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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大學書法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 2023-06-13 21:52:52

Ⅰ 關於山東大學威海分校美術招生問題

1、山東省考生須取得統考本科合格證,再報考山東大學威海分校的專業校考。
2、山東省考生只允許在省內考點考試,不允許到其他考點考試。
3、山東大學威海分校單獨組織專業校考,試題和山東大學不一樣。

山東大學威海分校2009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美術類)

一、學校簡介
山東大學威海分校創建於1984年,是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之一 —— 山東大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所涵蓋文學、理學、工學、經濟學、法學和管理學等學科的綜合性大學。
學校坐落在最適宜人類居住的美麗海濱城市——威海。學校佔地1600餘畝,建築面積近40萬平方米,現有13個學院,3個教學部,42個本科專業,已形成了培養博士生、碩士生、本科生、高職生、留學生等多層次的教育體系。現有全日制統招在校學生1.4萬餘人,教職工1200餘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79人,博士、碩士生導師110人。
新山東大學成立後,山東大學明確了威海分校「四個基地」的辦學定位,即在山東大學整體辦學規劃的指導下,努力把學校建設成為山東大學本科教育的基地、山東大學對外學術交流與研究的基地、對地方尤其是為威海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基地、對東北亞尤其是對韓國教育研究與交流的基地。
學校堅持以教學為中心,以科研為先導,按照「加強基礎、發展內涵、提高質量、建設特色」的工作思路,著力打造「空間科學」、 「海洋科學」和「韓國教學與研究」三大特色,全面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致力於培養中國最優秀的本科生。
學校努力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實行三學期,完善學分制,教學質量穩步提高。我校大力開展精品課程建設,已有9門國家級、省級精品課程;大力倡導多媒體教學和雙語教學,開辦「國貿(法學、新聞學、美術學等)專業+韓國語」的特色班;鼓勵學生參加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挑戰杯」等課外學術科技競賽,近三年獲得全國獎14項,省級一等獎40多項、二等獎近40項。近幾年,學校先後承擔國家973項目、國家社科重點研究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科技部重大項目、山東省重點科技攻關項目及其它各級科研項目300餘項,獲得國家及省部級以上科研成果獎數十項。
學校十分注重開展學生「三種經歷」的培養,即海外學習經歷、第二校園經歷和社會實踐經歷。目前已與韓、美、英、日、瑞、法、澳等國家近30所著名高校密切合作,開展了多種形式的學生海外經歷項目,主要有「1+2+1項目」,「一年交換項目」,「半年交換項目」,「一年公派自費項目」,「2+2雙學士學位項目」,「1+1+1雙碩士學位項目」,「3+1+1項目」和「推薦畢業生讀研項目等各類項目」等;另外,部分學生還可通過校際交流,到國內著名高校體驗第二校園文化經歷。
學生在圓滿完成學業後,可獲得由山東大學統一頒發的畢業證書。10%左右的優秀畢業生可直接保送攻讀碩士研究生。

二、藝術學院介紹
藝術學院始建於1998年,於2001年正式招生,下設音樂舞蹈系和美術設計系,在音樂學、舞蹈編導、美術學、藝術設計專業招收本科生。
美術設計系現有專任教師28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5人,講師13人,另有外聘教師12人。現有兼職教授:中國藝術研究院水天中研究員,清華大學美術學院設計專業教授余秉楠,中央美術學院造型學院院長戴士和,華東師范大學藝術學院院長、博導周長江,清華大學美術學院美術學院教授、博導祝重壽,清華大學美術學院美術學院副教授程向君等。
目前下設藝術設計和美術學兩個本科專業。其中美術學專業下設國畫和油畫兩個專業方向;藝術設計專業下設視覺傳達設計和景觀藝術設計兩個專業方向。美術設計系共有國畫、油畫、視覺傳達設計、基礎四個教研室和景觀藝術設計工作室。美術設計系目前有設計藝術學專業碩士點。
幾年來,美術設計系的學生在各種展覽和比賽中也頻頻獲獎。僅07年以來,在中國「包裝之星」 設計大賽上獲得「包裝之星」創意優秀獎2項,創意入圍獎1項。在首屆中國「西部之星」藝術設計大獎賽上獲得優秀獎一個;在山東省第八屆「學院杯「青年廣告設計大獎賽上獲得銀獎2名,銅獎1名,優秀獎3名。在第二屆華人海報設計大獎賽獲得銅獎1名,優秀獎10名。2名同學的設計作品入選《中國大學生美術作品年鑒》。1名同學為北京奧運紀念系列工藝品設計,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的外觀設計專利證書。1名同學的設計作品入選入選2008年「世界學生之星」獎。1名同學的油畫作品在山東省首屆青年美展中獲優秀獎、在上海美術家協會舉辦的第三屆「風景·風情」全國油畫人物畫作品展中獲優秀獎。

