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經大學招生章程
㈠ 中央財經大學錄取分數線2021
中央財經大學錄取分數為650分左右。
【中央財經大學】
簡稱中央財大、中財大,位於北京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高校,由教育部、財政部和北京市共建,是國家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國家「211工程」和首批「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建設高校,入選國家「2011計劃」、「111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為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國家漢辦孔子學院獎學金實施院校、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虛擬學院聯盟成員,擁有經濟學、管理學本科專業自主設置權高校。
【個人建議】
對於中央財經大學來說,不同專業的錄取分數也有所不同,以財政學類舉例最低分639分就可以錄取,以金融學類舉例,650分左右就可以錄取工商管理類舉例639分左右就可以錄取,因此在650分左右就可以報考中央財經大學,我建議你在進行報考之前一定要了解相關政策,這樣才可以不影響你的正常升學,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只有這樣才可以更好的考上大學。
【拓展資料】
《中央財經大學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九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遵循區域協調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的原則,綜合考慮各省(區、市)高考報名人數佔全國報名總量的比例、生源質量和學校專業設置,以及近幾年招生計劃執行情況等,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信息為准。
第十條 經教育部審核,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預留部分招生計劃,以調節各省(區、市)生源不平衡情況。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的使用由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根據各省(區、市)生源報考情況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一條 學校本科生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領導下,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原則,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具體組織下進行。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實行順序志願批次的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實行平行志願批次的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對於服從專業調劑且沒有其他受限性條件的進檔考生,原則上予以錄取。
㈡ 中央財經大學詳細地址
高考填報志願時,中央財經大學地址在哪裡,哪個城市,哪個區是廣大考生和家長朋友們十分關心的問題,根據官網信息顯示,中央財經大學(南路校區)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39號,郵編:100081;中央財經大學(沙河校區)地址在北京市昌平區沙河高教園區,郵編:102206。
學校簡介
中央財經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國家'211 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和國家'985 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首批建設高校。學校具有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文學、理學、工學、教育學、藝術學等學科門類的學位授予權,對達到高等學歷教育學業標準的本科畢業生頒發畢業證書,對學業水平達到規定學位標準的本科畢業生頒發相應的學士學位證書。
學校始建於 1949 年 11 月 6 日,創辦之初由財政部主管,歷經中央稅務學校、中央財政學院、中央財經學院、中央財政金融學院等發展階段,1996年更名為中央財經大學,2000 年,學校由財政部劃轉教育部直屬管理,2005 年進入國家'211 工程'重點建設高校,2006 年成為國家'985 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首批建設高校 , 2012年成為教育部、財政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17 年成為國家'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
作為我國經濟學、管理學學科領域的重要科研創新基地,學校充分發揮國家部委和地方政府決策的'思想庫'和'智囊團'的作用,為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了強大的理論保證和有力的智力支持。2016 年以來,學校承擔了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6 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 1 項;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 53 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103 項、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 68 項。學校舉辦的各類論壇和高水平國際研討會在國內外產生了巨大影響。
學校實施國際化戰略,大力開展多形式、多層次的國際交流與合作,與遍及世界五大洲的高校、政府機構、國際組織、跨國企業等 170 家單位建立了合作關系。
本科學校中央財經大學
2020中央財經大學學費多少錢一年-各專業收費標准
2020年中央財經大學招生章程發布
中央財經大學王牌專業有哪些及專業排名
中央財經大學就業率及就業情況怎麼樣(含就業前景好的專業)本科學校
㈢ 中央財經大學企業管理工商管理碩士MBA專業學位招生簡章
中央財經大學企業管理工商管理碩士MBA專業學位招生簡章中央財經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211工程」重瞎擾點建設高校,中央財經大學秉持「忠誠、團結、求實、創新」的校訓,秉承「求真求是,追求卓越」的辦學理念,充分發揮國家部委和地方政府決策的「思想庫」和「智囊團」的作用,為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培養了8萬余名各級各類高素質人才,為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了強大的理論保證和有力的智力支持,被譽為「中國財經管理專家的搖籃」和「中國財金黃埔」。 中央財經大學致力於打造特色化、精品化的MBA項目。MBA教育中心直屬學校,依託學校雄厚的財經學科背景、寶貴的校友資源、強大的學科群優勢,設置了一系列具有中財風格和財經特色的金融、會計、管理等方面課程,致力於培養掌握市場經濟一般規律,熟悉現代管理技能,善於科學分析、決策和領導,具有創新精神和良好職業道德的職業經理人和高層次管理人才。MBA教育中心整合全校師資,擁有一支學歷層次高、專業結構好、實踐經驗豐富、具有全球化視野的MBA教師隊伍,80%以上的MBA教師具有海外學習經歷和企業管理經驗,並在各自的領域有深厚的科研能力和崇高的聲望。此外,中心還聘請了眾多學術造詣精深的國內外知名學者、世界一流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士等來校講學,通過大量的案例教學,豐富的論壇、精彩的講座等多種方式,促進MBA學生提高實踐能力。
一.報考條件(一)有國家承認大學本科學歷,畢業後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經歷(9月1日以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二)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並有兩年以上(含兩年)工作經歷(9月1日以前獲得學位證書);(三)有國家承認大專學歷,畢業後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經歷(9月1日以前獲得畢業證書),同時具備大學英語四級水平,復試時提交一篇以上(含一篇)公開發表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論文。
二.招生人數總計210人,其中全日制學習磨消旦方式50人,其餘為在職學習方式。
三.入學考試(一)初試科目橋擾、考試大綱及考試時間、地點1、初試科目:綜合能力、英語,共計2門,均為全國聯考。2、考試大綱:參考《MBA聯考考試大綱》。(二)復試復試包括政治理論考試和綜合素質面試,復試由我校單獨組織,具體安排在我校MBA教育中心網頁招生信息欄另行公布,請考生注意查看。
