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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學藝術類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 2023-07-01 18:25:29

㈠ 北京理工大學 成考 2012年的招生簡章和詳細信息~ 都有什麼專業 都考什麼 什麼時候報名和截止日期等

北京理工大學2012年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北京理工大學(以下簡稱「本校」)成人高等學歷教育(以下簡稱「成人教育」)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提高生源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於做好2012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結合本校成人教育的具體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校是國家公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理工為主,工理文協調發展」的全國重點大學,是「211工程」和「985工程」學校。本校成人教育的學習層次有專科、本科、專科升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2011年北京成人高校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發布時間:2011-11-11

高中起點專科

文史外語類: 125分;

藝術類: 72分;

理工類: 125分;

體育類: 80分;


高中起點本科

文史外語類: 210分;

藝術類: 165分;

理工類: 138分;

體育類: 106分;

專科起點升本科

文史中醫類: 110分;

藝術類: 92分;

理工類: 107分;

經濟管理類: 110分;

法學類: 125分;

教育學類: 110分;

農學類: 110分;

醫學類: 206分;

)。學習形式為業余和函授。
第三條本校2012年成人高等教育擬定招生總計劃2657人,其中高中起點專科693人,高中起點本科294人,專科升本科1670人。
第四條本校錄取的考生學習期滿,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者,由北京理工大學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成人高等教育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符合授予學位規定者,由北京理工大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有關規定授予學士學位。
第五條本校成人教育招生部門直接面向社會招收在職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為招生。
第六條 本校成人教育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同時接受本校紀委監察室、各有關省級成人教育招生辦公室監督。本校舉報電話:010-68912257。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七條本校設立由校領導、紀檢監察部門、教務處、繼續教育學院等有關部門參加的成人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校成人教育招生工作。
第八條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繼續教育學院。
第九條本校成人教育招生辦公室(簡稱:「成招辦」)是本校成人教育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承擔本校成人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本校函授站協助學校在函授站屬地開展招生宣傳。
第三章招生條件
第十條本校招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的各類人員。不招收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
第十一條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或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大學專科畢業證書的人員。
第四章考試
第十二條報考本校的考生必須參加全國成人教育招生考試。報名時間、地點和考試科目詳見各省市成人教育招生簡章及本校招生簡章。
第十三條藝術類考生需參加本校組織的專業課加試。符合免試錄取條件的藝術類考生應參加本校專業課加試。加試成績作為錄取條件之一。藝術類之外的其他考生不需加試專業課。
藝術設計(專升本藝術類)加試科目:藝術設計(含色彩)
加試時間:2012年9月23日下午13: 00
加試地點:北京市西城區右安門內大街79號(北京宣武紅旗業余大學內)

第五章錄取
第十四條本校招生錄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依照招生地區省級成人高校招生辦公室確定的最低錄取控制線,根據招生計劃、分專業按考生第一志願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學生。
第十五條符合國家規定照顧錄取條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檔的分數計入總成績。考生的照顧條件請見招生地區成人教育招生簡章。本校接收各類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
第十六條學校在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願的考生。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學習年限和上課地點:最短學習年限專科和專升本為2.5年,本科為5年。最長學習年限自入學之日起在原規定基礎上最多延長2年。業余班學習時間一般安排在周一~ 周五的晚上和周六、日的白天,北京的上課地點分別在校本部中關村校區和北京宣武紅旗業余大學。函授學習時間以當地函授站的教學安排為准,上課地點在指定的函授站。
第十八條學費標准: 本校業余班學費為:2030元―3080元/學年•人(藝術類專業為:3828元/學年•人),函授學費為:1300元-3450元/學年•人。學費標准嚴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新生入學後,本校將對報到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專升本考生要進行資格認證,對其中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無論何時發現,一律取消其錄取資格,並報相關機構備案。
第二十條本校位於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政編碼:100081;本校成招辦位於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北京理工大學繼續教育樓101室。

《錦途教育成考包過》

2011年北京成人高校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發布時間:2011-11-11

高中起點專科

文史外語類: 125分;

藝術類: 72分;

理工類: 125分;

體育類: 80分;


高中起點本科

文史外語類: 210分;

藝術類: 165分;

理工類: 138分;

體育類: 106分;

專科起點升本科

文史中醫類: 110分;