三、招生專業

美術學專業(油畫、中國畫方向):
● 本專業培養具備油畫、中國畫方向專業知識技能,並且有較高的藝術理論素養,能在文化藝術、藝術設計、藝術教育、新聞出版等部門從事專業創作、設計、教學、研究、編輯、管理等方面的專門人才。
● 主要課程:
油畫方向:素描、色彩、油畫風景寫生、油畫人像及人體寫生、綜合材料、現代繪畫研究、創作與實踐、中外美術史、計算機繪畫等。
中國畫方向:傳統繪畫臨摹(山水畫、花鳥畫、人物畫)、人物線描寫生、人體線描寫生、現代水墨實驗、水墨畫人物寫生、動漫人物造型設計、壁畫設計製作、民間美術、中外美術史等。
●授予學位:文學學士。

藝術設計專業(景觀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藝術設計方向)
● 本專業培養具備景觀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藝術設計、數字藝術設計、裝飾藝術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並具備較高學術理論素養,能在藝術設計、城市規劃、風景區規劃、設計教育、新聞出版、以及與藝術設計有關的企事業單位從事規劃、設計、教學、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專門人才。
● 主要課程:
景觀藝術設計方向:建築設計、園林設計、景觀創意設計、公共藝術與設施設計、景觀規劃設計、景觀工程與施工、室內設計、中外景觀發展史、模型製作、計算機輔導設計。
視覺傳達藝術設計方向:標志設計、版式設計、包裝設計、專業攝影、廣告設計、CI設計、印刷工藝、計算機輔導設計、文案撰寫、世界平面設計史等。
● 授予學位:文學學士。

四、計劃及招生范圍

序號 專業 招生計劃 層次 學費標准 招生范圍
1 美術學 50名 本科 6700元/年
2 藝術設計 100名 本科 6700元/年
山東、山西、河北、河南、湖南、湖北、江蘇、安徽、遼寧、江西、浙江、甘肅、黑龍江、新疆、北京、陝西、 內蒙、天津等18個省市。

五、報考須知
1、報考條件:
●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的報名條件;
●考生所報專業屬省統考專業范圍內的,須參加省統考,取得省統考合格證書後可參加校考(山東省考生須取得統考本科合格證)。
2、報名辦法:
●符合報考條件者,可持本省藝術類准考證、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名。考生將身份證復印件、參加省統考的合格證復印件貼在報名登記表背面。
●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貼在報名表指定位置上(山東省考生除外)。
●考生所在省市有我校考點的,只允許在省內考點考試,不允許到其他考點考試;沒有設立考點的省份的考生可到我校臨近考點參加考試(河南省除外)。
3、報名 、考試時間和地點:

山東省考點

省份 考點 地址 報名時間 考試時間
山東 山東大學 濟南市山大路27號 2月16日、17日 2月20日
山東 山東大學威海分校 威海市文化西路180號 2月17日、18日 2月20日

外省考點

省份 考點 地址 報名時間 考試時間
陝西 西安工程大學 西安市金花南路19號 2月4日、5日 2月6日
河南 鄭州24中 鄭州市建設西路109號 2月8日、9日 2月10日
江蘇 南京三十九中 江蘇省南京市下關區新民路150號 2月6日、7日 2月8日
安徽 安徽藝術職業學院 合肥市經濟開發區丹霞路8號 2月10日、11日 2月12日
湖南 湖南藝術職業學院 長沙市麓山南路153號 2月16日、17日 2月18日
江西 贛江職業技術學院 南昌市創業南路998號 2月20日、2月21日 2月22日
山西 太原師范學院 太原市南內環街189號 2月19日、2月20日 2月22日

六、專業測試內容及要求:

美術學、藝術設計專業:
● 考試科目:素描(100分,180分鍾)、色彩(100分,180分鍾)。
● 考生自備考試工具(畫板、畫架、畫凳、顏料、畫筆等)。
● 考生不得在卷面上作任何與試題要求不符的標記、符號,違者視為無效卷。

七、錄取原則

1、專業合格證的發放:校考後,根據專業成績和分省招生計劃向考生發放專業測試合格證。按招生計劃數的4倍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發放專業合格證。

