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業大學mpacc招生簡章
『壹』 北京林業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製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北京林業大學。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清華東路35號。上級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本科,全日制、“211工程”學校。
第三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北京林業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北京林業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五條 我校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包括自主招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國防生、貧困專項計劃、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定向到西藏、港澳台聯招、第二學士學位等。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北京林業大學組建招生委員會,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分管副校長、紀委書記任副組長,教務處、紀檢監察辦公室、本科生招生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任組員。
第七條 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1.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
2.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地區、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章程;
3.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4.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並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6.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八條 北京林業大學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九條 北京林業大學招生錄取工作受教育部統一領導,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 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組織下開展本校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條 北京林業大學面向全國招生,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和生源質量、往年錄取率及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准。
預留總計劃的1%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條 錄取原則
1. 按各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辦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提檔。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2. 江蘇省考生(含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和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計劃等特殊類型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2B。
3、在提檔和錄取進專業時,對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我校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目中最高一項加分,且最高不超過20分。
4. 按照進檔考生的投檔分(包含政策性加分)和專業志願安排考生錄取專業,專業級差一般為3、1、0(包括在內蒙古、江蘇招生),錄取時以最大程度滿足考生專 業志願時的級差分為最終設定值。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生物技術(中加合作辦學項目)、木材 科學與工程(中加合作辦學項目)為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招生時只錄取報考該專業志願並達到錄取條件的考生。
5. 在等效分(投檔分減去專業級差後的分數)相同的情況下,依次優先錄取實考分高者、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文綜、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理綜、外語錄取。
6.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按照考生投檔分數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直至完成來源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 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 劃。
7. 我校日語專業只允許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生物技術(中加合作辦學項目)、木材科學與工程(中加合作辦學項目)專業部分課程為英語授課,建議英語語種考生報 考;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會計學、法學、物業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管理信息方向)、計算機類、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英語、商務英語、生物科學類、設計學類等專業建議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
8. 報考園林、風景園林、城鄉規劃專業的考生建議具備一定的美術基礎,但高考時不加試。
9. 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除國防生只招男生,其他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10. 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水平藝術團招生、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和藝術類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訂細化的相關招生辦法。
