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招生排名 » 2014年華中師范大學招生簡章

2014年華中師范大學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 2023-06-08 17:12:08

Ⅰ 華中師范大學教育碩士招生簡章

  • 教育碩士與教育學碩士是兩種不同性質的學位,前者是職業性學位,在我國被稱為專業學位,後者是學術性學位。專業學位培養目標和培養方式與學術性學位有所不同。學術性學位的培養方式以研究性為主,學位課程只要求學習三到四門,最後以研究論文為主要成果。

  • 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則以課程為主,同時也要求撰寫論文,一般需要學習十二門必修課和選修課。課程分為公共課和專業課兩大部分,公共課為:馬克思主義理論、教育學原理、教育心理學、現代教育技術、教育科學研究方法、外國語。專業課依學科教學方向的不同而不同,比如「學科教學——語文」的專業課為:語文教學論、語文教育改革與研究、中國語文教育發展史、漢語言文學研究。但兩者在學位上處於同一層次。

  • 為了適應國家建設和發展的需要,多渠道培養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國務院學位辦公室自1997年以來,逐步為在職人員設立了各種專業學位,已有MPA、法學碩士、教育碩士、MBA等 10多個專業學位。碩士學位證書都是由國務院學位辦公室統一印製的。碩士專業學位和統招研究生獲得的碩士學位是等價的,只是類型不同。專業學位的碩士論文必須結合本專業的工作實際來撰寫,屬於應用性學位論文,統招碩士生的學位論文強調學術性和理論性,屬於學術型學位論文。

  • 教育碩士培養的目的是培養具有現代教育觀念,具備較高理論素養與實踐能力的教育管理幹部和骨幹教師。

  • 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在我國的設置,為中小學教師獲取研究生學位開辟了渠道。雖然我國早已建有教師進修制度和機構,但是這種進修往往是零星的、不系統的,開設教育碩士專業學位,教師可以系統地學習新知識,掌握學科的前沿,得到教育研究的培養。

Ⅱ 華師大在職研究生有哪些專業

華中師范大學在職研究生招生專業有翻譯、法律、心理學、教育學、學前教育、教育管理、英語筆譯、英語口譯、小學教育、社會工作、公共管理、心理健康教育。

華中師范大學在職研究生招生類型採用專業碩士,各專業考生均在招生期間進入研招網報名。9月份預報名期間即可進行線上申請,一般從24日開始至27日截止。10月份安排正式報名,一般10日-31日都有招生,過後不能再報名。

華師大在職研究生招生要求:

管理類專業:本科畢業後有3年及以上工作經驗;或專科畢業後有5年及以上工作經驗;或有碩士、博士學位及2年工作經驗。

非管理專業:具備本科學歷或專科符合招生簡章註明的學業要求且兆辯賣畢業滿2年;或有碩士、博士學位;或應屆本科畢業生。

說明: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報名必須在錄取入學之前獲得本科學歷證書;族逗教育類專業多數招收畢業於該校的公費師范生,詳細條件請見華師大在職研究生招生簡章。灶仿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華東師范大學在職研究生

