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郵電大學招生信息網
❶ 2023北京郵電大學考研怎麼報名點擊查看
23考研人在進行碩士研究生考試報考前,需要選定報考院校以及報考專業,在選報院校時,考生則需要注意院校對於相關報考要求的安排。相關信息考生可以在院校招生簡章中進行了解。那麼2023北京郵電大學渣襪考研怎麼報名呢?各位23考研人快來和高頓小編一起了解一下吧~
根據22北京郵電大學招生簡章可知,其報名要求如下:
1.考生報名前仔細核對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2.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不含推免生)都必須在教育部規定的報名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z.chsi.com.cn,)進行報名,並按報考點公告要求進行網上(現場)確認。
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2022年我校報考點採取網上確認方式,所有選擇北京郵電大學考點的考生均需參加學校組織的網上報名信息確認手續,不參加者報名無效,具體要求按照我校報考點網報公告執行。
3.「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准,有意參加該計劃的考生,請與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門聯系咨詢報考事宜。
4.報考「退役大學生稿梁遲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5.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報名信息確認手續(辦理方式為網上或現場確認)。
6.非應屆生選擇北京郵電大學報名點的具體要求按我校報考點網報公告執行。
7.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對考生的報名信息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後予以准考。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間鍵李,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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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北京郵電大學招生網網址
北京郵電大學本科生招生網網址:http://zsb.bupt.e.cn/。
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網址:http://yzb.bupt.e.cn/。
北京郵電大學(Beijing University of Posts and Telecommunications),簡稱北郵,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工業和信息化部共建的一所以信息科技為特色,工學門類為主體,管理學、文學、理學等多個學科門類協調發展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北京高科大學聯盟成員高校。系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項目重點建設,列入首批「卓越計劃」、「111計劃」。被譽為「中國信息科技人才的搖籃」。
前身是1955年成立的新中國第一所郵電高等學府——北京郵電學院。1960年被國務院確定為全國重點高校。 1993年更名為「北京郵電大學」。2000年,劃入教育部直屬高校行列。2012年,信息與通信工程一級學科全國排名第一。
現設有15個教學單位,3個研究院。學科專業已經覆蓋理學、工學、經濟學、管理學等10個學科門類,涉及22個一級學科。擁有全日制本、碩、博學生及留學生共約22000名,正式注冊的非全日制學生約30000名。
學校地址:

❸ 北京郵電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正常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北京郵電大學 是教育部直屬、首批進行“211工程”建設的全國重點大學,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培養包括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內的各類高級專門人才,對本科畢業生頒發學校名稱為“ 北京郵電大學 ”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
第三條 學校西土城校區位於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10號;宏福校區位於北京市昌平區北七家鎮鄭各庄,距西土城校區約21公里;沙河校區位於北京市昌平區沙河高教園區,距西土城校區約25公里。英語、日語兩個專業四年教學安排在西土城校區,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物聯網工程、軟體工程四個專業本科四年教學安排在宏福校區,其他專業一、二年級教學安排在沙河校區,三、四年級教學安排在西土城校區。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要求,在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組織下進行。
第五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由書記、校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員會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對本科招生工作的重要環節進行監督和決策。招生辦公室作為常設機構,協調處理本科招生日常事務。
第六條 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負責所在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工作。
第七條 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錄取工作組,負責錄取工作。
第三章 錄取
第八條 嚴格執行國家核定的招生規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本著努力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則,結合近年來本校來源計劃編制情況、各地高考報名人數及生源質量等因素,綜合分析,制訂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預留計劃的使用須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預留計劃不超過我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九條 北京郵電大學 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考生德智體美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十條 關於志願填報。
我校共有36個本科專業,其中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物聯網工程三個專業為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在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以“ 北京郵電大學 (宏福校區)”的名稱在本科一批招生,普通專業(除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物聯網工程以外的專業)以“ 北京郵電大學 ”的名稱在本科一批招生。
在內蒙古、青海(實行非平行志願的兩個省份),中外合作辦專業和普通專業一起以“ 北京郵電大學 ”的名稱在本科一批招生。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物聯網工程三個專業只錄取至少填報這三個專業志願之一的考生,未填報這三個專業志願之一的考生,即使服從專業調劑,也不會調劑到這三個專業。