11.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製定我校體檢標准。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北京市物價局核定標准收取學費和住宿費。學費為:林學類、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野生動物與自然保護區管理各專業每生每年 2500元,英語、商務英語、日語專業每生每年6000元,設計學類每生每年10000元,其餘專業每生每年5000元或5500元。生物技術(中加合作 辦學項目)和木材科學與工程(中加合作辦學項目)專業學費分兩階段收取:第一、第二、第三學年每生每年23000元(其中學費5500元、專業培訓費 17500元),第四、第五學年我校收取每生每年5500元,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按學分收取學費,目前每生每學分的標准為800加元,生物技術(中 加合作辦學項目)約65學分,木材科學與工程(中加合作辦學項目)約78學分,此部分學費標准每年略有調整,以入學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當年的標准執 行。住宿費標准為每生每年750或900元之間。如果國家調整本科生學費和住宿費標准,學校將按照新規定收取。
第十四條 我校本科招生網站:http://zsb.bjfu.e.cn,咨詢電話:010-62338216、62338222,傳真:010-82381399。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10-62338237。
第十五條 我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六條 本章程由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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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的MPAcc
會計專業碩士與會計學碩士,各有側重,其招生辦法、教育內容、培養模式、質量標准等需要突出職業要求,注重學術性與職業性的緊密結合。這兩種名相近易混淆的專業具體區別如下: 區別 會計學碩士 會計專業碩士 培養模式 主要以理論教學為主,學制一般為三年。 主要以案例式教學、研討式教學、強調團隊合作、注重培養創業型、職業化素質,學制一般為兩年。 培養方式 主要以公費和委託培養為主,自費情況較少,並設置有大量的獎學金。 會計專業碩士主要以自費培養模式為主,設有少量的獎學金。 課程設置 會計學碩士作為學歷教育,重點是基礎教育、素質教育和專業教育,偏重理論知識的掌握和學習,如財務理論、會計理論、審計理論、國際會計等會計相關知識。 會計碩士作為職業教育,擇更多偏重於實務,學習的目的是為了解決實際工作中的問題。 考試科目 初試:1.政治100分。2.英語一100分。3.數學三150分。4.會計學或管理學150分(綜合考察會計、管理學和經濟學方面的知識) 初試:1.英語二100分。2.管理學聯考綜合能力200分。其中數學基礎(只考察初等數學,無高等數學)75分;邏輯推理60分;寫作(論證有效性分析30分,論說文35分)。 錄取標准 要以錄取優秀的具備科研能力的人才為主,初試要求很高,復試重點對專業課知識及理論進行考察。 主要以錄取具備職業化素質的人才為主,初試要求偏低,復試重點對考生的綜合素質進行考察,尤其重點對職業背景進行考察。 職業認證 無相關社會認證 會計專業碩士獲得CPA,ACCA等多方認證,可擁有部分職業資格免考的優惠政策。 導師制度 單導師制度 雙導師制度 2012年和2013年MPACC復試分數線
(106家、110所,兩地招生按2所統計,按省市區排序) 序號 省市 招生簡章(點擊) 計劃招生人數 2012年復試線 2013年復試分數線 1 北京大學 / / / 表示不招生 2 北京市17所 中國人民大學 90(含推免14) 北京230蘇州 220/60/120 230/60/120(北京)蘇州220/60/120 非全日制170/50/100 3 清華大學 1 220/60/140 225/75/140 4 北京交通大學 35 215/41/82 200/41/82 5 北京理工大學 13 203/50/100 220/50/100 6 北京科技大學 12 199/41/82 209/41/82 7 北京工商大學 24(含推免6) 204/53/130 205/64/120 8 北京林業大學 8 189/41/82 199/41/82 9 中央財經大學 120 應屆216/41/82 應屆219/往屆193 10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50~100 210/41/82 210/41/82(全日制)175/41/82(非全日制) 11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30 183/41/82 209/41/82 12 華北電力大學(北京) 14 189/50/120 214/41/82 13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 15(含推免5) 150/41/82 156/52/88 14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50 193/60/120 202/55/125 15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18(2012年) 190/41/82 195/41/82 16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 50(含推免4) 200/50/120 207/55/125 17 財政部財科所 42(含推免6) 205/41/82 220/41/82 18 天津市(4所) 南開大學 55(2012) 175/50 185/50/120 19 天津大學 / / / 20 天津商業大學 32(2012年) 150/41/82 189/41/82 21 天津財經大學 100(2012年實招) 190/41/82 207/41/82165 (往屆畢業兩年) 22 河北省(3所) 河北大學 10(含推免2) 194/41/82 204/55/120 23 華北電力大學(保定) 6(含推免2) 169/50/120 204/41/82 24 河北經貿大學 40(含推免2) 186/41/82 194/41/82 25 山西省 山西財經大學 150(含推免4) 173/41/82 192/41/82 26 內蒙古 內蒙古大學 30(含推免4) 140/36/72 復試通知 27 遼寧省(5所) 遼寧大學 35 186/41/82 201/41/82 28 大連理工大學 / / / 29 沈陽工業大學 20 150/41/82 163/41/82 30 東北大學 13(2012年實招) 190/55/120 200/60/120 31 東北財經大學 154 204/41/82 204/41/82 32 吉林省(3所) 吉林大學 / 215/60/120 / 33 東北師范大學 不詳 160/41/82 34 吉林財經大學 90 160/41/82 185/41/82 35 黑龍江(4所) 哈爾濱工業大學 20 190/50 