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理工大學自主招生2019
1. 2019年廣東自主招生學校名單有哪些
自主招生又稱自主選拔,是高校選拔錄取工作改革的重要環節。包括國家重點大學自主招生與高職自主招生兩大類。2003年,中國教育部開始推行自主招生,結束了此前高校只能在每年同一時間招考的歷史。
起,高校自主招生將移至全國高考後進行。雖然高考改革新方案出爐後,自主招生三大聯盟面臨這解散的情況,但依然不會影響考生報考的情況。自主招生會在高考結束後進行,這是較以往最大的不同之處。那麼廣東自主招生學校名單有哪些?
一、廣東自主招生學校
1、中山大學
中山大學由孫中山先生創辦,有著一百多年辦學傳統,是學術與文化中國南方重鎮和人才培養南方高地。主校區位於中國現代大都市──廣州,校區同時延伸至美麗的海濱城市珠海。作為中國教育部直屬高校,在教育部和廣東省共同支持下,通過「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建設,中山大學已經成為一所國內一流、國際知名大學,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學邁進,努力成為全球學術重鎮。
中山大學具有人文社科和理醫工多學科厚實基礎,不斷追求學術創新,以國際視野開放辦學,初步形成了「綜合性、創新性、開放性」的特色。現在,中山大學正站在新的起點上,以「人心向學」的理念,突出抓好人才培養這一根本任務,為培養以振興中華為己任的未來學術精英、行業領袖和其他社會英才而努力,為把中山大學建設成為文理醫工各具特色融合發展,具有廣泛國際影響的世界一流大學而奮斗!
學科影響力表現突出:學術影響力進入世界前1%的學科領域數16個,在全國高校排第2,進入前0.1-0.5%的學科領域數7個,在全國高校排第3。
師資隊伍實力雄厚:院士13人,*和傑青人數全國高校排第八,千人人數居全國高校前列。
人才培養質量高:本科生就業率、研究生就業率、就業滿意度、主要行業入門考試通過率等均居全國高校前列。
科研能力連續大幅提升:連續三年超過10億元,2012年科研總經費達13億元,全國綜合性高校排第6。與一流大學國際合作與交流走在高校前列:與美國卡內基梅隆大學、約翰霍普金斯大學醫學院和法國格勒諾布爾綜合理工學院等建立平台和機構。
醫科整體實力與醫療規模和質量居全國領先行列:醫療規模在985高校中排前五,重點專科數在全國高校並列第4位,眼科中心在全國排第1,腫瘤中心在全國排前3,附屬第一醫院在全國綜合性醫院中排第8(其重點專科數在全國排第4)。
2、華南理工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是直屬教育部的全國重點大學,坐落在南方名城廣州,佔地面積294多萬平方米。校園分為兩個校區,五山校區位於廣州市天河區石牌高校區,校園內湖光山色、綠樹繁花,民族式建築與現代化樓群錯落有致,文化底蘊深厚,是教育部命名的「文明校園」,大學城校區位於廣州市番禺區廣州大學城內,是一個環境優美、設施先進、管理完善、制度創新的現代化校園。兩個校區交相輝映,是莘莘學子求學的理想之地。
華南理工大學原名華南工學院,組建於1952年全國高等學校院系調整時期,是以中山大學工學院、華南聯合大學理工學院、嶺南大學理工學院工科系及專業、廣東工業專科學校為基礎,調入湖南大學、武昌中華大學、武漢交通學院、 南昌大學 、 廣西大學 等5所院校部分工科系及專業組建而成,1988年改為現名。學校辦學歷史悠久,作為組建基礎的中山大學工學院源於1931年成立的國立中山大學理工學院;華南聯合大學理工學院由1930年成立的私立廣東國民大學工學院和1940年成立的私立廣州大學理工學院合並而成;嶺南大學理工學院可追溯至1930年成立的嶺南大學工學院;廣東工業專科學校的前身是1918年成立的廣東省立第一甲種工業學校,其歷史可追溯至1910年清政府創辦的廣東工藝局。這些院校是早期中國南方培養高級工程技術人才的搖籃和民主科學思想的重要策源地。
1960年,學校被評為全國文教戰線先進單位,同年成為全國重點大學;1981年經國務院批准為首批博士和碩士學位授予單位;1993年在全國高校開部省共建之先河;1995年通過「211工程」部門預審,進入國家面向21世紀重點建設的大學行列;1999年底,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優秀評價,成為全國第一批「本科教學優秀學校」;同年,經科技部、教育部批准,成立國家大學科技園;2000年,經批准成立研究生院;2001年,實行新一輪部省重點共建,學校進入國家高水平大學建設(「985工程」)行列,2007年以優秀成績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價;2012年,進入 上海交通大學 「世界大學學術排名」500強;2013年1月,入選《中國大學評價》的「中國一流大學」行列;同年,再次進入「世界大學學術排名」500強。
二、廣東自主招生對象
2012年,教育部在《關於進一步深化高校自主招生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文件中對自主招生招收對象有具體規定:「招收的主要對象是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試點高校的自主選拔錄取計劃不超過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納入本校年度招生計劃中」。具體來說,高校自主招生一般要求考生在某些方面具備突出的能力和特長。例如,超常的創新和實踐能力,在文學、藝術、體育等方面有特殊才能以及學科競賽獲獎等。一般來說參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可細劃分為以下3類:
1、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優秀、品學兼優、綜合實力強或取得優秀榮譽稱號的的高三畢業生;
2、在一定領域具有學科特長,在各類比賽及競賽中獲得獎勵的考生;
3、高中階段在科技創新、發明方面有突出表現並獲得獎勵的考生。
三、廣東自主招生報名程序
高校在自主招生中採用以「中學推薦為主,個人自薦為輔」的原則進行報名。然而,不管是「中學推薦」還是「個人自薦」,中學和學生一定要遵循「誠信」的原則,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申請材料必須真實。
1、校薦:每年,各大高校都會給高中院校一些自招的考試名額,這些名額都會按照高中課程成績和學科競賽來給予學生校薦,其實就是你的平常成績和考試成績越好,而且獲得的獎項越多,這樣你獲得的校推幾率就越大。各高校給中學的校薦名額數量一般是根據2012年中學取得自招加分資格的人數來定的。
