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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南開大學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 2023-06-28 11:02:24

❶ 南開大學2013年的招生簡章

《12年都還沒招生呢。哪有13年簡章啊~》不知道你要的是不是這個~
南開大學2011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文章來源: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 瀏覽次數:1655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授予的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1]2號)中的規定,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一條 學校名稱:南開大學。
辦學類型: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南開大學。
證書種類: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基本要求時,准予畢業,並發給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並發給學位證書。

第二條 學校地址:校本部 天津市南開區衛津路94號;
迎水道校區 天津市南開區迎水道100號;
泰達學院 天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宏達街23號。

第三條 南開大學是國家教育部直屬綜合性、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是首批列入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大學之一,上級主管部門為教育部。

第四條 南開大學擁有雄厚的師資力量,堅實的科研基礎以及獨特的專業優勢,具備培養學士、碩士、博士和博士後等各級各類高級人才的完整教育體系。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經教育部核准,2011年南開大學計劃招收本科生3120人。我校根據我國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需要、學校辦學條件,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適度調減在屬地安排的計劃比例,以往年分省招生計劃數為基礎,結合近年來各地生源情況和畢業生就業情況,編制2011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六條 招生范圍:本科生面向全國(含港、澳、台地區)招生,所有招生計劃及收費標准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向社會公布,考生可向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查詢。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七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由主管校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南開大學招生委員會」,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執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決議,研究制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規定,並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八條 招生委員會下設「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招生辦公室負責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有:進行有關招生工作的調查研究;根據學校的發展規模,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全面系統地宣傳學校的辦學思想、辦學條件、專業設置等情況;組織新生錄取。

第九條 南開大學本科生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關於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1]2號)的各項規定,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的監督。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德、體考核合格的情況下,以所填報志願和文化考試成績為依據,公平競爭,公正錄取。

第十一條 錄取專業按總分優先的原則,將調檔范圍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隊,當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願錄取線時,則看是否達到了第二專業志願錄取分數線,依次類推直到錄取到最後一個專業志願。各專業志願之間沒有分數級差。

第十二條 如果當地同批次控制分數線以上第一志願報考我校人數不滿招生計劃數時,學校招收非第一志願考生,非第一志願考生的實際高考成績應不低於已投檔的第一志願考生的平均分。學校按志願順序依次調取非第一志願考生檔案,優先選擇有專業服從志願的考生。在分專業時,根據高考成績並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安排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於部分徵求志願的省份,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十三條 不錄取沒有填報南開大學志願的考生。

第十四條 對於有關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規定的招生錄取加分政策,學校可參考當地政策加分提檔,但在安排專業時不考慮加分因素,只按實際高考分數安排專業。在高考總分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況下,安排專業時優先安排語文、數學和外語三科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五條 對江蘇考生實行先分數後等級規則排序,決定能否錄取與所錄專業。錄取專業時不考慮照顧分。選測科目和等級以招生計劃中公布的為准。

第十六條 對天津考生,在高考成績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況下,優先錄取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較佳的考生;在高考成績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況下,優先安排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較佳的考生的錄取專業。我校在高考錄取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使用採取金牌榜排序,即按獲A的多少排序,如獲A的數目相同,再看獲B的數目,以此類推。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安排專業時優先安排語文、數學和外語三科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七條 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非通用語選拔招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美術類等錄取辦法依據教育部、省(市、區)招辦規定及我校本年度相關類別招生簡章和考生與學校簽訂的協議執行。

第十八條 對於參加《高校招生》雜志第九屆「創新英語作文大賽」的優勝者,第一志願填報南開大學,高考成績達到南開大學在當地投檔線,專業服從調劑,南開大學優先錄取。

第十九條 在公布專業計劃時,公布使用英語教材進行教學的專業。提醒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填報相關專業志願時,要慎重考慮該專業對英語水平的特別要求。

第二十條 依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的規定對考生進行體檢。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情況予以不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者,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學校依據有關規定設立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措施,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三條 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錄取工作結束後,錄取結果將及時在南開大學本科生招生信息網上公布,考生可上網查詢。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南開大學招生委員會於2011年4月10日審查通過,適用於南開大學2011年本科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南開大學招生委員會委託「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
南開大學本科生招生咨詢電話:022—23504845
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網址:http://zsb.nankai.e.cn
南開大學網址:http://www.nankai.e.cn
E-mail:[email protected]

❷ 南開大學2010年研究生招生簡章在哪裡有啊急!!!

http://202.113.28.107/admissions/master/files/jianzhang.htm
南開大學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學校名稱: 南開大學
單位代碼: 10055
地 址: 天津市南開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 300071
聯 系 人: 研招辦

南開大學201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說明

一、目錄內所公布的的招生指標,學術型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研究生均包含推免生指標。