藝術類: 92分;

理工類: 107分;

經濟管理類: 110分;

法學類: 125分;

教育學類: 110分;

農學類: 110分;

醫學類: 206分;

㈡ 北京理工大學中外合作辦學招生簡章

招生簡如下:

第一條:學校全稱為北京理工大學,是國家公辦、工業和信息化部直屬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首批「雙一流」建設高校之一。本科辦學地點分為中關村校區和良鄉校區:中關村校區位於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良鄉校區位於北京市房山區良鄉高教園區。本科基本學制為四年。

第二條:為了保證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三條: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北京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北京理工大學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五條: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中外合作研究生教育項目有:

1、教育部批準的北京理工大學與德國德累斯頓工業大學(Technische Universität Dresden)合作舉辦「職業教育與人力資源開發碩士學位教育項目,計劃外招生學生畢業時將獲得德累斯頓工業大學碩士學位。

2、北京理工大學與德國康斯坦斯應用科學大學(HTWGConstance University of AppliedSciences)合作為德國著名賓士汽車生產商戴姆勒公司(Daimler)舉辦的「合規性與公司治理」EMBA項目。

以下內容參考北京理工大學-北京理工大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課程培訓班招生簡章

㈢ 北京理工大學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 #考博# 導語】 考 網從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獲悉,北京理工大學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已公布,具體詳情如下:

一、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租配判

2.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准。

3.經兩名與報考學科相關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及以上職稱的專家推薦。

4.定向就業的應屆畢業(或在讀)碩士生、擬報考定向就業的考生、現正在履行合同約定的在職人員考生,需徵得定向就業單位的同意。

5.已獲得碩士學位的人員(境外獲碩士學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應屆碩士畢業生(須是國家學歷教育碩士生且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獲得學士學位後6年(含)以上(從獲得學士學位到2021年9月博士生入學之日),並達到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6.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還需具備下列條件:(1)通過國家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或參加國家大學英語四級成績不低於560分,或通過全國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外語考試;(2)已在所報考學科或相近研究領域的全國核心期刊上發表過兩篇(含)以上學術論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具有已實現轉化應用的國家授權發明專利(含國防)一項(排名前兩名),或獲得與報考學科相關的省部級科技成果獎(排名前五名),或獲得與報考學科相關的科技成果獎(有證書)。

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選拔方式及安排

我校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招生工作將在全部招生單位實行「申請考核制」。招收類別為全日制學術型博士和全日制工程博士(非定向就業)。選拔方式及安排將由各招生單位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另行通知。「非全日制定向就業」工程博士、高等學校與科研機構聯合培養等專項計劃招生詳見後續通知。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校定向培養研究生計劃、「援疆博士師資」專項招生計劃的招考工作與此次博士招考工作一起進行。

三、報考程序及要求

普通招考報名安排參照《北京理工大學2021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普通招考(申請考核制弊改)報考指南》。

四、錄取類別

錄取類別分兩類: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

1.非定向就業:人事檔案等關系須轉入我校,畢業後自主擇業者。

2.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專項計劃考生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須在錄取前按照教育部要求簽訂相應少數民賣檔族專項計劃協議書,畢業後按所簽署協議工作。其他在職考生在學期間仍屬原單位員工,人事檔案等關系不轉入我校,須在錄取前由用人單位與我校簽訂相應定向就業協議書,畢業後回原單位工作。

我校錄取定向就業名額控制在總錄取人數的10%以內,且原則上不提供住宿。

五、體檢

由學校統一組織體檢工作,體檢標准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六、學制

被錄取的考生應於2021年9月辦理入學報到手續,經北京市教委審核通過後,獲得博士研究生學籍。博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為4年,最長不超過6年,本直博、碩博連讀基本學制為6年(含碩士),最長不超過8年。

七、學費及獎助

按照教育部相關精神,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所有納入國家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均須繳納學費。其中,博士(含「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的基本學費標准為10000元/年。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獎、助學金制度,獎、助學金具體評選條件和要求詳見《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實施方案》。

八、其它說明

1.考生誠信狀況將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作弊考生的有關情況將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並記入考生的誠信檔案和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後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對在當年博士生招生考試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許報考。

