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廈門大學藝術類招生簡章
A. 福建藝術生(美術)綜合分怎麼算
福建美術綜合分:
1、綜合分換算方式:文化總分(高考總分按750分制計)×50%+專業成績(總分摺合100分制計)×7.5×50%。
2、一般的是專業*1.5+文化*0.4=綜合分。
3、綜合分=考生文化成績÷文化成績滿分×40+考生專業成績÷專業成績滿分×60。
4、按綜合分錄取,70*(專業/專業滿分)+30*(文化/文化滿分)控制線在69.73。
5、各省均使用美術統考成績。其中,以綜合分投檔的省份,按照綜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他省份,按照專業成績乘以2.5加上文化成績所得的綜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錄取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成績較高者。

(1)2016廈門大學藝術類招生簡章擴展閱讀:
1、廈門理工學院2019年藝術類招生簡章
美術類:
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藝術與科技,其中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按設計學類招生,進校後分專業。
層次、類別:本科、文理兼招。
報考條件:
無色盲、色弱者;參加生源所在省的美術類專業統考且成績合格。
考試科目:
素描:頭像默寫,八開畫紙一張,考試時間為180分鍾,滿分100;
色彩:靜物默寫,八開畫紙一張,考試時間為180分鍾,滿分100;
專業總分200。
錄取辦法:
按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綜合成績(總分100分)=(專業成績÷專業滿分×50)+(高考文化成績÷文化滿分×50)。當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專業成績、文(理)科綜合、語文、數學、英語等科目順序排序。
遵循分數優先原則,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順序,進行專業錄取。
當考生所報專業志願未被錄取且服從專業調劑者,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調劑至缺額專業。
2、廈門大學2019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含台港澳僑)
音樂學專業、繪畫專業(含中國畫、油畫、漆畫、雕塑方向)、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環境設計專業、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含多媒體方向、動畫方向))
在專業省統考成績達到各省本科專業合格線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各省藝術類本科合格線的出檔考生中,根據招生計劃,結合考生填報的專業,以考生的綜合分擇優錄取。綜合分以7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折算方法如下:
考生綜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檔成績÷高考總分×750×50%+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專業省統考總分×750×50%。
藝術教育專業(美術教育方向)
在專業省統考成績達到各省本科專業合格線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所在省份普通類本一線的出檔考生中,根據招生計劃,結合考生填報的專業,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註:我校的藝術教育本科專業是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按照教育部的錄取要求,高考文化成績要求不得低於我校非藝術類專業所在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B. 廈門大學招收藝術特長生嗎
為推進素質教育和校園文化建設的開展,提高大學生的藝術修養,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收藝術特長生的有關規定,我校 2010 年將繼續招收本科生文藝特長生。一、招生對象和條件具備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的報考條件,思想政治品德優秀,學習成績優良,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第一志願擬報考廈門大學(非藝術類專業),且服從專業調劑,具有突出藝術特長的全國各地應屆高中畢業生。二、招生計劃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的 1 %以內,擇優選拔,寧缺毋濫。三、招收特長項目 招生項目 招生人數 西洋管弦樂(銅管、木管、中提琴、小提琴、貝大提琴、大提琴) 6 人 聲樂(美聲、民族唱法) 8-16 人 舞蹈(芭蕾、民族;以民族舞為主) 8-14 人 民樂(二胡、琵琶、古箏、中阮、揚琴、笛子、笙) 8-14 人 合計: 50 人 左右備注 : 各項目具體招生人數根據生源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四、報名辦法1 網上報名:符合我校招生條件和項目的考生,請於 2009 年 12 月 10 日- 2009 年 12 月 20 日,登錄廈門大學招生辦主頁( http://zsb.xmu.e.cn )「 普高招生 」 頻道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流程為:進入網上報名頁面,點擊「注冊」,填寫相關信息,確認提交信息後,系統自動生成報名表,直接列印並填寫《廈門大學 2010 年文藝特長生報名表》,經個人簽名、所在中學簽署推薦意見並蓋章、粘貼個人相片並加蓋中學公章後,即形成完整、正式的報名表。2 、報考費: 120 元,具體繳交辦法見網上報名系統通知。