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中科技大學2014招生簡章
❶ 華中科技大學光電學院考研復試是怎樣的,是不同的方向復試科目不同嗎
以下是今年的復試細則,在光電學院主頁上找到的,你可以仔細看看:
http://oe.hust.e.cn的院務通知一欄 往以前的頁面翻
光電子科學與工程學院
碩士研究生復試細則
一、參加復試分數基本要求
總分:310,外語:42,政治:42,數學:80,專業課:80
二、復試工作進度:
略
三、復試主要內容
1.英語聽說測試(占復試總成績的20%)
英語聽說測試,由學院統一組織安排。測試分三部分:
1)主考教師就考生背景提問,考生作簡要回答(約1分鍾);
2)考生聽一段約2~3分鍾的錄音後,就相關內容陳述個人觀點(約2分鍾);
3)主考教師針對考生的發言提問,雙方進行交談(約3分鍾)。
2.專業筆試 (占復試總成績的40%)
1)時間和地點: 3 月 30 日上午8點開始,地點報到後見安排。
2)考核要點:專業筆試大綱見光電學院網站
(http://oe.hust.e.cn/menu61.html)。
3)考試科目:專業筆試課程共四門,通信原理、激光技術、光電技術和單
片機原理,每門科目50分,考生可以任選兩門科目,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2.5小時。
3.專業面試(占復試總成績的40%)
1)時間及地點:3 月30 日下午2點開始,具體地點報到後見安排。
2)考核要點:教育背景(本科就學情況)、畢業設計情況(應屆生)、研究或業務工作情況(非應屆)、思維敏銳性及邏輯思維能力、語言(口頭、書面)及綜合歸納能力、基礎知識及專業知識的掌握情況、相關實驗技能及綜合應用知識的能力、綜合印象及相關業績、基本政治態度及道德品質。
4、復試成績演算法
復試總成績=專業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40%+聽說能力測試成績20%
(註:按《華中科技大學201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辦法》規定,復試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
5.考生考研總成績的計算:
考生考研總成績M按以下公式計算:
其中:A——參加全國統考成績
B——復試筆試成績(以100制計)
C——復試面試成績(以100制計)
D——復試英語聽說成績(以100制計)
註:考生的總成績是評定學生獎學金的重要依據。
四、注意事項
略
華中科技大學光電子科學與工程學院
2010年3月17日
附件
工程碩士與工學碩士的區別
工程碩士專業學位與工學碩士學位處於同一層次,但類型不同,各有側重。工程碩士教育側重於工程素質培養和工程實踐能力訓練;工學碩士是側重於基礎理論學習和學術研究。
(一)工學碩士(學術型學位)
工學碩士的學費為8000元/年,學制為2.5年,可申請學業獎學金和學業助學金。學業獎學金分全額獎學金和半額獎學金兩種。全額獎學金資助全額學費;半額獎學金資助學費的一半。
(二)工程碩士(專業學位)
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工程碩士)研究生均為自籌經費,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費為8000元/年,按年交納,學制為2年。畢業時
發給畢業證書和專業學位的學位證書。
不能申請學業獎學金和學業助學金,但可參與優秀學生獎學金的評選,可獲得單項獎學金。院系或導師可根據學生參加科研工作情況發給科研補貼。其他在校待遇與普通專業學術型自籌經費研究生相同。
❷ 華中科技大學有沒有志願級差
華中科技大學2014本科招生簡章規定:
1、第十四條學校錄取的考生必須填報有我校志願,且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在第一志願生源充足的情況下,對於非第一志願報考學校的考生,若省級招辦將其檔案與第一志願考生檔案同時投放我校,錄取時實行志願分數級差的辦法。
2、第十九條確定考生錄取專業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江蘇省普通類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原則為「先分數後等級」,選測科目和等級按照招生計劃中公布內容為准)。同等條件下各專業以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考生所填報專業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在學校所有專業(含醫科專業)范圍內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❸ 華中科技大學激光原理 考研專業課要看哪幾本書
華中科技大學考839激光原理,具體如下。
華中科技大學★▲光電信息工程專業2014年考研招生簡章招生目錄
提醒:華中科技大學研招辦官方不指定具體參考書,本參考書信息由華中科技大學本專業部分研究生提供,僅供參考。
830 固體物理
(1) Kettle C著. 項金鍾,吳興惠譯. 固體物理導論. 北京:化學工業出版社, 2005。
(2) 黃昆原著,韓汝琦改編. 固體物理學.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2
831 電子技術基礎
康華光,陳大欽. 《電子技術基礎》,高等教育出版社。
838 物理光學【2】
(1)竺子民,物理光學,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2009年
(2)梁全廷,物理光學,電子工業出版社,2008年;
(3)梁銓廷,物理光學,機械工業出版社,1987年。
839 激光原理
1.激光原理國防工業出版社2000年版 周炳琨等編;
2.激光技術(第二版)科學出版社 2005年 藍信鉅主編。
❹ 華科研究生招生簡章
華中科技大學2017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學術型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的9月1日),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必須有國家考試機構或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所報考專業8門以上本科主幹課程成績證明,含一門外語成績,理工科還必須含數學成績)。同等學力人員不能跨專業報考。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自修生除外),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同等學力考生不允許跨專業報考。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自考生和網路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人員,其報考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非法學)聯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兩年或兩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可不出具8門以上本科主幹課程成績證明)。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法學)聯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兩年或兩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可不出具8門以上本科主幹課程成績證明)。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的(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5年或5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5.報名參加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國家認可學歷的全日制臨床醫學本科畢業生;
(3)非應屆畢業生須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