210/60/120 36 黑龍江八一農墾大學 12 150/41/82 166/41/82 37 東北林業大學 20(含推免8) 199/41/82(新) 38 哈爾濱商業大學 50 150/41/82 39 復旦大學 / / / 40 同濟大學 18(2012年) 220/70/145 160/50/105(在職) 41 上海市(7所) 上海交通大學 30(含推免20) 215/60/120 223/60/120 42 華東理工大學 35 183/41/82 155/41/82(在職) 43 上海財經大學 50(推免20) 224/60/120 215/60/120 44 上海大學 35 190/41/82 207/41/82 45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 60(含推免6) 187/55/110 210/60/120 46 江蘇省(11) 南京大學 40 219/60 220/60/120 47 蘇州大學 30(2012年) 150/41/82 復試通知 48 東南大學 不詳 208/55 215/55/120 49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不詳 185/45/100 210/60/100 50 南京理工大學 不詳 205/50/110 194/60/100 51 江蘇科技大學 15 186/41/82 194/41/82 52 中國礦業大學(徐州) 23 189/41/82 200/41/82 53 河海大學 25(推免2人) 194/41/82 205/41/82 54 江蘇大學 46(推免3人) 156/41/82 190/41/82 55 南京農業大學 25(2012年) 150/41/82 復試名單 56 南京財經大學 42 205/41/82 202/41/82 57 浙江省(4所) 浙江大學 20(含推免14) 210/70/110 210/70/110 58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 不詳 175/41/82 195/41/82 59 浙江工商大學 62 188/45/120 196/41/82 60 浙江財經學院 30 197/41/82 202/41/82 61 安徽省(4所) 安徽大學 80(暫定) 150/41/82 188/41/82 62 合肥工業大學 31(推免17人) 175/41/82 190/41/82 63 安徽工業大學 30(推免7) 151/41/82 172/41/82 64 安徽財經大學 60(含推免15) 158/41/82 180/41/82 65 福建省(3所) 廈門大學 10左右 2012年未招生 200/55/120 66 福州大學 25 168/41/82 復試錄取通知 67 廈門國家會計學院 50(含推免10) 194/55/120 202/55/102 68 江西省(2所) 華東交通大學 70 150/41/82 166/41/82 69 江西財經大學 130(實招) 187/41/82 193/41/82 70 山東省(7所) 山東大學 16 210/60/120 215/60/120 71 中國海洋大學 70 211/41/82 218/41/82(應屆)174/41/82(往屆) 72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20 192/41/82 203/41/82 73 青島理工大學 22(含推免2) 186/41/82 193/41/82 74 山東農業大學 20 復試名單 196/41/82 75 山東財經大學 35 209/41/82 201/41/82 76 河南省(2所) 河南大學 35(含推免10) 168/41/82 196/41/82 77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 40 186/41/82 196/41/82 78 湖北省(6所) 武漢大學 50 195/60 215/65/120 79 華中科技大學 100(含在職60) 185/50/110 198/56/120155/41/82(在職) 80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20(含推免9) 153/41/82 210/65/130 81 武漢理工大學 不詳 180/59/118 180/60/112 82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120(含推免,在職70名) 211/41/82 211/41/82 155/41/82(在職) 83 湖北經濟學院 40左右 205(全部調劑) 165/41/82 84 湖南省(4所) 湘潭大學 25 應屆195/64/128 185/55/110(應屆) 155/41/82(往屆) 85 湖南大學 65 215/50/100 205/55/100 86 中南大學 50(含推免25) 190/50 205/55/120 87 長沙理工大學 60(含推免) 185/41/82 187/41/82 88 廣東省(4所) 中山大學 全日制30(含推免19),在職40 200/50/110 200/50/120 89 暨南大學 100 190/55/110 155/41/82(在職就讀)205/60/120 90 華南理工大學 70 脫產190/50 202/70/120(院線在職:170/50/100 91 深圳大學 95 150/41/82 173/41/82(在職) 92 重慶市(3所) 重慶大學 / / / 93 西南大學 40(在職) 150/41/82 185/41/82 94 重慶理工大學 45 150/41/82 173/41/82 95 四川省(3所) 四川大學 10(推免5) 190/50 210/60/120 96 西南交通大學 31(2012年) 150/41/82 185/41/82 97 西南財經大學 150 205/41/82 212/41/82 98 雲南省(3所) 雲南大學 50 MPAcc復試名單 復試通知 99 雲南財經大學 34(2012年) 145/36/72 157/41/82 100 雲南民族大學 30(2012) 140/36/72 復試名單 101 陝西省(4所) 西安交通大學 / 210/68/120 / 102 西安理工大學 25 150/41/82 155/55/95 103 西安石油大學 40 擬錄取名單 170/41/82 104 長安大學 14(含推免7) 190/41/82 200/41/82 105 甘肅省(3所) 蘭州大學 13(2012年、推免8) 195/60/120 200/55/110(院線) 106 蘭州理工大學 30 140/36/72 復試通知 107 蘭州商學院 17 154/37/72 169/36/72 108 新疆區(2所) 石河子大學 25(含推免4人 ) 150/41/82 175/36/72 109 新疆財經大學 30 140/36/72 145/36/72 110 廣西 廣西財經學院 30 193/36/72(調劑) 復試名單 註:201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類專業學位類)國家線:A區總分155/英語41/綜合82;B區總分145/英語36/綜合72。

『叄』 北京林業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目前對於研究生招生簡章想必大家都非常關注,為方便大家及時了解全國各省市院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下面由我為你精心准備了「北京林業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持續關注本站將可以持續獲取更多的考試資訊!