3.在錄取過程中,考生與所在單位或定向就業單位因報考問題引起的糾紛由考生自己解決。

4.考生可登錄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網查閱2021年博士生招生專業目錄及導師情況,或直接與報考單位聯系咨詢有關招生情況。(專業目錄中標注*的為兼職博導,標注#的為雙學科導師的第二學科,標注△的為新增博導)

5.雙學科導師的招生計劃在第一學科,第二學科是否有招生計劃在錄取時由導師與相關招生單位協商確定。

6.專業目錄中公布的招生人數僅供參考,具體招生人數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確定。

7.本簡章中如有內容與教育部最新政策相沖突,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執行。

㈣ 藝術特長生

1.每年10月份出復招生簡章和報名制,1月份在北京舉辦藝術冬令營和各高校面試.這是唯一一次的面試機會.

2.你考廈門大學,不用去廈門,必須到北京參加藝術冬令營.拿到冬令營評級證書然後再參加廈門大學的面試.

3.時間不會有沖突,面試時間都是3天.每個人面試時間只有3-10分鍾不等,所以說你可以同時參加很多學校的面試.

4.降分分為20分和80分兩檔,特別優秀的可以直接降低到一本線錄取.

5.簽約大概在每年3月底4月初有結果.因為學校開學後還要觀看錄像和集體討論評議.
跟學校簽約的話,都要交一筆保證金,但高考只能報一所學校.其它的就自動作廢啦,保證金也不退啦

6.清華,北大要單獨考文化課,因為報考人員太多.過線才給面試和報考資格.
其它學校只看參考文化課成績.

7.舞蹈的話每個學校每年都在招.一般學校每年需要招5-15左右,簽約人數會簽到40個左右.大概按照3:1的比例簽約.
每個學校都大體相當,沒有學校會突然招很多.

㈤ 急求!急求!北京理工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工業大學2006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及科目介紹!

北京理工大學

200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歡迎各位有志青年報考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

一、報考條件

(一)全國統考:

1. 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下列三種類型考生須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報考時必須已在國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發表了一篇以上的學術論文。(a)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後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的9月1日,下同);(b)國家承認學歷的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c)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

(4)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能報考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2. 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託培養、自籌經費研究生人員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3.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准。

(二)單獨考試:

1. 符合(一)中第2、3各項要求;

2. 本科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後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獲碩士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的在職人員,經本單位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託培養的。

(三)「MBA」聯考:

1. 符合(一)中第2、3各項的要求;

2. 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大專畢業後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有研究生畢業學歷或已獲碩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四)推薦免試:

推薦免試生須在2005年9月25日前與報考學院聯系,具體要求見「北京理工大學接收外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辦法」(見後)。

二、報名

1. 200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報名實行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和現場信息確認、交費、照相相結合的方式,所有報考人員(含推免生)都必須在教育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指定的網站進行報名,並在規定的時間內憑報名號到報名點進行信息確認、交費和照相。報名的具體安排和要求請於9月中旬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查詢。

2. 網上報名時須按照規定選擇報名點,單獨考試、「MBA」聯考、在京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和報考設計藝術學專業的考生必須選擇北京理工大學報名點報名,推免生和在外埠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須選擇推薦學校或當地省(市、區)招辦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3. 考生須認真核對網上提交的報名信息並牢記網上報名生成的報名號和密碼,如因提交信息有誤產生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4. 考生須在復試前通過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列印報考登記表,考生的報名材料在復試時直接交給報考學院。

5. 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在復試時進行,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被取消復試資格。其中單獨考試考生在現場信息確認時須攜帶畢業證、學位證的原件、復印件和單位人事部門介紹信。

三、考試

1.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初試具體時間由教育部統一公布。

2. 初試地點:選擇我校報名點的考生在我校參加考試;選擇外埠報名點的考生在報名點指定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

3. 復試時間、地點、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復試前通過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公布。對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考生(不含MBA聯考),在復試時需加試兩門本科主幹課程,並對其實驗技能進行考查。

4. 考生須在3月中下旬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查詢復試的有關信息及安排,復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復試成績不及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體格檢查

體檢標准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具體時間、地點、要求在復試前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通知。

五、錄取

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定向培養和委託培養、自籌經費四種類型,其中:

1. 非定向(培養費由國家負擔)和自籌經費(培養費由本人負擔)全日制考生須將人事檔案等轉入我校,部分非全日制考生在錄取時經本人申請後也可將人事檔案等轉入。

2. 定向培養(培養費由國家負擔)和委託培養(培養費由委託單位負擔)考生人事檔案不轉入我校,畢業後須回原定向培養或委託培養單位工作。上述考生須在錄取前由用人單位與我校簽訂培養協議。

3. 單獨考試(不含強軍計劃)考生只能錄取為委託培養研究生,我校優先錄取與我校簽訂人才培養協議單位的單考考生。

4. 人事檔案不能轉入我校的考生(如國防生、定向生、現役軍人等),只能錄取為定向培養或委託培養研究生,此類考生在復試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學院說明。

六、學制

全日制2年,非全日制3年。我校僅工商管理碩士專業招收部分非全日制學生。

七、考前輔導及相關資料

1. 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

2. 我校研招辦為考生提供過去兩年部分專業課往屆試卷,其中人文社會科學學院往屆試卷均不提供,詳情請登錄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詢。我校研招辦不提供業務課參考書目,考生可直接與招生專業目錄中所列出版社聯系購買。

八、其它

1. 我校的招生信息實行網上發布,考生的初試成績單、報考登記表和選擇北京理工大學報名點報考我校考生的准考證將由考生自行從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我校將不再郵寄;選擇外埠報名點報考我校考生的准考證將由研招辦按照考生網上報名登記的地址郵寄給考生本人。

2. 考生網上登記的地址或聯系方式有變動時,應通過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網上注冊系統進行更新,具體更新時間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知。如因考生地址或聯系方式不詳等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3. 報考MBA聯考青島報考點的考生須在備用信息中填寫「青島」。

4. 強軍計劃考生須在備用信息中註明考生單位所屬大軍區名稱(如北京軍區等)。

5. 國防生須在備用信息中填寫「國防生」。

6. 報考北京中醫葯大學的考生須在備用信息中填寫「北京中醫葯大學」。

九、專業目錄中公布的招生人數僅供參考,具體招生人數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確定。

十、本簡章中如有內容與教育部最新政策相沖突,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執行

㈥ 北京理工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我校全稱為 北京理工大學 ,是國家公辦、工業和信息化部直屬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大學、“211工程”、“985工程”學校。辦學目標為國內一流、國際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學。本科辦學地點分中關村校區和良鄉校區:中關村校區位於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良鄉校區位於北京市房山區良鄉高教園區,本科基本學制為4年。

第二條為了保證 北京理工大學 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三條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 北京理工大學 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北京理工大學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五條 北京理工大學 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 北京理工大學 設立由校領導、招生、教學、學生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 北京理工大學 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條 北京理工大學 設立由校領導、紀檢、財務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八條 北京理工大學 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 北京理工大學 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北京理工大學 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具體負責學校在該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宣傳和招生咨詢等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條 北京理工大學 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本校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高中畢業生人數及各省考生佔全國報名總量的比例、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編制。

第十一條 北京理工大學 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准。

第十二條 北京理工大學 預留少量計劃,用於平衡各省(區、市)生源質量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投放使用。

第十三條 北京理工大學 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錄取時學校將對部分生源質量好的省份適量增加招生計劃。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北京理工大學 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錄取體制,並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 北京理工大學 招生錄取工作實行“陽光工程”。

第十五條 北京理工大學 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分類錄取。藝術類只錄取經我校專業測試合格的考生。

第十六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 北京理工大學 投檔要求的情況下, 北京理工大學 依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並安排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級差。考生投檔分相同時按相關科目排隊擇優確定專業: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文綜、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理綜、外語。我校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國防生除外)。

第十七條對參加我校測試合格並經認定的考生(含自主招生、農村單獨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等),按生源地省級招辦的統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報志願。

第十八條 北京理工大學 在第一志願優秀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收服從專業調劑的非第一志願考生。

第十九條自主招生、農村單獨招生、保送生、國防生、藝術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民族預科生均依據教育部和 北京理工大學 有關招生政策執行;港澳台僑按照國家相關部門的規定執行;內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的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相關領導下進行。對於享受國家政策招收的高水平運動隊,本科學制為五年。 北京理工大學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承擔“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面向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招生。專項計劃實行單報志願、單設批次、單獨劃線。