二、推薦免試生是指在原學校獲推薦免試資格並且經我校面試合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接收我
校和其他重點大學取得推薦學校免試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按照教育部文件,工商管理碩士、公
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專業學位研究生不允許接收推
薦免試生,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文件執行。推薦免試生均須參加網上報名並在規定時間內繳費、
照相,報考專業在報名時一經確定,後期不得更改。

三、學術型研究生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生(含應屆生和往屆生);
3、高自考學生和網路教育學生在網上報名時,即10月份,必須已經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網上報
名時必須填寫畢業證書編號,此種情況考生正常報考,不算同等學力。在現場照相時,即11月10日
至11月14日期間,需要查驗畢業證書原件,任何證明無效。對於12月份或轉年1月份才能取得本科畢
業證書的高自考學生,不允許報考,任何證明無效。
4、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1年9月1日,下
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含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
的人員要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a.獲得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通過證書或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達
到425分以上。b.在核心期刊發表相當於報考專業本科畢業論文水平的文章。
同等學力考生不允許跨學科報考,並且復試時須加試兩門本科專業基礎課。
5、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6、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7、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准。

四、專業學位研究生報考條件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非法學]
聯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學術型研究生報考條件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
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法學]聯考」
)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學術型研究生報考條件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的(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
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
目管理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學術型研究生報考條件中第1、6、7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
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
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時間計算由取得畢業證之日到2011年9月1日)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
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外的其它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
合學術型研究生報考條件中的各項要求。
5、專業學位研究生不允許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計劃和強軍計劃考生報考。
6、我校各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對考生來源是否在職進行了具體規定,詳見《南開大學2011年
招生專業目錄》中的備注一欄。

五、學制:
學術型研究生:人文社會學術型研究生研究生學制為兩年(少數專業學制為三年),理工科專
業的碩士研究生學制一般為三年。
專業學位研究生:請向各招生學院咨詢。

六、培養機制改革:我校已經實行培養機制改革,實施學業獎學金和助學金體系,具體實施辦
法請以研究生院網頁公布的相關文件為准。專業學位研究生(包括推薦免試生)一律不參評學業獎
學金。

七、初試科目設置:
1、學術型研究生招生初試一般為四個單元。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
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學、歷史學、醫學三個學科門類初試為三門,具體做法如下:教育學、歷史學、醫學三個
學科門類(包括三個學科門類下自主設置的二級學科),初試科目一律為三門,即:政治理論、外
國語及專業基礎綜合,專業基礎綜合共300分,考試時間仍為三個小時。其中,除葯物化學、口腔
臨床醫學、考古學及博物館學專業外,專業基礎綜合部分均為國家統一命題,我校不提供參考書目。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科初試科目為四門,即政治理論、外國語、數學一和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
綜合,其中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的考試由教育部統一命題。
農學門類初試科目為四門,即政治理論、外國語、化學(農)、農學學科基礎綜合,其中化學
(農)的考試由教育部統一命題, 農學學科基礎綜合由學校自命題。
2、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初試科目一般為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四個單元
,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會計碩士和圖書情報碩士各考試科目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200分、100分。
臨床醫學碩士各考試科目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300分。
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初試科目設外國語、管理類聯考
綜合能力兩個單元,滿分分別為100分,200分。

八、報名方式及時間:先在網上報名,然後攜帶身份證原件、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一份A4復印
件(應屆畢業生帶學生證原件及一份A4復印件)、現役軍人(文職幹部)證件和網上報名編號在規
定時間到報考點確認,繳費、照相。例如:網上報名時報考點選擇的是南開大學,請到南開大學確
認,在哪裡確認則在哪裡考試。經過確認後,報名才生效。網上報名時間和網址以教育部最新公布
為准。

九、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藝術碩士以及學術型研究生文學院藝術類的考生(詳見
南開大學招生專業目錄文學院備注欄)網上報名時報名點必須選擇南開大學,並且到南開大學繳費、
照相,考試地點為南開大學。

十、報考手續: 報名時在報名點查驗畢業證或學生證原件,復試時我校將再次全面審核報考資
格,不符合報考資格將不準予復試。

十一、考生報名時只填學科、專業和研究方向,並按備注內容准確填寫,錄取進校後再確定指導
教師。

十二、外語專業的二外不參加統考,其他專業的英語、日語、俄語參加全國統考。外語語種在兩
個以上者任選一種。

十三、考試時間:以教育部公布時間為准。

十四、實行差額復試,復試加試專業課的筆試(筆試科目將於3月份在網上公布)和面試以及外語
聽力、口語測試,進行綜合能力考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
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十五、有關事宜請登陸南開大學研究生院主頁http://graate.nankai.e.cn,並隨時留意網上
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說明、招生專業目錄及其參考書目均以南開大學研究生院網頁上公布的最
新版本為准。

南開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2010年9月8日

❸ 2022年南開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2022年南開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已經公布,以下是具體內容,供大家參考。


南開大學2022年「揚帆計劃」高校專項招生簡章枯正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 考試 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和相關文件具體要求,為進一步拓寬農村學生就讀重點高校升學渠道,我校專門安排一定數量的招生名額,主要選拔邊遠、貧困、 民族 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進一步提高招收農村學生比例。


