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學招生計劃表
『壹』 上海大學陽光高考農村專項招生
以下內容供參考:
1、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5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專作的通知》精神屬,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地方專項計劃)由各省(區、市)本地所屬重點高校承擔,招生計劃由各省(區、市)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原則上不少於有關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規模的3%。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保證國家專項計劃的基礎上,加大本地優質高等教育資源的統籌,指導有關高校足額落實招生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實施區域、報考條件和錄取辦法由各省(區、市)因地制宜確定。
2、上海大學2015年的農村專項招生計劃為:40人,見下圖:

『貳』 上海大學2019年會計學碩全日制招生人數是多少
上海大學2019年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匯總表
上海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計劃招生數僅供參考,最終以國家下達計劃數為准。

『叄』 上海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一、招生計劃
教育部正式下達招生規模預計在2013年2~3月份,我校2013年招生簡章公布的招生人數是參考2012年的實際招生人數擬定的。待教育部正式下達招生規模後,各專業的凳冊招生人數再根據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
二、推薦免試直升研究生
我校接收各校推薦應屆本科優秀畢業生免陪老試直升碩士研究生,熱忱歡迎全國各高校中獲得推薦免試資格(取得畢業學校發放、經省(市)招辦蓋章的推薦免試表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來我校攻讀碩士學位。考生可瀏覽我校研究生部招生網頁查詢有關申請手續。
三、其它說明
1.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我校2013年部分專業以一級學科招生(專業代碼後兩位為「00」)。原二級學科(專業)具體名稱請查閱我校「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匯總表」或招生簡章中一級學科的專業介紹。
2. 所有考生須滿足報考條件。在網上填寫報名信息前,考生須認真閱讀報考條件,確定自己是否具有報考資格。如不滿足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即使通過了考試,我校也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3.同等學力考生在現場確認後,須將相關證書的復印件寄到研招辦進行資格審查。
4.復試時審查考生報考資格,凡在網報時弄虛作假者,在復試審查時一經查實即取消復試資格。具體審查辦法將在2013年4月初另行公布。
5. 新生入學報到時,我校審查應屆本科畢業生的本科畢業證書原件。
6.我校專業學位各專業(領域)、藝術類各專業按國家相關文件精神進行收費,具體收費標准請參見我校財務處網站。
7.我校不提供參考書目郵購,請考生自行購買。
8.為幫助考生考前復習,我校研究生部主頁將同時公布部分考試科目的考試大綱,請考生瀏覽下載。
9.調劑錄取時,外語語種應與招生簡章中對應專業的外語語種一致。
10.上海大學研究生招蘆粗升生辦公室地址:
地址:上海市寶山區上大路99號 郵編:200444 電話:(021)66133763
11.各學院所在地址
(1) 文學院、社會學院、理學院、外國語學院、管理學院、經濟學院、圖情檔系、環境及化學工程學院、生命科學學院、美術學院、社會科學學院、法學院、納米科學與技術研究中心、材料學院高分子系;
地址:上海寶山區上大路99號郵編:200444
(2) 通信與信息工程學院、機電工程與自動化學院、計算機工程與科學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影視藝術技術學院、土木工程系、上海市應用數學與力學研究所、微電子中心、MBA中心;
地址:上海延長路149號郵編:200072
(3)數碼藝術學院、悉尼工商學院;
地址:上海嘉定城中路20號郵編:201800
『肆』 上海大學寧夏招生嗎
根答晌源據《上海大學2022分省招生計劃》分別清態在以下專業招生寧夏生源地學生,謹睜如下:

『伍』 上海大學2022年考研英語專業055101招生人數
統招計劃人頌拿數39人。
上海大學055101專業為英語筆譯,2022年統招計劃人數為39人。
經公共考研網中查詢上海2022年碩士研究生擬招錄人數為5418人,其中英語筆譯專業拍櫻慧統招計劃人數為39人襲答。
『陸』 上海大學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簡章(更新版)
一、院校全稱
上海大學
二、就讀校址
寶山校區地址為上海市寶山區上大路99號;
嘉定校區地址為上海市嘉定區城中路20號。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錄取新生就讀校區為寶山校區,工商管理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錄取新生就讀校區為嘉定校區。
三、層次
■本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
上海大學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上海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我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專業為:
專業
層次
學制
計劃數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本科
4年
30人
工商管理
(中外合作辦學)
本科
4年
40人
無男女比例限制;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色盲不宜。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後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九、選拔對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9〕43號)關於春季考試招生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可報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試招生。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我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十一、自主測試辦法