2、錄取辦法:獲得我校校考和省級統考合格證的考生,方可報考我校。在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辦劃定的藝術類專業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在各省投檔范圍內按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美術學、藝術設計專業外語成績不得低於50分。

八、其它事宜說明
1、考生參加專業測試必須三證齊全(本省藝術類准考證、身份證、學校準考證)「三證」不全或不一致的考生不準參加考試。
2、考生成績將於3月底在我校網站www.wh.s.e.cn公布,於4月上旬寄發專業合格證,成績不合格將不再另行通知。
3、我校將對新生進行入學復查,對不符合條件或有作弊行為的學生進行清退,並報各省招生辦公室備案。
4、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學校招生辦公室 0631-5688282 5688902
藝術學院辦公室 0631-5688952(美術設計)
學校地址:山東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號
郵政編碼:264209
網址:www.wh.s.e.cn
E-mail:[email protected]

Ⅱ 山東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製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山東大學,簡稱山大;英文名稱為Shandong University,簡稱SDU。學校法定住所:山東省濟南市山大南路27號。學校在青島市、威海市設立校區,山東大學青島校區位於山東省青島市即墨濱海路72號,山東大學威海校區位於山東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號。
第三條 上級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本科,全日制、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
第四條 學校本部和青島校區本科招生院校代碼為「10422」,威海校區本科招生院校代碼為「19422」,考生填報志願時分別填報,分別錄取。2020年青島校區招生學院包括: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法學院、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生命科學學院、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網路空間安全學院。
第五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山東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山東大學設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並監督學校各種類型招生工作,在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揮招生委員會作用。
學校本部和威海各設立一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日常招生錄取工作,兩個招生領導小組共同遵守並落實招生委員會的各項政策及規定,並於每年招生工作結束後分別向招生委員會匯報各自招生工作。
第七條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山東大學威海校區招生辦公室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為:
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章程;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並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等。
第八條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並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九條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受教育部統一領導,按照「招生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原則,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組織下開展本校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條 山東大學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國家政策要求,著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優化我校生源結構,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和生源質量、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為准。
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十一條 錄取原則
1. 投檔時,對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我校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目中最高一項加分,且最高不超過20分;該加分在投檔、分專業時均適用,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對於體檢合格且專業服從調劑的考生進檔後不退檔,未完成的計劃將徵集志願。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依據投檔成績由高到低錄取,錄滿為止,因專業志願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體檢不合格或者未達到錄取線的考生將作退檔處理。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將按照考生投檔分數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直至完成來源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
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2. 山東大學按照進檔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安排考生錄取專業,除個別省份和招生類型外,專業分配時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各專業志願之間無級差。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
3. 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相應省份同分比較規則執行。對沒有明確同分比較規則的省份,依次優先錄取實考分高者、有政策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者、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文綜、數學、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理綜、語文、外語,綜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選考科目中最高分。
4. 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2A;報考我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的考生,其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符合相應招生簡章要求。在安排專業時,學校採用「先分數後等級」的辦法,即按照考生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投檔分數相同時,高考實考分數高者優先錄取;若高考實考分數相同,按選測科目等級高低排序,相關科目等級高者優先錄取,相關科目理工類為物理,文史類為歷史;同等條件下,考生必測科目等級高者優先錄取;必測科目等級相同時,考生輔助投檔分高者優先錄取。
山東大學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具體規則按照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相關規定執行。
山東大學在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和海南省等考試招生改革試點省份的錄取工作按照有關省市文件執行。考生選考科目應符合我校招生專業(類)規定的選考科目。在按照院校專業組投檔的省份,根據考生志願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在同一院校專業組中安排專業。
5. 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無差別;我校所有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6. 山東大學保送生、強基計劃、綜合評價招生、高校專項計劃、藝術類、高水平運動隊、港澳台僑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我校招生簡章要求進行錄取。體育類招生按照進檔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7. 山東大學護理學專業只招收有該專業志願的考生,該專業在學校提檔線上生源不足時,可在考生所在省一本線上適當降分錄取。
8. 藝術類、體育類、高水平運動隊、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等類型錄取的考生,以及護理學專業通過降分或徵集志願錄取的考生,入校後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外語類保送生不得轉入非外語類專業學習。
9. 山東大學威海校區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國際政治專業,學習期間部分課程將採用英語授課,外語統考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謹慎填報該專業志願。
10. 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我校學費和住宿費按公示標准收取,如遇政策調整,依據教育部和山東省相關文件執行。
第十四條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www.bkzs.s.e.cn
咨詢電話:0531-88364787,傳真: 0531-88564787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531-88363636
山東大學威海校區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s://bkzsw.wh.s.e.cn
咨詢電話:0631-5688282,傳真:0631-5688282
校區紀監審辦公室投訴電話:0631-5688364
第十五條 我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六條 本章程由山東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