一、招生對象及條件


認同南開「公能」素質教育理念的優秀農村高中 畢業生 且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符合2022年統一 高考 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高校專項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二、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數不少於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招生專業詳見報名系統。我校將根據各省(區、市)報名審核通過的人數以及生源地歷年生源在校表現情況等因素分科類確定分省計劃,分省計劃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並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


根據往年生源報名及錄取情況,為進一步匹配考生報考意願,我校今年高校專項招生省份為: 安徽 、 重巧敏慶 、 福建 、 甘肅 、 廣東 、 廣西 、 貴州 、 河北 、 河南 、 黑龍江 、 湖北 、 湖南 、 吉林 、 江蘇 、 江西 、 遼寧 、 內蒙古 、 山東 、 山西 、 陝西 、 四川 、 雲南 、 浙江 。


註:報考我校高校專項的考生身體條件須符合《普通高等學 校招 生體檢 工作 指導意見》文件要求。


三、報名方式及考核辦法


1.報名方式


考生須登錄陽光高考平台「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按要求進行網上申報(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同時在報名系統中上傳以下材料:


①高校專項報名申請表:網上報名時,按報名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系統將自動生成申請表,請按要求下載列印,列印申請表最後一欄簽名處必須由學生本人手寫簽名確認並請中學確認情況及加蓋中學公章。


②綜合素質評價表。


③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單。


④獲獎 證書 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⑤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首頁、戶主頁及本人頁。


⑥由戶籍所在縣高中開具的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證明。


以上申請材料中①②③④⑥均須所在中學加蓋中學公章。申請材料①②③④⑤⑥請以照片形式上傳,所有上傳材料均須清晰可讀。所有報名材料均須上傳至報名系統,我校不接受紙質報名材料。


2.考核辦法


學校將組織專家對戶籍、學籍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中的 學習 成績、在校表現、獲獎情況、社會活動、個人陳述等孝敗枝進行綜合評定,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及專業。


四、錄取辦法


1.入選資格考生 高考志願 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准。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須達到當地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確定的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上一定分值,其中山東的分值為60分,浙江為30分,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為80分;內蒙古的考生須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控制 分數線 上100分及以上;其他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須達南開大學在生源省份同科類第一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40分(含)之內,且高於生源地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並一、 二本 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對滿足上述條件的進檔考生,我校根據生源所在地招生計劃及考生 志願 按照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公示專業擇優錄取。根據各省生源情況,錄取時學校可適當在省份間調整招生計劃。


2.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公布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不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的考生不予錄取。


3.如生源不足,本計劃不進行徵集志願或降分錄取。


五、實施程序


1.2022年4月11日-4月25日進行網上報名,考生須在2022年4月25日之前將所有材料上傳至報名系統。


2.2022年4月26日-5月30日期間,南開大學將組織專家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於5月31日前公布審核結果。


六、公示


我校確認的高校專項入選考生須由學生所在中學、省級招生辦公室進行公示,我校也將通過南開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並報送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

❹ 天津:南開大學2023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 #考研# 導語】 考研頻道從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了解到,南開大學2023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已發布,詳情如下:

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為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證公開、公平、公正,根據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及相關文件要求,特製定本招生簡章。

一、招生計劃

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的碩士專業目錄查詢中所列各專業(或各研究方向)的擬招生人數(不含推免)以及我校公布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所列計劃數均為根據以往生源情況所做的預估數,最終錄取人數將根據規劃部門實際下達計劃數、推免實際錄取情況、統考合格生源情況進行調整。中國研漏慶究生招生信息網推免服務系統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中所列擬接收推免生人數僅供參考,最終錄取推免生人數要以南開大學研究生招生網10月底公布的數字為准。

二、學習方式

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准,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我校根據其修業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註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准,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三、招生專業

我校2023年部分學術學位研究生按一級學科招生,入學後對應的培養專業見《南開大學2023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培養專業對照表》。

四、推薦免試

推薦免試生是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獲得原學校推薦免試資格並且經我校復試合格的學生。推薦免試生均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進行網上報名、繳費,報考專業和研究方向在報名時一經確定,後期不得隨意更改。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接收推免生。

其他符合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條件(如在部隊榮立二等功等)的人員,應在國家規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返襪握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報名。

五、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好彎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南開大學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入學之日一般為新生入學年份的9月初,具體日期請以當年錄取階段發布的通知為准,下同)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以下兩類可以按照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1)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或2年以上可以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2)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即在網上報名截止之前,已經獲得本科結業證書者),可以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對於在網上報名時僅獲得本科結業證書,在復試前又獲得了本科畢業證書者,復試時仍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二)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以及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旅遊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第(一)條中的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時間計算由取得畢業證之日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4、報名參加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碩士、口腔醫學專業學位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2)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碩士、口腔醫學專業學位碩士只招收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規定專業的應屆或往屆本科畢業生。對於已經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