2、自薦:自薦是由學生寫申請材料(個人陳述),向大學申請自招考試資格。這里也是有要求的,不同大學對參加自招資格的規定是不同的,一般而言越好越出名的大學規定就越高。不過通常情況下都認同下面這些條件的。文體特長、市優干、市三好、參加過大學的自招夏令營並獲優秀成績、學科競賽
2. 自主招生需要哪些條件
一、自主招生院校的兩個成績底線要求必須符合
1、第一個底線:是一本線,即學生高考成績要達到自己所在省的一本線。現在部分省市已經開始取消本科一批二批的概念,直接叫本科線了,所以2019年高考生在參考成績時,建議多參考幾年的。
2、第二個底線:是學校的投檔線,不是說想通過自主招生上哪個大學就要高考成績達到該大學的投檔線(或錄取線),而是要求高考成績+最低加分數高於或者是等於該校的投檔線(或錄取線)。
二、自主招生院校所要求的獎項及證書必須達標
1、高校自主招生屬於「特殊」招生辦法,招生院校除了考察學生的高考成績外,還要考察其除了高考以外的能力,而這些能力最直觀的表現就是獎項證書。也就是說,想通過自主招生進入名校的學生必須是獲得了符合要求的相應獎項及證書才可以的。
2、簡單說下獎項問題:最常見的理科類獎項是奧林匹克競賽和各個學科的學科競賽,文科類的一般就是創新英語大賽、春蕾杯、創新作文大賽等獎項(自主招生詳細的獎項及證書明細可關注中域自主招生)。大部分高校都會在自主招生章程里明確的寫出所要求的獎項。
三、預參加自主招生的學生綜合素質要求要達標
1、所謂綜合素質要求,主要是體現學生在學科上有培養潛質的證明材料。這類材料可以是專利,可以是科技創新類的獎項,也可以是學生組織的一次活動,參加過的一次實驗等,范圍較為寬泛;
2、只要能向學校證明孩子在專業上具備培養潛質的材料都可以。這類材料可以是發表的官方認可的論文,可以是一份普通的實驗報告,可以是一次調查報告。

(2)華南理工大學自主招生2019擴展閱讀:
自主招生報名程序
高校在自主招生中採用以「中學推薦為主,個人自薦為輔」的原則進行報名。然而,不管是「中學推薦」還是「個人自薦」,中學和學生一定要遵循「誠信」的原則,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申請材料必須真實。
1、校薦:每年,各大高校都會給高中院校一些自招的考試名額,這些名額都會按照高中課程成績和學科競賽來給予學生校薦,其實就是你的平常成績和考試成績越好,而且獲得的獎項越多,這樣你獲得的校推幾率就越大。各高校給中學的校薦名額數量一般是根據2012年中學取得自招加分資格的人數來定的。
2、自薦:自薦是由學生寫申請材料(個人陳述),向大學申請自招考試資格。這里也是有要求的,不同大學對參加自招資格的規定是不同的,一般而言越好越出名的大學規定就越高。不過通常情況下都認同下面這些條件的。文體特長、市優干、市三好、參加過大學的自招夏令營並獲優秀成績、學科競賽。
3. 華南理工自主招生每年大概有多少人報名
今年,華南理工大學自主招生大約300人,比去年擴招10%。其中,在全國范圍內招收理科生,文科生限在廣東、廣西、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山西、安徽、浙江、江西、吉林11省區招生。
招生對象為思想品德優秀;身體健康;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優秀,綜合排名達到該中學年級總人數前15%的考生;在學
科競賽、科技創新、實踐能力、人文學科方面成績優異,或者在社會工作能力表現突出,或者在其它方面有特殊才能,並具備可持續發展潛力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學生必須登錄華南理工大學招生網上報名系統網上申請報名,報名截至12月20日。選拔考試時間初定於2008年1月中旬前後自主招生對象必須第一批第一志願填報該校;自主招生對象的高考成績達到該校在當地投檔線以上,可加20分在全校范圍內安排專業;高考成績達到該校在當地投檔線下20分,且在當地重點控制線以上的自主招生對象應服從專業調劑。
4. 華南理工大學有沒有美術系
華南理工大學沒有美術系,只有設計學院招收收美術生,根據華南理工大學2019年設計學專業(藝術類)招生簡章,設計學(藝術類)涵蓋的環境設計專業、產品設計專業、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等三個專業招生美術生。
一、報名條件
1. 符合2019年國家及高考所在省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要求的美術類考生。以上三個專業均不招收色盲考生。
2. 考生須參加高考所在省份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美術學和設計學類藝術類統考且成績合格。
二、專業考試
華南理工大學自2019年起不再組織設計學專業(藝術類)(含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三個專業)本科招生專業校考,直接使用招生省份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
三、錄取原則
1. 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需達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我校藝術類所在批次的錄取控制分數線。
2. 投檔及專業志願的處理:
(1)黑龍江、江蘇、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按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投檔排序規則參與平行志願投檔錄取。
(2)山東、河南等省(市、區)按綜合成績擇優錄取

5. 華南理工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相關規定和《華南理工大學章程》,結合華南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嚴格程序、公平公正公開,以考生高考文化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華南理工大學依據國家相關政策指導,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教育發展狀況、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參考近年來本校來源計劃編制、實際生源情況及各專業就業情況,確定本校當年計劃編制原則和辦法。本科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等。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中文名稱:華南理工大學,簡稱華南理工;英文名稱:,英文縮寫為SCUT。