第二十條對於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要求:對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1A1B及以上;必測科目在4C及以上,技術合格。內蒙古考生的專業錄取原則採取分數清的方式。

第二十一條 北京理工大學 體檢標准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及我校按要求制訂的補充規定執行。國防生體檢按軍隊院校招生體檢要求。

第五章附 則

第二十二條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專業介紹、獎貸學金政策等詳細信息見當年報考指南。 北京理工大學 新生學費標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其中:外語類專業學費標准每人每年6000元;藝術類專業學費標准每人每年10000元;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類、法學、經濟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社會工作專業學費標准每人每年5000元;軟體工程專業前兩年學費標准每人每年5500元,後兩年學費標准每人每年12000元;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收費標准每人每年56000元;其餘各專業學費標准每人每年5500元。徐特立英才班的學生,本科階段學費按上述規定執行,碩士、博士階段按國家及學校有關研究生繳費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所有錄取考生可以通過 北京理工大學 招生網站進行查詢。 北京理工大學 本科招生網址:http://admission.bit.e.cn;E-mail:[email protected];咨詢電話:010-68913345,010-68949926。

第二十四條 北京理工大學 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二十五條以上章程由 北京理工大學 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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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高考專業級差影響到平行志願院校的填報嗎

當前很多院校設置了專業級差,這是一種分數優先政策,對於高分考生比較有幫助,能減少志願填報的風險,可以在一定風險系數下選報自己想上的專業,但是不切合實際的志願選擇,也要付出相當的代價,其結果是被減去專業級差累積分,可能影響最終的錄取結果,研讀各院校的專業級差下的分數優先錄取規則,對於如何填報志願至關重要。
一、專業錄取的四種方式:
方式1、分數優先,即分數清。

方式2、分數優先 + 專業級差。

方式3、專業優先,即專業清。

方式4、專業優先 + 專業級差。

分數優先和專業優先是最基本的兩種專業錄取規則。而分數級差是依附在基本錄取規則上的附加規則。

二1、北京大學: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錄取時設定專業志願級差,專業志願級差原則上在5分以內,同時參考相關科目成績;屬提前批錄取的非通用語種考生,按投檔分提檔,按實考分錄取專業,專業志願間不設級差,不調劑,錄滿為止,實考分未達到所報專業錄取分數的考生予以退檔。

2、清華大學:按照考生的高考實考分和專業志願進行專業錄取,各專業志願之間存在一定的分數級差。分數級差的確定原則為以調檔線上該考區報考清華大學的所有考生的專業志願滿足率最大為原則,在1-5分之間選取一定分數作為級差。

3、北京工業大學:在專業志願錄取時,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對附加分實行調檔加分、進專業也加分的錄取原則。

4、北京理工大學:依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並安排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級差。

5、北方工業大學:對於進檔考生,根據考生投檔考試成績,按照專業志願級差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第一專業志願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專業志願級差原則考慮其第二專業志願,仍不能滿足的按同樣原則考慮其第三志願,依此類推,若某考生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錄取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若所有專業均已錄滿,則予以退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直接予以退檔;我校按照專業志願級差方式比較不同專業志願考生的投檔考試成績,專業志願級差值確定為:3~5分。

6、北京郵電大學:第十二條
關於專業志願。安排專業時,尊重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在錄取時的專業志願間分數級差為:第一和第二專業志願間、第二和第三專業志願間級差均為1分,其他專業志願間級差為0。當考生第一專業志願不能滿足時,將考生成績減去相應分數級差值,考慮第二專業志願,依此類推。第十三條
關於退檔。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我校提檔後不退檔。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所報專業志願已錄滿情況下做退檔處理。

7、中央財經大學: 第十四條
學校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級差」的方式確定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級差為1分。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根據考生分數從高到低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等效基準分相同的考生依據以下情況優先錄取:①專業志願順序②數學、英語、語文單科成績③體育、藝術特長。

8、北京外國語大學:第十四條
我校在錄取時,根據各省、市、自治區考生填報志願的情況按實際考分排隊,由高到低按專業志願依次錄取。如所填專業志願無法滿足,服從專業調劑者,將根據分數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第十五條
我校在第一志願錄取不滿時,順序錄取參考志願和徵集志願考生。第十六條 我校在專業錄取時不設定專業志願級差。

