不進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單位之間的調劑錄取;各碩士專業學位均不進行跨學位類別或跨專業領域的調劑錄取。
九、培養
在職人員攻讀工程碩士專業學位採取進校不離崗的培養方式。人事關系及戶口等仍在原單位,學習年限3~5年,課程學習實行學分制,其中在校本部學習的時間不得少於半年。學習的課程依據培養方案設置,並充分考慮推薦單位的需要。
課程學習採用面授和自學相結合的方法。北京理工大學將安排教師到辦學點進行面授。課程學習一般在兩年內完成。學位論文(設計)結合科學研究和工程技術中的關鍵問題進行。
為保證培養質量,北京理工大學將在學位論文(設計)開題後,進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中斷培養。中斷培養且課程考試合格者,學校可頒發研究生課程學習結業證書。
十、學位授予
達到工程碩士培養方案要求、課程考試成績合格,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經本人申請及學院、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通過後,授予工程碩士專業學位。
十一、其他
1.我校2014年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
2.考生報考前應先根據報考條件進行資格自審,符合報考資格者進行網上報名。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
3.我校錄取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但未獲得學士學位的人數,不超過錄取總人數的10%。
4.報考教育部下達招生規模內碩士生的考生,不能轉錄為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下達錄取限額內的在職攻讀工程碩士生。
5.培養費按照國家規定標准收取,具體咨詢招生學院。
十二、聯系方式
學院代碼、名稱 工程領域名稱 聯系人 聯系電話 E-mail
002機電學院 兵器工程 張老師 68913373 [email protected]
安全工程
003機械與車輛學院 動力工程 任老師 68914346 [email protected]
車輛工程
工業工程
機械工程
005信息與電子學院 電子與通信工程 沈老師 68918552 [email protected]
集成電路工程
006自動化學院 控制工程 盧老師 68913758 [email protected]
007計算機學院 計算機技術 來老師 68913478 [email protected]
008軟體學院 示範性軟體學院軟體工程領域工程碩士 付老師 68944324 [email protected]
009材料學院 材料工程 凌老師 68913947 [email protected]
010化工學院 化學工程 張老師 68912671 [email protected]
016生命學院 生物醫學工程 李老師 68912140 [email protected]
生物工程
021管理與經濟學院 工業工程 王老師 68944680 [email protected]
項目管理
物流工程
025設計與藝術學院 工業設計工程 魏老師 68912682 [email protected]
研究生院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郵編:100081
聯系電話: 010-68913781
傳真:010-68945112
網址:http://grd.bit.e.cn/
E. 北京理工大學網路教育招生簡章
北京理工大學網路教育年招生簡章
北京理工大學現代遠程教育學院成立於2000年,是經教育部2000年批準的15所現代遠程教育試點高校之一。學校十分重視發展現代遠程教育,將其列入了學校中長期發展規劃。學院堅持"依法辦學、規范管理、注重質量、提高效益"的工作方針,以培養優秀應用型人才為目標,奉行一切為了學生學習與發展的辦學理念,注重培養學生網路環境下的自主學習能力與實踐能力,致力於不斷探索總結現代遠程教育規律,努力構建學校、校外學習中心、教師及學生協同發展體,不斷完善學習支持服務體系,實現現代遠程教育"規模、質量、結構、效益"協調可持續發展。
一、招生專業、學歷層次、學分和學習年限1.2009年招生專業、學歷層次和各專業學分數--表1
招生專業 最低學分數
專科 本科 專升本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80 125 80
會計學 75 110 75
工商管理 75 110 75
機械電子工程 80 125 80
法學 75 110 75
人力資源管理 75 110 75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80
汽車服務工程(檢測與維修技術方向) 80
註:
(1)北京學習中心本季招生專業:法學(專科、專升本)、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科);
(2)表1中,學分以公布的教學計劃為准;
(3)最低學分包含畢業設計學分。
2.學習年限
專科:2.5年-4.5年
本科:5年-7年
專升本:2.5年-4.5年
二、報名條件1.報考高中起點本、專科的考生應具有高中畢業或相當於高中畢業文化程度(同等學力); 2.報考專科起點本科的考生必須具有國民教育系列的大專及以上畢業證書。
三、報名辦法1.報名時間: 2009年6月1日起報名
2. 咨詢電話:86907555 聯系人:張老師
3.報名須持:
(1)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人證或護照)原件和復印件;
(2)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與身份證一並用A4紙 復印兩張);
(3)國家統一組織的高等教育入學考試成績單、准考證(兩年有效)原件和復印件(一並用A4紙復印兩張,沒有成績單的考生可參加本校自主入學考試);
(4)1寸免冠照片2張。 註:學習期間不轉檔案和人事關系;持不符合條件畢業證書或假證報名者,後果自負;招生期間,如遇國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以國家新政策為准。
四、入學測試1.高中畢業或同等學力的考生須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高等教育入學考試或本校現代遠程教育自主入學測試;
2.專科升本科的考生須參加全國成人高等教育入學考試或本校現代遠程教育入學測試;
3.參加學歷學習的本科畢業生可免試入學,但文科專業本科畢業欲報考理工科專業二學歷的考生,必須參加本校現代遠程教育專科升本科入學測試; 本校入學考試科目、參考書和考試時間詳見表:
序號 專業 測試科目 測試時間 參考書
本科、專科 專升本 本科、專科 專升本
1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英語、
初等數學 英語、
高等數學B 以通知為准 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國各類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叢書》 2009年版。 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全國各類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復習考試叢書及考試大綱》 2009年版。
2 會計學
3 工商管理
4 機械電子工程
5 人力資源管理
6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7 法學 英語、高中語文 英語、大學語文
五、錄取條件
根據考生參加的國家統一組織的高等教育入學考試成績(兩年有效)擇優錄取;無國家高等教育入學考試成績者,根據本校現代遠程教育自主入學測試成績擇優錄取;年齡25歲(含)以上者,由單位推薦,免試入專科學習。
