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語言大學mpacc招生簡章
A. 北京大學2021mpacc少干要求
北京大學2021mpacc少干要求,
比較復雜。
可上學校研究生院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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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好運。
B. 2019年北京語言大學保送生招生簡章
北京語言大學保送生招生簡章
北京語言大學在全國范圍內招收保送生,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凡具有保送資格的學生,經所在中學推薦,均可報名參加。
一、報名條件
保送生選拔的對象為根據教育部規定具有保羨悔送資格的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報名程序
1.請考生於1月2日至1月10日期間,登陸我校本科招生網保送生報名系統,如實填寫考生信息並列印《北京語言大學保送生推薦表》,交由所在中學簽署推薦意見。請考生將推薦表以及獲獎證書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學生證復印件、近期正面五寸生活照片一張(照片背面寫明中學、性別、姓名)一並交給所在中學主管部門。
2.中學主管部門填寫《北京語言大學保送生推薦匯總表》並加蓋學校公章,並將推薦表匯總表和學生報名材料統一於1月10日前(以郵戳為准)通過EMS特快專遞寄送至北京語言大學招生辦公室(請在信封上註明「保送生申請材料」字樣)。
3.報名考生可於1月14日後登錄系統,列印准考證(黑白彩色均可)。
三、考試辦法
1.報名專業
英語、英語(「英+西」復語方向)、法語、德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日語、日語(「日+英」復語方向)、朝鮮語(韓國語方向)、義大利語、葡萄牙語、俄語、翻譯(英語方向)、翻譯(「漢英法」多語方向)、翻譯(本地化方向)。
其中,翻譯(「漢英法」多語方向)、翻譯(本地化方向)只招收中學外語語種為英語或法語的學生。
2.考試安排
考試地點:北京語言大學校內
考試時間:1月17日
9:00-11:30英語、語文上機考試
13:30-14:30法語語種考生加試面試
所有考生均需參加英語、語文上機考試,中學語種為法語的考生需參加法語面試,英語語種考生無需參加。
3.優惠政策
擬錄取保送生可免試攻讀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第二學位。
四、考核錄取
1.北京語言大學招生辦公室組織保送生入學考試統一閱卷,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參考考生填報志願、平時成彎派簡績,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錄取名單經北京語言大學招生工作小組審核、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經各省(區、市)招生部門審批同意後,辦理入學手續。高考之前發放錄取通知書。
3.北京語言大埋褲學招生紀檢小組負責全程監督,接受投訴。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推薦工作,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被推薦學生保送資格及所在中學一至三年推薦保送生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推薦學校承擔。
五、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15號北京語言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083
電話:010-82303943
傳真:010-82303135
C. 北京語言大學2019年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規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質量,保證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北京語言大學。英文譯名:Beijing Language and Culture University(簡稱BLCU)。
第三條 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性質為公辦本科。學校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15號,學校代碼為10032。
第四條 北京語言大學創辦於1962年,是一所對來華留學生進行漢語教育和中華文化教育,對中國學生進行文學、經濟學、法學、工學、歷史學、教育學、管理學和藝術學等專業教育的國際型大學。
第五條 本章程適用於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學校保送生、自主招生、提前批次、農村專項計劃和農村單獨招生等類型的招生工作,依據教育部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考生、家長、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七條 學校設立由校長、主管招生及教學工作的校領導、紀委書記、學生處、教務處、紀委辦公室、監察處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各教學單位負責人和教師、學生、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
第八條 招生工作小組組長由主管招生工作校領導擔任,主管招生工作校領導、紀委副書記、學生處處長、招生辦公室主任任組員。
第九條 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一) 具體落實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章、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相關規定或實施細則;(二)擬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工作規章制度;(三)開展招生宣傳和咨詢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學校情況和錄取規則;(四)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五)組織實施錄取工作,並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的遺留問題;(六)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七)完成與招生相關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