9、中國政法大學:第十八條
學校在實行平行志願的省(直轄市、自治區)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為105%以內,考生所報專業不能滿足且服從調劑時,學校將根據各專業的錄取情況進行專業調劑。如果考生不服從調劑,則作退檔處理。學校實行順序志願的省份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為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按照100%計劃予以錄取。第二十二條
在進檔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學校按照分數優先、不設專業級差的原則,根據考生的高考成績和專業志願的順序,綜合考慮,擇優錄取。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參考考生志願和相關科目的高考成績(根據所報專業性質確定)錄取。

10、中國礦業大學(北京):進檔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安排專業時按考生的實際考分採取分數優先的原則,不設專業級差,當考生實考分數相同時,依次優先錄取有政策加分考生、專業志願位次靠前和與報考專業相關科目成績較高的考生(理工類專業參考科目為數學,英語專業參考科目為英語,文史類其他專業參考科目為語文)。未被志願專業錄取且服從調劑的考生擇優調劑錄取,專業志願無法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11、北京交通大學:第十二條
採用專業志願級差方式進行專業分配,設定級差分數模式為「2-1-1-0」或「2-1-0-0」,即:第一、二專業級差為2分,第二、三專業級差為1分,第三、四專業級差為1分或0分,以後專業級差分為0分,錄取時以最大程度滿足考生專業志願時的級差分為最終設定值。

1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第十二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提檔要求的情況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依據考生實際高考分數和專業志願,由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分配專業,不設專業志願級差。

13、北京科技大學:錄取專業時,按投檔考生的實際考分和專業志願順序,由高到低按「專業級差」方式依次錄取,「專業級差」根據生源具體情況確定,一般為2至1分(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將進檔考生按實際考分由高到低分文理分別排隊,然後依次逐個安排專業)。當高考實際分數相同時,依次優先錄取有政策加分、相關科目分值高的考生,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文綜、外語、數學;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理綜、語文、外語。

14、北京化工大學:按照進檔考生的實考分和專業志願安排考生錄取專業,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即遵循分數優先原則,按分數由高分到低分,結合考生專業志願,擇優安排專業錄取。在考生填報的前3個專業之間設定志願級差,分數級差的確定以調檔線上所有進檔考生的專業志願滿足率最大為原則,一般情況下第一、二專業志願級差最高不超過2分,以後逐級分差不超過上一級。同等條件下參考考生相關科目成績。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

15、北京林業大學:在提檔和錄取進專業時,對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我校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目中最高一項加分,且最高不超過20分;4.
按照進檔考生的投檔分(包含政策性加分)和專業志願安排考生錄取專業,專業級差一般為3、1、0(包括在內蒙古、江蘇招生),錄取時以最大程度滿足考生專業志願時的級差分為最終設定值。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生物技術(中加合作辦學項目)、木材科學與工程(中加合作辦學項目)為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招生時只錄取報考該專業志願並達到錄取條件的考生。

16、北京師范大學:
按照進檔考生的高考實考分和專業志願安排考生錄取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存在一定的分數級差,一般在2分以內(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專業錄取。

17、對外經貿大學:第十三條
錄取專業時,根據各省市考生填報專業志願的數量,確定一定的分數級差,第一專業志願至第四專業志願的分數級差一般為1111,在具體錄取中,我校會根據不同省市考生分數的密集度對級差進行微調。所有投檔考生按分數排隊,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第一專業志願無法滿足的,降一個分數級差錄取第二個專業志願,以此類推,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提前批次招收的部分外語專業只招收有專業志願的考生)。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又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願清」(對投檔考生按專業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第十五條
在非平行投檔省份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接收非第一志願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平行投檔省份未完成招生計劃時,徵集志願錄取,經徵集志願仍未完成的剩餘計劃將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18、中國人民公安大學:錄取時堅持從高分至低分、兼顧考生第一志願優先權的原則,對於所報專業已滿且又不願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當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的第一志願考生生源充足時,原則上只錄取第一志願考生;在第一志願沒有錄滿的情況下,從高分至低分錄取非第一志願的考生。專業錄取時不設專業志願級差分。

19、華北電力大學(北京):第十四條
對於符合學校投檔要求的考生的專業安排,我校將按照分數從高到低和報考專業的順序進行錄取。不設專業級差。同等條件下,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或尚有調劑計劃的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對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即遵循分數優先原則,按分數由高分到低分,結合考生專業志願,擇優安排專業錄取。對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A(含)以上,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含)以上,獲得我校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資格的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含)以上。