Ⅲ 湖北華中師范大學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法規,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製定本章程。
第裂塵銀二條 我校的校名為華中師范大學,英文為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注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52號,郵政編碼:430079。上級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本科,全日制、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國家「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項目」建設高校。
第三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華中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我校本科招生的主要類別為:普通高考生(含藝術和體育類考生)、自主招生考生、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單獨招生)、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華僑、港澳台地區學生、少數民族預科生、內地西藏班學生和內地新疆班等。
第五條 我校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我校組建本科招生委員會,本科招生委員會是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領導、管理、決策和監督機構,由校長擔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副書記、分管教學工作副校長、紀委書記任副組長,吸收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參加。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部(處),辦公室主任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人兼任。
第七條 招生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名稱為華中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為常設機構,學生工作部(處)。其職責是:
(一)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兄帆充規定和實施細則;
(二)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地區、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章程;
(三)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四)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並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五)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六)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
(七)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八條 學校監察部門負責對學校招生過程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我校根據各省(區、市)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考生對我校各專業的認可度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十條 我校本科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辦向社會發布。
第十一條 我校根據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20%。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05%。
第十二條 我校預留少量計劃,用於平衡各省(區、市)生源質量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矛盾問題。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提前向社會公布。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投放到報考我校優質生源集中肆宴的省(區、市)。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投檔時,對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我校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目中一項加分,且不超過20分。
第十四條 對於符合我校錄取標準的考生,我校按照投檔成績排隊順序進行錄退。在考生的專業安排上,實行專業志願分數級差的方式進行錄取,第一專業志願與第二專業志願級差為1分,第二專業志願與第三專業志願級差為1分,後續專業志願無級差。同一專業錄取時,若考生等效基準分(投檔分減去專業級差後的分數)相同,按相關科目排隊擇優錄取,其中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文綜、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理綜、數學、語文、外語;上海市、浙江省考生依次按文化總分(不含政策加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中科成績、選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若單科成績完全相同,我校將使用預留計劃錄取。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調劑到其他專業。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對高考錄取有特殊規定的省市,其錄取原則做如下說明:我校在江蘇省招生要求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B,自主招生合格考生等級要求為A、B,高校專項計劃合格考生等級要求為2B及以上,必測為4C及以上且技術科目合格。分專業錄取時,我校採用「先分數後等級」的辦法,即按照考生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投檔分數相同時,考生高考總分高者優先錄取;若考生高考總分也相同,按選測科目等級高低排序,相關科目等級高者優先錄取,相關科目理工類為物理,文史類為歷史;同等條件下,考生必測科目等級高者優先錄取;必測科目等級相同時,按照考生輔助投檔分高者優先錄取。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願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志願規則遵循生源屬地化原則,執行所在省、自治區及直轄市的相關政策。
對於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我校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七條 報考英語(免費師范生)和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如所在省級招辦組織英語口試,考生須參加口試且成績合格。報考英語(師范)、外國語言文學類的考生,外語單科成績原則上不低於120分(滿分150分,不滿150分需折算分數)。外語類保送生無此項要求。
第十八條 特殊類型招生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等國家相關部門的規定及我校制訂的具體招生辦法執行;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班的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
第十九條 我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二十條 新生入校後,我校統一進行新生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一條 我校按照國家規定和湖北省物價局核准標准確定學費和住宿費標准。其中,學費標准: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中,免費師范生不收取學費,其他專業學生(不含中外合作辦學)實行本科學分制收費管理,學分制學費由專業學費和課程學分學費兩部分組成,具體標准以物價局審批為准。學生正常完成學業所繳納的學分學費與專業學費之和不超過原來物價部門規定的學年制學費總額,原來物價部門規定的我校學年制學費總額,大部分本科專業學年制學費為4500-5850元/人/年;藝術類、運動訓練專業學年制學費為9000元/人/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25000元/人/年。我校將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用,一般為800-1360元/人/年。若港澳台學生選擇入住國際學生公寓,住宿費為1400元/人/年。
第二十二條 我校陽光招生熱線:02767863334,陽光招生信息平台網址:http://zs.ccnu.e.cn,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監察舉報受理電話:027-67868009。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通過我校陽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准。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華中師范大學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更,以變更後的規定為准。

Ⅳ 華中師范大學專項計劃招生簡章2020年(含招生計劃及招生對象)

華中師范大學是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首批列入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和國家教師教育「985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項目」建設高校。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促進教育公平,根據《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9〕10號)、《關於做好2020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0〕1號)等通知要求,學校繼續實行高校專項計劃,具體招生政策如下:


備註:考生在系統報名時無需填報學科類,只需填報文科類、理科類、綜合改革類,在高考填報志願時再填報學科類或專業。各學科類中所含專業以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計劃來源為准。

二、招生對象和報名條件

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1.符合2020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三、報名流程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在2020年5月10日9:00至5月25日24:00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完成報名申請,考生須在報名截止前將報名申請材料電子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材料包括:

1.華中師范大學2020年高校專項計劃申請表(網報成功後通過系統列印並由本人、中學負責人分別親筆填寫相關內容並簽字確認,中學審核蓋章);

2.高中階段各類課程修習情況及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包括記載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成長記錄、典型事實材料以及相關證明)及其他反映學生成長與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等;

3.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首頁、戶主頁及本人頁,其他證明材料無效。

上傳至報名系統的申請材料要求真實、詳盡、准確、清晰,材料復印件須中學蓋章。所有申請材料通過報名系統網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紙質報名申請材料。未按要求完成報名、報名申請材料不合要求者,報名無效。考生個人對上傳材料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在高校專項計劃資格審查、入學資格審查過程中,一旦發現並查實提交材料有作假情況,一律取消資格。

四、審核及錄取辦法

1.材料審核

經考生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等部門對考生戶籍、學籍資格進行審核後,學校將組織專家組對考生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並確定考生入選資格。入選資格名單將於6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並報教育部及考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備案。

2.錄取辦法

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資格的考生,須按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志願。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我校在當地普通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將依據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布的高校專項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及綜合改革省、市(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我校錄取批次控制線按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高校專項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江蘇省考生高校專項計劃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

五、監督機制

學校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做好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嚴格規范管理、加強信息公開,加強監督制約、嚴防權力尋租。監督電話:027-67867080、027-67868009(紀委辦(監察處))

六、附則

本辦法經華中師范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並正式實施,未盡事宜由華中師范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七、聯系方式

華中師范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通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52號(行政樓附樓101)

郵編:430079

咨詢電話:027-67863374、67861550(傳真)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華中師范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2020年5月

Ⅳ 關於湖北華中師范大學詳細的情況(湖北師范大學的自主招生過程 )

華中師范大學2012年本科招生自主選拔錄取簡章
一、招生計劃

我校 2012 年自主選拔計劃為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

二、招生對象和報名條件

具備2012年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高中畢業生,身體健康,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向我校提交申請:

1、競賽獲獎類

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五大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或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省級賽區三等獎以上者,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優勝獎以上者。

2、免費師范類

熱愛教育,立志從教的學生;在演講、書法(硬筆、毛筆或粉筆)、普通話、教學組織、社會工作等方面有特長,並具備其他教師基本特質的考生。

3、綜合素質類

我校優質生源基地或重點中學綜合素質突出,高三學年學業成績排名靠前或在思想道德品質方面有突出表現(受到縣級以上獎勵)及組織管理方面有特殊才能的考生。

4、特殊專長類

綜合素質全面,在某一學科有特長、單科成績特別突出,或在人文、藝術、社會、自然科學等領域有一定理論研究專長或實踐成果的考生。

三、報名選拔

2012年我校自主選拔錄取報名採取中學校長直薦、校友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的方式。我校將參照各中學近年來被我校錄取學生質量與數量給予省內外我校優質生源基地和其他部分重點中學直薦名額。其他未獲得直薦名額的學生採取校友推薦或自薦方式報名,考生報名時需詳細註明報名方式,其中校友推薦類考生需填寫《華中師范大學2012年自主招生校友推薦表》(附件可下載)。

符合條件的考生在華中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ccnu.e.cn)進行網上報名,網報成功後,直接列印《華中師范大學2012年自主選拔錄取申請表》,由考生所在中學如實登記學生成績並簽署推薦意見後,附有效獲獎證書復印件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一並郵寄或送達我校招生辦公室。其中中學校長直薦考生材料應由中學統一郵寄,並附上《華中師范大學2012年自主招生中學推薦優秀學生匯總表》(附件可下載)。

中學校長直薦考生和競賽獲獎類考生,經審查屬實的,直接獲得參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試的資格。

對於校友推薦和自薦類考生,我校將組織專家組對考生材料進行審核,並在我校招生網上公布通過審核的考生名單,審核通過者方可參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試。