第十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受教育部統一領導,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組織下開展本校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國家政策要求,著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優化我校生源結構,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和生源質量、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准。
第十二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規定,將招生計劃總數1%的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預留計劃的使用應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十三條 按各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辦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提檔。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四條 根據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按照進檔考生的實考分排隊順序進行錄退,專業之間不設級差,服從專業調劑不退檔。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分專業錄取時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願清”(對投檔考生按專業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在實考分數相同情況下,依次優先錄取有政策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者、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報考外語類專業考生依次參考外語、語文、文綜、數學,報考信科、金融類專業考生依次參考數學、外語、理綜、語文。若單科成績完全相同,我校將使用預留計劃錄取。
第十六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七條 學校翻譯(本地化)專業招收中學外語語種為法語的考生。部分非外語類專業學習期間部分課程採用英語授課,招收中學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學校公共外語課主要開設英語,第二外語可選修日語、西班牙語、法語。
第十八條 學校除漢語言文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字媒體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外,其他專業均要求考生須參加所在地省招辦統一組織的英語口試並成績合格。報考英語(“英+西”復語)、英語(“英+土”復語)、日語(“日+英”復語)和翻譯(“英漢法”翻譯)原則上要求外語口試成績為最高等第(以分數計算的達到滿分的90%及以上)、且高考外語單科成績不低於滿分的90%。
第十九條 江蘇省考生(含自主招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B+B,報考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和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計劃的考生,其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BB。
第二十條 錄取時,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學校所有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條 體檢標准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及有相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校後,我校統一進行新生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四章 收費標准
第二十二條 學校現行學費標准為:外語、翻譯專業6000元/年;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字媒體技術專業5500元/年;漢語國際教育、漢語言文學、國際政治、新聞學、國際關系與事務、金融學、會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特殊教育專業5000元/年,繪畫專業10000元/年。如果國家調整本年度本科生學費收費標准,學校將按照新規定收取學費。
第二十三條 學校中國本科學生住宿標准最高為1200元/人/年,具體視宿舍分配情況執行。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10)82303943,紀檢監察電話:(010)82303020,傳真:(010)82303135,郵箱:[email protected],學校網址:http://www.blcu.e.cn,招辦網址:http://zsb.blcu.e.cn。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於北京語言大學。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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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的MPAcc