(三)其他報考規定:

1、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請參見《關於有研究生學籍的考生及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提供證明材料的通知》,查詢網址:南開大學研招網http://yzb.nankai.e.cn/報考指南中的碩士一欄中的報名欄目。

2、我校部分招生專業在《南開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的備注一欄標注合作辦學的,相關事宜請向報考學院咨詢。

3、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即錄取類別均為定向。考生在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報考類別」應選擇「定向就業」,並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或定向就業協議,簡稱協議,下同)。不能提供定向就業合同(或協議)的,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對於報考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但在網報系統中報考類別選擇「非定向就業」的考生,須接受在錄取時錄取類別為「定向」,且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或協議),否則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詳見:《關於碩士報考類別「定向」「非定向」的說明》(網址:南開大學研招網http://yzb.nankai.e.cn/報考指南中的碩士一欄中的報名欄目)。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4、南開大學不接受單獨考試方式報考的考生。

5、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面向各專業招生。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為國家定向培養專項招生計劃,符合條件的招生單位可招收不超過10%的漢族考生」,我校將嚴格執行漢族考生的招生比例要求。關於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其他問題請考生參見《關於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計劃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問題解答》(網址:南開大學研招網http://yzb.nankai.e.cn/報考指南中的碩士一欄中的骨幹計劃欄目)。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准。

6、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面向所有專業招生。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關於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其他問題請考生參見《關於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問題解答》(網址:南開大學研招網http://yzb.nankai.e.cn/報考指南中的碩士一欄中的退役士兵計劃欄目)。

(四)照顧政策:

1、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願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後,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項加分。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各招生單位應嚴格規范執行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統一規定的范圍和標准外,不得擅自擴大范圍、另設標准。

符合以上(1-3)規定條件並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

4、根據相關規定,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符合規定條件並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並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我校在復試(含調劑)前進行復審。

六、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並在報考點規定時間內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在網上繳納報考費。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書》並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在津報名參加考試的,報考點選擇以天津市高招辦在研招網網報公告中公布的信息為准。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信息,並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願。

4、考生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准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同時需在我校規定時間內提交電子版認證材料等(具體要求請隨時關注南開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7、殘障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化考試便利服務的,請於報名階段與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我校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准備。

8、考生應當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9、考生應當按要求准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0、網上報名有關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詳見《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及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公布的報考須知。

11、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後,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二)網上確認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和報考點發布的公告。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以及報考點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各報考點發布的通知為准),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2023年入學之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憑准考證(自考生)和學生證(網路教育考生)方可辦理網上確認手續。

4、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5、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6、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三)其他

報考工商管理碩士的考生報名除按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外,還要以我校MBA中心網站的相關通知要求為准。(網址:http://mba.nankai.e.cn/,咨詢電話:022-23501128,022-23509396)。

七、指導教師的確定

報名時無需選擇指導教師,錄取入學後再行確定。

八、初試

1、初試時間: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6日進行(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報考南開大學的全部(含文學院藝術類)考生初試時間均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6日沒有考試。報考南開大學文學院藝術類的考生請仔細閱讀南開大學研招網http://yzb.nankai.e.cn/報考指南中的碩士一欄中的報名欄目發布的《關於報考南開大學文學院藝術類2023年碩士研究生的溫馨提示》。

2、初試科目:詳見2023年招生專業目錄。

3、准考證列印: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列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九、復試

1、復試時我校將再次全面審核報考資格,不符合報考資格將不準予復試。

2、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於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一般採取差額形式。復試時間、地點、辦法、程序擬於2023年3月在南開大學研究生招生網或南開大學各招生學院網上公布。參加管理類聯考專業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十、錄取

1、學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補充規定,根據學校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考生資格在錄取檢查時將重新核查,如不符合要求將取消錄取資格。

2、研究生新生入學報到時,我校將對學生的入學資格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十一、信息公開公示

通過我校研招網公布南開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招生專業目錄和招生計劃。在復試、錄取階段,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公布我校復試錄取辦法,通過各招生學院網站公布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各專業招生人數、參加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並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的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進行說明,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

十二、學制

南開大學碩士研究生的基本修業年限一般為2至3年。碩士研究生的基本修業年限以其入學當年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制為准。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最長修業年限(含保留學籍和休學時間)為基本修業年限延長1年,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基本修業年限和最長修業年限(含保留學籍和休學時間)參照《南開大學專業學位研究生管理規定》執行。

南開大學2023級碩士研究生學制查詢網址:南開大學研招網http://yzb.nankai.e.cn/報考指南中的碩士一欄中的學費及學制欄目),如有變動,請以最新通知為准。

十三、學費、戶籍、住宿、培養和住宿所在校區、檔案及獎助、派遣

1、學費:所有被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均須按學費標准繳納學費,各專業具體學費標准查詢網址:南開大學研招網http://yzb.nankai.e.cn/報考指南中的碩士一欄中的收費標准欄目。如有變動,請以最新通知為准。

