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招生簡章
『壹』 2019年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招生章程
桂林 電子科技大學 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5]1號)及地方有關招生工作政策,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桂林 電子科技大學 ,院校代碼:10595。
第三條學校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工業和信息化部與廣西區共建院校,是廣西重點建設的高校之一,培養包括高職(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內的各類高級專門人才。
第四條學校現有三個校區,分別是桂林市金雞嶺校區、桂林市花江校區、北海市北海校區。應用型本科、高職(專科)各專業辦學地點在北海校區。
第五條本章程適用於我校普通本科、高職(專科)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政策規定,研究決定學校招生工作重大事項,領導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七條招生就業處為學校招生工作常設機構,負責本專科招生日常工作,主要職責為:執行有關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章程、開展招生宣傳、編報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組織實施錄取工作、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有關問題、組織對新生錄取資格進行復查等。
第八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紀檢小組,辦公室設在學校監察室,負責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 錄取
第九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政策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條我校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政策。
第十一條在實行非平行志願填報方式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我校在第一院校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接收非第一院校志願的考生。
第十二條錄取時充分尊重考生所填專業志願,第一專業志願不能滿足時,將投檔成績減去專業分數級差,按第二專業志願錄取,依此類推,每個專業志願分數級差均為1分。所有專業志願均無法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由學校根據錄取情況調劑至其他專業,不服從調劑者檔案退回(內蒙古自治區考生除外)。
第十三條當考生投檔成績或投檔成績減去專業分數級差後出現分數相同情況下,參考考生文化分、相關科目成績確定錄取專業。
第十四條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在投檔成績相同情況下,按志願錄取。
第十五條藝術類專業考生【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表演)除外】按綜合分從高到低順序錄取。綜合分由投檔文化分、藝術分摺合成百分制組成,權重比為4:6,二者直接乘各自權重之和為綜合分值。
第十六條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表演)考生,在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按校考專業分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第十七條我校所有專業對學生英語水平均有一定要求,外語教學只開設英語課程(外語類專業除外)。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報考我校時慎重考慮。
第十八條各專業錄取時對考生性別、應往屆均無限制(國防生除外)。
第十九條國防生錄取按教育部、解放軍總政治部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新生錄取資格復查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體檢標准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為依據。
第二十二條招生錄取工作在學校紀委、監察室監督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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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報考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要什麼條件
報考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條件即可。
2016年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招生規模與招生專業
2016年我校擬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900名左右(具體招生人數以教育部下達的正式招生計劃文件為准)。另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10名。
招生專業詳見《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碩士學位授權點一覽表》和《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16年招生專業簡介》。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規定;
(二)報名參加全國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還需須符合下列學歷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16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畢業後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且報名前徵得培養單位同意。
(三)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還需符合以下規定: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需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上述第(一)、(二)條中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需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上述第(一)、(二)條中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需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上述第(一)條中各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工程碩士(除項目管理)、會計碩士、翻譯碩士等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需符合第(一)、(二)中的各項要求。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gra.guet.e.cn/
『叄』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有自主招生嗎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自主招生指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即通過對口高考招錄中職優秀學生計入大學專科或本科深造。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16年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簡章
一、招生對象
符合自治區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已經參加2016年普通高考報名的中職應、往屆畢業生和區內中等職業學校2年級在校生。
二、招生計劃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16年中職對口升高職招生計劃
共計31個專業,招生人數共計1500。
註: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和學費標准最終以自治區教育廳、物價局批準的為准。
三、報名方式
採用網上報名方式。凡報名我校的考生於2016年3月28日至4月18日在我校《2016年中職升高職網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gdbh.guet.e.cn:8089/index.asp