北京林業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北京林業大帆汪學2020年將按照「全國統一考試」、「聯合考試」、「單獨考試」以及「推薦免試」四種初試方式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一、招生規模
2020年我校計劃擬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約1750餘名(少數民族骨幹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單列)和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230餘名。各學科專業擬招生人數和擬接收的推免生人數公布在招生專業目錄中,國家復試分數線下達後,各學科專業的招生人數將根據國家實際下達的招生計劃及生源情況進行適當調整,並在復試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進行公布。
二、推薦免試生
我校接收推薦免試攻讀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直博生)具體工作按《北京林業大學2020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辦法》執行,接收推免生總數約佔全校招生規模的20%-40%,以最終錄取人數為准。各學科專業實際接收的全日制推免生人數將於10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
三、報名考試
(一)全國統一考試報考條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考生須符合《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報考條件(可登陸http://yz.chsi.com.cn/查詢)。
2.以本科同等學力報考我校學術型研究生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報考條件外,另需提供《大學英語四級成績報告單》或公共英語三級證書原件,並需提供在正式刊物上已發表的與所報考學科專業研究領域相關的學術論文原件(至少一篇)。在專業目錄中備注「不招收同等學力」的學科專業均不接收同等學力考生報考。
3.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畢業後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在職人員可以申請以單獨考試方式報考,詳情請見我校《單獨考試招生簡章》。
4.「少數民族骨幹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條件及其他相關事宜請見我校《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二)報考辦法
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的報考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1.網上報名:考生須於2019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 )進行網上報名;在校應屆本科生可在2019年9月24-27日9:00-22:00期間進行預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橋唯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報考點選擇:報考北京林業大學參加全國統考或聯考的考生,只有本科就讀學校在北京地區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是工作單位在北京(要求人事檔案在工作單位)的往屆考生、或者是戶口在北京的往屆考生,方可選擇北京林業大學報考點,否則必須按照本人戶籍或學籍所在省市的要求及自身情況,選擇相應的京外報考點。報考我校單獨考試的考生須選擇北京林業大學為報考點。
3.現場確認: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應在11月8-10日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並確認網報信息,詳情請查看所在省級招辦態消仔發布公告。現場確認前,考生須按規定繳納報名費。北京林業大學報考點現場確認的具體安排和相關要求屆時會提前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請考生隨時關注。
4.考生應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初試、報考資格審查和復試
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時間為2019年12月21-22日(23日考試時間為6小時的科目)。我校復試工作在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公布後進行,在此期間須對達到初試成績要求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考生方可參加復試。考生選報導師的工作在復試階段進行,考生可以登錄研究生院、學院網站或北林研招微信公眾號查詢導師信息。復試分數線、復試比例,復試安排等將在復試前公布在研究生院網站。
『肆』 2022年北京林業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2022年 北京 林業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已經公布,以下是具體內容,供大家參考。
北京林業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全國重點大學——北京林業大學,隸屬於國家教育部,由教育部與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共建,是一所農、理、工、管、經、文、法、哲、教、藝相結合的多科性大學,是首批進入國家重點建設的「 211 工程」 重點院校,是國家「優勢學科創新平台」試點建設項目高校及「 雙一流 」建設高校。學校以「知山知水,樹木樹人」為校訓,是一所具有優秀辦學傳統和深厚文化底蘊的綠色學府。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重點高 校招 收農村和脫貧地區學生的有關部署,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暢通農村和脫貧地區學子縱向流動渠道,北京林業大學繼續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
一、招生對象
主要招收邊遠、貧困、 民族 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申請考生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2022年統一 高考 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考生戶籍、學籍資格以各省(區、市)審核公示的信息為准。
二、招生計劃
我校招生計劃不低於教育部規定的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規模,擬入選考生人數為招生計劃數的6倍左右,非高考改革省份只招理科考生,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須符合所報專業(類)我校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實行「3+1+2」模式的改革省份要求首選科目為物理。
擬招生專業(最終以我校公示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專業計劃為准)如下:
林學類、食品科學與工程、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土木工程、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工商管理類、 計算機 類、林業工程類、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車輛工程。
三、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填寫完整相關大枝信息。報名時間為2022年4月10日8:00 - 4月25日24:00。
2、上傳材料:
考生須在報名系統中上傳以下報名材料:
(1)報名系統生成的《北京林業大學指仿族2022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列印下載後,本人和中學負責人親筆簽名,並加蓋中學公章(特別提示:上傳至報名系統的申請表版本號應與報名系統一致;就讀中學發生過變動的學生,高中階段成績及學業水平 考試 成績(會考)需同時加蓋原就讀中學教務部門公章)。