第十一條 關於錄取與加分。以考生實際高考分數為主要錄取依據。對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的考生,由各省級招辦按照規定加分(或降分)投檔。實際高考分數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有政策加分(或降分)或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第十二條 關於專業志願。安排專業時,尊重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在錄取時的專業志願間分數級差為:第一和第二專業志願間、第二和第三專業志願間級差均為1分,其他專業志願間級差為0。當考生第一專業志願不能滿足時,將考生成績減去相應分數級差值,考慮第二專業志願,依此類推。
同一專業錄取時,若考生等效基準分(實考分減去專業級差後的分數)相同,依次優先錄取實考分高者、有政策加分(或降分)者、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理工類專業依次比較數學、理綜,文史類專業依次比較語文、外語,英語和日語兩個語言類專業依次比較英語、語文。
第十三條 關於退檔。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我校提檔後不退檔。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所報專業志願已錄滿情況下做退檔處理。
對於非平行志願省份,當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我校根據實際情況將其調劑到其他專業(填報或調劑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物聯網工程三個專業按第十條執行),如果其他專業已錄滿或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做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關於色盲受限。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根據專業特點,色盲考生不能報考應用物理學專業,不宜報考電子信息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路工程、數字媒體技術、工業設計和數字媒體藝術專業。
第十五條 關於外語語種。根據專業培養要求,軟體工程、國際經濟與貿易、英語、日語、數字媒體藝術、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物聯網工程專業部分課程採用英語授課,建議非英語考生慎重報考,其他專業不限外語語種。
第十六條 關於往屆生和男女比例。對往屆生和應屆生錄取時同等對待,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條 關於調檔比例。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當地同科類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最高不超過120%。
第十八條 關於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為AB+,必測科目等級為4C 1合格。進檔後錄取辦法為先分數後等級。自主招生考生、與我校簽訂高水平藝術團招考協議的考生也須達到上述等級要求。
第十九條 關於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錄取時的專業志願間分數級差為0。
第二十條 關於外語類保送生等特殊類型考生。外語類保送生、經我校認定具有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與我校簽訂高水平藝術團或高水平運動隊招考協議的考生和藝術類考生的招收工作,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和我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關於錄取通知書。我校在接到經省級招辦核准備案並加蓋錄取專用章的錄取考生名單後,向已錄取考生寄送由我校校長簽發的錄取通知書。
第四章 學費
第二十二條 學費標准: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電子商務、市場營銷、經濟學、會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公共事業管理、法學專業5000元/年;軟體工程專業一、二年級5500元/年,三年級開始按學分收費,三、四年級共需修讀80學分,400元/學分;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物聯網工程專業6萬元/年;數字媒體藝術專業1萬元/年,其他各專業5500元/年。另外,將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最高標准不超過1500元/年。
第二十三條 獎貸學金政策、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專業介紹等詳細情況見當年報考指南等材料及我校本科生招生網上發布的信息。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招生錄取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學校監察處全程參與監督。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招生,嚴禁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亂收費行為,嚴肅查處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行為。一經發現,取消考生入學資格,已取得學籍的考生,開除學籍。同時,根據職責許可權范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或移交相關部門處理。我校監察處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五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二十六條 北京郵電大學 網址為www.bupt.e.cn , 北京郵電大學 本科生招生網網址為zsb.bupt.e.cn,E-mail信箱為[email protected]。咨詢電話:010-62282045,62283407(傳真)。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於 北京郵電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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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2022年北京郵電大學招生章程
北京郵電大學是一所全國重點公辦大學,同時也是雙一流建設大學,面向全國進行招生工作,開設多個專業,符合條件的均可報名,擇優錄取,各項專業學費也已做出了明確公示。下面是為大家整理的「北京郵電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北京郵電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本科生招生工作,保證本科生招生工作正常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物鬧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北京郵電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和 「雙一流」建設高校,培養包括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內的各類高級專門人才。普通本科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學校名稱為「北京郵電大學」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獲得畢業證書且符合國家和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北京郵電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條學校本科辦學地點有西土城路校區、沙河校區和海南校區:西土城路校區位於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10號;沙河校區位於北京市昌平區沙河高教園區;海南校區位於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縣黎安國際教育創新試驗區。
2022級學生各專業(類)辦學地點如下:
電子信息類(元班)、計算機類(元班)、通信工程(大類招生)、電子信息類、計算機類、軟體工程、人工智慧(大類招生)、金融科技、大數據管理與應用、工商管理類、電信工程及管理(中外合作辦學)、物聯網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電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辦學)、智能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辦學地點為一年級在沙河校區,二、三、四年級將根據學校規劃安排在沙河校區或西土城路校區;
網路空間安全(大類招生)、自動化類(智能機器人與智慧物流)、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商務智能與智慧供應鏈)、理科試驗班(信息科學)、英語、日語、法學、智能交互設計、數字媒體技術、網路與新媒體、數字媒體藝術專業辦學地點在沙河校區;
信息與計算科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辦學地點在海南校區。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要求,在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組織下進行。
第五條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由書記、校長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員會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對本科招生工作的重要環節進行監督和決策。招生辦公室作為常設機構,協調處理本科招生日常事務。
第六條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負責所在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工作。
第七條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錄取工作組,負責錄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嚴格執行國家核定的招生規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本著努力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則,結合近年來本校來源計劃編制情況、各地高考報名人數及生源質量等因素,綜合分析,制訂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九條預留計劃不超過學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招生專業及錄取原則
第十條北京郵電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考生德智體美勞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為面向國家重大戰略需求,面向信息科技前沿,培養高端急需人才,北京郵電大學設立未來學院,開設本碩博貫通培養實驗班,招生專業名稱為電子信息類(元班)和計算機類(元班)。
第十二條關於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北京郵電大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為電信工程及管理(中外合作辦學)、物聯網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電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辦學)、智能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信息與計算科學(中外合作辦學)五個專業。
我校中外合漏行作辦學專業以「北京郵電大學(宏福校區)」的名稱在本科批次招生,頒發北京郵電大學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以返螞嘩及英國倫敦瑪麗女王大學學士學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辦學地點參見本章程第三條。
第十三條關於調檔比例。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或批次,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
第十四條關於退檔。對於除高校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預科、港澳台僑聯招、高水平藝術團等特殊類型招生以外的平行志願投檔批次,在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我校提檔後不退檔;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所報專業志願已錄滿情況下做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關於徵集志願。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若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我校將根據相關省份的招生錄取政策,在相應批次控制線上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非第一志願的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將徵集志願。若徵集志願後仍未完成招生計劃,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較好的省份。
第十六條關於體檢。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根據專業(類)特點,色盲考生不能報考理科試驗班(信息科學)、數字媒體藝術專業,不宜報考通信工程(大類招生)、電子信息類、計算機類、智能交互設計、數字媒體技術、網路與新媒體專業。
第十七條關於外語語種。根據各專業(類)培養要求,英語、日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軟體工程、數字媒體藝術、電信工程及管理(中外合作辦學)、物聯網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電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辦學)、智能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信息與計算科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部分課程採用英語授課,建議非英語考生慎重報考;其他專業(類)不限外語語種。
第十八條關於往屆生和男女比例。對往屆生和應屆生錄取時同等對待,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條 關於錄取與加分。對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由各省級招辦按照規定加分投檔(不做分省計劃的招生類型不適用,高校專項計劃等特殊類型招生錄取要求詳見其招生簡章)。在安排專業時,以考生不含加分的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在除內蒙古外的其他省份,我校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加分)和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安排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級差。
同一專業(類)錄取時,若考生實際高考分數相同,依次優先錄取有政策加分者、相關科目分數高者。
對於非高考改革省份,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理工類專業(類)依次比較數學、理綜,文史類專業(英語、日語專業除外)依次比較語文、外語,英語和日語兩個語言類專業依次比較英語、語文。
對於北京、天津、上海、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海南九個高考改革省份,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選考科目為物理或者首選科目為物理的專業(類)依次比較數學、物理,不限選考科目要求或者首選科目為歷史的專業(類)(英語、日語專業除外)依次比較語文、外語,英語和日語兩個語言類專業依次比較英語、語文。