五.錄取中央財經大學MBA錄取的基本原則是公平、公正、公開。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初試成績達到中央財經大學復試要求的考生可以參加復試。我校根據考生的入學考試成績(含初試和復試),結合綜合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錄取。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培養(一)專業方向 企業管理。(二)學習方式和學習年限全日制MBA:學制兩年,全日制脫產學習;在職MBA:學制三年,業余時間在職學習,周末和晚上上課。(三)學費全日制MBA:7.8萬;在職MBA:7.2萬。
考研政策不清晰?同等學力在職申碩有困惑?院校專業不好選?點擊底部官網,有專業老師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碩士/博士開放網申報名中:https://www.87dh.com/yjs2/
㈣ 中央財經大學公共行政管理公共管理碩士MPA招生簡章
中央財經大學公共行政管理公共管理碩士MPA招生簡章中央財經大學是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的全國公共管理專業碩士(MPA)的辦學單位之一。為了積極推進國家公務員隊伍建設,配合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要求「各地各部門積極創造條件,支持鼓勵廣大公務員在職攻讀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並在時間、費用和調研等方面給予支持」的工作部署,中央財經大學面向全國招收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研究生。
一、培養目標中央財經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教育旨在為政府部門、非政府公共機構培養從事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分析等方面的高層次、復合型、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對象與條件畢業三年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在職人員。重點招收政府部門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機構人員。
三、入學考試(一)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初試考試科目為三門:英語、公共管理基礎搭扒、綜合知識(包括語文、數學、邏輯),實行全國聯考。考試時間為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具體考試地點以准考證為准)。復試階段考試由我校自行組織,內容為政治理論慶枝滾及綜合面試,考試時間地點另行安排,請隨時關注MPA教育網上的通知。(二)聯考譽余考試大綱《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聯考考試大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版;《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日語、俄語)考試大綱》,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
四、培養方式培養方式:我校MPA培養為非脫產學習方式。現採用集中班和周末班兩種培養方式。
五、授課師資中央財經大學MPA師資以本校教授、博導為主,另聘請美國Houston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國家行政學院等各知名高校的專家學者兼職授課。
六、學制與學位授予實行學分制,學制2年。在職攻讀人員修滿培養方案規定學分,並完成學位論文答辯等規定培養環節者,我院將授予中央財經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
七、培養費用:人民幣3.5萬元。
考研政策不清晰?同等學力在職申碩有困惑?院校專業不好選?點擊底部官網,有專業老師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碩士/博士開放網申報名中:https://www.87dh.com/yjs2/
㈤ 中央財經大學中外合作辦學的畢業證上面有中外合作字樣嗎
中央財經大學中外合作辦學的畢業證上面有中外合作字樣。
中央財經大學(Central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簡稱中央財大、中財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高校,由教育部、財政部和北京市共建,是國家「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國家「211工程」和首批「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建設高校。
入選國家「2011計劃」、「111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

辦學理念:
秉持「為精彩人生奠基,為國家美好未來立本」的辦學宗旨,打造國際化教育、個性化培養、人性化管理、傳統文化浸潤的育人特色,努力培養具有扎實學識、國際視野、順利承接中西方高等教育的特色人才。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中央財經大學
㈥ 2022年中央財經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中央 財經 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准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 工作 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法律和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中央財經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 雙一流 」建設高校。學校具有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文學、理學、工學、教育學、 藝術 學等豎亮者學科鍵襲門類的學位授予權,對達到高等學歷教育學業標準的本科 畢業生 頒發 畢業 證書 ,對學業水平達到規定學位標準的本科畢業生頒發相應的學士學位證 書 。
第三條 學校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包括普通 高考 (含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高校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內地 西藏 班、內地 新疆 高中班、少數 民族 預科)、保送生、運動員保送錄取、港澳台僑聯合錄取、台灣學測生、澳門保送生、香港中學文憑 考試 學生、第二學士學位以及外國 留學 生等招生。
第四條 學校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和《中央財經大學章程》相關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開展本科招生工作,德智體美勞余薯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學校本科生招生委員會、紀委辦公室、監察處、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由校黨委書記、校長、主管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並根據工作內容成立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保送生、運動員保送錄取、台灣學測生、澳門保送生等招生專家評審委員會和錄取專項工作組。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全面負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條 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工作辦公室。招生工作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部(處),作為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具體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具體規定和實施細則,執行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議;
2.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並報送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3.制訂並向社會公布和解釋學校招生章程;
4.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
5.組織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
6.組織實施具體錄取工作,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7.核發錄取通知書;
8.協調組織對錄取 新生 的復查工作;
9.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的相應職責;