第五條 學校國標代碼:10561
第六條 學校屬性:教育部直屬、國家“985工程”、“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水平研究型大學
第七條 辦學類型:國有公辦
第八條 主管部門:教育部
第九條 辦學層次: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十條 錄取批次:提前批、第一批
第十一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十二條 學校網址:http://www.scut.e.cn
第十三條 學校校址: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381號(五山校區)
廣州市番禺區廣州大學城外環東路382號(大學城校區)
第十四條 頒發學歷學位證書:凡具有華南理工大學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修業期限內,完成規定的課程修讀學分,達到畢業要求者,准予畢業並頒發華南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華南理工大學學士學位並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五條 華南理工大學組建招生委員會,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校級領導擔任組長,本科教務部門、招生工作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任組員,紀監部門工作人員作為監督員列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
第十六條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1.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
2.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地區、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章程;
3.開展招生宣傳、咨詢等服務工作,實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4.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並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5.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十七條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在學校紀監辦公室的監督下進行。
第十八條 考生或者其法定監護人認為華南理工大學的招生錄取行為違反相關規定的,可向紀監辦公室提出異議、申訴或者舉報。監督電話:020-87110195。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九條 政治思想品德要求:考生檔案資料必須齊全、真實,對不符合規定的檔案材料,可要求予以補充或退檔,對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二十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要求,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新生入學後進行體檢復查(色盲、色弱兩項以高考體檢結果為准),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或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 加試要求:報考建築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三個專業的考生,將根據高考文化成績進行專業預錄,入校加試素描後根據素描成績進行正式專業錄取。素描成績不合格者將參照我校當年各專業錄取分數線及考生高考志願,依據高考文化成績酌情確定錄取專業。
第二十二條 外語語種要求:我校本科外語教學中,主要採用英語教學,本科生英語水平必須達到學校的培養要求方可畢業並取得證書,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填報志願時應慎重。日語專業招收語種不限。
第二十三條 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國防生除外)。
第二十四條 錄取細則:
(一)投檔比例:我校根據在生源省(區、市)的招生計劃數,結合生源分布情況,與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協商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要求,並在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平行志願省份普通類考生出檔後,服從調劑且符合專業錄取要求者不退檔。
(二)加分政策的處理辦法:承認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認定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的投檔成績(最高加分累計不超過20分),安排專業志願時以考生高考文化成績為准。我校在錄取時對獲得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資格以及各類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不作累計加分。
(三)院校志願的處理辦法:尊重考生所填院校志願順序,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若第一志願檔案不足,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二志願考生。非第一志願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原則上不低於該省已投檔的第一志願考生的平均分,其專業志願只能錄取到我校前一志願錄取後未滿額的專業。生源仍不足時,原則上與該省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協商將剩餘部分的招生計劃數調配到其他生源充足省(區、市)安排錄取。不錄取未填報我校志願的考生。
