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大學藝術類招生
❶ 揚州大學廣陵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國標代碼:13987
江蘇省招生代號:文科類、理科類及藝術類專業 1844
江蘇高校中外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專業 1857
其它省份招生代號以相關省份教育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准。
一、院校全稱:揚州大學廣陵學院
二、院校地址:江蘇省揚州市邗江南路199號
三、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四、辦學層次:普通類全日制本科
五、學習年限:四年
六、招生計劃
我院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數為准,考生也可訪問揚州大學廣陵學院招生網查詢。
七、報考條件
1.凡符合生源地省級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2.所有專業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規定。
新生入學時,我院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視情況予以適當調整專業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3.高考外語語種要求:英語專業的報考語種為英語;小語種各專業不限報考語種;報考高校中外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專業的考生須具備一定的英語能力,以能適應全英文教學環境;其他專業,進校後以英語安排外語教學,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根據自身情況,慎重報考。
4.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
5.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級要求:提前批藝術類本科院校第二小批,七門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等級中D級不得超過三門(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文、理科本科二批(含招生代號為1857的高校中外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專業),兩門選修測試科目等級不低於CC,必測科目等級均達到合格(C級及以上等級)。
6.江蘇省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願的科類和學業水平測試科目要求,浙江省、山東省和海南省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願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願的科類要求。
八、錄取規則
(一)調檔
1.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或調檔分數。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按照傳統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
2.符合照顧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後的總成績參與專業錄取排序。我院在江蘇省招生,執行江蘇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規定的照顧錄取政策;在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認可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分值。
(二)錄取辦法
基本原則:執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的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對考生實施錄取工作。
1.江蘇省內
(1)普通類(文、理)
遵循專業志願,依據選測科目,實行先分數後等級,擇優錄取。
①先分數後等級:對進檔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給予一定的獎勵分,每門選測科目等級A+加4分,A加3分,B+加2,B加1分。在考生投檔分的基礎上加獎勵分後進行專業排序,若考生加分後的排序分相同,按照原始投檔分的高低擇優錄取;若原始投檔分還相同,按照等級A+A+、A+A、AA、A+B+、A+B、AB+、AB、B+B+、B+B、BB、A+C、AC、B+C、BC、CC的先後順序,若仍然相同,綜合考慮單科相關分等因素,進行專業調配,決定考生是否錄取及所錄取專業。
②當專業一志願不能錄取時,按照專業二志願→三志願……→服從的順序,從投檔分加獎勵分後從高到低調配專業。
③專業之間不設專業級差。
④招生代號為1857的高校中外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專業只錄取填報有此專業志願的考生。
(2)藝術類
①對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省控線的出檔考生,按考生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對其中文化分或專業分排列前三名的考生優先錄取。
②第一志願生源充足的專業,優先錄取高分考生;對總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綜合考慮單科相關分等因素,進行專業調配。
③當專業一志願不能錄取時,按照專業二志願→三志願……→服從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調配專業。
④專業之間不設專業級差。
2.江蘇省外
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願」原則,擇優錄取。
(1)普通類(文、理)
①第一志願生源充足的專業,優先錄取高分考生;對總分相同的考生,綜合考慮單科相關分等因素,進行專業調配。
②當專業一志願不能錄取時,按照專業二志願→三志願……→服從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調配專業。
③專業之間不設專業級差。
④內蒙古自治區以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文件政策規定為准。
⑤2020年高考改革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錄取,按照該省公布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為准。
(2)藝術類
文化和專業考試成績均要達到所在省招生部門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進檔考生按文化考試成績與專業成績之和排序(安徽省按照其省考試院折算後投檔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錄取。
3.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內專業生源不平衡,部分專業不能完成招生計劃時,根據實際情況,可進行專業計劃調整。
4.以上錄取規則與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不符的,執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政策。
(三)我院擬錄取名冊報省考試院審核批准後,即作為正式錄取依據。我院根據錄取名冊填寫錄取通知書,加蓋學院公章並經院長簽發後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並同時通過「揚州大學廣陵學院招生網」向社會公布。
九、預留計劃使用辦法
根據教育部規定,我院預留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0.5%的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具體使用辦法嚴格按照教育部和江蘇省的相關要求執行。