會計專業碩士與會計學碩士,各有側重,其招生辦法、教育內容、培養模式、質量標准等需要突出職業要求,注重學術性與職業性的緊密結合。這兩種名相近易混淆的專業具體區別如下: 區別 會計學碩士 會計專業碩士 培養模式 主要以理論教學為主,學制一般為三年。 主要以案例式教學、研討式教學、強調團隊合作、注重培養創業型、職業化素質,學制一般為兩年。 培養方式 主要以公費和委託培養為主,自費情況較少,並設置有大量的獎學金。 會計專業碩士主要以自費培養模式為主,設有少量的獎學金。 課程設置 會計學碩士作為學歷教育,重點是基礎教育、素質教育和專業教育,偏重理論知識的掌握和學習,如財務理論、會計理論、審計理論、國際會計等會計相關知識。 會計碩士作為職業教育,擇更多偏重於實務,學習的目的是為了解決實際工作中的問題。 考試科目 初試:1.政治100分。2.英語一100分。3.數學三150分。4.會計學或管理學150分(綜合考察會計、管理學和經濟學方面的知識) 初試:1.英語二100分。2.管理學聯考綜合能力200分。其中數學基礎(只考察初等數學,無高等數學)75分;邏輯推理60分;寫作(論證有效性分析30分,論說文35分)。 錄取標准 要以錄取優秀的具備科研能力的人才為主,初試要求很高,復試重點對專業課知識及理論進行考察。 主要以錄取具備職業化素質的人才為主,初試要求偏低,復試重點對考生的綜合素質進行考察,尤其重點對職業背景進行考察。 職業認證 無相關社會認證 會計專業碩士獲得CPA,ACCA等多方認證,可擁有部分職業資格免考的優惠政策。 導師制度 單導師制度 雙導師制度 2012年和2013年MPACC復試分數線
(106家、110所,兩地招生按2所統計,按省市區排序) 序號 省市 招生簡章(點擊) 計劃招生人數 2012年復試線 2013年復試分數線 1 北京大學 / / / 表示不招生 2 北京市17所 中國人民大學 90(含推免14) 北京230蘇州 220/60/120 230/60/120(北京)蘇州220/60/120 非全日制170/50/100 3 清華大學 1 220/60/140 225/75/140 4 北京交通大學 35 215/41/82 200/41/82 5 北京理工大學 13 203/50/100 220/50/100 6 北京科技大學 12 199/41/82 209/41/82 7 北京工商大學 24(含推免6) 204/53/130 205/64/120 8 北京林業大學 8 189/41/82 199/41/82 9 中央財經大學 120 應屆216/41/82 應屆219/往屆193 10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50~100 210/41/82 210/41/82(全日制)175/41/82(非全日制) 11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30 183/41/82 209/41/82 12 華北電力大學(北京) 14 189/50/120 214/41/82 13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 15(含推免5) 150/41/82 156/52/88 14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50 193/60/120 202/55/125 15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18(2012年) 190/41/82 195/41/82 16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 50(含推免4) 200/50/120 207/55/125 17 財政部財科所 42(含推免6) 205/41/82 220/41/82 18 天津市(4所) 南開大學 55(2012) 175/50 185/50/120 19 天津大學 / / / 20 天津商業大學 32(2012年) 150/41/82 189/41/82 21 天津財經大學 100(2012年實招) 190/41/82 207/41/82165 (往屆畢業兩年) 22 河北省(3所) 河北大學 10(含推免2) 194/41/82 204/55/120 23 華北電力大學(保定) 6(含推免2) 169/50/120 204/41/82 24 河北經貿大學 40(含推免2) 186/41/82 194/41/82 25 山西省 山西財經大學 150(含推免4) 173/41/82 192/41/82 26 內蒙古 內蒙古大學 30(含推免4) 140/36/72 復試通知 27 遼寧省(5所) 遼寧大學 35 186/41/82 201/41/82 28 大連理工大學 / / / 29 沈陽工業大學 20 150/41/82 163/41/82 30 東北大學 13(2012年實招) 190/55/120 200/60/120 31 東北財經大學 154 204/41/82 204/41/82 32 吉林省(3所) 吉林大學 / 215/60/120 / 33 東北師范大學 不詳 160/41/82 34 吉林財經大學 90 160/41/82 185/41/82 35 黑龍江(4所) 哈爾濱工業大學 20 190/50 210/60/120 36 黑龍江八一農墾大學 12 150/41/82 166/41/82 37 東北林業大學 20(含推免8) 199/41/82(新) 38 哈爾濱商業大學 50 150/41/82 39 復旦大學 / / / 40 同濟大學 18(2012年) 220/70/145 160/50/105(在職) 41 上海市(7所) 上海交通大學 30(含推免20) 215/60/120 223/60/120 42 華東理工大學 35 183/41/82 155/41/82(在職) 43 上海財經大學 50(推免20) 224/60/120 215/60/120 44 上海大學 35 190/41/82 207/41/82 45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 60(含推免6) 187/55/110 210/60/120 46 江蘇省(11) 南京大學 40 219/60 220/60/120 47 蘇州大學 30(2012年) 150/41/82 復試通知 48 東南大學 不詳 208/55 215/55/120 49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不詳 185/45/100 210/60/100 50 南京理工大學 不詳 205/50/110 194/60/100 51 江蘇科技大學 15 186/41/82 194/41/82 52 中國礦業大學(徐州) 23 189/41/82 200/41/82 53 河海大學 25(推免2人) 194/41/82 205/41/82 54 江蘇大學 46(推免3人) 156/41/82 190/41/82 55 南京農業大學 25(2012年) 150/41/82 復試名單 56 南京財經大學 42 205/41/82 