10.配合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監督辦公室。招生監督辦公室設在紀委辦公室、監察處,負責各類招生工作的全程監督和監察,依考生或者其法定監護人的申請,對學校招生錄取工作中的爭議問題進行調查、處理並予以答復。
第八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成立本科生招生委員會。委員會由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等組成,定期聽取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情況匯報,對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發揮咨詢建議和民主監督管理的作用。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九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遵循區域協調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的原則,綜合考慮各省(區、市)高考報 名人 數佔全國報名總量的比例、生源質量和學校 專業設置 ,以及近幾年招生計劃執行情況等,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信息為准。
第十條 經教育部審核,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預留部分招生計劃,以調節各省(區、市)生源不平衡情況。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的使用由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根據各省(區、市)生源報考情況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一條 學校本科生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領導下,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原則,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具體組織下進行。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實行順序 志願 批次的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實行 平行志願 批次的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對於服從專業調劑且沒有其他受限性條件的進檔考生,原則上予以錄取。
第十三條 學校在提檔及專業錄取時認可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審定的全國性政策性加分,總分值不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四條 學校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根據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由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並分配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級差。
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較專業志願順序、數學、外語、語文單科成績。
第十五條 對部分省(區、市)的相關規定
1.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招生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信息為准。
對 浙江 省等以「專業(類)+院校」為投檔單位進行招生錄取的省份,學校對進檔考生按其所填報的專業依次錄取。
對 上海 市等以院校專業組為投檔單位進行招生錄取的省份,學校對進檔考生在其所填報的專業組內按照第十四條確定專業。
2. 內蒙古 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實行順序志願的批次只有在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在相應批次控制線上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非第一志願的考生。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報考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實行平行志願的批次報考我校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按上述規則徵集志願、調整剩餘計劃。
第十七條 錄取時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語種要求
1.外國 語言 文學類財經英語、財經翻譯方向和日語專業財經日語方向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
2.除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和日語專業外,其他專業 學習 期間部分課程採用英語授課,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九條 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國際貿易/金融風險管理方向只招收有專業志願的考生,入校後不享受學校的轉專業政策。
第二十條 往屆生和應屆生在錄取時同等對待。
第二十一條 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條 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高校專項計劃、保送生、保送運動員、第二學士學位等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和學校本年度相應類別招生簡章及認定結果執行。國家專項計劃、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港澳台僑聯合錄取、台灣學測生、澳門保送生、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和外國留學生的招生錄取辦法按照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入校後,學校對錄取的新生進行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四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學校有學院南路校區和沙河校區兩個校區。學校對兩校區實行統一管理,2022級本科生的校區分布按照我校兩校區建設規劃和辦學實際確定。
1.學院南路校區地址: 北京 市海淀區學院南路39號,郵編:100081
2.沙河校區地址:北京市昌平區順沙路沙河段1號院,郵編:102206
第二十五條 學校 學費 標准為:經濟學、管理學和法學學科門類的專業及方向每人每學年5,000元;理學和工學學科門類的專業及方向每人每學年5,500元;外國語言文學類財經英語、財經翻譯方向、日語專業財經日語方向每人每學年6,000元,其他文學學科門類的專業及方向每人每學年5,000元;藝術類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每人每學年10,000元,書法學專業每人每學年8,000元。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國際貿易/金融風險管理方向每人每學年70,000元。涉及本科生的專業類所含專業學費標准不一致的情況,在大類培養期間按該專業類所含專業中學費最低標准執行,專業分流之後再按各專業具體標准執行。少數民族預科學生預科階段的學費標准為每人每學年5,000元。
學校住宿費標准為750-1200元/床/年,具體根據學生實際住宿情況收取。
如國家調整本年度本科生收費標准,學校將按照調整後收費標准收取學費及住宿費。
第二十六條 學校建立「獎、助、貸、勤、補、免、捐、償」多維一體的資助體系。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可以通過「綠色通道」入學,符合條件的學生可按照相應政策申請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社會獎助學金、學費補償和貸款代償等。
第二十七條 本科招生工作聯系方式
1.招生咨詢
電話:010-62288332 E-mail:[email protected]
網址:http://zs.cufe.e.cn
微信號:中央財經大學本科招生辦
2.招生紀檢監督
電話:010-62289024 E-mail:[email protected]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因各省級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適用於省(區、市)內范圍的招生政策各有不同,學校在當地執行的招生政策均以學校在所在省(區、市)公布的本科招生章程內容為准。對於各種媒體平台節選公布的學校招生章程,如有不一致,以學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中央財經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校長聲明:高考咨詢人員意見僅供參考,任何關於能否錄取的預測,都不屬於學校的錄取承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