3 、現場報名:擬參加我校文藝特長生專業測試的考生請於 2010 年 1 月 1 日下午( 2 : 30 - 5 : 30 )持以下材料: ① 正式報名表、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② 與報名表上相片同底版的近期 2 寸彩照 2 張(背面寫上自己姓名); ③ 所獲得最高等級的學習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④ 專業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等有關材料到我校藝術學院大樓二樓(廈大海濱東區)辦理藝術特長生專業水平測試報名手續。凡參加所在省份統一組織的藝術特長生專業測試的考生還須提供取得所在省藝術特長測試的合格證明。以上證明、證書均須為原件和相應復印件,其中原件用於驗證,復印件隨同報名表遞交。完整的報名材料為我校受理報名的正式依據,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五、藝術水平測試1 、測試時間: 2010 年 1 月 2 日 上午 8 : 00 起。2 、測試內容:藝術特長生測試分基本技能測試(其中聲樂為視唱;器樂為視奏;舞蹈為舞蹈基本功)和曲目表演兩項。要求考生准備曲(節)目兩首(個)。樂器自備(測試古箏和揚琴的考生可不必自備)。六、錄取辦法1 、確定資格:我校根據測試結果,劃定各招收項目的藝術水平合格線。在綜合考察學生學業成績、思想素質的基礎上,根據測試結果、結合學校藝術團的需要,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確定我校擬招收文藝特長資格生名單,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批准後,在我校招生辦網頁公示,並按規定報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辦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備案和公示。對於組織省級藝術特長生統一測試的省份的考生,必須具備所在省份的藝術特長生資格並達到我校招收項目的藝術水平合格線,方可最終獲得我校的藝術特長生資格。2 、簽訂協議書:我校將盡快與擬招收的文藝特長資格生簽訂《廈門大學 2010 年招收文藝特長生協議書》。3 、錄取政策:獲得我校文藝特長生資格、第一志願填報我校且專業服從調劑的考生,經所在省級招生辦核准,我校可在出檔分數線下 20 分以內(但不低於考生所在省份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給予錄取,並結合我校在生源所在省的招生專業計劃和錄取等情況安排學習專業。對藝術特長測試成績特別優秀、文化考試成績低於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出檔分數線下 20 分但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我校向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予以錄取並安排專業,該類考生的錄取人數不超過本校招收文藝特長生總數的 15 %。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出檔線的文藝特長生,若隨我校本一批生源一並出檔,我校將根據測試結果給予加 10 分進行排序和專業投檔並給予錄取。考生須服從我校的專業安排。七、監督我校監察部門對文藝特長生招生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八、其它注意事項1. 我校歡迎高水平、確具藝術特長的考生報考。請考生客觀自我評價,避免不必要的人力與物力浪費。2 。本辦法僅適用於各省本一批第一志願填報我校非藝術類專業的應屆高考考生(報考我校音樂系、美術系的考生,請參閱我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凡取得我校藝術特長生資格的考生,均須參加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本一批第一志願必須填報廈門大學(含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且專業志願服從調劑。對於將藝術特長生放在本科第一批之前錄取的省份,考生按所在省級招生部門填報要求填報。3. 由於我校在各生源省份的出檔線無法提前准確預測,獲得藝術特長生資格的學生須自願承擔若高考成績未能達到我校出檔分數要求而對個人後續非第一志願院校的錄取可能產生的影響。4. 對於藝術特長考生與本科第一批考生同時錄取的省份,降分基準線以實際錄取時產生的出檔線為准;對於將藝術特長考生放在本科第一批考生之前錄取的省份,降分基準線以省級招生部門根據我校《招生章程》有關投檔比例的要求事先提供給我校的模擬出檔線為准(對於無法提供錄取參考線的省份,以前三年出檔線的平均分作為基準線)。5. 對於高考總分不是 750 分的省份的考生,降(加)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試總分與 750 分之比進行折算,並按照四捨五入的規則確定實際降(加)分幅度。6. 我校將在招生辦網頁及時發布招收文藝特長生的有關通知和信息,請考生關注,並做好有關配合工作。凡未按我校的通知要求辦理有關事項或因提供錯誤的個人信息而產生的影響錄取等問題,均由考生個人負責。7. 被我校錄取的藝術特長生在校學習期間,必須遵守學校的有關規定,參加學校藝術團等有關藝術活動,服從安排,承擔作為文藝特長生應盡的義務。8. 本簡章根據教育部已頒布的有關文件制訂,具體實施過程按當年教育部和各有關生源省份制訂的相應政策執行。九、本簡章由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方式:廈門大學招生辦:網址: http://zsb.xmu.e.cn ;電話 0592 - 2188888 ; E-mail : [email protected] ;廈門大學藝術教學部:電話 0592 - 2186069 更多高考信息請訪問:新浪高考頻道 高考論壇 高考博客圈 特別說明:由於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新浪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准。
C. 廈門大學藝術類文化分數線和招生辦法
哈哈抄..問我就對了..我是05美術的.