202/41/82 57 浙江省(4所) 浙江大學 20(含推免14) 210/70/110 210/70/110 58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 不詳 175/41/82 195/41/82 59 浙江工商大學 62 188/45/120 196/41/82 60 浙江財經學院 30 197/41/82 202/41/82 61 安徽省(4所) 安徽大學 80(暫定) 150/41/82 188/41/82 62 合肥工業大學 31(推免17人) 175/41/82 190/41/82 63 安徽工業大學 30(推免7) 151/41/82 172/41/82 64 安徽財經大學 60(含推免15) 158/41/82 180/41/82 65 福建省(3所) 廈門大學 10左右 2012年未招生 200/55/120 66 福州大學 25 168/41/82 復試錄取通知 67 廈門國家會計學院 50(含推免10) 194/55/120 202/55/102 68 江西省(2所) 華東交通大學 70 150/41/82 166/41/82 69 江西財經大學 130(實招) 187/41/82 193/41/82 70 山東省(7所) 山東大學 16 210/60/120 215/60/120 71 中國海洋大學 70 211/41/82 218/41/82(應屆)174/41/82(往屆) 72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20 192/41/82 203/41/82 73 青島理工大學 22(含推免2) 186/41/82 193/41/82 74 山東農業大學 20 復試名單 196/41/82 75 山東財經大學 35 209/41/82 201/41/82 76 河南省(2所) 河南大學 35(含推免10) 168/41/82 196/41/82 77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 40 186/41/82 196/41/82 78 湖北省(6所) 武漢大學 50 195/60 215/65/120 79 華中科技大學 100(含在職60) 185/50/110 198/56/120155/41/82(在職) 80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20(含推免9) 153/41/82 210/65/130 81 武漢理工大學 不詳 180/59/118 180/60/112 82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120(含推免,在職70名) 211/41/82 211/41/82 155/41/82(在職) 83 湖北經濟學院 40左右 205(全部調劑) 165/41/82 84 湖南省(4所) 湘潭大學 25 應屆195/64/128 185/55/110(應屆) 155/41/82(往屆) 85 湖南大學 65 215/50/100 205/55/100 86 中南大學 50(含推免25) 190/50 205/55/120 87 長沙理工大學 60(含推免) 185/41/82 187/41/82 88 廣東省(4所) 中山大學 全日制30(含推免19),在職40 200/50/110 200/50/120 89 暨南大學 100 190/55/110 155/41/82(在職就讀)205/60/120 90 華南理工大學 70 脫產190/50 202/70/120(院線在職:170/50/100 91 深圳大學 95 150/41/82 173/41/82(在職) 92 重慶市(3所) 重慶大學 / / / 93 西南大學 40(在職) 150/41/82 185/41/82 94 重慶理工大學 45 150/41/82 173/41/82 95 四川省(3所) 四川大學 10(推免5) 190/50 210/60/120 96 西南交通大學 31(2012年) 150/41/82 185/41/82 97 西南財經大學 150 205/41/82 212/41/82 98 雲南省(3所) 雲南大學 50 MPAcc復試名單 復試通知 99 雲南財經大學 34(2012年) 145/36/72 157/41/82 100 雲南民族大學 30(2012) 140/36/72 復試名單 101 陝西省(4所) 西安交通大學 / 210/68/120 / 102 西安理工大學 25 150/41/82 155/55/95 103 西安石油大學 40 擬錄取名單 170/41/82 104 長安大學 14(含推免7) 190/41/82 200/41/82 105 甘肅省(3所) 蘭州大學 13(2012年、推免8) 195/60/120 200/55/110(院線) 106 蘭州理工大學 30 140/36/72 復試通知 107 蘭州商學院 17 154/37/72 169/36/72 108 新疆區(2所) 石河子大學 25(含推免4人 ) 150/41/82 175/36/72 109 新疆財經大學 30 140/36/72 145/36/72 110 廣西 廣西財經學院 30 193/36/72(調劑) 復試名單 註:201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類專業學位類)國家線:A區總分155/英語41/綜合82;B區總分145/英語36/綜合72。

E. 2021北京語言大學考研報考條件
2021北京語言大學考研報考條件包括: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2、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和往屆本科畢業生、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滿2年;
3、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同時,教育部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通知對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確指示,明確2021考研報名條件如下:
第十五條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期限由招生單位規定)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註:各院校具體要求會根據學校招生專業有所不同,具體可參考【2021北京語言大學招生簡章公告】
註:有關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報考條件更多詳細內容可查看【2021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告】