六、學習
我校現代遠程高等學歷教育實行完全學分制和彈性學習年限,為學習者選擇適合自己的學習時間和方式提供便利。
學習流程為:學生登陸 在線選修 網上學習 BBS/語音答疑/網路課件、校外學習中心面授輔導 注冊考試 學院教師判卷 成績登錄 網上查詢。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可以申請畢業。本科學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學業,可根據相應條件申請學士學位。
學習中心負責教學輔導、實驗或實踐環節,校本部統一組織部分課程期末考試。學生可根據《北京理工大學現代遠程教育學院學籍管理規定》申請免修免考教學計劃內的部分課程。按照教育部規定,本科學生在讀期間須參加現代遠程教育試點高校網路教育部分公共基礎課全國統一考試,其中高中起點本科學生的統考科目按不同專業類別為大學英語、計算機應用基礎、高等數學(或大學語文)三門,專科起點本科學生的統考科目為大學英語、計算機應用基礎兩門。
符合以下條件的學生,在學期間可免去參加現代遠程教育試點高校網路教育部分公共基礎課全國統一考試:
1. 已具有國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學歷(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統考科目;
2. 除計算機類專業學生外,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B或以上級別證書者可免考"計算 機應用基礎";
3. 除英語專業學生外,獲得大學英語等級考試(CET)4級或以上級別證書者、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PETS)三級或以上級別證書者,可免考"大學英語";
4. 入學注冊時年齡滿40周歲的非英語專業學生可免考"大學英語";
5. 除英語專業外,戶籍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學生(少數民族的界定以《試點高校網路教育部分公共基礎課全 國統一考試文件匯編》中的標准為准)可免考"大學英語"。
註:根據《關於調整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作為"大學英語"統考免考條件規定的通知》(網考委[2005]12號)精神,對四、六級考試作為"大學英語"統考免考條件的規定做了如下調整:
1.在2006年1月1日前,已經獲得四、六級考試證書的考生仍然按照原有規定免考"大學英語";參加改革後的四、六級考試,成績達到420分的考生可免考"大學英語"。
2.2006年1月1日後,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將不再作為統考"大學英語"免考的條件。
七、收費
經北京市物價局批准,北京理工大學現代遠程教育按照學生選學課程的學分收費。新生在開學報到時按選課的學分和收費標准確定本學期的學費,交費辦法另行通知。
八、畢業
1.畢業證:參加本、專科學習的學生達到最低學習年限,成績合格,可申請畢業。畢業時發放國民教育系列的標有"網路教育"字樣的北京理工大學的畢業證書(樣本如圖),國家承認學歷。所有畢業生按照教育部的規定進行學歷電子注冊,可以在教育部學歷認證相關機構和我校現代遠程教育學院網站上查詢。
2.學位證:本科生學習成績平均75分以上、通過遠程教育本科學士學位英語統一考試和畢業設計優、良者,北京理工大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授予成人教育學士學位。
F. 在職研究生網的招生簡章
北京理工大學工業工程碩士在職研究生招生簡章
【培養目標】
培養具有堅實的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基礎理論知識,系統的掌握某—門工程專業知識和工業工程的基本理論與方法,懂得現代工程經濟和現代工程管理理論,掌握解決工程技術問題的先進技術和手段,並能綜合應用這些理論和方法分析、解決生產實際問題的高級復合型人才。
【入學條件】
1、從事或有志於從事相關工作,希望系統學習並提高相關專業技能的在職人員。
2、欲申請碩士學位者,須通過全國在職人員攻讀工程碩士學位考試(GCT)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獲得學士學位後具有3年以上工程實踐經驗;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實踐經驗;
【報名材料】
報名所需資料: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復印件各兩張及一寸免冠照片(藍底彩色4張)。
【課程設置】
學位課:科學技術哲學概論、外語、運籌學、管理學基礎、工程經濟學、管理信息系統;
必修課:工業工程基礎、生產與運作管理、質量管理與質量工程、項目管理、人因工程學;
選修課:知識產權法(限選)、計劃與控制技術、現代製造技術、經濟法與合同法、戰略管理、組織行為學、管理經濟學、工業工程英語、管理溝通、計算機網路工程、財務管理實務。
現代物流與供應鏈管理、人力資源管理、項目融資與風險管理、項目管理實務。
上述課程設定為學位課程、必修課程和選修課程。課程學習總學分一般為32學分左右。
【證書】
1、結業證書:學員修完規定的全部課程並且考試成績合格,可獲得北京理工大學「工業工程」專業研究生課程結業證書。
2、碩士學位證書:如欲繼續攻讀碩士學位者,需通過國家規定的工程碩士入學考試(GCT)並被北京理工大學正式錄取的學員,補齊剩餘學費,按北京理工大學「工業工程」工程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完成全部課程學習並且考試合格,並通過論文答辯者,頒發北京理工大學工程碩士專業學位。
2014年考研初試時間為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6日進行)。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6日,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
方式
在職攻讀研究生有三種方式:同等學力申碩、十月份聯考、一月在職聯考(單獨考試、一月法律碩士、一月MBA、一月MPA)。

G. 請問18年北京理工大學環境工程專業考研,考數幾啊專業課都考哪幾本
北京理工大學環境工程(專業學位)專業2016年考研招生簡章招生目錄
考試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4英語二
③302數學二
④835物理化學
復試科目、復試參考書
筆試科目:
外語翻譯聽力;專業綜合:包括環境工程(大氣、水、固體廢棄物處理工程);應用電化學(電化學技術,環境電化學和綠色二次電源等)。
H. 北京理工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我校全稱為 北京理工大學 ,是國家公辦、工業和信息化部直屬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大學、“211工程”、“985工程”學校。辦學目標為國內一流、國際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學。本科辦學地點分中關村校區和良鄉校區:中關村校區位於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良鄉校區位於北京市房山區良鄉高教園區,本科基本學制為4年。