2、戶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戶籍是否轉入由考生自定。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不接收戶籍的轉入。

3、住宿: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4、培養和住宿所在校區:招生學院所在校區請參見南開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報考指南中的其他一欄《南開大學各招生學院所在校區列表》。因教學科研、資源調配等需要,部分學生培養所在校區、住宿所在校區可能與招生學院(所)所在校區不一致,請以實際安排為准。

5、檔案及獎助: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人事檔案是否調入南開大學由考生自行決定,人事檔案如果不調入南開大學,不影響錄取,可能影響部分行業就業,並且將會影響享受部分獎助政策,具體請參考我校現行的學業獎學金、助學金管理辦法,詳見南開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碩士-獎助體系欄目(網址:http://yzb.nankai.e.cn)。如有變動,請以學校最新文件為准。

(2)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不接收檔案的轉入,國家撥款的各類獎助學金以相關規定為准,其他獎、助、酬金均參照當年相應的文件辦法執行。如有變動,請以學校最新文件為准。

6、錄取類別及派遣:除了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計劃、西部計劃錄取類別為定向外,其他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為非定向。錄取類別為定向的,按錄取時簽訂的定向就業合同(或協議)就業,天津市就業主管部門和學校不為定向學生辦理定向就業合同(或協議)約定以外地區或單位的就業及派遣手續;錄取類別為非定向的,均可以自主就業擇業以及辦理派遣手續,與人事檔案是否轉入無關,但人事檔案不在學校可能影響部分行業就業。

十四、其他

1、請考生將微信綁定個人學信網賬號,綁定方法詳見南開大學研招網http://yzb.nankai.e.cn/報考指南中的碩士一欄中的報名欄目中發布的《請考生將微信綁定個人學信網賬號》。

2、其餘未盡事宜,參照教育部相關最新文件執行。以上內容如有變動,請以最新通知為准,考生須隨時關注南開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及各招生院(所)網站上發布的最新信息。招生簡章、招生專業目錄及其他通知均以南開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公布的最新版本為准。我校將不再通過電話等方式通知考生相關事宜,由於考生未能及時查看南開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及各招生院(所)網頁信息造成的後果由考生負責。

原文標題:南開大學2023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文章來源:https://yz.chsi.com.cn/kyzx/zsjz/202209/20220921/2218275881.html

❺ 2022考研南開大學計算機專業招生簡章-招生目錄-初試范圍/科目-什麼時候公布

考研的同學都知道,每年的七月到九月,研招院校會發布研究生招生簡章和專業終生目錄,大家根據招生計劃進行備考,考研報名及參加院校的考研初試考試,我們整理「2022考研南開大學計算機專業招生簡章-招生目錄-初試范圍/科目-什麼時候公布?」相關內容,一起來看。
南開大學計算機考研招生簡章-專業目錄-考試科目及考試范圍什麼時候公布?
計算機專業是為面向國家重點發展戰略、國民經濟信息化建設需要和企事業單位對計算機專業人才的需要,在計算機工程應用、計算機項目管理等方面為用人單位尤其是大中型企業培養應用型、創新型的高層次工程技術人才。
招生簡章一般會公布下年該院校所招收研究生的學科專業代碼、名稱及研究方向,同時還公布招生人數、考試科目代碼及名稱以及適合報考該專業的適合專業。時間大概在7-9月份,集中在八九月份,大家可以在這個時間段,及時關注目標院校的招簡公告(因為一旦目標院校今年不招收想要報考的學校時,需要再找新的目標院校,沒准到時候備考資料都要換,不要做無用功呀!)
查看院校的招生簡章、專業目錄、參考書目、招簡中的報考條件、學費學制、初試復試條件與要求,都是很重要的參考信息,為了讓大家提前了解相關內容,大家可以先提前查看歷年南開大學招生簡章、專業目錄等(等2022考研招簡目錄公布後,依然在此地址更新,大家記得關注哈!)
南開大學計算機考研招生簡章-專業目錄-考試科目及考試范圍
南開大學計算機專業招生院校及專業
如何查詢考研院校專業目錄及參考書目:
首先找到要查學校的主頁,找他們的研究生院。再找研究生院中的招生信息或招生就業一欄,就可以找到他們的最新考研專業目錄和參考猜返書目。或者進了主頁後就直接找招生信息一欄,也可以找到。
哪裡可以查考研用書和考試科目:
1、研招網或者招生單位官網的專業目錄可以查各個專業的考試科目。
2、招生單位官網可以查考研用書,但不一定所有單位都公布了參考書目,有的招生單位只公布了考試大綱。
計算機各返兆褲專業考試科目知識結構:
程序數據結構常考考點梳理:
12022計算機【數據結構】常考考點:各類排序演算法的特點及比較22022計算機【數據結構】常考考點:堆排序32022計算機【數據結構】常考考點:帶權圖的最短路徑演算法及應用42022計算機【數據結構】常考考點:對m階B樹定義的理解52022計算機【數據結構】常考考點:對無向連通圖特性的理解62022計算機【數據結構】常考考點:森林與二叉漏簡樹之間的轉換以及轉換過程中結點72022計算機【數據結構】常考考點:完全二叉樹中有關結點個數計算82022計算機【數據結構】常考考點:二叉樹的遍歷92022計算機【數據結構】常考考點:線性表中單鏈表相關演算法設計與實現102022計算機【數據結構】常考考點:隊列和棧結構的概念理解
考研有疑問、不知道如何總結考研考點內容、不清楚考研報名當地政策,點擊底部咨詢官網,免費領取復習資料:https://www.87dh.com/xl/