十、監督和保證
1.學院成立「揚州大學廣陵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集體決策」的原則,全面負責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和有關規定,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務。
2.學院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關於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及時公開選拔結果。
3.學院成立「招生工作紀檢監察小組」,對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紀律約束,負責監督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實施。
4.學院招生網提供我院招生計劃、招生政策、學費標准和歷年數據等招生信息查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工作結束後,學院會及時在學院招生網上公布錄取結果。
十一、學歷、學位證書
按照教育部的規定,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頒發國家承認的揚州大學廣陵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揚州大學廣陵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十二、收費項目及標准
我院嚴格執行江蘇省價格部門核定的標准收費。
1.學費:醫學、藝術類本科各專業16500元/學年,人文社科類本科各專業14000元/學年,理工科類本科各專業15000元/學年,嵌入式培養本科專業17000元/學年。
2.住宿費:1500元/學年。
3.高校中外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專業的學生,在我院學習期間的收費同其他普通學生,赴美交流學習期間,須正常繳納揚州大學廣陵學院學費,美方學費按美國北亞利桑那大學當年的收費標准收取。
十三、獎、助、貸學金
1.獎助學金:現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長獎學金、朱敬文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等多種獎助學金,獎勵面達 40%以上,年發放金額近 700 萬元,其中國家獎學金8000 元/年·生、國家勵志獎學金 5000 元/年·生、校長獎學金 6000 元/年·生。學院為考取研究生的學生專設「學恆」獎學金。學院還設有揚州五亭橋缸套獎學金、擎天柱獎學金等社會獎助學金,年發放金額超過 100 萬元。
2.勤工助學基金:年發放金額超過 300 萬元。
3.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的措施:①勤工助學;②困難補助;③生源地助學貸款;④獎助學金。
十四、附則
1.咨詢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14-87994013、87993999、87993666、87997337、87978108
監督電話:0514-87993979
傳 真:0514-87994026
網 址:http://glxy.yzu.e.cn
微信公眾號:ydglzs
微信名稱:廣陵招生
通信地址:江蘇省揚州市邗江南路199號揚州大學廣陵學院招生就業處
郵政編碼:225100
2.本章程之發布之日起執行,由揚州大學廣陵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如果國家或我院招生省份相關政策有所調整學院也將作出相應調整。
❷ 揚州大學美術分數線
1 目前沒有最新的。
2 據往年數據顯示,揚游野州大學美術專業本科錄取分數線在500分以上。
3 由於高考難易神肆喊程度及各年份的招生計劃等因素的雹纖影響,具體分數線還需等待招生部門公布。
建議考生及時關注招生網站或咨詢學校招生辦公室。
❸ 揚州大學藝術類難考嗎
答:

江蘇省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學業水平測試要求:必修科目測試D級不超過三門。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江蘇省考試院組織的專業統一考試且專業考試成績合格。
美術類專業:對文化分、專業分均達省控線的出檔考生,按考生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其中文化分或專業分排列前三名的考生優先錄取。
音樂類專業:對文化分、專業分均達省控線的出檔考生,分聲樂、器樂按其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省外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①音樂類專業:對報考我校,文化達生源所在省音樂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專業省統考成績合格,並取得我校《藝術專業考試合格通知書》的考生,我校將根據其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擇優錄取。
②美術類專業:對報考我校,文化達生源所在省美術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專業省統考成績合格,並取得我校《藝術專業考試合格通知書》的考生,我校將根據文化與專業相加後的總分從高到低順序擇優錄取。
揚州大學2016年省外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線
河南省:美術類325分、音樂類 210分;
湖北省:美術類328分、音樂類215分;
湖南省:美術類326分、音樂類227分;
江西省:美術類325分、音樂類222分;
安徽省:美術類330分、音樂類221分;
河北省:美術類328分、器樂212分、聲樂223分。
❹ 揚州大學師范類錄取分數線2022
其他信息:
2023年揚州大學在江蘇、安徽、河北、河南、湖南、山西、山東七省招收美術類專業考生,在江蘇、湖南、河南、河北、貴州、山東六省招收音樂類專業考生。 揚州大學2023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內容 一、招生計劃及報名考試安排 1.使用統考成績的省份及招生專業、招生世磨計劃 省份 招生專業 擬投放計劃數 考生類別虛返桐 備 注 安徽 美術類 25 文理兼招 統一使用生源地所在省份專業類統考成績為專業成績。美術類專業:美術學(師范)、環境設計、公共藝術、服裝與服飾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僅限江蘇、安徽、山東、湖南)音樂類專業:音樂學(師范)、音樂表演 山西 15 文理兼招 河南 10 文科 江蘇 152 物理類或歷史類均可 湖南 10 山東 5 不提科目要求 河北 32 江蘇 音樂類 器樂23聲樂23 物理類或歷史類均可 山東 音樂學(師范) 5 不提科目要求 2.組織校考的省份及招生專業、招生計劃、考試方式 省份 招生專業 擬投放計劃數 考生類別 考試方式 備注 貴州 音樂學(師范) 7 文理兼招 網路考試 音樂類、舞蹈類省統考須合格 音樂表演 7 河南 音樂學(師范)差坦 7 文科 網路考試 音樂表演 7 湖南 音樂學(師范) 8 物理類或歷史類均可 網路考試 音樂表演 8 河北 音樂學(師范) 聲樂4 不提科目要求 網路考試 音樂類省統考須合格 器樂4 音樂表演 聲樂4 器樂4
❺ 2022年揚州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揚州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報考條件、招生計劃、錄取規則、 收費標准 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我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關於普通高等學 校招 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辦學實際,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揚州大學是 江蘇 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蘇省屬重點綜合性大學、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高峰計劃A類建設高校,全國首批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全國率先進行合並辦學的高校。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招生層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1117,學校在各招生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招生代碼以各省級招考機構公布的為准