(三)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證書的考生在資格審查時必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❺ 關於華中科技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招生簡章的幾個疑問
第一,只是招生總數;第二,在復試的時候選;第三,差別不大,軟體學院更注重實踐;第四,學碩也要交學費,專碩學費一萬以上。
❻ 華中科技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現將實施辦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具有強烈的專業興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勞的精神,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研究與技術創新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的考生分以下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第二類: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此類考生招生計劃單列)
高中階段獲得過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生物、化學、信息學)決賽金獎、銀獎的考生(獎項須經中國科協(http://gs.cyscc.org/)名單公示)。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為突出基礎學科在國家關鍵領域的支撐引領作用,同時聚焦國家人才緊缺的人文社會科學領域,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設置如下:
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基礎醫學﹑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哲學。招生計劃不超過120人。我校將在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重慶市﹑四川省﹑陝西省投放強基計劃招生專業。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考生本人以真實誠信為原則,根據自身情況提出申請,登錄「華中科技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87)報名,填寫報名信息,選擇報考專業(考生須按照專業志願順序填報所有可填專業)。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報名時間:5月10日—5月30日12:00 。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入圍校考辦法
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各省(區、市)本科一批院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並錄取批次省份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應分數線為准),高考改革試點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其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7月26日前,符合第一類報考條件的考生,我校將依據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照考生所屬科類不超過分省招生計劃數的4倍確定各省入圍高校考核考生名單,末位高考成績相同的考生均予以入圍參加考核並公示入圍標准。符合第二類報考條件的考生,直接獲得入圍測試資格。
(四)高校考核
學校將於8月4日前舉行高校考核(含面試和體育測試)。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測試形式:分專業組面試(理科專業組及文科專業組)、體育測試
測試地點:華中科技大學
分專業組面試:按照考生專業志願分專業組進行面試考核,面試採用多對一模式,主要考查考生綜合素質,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及創新思維,會對考生報名時所提供的綜合素質評價檔案進行全面、深入的考核。面試成績由學業基礎能力和綜合素質評價兩部分構成(滿分100分)。
體育測試:測試包括立定跳遠、50米跑2個項目。測試評分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2014版)高三年級標准執行。
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另行通知。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不含加分,折算成滿分100分)*85%+面試成績*15%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填報志願和所在生源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名額,分科類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專業安排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高考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面試成績、體育成績進行排序。
對於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第一類同科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錄取。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於8月5日前公示錄取標准。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志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強基計劃招生錄取的考生按照專業單獨編班,單獨實施人才培養模式。試行本碩博銜接培養模式,執行分流考核方案,對學生進出實行動態管理,對人才培養模式實行動態調整;享受優先推免、公派留學、獎學金等方面的優惠政策,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點擊查看)
五、其他說明
(一)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二)強基計劃錄取的考生入學後不允許轉專業。
(三)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四)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五)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2B以上。
(六)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必須與報考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一致。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華中科技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我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七、咨詢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037號
華中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郵編:430074
咨詢電話:027-87542228 87559946
傳 真:027-87557014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網址:http://zsb.hust.e.cn
紀委(監察處):027-87543616
八、本簡章由華中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