F. 2022年北京語言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2022年 北京 語言 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已經公布,以下是具體內容,供大家參考。
北京語言大學2022年「志行計劃」高校專項招生簡章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 考試 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2022年繼續做好重點高 校招 生專項計劃實施 工作 的通知》(教學司〔2022〕3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需要,學校2022年繼續實施「志行計劃」招生。
一、報名條件
1.招生地區: 河北 、 吉林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東 、 河南 、 四川 、 廣西 、 貴州 、 雲南 。
2.招生對象:招生地區內邊遠、貧困和 民族 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身心健康、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3.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符合當年統一 高考 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二、招生計劃
「志行計劃」招生規模為25人,分省計劃如下:
三、報名辦法
1.網上報名:2022年4月13日9:00至4月24日22:00,考生登錄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完成報名。
2.報名材料:按要求完成信息填報,列印系統生成的《北京語言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由中學審核、負責人簽字、巧空加蓋公章並公示。具體要求如下:
(1)基本信息:往屆生或高中期間中學發生變動的考生,高中階段成績及學業水平考試(會考)成績單需同時加蓋原中學公章;
(2)身份信息:二代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3)個人陳述:1000字以內,圍繞專業 志願 和個人情況簡述 成長 經歷、性格品行、 學習 能力、興趣特長和生涯規劃等;
(4)綜合素質證明:綜合素質評價手冊或中學開具的綜合素質評定意見,以及高中階段所獲相關證明材料。請勿上傳論文、專利材料。
(5)考生須在孝檔瞎報名時間截止前,按要求上傳並提交《北京語言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及相關材料。上傳申請表及材料應為原件彩色掃描件或高清照片,確保完整清晰。不需郵寄紙質材料。
3.考生應確保報名材料符合要求、真實有效。未按要求提交報名材料的,視為自願放棄;材料不清晰、誤填、漏填或提供虛假材料的,視為報名無效。
4.志行計劃限報1個專業志願,不設專業調劑。
5.考生應密切關注學校本科招生網和報名平台發布的相關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四、評審及錄取
1.專家評審:學校組織專家評審組,對考生學業情況、綜合素質、專業特長和創新潛質等方面進行綜合審核。
2.資格認定:根據招生計劃,按照考生專業志願、專家評審等情況進行擇優認定,確定擬入選考生名單。
3.名單公示:擬入選考生名單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資格審核和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方可獲得入選資格。
4.志願填報:入選考生應按照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和學校要求 填報志願 ,否則視為自願放棄。
5.審核錄取:
(1)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含政策加分)不低於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 錄取分數線 (合並本科批次的地區,按當地劃定的特殊類型錄取控制 分數線 執行),且高考相關成績符合學校要求。
(2)根據招生計劃,按照考生高考實考分數(不含政策加分)排序,遵循分數優先、擇優錄取的原則,對進檔考生蠢圓進行審核錄取。
(3)綜合改革省份(自治區、直轄市)相關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准。
(4)其他未盡事宜參考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和學校招生章程執行。
五、資助政策
學校承諾:「決不讓一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學校開設 新生 「綠色通道」,新生到校可先辦理入學手續,後依據相關政策對困難學生進行資助。學生在校期間設置有「愛心成就未來助學金」、「華夏 勵志 獎學金」等多種獎助學金可供申請。學校還設有完善的勤工助學、助學貸款、助學金、困難補助、 學費 減免等綜合資助體系,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G. 有沒有考北京語言大學的mpacc,感覺怎麼樣
學校這個專業一般,因為在北京,所以分數偏高。不建議扎堆考這個學校mpacc.學鳴考研是專業從事MPAcc考研輔導的機構,祝你17考研成功!
H. 北語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全國統考要考哪方面的內容啊>
專業課分為漢語基礎和漢語國際教育基礎。
漢語基礎考試由「漢語語言學基礎知識」、「漢語應用能力」和「 漢語語言分析」三部分組成。
(一)漢語語言學基礎知識:1.語言學基礎2.漢語概況3.現代漢語語音4.現代漢語詞彙5.現代漢語語法6.漢字7.古代漢語
(二)漢語應用能力:1. 辨音和標音能力2. 字形、字義辨別能力及漢字書寫規范3. 詞彙、語法規范4. 文言文閱讀理解
(三)漢語語言分析:1.語音分析2.詞義分析3.語法分析
漢語國際教育基礎能力考試由「中外文化及跨文化交際基礎知識」,「教育學、心理學及語言教學」,「材料分析寫作」三部分組成。
(一)中外文化及跨文化交際基礎知識:1. 中國文化基礎知識2. 外國文化基礎知識3. 跨文化交際基礎知識(二)教育、心理及語言教學基礎知識:1.教育學基礎2.心理學基礎3.語言教學基礎(三)材料分析寫作:1. 分析與實踐能力2. 論文寫作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