對於河北、遼寧、浙江、山東、重慶五個高考改革省份,投檔時將由所在省份招生考試機構按其相關規定直接投檔到專業。
第二十條關於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報考我校時須按照所在省份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我校當年各招生專業(類)的選考科目要求進行報考,由所在省份招生考試機構按其相關規定投檔。
對於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作為錄取參考。
第二十一條關於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二十二條關於特殊類型招生考生。經我校認定具有高校專項計劃資格的考生、高水平藝術團或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和藝術類考生的招收工作,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和我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關於錄取通知書。我校在接到經省級招辦核准備案並加蓋錄取專用章的錄取考生名單後,向已錄取考生寄送由我校校長簽發的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五條2022年學費標准:金融科技、大數據管理與應用、工商管理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商務智能與智慧供應鏈)、法學、網路與新媒體專業5000元/年;軟體工程專業一、二年級5500元/年,三、四年級16000元/年;電信工程及管理(中外合作辦學)、物聯網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7萬元/年;電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辦學)、智能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8萬元/年;信息與計算科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10萬元/年;數字媒體藝術專業1萬元/年,其他各專業(類)5500元/年。另外,將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沙河校區和西土城路校區住宿費最高標准不超過1500元/年,海南校區住宿費標准將參照海南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學校建有完備的「獎、助、貸、勤、補、償」資助體系,全方位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成長成才。新生入學時設有「綠色通道」,以保證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順利入學。
第二十七條獎貸學金政策、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專業(類)介紹等詳細情況見當年報考指南等材料及我校本科招生網上發布的信息。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招生錄取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本科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招生,嚴禁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亂收費行為,嚴肅查處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行為。我校監察處郵箱:jjjc@,電話:010-62281998。
第二十九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三十條北京郵電大學網址為/ ,北京郵電大學本科招生網網址為/, [email protected] :010-62282045,62285045,62283407(傳真)。微信公眾號:北郵本科招生。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解釋權屬於北京郵電大學。
❺ 北京郵電大學:2014年研究生招生信息
2014年各大高校的研究生招生簡章已經陸續的新鮮出爐啦,歡迎廣大考生留意,還會繼續關注各大高校的研究生招生
一、報考條件
(一)參加全國統考,須符合下列條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②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③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④下列三種類型考生須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且符合北京郵電大學根據各專業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具體參見《2013年同等學力者報考碩士研究生加試科目及報考條件》)。(a)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3年9月1日),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者;(b) 國家承認學歷的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c)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
同等學力復試時需以筆試方式螞銀加試兩門本科階段主幹課程,復試時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進修所報考專業本科階段課程的成績單,或通過自學修完所報考專業本科段課程的自我介紹;
②兩名副教授以上專家的推薦信各一封。
③相關專業報考的附加條件中的相應材料證明。
4.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准報考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5.在校研究生報考需徵得所在研究生培養單位同意。
6.自考本科生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7.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2年9月後出生),報考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8.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北京郵電大學規定的研究生入學體檢標准。
(二)報考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工程管理碩士或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專業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4、7、8各項的要求。
2.大虛絕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悶譽宴學歷後,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三)推薦免試
除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工程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外,北京郵電大學其他各碩士生招生專業均接收全國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本科畢業生攻讀碩士研究生,詳情見「北京郵電大學2013年推薦免試碩士生接收辦法」。
(四)參加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
根據教育部等五部委文件精神,為少數民族培養高層次骨幹人才,北京郵電大學2013年繼續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碩士研究生,具體情況詳見《北京郵電大學201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報考北京郵電大學,參加該計劃考試的考生請與所在省市高招辦聯系咨詢報考事宜。
二、報名