在公示和材料審核過程中,如若發現考生存在弄虛作假的行為,將取消相關考生的考試資格。

四、入圍名單

我校將根據考生成績劃定入圍合格線,確定入圍名單。

1、師范類按照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優秀加分)由高往低確定入圍名單;

2、其他類考生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往低確定入圍名單,面試成績作參考。

另考慮到各省教育資源、教育基礎、高中課程改革的差異,我校將區分不同省市區生源及考試情況按省市區考生考核成績由高往低確定各省市區的入圍名單。

五、筆試與面試

筆試:所有考生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筆試,筆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各科100分,總分300分。

面試:免費師范類考生,學校在各考點集中組織面試;其他有特殊專長的考生,可申請面試,我校將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其是否參加面試,具體面試情況請考生直接在網上查詢。為方便考生,我校將繼續在部分考點實行「遠程面試」。

地點:考試除在我校本部設立考點外,為方便考生,還將在湖北襄陽、荊州、河南鄭州、江西南昌、湖南長沙等地區設立考點,考生在進行網上報名時,需自行選定考點。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明、有效證書材料原件到選定考點報到參加考試。

六、錄取辦法

入圍考生須參加2012年全國普通高考,第一志願報考我校(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須填報我校為平行志願第一順序),高考成績達到各生源省份同批次錄取控制線,我校將保證錄取,並加15分進行專業選擇。

七、後續培養

我校將在今年的自主選拔錄取中探索將招生選拔與人才培養無縫對接模式,對通過2012年自主選拔錄取入校的考生將與我校「拔尖創新人才培養計劃」對接,匹配多樣化的教育資源,針對性的培養。具體措施如下:

1、優先推薦加入學校「博雅計劃」培養,包括配備導師、制定個性化培養方案和科研訓練計劃;

2、優先在導師指導下有計劃地參加科學研究、社會調查和實驗室工作等學術活動;

3、師范生優先加入「未來教育家協會」,有更多機會參加教育理論的學習和教學實踐的鍛煉;

4、師范生配備校內外「雙導師」,即一名所在院系專業導師輔導學習,一名重點中學校長或骨幹教師輔導教學實踐;

5、師范生優先獲得在「國家教師教育創新與服務綜合改革實驗區」鍛煉學習機會;

6、優先推薦赴國外、境外知名大學交換學習;

7、優先推薦參加社會實踐、學校社團活動等。

八、考生資助

對於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特別是農村地區、邊遠貧困地區的考生,可提出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學校將根據具體情況免除考生自主錄取選拔考試報名費,入學時申請資助的,將為其開辟綠色通道。

九、實施程序

1、2011年12月10日起,符合條件的考生在我校招生網上報名,並在2012年1月5日前(以當地郵戳為准)將報名材料按要求寄至華中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2、2012年1月10日至13日,考生憑報名號在我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中查詢自己材料是否寄到,如有問題請及時與我校招辦取得聯系。

3、我校招辦組織專家組審核考生報名材料,並於2012年1月16日公布通過審核的考生名單。

4、2012年2月19日,取得考試資格的考生參加我校自主招生。

5、2012年3月底,確定最終入圍名單,並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

熱點內容
四川農業大學申請考核博士 發布:2025-10-20 08:58:11 瀏覽:981
福田雷沃重工本科生待遇怎麼樣 發布:2025-10-20 08:53:49 瀏覽:575
華為要本科生嗎 發布:2025-10-20 08:25:41 瀏覽:550
2008年青島本科生工資 發布:2025-10-20 08:04:24 瀏覽:444
東北大學藝術考研 發布:2025-10-20 07:38:35 瀏覽:299
我的大學生活txt 發布:2025-10-20 07:35:28 瀏覽:25
人民大學外語系考研 發布:2025-10-20 07:31:12 瀏覽:894
上海交通大學考研輔導班 發布:2025-10-20 07:24:54 瀏覽:420
華中農業大學細胞生物學考研群 發布:2025-10-20 07:09:36 瀏覽:558
南京大學2016考研線 發布:2025-10-20 06:43:12 瀏覽: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