藝術類襲有音樂和美術..我當然是對美術更了解些..希望你是美術的..西西..
不過2個的招生制度都差不多拉..`~
廈大藝術類對專業的要求高於文化..
招生簡介上的"按專業錄取"..不是官方語言..是真的..
其實說難聽點..就是..廈大看專業..不看重文化..
基本上..你專業名次靠前..那麼你文化只要過了你們省最低拋擋線..是拋擋線..不是最底錄取線..就能被錄取..
好象只聽過文化類的藝術特招..沒有藝術類的文化特招..
至少..500多分在我們身邊來說..還是大有人在..
不過音樂系有個藝術管理專業..比較看重文化一點..
好好努力..希望能成為校友~~呵呵~
D. 怎樣能考上廈門大學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賦與高校辦學自主權的有關條款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學校慨況第一條 廈門大學位於我國經濟特區、「國際花園城市」——福建省廈門市,是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綜合性大學,也是國家「211 工程」和「985 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現有校本部和漳州校區。第二章 組織機構第二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副組長由分管招生和紀檢工作的校領導擔任,成員由分管教學、考試中心的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研究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三條 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招生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章,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第四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全程監督。第三章 招生層次和計劃第五條 2010年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共有62個本科專業類,涵蓋85 個專業(含方向)分別面向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招生。第六條2010年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計劃為4750人。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請參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編印的考生填報志願手冊。第四章 招生模式第七條 採用大部分院、系按專業類招生,少數院、系按專業招生的模式。各專業類的專業(方向)設置及分流情況請參閱《廈門大學2010 年本科招生專業一覽表》。第五章 培養與管理模式第八條 實行「寬口徑、厚基礎、多樣化」的人才培養模式,錄取的學生按專業類進行培養。即一、二年級學生一般按照專業類學習通修課程,二、三年級通過選修方向性課程進行專業分流、確定專業方向。方向性課程的選定根據學生個人的特點,在學校的指導下進行。第九條我校選擇經濟學、會計學、數學類、化學類、生物科學類和海洋科學類6個優勢學科專業,開設國際化試點班,進行國際化創新人才培養試點。國際化試點班專業教學計劃的主要核心課程(16門左右)採用英語教學。試點班為學生配備導師,鼓勵優秀學生提前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和教師的科研。第十條 除音樂系新生直接入住校本部外,其餘的新生全部入住依山傍海,環境優美,擁有全國一流的教學和生活配套設施,管理和服務規范的漳州校區。經第一、二學年的學習和生活後,回到校本部繼續修讀學業。第十一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畢業,由我校頒發國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由我校授予學士學位。第六章 招生要求第十二條 除外語類、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和國防生僅招英語語種的考生外,其餘專業(類)均無外語應試語種要求。我校主要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當地招生機構組織的口試。第十三條 報考我校藝術類的考生,有關專業考試要求按照《廈門大學201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執行。藝術類學生入學後,我校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准進行專業水平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取消入學資格。第十四條 除國防生外,各專業(類)無男女比例限制。考生的高考單科成績一般應達到及格以上水平。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後三個月內,我校根據錄取有關要求對其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檢,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入學資格。