Ⅲ 山東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5月10日起開始報名)

山東大學是一所歷史悠久、學科齊全、學術實力雄厚、辦學特色鮮明,在國內外具有重要影響的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是「211工程」、「985工程」學校和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建校近120年來,山東大學秉承「為天下儲人才,為國家圖富強」的辦學宗旨,踐行「學無止境,氣有浩然」的校訓,踔厲奮發,薪火相傳,形成了「崇實求新」的校風,培養了60萬優秀人才,為國家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教育部《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精神,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教育部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山東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本碩博銜接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為做好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工作,特製訂簡章。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具有強烈的專業興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勞的精神,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工作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需滿足以下條件方可入圍

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以下同)須達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合並本科批次省份參照部分特殊類型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執行,以下同)上60分(理工類)或40分(文史類);對於不分文理的省份,須達到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線上50分。

第二類: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需滿足以下條件方可入圍

高中階段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

註:對於高考成績總分不是750分的省份,以上高考成績分數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試總分與750分之比進行等比例折算,並按照四捨五入的規則確定。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2020年我校強基計劃招收180人,招生專業如下:

註:高考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中,「物理+化學」表示物理和化學都要選考,「物理/化學/生物」表示物理、化學、生物三門課程中只要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其他情況同理。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5月10日至30日考生登錄山東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22),按要求准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考生最多可報考我校4個專業志願,並可選擇是否服從專業調劑。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二)考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三)確定入圍學校考核考生

對於第一類考生,依據高考成績按分省招生計劃數的4倍確定各省入圍我校學校考核人選(如有同分考生,均可入圍)。對於第二類考生,達到我校報名條件中相應的高考成績要求即可入圍。

(四)學校考核

我校於8月3日前組織學校考核(以下簡稱「校考」),包括筆試、面試和體質測試。

1.筆試和面試方案

筆試為綜合試卷,滿分100分;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滿分100分。

2.考生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

我校組織專家對考生綜合素質檔案進行審查,作為校考的重要參考。

3.體質測試方案及成績使用方法

我校組織考生進行體質測試,測試內容:50米跑和立定跳遠。測試結果不計入校考成績,測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4.校考成績折算

校考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我校校考工作方案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另行通知。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換算成百分制)*85%+校考成績*15%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填報志願和所在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名額,採用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進行專業分配,專業間無分數級差。若有考生綜合成績相同,首先比較校考成績,然後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高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理工類或不分文理考生依次比較高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不能滿足專業志願的考生,如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照學科相近原則錄取到其他專業,如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不予錄取。

對於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我校予以錄取並滿足第一專業志願。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同意後,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於8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我校為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專門制定本碩博銜接的人才培養方案,單獨編班,按照「3+1+X」模式進行本碩博銜接式培養,其中「3」是指3年的本科培養階段,包括通識教育、專業教育、實踐環節等;「1」是指1年的本研銜接階段,針對國家重大戰略需求(高端晶元與軟體、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製造、國家安全、國學、古典文獻、科技考古、馬克思主義中國化、國家治理、國際問題等)設計對應的銜接課程模塊,學生可自主選修其中一個模塊;「X」是指研究生培養階段,學生在選定的國家重大戰略需求領域相關學科攻讀博士學位,基本學制四年,考核合格授予博士學位。

強基計劃學生實施階段性考核和動態進出機制。學生入校後,在第三學年末(本科階段)進行第一次考核與分流,考核通過者進入第四學年(本研銜接階段)繼續學習;未通過者退出強基計劃,轉入相應專業的普通班學習,同時從相應專業普通班中選拔相同數量的優秀學生增補進入強基計劃。在第四學年末,根據本科畢業審核情況,對符合本科畢業要求並獲得學士學位的學生,通過推薦免試形式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沒有達到要求的學生退出強基計劃。在第五學年末進行第三次考核與分流,考核通過者根據學生意願繼續攻讀博士學位,自願放棄或未通過考核的學生按照碩士研究生培養。

