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招生排名 » 華中科技大學成教招生簡章

華中科技大學成教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 2023-06-28 01:29:50

A. 2022年華中科技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2022年華中科技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已經公布,以下是具體內容,供大家參考。


華中科技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一、招生對象及條件


學生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符合2022年統一 高考 報名條件;申請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本省份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的農村;申請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含攜且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勤奮好學、成績達到年級前3%的優秀學生。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160人,招生專業為電子信息類(光電學院)、預防醫學、化學類、生物科學類、葯學類、環境科學與工程類、交通工程、船舶與海洋工程、醫學檢驗技術、中西醫臨床醫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醫學信息)。我校將根據各省份入圍資格學生人數,確定具體的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並通過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對考生所報專業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



註:具體錄取專業名稱以我校錄取通知 書 為准。


三、招生程序


1.報名


學生由本人根據自身情況提出申請,登陸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寫報名信息,列印申請表。此表需由申請人簽字、所在中學審核蓋章,並附有關獲獎 證書 復印件、高中階段學業水平 考試 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材料(思想品德、遵紀守法、身心健康、社會實踐)等相關證明(要求規格均為A4幅面紙張)材料一並掃描上傳至報名系統。


報名時間為2022年4月18日至4月25日。所有報名材料通過報名系統網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紙質報名申請材料。未按要求完成報名、報名材料不合要求者,報名無效。中學須在校內公示經審核同意報考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的學生名單。


2.考核入圍


5月20日前,有關省份完成申請考生基本條件審核。在有關省份完成考生資格審核基礎上,學校對考生提供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確定考生入圍資格。入圍資格名單將於5月底前在華中科技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並報教育部及考生所在地區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備案。


3.錄取政策


所有入選考生,須按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和我旅知校要求填報高校專項計劃招生 志願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對所填報專業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


所有入拆老消選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第一批院校錄取控制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應 分數線 執行),學校即可根據所在省份安排的招生計劃按照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錄取,並根據我 校招 生章程的規定安排專業。從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後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B. 華中科技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現將實施辦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具有強烈的專業興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勞的精神,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研究與技術創新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的考生分以下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第二類: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此類考生招生計劃單列)

高中階段獲得過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生物、化學、信息學)決賽金獎、銀獎的考生(獎項須經中國科協(http://gs.cyscc.org/)名單公示)。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為突出基礎學科在國家關鍵領域的支撐引領作用,同時聚焦國家人才緊缺的人文社會科學領域,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設置如下:

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基礎醫學﹑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哲學。招生計劃不超過120人。我校將在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重慶市﹑四川省﹑陝西省投放強基計劃招生專業。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考生本人以真實誠信為原則,根據自身情況提出申請,登錄「華中科技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87)報名,填寫報名信息,選擇報考專業(考生須按照專業志願順序填報所有可填專業)。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報名時間:5月10日—5月30日12:00 。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入圍校考辦法

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各省(區、市)本科一批院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並錄取批次省份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應分數線為准),高考改革試點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其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7月26日前,符合第一類報考條件的考生,我校將依據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照考生所屬科類不超過分省招生計劃數的4倍確定各省入圍高校考核考生名單,末位高考成績相同的考生均予以入圍參加考核並公示入圍標准。符合第二類報考條件的考生,直接獲得入圍測試資格。

(四)高校考核

學校將於8月4日前舉行高校考核(含面試和體育測試)。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測試形式:分專業組面試(理科專業組及文科專業組)、體育測試

測試地點:華中科技大學

分專業組面試:按照考生專業志願分專業組進行面試考核,面試採用多對一模式,主要考查考生綜合素質,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及創新思維,會對考生報名時所提供的綜合素質評價檔案進行全面、深入的考核。面試成績由學業基礎能力和綜合素質評價兩部分構成(滿分100分)。

體育測試:測試包括立定跳遠、50米跑2個項目。測試評分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2014版)高三年級標准執行。

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另行通知。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不含加分,折算成滿分100分)*85%+面試成績*15%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填報志願和所在生源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名額,分科類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專業安排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高考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面試成績、體育成績進行排序。

對於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第一類同科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錄取。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於8月5日前公示錄取標准。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志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強基計劃招生錄取的考生按照專業單獨編班,單獨實施人才培養模式。試行本碩博銜接培養模式,執行分流考核方案,對學生進出實行動態管理,對人才培養模式實行動態調整;享受優先推免、公派留學、獎學金等方面的優惠政策,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點擊查看)

五、其他說明

(一)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二)強基計劃錄取的考生入學後不允許轉專業。

(三)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四)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五)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2B以上。

(六)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必須與報考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一致。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華中科技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我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七、咨詢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037號

華中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郵編:430074

咨詢電話:027-87542228 87559946

傳 真:027-87557014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網址:http://zsb.hust.e.cn

紀委(監察處):027-87543616

八、本簡章由華中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

C. 2023年華中科技大學體育類招生簡章(運動訓練專業)


2023年華中科技大學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已經公布,主要包含招生項目、招生計劃、報名條件、 考試 安排、錄取規則、 收費標准 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華中科技大學2023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


根據《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 民族 傳統 體育 專業招生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2023年我校運動訓練專業面向全國實行單獨招生。


一、 專業介紹


1.培養目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具有高度的社會責任感、較好的科學和文化素養,具備現代教育、健康理念,系統掌握專項運動教學、訓練、競賽的基本理論與方法,具備較強的專項運動技能和運動訓練指導及競賽組織能力,能夠勝任專項運動教學、訓練和競賽組織 工作 ,並具有良好的服務於社會體育各行各業能力的新型體育復合型人才。