第七章 錄取原則第十五條 堅持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第十六條 根據生源省份的出檔規定和報考我校的生源等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實行平行填報志願省(自治區、直轄市)原則上以生源省份我校相應的招生計劃數的105%左右調檔(調檔前根據生源情況,我校與各地省級招生辦公室商定具體調檔比例),非平行填報志願省(自治區、直轄市)原則控制在生源省份我校相應的招生計劃數110%-120% 以內。第十七條 原則上認可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委員會制訂的有關加(降)分政策。專業(類)錄取以考生的投檔分(高考分加照顧分)進行專業投檔。第十八條 在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的考生。第十九條 在各省出檔的考生中,根據公布的專業招生計劃,採用專業志願「分數級差」的方式進行專業(類)投檔和錄取,同時參考專業相關科目成績。專業志願間分數級差總分值為5 分。即第一和第二專業志願分數級差為2 分,第二和第三專業志願及第三和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後的所有排序志願)專業志願的分數級差均為1 分,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後的所有排序志願)與調劑專業志願分數級差為1 分。第二十條 獲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文藝特長生和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的考生的錄取規則分別按我校相應各類招生簡章的有關規定執行。第二十一條 面向全國和單獨面向福建省招生的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按我校藝術類招生簡章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八章 收費標准第二十二條 學費收費標准1 、人文學院、新聞傳播學院、外文學院、法學院、公共事務學院、國際關系學院、經濟學院、管理學院、數學科學學院、物理與機電工程學院(航空航天類除外)、化學化工學院、材料學院、生命科學學院、海洋與環境學院、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建築與土木工程學院所屬各專業,每人每學年5460 元;2 、醫學院各專業、航空航天類每人每學年6760 元;3 、軟體學院一、二年級每人每學年5460 元,三、四年級按學分收費,每生每學分400 元,每學年約為40 學分;4 、藝術學院各專業每人每學年9360 元。第二十三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1200 元(人/ 學年)。第九章 獎勵資助政策第二十四條綠色通道為切實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學校建立「綠色通道」制度,即對被錄取入學、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學校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後再根據核實後的情況,分別採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第二十五條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是當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的主體。我校的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由中國銀行承辦,全校每年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人數約佔在校生總數的20%,每人每年最高貸款金額為6000元。第二十六條國家獎學金為獎勵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中央政府出資設立國家獎學金,獎勵金額為8000元。2009年全校共有304人獲得國家獎學金。第二十七條國家勵志獎學金為獎勵資助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央政府出資設立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金額為5000元。2009年全校共有660人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第二十八條國家助學金為資助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央政府出資設立國家助學金。我校資助標准為: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2009年全校共有2000多名學生獲得國家助學金。第二十九條學校設立的獎學金1、優秀新生獎學金梵谷考總成績(卷面原始分)名列所在省份前30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願填報我校且被錄取的新生,給予免交四年學費,並一次性分別給予2萬元(第1—10名)、1.5萬元(第11—20名)和1萬元(第21—30名)的獎勵。凡第一志願填報我校,文或理科高考總成績(卷面原始分)超過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數線80分以上,且名列我校在其省份文或理科計劃前5%的新生,給予2000元獎勵。