註:個人陳述,限800-1000字,內容須包含以下三方面:①申請理由,含思想品德、愛好特長、性格特點等情況;②學業表現情況,尤其是與報考專業相關的 學習 研究經歷,主要參與的實踐活動及感悟;③對申報專業的認知以及大學學業規劃(請切合自身情況進行陳述,切勿照抄網上搜索內容)。
(2)高中階段代表性獲獎 證唯弊書 、科技創新研究經歷或成果等(原件及復印件,由中學校長備注「材料經審核真實有效」並加蓋公章,專利、論文不得作為申請材料)。
(3)本人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一張紙上)。
(4)戶籍材料原件:須提供能證明考生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的農村,且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的資料,如:戶籍卡或戶口本(上傳內容包括:首頁、戶主頁、本人所在頁、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頁)等;若考生和父母不在同一戶口本,則須分別提供戶口本首頁、戶主頁、本人頁。
(5)學籍證明材料原件:由考生就讀中學出具的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證明(加蓋中學公章)。
註:考生務必按要求准備相關材料,簽字蓋章齊全,材料完整且清晰可辨,否則將影響評審。
3、完成報名:
上傳材料均須掃描或拍照(務必保證清晰)後按系統要求上傳,《北京林業大學2022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掃描件上傳後點擊「完成上傳」,考生 志願 狀態由「待上傳申請表」變更為「待審核(請耐心等待學校審核)」,視為考生完成報名。請務必在2022年4月25日24:00前完成上述操作,未按時完成上述操作視為放棄報考。
考生無需郵寄 書 面材料,我校不接收紙質報名申請材料。
四、選拔程序
我校將組織專家評審組,負責實施高校專項計劃評審 工作 。
1、材料審核:對於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戶籍、學籍資格審核通過後,專家評審組依據報名條件、申請材料和整體報名情況等進行綜合評定,擇優確定審核合格考生名單,並於2022年5月31日前公示,公示無異議者將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考生請及時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看本人審核結果,學校不再通過書面或電話通知相關事宜。
2、計劃安排:我校根據入選考生生源分布情況,擬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專業計劃,並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上進行公示。
五、錄取辦法
1、志願填報:
取得北京林業大學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的考生須具備教育部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名資格,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未按我校要求填報 高考志願 的考生,視為放棄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資格,不再享受相關錄取政策。
2、錄取規則:
(1)我校根據公布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專業計劃,對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所在省份 理工 類(物理類)本科一批控制 分數線 的考生,按照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執行。
(2)專業錄取規則參照《北京林業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工作章程》執行。
3、其他說明:
從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高校專項計劃錄取後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我校將及時將相關考生信息反饋生源省份。
六、重要日程
1、網上報名時間:2022年4月10日8:00-4月25日24:00
2、審核結果公示:2022年5月31日前(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北京林業大學招生網中進行公示,具體事宜不再通過書面或電話通知本人)
『伍』 北京林業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 #考研# 導語】 考研頻道從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了解到,北京林業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已發布,詳情如下:
歡迎報考北京林業大學!
北京林業大學2023年將按照「全國統一考試(含聯合考試)」「單獨考試」以及「推薦免試」三種初試方式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一、招生規模
2023年我校計劃擬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約2000餘名(少數民族骨幹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單列)和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約180名。各學科專業擬招生人數和擬接收的推免生人數公布在招生專業目錄中,國家復試分數線下達後,各學科專業的招生人數將根據國家實際下達的招生計劃及生源情況進行適當調整,並在復試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進行公布。
二、推薦免試生
我校接收推薦免試攻讀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直博生)具體工作按《北京林業大學2023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辦法》執行,擬接收推免生總數約佔全校招生規模的50%,以最終錄取人數為准。各學科專業實際接收的全日制推免生人數將會在推免工作結束後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
三、報名考試
(一)全國統一考試報考條件
1.考生須符合《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報考條件(可登陸http://yz.chsi.com.cn/查詢)。
2.以本科同等學力報考我校學術型研究生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報考條件外,另需提供《大學英語四級成績報告單》或公共英語三級證書原件,並需提供在正式刊物上已發表的與所報考學科專業研究領域相關的學術論文原件(至少一篇)。在專業目錄中備注「不招收同等學力」的學科專業均不接收同等學力考生報考。
3.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以上,畢業後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在職人員可以申請以單獨考試方式報考,詳情請見我校《單獨考試招生簡章巧喚》。
4.「少數民族骨幹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條件及其他相關事宜請見我校《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二)報考辦法
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的報考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
1.網上報名:考生須於2022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進行網上報名;在校應屆本科生可在2022年9月24-27日每天9:00-22:00期間進行配寬襪預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報考點選擇: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相關具體要求由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因地制宜、合理確定);選擇北京林業大學報考點的請密切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發布的《北京林業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網上報名公告》;報考我校單獨考試的考生須選擇北京林業大學為報考點。