我校對強基計劃學生配備一流的師資和一流的學習條件,創造一流的學術環境與氛圍,實行導師制、小班化等培養模式,暢通成長發展通道。對學業優秀的學生給予獎勵,並在學術交流、公派留學方面給予專項經費支持,同時為強基計劃學生分階段頒發榮譽證書。

各招生專業培養方案詳見山東大學本科招生網。

五、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對於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對於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學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將有關情況向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匯報。已經入學的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撤銷其畢業證、學位證。學生所在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四)強基計劃錄取的考生入學後原則上不允許轉專業。

(五)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本方案如有與教育部2020年招生培養政策不一致之處,以教育部有關政策為准。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山東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山東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准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山東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四)本簡章由山東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七、聯系方式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山大南路27號,郵編:250100

招生咨詢電話:0531-88364787,傳真:0531-88564787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www.bkzs.s.e.cn

山東大學紀委(監察處):電話:0531-88363636 郵箱:[email protected]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Ⅳ 求山東大學書法專業研究生招生簡章

【北京市】
1、中國人民大學
2、北京師范大學
3、首都師范大學
4、北京交通大學
5、中央美術學院
6、中國藝術研究院
7、中國傳媒大學(導師:劉守安教授)
8、北京語言大學(導師:朱天曙教授)
9、北京城市學院【民辦】

【天津市】
10、天津美術學院
不知道南開大學和天津師范大學招生么?有待確定!

【上海市】
11、上海交通大學
12、上海師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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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重慶大學
15、西南大學
16、四川美術學院
17、重慶師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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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吉林大學
20、北華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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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東北大學
23、渤海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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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魯迅美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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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西安交通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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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西安美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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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西北師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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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青海民族大學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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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四川大學
39、成都學院

【雲南省】
40、雲南大學(導師:成聯方副教授)
41、雲南藝術學院
42、雲南師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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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貴州民族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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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湖北美術學院

【湖南省】
45、中南大學(導師:王希俊教授、向彬教授<博士>、羅紅勝副教授<博士>)
46、湖南師范大學
47、湖南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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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廣西師范大學
49、廣西藝術學院
50、廣西大學【書畫美學】

【廣東省】
51、暨南大學
http://yz.jnu.e.cn/
52、廣州美術學院
53、廣州大學
54、廣東技術師范學院

【海南省】
55、海南師范大學

【福建省】
56、廈門大學
57、福建師范大學
58、華僑大學
59、泉州師范學院

【江西省】
60、南昌大學
61、江西師范大學
62、景德鎮陶瓷學院

【浙江省】
63、浙江大學
64、中國美術學院
65、杭州師范大學

【安徽省】
66、安徽大學
67、安徽師范大學
68、淮北師范大學

【江蘇省】
69、南京師范大學
70、南京藝術學院
71、南京大學
72、東南大學
73、江蘇師范大學
74、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75、揚州大學

【河南省】
76、鄭州大學
77、河南大學
78、河南師范大學

【山東省】
79、山東大學
80、聊城大學
81、曲阜師范大學
82、山東藝術學院
83、山東工藝美術學院
84、齊魯工業大學
85、山東建築大學
86、濟南大學【文學(書法學)】
87、山東師范大學【書法美學】

Ⅳ 2022年山東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 山東 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准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山東大學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 工作 要求,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山東大學,簡稱山大。英文名稱為Shandong University,簡稱SDU。學校法定住所為山東省濟南市山大南路27號。學校在青島市、威海市設立校區,山東大學青島校區位於山東省青島市即墨濱海路72號,山東大學威海校區位於山東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號。


第三條 學校主管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本科,全日制,國家「 雙一流 」建設高校。


第四條 山東大學秉承「為天下儲人才,為國家圖富強」的辦學宗旨和「學無止境,氣有浩然」的校訓,始終堅持為黨育人、為國育才,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致力於培養最優秀的本科生和最具創造力的 研究生 ,加快基礎學科拔尖人才和國家敗肢急需高層次人才的培養,形成了具有山大特色的多層次、立體化的高端人才培養體系。


第五條 學校本部和碼畢青島校區本科招生院校代碼為「10422」,青島校區招生學院包括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法學院、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計算機 科學與技術學院、生命科學學院、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網路空間安全學院。威海校區本科招生院校代碼為「19422」。考生 填報志願 時分別填報察模世,分別錄取。


第六條 所有 畢業生 統一頒發山東大學本科 畢業 證書 ,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學士學位證 書 。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 山東大學設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並監督學校各種類型招生工作,在制定學 校招 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揮領導作用。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遵守並落實招生委員會的各項政策及規定,並於每年招生工作結束後向招生委員會匯報招生工作。