高考總成績(卷面原始分)名列所在省份前30名的文、理科考生不重復參評此項獎勵。2、優秀學生獎學金學校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用於獎勵全面發展、品學兼優的本科學生。評定標准分為一等、二等、三等獎,覆蓋面達學生人數的30%.設立單項獎學金用於獎勵德、智、體、美、勞等方面有特殊才華的在校本科生。3、校級獎學金目前,我校共設立了以「嘉庚獎學金」、「本棟獎學金」和「亞南獎學金」為主的共32項校級獎學金,每年獎勵人數約800人,獎勵總金額達200多萬元。除此之外,我校各院(系)還設立了數量眾多的院(系)級獎學金。第三十條勤工助學學校倡導學生積極參加勤工助學活動。全校每年設立1000多個校內勤工助學崗位供學生申請,勤工助學勞酬標准為每小時8元(每月不超過50小時)。第三十一條 困難補助學校設立各種形式的困難補助。2009年,我校共撥出專款2000多萬元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均能獲得有效資助。許多社會團體、人士專門為我校學生設立助學金,每年資助人數約1000人,總額約300萬元。第三十二條減免學費我校根據國家政策減免部分學生的學費。第十章 就業情況第三十三條我校近三年本科畢業生就業率分別為:2009屆93.2%,2008屆95.4%,2007屆95.9%.畢業生就業率位居全國高校前列。2009屆畢業生就業主要單位性質流向依次為:各類企業、升學、金融單位、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其他教學單位等。就業主要地區流向依次為:廈門、福建(不含廈門)、深圳、廣東(不含深圳)、江蘇、上海、北京等省份(城市)。第十一章 附則第三十四條 我校招收的少數民族預科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內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畢業生等學生為國家定向就業招生計劃。我校將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制定的有關政策招收上述學生。1 、報考我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的考生,我校將根據考生志願在不低於考生所在省份本一批中我校的出檔線下40分以內擇優錄取。學生在校期間享受國家有關的學費、教材、伙食、住宿等補助,畢業後充實到西藏的縣以下基層幹部隊伍,進藏服務期5年。錄取的學生到校報到注冊前須與西藏人事廳簽訂「定向西藏就業協議書」,否則,取消入學資格,相關責任由學生個人承擔。2 、少數民族預科班生源限定為我校當年有安排招生計劃省份參加全國高考的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成績要求為不低於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本一批出檔線下80分。被錄取的預科學生先在位於河南鄭州市的黃河科技學院進行一年的預科階段學習,預科學習合格並結業者,我校將根據學生德、智、體情況及我校擬定的招生專業計劃確定本科具體學習專業,轉入我校進行本科階段學習;不合格者退回生源地區。第三十五條 我校國防生的報考條件、志願填報、錄取辦法、國防獎學金的標准與發放、學生畢業後的工作分配去向及待遇等信息,請查閱《南京軍區國防生招生簡章》或登錄 http://210.34.18.180 查詢,或咨詢南京軍區駐廈門大學後備軍官選拔培訓工作辦公室,咨詢電話:0592-2187802.第三十六條 我校面向江蘇省招生(含自主招生和文藝特長生)的兩門選測科目要求:理工類專業選測科目為物理,文史類專業選測科目為歷史,對於另一門選測科目,我校原則上不做要求;兩門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A .專業安排辦法採用等級級差法,即考生兩門選測科目每得一個A + 折算成等級級差分2分,在考生投檔分的基礎上加上等級級差分後進行排序,再採用我校確定的「專業級差」的方式,結合考生的專業志願和必測科目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第三十七條 我校面向福建省廈門市、漳州市招收走讀生的志願填報和錄取要求請登錄我校招辦網頁查閱,或向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門查詢。第三十八條 咨詢、查詢、聯系方式:欲了解我校招生資訊,可上網查閱或電話咨詢。網址: http://zsb.xmu.e.cn,電話:0592—2188888.錄取結果及錄取通知書的寄發狀態可登錄上述網頁查詢。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自印發之日起生效,具體實施過程按當年教育部和各有關生源省份制訂的相應政策執行。第四十條 本章程由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相關專題:2010年全國高校招生計劃及簡章
E. 全國各大學的音樂專業招生簡章
這是2007年藝術特長生的招生簡章,每年的情況都差不多,參考一下吧。
2007年廈門大學招收藝術特長生工作實施辦法
為推進素質教育,活躍校園文化生活,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收藝術特長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需要,特製訂本章程。
一、招生對象