3.網上確認: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並確認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詳情請查看所在省級招辦或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發布的公告。考生須按規定在網上確認前繳納報考費。北京林業大學報考點網上確認的具體安排和相關要求屆時會提前在研究生院網站和「北林研招」微信公眾號公布,請考生隨時關注。
4.考生應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並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後培激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初試、報考資格審查和復試
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時間為2022年12月24-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6日進行(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我校復試工作在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公布後進行,在此期間須對達到初試成績要求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考生方可參加復試。考生選報導師的工作在復試階段進行,考生可以登錄研究生院、學院網站或「北林研招」微信公眾號查詢導師信息。復試分數線、復試比例,復試安排等將在復試前公布在研究生院網站。
(四)考試大綱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不提供往年考題,不舉辦任何輔導班,考生可以參考公布在研究生院網站上的各考試科目的考試大綱和各學科的復試測試科目要求。
(五)違紀處罰
對報考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考試作弊以及其他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考生,我校將按照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四、學費及獎助
2023年碩士研究生按照北京市發改委、教委、財政局審批的學費標准繳納學費,獎助學金按照北京林業大學研究生獎助相關文件執行。具體學費標准如下:
1、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學費為8000元/年;
2、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1)全日制專業碩士中的藝術碩士、翻譯碩士和風景園林碩士學費為10000元/年,(2)全日制會計碩士為13000元/年,(3)全日制應用心理碩士為29000元/年,(4)其餘全日制專業碩士學費均為8000元/年;
3、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1)工程碩士(電子信息、材料與化工)、農業碩士和林業碩士為10000元/年,(2)公共管理碩士為20000元/年,(3)金融碩士為64000/年,(4)會計碩士為40000元/年,(5)工商管理碩士為45000元/年。
五、錄取類別
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協議書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六、學習方式與學制
我校招收的碩士研究生按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全日制學術型碩士學制為3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除應用統計、國際商務、金融碩士、會計碩士、農村發展和英語筆譯學制為2年外,其餘均為3年;非全日制的工商管理、會計碩士、金融碩士學制為2年,公共管理為2.5年,其他均為3年。
七、住宿安排
全日制研究生除京內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外,學校均可統一安排住宿,並根據住宿條件收取住宿費。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校不安排住宿。
八、工商管理碩士相關報考事宜請咨詢我校MBA教育中心
咨詢電話:010-62336238、62336463;
官方網址:http://mba.bjfu.e.cn;
電子郵箱(E-mail):[email protected]。
公共管理碩士相關報考事宜請咨詢我校MPA教育中心:咨詢電話:010-62336730。
九、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咨詢與管理辦公室聯系電話及電子郵箱
十、北京林業大學研究生院網址:http://graate.bjfu.e.cn
招生咨詢電話:010-62336079或62338214或62338380;傳真62337873;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紀檢監督電話:62336014/62338237,郵箱:[email protected]。
原文標題:北京林業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文章來源:https://yz.chsi.com.cn/kyzx/zsjz/202209/20220915/2216663313.html
『陸』 2022年北京林業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 北京 林業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准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要求,保證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北京林業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全國首批具有博士、碩士學位授予權的高校,入選國家「 雙一流 」建設高校。
第三條學校代碼為10022,校址及辦學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清華東路35號,郵編100083。
第四條頒發 證書 :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 畢業 要求者,頒發北京林業大學本科畢業證 書 ;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畢業生 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北京林業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北京林業大學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校長擔任組長,主管招生、紀檢監察、本科教學工作校領導任副組長,教務處、紀委、監察處等部門負責人任組員。
第七條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條北京林業大學設立本科招生監察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紀檢監察工作校領導任組長,紀委副書記、監察處處長任副組長,紀委、監察處工作人員任組員,履行相應招生監察職責。
第三章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九條北京林業大學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領導下,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錄取過程中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條 計劃編制
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按照「有利於學校生源結構、有利於學生 就業 服務、有利於國家社會需求」的原則,依據各省 高考 報考人數、往年錄取率和直屬高校計劃享有度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情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為准。