20、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總原則為「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錄取時,專業錄取以實際考分為准,從高分到低分排隊,根據考生志願依次錄取。當總分和專業志願相同時,依次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值高、有政策加分的考生;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文綜,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理綜、語文、外語;調劑和退檔: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22、南開大學:第十四條
南開大學根據總分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的實際高考分數(不含附加分)和報考志願安排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沒有分數級差。具體操作為將錄取范圍內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隊,當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願錄取分數線時,則看是否達到了第二專業志願錄取分數線,以此類推直到錄取到最後一個專業志願。成績達不到所填報專業志願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23、中國民航大學:第十六條
對於進檔的普通類考生,在安排專業時,第一專業志願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二專業志願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願投檔,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24、河北大學:第十三條
學校依據「分數優先」原則安排考生專業志願,志願間沒有分數級差。普通文史、理工考生分數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學校將服從調劑的考生錄取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於按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志願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在內蒙古自治區按「志願優先」原則安排考生專業志願。

25、山西大學:第二十二條
我校部分學院實施按大類招生,根據我校人才培養方案,學生在學習一年或兩年基礎課程後,根據學生申報志願及在校成績進行專業劃分,少於30人的專業原則上不開班。

26、太原理工大學:第二十五條 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專業級差。

27、大連理工大學:第十六條
根據在各省份公布的招生計劃,我校專業(類)錄取時以考生的投檔成績進行專業錄取,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即在德、體條件合格的前提下,優先滿足高分學生的專業志願;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理工類優先錄取「數學」成績高者,再相同,依次為「外語」、「語文」成績高者優先;文史類優先錄取「語文」成績高者,再相同,依次為「外語」、「數學」成績高者優先。

28、東北大學:第八條
錄取規則。分專業錄取時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願清」(對投檔考生按專業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江蘇省進檔後考生採用「先分數後等級」的排序方法錄取;其他省(區、市)考生分專業錄取時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檔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報專業志願(不含專業服從志願)錄取,優先滿足投檔成績高的考生的專業志願,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第九條
專業調劑及退檔。在已調檔考生中,我校優先滿足有專業志願的考生。當考生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投檔成績並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於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29、東北財經大學: 第二十條 學校專業錄取採取「分數優先」的規則,以高考文化課總成績作為劃分專業的標准。第二十一條
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以下順序優先錄取:(1)教育部和各省份規定享有高考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2)教育部規定享有「優先錄取」政策的考生;(3)專業志願靠前的考生;(4)單科成績(文科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理科按照數學、語文、外語,涉外專業按照外語、語文、數學。
遼寧省專升本學生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照專業綜合課(理論)、專業綜合課(職業技能)、外語、計算機單科成績排序,如仍相同,則審核考生檔案,擇優錄取。專業綜合課合格標准為120分。

30、吉林大學:專業級差。按照第一二專業志願間級差為3分,其他志願間級差為零分的原則確定專業;專業調劑。對同批次同一院校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如果未能按志願進入所報考的專業且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按高考文化課總分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取滿額並符合培養要求的專業;退檔。在非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對同批次同一院校志願報考我校未能按志願進入專業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高考文化課總分未達到調劑標準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未錄滿專業培養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檔處理。按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對未能按志願進入專業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31、哈爾濱工業大學:第十五條
學校按投檔分確定最低錄取分數線,並按投檔分為考生安排專業,採用分數優先原則,專業之間無級差,平行志願投檔錄取對專業服從調劑的考生不退檔。在投檔分相同的情況下,按照專業志願順序為考生安排專業。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32、上海交通大學:第十四條
我校校本部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綜合評價錄取」按照綜合成績)和專業志願安排考生錄取專業,不設專業志願分數級差(即遵循分數優先原則,按分數由高分到低分,結合考生專業志願,擇優安排專業錄取)。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數學、英語。

33、復旦大學:2)以專業級差分為1分、1分、1分、0分、0分和最終確定的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錄取;3)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專業志願、且願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