鑒於目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最新情況,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慎重研究決定,報經主管部門批准,對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辦法予以調整,由於疫情期間,無法進行院校自主測試,對填報我校春招志願的考生,資格審核合格後,院校自主測試成績均以150分計入,最終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院校自主測試成績」的總分從高到低排序作為春招的依據,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錄取。
(1)3月9日-10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總分達到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志願填報最低控制線的考生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cn)填報志願。根據相關規定,應屆考生7門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信息科技)的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須全部合格。
(2)3月12日,學校將同一專業志願考生的統一文化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過各專業招生計劃數的1.5倍劃定各專業入圍資格線(末位同分處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於印發〈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19〕41號)相關規定執行),並向社會公布。
(3)3月13日-3月22 日,學校對入圍考生進行錄取資格審核,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由學校通過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獲取,無需考生提供。若考生無綜合素質評價信息,請務必於3月17日前將本人高中階段各類獲獎證書(掃描或拍照)及其他相關材料(如個人自我介紹等)等材料電子版(掃描、拍照、文檔均可)上傳至我校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4)3月23日-30日,學校公布錄取資格審核結果,同時公示預錄取和候補錄取資格考生名單。錄取資格審核通過考生方可參加錄取排序(錄取資格審核辦法將於3月9日予以公布)。
十二、錄取規則
(1)加分政策: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試點方案〉的通知》(滬教委學〔2019〕54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春考總分組成:作為錄取依據的春考總分(滿分600分)=統一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50分)+自主測試成績(滿分150分)。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學校自主測試成績均以150分計入。
(3)預錄取及候補錄取規則:同一專業志願考生按春考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春考總分相同依次比較數學、外語、語文),按各專業招生計劃的100%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按各專業招生計劃的30%順位公布候補錄取考生名單。3月31日-4月2日,預錄取、候補錄取考生在網上進行專業信息登記,相關專業信息登記程序按市教育考試院有關實施辦法執行。
(4)正式錄取:按規定完成各項手續的預錄取考生,由我校發放錄取通知書,正式錄取。
十三、收費標准
學費標准: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 (滬價行〔2000〕第120號);
工商管理專業(中外合作辦學)每生每學年30000元 (滬教委財〔2017〕57號)。
住宿費標准:
每生每學年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十四、資助政策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後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還可按規定申請集經濟幫扶、能力提升、視野拓展為一體的發展性資助。學校設立校長獎學金以及教育類、體育類、藝術類等獎學金,各學院還設立獎助學金。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
舉報電話:66132857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學校官網:http://www.shu.e.cn
本科招生網:http://bkzsw.shu.e.cn
咨詢電話:66134148 (接聽時間:工作日8:30-11:00,13:00-16:30,雙休日、節假日除外。)
十七、其他須知
春季考試招生預錄取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單並最終被預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9〕43號)規定的其他考試。
『柒』 上海大學編導專業在江西怎麼招生
根據該校2022招生計劃,戲劇影遲宏視導演專業全國配陵招收培旦戚15人(不分省份),如下:

『捌』 上海大學2020年高校專項計劃暨「啟航計劃」招生簡章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提高農村學生的入學比例,大力促進入學機會公平,讓更多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孩子能夠進入大學學習,圓自己的大學夢,上海大學2020年繼續實施「啟航計劃」,該計劃主要面向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的農村學生。
一、領導機構
上海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二、招生對象