2.我校運動訓練專業學制為全日制本科四年。


3.頒發學歷學位 證書 。凡具有華中科技大學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修業期限內,完成規定的課程修讀學分,達到 畢業 要求者,准予畢業並頒發華中科技大學本科畢業證 書 ;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 畢業生 ,授予華中科技大學學士學位並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二、招生計劃及項目


1.招生計劃:27人以內,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2.運動專項設置:



三、報名條件


1.符合2023 年普通 高考 報名條件,且已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普通高考報名(具氏輪橘體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求執行)。


2.具備我 校招 生項目的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運動技術等級稱號,且考生本人的運動員技術等級項目應與報考的招生項目一致,考生如具備所報考項目的多殲團個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報名時需填報所有符合報名要求的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考生運動技術等級以「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www.ydyecation.com)或「體教聯盟APP」中「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系統」公示的數據信息為准,且2023年報名考生的等級證書審批日期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3.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良好。我校對考生身體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四、報名方法


1.考生必須統一在「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或「體教聯盟APP」中「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系統」(以下簡稱「體育單招系統」)進行注冊(驗證考生報名資格)並報名,具體時間:


注冊時間: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報名時間: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2.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通過「體育單招系統」進行注冊報名,報名時應合理選擇不超過2所招生院校,並確定 志願 順序。錄取將依據考生確定的志願順序執行。考生依據體育專項考試的收費標准和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文化考試收費標准,在線繳納考試費。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對考生生源地信息進行審核,考生生源地如有變化,考生應根據審核後的生源所在地文化考試收費標准,辦理文化考試費補繳或退費手續,未按規定時間補繳文化考試費的考生將被取消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


3.考生必須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普通高桐升考報名,具體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求執行。


4.報考專項只能填寫我校規定項目中的一項。考生報考的專項應與運動技術等級證書項目一致,不得改動。


5.考生報名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報名材料不全或存在虛假現象,均視為報名無效。


五、考試


考試時間、地點及列印考試准 考證 等具體事宜,以國家體育總局「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公布內容為准。


(一)文化考試


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政治、英語四科,每科滿分為150分,四科滿分為600分,使用國家通用 語言 文字作答。


文化考試時間:2023年4月15日至16日


文化考試地點:由高考報名所在地省級招生機構組織,詳見文化考試准考證(登錄「體育單招系統」列印文化考試准考證)。


(二)體育專項考試


體育專項考試採用全國統考和分區統考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體育總局委託有關院校組織體育專項考試,按照體育總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准》(2023版)評分。考生必須依據所獲得的運動等級證書的項目進行體育專項考試,不得跨項考試。體育專項考試將進行興奮劑檢查,考生應簽訂《反興奮劑承諾書》,拒不簽訂承諾書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興奮劑違規的考生,視為考試作弊,取消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並通報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體育專項考試時間、地點請查看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www.ydyecation.com) 或「體教聯盟APP」具體通知。


六、錄取原則


1.文化成績、體育專項考試成績均須達到我校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 分數線 :文化成績不低於150分,對具備運動健將技術等級的考生,文化成績不低於130分;體育專項成績不低於70分。


2.採用國家體育總局最新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准》。在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根據考生的文化成績(摺合百分制後)和體育專項成績按照3:7比例進行綜合評價,文體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文體綜合分計算時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採用四捨五入計數保留法。考生文體綜合分不得低於60分。


3.對於達到我校文化和體育專項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我校依據上線考生填報的志願梯次順序,根據分項目招生計劃按照文體綜合分由高到低分男女進行錄取,文體綜合分相同時按體育專項成績擇優錄取。優先錄取一志願,若招生計劃未完成,再錄取二志願。


4.錄取結果信息將在「華中科技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網站進行公示。


5.考生若已報名運動訓練專業志願並被錄取,不得放棄錄取資格,同時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


6.考生弄虛作假,或發生考試違規違紀行為,經查實,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處理暫行辦法》,取消其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已入學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入學復查


1. 新生 入學後,學校將進行全面復查,並組織專家進行專業復測,如發現不符合國家規定的錄取條件、違反招生規定、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2.錄取為運動訓練專業的學生進校後不能調整到其他專業。


八、其他事項


1.若教育部、體育總局及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對運動訓練專業招生有新的規定,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2.學校紀檢監察機構負責運動訓練專業招生工作過程中的監督檢查,本科生院招生工作辦公室和體育學院落實運動訓練專業招生工作的紀律與規定。


九、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7-87542228(本科生院招生工作辦公室)


027-87557645(體育學院)


咨詢時間:工作日8:00-11:50/14:00-17:30


紀檢監察電話:027-87543616


傳真:027-87557014

熱點內容
四川農業大學申請考核博士 發布:2025-10-20 08:58:11 瀏覽:981
福田雷沃重工本科生待遇怎麼樣 發布:2025-10-20 08:53:49 瀏覽:575
華為要本科生嗎 發布:2025-10-20 08:25:41 瀏覽:550
2008年青島本科生工資 發布:2025-10-20 08:04:24 瀏覽:444
東北大學藝術考研 發布:2025-10-20 07:38:35 瀏覽:299
我的大學生活txt 發布:2025-10-20 07:35:28 瀏覽:25
人民大學外語系考研 發布:2025-10-20 07:31:12 瀏覽:894
上海交通大學考研輔導班 發布:2025-10-20 07:24:54 瀏覽:420
華中農業大學細胞生物學考研群 發布:2025-10-20 07:09:36 瀏覽:558
南京大學2016考研線 發布:2025-10-20 06:43:12 瀏覽: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