(四)專業志願的處理辦法: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尊重考生所填的專業志願順序,不設置專業志願級差。原則上以考生高考文化成績為准;當高考文化成績相同時,優先安排獲得我校自主招生測試資格但未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請自行留意學校招辦網頁通知);其次依據理科“理科數學-理綜-語文-外語”、文科“語文-文綜-文科數學-外語”的成績排序方法;當排序仍然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或者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者優先錄取。當未被錄取至填報的專業志願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按高分到低分順序,調劑到未滿額且考生符合錄取要求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
(五)學業水平考試要求:我校與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商定確認後,在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執行。
第二十五條 國家指令性少數民族預科班學生的招收,參照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文件,原則上從高考文化成績不低於我校在該省(區、市)投檔分數線(我校在該省(區、市)未設置該科類招生,則以本科第一批次分數線為參考)以下80分以內的少數民族考生中擇優錄取。
預科階段培養地點為黃河科技學院(鄭州市),預科培養一年後,成績合格者轉入我校本科就讀。
第二十六條 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的錄取,參照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文件,原則上考生錄取分數不低於我校普通類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同批次內生源不足時,按教育部有關工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方式。
第二十八條 我校將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對不符合招生條件和違規學生將取消入學資格。凡報考我校的考生不能同時以港澳生身份報考港澳台聯招考試,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九條 國防生、外語類保送生、自主招生(含農村地區“築夢計劃”)、高水平藝術團、藝術專業生、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和港澳台學生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的錄取,依照我校當年的有關規定執行,由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體辦法,詳情可在我校招生工作辦公室網站查閱。
第五章 收費標准
第三十條 學費:
(一)理工、外語、體育類專業:5160元/生·學年(其中,國家示範性軟體學院軟體工程專業1-2年級5160元/生·學年;3-4年級16000元/生·學年);
(二)文史、財經、管理類專業:4560元/生·學年(其中外向型人才實驗班1-2年級按物價局當年核定標准收取;3-4年級按合作高校學費標准收取);
(三)藝術類專業:10000元/生·學年。
(四)醫學類專業:5760元/生·年
第三十一條 住宿費:
(一)普通學生宿舍:500元/生·學年(含水電費);
(二)二級學生公寓:750元/生·學年(含水電費);
(三)一級學生公寓:750—1000元/生·學年(不含水電費);
(四)引資新建學生公寓:1300元/生·學年(不含水電費)、1500元/生·學年(含水電費);
(五)引資新建學生公寓(大學城校區學生公寓):1500元/生·學年(不含水電費)。
以上所列收費標准若有更改以當年廣東省物價局核定為准。
第六章 激勵與保障機制
第三十二條 華南理工大學已建立起強勁而完善的激勵機制及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的保障機制:
(一)激勵機制中設有新生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社會捐贈獎學金等;
(二)保障機制中設有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勤工助學、社會捐贈助學金、臨時生活困難補助等。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等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三十四條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網站(http://www.scut.e.cn/admission)為學校官方招生辦公平台,我校招生的相關信息將第一時間通過此主頁發布。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對該章程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疑義者應在當年內通過咨詢或者信訪提出,過期不受理。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381號華南理工大學1號樓1216室
郵政編碼:510640
招生電話:020-87110737
招生咨詢專線(6月-7月):020-22236151、22236152、22236153、22236154、22236155、22236156
傳真:020-87111502
網址:http://www.scut.e.cn/admission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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