具備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報考條件, 思想政治品德優秀,學習成績優良,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第一志願擬報考廈門大學(非藝術類專業),並具有我校指定的較高水平藝術特長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人數
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的 1%以內,寧缺毋濫。
三、招收特長項目
1、西洋管弦樂:銅管、木管、中提琴、小提琴。
2、聲樂(美聲、民族唱法):具有較好的聲樂訓練基礎。
3、舞蹈:受過系統的舞蹈訓練,具有扎實的舞蹈基本功。
4、民樂:具有較高的演奏表演水平。
四、報名辦法
1、符合我校招生條件和項目的學生,2007年2月23日前登錄廈門大學招生辦主頁(http://zsb.xmu.e.cn)「普高招生」頻道進行網上報名。具體方法為:網上直接輸入有關的個人信息後、下載列印藝術特長生報名表,經個人簽名、所在中學簽署推薦意見、粘貼加蓋中學公章的個人相片後,即形成完整、正式的報名表。
2、2007年2月25日上午(8:00起)持正式報名表、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與報名表上相片同底版的近期2寸彩照2張到我校藝術學院辦理藝術特長生專業水平測試報名手續。凡參加所在省份統一組織的藝術特長生專業測試的考生還須提供取得所在省藝術特長測試的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用於驗證,復印件隨同報名表遞交)。
五、藝術水平測試
1、測試時間:2007年2月25日下午2:00起
2、測試內容:自選曲目一首(樂器自備,伴奏自帶);視唱練耳。
3、測試水平的認定:我校根據測試結果,劃定各招收項目的藝術水平合
格線,確定我校藝術特長資格生名單,並在我校招生辦網頁公示,同時報資格生所在省招辦備案。
4、我校藝術特長生資格最終認定的要求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於組織省級藝術特長生統一測試的省份的考生,必須具備所在省份的藝術特長生資格並達到我校招收項目的藝術水平合格線,方可最終獲得我校的藝術特長生資格。
六、文化考試與志願填報
獲得我校藝術特長生資格的考生按戶口所在地省級招生辦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報名並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本一批第一志願須填報廈門大學(非藝術類專業)且專業志願服從調劑。
七、錄取
獲得我校藝術特長生資格、第一志願填報我校且專業服從調劑的考生,經所在省級招生辦核准,我校可在出檔分數線下 20分以內(但不低於考生所在省份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給予錄取,並結合我校在生源所在省的招生專業計劃和錄取等情況安排學習專業。若上述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的出檔分數線,我校給予加20分進行專業投檔錄取。
八、其它
1、由於我校在各生源省份的出檔線無法准確預測,報考我校藝術特長生的
考生須自願承擔若高考成績未能達到我校藝術特長生的出檔分數要求而對後續非第一志願院校的錄取可能產生的影響。
2、我校錄取的藝術特長生在校學習期間,必須遵守學校的有關規定,參加學校組織的有關藝術活動,服從安排,承擔個人應盡的義務。
3、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隨即取消藝術特長生資格及入學資格。
4、我校將在招生辦網頁及時發布招收藝術特長生的有關通知和信息,請考生留意關注,並做好有關配合工作。凡未如期按我校的通知要求辦理有關事項或提供錯誤的個人信息所產生的影響錄取等問題均由考生個人負責。
5、本章程僅適用於第一志願報考我校非藝術類專業的應屆高考考生。報考我校音樂系、美術系的考生,請按照我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的有關規定辦理。
6、 本 章程 根據教育部已頒布的有關文件制訂,具體實施過程按當年教育部和各有關生源省份制訂的相應政策執行。
九、本章程由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廈門大學
二○○七年一月
藝 術 學 院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創辦於1983年,1990年起面向全國招生。1987年獲准設立音樂學、美術學兩個碩士學位授予點;2003年獲准設立藝術設計碩士學位授予點;2005年獲准設立藝術碩士(MFA)學位授予點。學院各專業面向港、澳、台招收本科生和研究生。
藝術學院的辦學宗旨是:以綜合大學為依託,以藝術創作為中心,以學兼中西為基礎,以開發潛能為目標,在跨越式發展中建立交叉學科,推動素質教育,培養既具有公民意識又具有獨立人格,既繼承優秀傳統又富於創新精神的藝術人才。
藝術學院下設美術系、音樂系和藝術教學部。
美術系包括油畫、版畫、國畫、雕塑和藝術設計專業;
音樂系包括作曲、音樂學、音樂表演(鍵盤、管弦樂、民樂、聲樂)和舞蹈專業。
藝術教學部的任務是面向全校開展素質教育。
此外,學院於1999年與歐洲藝術家共同建立了「中國歐洲藝術中心」。
藝術學院現有教授16人,副教授27人。二十幾年來,學院培養了大量優秀畢業生,廣泛分布在國內外的藝術團體和教育系統。一批師生先後在國際和國內藝術比賽中獲得大獎。
音樂系
音樂系現有6個教研室(聲樂、鋼琴、民樂、器樂、理論作曲、舞蹈),54位教師,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12人。外聘教授有:著名指揮家鄭小瑛及廈門愛樂樂團的樂隊長、首席,作曲家鮑元愷,杜兆植,合唱指揮家婭倫格日勒等。