34、同濟大學:第十五條
專業錄取時,對投檔成績中含省級招辦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我校最多認可20分(其中少數民族考生、歸僑及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台灣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等加分最多認可10分);不認可未經我校選拔確認的體育、藝術加分。經同濟大學認定且陽光平台公示合格的各類招生候選人,其錄取標准以相應類別候選人認定政策為准。第十六條
我校專業錄取規則:先將考生投檔成績按第十五條規定進行調整,再將調整後的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排序,依次按專業志願進行錄取,各專業志願間的分數級差依次為2、0、0、0、0分(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成績相同的考生,專業志願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成績相同且專業志願順序相同的考生,投檔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成績相同、專業志願順序相同且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理科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文科依次以語文、外語、數學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藝術類專業錄取不設專業志願間分數級差,按照我校藝術類招生簡章錄取規則執行。所有考生的全部專業志願錄取結束後,對未滿足專業志願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進行調劑,錄取至其他專業;對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35、南京大學:第十六條
我校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結合專業級差原則進行專業錄取,專業級差依次為1、1、0分。

36、東南大學:第十四條
所有已投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分分科類排隊,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順序錄取。同一專業錄取時,若考生投檔成績分相同,文史類考生語文分數高者優先,理工類考生數學分數高者優先。若單科成績完全相同,我校將使用預留計劃錄取。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調劑到其他專業。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附例:如考生李某的高考分為590分。

(1)、高校的專業級差是一般是:3-1-1-1-1。

(2)、專業級差的四種錄取:

方式1、分數優先,即分數清:把所有考生的分數大排隊,按照分數從高到低檢索。當檢索到某一位考生500分考生時,看他報的第一專業是否還有空額,如果有則錄取,他的錄取結束。如果沒有空額,仍然以500分的成績再看他的第二專業是否有空額,如果有則錄取,他的錄取結束。如果沒有空額,則再繼續以500分的成績看他的第三專業是否有空額,以此類推……

方式2、分數優先 +
專業級差:把所有考生的分數大排隊,按照分數從高到低檢索。當檢索到某一位考生590分考生時,看他報的第一專業是否還有空額,如果有,則他的錄取結束。如果沒有空額,則減去3分變成497分插入排隊的後面498和496分之間。後面當檢索到497分時候,這位考生的第二專業視同為第一專業與其餘報該專業的考生比拼,如果能成功錄取,則他的錄取結束。如果仍然未能錄取,則減去1分變成496分插入排隊的後面497和495分之間。後面當檢索到496分時候,這位考生的第三專業視同為第一專業與其餘報該專業的考生比拼,如果能成功錄取,則他的錄取結束。以此類推……。減去專業級差後的考生在面對後一個專業時是與未減專業級差的考生同樣對待的。

方式3、專業優先,即專業清:把所有考生按照其第一專業分成不同的隊列,每個隊列的考生都按照分數順序排隊,每個專業根據排隊考生的分數順序依次錄取,錄滿為止。所有考生第一專業都錄取完了之後,再把剩餘考生按照其第二專業分成不同的隊列,每個對列的考生都按照分數順序排隊,每個專業根據排隊考生的分數順序依次錄取,錄滿為止。以此類推……。
例如對於一位500分的考生在排隊錄取其第一專業時候,如果排到他的分數還沒錄滿,他就被錄取。如果錄滿了,他就只能再排第二專業的隊列看看是否還有空額,這時候如果那個專業按照第一專業排隊已經錄滿,即便已經錄取了比500分還低的考生,也是正常的。

方式4、專業優先 +
專業級差:把所有考生按照其第一專業分成不同的隊列,每個隊列的考生都按照分數順序排隊,每個專業根據排隊考生的分數順序依次錄取,錄滿為止。例如一位500分的考生如果在第一專業排隊被錄取了,則他的錄取結束。如果未能錄取,他被減去3分,變為497分到第二專業的隊列看看是否還有空額,這個時候還有從其它各個第一專業減3分後落下來的考生也來排隊,大家同樣再次按照減3分後分數順序依次錄取,錄滿為止。以此類推……

溫馨提醒:一所高校,無論採取哪一種專業錄取方式,如果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都不能錄取,再看考生是否服從調劑。如果考生不服從調劑,就只能退檔。如果考生服從調劑,並且高校還有一些專業沒有錄滿,則會把剩餘的考生依據分數優先的原則去「填滿」沒有錄滿的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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