第二條為了保證 北京理工大學 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三條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 北京理工大學 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北京理工大學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五條 北京理工大學 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 北京理工大學 設立由校領導、招生、教學、學生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 北京理工大學 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條 北京理工大學 設立由校領導、紀檢、財務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八條 北京理工大學 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 北京理工大學 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北京理工大學 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具體負責學校在該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宣傳和招生咨詢等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條 北京理工大學 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本校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高中畢業生人數及各省考生佔全國報名總量的比例、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編制。
第十一條 北京理工大學 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准。
第十二條 北京理工大學 預留少量計劃,用於平衡各省(區、市)生源質量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投放使用。
第十三條 北京理工大學 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錄取時學校將對部分生源質量好的省份適量增加招生計劃。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北京理工大學 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錄取體制,並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 北京理工大學 招生錄取工作實行“陽光工程”。
第十五條 北京理工大學 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分類錄取。藝術類只錄取經我校專業測試合格的考生。
第十六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 北京理工大學 投檔要求的情況下, 北京理工大學 依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並安排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級差。考生投檔分相同時按相關科目排隊擇優確定專業: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文綜、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理綜、外語。我校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國防生除外)。
第十七條對參加我校測試合格並經認定的考生(含自主招生、農村單獨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等),按生源地省級招辦的統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報志願。
第十八條 北京理工大學 在第一志願優秀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收服從專業調劑的非第一志願考生。
第十九條自主招生、農村單獨招生、保送生、國防生、藝術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民族預科生均依據教育部和 北京理工大學 有關招生政策執行;港澳台僑按照國家相關部門的規定執行;內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的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相關領導下進行。對於享受國家政策招收的高水平運動隊,本科學制為五年。 北京理工大學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承擔“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面向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招生。專項計劃實行單報志願、單設批次、單獨劃線。
第二十條對於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要求:對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1A1B及以上;必測科目在4C及以上,技術合格。內蒙古考生的專業錄取原則採取分數清的方式。
第二十一條 北京理工大學 體檢標准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及我校按要求制訂的補充規定執行。國防生體檢按軍隊院校招生體檢要求。
第五章附 則
第二十二條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專業介紹、獎貸學金政策等詳細信息見當年報考指南。 北京理工大學 新生學費標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其中:外語類專業學費標准每人每年6000元;藝術類專業學費標准每人每年10000元;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類、法學、經濟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社會工作專業學費標准每人每年5000元;軟體工程專業前兩年學費標准每人每年5500元,後兩年學費標准每人每年12000元;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收費標准每人每年56000元;其餘各專業學費標准每人每年5500元。徐特立英才班的學生,本科階段學費按上述規定執行,碩士、博士階段按國家及學校有關研究生繳費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所有錄取考生可以通過 北京理工大學 招生網站進行查詢。 北京理工大學 本科招生網址:http://admission.bit.e.cn;E-mail:[email protected];咨詢電話:010-68913345,010-68949926。
第二十四條 北京理工大學 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二十五條以上章程由 北京理工大學 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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