音樂學(音樂教育)專業主要培養從事音樂教師、宣傳部門、文化部門、企事業單位等復合型的音樂師資和音樂專業人才。
音樂教育開設課程:政治、文學、哲學、外語、體育、教育學、基本樂理、視唱練耳、形體舞蹈、鍵盤樂、民樂、西樂、合唱指揮、和聲、復調、即興伴奏、小樂隊編配、歌曲分析與寫作、現代音樂、音樂賞析、曲式與作品分析、民族音樂概論、中國音樂史、外國音樂史、音樂美學、電腦音樂製作、音樂教育理論與實踐、教學實習、藝術實踐等。
音樂表演學科下設有七個專業方向,向全國招收本科專業有:聲樂、鍵盤、民族器樂演奏、西洋管弦樂演奏、理論作曲、舞蹈,2006還特別增設了藝術管理專業。
音樂表演開設課程:理論主修課、作曲主修課、聲樂主修課、民樂主修課、西樂主修課、鍵盤樂主修課、舞台表演藝術,其餘課程與音樂學的課程相同。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音樂系
電話:0592-2182405、2181631
傳真:0592-2185990
這是聯系方式,參考招生簡章,再和學校聯系一下吧。
F. 廈門大學舞蹈怎麼招生2016年
一、2016年廈門大學藝術類沒有舞蹈招生計劃。
二、廈門大學2016年藝術類招生計劃
專業計劃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音樂系、美術系、設計系 2016年面向全國部分省份招收藝術類本科生。具體各專業招生計劃如下:
1、音樂系(122人)
(1)音樂表演專業(需參加我校校考):72人 。具體各項目計劃如下:
鍵盤方向:鋼琴12人,手風琴1人,雙排鍵電子琴1人。
管弦樂方向:小提琴10人,中提琴2人,大提琴5人,低音提琴2人,長笛2人,單簧管2人,雙簧管2人,大管2人,小號2人,圓號2人,長號2人,大號1人,豎琴2人,打擊樂2人。
聲樂方向:12人。
民樂方向:二胡1人,笛子1人,琵琶2人,揚琴1人,古箏2人,塤(含陶笛)1人。
(2)音樂學專業(藝術管理方向)(不用校考):10人 。
(3)藝術教育專業(音樂教育方向)(不用校考):40人。
2、美術系(65人)
藝術教育專業(美術教育方向)(不用校考):30人。
繪畫專業(含中國畫、油畫、漆畫、雕塑方向)(不用校考):35人。
3、設計系(75人)
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環境設計專業、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含多媒體方向、動畫方向))(不用校考):75人。
G. 誰能說下廈門大學的藝術類詳細情況!
分類: 教育/學業/考試 >> 入學信息
問題描述:
答案滿意,再加10分~!
解析:
廈門大學藝術教育學院分為美術系和音樂系。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位於廈門島南端,背依連綿起伏的五老峰,面臨碧波萬頃的東海。這里風光旖旎,四季如春,具有培養藝術人才的優良外部環境。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創辦於1983年,1984年開始招收本科生。1987年獲准設立音樂學、美術學兩個碩士學位授予點;2003年獲准設立藝術設計碩士學位授予點;2005年獲准設立藝術碩士(MFA)學位授予點。學院各專業同時面向港、澳、台招收本科生和研究生。
本院以綜合性大學為依託,以學兼中西為基礎,在跨越式發展中建立交叉學科,推動素質教育,培養既具有公民意識又具有獨立人格,既繼承優秀傳統又富於創新精神的藝術人才。
招 生 計 劃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音樂系、美術系 2006年面向全國(招生計劃不分省、市)招收藝術類本科生。具體各專業招生計劃如下:
(一)音樂系 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招生計劃共120人:
1.作曲方向5人;
2.音樂學(音樂表演)95人,其中:
聲樂10人;
鍵盤樂15人(鋼琴、手風琴、雙排鍵電子琴);
民樂15人(揚琴、琵琶、古箏、二胡、竹笛、柳琴、阮);
管弦樂40人(長笛3人、雙簧管2人、單簧管2人、大管2人、圓號4人、小號3人、長號3人、大號1人、豎琴1人、打擊樂1人及弦樂各聲部);
舞蹈15人;
3.藝術管理方向20人(包括與藝術管理相關的企劃與推廣、資料管理與翻譯、媒體傳播與網路傳播、著作權法、公共關系等)。
(二)美術系 招生計劃共150人,其中:
藝術設計專業120人(含:環境藝術、視覺傳達、綜合材料與多媒體、雕塑方向);
美術學(繪畫)專業30人(含:中國畫、油畫方向)。
音樂系、美術系以上各專業考點分布及擬招生計劃見以下列表(各考點各專業方向的錄取人數和招生總數將根據相應合格考生的生源情況作適當調整)。
音樂系考點設置表
美術系考點設置表
招生對象和條件
(一)凡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中等師范學校、技工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無專業受限,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體檢標准。
(二)現役軍人報考須經大軍區政治部批准。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在校生(應屆畢業生除外);
3、因觸犯刑律而被追訴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學校開除學籍不滿一年者(從被開除之日起,到報名開始之日止)。
報 名
1.符合上述報名條件,擬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在赴相應考點辦理考試報名手續前先進行網上報名。請考生 登陸 kszx.xmu.e 進入相關頁面的網上報名系統並按提示的要求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日期截止至相應考點辦理考試報名手續日期的前兩天。 (註:因故未能進行網上報名者,必須由考生本人在考點現場報名,並親自填寫報名表)。