(一)該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天津、海南、寧夏、青海、西藏地區除外),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
(二)學生符合下述所有條件即可報名:
1.符合2020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三、招生專業及計劃
(一)招生專業
招生專業
招生科類
專業限制
備注
電氣類
(代表「理學工學I類」)
僅招
理科生
色盲不宜
類內所含專業:理論與應用力學、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應用物理學、工業設計、測控技術與儀器、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微電子科學與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字媒體技術、土木工程、建築學、城鄉規劃、工業工程、生物醫學工程、智能科學與技術、材料物理、智能製造工程、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網路空間安全、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人工智慧
第一學年末進行類內專業分流(見注2)。
註:1.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考生報考,三門選考科目中必須有一門物理。
2.第一學年末進行專業分流。分流時,學生依據本人意願填滿所在類內的所有專業,學校按照分流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大一學習成績以及個人綜合表現組成)從高到低排序,依據各專業最大可容納學生數及學生填報志願的順序分流到專業。
3.類內所含專業如有調整,以各省市公布的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為准。
(二)招生計劃
100人。
我校將根據各省(區、市)獲得入選資格考生情況、歷年生源在校學習情況等因素,制定分省招生計劃,並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錄取時,我校根據各省(區、市)入選資格考生報考情況,可以對招生計劃在省份間進行適當調整。
四、報名辦法
2020年5月11日-5月25日,考生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以下簡稱「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網上報名:招生類型選擇「高校專項計劃」,考生需嚴格按照操作提示,准確、完整地填寫相關信息。如有獲獎證書等佐證材料需上傳清晰的電子版,無需郵寄書面材料。
網上填報內容:
(一)個人、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戶籍等基本信息;
(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中階段課程成績及年級排名;
(三)個人陳述(內容包括個人評價、興趣特長和未來發展規劃等,字數1000字左右);
(四)其他特長證明材料(含各類獲獎、社會實踐活動、研究經歷和成果等);如有獲獎,但未按要求上傳獲獎證書掃描件者,其獲獎情況不予認可;
(五)網上報名成功後自動生成帶條形碼的《上海大學2020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經中學核實信息(申請表每頁須考生簽字且中學負責人簽字蓋學校公章),將申請表的掃描件上傳至本報名系統。
五、審核程序
(一)報名資格審核
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各省(區、市)審核考生戶籍、學籍資格。
(二)考生材料審核
我校組織專家對考生高中階段的學業成績、獲獎情況、個人陳述等材料進行審核,擇優確定獲得入選資格考生名單,並於2020年6月30日前在陽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考生可在報名系統中查詢結果。
六、錄取辦法
(一)凡獲得入選資格的考生,必須參加2020年高考,按各省(區、市)招生考試院相關規定填報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志願。
(二)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不低於所在省(區、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實行高考改革合並批次的省市,以各省市公布的相當於此線的控制分數線為准),江蘇考生兩門選測科目等級必須達到BB及以上。
(三)對投檔到我校的入選資格考生,我校將按照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到低排序,依據我校公布的分省計劃以及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依次錄取。
(四)如投檔成績相同,依次比較數學、外語、語文成績。
七、監督約束機制與申訴渠道
(一)上海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暨「啟航計劃」招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在上海市教委、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同時接受上級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檢查。
(二)如果考生對上海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暨「啟航計劃」招生工作有異議,可向上海大學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訴意見,上海大學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負責作出答復。如仍持不同意見,可向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反映。
八、其他
(一)對在我校高校計劃暨「啟航計劃」招生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咨詢電話:021-66134148 監督電話:021-36215782
電話接聽時間:工作日上午 8:30-11:00,下午 1:00-4:30
上海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bkzsw.shu.e.cn
九、本辦法由上海大學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調整,我校相關政策也將作相應的調整,以調整後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