基本學制:四年(部分專業五年)
頒發 證書 :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 畢業 要求的學生,頒發揚州大學本科畢業證 書 ;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授予揚州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學生 學習 、生活校區:荷花池校區(揚州市大學南路88號)、瘦西湖校區(揚州市四望亭路180號)、文匯路校區(揚州市文匯東路48號)、江陽路北校區(揚州市江陽中路136號)、江陽路南校區(揚州市江陽中路131號)、揚子津校區(揚州市華揚西路196號)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三條 學校成立以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長為組長、分管學生工作黨委副書記為副組長的「揚州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為校紀委機關、教務處、宣傳部、學生工作處、校團委、 研究生 工作部、招生辦公室相關負責人。揚州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集體決策」的原則,全面負責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負責本科生招生具體工作的組織實施。
學校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教師等專業人員組成評議專家組,對需要評價考生的高中綜合素質檔案材料進行集體評議,評議結果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
第四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關於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設立專門的招生監督組,對 考試 及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同時接受學校紀委及派駐監察專員辦、省級招考機構和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第五條 學校本科生招生網(https://zhaoban.yzu.e.cn)、「揚大招辦」微信公眾號是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宣傳的官方渠道,學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相關信息(招生章程、招脊拆生計劃、成績查詢、信息公示、工作進程等)將通過以上官方渠道及時發布。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招生計劃下達規模和計劃編制指導原則,統籌考慮學校人才培養需要、專業辦學條件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 高考 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作租野旁等實際情況,確定學校分省招生計劃,經審核後,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七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具體使用辦法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相關要求執行。
第八條 我校部分本科專業按大類招生,弊橡考生填報 高考志願 時,將大類視作一個專業填報即可。按大類招收的專業,學生在完成大類基礎課程學習後(第二學期或第四學期),根據自身的專業發展目標、興趣特長,參加大類專業分流,進入大類中的具體專業學習。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報考條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2.所有專業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等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教育部辦公廳、原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
3.新高考改革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所選的選擇性(或等級性)考試科目須符合所填報專業或院校專業組 志願 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其所選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必須達到合格。其他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願的科類要求。
4。外語語種及成績要求:
英語類(英語、商務英語、翻譯)專業報考語種僅為英語,原則上考生英語單科成績不低於英語單科滿分的80%;其他專業不限報考語種。
5.江蘇省報考 體育 類、 藝術 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專業統一考試,且專業考試成績合格。
河北 省、 河南 省、 湖南 省、 安徽 省、 山西 省、 山東 省音樂舞蹈類和美術類考生必須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專業統一考試,且成績合格。其中,河北省音樂類考生、河南省音樂舞蹈類考生、 貴州 省音樂舞蹈類考生、湖南省音樂舞蹈類考生還須參加我校的藝術校考,且成績合格。
第十條 錄取規則
1.錄取原則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招生省(直轄市、自治區)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級招考機構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和「按分排序、遵循志願」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遠程網上錄取。專業(組)志願間不設專業級差。
2.調檔
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報考情況,與省級招考機構協商確定調閱考生檔案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 平行志願 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徵求平行志願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願錄取。
3.普通類專業錄取辦法
⑴江蘇省考生,按高考文化分從高到低順序安排錄取專業。當高考文化分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參考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由專家組集體評議,確定考生優先投檔順序。
⑵ 內蒙古 自治區採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安排錄取專業;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按實際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安排錄取專業。實際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或選擇性科目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或選擇性科目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4.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⑴美術類專業