學校預留招生總計劃的1%,用於調節各省(區、市)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
學校未做分省編制的其他類計劃用於高水平 藝術 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招生類型。
第十一條 招生類型及錄取原則
1.招生類型:學校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類、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內地 西藏 班碼瞎、內地 新疆 高中班、新疆協作計劃、南疆計劃、少數 民族 預科生、國家民委專項、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港澳台僑生等。
2.調檔比例:按照順序 志願 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 平行志願 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對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服從專業調劑、體檢符合要求的考生,原則上提檔不退檔。
在此范圍內,由我校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專業志願以及相關單科成績等情況擇優錄取。
3.學校志願:我校按照招生計劃擇優錄取符合條件的考生,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可進行志願徵集,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仿彎。
4.錄取專業: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則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如各省(區、市)沒有明確的同分排序細則,則先比較實遲大空考文化總分,再比較相關科目成績。相關科目比較順序: 理工 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理綜、外語;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文綜、外語。
對所有無法滿足所報專業志願但服從調劑的考生,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排序調劑到計劃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
我校在 內蒙古 自治區執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在高考改革省份按照相應省級招辦公布的錄取工作文件執行。
生物技術(中加合作辦學項目)、木材科學與工程(中加合作辦學項目)為中外合作辦學項目,五年制,招生時只錄取報考該項目志願並達到錄取條件的考生。
5.加分政策:對享受加分政策(全國性加分)的考生,我校在調檔和錄取進專業時均認可,但最高不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二條 外語語種
1.日語專業只允許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
2.生物技術(中加合作辦學項目)、木材科學與工程(中加合作辦學項目)專業部分課程為英語授課,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
3.工商管理類、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電子商務、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管理信息方向)、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法學、 計算機 類、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英語、商務英語、生物科學類、設計學類、動畫等專業建議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報考。
4.其他專業不限語種,但因本校公共外語課及相關專業課不具備非英語語種開設條件,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報考。
第十三條 男女比例:所有招生專業均無男女性別限制。
第十四條往屆生錄取:往屆生的錄取按照各省級招生辦有關規定辦理,和應屆生同等對待。
第十五條 特殊類型考生錄取:高水平藝術團、藝術類專業、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中加合作辦學項目等特殊類型的錄取,依據教育部相關政策、北京林業大學2022年相應招生簡章的具體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體檢要求
體檢標准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 校招 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及我校制訂的補充規定(詳見北京林業大學本科招生網招生政策欄目http://zsb.bjfu.e.cn)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七條 學費 標准
根據京價(收)〔2000〕217號文件和京價(收字)〔2000〕334號文件精神,2022年學費為:林學類、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野生動物與自然保護區管理專業每生每年2500元,英語、商務英語、日語專業每生每年6000元,設計學類、動畫每生每年10000元,其餘專業每生每年5000元或5500元。生物技術(中加合作辦學項目)和木材科學與工程(中加合作辦學項目)專業學費分兩階段收取:第一、第二、第三學年每生每年40000元(其中學費5500元、專業培訓費34500元),第四、第五學年我校收取每生每年5500元,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按學分收取學費,目前每生每學分的標准為1469.71加元,生物技術(中加合作辦學項目)約65學分,木材科學與工程(中加合作辦學項目)約70學分,此部分學費標准每年略有調整,以入學UBC大學當年的標准執行。
住宿費標准為每生每年900元。如果國家調整2022年本科生學費和住宿費標准,學校將按照新規定收取。
第十八條 入學復查
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在 新生 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過程中,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書、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 考試 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後,學校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九條 資助政策及程序
學校建立了以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緩交減免為主,社會資助為補充的「6+1」式多元互補的學生獎勵和資助體系。新生報到時設立「綠色通道」,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入校後,通過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的同學,可以獲得相應幫助。對於家庭經濟特別困難,難於來校報到的新生請及時與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聯系以獲得幫助。
學校陽光資助熱線:010-62336036。
第二十條信息公開辦法及渠道:嚴格執行 四級 信息公開制度,認真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要求,我校公開渠道主要為北京林業大學本科招生官方網站,網址:http://zsb.bjfu.e.cn。
第二十一條 招生聲明:我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招生咨詢及監督投訴渠道
聯系電話:010-62338216、62338222
傳真:010-82381399
本科招生網:http://zsb.bjfu.e.cn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眾號:BJFU8216