❻ 2014年南開大學濱海學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05月12日《2014年南開大學濱海學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來源於學校官方,請您放心閱讀,本文未增刪改一個字。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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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困漏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保證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並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我校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有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南開大學濱海學院


二、學校代碼:13663

三、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四、辦學層次:本科

五、辦學地點: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學府路634號

六、上級主管部門:天津市教育委員會

七、學校基本情況:南開大學濱海學院是經教育察逗部批准由南開大學和天津濱海新區大港管委會(原大港區政府)合作創辦的,擁有獨立的校園和基本辦學設施,獨立進行招生,獨立頒發學歷學位證書,獨立進行財務核算,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獨立學院。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四條 學校設普通本科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討論決定學校招生重大事宜並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五條 學校招生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錄取原則

第六條 學校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執行所在省相關政策,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在考生德、智、體合格的情況下以所填報志願和文化成績為主要依據錄取;美術專業為專業課成績50%與文化課成績50%之和(不含加分)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紀檢部門、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七條 錄取專業按總分優先的原則,即將調檔范圍的考生檔案從高分到低分排列,當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願錄取線時,則看是否達到了第二專業志願錄取分數線,依次類推直至錄取最後一個專業志願。在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願均未被錄取的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可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對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各專業之間沒有分數級差。

第八條  對於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敗尺賣辦公室制定的招生錄取加分政策提檔,但錄取時按照實際高考成績安排專業,不考慮加分因素,同分情況優先錄取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及文科(語、數、外)理科(數學、外語)相關科目之和成績高的考生。  

第九條 對天津考生,錄取按分數優先的原則,按實際高考分數(不含加分)安排專業,高考成績同分情況下優先安排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佳的考生;高中學業水平成績相同則優先安排高考單科成績(文科生:語、數、外之和、理科生:數學、外語之和)高的考生。比較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時,先比較獲得A等第的個數,如果A等第的個數相同,再比較B等第的個數,依次類推。

第十條 天津考生報考英語專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英語學科成績等第須為A者,否則該專業不予錄取。

第十一條  報考金融學專業「2+2」國際班的考生,英語高考成績須達到90分(滿分150分)。

十二 根據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和我校的情況,對江蘇省考生進檔後採取先分數後等級原則排序決定能否錄取與所錄專業,選測科目和等級按照招生計劃中公布內容為准。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招生辦公室的有關規定,對於內蒙古自治區的考生實行專業志願清的原則錄取。

第十     非英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在填報志願時要慎重填報。

第十 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為准,預留計劃用於錄取過程中調配使用。

第十五條 經天津市物價部門批准,我校普通類專業學費為15000—160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21000元/生/年,住宿費1200元/生/年。 各專業收費標准詳見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被學校錄取後下發的2014級新生報到須知。

第十六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規定處理。

 

第四章  後續管理

第十七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十八 獎學金設立:

1、學校設有新生獎學金:梵谷考成績達到所在地一本錄取線以上的文、理考生,且第一志願被我校錄取者,獲新生獎學金1萬元(名額不限);

2、學校設優秀學生獎學金和單項獎學金,獲獎比例達到總人數的24%。

3、學校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設有國家獎學金,獎金8000元;天津市人民政府獎學金,獎金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獎金5000元;獲獎比例達到總人數的10%以上。

第十九條 學生學習期滿經審核達到畢業要求的,頒發南開大學濱海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南開大學濱海學院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活動。對考生及其家長因受招生中介機構或個人欺騙而造成的傷害,我校概不負責。

第二十一條 我校是獨立學院,屬於民辦性質,尚未開展國家助學貸款和減免學費工作,經濟困難考生在填報志願時要慎重填報。

第二十二條 凡是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學校招生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願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僅適用於2014年我校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並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凡以前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解釋權歸南開大學濱海學院招生領導小組。

第二十五條 我校錄取結果將及時公布在學校招生辦公室網站上,考生可隨時查詢。

網址: http://binhai.nankai.e.cn 

地址: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學府路634號,‍郵編:300270

郵箱: [email protected] ;咨詢電話: 022 — 63304918  

 

 

❼ 求南開大學2012年碩士招生簡章和專業目錄

招生簡章
南開大學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學校名稱: 南開大學
單位代碼: 10055
地 址: 天津市南開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 300071
聯 系 人: 研招辦