江蘇省考生:按投檔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滿分)×0.6+(專業分÷專業滿分)×0.4〕×750,結果四捨五入取整)從高到低順序安排錄取專業。當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參考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由專家組集體評議,確定考生優先投檔順序。
河北省、河南省、安徽省、湖南省、山東考生:按生源地省級招考機構使用美術類統考成績的投檔排序規則錄取。
山西省考生:對文化考試成績、專業成績均達批次最低控制線的投檔考生,按投檔成績(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安排錄取專業。
江蘇省外美術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或選擇性科目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或選擇性科目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⑵音樂類專業
江蘇省考生:對文化分、專業分均達批次最低控制線的進檔考生,分聲樂、器樂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安排錄取專業。
河北省、貴州省、河南省、湖南省考生:對文化分達生源所在省音樂類批次最低控制線,專業省統考成績合格,並取得我校藝術專業考試合格資格的進檔考生,按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安排錄取專業。
山東省考生:按綜合分數(專業成績占 70%、文化成績占 30%計算)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安排錄取專業。
考生統考(校考)專業成績相同時,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或選擇性科目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或選擇性科目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5.體育類專業錄取辦法
對文化分、專業分均達批次最低控制線的進檔考生(只限江蘇考生),按投檔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滿分)×0.7+(專業分÷專業滿分)×0.3〕×750,結果四捨五入取整)從高到低順序安排錄取專業。當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參考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由專家組集體評議,確定考生優先投檔順序。
6.符合生源地招生委員會規定的照顧錄取政策中加分條件的考生,按加分後的總成績參與專業錄取排序。
7.我校面向江蘇省部分地區招生的鄉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計劃的錄取,按照江蘇省有關錄取政策執行。
第十一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級招考機構審核批准後,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二條 收費標准
1.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准(蘇價費〔2014〕136號、蘇價費〔2017〕243號)按學年收取 學費 ,具體收費標准可在各省級招考機構公布的招生計劃及揚州大學本科生招生網查閱。隨錄取通知書一起寄發的《揚州 大學新生 入學須知》也將告知各專業具體收費標准。
2.學生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學校根據江蘇省、揚州市物價部門核準的標准(蘇價費〔2002〕369號、揚價費〔2012〕144號、揚價費〔2014〕68號),住宿費為每人每年750元至1500元(揚子津校區1500元;江陽路南、路北校區按1500元預存,荷花池校區按1400元預存,其他校區按1200元預存,入校後按實際住宿標准結算)。
第十三條 獎助學金
面向全校各專業本科生設立獎助學金項目20餘項、校友及社會捐贈獎助學金項目70餘項。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通過申請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基金、困難補助和伯藜助學金、校友助學金等社會資助、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學費減免等方式獲得幫助(助學金、助學貸款等申請辦法可在《揚州大學 新生 入學須知》《揚州大學學生手冊》等材料中查閱)。
第十四條 所有錄取考生在報到後要進行新生入學材料復核、身體復查和專業能力復測(體育藝術類新生)。對於入學身份材料與錄取資料或校考報名材料不一致、校考成績與專業能力復測成績差異顯著的考生,學校招生工作監察組將組織專門調查,經查實屬提供虛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行為的,取消該生入學資格。身體復查,對體檢結果明顯與考生電子體檢結果不符者,學校按有關規定處理。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隱瞞不報者,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 學校根據事業發展和教育教學改革需要,會適時進行校區功能和院系專業調整,學生在讀期間所在學院或專業有可能會發生校區變動。
第十六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14-87990685、87990230、87990521、87990359、87991290、87971626、87971618
傳真電話:0514-87991362
監督電話:0514-87972358(紀委)
0514-87971622、15150825644(招辦)
學校網址:http://www.yzu.e.cn/
本科生招生網:https://zhaoban.yzu.e.cn/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眾號:揚大招辦
通信地址:江蘇省揚州市大學南路88號揚州大學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225009)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高水平運動員考生、武術與 民族 傳統體育專業考生、綜合評價錄取考生、烹飪與營養教育對口單獨招生考生、內地班考生、定向 就業 考生、少數民族預科班考生等錄取,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規定和我校相應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揚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錄取規則與省級招考機構招生政策不符的,則執行省級招考機構招生政策;如果國家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相關政策有所調整,我校也將作出相應調整。
❻ 揚州大學環境設計是幾本
你好,為二本,藝術類二本。
揚州大學2014年藝術類招生計劃(學歷層次:二本
藝術類二本)
2014年招生計劃
專
業
計劃
招
生
范
圍
音樂學(師范)
50
江蘇鎮尺搭
山東
湖南
湖北
河南
江西
音樂表演
40
江蘇
山東
湖南
湖北
河南
江西
美術學(師范)御拿
50
江蘇
山東
湖南
湖北
河南
江西
河北
安徽
環境設計
100
江蘇
山東
湖南
湖北
河南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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