官方微博:http://weibo.com/u/2799681034
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10-62338237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由招生辦公室起草,經學校履行有關審議程序通過後頒布實施。章程修訂需按照同樣程序,經審批後施行。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或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一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本章程以教育部最後審核為准,解釋權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柒』 2018年北京林業大學招生mpacc多少人
最近,由於網上報名,筒子擔心踩進坑裡,所以對院校的推免人數十分感興內趣。要我說,同學們容就應該大膽地用電話轟進院校,霸氣地詢問。
不過,今天我匯總了部分院校的擬推免人數,以供參考。
註:
1、空白處為不確定(連研招網都沒確定);
2、招生人數標有「院系所」的數據,為該學院全日制與非全日制的總招生人數(不止有MPAcc一個專業);
3、推免人數標有「院系所」的數據,同樣也是該學院所有專業的推免人數;
4、以下數據的推免人數均為全日制推免,極個別院校有非全日制的推免,我沒有整理進來;
5、以下數據均為擬計劃人數。
http://www.mbajyz.cn/xmpaccjz/newsdetail/81150.html
『捌』 北京林業大學2023研究生招生信息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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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林業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什麼時候公布?9月6日2023研究生招生公告已公布,初試時間已確定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根據以往情況,北京林業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專業目錄、考試內容/參考書目、報考條件與要求也即將公布,為了方便各位考生能及時找到相關內容,獵考考研小編發布北京林業大學2023研究生招生信息匯總類文章,一旦北京林業大學2023考研招生信息公布了,將會及時為進行更新匯總,各位考生可以ctrl+D收藏此頁面,便於下次能及時進行查看!>>>>點擊查看:北京院校2023研究生招生信息一覽表
(近日活動)
北京林業大學2023研究生招生信息初試階段招生簡章專業目錄考試內容/參考書目報名流程報名時間/喊如入口獎助政策考試大綱學費標准or學制報考條件與要求考試地點/科目安排查分階段分數線成績查詢沖羨時間/入口復試調劑階段調劑公告復試時間錄取階段錄取通知保研夏令營推免研究生大學生夏令營
推薦內容:
2023招生公告:2023考研時間已定!教育部部署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
2023考試時間:重要!2023考研初試時間已確定: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
預約:考研各地區院校推薦&提前預約•匹配院校
匯總:各省市考研院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匯總
匯總:各省市考研院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參考書目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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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招生全日制雙證mpacc高校
2011年,全日制、雙證會計碩士專業學位(MPAcc)研究生招生試點高校有105所:
1北京市(16所)10001北京大學/ / 表示不招生,下同
2 10002中國人民大學60會計學考綱 北京30,蘇州30
3 10003清華大學4
410004北京交通大學26
510007北京理工大學6
610008北京科技大學10
710011北京工商大學5
810022北京林業大學15 不招收同等學力
910034中央財經大學80
1010036對外經濟貿易大學50
1110038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
1210079華北電力大學(北京)10 ,保定校區另招收2人
1310290中國礦業大學(北京)10 1411414中國石油大學(北京)60 1511415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1681601財政部財科所35日語或英語二 保研人數約5名
17天津市(4所)
10055南開大學40 只招收在職生
1810056天津大學 /
1910069天津商業大學5 2010070天津財經大學
21河北省(2所)10075河北大學10
2211832河北經貿大學4
23山西省10125山西財經大學70
24內蒙古10126內蒙古大學30
25遼寧省(5所)10140遼寧大學
2610141大連理工大學 /
2710142沈陽工業大學
2810145東北大學
2910173東北財經大學154
30吉林省(3所)
10183吉林大學30
3110200東北師范大學待定
3210207吉林財經大學30
33黑龍江省(4所)
10213哈爾濱工業大學
323黑龍江八一農墾大學2
3510225東北林業大學待定
3610240哈爾濱商業大學10
37上海市
(6所)10246復旦大學/
3810247同濟大學15英語一
3910248上海交通大學30
4010251華東理工大學60
4110272上海財經大學50
4210280上海大學待定
43江蘇省(11所)
10284南京大學40
485蘇州大學待定
4510286東南大學待定
4610287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待定
4710288南京理工大學待定
4810289江蘇科技大學15
4910290中國礦業大學15俄、日、德、英語二含與淮工聯合培養1人
5010294河海大學10
5110299江蘇大學5
5210307南京農業大學待定
5310327南京財經大學待定
54浙江省(4所)10335浙江大學 / 2011年招生目錄
5510336杭州電子科技大學67 與會計學專業合計67人
5610353浙江工商大學10
5711482浙江財經學院40
58安徽省(4所)10357安徽大學待定
5910359合肥工業大學 / 2011年招生簡章
6010360安徽工業大學20
6110378安徽財經大學65
62福建省(2所)10384廈門大學/
6310386福州大學50
64江西省(2所)10404華東交通大學10
6510421江西財經大學90俄、日、英語二
66山東省(7所)10422山東大學35
6710423中國海洋大學40
6810425中國石油大學(華東)20
6910429青島理工大學10
7010434山東農業大學待定
7110456山東經濟學院50
7211822山東財政學院50
73河南省(2所)10475河南大學待定
7410484河南財經政法大學40
75湖北省(5所)10486武漢大學待定
7610487華中科技大學待定
7710491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待定
7810497武漢理工大學待定
7910520中南財經大學待定
80湖南省(4所)10530湘潭大學30
8110532湖南大學60 會計學考綱
8210533中南大學待定
8310536長沙理工大學25
84廣東省(4所)10558中山大學20英語一
8510559暨南大學50
8610561華南理工大學35
8710590深圳大學15
88重慶市(3所)11611重慶大學 / 2011年不招收
8910635西南大學 待定
9011660重慶理工大學待定
91四川省(3所)10610四川大學10
9210613西南交通大學 / 不招收
9310651西南財經大學100
94雲南省(3所)10673雲南大學60
9510689雲南財經大學待定
9610691雲南民族大學待定
97陝西省(4所)10698西安交通大學待定
9810700西安理工大學30
9910705西安石油大學20
10010710長安大學 待定
101甘肅省(3所)10730蘭州大學待定
10210731蘭州理工大學30
10310741蘭州商學院50
104新疆區(2所)10759石河子大學18
10510766新疆財經大學20
以上各高校招生簡章可去「中國會計碩士網」,這個最官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