南開大學2012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說明

一、目錄內所公布的招生名額為計劃數,學術型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研究生均包含推免生名額。
最終錄取數要以我校根據後期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規模進行調整後的數字為准。

二、推薦免試生是指在原學校獲推薦免試資格並且經我校面試合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接收
我校和其他重點大學取得推薦學校免試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按照教育部文件,工商管理碩士、
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專業碩士不允許接收推薦
免試生,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文件執行。推薦免試生均須參加網上報名並在規定時間內繳費、
照相,報考專業在報名時一經確定,後期不得更改。

三、學術型研究生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
3、高自考學生和網路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即11月14日之前,必須已經取
得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此種情況考生屬正常報考,不算同等學力。在現場照相時,即11月10
日至11月14日期間,需要查驗畢業證書原件,任何證明無效。對於12月份或轉年1月份才能取得本
科畢業證書的高自考學生,不允許報考,任何證明無效。
4、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2年9月1日,
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含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
業生)的人員要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a.獲得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通過證書或國家大學英語四
級考試達到425分以上。b.在核心期刊發表相當於報考專業本科畢業論文水平的文章。
同等學力考生不允許跨學科報考,並且復試時須加試兩門本科專業基礎課。
5、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6、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7、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准。

四、專業學位研究生報考條件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非法學]
聯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學術型研究生報考條件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
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法學]聯
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學術型研究生報考條件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的(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
[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
管理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學術型研究生報考條件中第1、6、7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
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
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時間計算由取得畢業證之日到2012年9月1日)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
程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外的其它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
符合學術型研究生報考條件中的各項要求。
5、專業學位研究生不允許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計劃和強軍計劃考生報考。
6、我校各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對考生來源是否招收應屆生進行了具體規定,詳見《南開大學
2012年招生專業目錄》中的備注一欄。

五、學制:
學術型研究生:人文社會學術型研究生學制為兩年(少數專業學制為三年),理工科專業的碩
士研究生學制一般為三年。具體每個專業的學制請向各招生學院研究生辦公室詢問或參看各學院網
站。
專業學位研究生:請向各招生學院咨詢。

六、培養機制改革:我校已經實行培養機制改革,實施學業獎學金和助學金體系,具體實施辦
法請以研究生院網頁公布的相關文件為准。專業學位研究生(包括推薦免試生)一律不參評學業獎
學金。

七、初試科目設置:
1、學術型研究生招生初試一般為四個單元。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
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學、歷史學、醫學三個學科門類初試為三門,具體做法如下:教育學、歷史學、醫學三個
學科門類(包括三個學科門類下自主設置的二級學科),初試科目一律為三門,即:政治理論、外
國語及專業基礎綜合,專業基礎綜合共300分,考試時間仍為三個小時。其中,除葯物化學、口腔
臨床醫學、考古學專業外,專業基礎綜合部分均為國家統一命題,我校不提供參考書目。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科初試科目為四門,即政治理論、外國語、數學一和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
綜合,其中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的考試由教育部統一命題。
農學門類初試科目為四門,即政治理論、外國語、化學(農)、農學學科基礎綜合,其中化學
(農)的考試由教育部統一命題, 農學學科基礎綜合由學校自命題。
2、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初試科目一般為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四個單
元,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管理類六個專業學位(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和審計
碩士設外語和綜合能力考試科目,滿分分別為100分,200分。其他科目在復試中進行測試。
3、外語專業的二外不參加統考,其他專業的英語、日語、俄語參加全國統考。外語語種在兩個
以上者任選一種。

八、報名方式及時間:先在網上報名,然後攜帶身份證原件、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一份A4復印
件(應屆畢業生帶學生證原件及一份A4復印件)、現役軍人(文職幹部)證件和網上報名編號在規
定時間到報考點確認,繳費、照相。例如:網上報名時報考點選擇的是南開大學,請到南開大學確
認,在哪裡確認則在哪裡考試。經過確認後,報名才生效。網上報名時間和網址以教育部最新公布
為准。

九、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旅遊管理碩士、藝術碩士以及學術型
研究生文學院藝術類的考生(詳見南開大學招生專業目錄文學院備注欄)網上報名時報名點必須選
擇南開大學,並且到南開大學繳費、照相,考試地點為南開大學。

十、資格審查: 報名時在報名點查驗畢業證或學生證原件,復試時我校將再次全面審核報考資
格,不符合報考資格將不準予復試。考生資格在錄取檢查時將重新核查,如不符合要求將取消錄取
資格。

十一、考生報名時只填學科、專業和研究方向,並按備注內容准確填寫,錄取進校後再確定指
導教師。

十二、考試時間:以教育部公布時間為准。

十三、實行差額復試,復試加試專業課的筆試(筆試科目將於3月份在網上公布)和面試以及外
語聽力、口語測試,進行綜合能力考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管理
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十四、以在職方式錄取的碩士研究生不提供學生宿舍,另外,以非在職方式錄取的碩士研究生,
檔案和工資關系任意一項未轉入我校者,均不提供學生宿舍。

