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學復試
1. 吉首大學研究生復試時間
吉首大學本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分兩批進行,第一批為第隱悔大一志願考生復試,時間為3月29日至4月12日。第二批為調劑考生復試,於4月25日前完成。最終學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前大網向所有擬錄取考生發送擬錄取通知。

3. 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的時候考查的內容比較多,考查的不僅僅是你的專業知識,還有臨場發揮、隨機應變的能力,全面考查你的綜合素養。大家面試時不要過於緊張,謙遜、誠懇、有禮貌地回答老師所提出的問題即可,當下可以先准備一下自我介紹和簡歷。
2. 23考研吉首大學復試名單公布了嗎
沒有公布。根據吉首大學的公告得知,2023年的考研復試名單將於6月12日公布,截止到2023年4月11日還沒有公布。吉首大學簡含掘稱亂配「吉大」,地跨吉首市和張家界市兩地辦學,嘩老指是湖南省屬綜合性大學。
3. 2022年吉首大學研究生復試內容
2022年吉首大學 研究生 復試內容已經公布,以下是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
一、復試方式和內容(具體以學院公布的復試方案為准)
1、專業筆試:主要為專業課 考試 ,滿分為100分。復試考試科目見《吉首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因疫情影響,考試形式為「雙機位」遠程考試,採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采瞎碰伍用合格性等級制評分,專業課筆試成績不量化計入復試成績。
2、綜合 面試
主要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進行考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於20分鍾,滿分為100分,具體面試形式由學院自定。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場、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專業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 學習 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3)綜合素質和能力: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 工作 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4)為充分發揮復試對考生綜合能力的考查作用,各學院可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及辦學特色決定復試內容。
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時間一般不少於5分鍾,滿分100分,以口語對話形式考察學生外語聽說能力。
4、管理類統考專業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圖 書 情報(125500)、公共管理(125200)、旅遊管理(125400)、會計(125300)碩士考生須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考試方式為筆試(或機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5、加試: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加試方式為筆試(或機試)。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具體科目見《吉首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035101)、公共管理碩士(125200)和旅遊管理碩士(125400)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6、招生單位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7、學校一 志願 上線考生和調劑考生分階段進行復試,但執行相同的復試辦法。
二、錄取
1、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1)學術型學位類專業按以下規則計算綜合成績:
初試成績佔60%、復試成績佔40%(外語能力測試佔10%、綜合面試測試佔30%),計算方式如下:
初試成績A=初試總成績÷5×0.6(滿分為500分);
復試成績B=外語能力測試成績×0.10+綜合面試測試成績×0.30;
綜合成績=A+B。
(2)專業型學位類專業按以下規則計算綜合成績:
初試成績佔60%,復試成績佔40%(綜合面試測試成績、外語能力測試成績、<會計、圖書情報、旅遊管理、公共管理專業碩士必須加試政治理論,且比重不低於復試成績的5%。>),具體復試內容及成績構成比例由學院確定。
2、錄取原則
(1)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成績、綜吵跡合素質和能力測試成績以及加試成績不合格者(60分為合格分),不予錄取;未完整參加各復試環節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復試違紀、舞弊者,取消復試成績,不予錄取。
(2)專業課筆試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體檢不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綜合成績為考生能否被錄取的基本依據,各學院應根據分專業招生計劃,擇優錄取。先按綜合成績錄取一志願復試合格考生,再根據招生指標數按調劑考生綜合成績排名進行錄取。若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照初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4)若有擬錄取考生放棄錄取資格,則在本學科內按綜合成績順延遞補擬錄取。
(5)我磨或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對所有擬錄取考生(含一志願)發送擬錄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須在通知發送後的24小時內接收該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3、其他情況
(1)報考定向 就業 的碩士研究生須在擬錄取名單公示期內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2)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3)未通過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4)應屆本科 畢業生 及 自學 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 畢業 本科生考生,入學時(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 證書 者,錄取資格無效;
(5)不能按時報到且無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者,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