)中進行報名,填報有關報考信息,並列印《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中職升高職報名表》,本人簽名後交所在中職學校加蓋公章。
四、考核方式及時間安排
1、按照自治區考試院有關文件要求,我校採用「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對考生進行文化素質測試與職業技能測試。
文化素質測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測試內容以教育部頒布的相應科目的中等職業學校公共基礎課程教學大綱為准,滿分100分。職業技能測試著重考察學生的專業技能與基本理論,滿分100分。
2、測試時間:
2016年4月23日上午9:00-12:00,現場確認;
2016年4月23日下午2:30-4:00,測試。
3、考生持本人身份證件、加蓋公章的中職升高職報名表,參加現場確認及測試。免收考試報名費。
五、免試條件
1、凡符合報考條件,獲得國家級、自治區級技能競賽三等獎及以上者可申請免試,我校優先錄取(註:國家級技能比賽是指由教育部、國家有關部委舉辦或委託行業舉辦的比賽;自治區級技能比賽是指由自治區教育廳、有關委廳舉辦或委託行業舉辦的比賽)。
2、凡與我校簽訂《中職對口升學聯合培養協議》學校的考生,可以申請免試。由所在中職學校提供考生中職階段前三個學期的文化素質綜合成績與職業技能綜合成績,我校擇優錄取。
3、已參加本科對口中職自主招生考試但未被錄取的考生,我校承認其考試成績,可以申請免試。由所在中職學校出具中職升本考試成績證明,我校擇優錄取。
六、材料報送
請各中職學校按照要求及時報送下列材料:
1、必須參加測試的考生材料:有考生親筆簽名並加蓋學校公章的中職升高職報名表、身份證復印件。
2、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材料:
(1)有考生親筆簽名並加蓋學校公章的中職升高職報名表、身份證復印件;
(2)符合免試條件1的:獲獎學生的獲獎證書復印件(加蓋學校公章);
(3)符合免試條件2的:所在中職學校提供的考生中職階段前三個學期的文化素質綜合成績和職業技能綜合成績證明(加蓋學校公章);
(4)符合免試條件3的:所在中職學校出具的考生中職升本考試成績證明(加蓋學校公章)。
『肆』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自考招生簡章
2010年桂林電子科技大學自考招生簡章
專業設置
機電一體化工程
計算機及應用
計算機信息管理
工商企業管理
會計
電子商務
物流管理
市場營銷
秘書
機械製造及其自動化
通信技術
電子技術
旅遊管理
室內設計
招生咨詢
1、自考文憑國家是否承認學歷?自考畢業生與普通畢業生待遇有何異同?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明確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屬國家舉辦的權威性考試,經考試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國務院國發(1988)15號文件規定,國家任何單位與個人都必須承認自學考試文憑,自考文憑與普通生的畢業文憑具有相同的效力,享受同等的待遇。成績符合要求者可授予相應學位,國家承認其具有同等的學歷。
2、自考助學班的性質是什麼?
答:我國高等教育分三種形式:自學考試高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高考錄取),成人高等教育。自92年起國家規定允許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組織考試,並允許參加省級統考的考生可以參加主考院校的舉辦的助學班學習,助學班教育形式就是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的正常教育,但一般「組學班」名詞指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班「。
3、自考考試的形式如何?
答:考試分區考和溝通考,區考:每年(1、4、10)三次考試,在學校參加區自考委組織命題考試,每次可考4門以內(包括4門)。溝通考:經廣西自學考試招生考試院同意,我院自學考試助學班部分專業有1/3的課程可參加我校其它教育形式的課程考試,這些課程通過學校組織的考試即可獲得相應的學分,考試全部通過則發予相應文憑。
4、自考本科能否考研及考公務員?
答:可以。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文憑是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因此獲得自考本科文憑者同樣可以參加公務員或碩士研究生報名考試。
5、學習周期結束後,考試尚未全部通過怎麼辦?
答:無需再交學費,免費重修未通過的課程,繼續參考試,直至考完獲得畢業文憑。
6、對於自考生,報讀我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的優勢是什麼?
答: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優越的辦學條件給學生提供了堅實的基礎。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應用科技學院擁有最先進的教學設施,擁有最雄厚的師資力量,擁有最完善管理體系,擁有獨有的辦學方格。學院注重自學考試助學班辦學,自考生每年花費普通本科生近一半的學費就可與普通本科生一樣的校園,一樣的設備,一樣的師資,一樣的管理。學院還成立自考學生會,發展優秀學生入黨,設立獎學金制度;另外,應用科技學院注重學生實踐動手能力的培養,專培養社會急需的應用型人才,畢業後一律推薦就業。
7、在招生點報名時需要交納什麼費用?
答:各招生點只是為了方便各學子了解並報讀我校,除每人交10元報名費外不用交納其它任何費用。
招生對象:思想品德良好的應歷屆高中(含職高、技校、中專)、專科畢業生或同等學歷者。
報讀方式:即日起至2010年8月30日持學歷證明、身份證到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東校區應用科技學院自考辦或委託招生點報名,也可電話、E-mail或網上報名
開學時間:2010年9月1日到4日報名注冊。
『伍』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20年高水平運動隊(網球)招生簡章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是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與廣西共建高校、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入選高校、廣西重點建設高校,是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招收高水平運動隊(網球)資格的普通高等院校。學校現有網球場18片,其中室內場地4片。擁有優秀的教練員團隊,在中國大學生網球賽事中,曾獲得男子團體、女子團體、男子雙打、女子單打冠軍等優異成績。根據學校高水平運動隊建設需要,我校2020年繼續招收運動水平突出、學習情況優良、綜合表現優秀網球(男、女)項目高水平運動員。根據教育部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有關文件精神,特製定本招生簡章。
一、招生項目及計劃
1、招生項目:網球
2、招生計劃:擬招 50人
3、招生范圍:全國(除青海、寧夏、西藏外)
二、報名條件
1、符合國家規定的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條件,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從2017年7月至今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個人單打項目前六名者。
(2)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同等學力,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從2017年7月至今在全國(或國際)比賽中獲得個人單打項目前八名者。
2、參加高水平運動隊測試的考生應參加其戶口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統一組織的高考報名。
3、考生所持運動員等級證書中的運動項目應與我校招生項目一致。
凡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必須提供與高級中等教育相當的學習證明和成績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助我校對其資格進行認定。未經資格認定的同等學歷考生不得報考。
三、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
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2月28日,考生登陸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ddbm/),按照網上填報說明進行網上報名。凡有意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通過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報名高水平運動隊的高校總數不得超過3個,若已報考的高校數超過該數時,則考生不能報考我校該報名類型的志願。
2、材料上傳