十五、有關事宜請登陸南開大學研究生院主頁http://graate.nankai.e.cn,並隨時留意
網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說明、招生專業目錄及其參考書目均以南開大學研究生院網頁上公
布的最新版本為准。

十六、南開大學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將按照教育部要求時間公布,請考生隨時留意
網頁信息。

南開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專業
http://202.113.28.107/admissions/master.htm
請用這個鏈接查找

❽ 2022年南開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南開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准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南開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依據《南開大學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一條 學校名稱:南開大學。

辦學層次及類型:國家舉辦、教育部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頒發 證書 的學校名稱:南開大學。

證 書 種類:凡具有南開大學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取得規定的學分,符合 畢業 基本要求,准予畢業,並頒發南開大學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 畢業生 ,授予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二條 學校地址:學校法定住所地為 天津 市南開區衛津路94號,設有八里台校區、津南校雹清差區和泰達校區。

第三條 南開大學是國家教育部直屬綜合性、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是「 雙一流 」重點建設大學。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四條 經教育部核准,南開大學2022年計劃招收本科生4100人,全面推行大類招生和培養。南開大學根據國家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需要、學校辦學條件,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教育公平」的原則,以往年分省招生計劃數為基礎,結合近年來各地生源數量、質量情況和畢業生 就業 等情況,編制2022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五條 招生范圍:本科生面向全國招生,所有招生源皮計劃及收費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考生可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查詢。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南開大學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南開大學本科招生委員會。本科招生委員會審議學 校招 生計劃和政策,對本科招生 工作 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各類招生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和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項。

第七條 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作為南開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本科招生委員會、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南開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的各項規定,在學校紀檢部門的監督下開展。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九條 南開大學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以所 填報志願 和文化 考試 成績為依據,公平競爭,公正錄取。

第十條 南開大學根據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數量和 錄取分數線 ,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在各省公布計劃數的120%,按照 平行志願 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在各省公布計劃數的105%。

南開大學在確定調檔數量、錄取 分數線 及安排專業時,認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審定的全國性政策加分。所有 高考 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 強基計劃 招生,以及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 藝術 團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

第十一條 按照非平行 志願 投檔的批次,如果當地同批次控制分數線以上第一志願報考南開大學人數不滿招生計劃數時,南開大學招收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不錄取沒有填報南開大學志願的考生。

第十二條 南開大學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取投正仔檔成績的整數部分,下同)和專業志願安排專業,考生的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具體操作為將錄取范圍內的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並依據考生志願和招生計劃按分數排序依次進行專業錄取。對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在投檔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安排專業時優先安排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總成績高的考生;若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總成績相同,優先安排單科成績高的考生。按照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依次安排專業。若仍相同,則追加計劃錄取。

第十三條 對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執行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規則,考生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公布的專業選考科目范圍要求。

第十四條 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依據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應招生類型的錄取控制分數線開展對應錄取工作。

第十五條 南開大學保送生、 強基計劃 、高校專項、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港澳台招生依據教育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我校本年度相關類別招生簡章、陽光高考平台公示信息開展錄取工作。

第十六條 民族 班、內地 新疆 高中班、內地 西藏 班及國家專項的錄取參照教育部相關文件執行。

第十七條 對於按照非平行志願投檔的 內蒙古 自治區的考生,採取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原則。

第十八條 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填報使用英語教材進行教學的相關專業志願時,要慎重考慮該專業對英語水平的特別要求。南開大學外國 語言 文學類專業要求英語語種考生。

第十九條 按照外語類保送生、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錄取的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普通類專業 學習 。

第二十條 電子商務(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的學生,入學後不允許調整專業。

第二十一條 在本科普通批次,醫學院、哲學院各專業僅錄取填報其專業志願的考生。

第二十二條 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新生 報到時,南開大學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後,南開大學將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四條 南開大學依據有關規定設立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 學費 減免、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措施,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錄取工作結束後,錄取結果將及時在南開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公布,考生可上網查詢。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根據國家和天津市有關文件精神,我校實施學分制收費,具體詳情請到南開大學本科招生網下載專區下載《南開大學本科生學分制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文件查看。城市管理專業第三學年可赴英國格拉斯哥大學修讀課程,境外費用學生自理,其中學費大約1萬英鎊。南開大學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不同,一般為700-1200元/年。如遇國家和天津市調整收費標准,則執行新規定。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適用於南開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公布後,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南開大學將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並另行公布。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

南開大學本科招生咨詢電話:022-60365167,022-23504845

紀檢監察舉報投訴電話:022-85358691

南開大學網址:http://www.nankai.e.cn

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網址:http://zsb.nankai.e.cn

南開大學官方微信公眾號:南開大學

南開大學本科招生官方微信公眾號:南開大學本科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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