1.考生報名前仔細核對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201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報名實行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和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所有報考人員(含推免生)都必須在教育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指定的網站進行報名,並在規定的時間內憑報名號到報名點進行信息確認。現場確認的具體安排和要求請登錄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www.yzb.bupt.cn)查詢。
3.北京地區報考北京郵電大學的統考生、推免生以及報考125100工商管理碩士、125200公共管理碩士、125600工程管理碩士的考生必須選擇北京郵電大學報名點報名。外埠推免生和在外埠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須選擇推薦學校或當地省(市、區)招辦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4.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對考生的報名資格信息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後予以准考。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列印《准考證》,具體事宜以教育部公布為准。
三、考試
1.初試時間以教育部公布為准,選擇北京郵電大學報名點的考生在北京郵電大學參加考試;選擇外埠報名點的考生在報名點指定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
2.復試科目及方式請於2012年9月登錄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查看,復試時間請於2013年4月初登錄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查看。
四、體檢
1.全國統考、管理類聯考:復試階段由學校統一組織。
2.推薦免試:體檢具體要求請參見擬接收函。
體檢標准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五、錄取類別
碩士研究生的報考及錄取類別分四類:非定向、自籌、定向和委培。
1. 非定向:人事檔案等關系須轉入北京郵電大學,畢業後自主擇業,免繳學費,參加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享有一定數額獎學金。
2.自籌:人事檔案等關系須轉入北京郵電大學,畢業後自主擇業,在學期間需要繳學費,參加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享有一定數額獎學金。
3.定向:少數民族骨幹計劃類型考生錄取類別為定向,須在錄取前按照教育部要求簽定相應少數民族骨幹計劃協議書,畢業後按所簽署協議工作。在學期間免繳學費,並按協議書發放普通獎學金,不參加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
4.委培:在學期間仍屬原單位員工,人事檔案、戶口關系等不轉入北京郵電大學,須在錄取前由用人單位、考生與北京郵電大學簽訂三方委託培養協議書,畢業後回原單位工作,畢業時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派遣;在學期間需要用人單位向學校繳納學費和一次性的基本建設投資設備費,不發放生活補助,不參加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
六、學習年限
碩士生基本學習年限為2-2.5年
七、錄取
學校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和身體健康狀況等方面綜合評價確定錄取名單。
八、 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的招生人數僅供參考,具體招生人數以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為准。
九、北京郵電大學網址: http://www.bupt.e.cn
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址:http://www.yzb.bupt.cn
單位代碼: 10013
通訊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10號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 100876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地址: 學十樓236室
傳 真: 010-62285173
聯系電話: 010-62285173
十、各研究生招生學院、研究所、中心的聯系方式:
註:本事項中如有內容與教育部最新政策相沖突,北京郵電大學將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執行。
❻ 北京郵電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本科生招生工作,保證本科生招生工作正常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北京郵電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入選「雙一流」建設高校,培養包括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內的各類高級專門人才。普通本科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學校名稱為「北京郵電大學」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獲得畢業證書且符合國家和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北京郵電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條 學校現有西土城路校區、沙河校區和宏福校區:西土城路校區位於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10號;沙河校區位於北京市昌平區沙河高教園區,距西土城路校區約25公里;宏福校區位於北京市昌平區北七家鎮鄭各庄,距西土城路校區約21公里。2020級學生一、二、三年級教學安排在沙河校區,各專業四年級教學安排地點將根據學校規劃安排確定。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要求,在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組織下進行。
第五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由書記、校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員會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對本科招生工作的重要環節進行監督和決策。招生辦公室作為常設機構,協調處理本科招生日常事務。
第六條 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負責所在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工作。
第七條 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錄取工作組,負責錄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嚴格執行國家核定的招生規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本著努力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則,結合近年來本校來源計劃編制情況、各地高考報名人數及生源質量等因素,綜合分析,制訂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九條 預留計劃不超過學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招生錄取原則
第十條 北京郵電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考生德智體美勞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關於調檔比例。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