第八條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山東大學威海校區本科招生辦公室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主要職責為:


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並報送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制定學校招生章程;組織開展招生宣傳,提供咨詢服務;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協調處理錄取工作相關問題;組織錄取 新生 的復查工作;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等。


第九條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並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十條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受教育部統一領導,按照「招生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原則,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組織下由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實施。


第十一條 山東大學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國家政策要求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著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結合我校辦學目標及辦學條件、畢業生 就業 情況和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為准。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十二條 錄取原則


1.投檔時,對於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 高考 加分項目,山東大學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目中的最高一項,且不超過20分;該加分在投檔、分專業時均適用。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2.山東大學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和招生計劃確定調檔比例。


按照 平行志願 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對於體檢合格、專業服從調劑的考生進檔後不退檔,未完成的計劃將徵集 志願 。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依據投檔成績由高到低錄取,錄滿為止,因專業志願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體檢不合格或未達到錄取線等情況的考生將作退檔處理。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將按照考生投檔分數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直至完成來源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


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可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3.山東大學按照進檔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安排考生錄取專業,專業分配時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各專業志願之間無級差。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


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相應省份同分比較規則執行;對沒有明確同分比較規則的省份,依次優先錄取高考實考分高者、高考語文加數學成績高者、高考語文成績高者、高考外語成績高者,來源計劃錄滿為止。


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無差別;所有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4.山東大學在 內蒙古 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具體規則按照內蒙古教育招生 考試 中心相關規定執行。


山東大學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的錄取工作按照有關省市文件執行。考生選考科目應符合我校招生專業(類)相應規定。在按照院校專業組投檔的批次,根據考生志願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在同一院校專業組中安排專業。


5.保送生、 強基計劃 、綜合評價招生、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 藝術 類、 體育 類、高水平運動隊、港澳台僑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我校招生簡章要求進行錄取。


6.山東大學護理學專業只招收有該專業志願的考生,入校後不得轉入其他專業 學習 。


7. 強基計劃 、藝術類、體育類、高水平運動隊、非 西藏 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等類型錄取的考生,入校後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外語類保送生不得轉入非外語類專業學習;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考生不得轉入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習。


8.山東大學威海校區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國際政治專業,學習期間部分課程將採用英語授課,建議外語統考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謹慎填報該專業志願。


9.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依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學分制實施實際情況,學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實行按學分計收 學費 。學費由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構成,專業注冊學費根據省物價部門規定的年收費標准確定,學分學費按實際修讀學分計收,學分學費標准為每學分100元。


根據專業培養方案,我校各本科專業學費一般約為5000-7800元/年;藝術類專業學費約為9000元/年;軟體學院、微電子學院為國家示範性學院,根據相關政策,學費約為12000元/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國內期間學費約為35000-45000元/年。


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不同,一般為800-1200元/年。


收費標准如有變化,學校將依據國家和山東省最新政策執行。


為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我校建立新生入學「綠色通道」,並設有各類獎助學金,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十五條 山東大學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山東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六條 本章程由山東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


咨詢和聯系方式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www.bkzs.s.e.cn


咨詢(監督)電話:0531-59626977


傳真:0531-88564787


紀檢監察舉報電話:0531-88364422(受理違規違紀問題舉報)


山東大學威海校區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s://bkzsw.wh.s.e.cn


咨詢(監督)電話:0631-5688282


傳真:0631-5688282


校區紀檢監察舉報電話:0631-5688364(受理違規違紀問題舉報)

Ⅵ 書法專業能考山東大學嗎

這個是可以的。專業並不會影響報考大學,大學之後,專業都是需要重新選擇以及學習的,山東大學常年開設有書法專業,全國統一招生。

開設書法專業的211、985院校: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南京師范大學、南開大學、四川大學、山東大學、浙江大學、蘇州大學、東南大學、暨南大學、河南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西安交通大學。

書法和其他藝術門類在技能方面相比有特殊性。書法技法固然重要,學習書法當然首先要學習技法,但沒有很高的文化修養是不可能把字寫出高品位的,搞研究更無從談起。書法人才需要具有多種知識結構,書法學科需要多種學科的支撐。

書法學不僅要研究書法表層結構和深層結構的具體內容、形式及發展變化和相互關系,而且更要研究所以如此的物質、精神的原因及其內在聯系和規律,並在此基礎上建立完整、科學的書法學學科體系和學術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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