2.欲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可按我校所設考點規定的報名日期辦理專業報名考試手續,報名時須持:①本人身份證;②報考證(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門頒發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③個人同底版一寸脫帽近期照片3張,並繳交專業報考費。
3.報名時考生須認真填寫、確認個人的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考生號(或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門頒發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上的報名號)、有效聯系電話(含區號)和地址等。報名時若暫時無法提供考生號者,須於2006年3月25日之前以函件或傳真的形式,將姓名、省份、報考專業和考生號提供給所報考的音樂系或美術系。凡由於上述信息填寫錯誤或逾期提供所產生的影響錄取的後果均由考生個人負責。
專 業 考 試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報考證(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門頒發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和我校頒發的專業准考證參加專業考試。交通及食宿費用由考生自理;音樂類考生除鋼琴外,其他樂器自備;美術類專業考生自備顏料、畫具。
志 願 填 報
凡參加廈門大學組織的專業考試並取得我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通知單的考生,方可填報廈門大學藝術學院藝術類專業志願。若考生所在省份統一組織專業考試,該類考生還須參加所在省的專業統考,並且成績合格。
文 化 考 試
考生在戶口所在地報名參加高考。
錄 取
在專業和文化考試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合格線按考生所在省份劃定的相應批次藝術類文化考試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的出檔考生中,根據考生填報的志願和我校的專業考試成績,結合考生的專業方向及德智體美等方面情況,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音樂學專業的藝術管理方向在專業和文化考試合格的出檔考生中,主要根據文化考試成績進行錄取。
學 費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藝術類專業學費收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9360元人民幣。
入學與復查
新生須按規定的日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後,學校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准進行專業復查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
特 別 提 示
1.欲報考我校藝術類的考生,若所在省份統一組織專業考試,除應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外,還必須參加考生所在省(市)的專業統考,並取得專業統考合格證。
2.凡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的考生,只能從我校設立的考點中,選擇其中之一的考點報名參加專業考試,違者在我校各考點所取得的專業考試成績均視為無效。
3.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和我校的專業合格線可登錄我校招生辦網站查詢。
4.報考我校單獨面向福建省招生的音樂學、美術學專業的福建考生,以本省的專業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參加錄取。
5. 美術系考生報名時須選擇藝術設計或美術學(繪畫)專業,且服從調劑。
廈門大學招生辦 電話:0592—2188888 傳真:0592—2180256
網址:z *** .xmu.e
廈門大學考試中心 電話:0592—2184166 傳真:0592—2184117
網址:kszx.xmu.e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 電話:0592—2182404 傳真:0592—2181499
網址:art.xmu.e
郵編:361005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音樂系 電話:0592—2182405、2186171
傳真:0592-2186171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美術系 電話:0592—2182406、2186172
傳真:0592-2186172
相關鏈接:z *** .xmu.e/m_01_01m?tablename=m_01_01&id=1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