第十二條 關於退檔。對於除高校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預科、港澳台僑聯招、高水平藝術團等特殊類型招生以外的平行志願投檔批次,在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我校提檔後不退檔;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所報專業志願已錄滿情況下做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 關於徵集志願。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若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我校將根據相關省份的招生錄取政策,在相應批次控制線上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非第一志願的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將徵集志願。若徵集志願後仍未完成招生計劃,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較好的省份。
第十四條 關於體檢。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根據專業(類)特點,色盲考生不能報考應用物理學和數字媒體藝術專業,不宜報考通信工程(大類招生)、電子信息類、計算機類、科技與創意設計試驗班。
第十五條 關於外語語種。根據各專業(類)培養要求,英語、日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軟體工程、數字媒體藝術、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物聯網工程專業部分課程採用英語授課,建議非英語考生慎重報考;其他專業(類)不限外語語種。
第十六條 關於往屆生和男女比例。對往屆生和應屆生錄取時同等對待,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條 關於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北京郵電大學今年共有44個本科專業,其中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物聯網工程三個專業為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我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以「北京郵電大學(宏福校區)」的名稱在本科批次招生,頒發北京郵電大學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以及英國倫敦瑪麗女王大學學士學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生的教學安排地點參見本章程第三條。
第十八條 關於錄取與加分。對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由各省級招辦按照規定加分投檔(不做分省計劃的招生類型不適用)。在安排專業時,以考生不含加分的實際高考分數為主要錄取依據,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級差。
同一專業(類)錄取時,若考生實際高考分數相同,依次優先錄取有政策加分者、相關科目分數高者。
對於非高考改革省份,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理工類專業(類)依次比較數學、理綜,文史類專業(英語、日語專業除外)依次比較語文、外語,英語和日語兩個語言類專業依次比較英語、語文。
對於北京、天津、上海、海南四個高考改革省份,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選考科目為物理的專業(類)依次比較數學、物理,不限選考科目要求的專業(類)(英語、日語專業除外)依次比較語文、外語,英語和日語兩個語言類專業依次比較英語、語文。
對於浙江、山東兩個高考改革省份,投檔時將由所在省份招生考試機構按其相關規定直接投檔到專業。
第十九條 關於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報考我校時須按照所在省份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我校當年各招生專業(類)的選考科目要求進行報考,由所在省份招生考試機構按其相關規定投檔。
對於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作為錄取參考。
第二十條 關於江蘇省考生。高考錄取時要求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最低為AB+,必測科目等級均為合格。進檔後錄取辦法為先分數後等級,錄取分專業依次比較高考實考分數、文理科獎勵分、選考科目等級、數學科目分數,等級優先次序由高到低分別為A+A+、A+A、A+B+、AA、AB+。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的考生也須達到上述等級要求。
第二十一條 關於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二十二條 關於特殊類型招生考生。經我校認定具有高校專項計劃資格的考生、高水平藝術團或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和藝術類考生的招收工作,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和我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關於錄取通知書。我校在接到經省級招辦核准備案並加蓋錄取專用章的錄取考生名單後,向已錄取考生寄送由我校校長簽發的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五條 2020年學費標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工商管理類、電子商務、公共事業管理、法學、郵政管理(互聯網與智慧物流)專業5000元/年;軟體工程專業一、二年級5500元/年,三年級開始按學分收費,三、四年級共需修讀80學分,400元/學分;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物聯網工程專業7萬元/年;數字媒體藝術專業1萬元/年,其他各專業(類)5500元/年。另外,將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最高標准不超過1500元/年。
第二十六條 學校建有完備的「獎、助、貸、勤、補、償」資助體系,全方位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成長成才。新生入學時設有「綠色通道」,以保證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順利入學。
第二十七條 獎貸學金政策、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專業(類)介紹等詳細情況見當年報考指南等材料及我校本科生招生網上發布的信息。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招生錄取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本科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招生,嚴禁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亂收費行為,嚴肅查處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行為。我校監察處郵箱:[email protected],電話:010-62281998。
第二十九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三十條 北京郵電大學網址為https://www.bupt.e.cn/ ,北京郵電大學本科生招生網網址為https://zsb.bupt.e.cn/,E-mail信箱為[email protected]。咨詢電話:010-62282045,62285045,62283407(傳真)。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於北京郵電大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