學校不接收紙質報名材料。考生須將加蓋所在學校或單位公章的《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20年高水平運動隊報名申請表》、加蓋所在學校或單位公章的《2020年高考網上報名成功後列印報名申請表》、運動員等級證書、相關比賽秩序冊、相關比賽成績證明或獲獎證書、學歷證明(應屆高中畢業生提供學校蓋章的證明材料,往屆高中畢業生提供高中畢業證書)等材料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中。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還須將與高級中等教育相當的學習證明和成績單以及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資格認定文件的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中。以上材料上傳至報名系統後,須點擊「完成上傳」後方視為完成網上報名,未按要求完成網上報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視為報名無效。
3、其他說明
(1)凡參加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測試的考生必須在當地保險公司購買測試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現場報到時核查保險單據原件,否則不能參加測試。
(2)考生須與我校簽訂《2020年高水平運動隊考生反興奮劑承諾書》,拒不簽訂承諾書或拒絕接受興奮劑檢查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興奮劑抽查檢測不合格者費用由考生本人負擔,並不予錄取。
四、資格審核
學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及報名條件審核考生報名資格,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名單於2020年3月8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網(https://www.guet.e.cn/zs/)公布。
五、考核
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均需參加我校組織的高水平運動隊專項測試。
1、報到及現場確認
(1)報到時間:2020年3月2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5:00
(2)報到地點:桂林電子科技大學金雞嶺校區體育部辦公室(體育館北側)
(3)現場確認:
請考生提供以下材料原件進行現場核查:
運動員登記證書、相關比賽秩序冊、相關比賽成績證明或獲獎證書、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測試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單據。
請考生上交以下材料原件至學校留存: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20年高水平運動隊報名申請表》、《2020年高水平運動隊考生反興奮劑承諾書》、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張。
未提供以上材料原件的考生不予安排測試。
2、測試
(1)測試時間:2020年3月21-22日。
(2)測試地點:桂林電子科技大學花江校區網球館
(3)測試項目:網球
(4)測試內容
a、教學比賽
b、專項:正、反手底線,網前正、反手截擊
c、身體素質:扇形跑
(5)測試成績要求:專項測試成績須達到我校公布的測試成績標准。
3、學校根據考生測試成績,擇優確定我校高水平運動隊合格考生名單。公示的合格考生人數不超過學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的2倍。
4、合格考試名單將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及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布。
六、錄取
1、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如生源省份統一組織高水平運動員資格認定測試,考生須參加測試,合格者方能作為我校高水平運動隊入圍人選。
2、考生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第一志願填報我校且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或生源省份劃定的高水平運動隊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將擇優錄取。
3、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網球運動水平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的考生,只要高考文化成績不低於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或生源省份劃定的高水平運動隊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我校將擇優錄取。此類考生擬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的30%。
4、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自2017年起高水平運動隊試點高校不再為獲得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稱號之一的考生單獨招生組織文化課考試,相關考生需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2020年文化課考試時間為2020年4月18日至19日,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政治、英語共4科,相關考生應於2020年3月1日至10日在「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或「體教聯盟」手機APP上進行考試報名。
我校在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下載報考本校高水平運動隊單獨招生考試的文化課考試成績後,將根據本校辦學定位和培養要求,結合有關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考生成績分布情況,劃定我校文化課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並於5月中旬後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布文化課考試合格線及錄取考生文化課成績。此類考生擬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的20%。
5、2020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專業:金融學類(大類招生,含會計學、財務管理、金融工程專業)、工商管理類(大類招生,含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大類招生,含工業工程、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電子商務專業),以上專業文理科及綜合改革類考生均可報考。
6、我校將根據考生高考成績、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擇優錄取到相應專業學習。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錄取的高水平運動隊學生,既要按所錄取專業培養方案完成專業學習任務,也要認真履行參加學校相關訓練和比賽的任務。
七、監督機制
1、桂林電子科技大學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學校紀檢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高水平運動隊的招錄過程;學校成立仲裁小組,負責處理高水平運動隊招生中涉及專項測試的爭議申訴等有關問題。參加測試考生名單和測試合格考生名單將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予以公示。
2、新生入學後,學校將組織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一經查實屬替考、違規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新生,一律取消錄取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並報告有關部門倒查追責。
3、學生在校期間,必須參加並完成運動隊的訓練和比賽任務,學生無故不參加運動隊正常訓練視為曠課,將按照學校學籍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八、聯系方式
1、桂林電子科技大學體育部
聯系人:韋老師,聯系電話:0773-2216502,13507730206
2、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聯系人:鄒老師,聯系電話及傳真:0773-2290010
九、本簡章由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體育部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